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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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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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通知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期,xxxx等地发生多起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入冬以来,我国部分省(区、市)降水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明显偏高,加之春节临近,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使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火形势尤为严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建筑物和森林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管理。

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场所、燃放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和在许可证载明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进入零售环节,严禁在规定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

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古建筑群、木质房屋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对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要加强引导,严格监管;对林缘、林区内生产用火,要从严审批,坚决制止随意用火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

加强森林火情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高山瞭望监控和地面巡逻等手段,加大监测力度,落实不同等级条件下的预警响应措施,做到科学设防。

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

公安消防、森林消防、武警森林部队要坚守岗位,靠前驻防并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时疏散群众,科学施救,避免人员伤亡,确保重要目标安全。

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林区,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缘地带。

三、禁火期与禁火区域1. 禁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 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内及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四、野外用火管理措施1. 野外用火审批:森林防火期内,需进行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野外用火规定:(1)严禁在禁火期内、禁火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2)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照明。

(3)祭祀活动应使用无烟香、无烟纸等替代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

(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施工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配备消防器材。

3. 检查与巡逻:(1)林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林区野外用火的巡逻检查。

(2)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登记检查。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在森林防火期内、禁火区域内违规用火,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宣传教育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 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3. 媒体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解释。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_规章制度_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_规章制度_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为了严格控制火源,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我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的山上、林区野外用火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野外用火是指在本区范围内因生产或非生产需要用火。

包括禁火区用火、室外烧田埂草、烧垃圾、燃放鞭炮、烧纸钱、香烛等各类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是指每年。

四、全区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均为禁火区。

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个收缴”。

(一)严禁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二)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三)严禁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野外插点香烛、烧纸钱等;(四)严禁学生、游人上山野炊、玩火、烧火取暖;(五)严禁进入禁火区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在山上用火;(六)严禁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指未装备防火设备的机械);(七)严禁在禁火区持枪狩猎,烧山驱兽。

发现违章带入禁火区的火具、烟花爆竹、纸钱、香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予以收缴。

六、批准野外用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用火地点;(二)防火线宽度符合规定要求;(三)天气情况,用火时的风力和火险等级在规定等级以下;(四)防火人员、扑火工具到位、点火符合规定等;(五)用火必须是生产性用火,非生产性用火原则上不予审批。

七、经批准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用火时必须做到“七个不烧”,即:(一)防火线不符合标准的;(二)用火点与林区边缘距离不足500米的;(三)风力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四)防火人员未组织到位,扑火工具未准备落实的;(五)用火时单位领导不在场、无当地林业部门人员监督的;(六)火险等级在三级(含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的;(七)山上、林区内。

八、在森林防火期内连续干旱15-30天为三级防火戒严期,30-45天为二级防火戒严期,45天以上为一级防火戒严期。

【经典】森林防火承诺书

【经典】森林防火承诺书

【经典】森林防火承诺书森林防火承诺书1现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

从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我保证做到:一、_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坚决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

二、_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和林间道路吸烟、扔烟蒂;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准焚烧秸杆、根茬;不准烧荒、燎岸;不准在林区野外用火取暖、烧干粮煮饭;不准在林区施工用电、放炮采石;不准放牧人员、痴呆、伤、精神病人随意入山;不准在林区烧火驱蜂、狩猎。

如有违返愿接受一切处罚,并取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

东井岭中学教职工签字:20__年__月__日森林防火承诺书2现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

从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我保证做到: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坚决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

二、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和林间道路吸烟、扔烟蒂;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准焚烧秸杆、根茬;不准烧荒、燎岸;不准在林区野外用火取暖、烧干粮煮饭;不准在林区施工用电、放炮采石;不准放牧人员、痴呆、伤、精神病人随意入山;不准在林区烧火驱蜂、狩;猎。

如有违返愿接受一切处罚,并取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

承诺人:___20__年__月__日森林防火承诺书3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农业的保姆、水利的源泉,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会使艰辛培育了几十年的森林毁一旦,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

并做到:1、严禁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烧枯草枯叶、烧蜂窝、烧火驱蚁,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2、严禁借郊游、踏青名义上山野炊、吸烟等,造成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3、节假日期间上山游玩等,不要玩火,引起火灾追究监护人员相关责任。

