房屋继承法的法律规定
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房屋继承同其他遗产继承的方式一样,是指将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属于继受取得。
那么,房屋继承有哪些条件?有哪些关于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下面就由我为您整理关于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产继承的条件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房屋继承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男,65岁,退休工人,无子女。
张某的妻子于五年前去世,张某一直独自居住在位于我国某市的房产一套。
张某的哥哥和姐姐均已去世,张某的侄子小王是他的侄子,从小由张某抚养长大。
张某一直想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王,但由于对房屋继承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担心自己去世后房产无法顺利传承给小王。
二、法律问题张某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主要面临以下法律问题:1. 房屋继承的方式有哪些?2. 房屋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3. 房屋继承中存在哪些特殊情况?三、法律分析1. 房屋继承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房屋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
(2)遗嘱继承:即遗嘱人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3)遗赠:即遗嘱人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房屋继承的顺序房屋继承的顺序如下:(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房屋继承中的特殊情况(1)转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四、案例分析张某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法定继承:张某的侄子小王作为张某的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张某的房产。
2. 遗嘱继承:张某可以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侄子小王。
在遗嘱中,张某可以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小王,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3. 遗赠:张某可以立遗赠,将房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侄子小王。
五、法律建议针对张某的情况,以下是法律建议:1. 张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房屋继承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去世后房产能够顺利传承给侄子小王。
2. 张某可以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侄子小王。
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
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下⾯店铺⼩编就对此整理⼀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继承法对继承顺序有什么规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法所说的⼦⼥,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法所说的⽗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读者提问李先⽣咨询:“我叔叔没⼉没⼥,⼀直由我来照顾。
如今,他去世了,留下⼀栋房⼦,不过他并没有留下遗嘱。
⽽我⼜不属于继承⼈范围,我现在就住在这⾥,我想知道这个房⼦该如何更名过户给我?”解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
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
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如果李先⽣的叔叔没有⼉⼥,⽗母及配偶均已先于他过世,则应当由他的第⼆顺序继承⼈,也就是李先⽣叔叔的同胞兄弟姐妹继承。
这种情况下,李先⽣如果想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需要与其叔叔的兄弟姐妹进⾏协商。
如果第⼀顺序继承⼈和第⼆顺序继承⼈均没有,则李先⽣叔叔的遗产属于⽆⼈继承⼜⽆⼈受遗赠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根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继承⼈以外的对被继承⼈扶养较多的⼈,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李先⽣可以与其叔叔所在的社区或单位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达成⼀致的,可起诉⾄法院。
房屋继承过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作为人们生活的重要财产,其继承过户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明确的规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屋继承过户已经成为家庭财产处置的重要方式。
本文将从房屋继承过户的法律规定、继承人的确定、过户流程及税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继承过户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我国关于继承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房屋继承的相关内容。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房屋作为遗产,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法律规定,其中涉及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等内容。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处分其房屋,包括继承、赠与、买卖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关于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房地产登记、交易、继承等内容。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屋继承过户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法》是我国关于契税的规定,其中涉及房屋继承过户时的契税缴纳问题。
根据《契税法》第二条,房屋继承过户属于法定免税范围。
三、继承人的确定1. 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2. 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是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四、过户流程1. 办理继承手续(1)确定继承人;(2)办理继承公证;(3)领取继承证书。
2.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继承证书等;(2)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4)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税费1. 契税根据《契税法》规定,房屋继承过户属于法定免税范围,无需缴纳契税。
2.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规定,房屋继承过户需缴纳印花税。
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
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在财产继承中,房子是一种重要的财产形式。
本文将介绍房子继承的顺序和分配方案,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篇1一、房子继承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子继承的顺序如下: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二、房子分配方案在房子继承中,分配方案通常有以下几种:1. 均分方案:将房子平均分配给所有继承人。
2. 按份分配方案:根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程度和贡献,分配不同的房产份额。
3. 指定分配方案: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房产的分配方案。
三、房子继承的法律规定1. 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享有的继承财产的权利。
2. 继承顺序: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3. 继承份额:继承份额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享有的继承财产的份额。
4. 继承丧失:继承丧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或者继承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丧失继承财产的权利。
四、注意事项1. 遗嘱: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房产的分配方案,遗嘱应当经过公证处公证。
2. 房产评估:在房子继承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房产的价值。
3. 继承权纠纷: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继承权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房子继承顺序和分配方案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