川教版七年级《生命.生态.安全》下册第4课《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教案

川教版七年级《生命.生态.安全》下册第4课《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教案
做好“五条禁令”增强师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人为火险的发生。即
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玩火
严禁在校内外燃放鞭炮
严禁学生野外用火
严禁学生在防火戒严期进入林区
严禁学生参加扑火活动
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拨打什么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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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时先救人还是先救物?
无论什么时候
生命最为重要
实践活动
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同学们,为了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需要严格管控火源,那么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情呢?或者我们能为家人提供哪些建议呢?请大家互相交流。
1.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 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学生防火的主要任务
重点
为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中学生应怎样做
难点
切实做到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学以致用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防患于未“燃”
一时疏忽,可毁万亩森林草原。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在“管火先管人”
知识回顾
还记得我们第二课学习的燃烧三角吗?
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相互作用形成燃烧三角。
思考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关键是什么呢?
参与实践活动,小组讨论交流观点
用案例的方式更清楚的明白火种进入草区的危害,负法律责任。
娱乐用火也会引发火灾,造成危害
从身边发现哪些事情不可以做
用火驱赶动物也会引发火灾,防火期内禁止这项活动
野外取暖也会造成影响,触犯法律,需负责任
随意扔烟头惹祸的,平时的不经意,就会引发灾害,注意个人行为

森林防火期通知(8篇)

森林防火期通知(8篇)

森林防火期通知(8篇)各县(市)区局森防指,森林消防支队,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岭南生态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古莲河煤矿,加、塔航站,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二支队:根据当前气象条件和物候状况,地防指决定自9月13日起全区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地防指要求:一、研判形势,高度重视秋季森林防火工作。

根据省、地气象部门预测,秋防期间我区气温较常年偏高,大风日数较常年偏多,平均降水量略少于常年,加之夏季降水较多,植被生长茂盛,林内可燃物载量大,秋防形势不容乐观。

各级党政领导要坚决克服“重春防、轻秋防”和“秋防着不了大火”的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秋防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对秋防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秋防工作安全。

二、严加防范,全面抓好林火预防工作。

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覆盖面到达100%。

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大防火检查和巡护工作力度,加强重点火险区和偏远地区的火源管理,严格落实“十有”和野外作业跟班制度,全面开展“三清”工作,彻底清除违规入山人员。

特别是针对“中秋节”、“国庆节”入山游玩人员多,秋收时节野外农事人员多、采集山产品人员多的实际,要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严防人为火发生。

并且要开设好城镇、村屯和重要设施周围防火隔离带,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三、严密监控,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

各市(县)区局瞭望塔、巡护队、管护站、检查站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火情瞭望监测和预警巡护,每日根据火险等级,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反响;加、塔航站要做好飞机进场和飞行地面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飞行计划,做好机降、吊桶、化灭等准备工作,确保飞机巡护和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阵以待,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县)区局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合理调整靠前驻防队伍,全面保障物资、资金储藏到位,机具、设备状态完好,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通知范文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通知范文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通知范文
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县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
就加强我乡野外用火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火期内,禁止用火
每年九月三十日起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为全乡森林防火期,同时为
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活动:(一)在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乱丢火种;
(二)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四)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草化灰;
(五)在林区庙宇的外围用火;
(六)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七)其他野外用火活动。

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每个公民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履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形成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局面。


违反上述七项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发现森林火灾,
必须迅速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依法治火,严厉惩处
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肇事者,按《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县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造成火灾,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1、进入林区人员均需履行检查登记手续,严禁携带火种入山,进入林区严禁野外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等,特别在森林防火期内,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凡在林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甘肃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严防漏火、喷火。

4、林区内的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加油站、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等要切实落实防火各项责任和预防措施,严防森林火灾。

5、林区倡导“文明祭祀’’的祭奠新风,积极开展鲜花祭祀、植树祭祀、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防止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6、凡违反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为了严格控制火源,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我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的山上、林区野外用火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野外用火是指在本区范围内因生产或非生产需要用火。

包括禁火区用火、室外烧田埂草、烧垃圾、燃放鞭炮、烧纸钱、香烛等各类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是指每年。

四、全区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均为禁火区。

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个收缴”。

(一)严禁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二)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三)严禁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野外插点香烛、烧纸钱等;(四)严禁学生、游人上山野炊、玩火、烧火取暖;(五)严禁进入禁火区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在山上用火;(六)严禁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指未装备防火设备的机械);(七)严禁在禁火区持枪狩猎,烧山驱兽。