《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篇2房子继承顺序及分配方案如下:一、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房子继承的顺序为:1. 配偶、子女、父母;2.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摘要】央产房房屋继承是指央企职工在离世后,其相关的房产继承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包括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流程、资格条件、税费处理以及争议解决等。
根据相关法律,央企职工的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指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在确定继承人资格后,还需要处理相应的税费问题,避免影响房产的正常继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争议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确保继承顺利进行。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同时注意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最终顺利完成继承手续。
【关键词】央产房, 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申请流程, 资格条件, 税费处理, 争议解决, 总结。
1. 引言1.1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概述央产房是指国家所有的产权房,继承央产房的流程是指在央产房房主过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进行房屋继承的一系列程序。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手续。
在继承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流程、资格条件、税费处理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了解清楚这些内容,才能顺利完成央产房房屋的继承手续,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央产房房屋继承流程涉及法律法规,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出现继承权纠纷或其他问题。
在进行央产房房屋继承时,需要谨慎处理各项手续,确保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继承央产房是一项重要的事项,需认真对待并依法办理。
2. 正文2.1 央产房房屋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一、国家法律对于央产房房屋继承的规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央产房房屋可以进行继承,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遗嘱继承人则是被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二、央产房房屋继承的顺序: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央产房房屋的继承顺序为配偶优先、子女次之、父母再次之。
如果不存在配偶、子女、父母,则由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继承。
宅基地房屋继承 法律规定
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那么你知道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
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由村集体分给村民承包的,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农民有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处分权,也就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继承了。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继承的条款有如下几条:第二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的问题,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
二、宅基地继承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的于年月日过逝,留下位于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字第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的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继承法,乙方享有该房屋继承权。
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是什么父母财产继承新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内容为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4是怎样的一、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遗嘱继承权的实现,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5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5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房屋子女继承法新规定,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父母农村房屋如何继承是的,根据新规定,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了。
以前,在遗产继承中,为了保证权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需要办理公证。
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子过户的手续;携带法院发放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往房管局机进行过户登记;如果继承人同意,那么可以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凭借公证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
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
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关于农村房屋继承最新法律规定而且根据国土资源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城镇的子女若是继承了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继承顺序如下:配偶继承。
如果死者有配偶,则配偶继承的优先权最高。
如果死者没有子女,配偶继承全部财产;如果有子女,则配偶继承全部财产的一半;子女继承。
法律主观: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当然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而且继承房屋的人自然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而且根据国土资源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城镇的子女若是继承了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
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顺序
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顺序通常,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继承方式就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没有遗嘱的就适用法定继承。
那么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顺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二、房屋遗产继承顺序首先有个继承的条件,继承人死后,继承才可发生,然后,继承人必须是合法继承人,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
遗产必须是这个被继承人活着的时候他的个人所有财产,这是继承的所有必须的条件。
继承根据法定继承有遗嘱的继承,要根据遗嘱继承,如果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要根据协议去弄。
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的,或者曾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的,再他死后要优先他的遗嘱以及协议的内容,来按要求的处理他的遗产,如果是没有的就可以直接根据法定继承来处理。
那么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律是有规定这个法定继承人的,因此继承的时候是有顺序的和继承份额的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有他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组/外祖父母。
律师普法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法是规范财产继承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保障公民的继承权利,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
本文将从继承法的立法宗旨、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遗产的范围、继承权的丧失、遗产的分配等方面,对《继承法》进行解读,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家庭和谐。
二、继承法的立法宗旨1. 保护公民的继承权利:继承法保障公民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使公民在失去亲人后,能够合法、公平地继承遗产。
2. 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继承法规范继承关系,有助于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3. 促进经济发展:继承法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有利于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