发现违章带入禁火区的火具、烟花爆竹、纸钱、香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予以收缴。

六、批准野外用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用火地点;(二)防火线宽度符合规定要求;(三)天气情况,用火时的风力和火险等级在规定等级以下;(四)防火人员、扑火工具到位、点火符合规定等;(五)用火必须是生产性用火,非生产性用火原则上不予审批。

七、经批准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用火时必须做到“七个不烧”,即:(一)防火线不符合标准的;(二)用火点与林区边缘距离不足500米的;(三)风力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四)防火人员未组织到位,扑火工具未准备落实的;(五)用火时单位领导不在场、无当地林业部门人员监督的;(六)火险等级在三级(含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的;(七)山上、林区内。

八、在森林防火期内连续干旱15-30天为三级防火戒严期,30-45天为二级防火戒严期,45天以上为一级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通知

森林防火通知

森林防火通知森林防火通知1各村: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

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平安,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

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

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藏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那么,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

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响,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

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催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

森林防火情况通报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下面给大家带来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森林防火情况通报范文一各村委会、乡属乡办各单位: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全面完成乡政府下达的防火责任目标任务。

为此,现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1、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布置,认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

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3、层层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

乡政府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下达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奖惩措施,做到奖惩有据。

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村小组、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1、突出宣传重点。

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

森林防火宣传必须面向千家万户,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

要深入林区居民点、风景旅游点和林区作业点,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意识。

2、丰富宣传形式。

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鸣锣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点风景和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3、深化宣传实效。

要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个进入林区的群众,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手册

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手册

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宣传手册一、应知应会知识1.四个一律:①防火期内,对群众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②公职人员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并全州通报;③公职人员对违规野外用火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全州通报;④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

2.“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一是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进入林区;二是不准在林边草场焚烧杂草、秸秆和枯枝败叶;三是不准在红白喜事中燃放烟花爆竹,免得引燃草堆;四是不准因捕猎而用火;五是不准在林区吸烟、生活野炊;六是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烧制干炭;七是不准携带汽油、炸药到森林中作业;八是不准携带挖掘工具到林区草地挖玛瑙等矿物;九是管好自己的娃娃,不准小孩、智力障碍人员等自行进入林区,要进入必须有监护人保护;十是不准在野外举行祛除污秽、尼木措毕等毕摩仪式而用火。

3.十户联保:每5-20户村民成立一个联保组(每个联保组推举1名组长,组长负责联防联控联保组织等相关工作)。

十户联保职责:①共同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宣传教育;②巡山管护;③隐患排查;④火源管控;⑤特殊人群监管;⑥值班值守;⑦火情火灾扑救;十户联保目的: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维护森林草原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4.“十户联保”机制:(1)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规定,在防火期内做到以下“七个不”:①不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田填草、烧灰积肥、烧垃圾;②不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③不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野外插点香烛、烧纸钱;④不上山野炊、玩火、烧火取暖;⑤不违法进入禁火区开展林副业生产用火;⑥不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⑦不在禁火区持枪狩猎、烧山驱兽。

(2)自觉履行以下联保义务:①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②加强责任区域巡山护林;③做好防火期挂牌轮流值班;④按村里安排到防火检查站(卡)点值班值守;⑤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看护和放牧人员、流动货郎的监管;⑥加强对联保户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⑦发现违法野外用火的,立即制止并向村组干部报告或拨打12119报警。

防火通告范文

防火通告范文

防火通告范文气候比较干燥时,要多注意防火,许多部门都会发出防火通告。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防火通告,供大家参考!防火通告范文篇一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特发布此通告:一、防火戒严期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二、戒严范围王石镇行政辖区内集体、国有森林及各种经济林三、戒严期内禁止如下行为:1、禁止携带火种、火源入山;2、禁止在林地附近焚烧地格、秸秆、枯枝杂草等;3、禁止在林内野炊和在山林公路沿线生火烘烤食物;4、禁止在林内吸烟,乱扔烟头;5、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燃烧垃圾;6、禁止在林内、果园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7、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施工作业用火和使用电气焊等;8、禁止痴、呆、傻、哑、精神病等智障人员进入林内玩火。

总之,在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望全体公民遵章守法,增强防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一旦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情况,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