三、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1. 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3)父母: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5)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继承顺序:当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应按照以下顺序继承:(1)先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 财产性权利:如债权、股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2. 非财产性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3. 物权:如房屋、土地、车辆、家具等。
4. 个人合法收益:如工资、奖金、津贴等。
五、继承权的丧失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父母房产继承权的分配(2023年新的遗产继承法规定)
尹律师:您好!我母亲早逝,父亲一个人把我们兄妹四人拉扯大。
上个月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
父亲生前没有立过遗嘱,我们四个人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套房子继承下来,请您指导一下,谢谢。
沈阳何先生何先生: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有3种途径:直接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去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再去变更房本、去人民法院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去变更房本。
鉴于第一种途径需要提供的资料当事人一般很难自行收集,所以通过继承权公证文书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继承房产是主要的方式。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遗产继承处理方式的选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们兄妹四人对继承父亲房屋没有分歧,也能够提供基础的资料供公证机构调查核实,就可以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对继承房屋有分歧,或者无法提供供公证机构调查核实的基础资料,去人民法院协商解决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必须是有产权证书的房屋或者已经明确归属的房屋(比如尚未办理房屋登记的拆迁安置房屋)。
没有产权证书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屋是不能够继承的。
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的,首先要明确哪个法院对您的案子有管辖权,简言之就是该由哪个法院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规定,您的继承案件由您父亲去世时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或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继承权诉讼需要准备的资料去人民法院诉讼应当首先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基础要求,还要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继承遗产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产继承是法律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关乎公民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我国《继承法》于1985年4月10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后,我国陆续对《继承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阐述继承遗产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承的种类、继承人的资格、遗产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权的丧失以及遗产的处理等内容。
二、继承的种类1.法定继承: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份额继承遗产。
2.遗嘱继承:指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以遗嘱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三、继承人的资格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遗嘱继承人: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继承人: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受遗赠人。
四、遗产的范围遗产包括:1.财产权利:如房屋、土地、车辆、存款、股票、债券等。
2.财产义务:如债务、赔偿金等。
3.其他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等。
五、继承的顺序1.法定继承的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的顺序: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的顺序: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
六、继承权的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七、遗产的处理1.遗产的清理:继承人应当及时清理被继承人的遗产,确定遗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
2.遗产的保管:继承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产的毁损、灭失。
3.遗产的分割:继承人应当协商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按照法定份额分割遗产。
4.遗产的转让:继承人可以自由转让继承所得的遗产,但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5.遗产的偿还:继承人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遗产不足以偿还的,继承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继承开始后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的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较新规定 1.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指出,子女可依法继承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2.根据相关法律,公民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无论其户籍状况如何,均享有继承权。
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农村村民,也适用于城市居民。
3.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限制,尤其是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继承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二、城市居民继承限制对于城市居民继承农村房屋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上。
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具有福利性质,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城市居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只能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改变房屋原有状态的行为。
3.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还需将房屋出售给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否则在房屋不可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是农村房产继承中的关键一环。
1.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权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所有。
2.农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包括用途限制、面积限制以及转让限制等。
3.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因此,如果迁出户口或死亡,可能会丧失宅基地的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房产继承过户给子女的较新规定明确了继承权的行使范围和限制条件。
在继承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继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一、农村房子继承权新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子继承权的规定为: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城镇户口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定(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定出台)
房屋直系亲属过户2023年新规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且契税不能享受优惠,契税为3%,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但是,赠与过户除了交契税,还需要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公证的费用就有多有少了,各个地方收费标准不同。
最重要再转让房产,需要交差额20%的个税(如果房屋是受赠人家庭唯一住房且受赠满五年,可免)。
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继承过户只需要继承公证的费用就行了,个税、增值税和契税都不用交。
继承过户也就是老人的房产过世后再过户,和赠与过户一样,如果以后不卖那么就不会产生差额个税。
如果以后想要出售,那么同样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税,同样的是高厅满五唯一可以免交。
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买卖过户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契税、增值税等该交的税费都是需要交的。
不过满两年就可以免增值税,如果满了五年又是家庭的唯一住房,那么可以免增值税和个税,就只需要交1%-3%不等的契税了。
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后,对外进行转卖出售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戚贺隐税。
由于子女在继承时几乎是无偿没有税费的,如果按照目前房价转售就是几乎不用成本,2023年房产继承新政拍团策规定是子女转卖房子产权不足5年且是唯一住房时,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0%。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而对于我国来说,关于继承老人房子的方面,也是有了新的规定。
房产继承也是必须要满足相关的规定的,房屋在继承时,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流程是什么,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1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
Hope is the faithful sister of doom.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导读:农村房屋继承法规定城镇居民不得继承农村的房屋,房屋的主体在离世之前,若是已经订立了遗嘱,此时可以按照遗嘱的类型来继承房屋。
但若是该遗嘱之中,规定城镇地区的人继承该房屋,那么此房屋的继承遗嘱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一、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是怎样的?农村房屋继承法规定城镇居民不得继承农村的房屋,城里人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但继承了房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则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农村房屋应该怎样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一)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农村房屋继承法是针对农村房屋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农村家庭财产权益和家庭稳定。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权益意识的增强,现行的农村房屋继承法已经无法适应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
为此,制定新规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新规定要明确农村房屋继承的法定继承人。
在现行规定中,农村房屋继承权优先给予农村居民的继承人,但继承人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容易引发争议。
新规定应当明确农村房屋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直系亲属和配偶,进一步明确了权益归属,避免争议。
其次,新规定要完善先亡农村户口的继承权规定。
农村户口常常存在壮丁外迁的情况,导致农村房屋成为无主状态,给继承问题带来难题。
新规定应当规定壮丁外迁的情况下,房屋继承权归属于其合法继承人,确保房屋继承的顺利进行。
第三,新规定要加强对假小子继承权的保护。
农村中存在假小子子女的现象,他们在父母去世后往往面临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
新规定应当确保假小子继承权的平等和合法,杜绝继承过程中的歧视和不公。
最后,新规定要加强对农村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机制。
当前的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处理相对滞后和不规范,导致许多农村居民的继承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新规定应当加强对农村房屋继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规定,确保纠纷得以及时、公
正、公平地解决。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应当明确法定继承人、规定壮丁外迁的继承权、保护假小子继承权,并加强对农村房屋继承纠纷的处理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村家庭的财产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为切入点,分析了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的法律依据、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旨在为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实务提供参考。
一、引言无产权祖遗房产是指没有明确产权归属的房产,其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房产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等事项进行确认的过程。
在我国,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是继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程序、注意事项等方面对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进行探讨。
二、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了公证机构的职责、公证程序、公证效力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三、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1.申请公证:继承人向公证机构提交继承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公证机构对房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房产来源、房产现状等。
4.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等事项进行确认,出具继承公证书。
5.公告:公证机构将继承公证书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6.领取公证书:公告期满后,继承人可领取继承公证书。
四、无产权祖遗房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继承人身份确认: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继承份额确定:继承人应明确表示同意继承房产,并约定各自的继承份额。
3.房产来源核实:继承人应提供房产来源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等。
4.房产现状核实:继承人应提供房产现状证明,如房屋照片、房屋租赁合同等。
5.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6.公告期间:公告期间,其他可能享有继承权的人可提出异议。
7.费用缴纳:继承人需按规定缴纳公证费。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如果⾃⼰是属于农村⼈的话,那么在家⾥⽼⼈去世之后,⾃⼰也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因为农村的房⼦是属于个⼈所拥有的,那么具体的规定是如何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房屋继承法新规定国家⼟地局关于《确定⼟地所有权和使⽤权的若⼲规定》第四⼗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地建设⽤地使⽤权。
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权。
继承条件:1、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2、继承⼈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具体程序:继承⼈持本⼈⾝份证、原宅基地使⽤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部门申请,经勘察核实后,⼟地管理部门会为继承⼈颁发新的集体⼟地使⽤证。
⾄于继承后能否翻建住房,还要看当地村镇制定的住房建设规划。
继承⼈盖房时要先向当地村镇⼟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建房要求后,⽅可依法开⼯建设。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千⼀百⼆⼗七条【法定继承⼈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虽然说在农村,⾃⼰所使⽤的⼟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但是⾃⼰建造的房⼦却是属于⾃⼰的个⼈财产,这个是可以进⾏继承的,⼀般按照继承顺序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继承法的法律规定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
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一、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三、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
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
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四、房产继承时如何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
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五、分割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
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