对蓄意破坏、人为纵火者,坚决严厉打击,对举报有功者给予200至2000元的奖励。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举报电话:3251008 3253022特此通告xx镇人民政府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三月十五日防火通告范文篇二各部门员工:冬季风高物燥,是为灾的多发季节,各部门员工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决定做出好下要求:1、当最后离开室内(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库房、锅炉房、食堂、宿舍及卫生间)的员工应检查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所有不用的电源,检查是否有明为。

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

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

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随着气温回升、农村春耕生产的展开和野外用火的增多,森林火灾高峰期即将到来。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森林防火的通告,仅供参考!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属我县森林、林木、林地及其周围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地段为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区内,林地面积达1公顷以上的森林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为森林高火险区。

二、每年10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翌年3月1日至5月底为森林防火特险期。

三、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县乡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森林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

五、各乡镇(城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传达及时。

六、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备。

七、各乡镇(城区)和森林防火责任单位、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常识、扑火技能等宣传教育,加强对聋、哑、痴、呆、傻及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管,对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其监管人员的责任。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向当地乡镇(城区)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应迅速赶赴指定地点,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

灭火后,当地乡镇(城区)要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二次复燃。

九、火情扑灭后,林业部门要及时核实过火面积、测算损失,公安部门要当即立案,查清火因和肇事者,并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第六条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标语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标语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标语
1. 火源不乱扔,森林不着火。

2. 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3. 火源管控牢,森林笑开颜。

4. 火源要严管,防火是关键。

5. 野外用火要批准,森林防火有法律。

6. 进入林区,不丢烟头;注意防火,切记心头。

7. 护林防火,利国利民。

8. 严格用火管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9. 预防山火,保护森林。

10. 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要先行。

11. 用火小心,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12.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13. 火苗玩转易燃物,你我是否能控制。

14. 爱护森林,就是爱护自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15. 预防山火,从我做起;珍爱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政策解读一、背景依据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对森林防火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我区森林防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依然较大。

虽然经过常年的反复宣传教育,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逐年提高,但森林防灭火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存在许多引起森林火灾的因素。

一是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有春节、清明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人民群众有给已故长辈拜年、扫墓的习俗,燃放鞭炮、乱扔烟头等引起的山火较多;二是秋收、春耕期间农事用火较多,主要是烧田堪、除杂草等引发森林山火;三是林内可燃物增多,由于封山育林及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林区植被较好,林内杂草灌木丛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大幅增加,易造成森林火灾发生。

四是气象条件不利,特别是今年7月至9月,出现连续晴热高温天气,近60余天无有效降雨,且气温较常年偏高,部分林区内森林植被出现干枯死亡情况,加之浏阳市、岳麓区相继发生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大了我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发布禁火通告,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也是进一步巩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通过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降低引发森林火灾的人为因素风险,从而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禁火通告明确规定了禁火时间、禁火区域以及禁火期间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了处罚标准。

发布禁火通告依法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便于打击违法用火行为,着力改变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现状,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也是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重要的举措。

长沙市望城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11月12日(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禁火令-鹤政函〔2019〕11号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禁火令-鹤政函〔2019〕11号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禁火令正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禁火令鹤政函〔2019〕11号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发布如下禁火令:一、禁火期:2019年3月1日至5月1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禁火区:鹤城辖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

禁火区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

三、在禁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内从事相关活动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二)严禁在农田防护林带及其周边烧荒、焚烧垃圾、土灰等野外用火行为;(三)严禁在森林禁火区内野炊、烤火、吸烟以及携带火种、易燃物品等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五)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六)在森林禁火区内采矿、修筑工程设施的,应当按照森林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七)在森林禁火区内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须经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工作;(八)各乡镇及相关街道对辖区火灾重点隐患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专人巡查,杜绝一切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若发现林区起火的,应立即组织防火队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扑灭,并及时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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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县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加强我乡野外用火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火期内,禁止用火
每年九月三十日起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为全乡森林防火期,同时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活动:
(一)在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乱丢火种;
(二)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四)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草化灰;
(五)在林区庙宇的外围用火;
(六)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七)其他野外用火活动。

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每个公民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履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形成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局面。

对违反上述七项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发现森林火灾,必须迅速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依法治火,严厉惩处
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肇事者,按《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县森林防火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造成火灾,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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