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据 目 录(人身损害赔偿)

合集下载

衢州中院关于印发《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的通知-衢中法(2014)85号

衢州中院关于印发《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的通知-衢中法(2014)85号

衢州中院关于印发《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的通知正文:----------------------------------------------------------------------------------------------------------------------------------------------------衢州中院关于印发《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的通知衢中法(2014)85号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可及时报告我院民一庭。

2014年8月25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为妥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参照标准纪要如下。

一、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一)计算方法。

一级伤残或死亡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一级伤残赔偿比例为100%,伤残等级每降低一级,赔偿比例相应降低10%,10级伤残赔偿比例为10%。

赔偿权利人多处伤残且伤残等级不同的,残疾赔偿附加指数按以下方式确定: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为基数,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

存在一级伤残的,其它等级被吸收,不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定。

(二)城镇居民标准的适用。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因素综合判断。

城镇居民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形:1.城镇居民。

2.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但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且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的。

模拟法庭教学案例——张大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模拟法庭教学案例——张大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模拟法庭教学案例脚本◎表述结构1、案情介绍2、案件涉及角色名称3、道具4、案件材料目录5、案件基本材料6、案例脚本7、问题诊断与专家点评一、案情介绍案件名称:张大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2008年6月4日15时25分,驾驶员张大明驾驶两当县西坡乡三水村马宁的甘NJ10—29085低速自卸货车,在省道205线5公里加320米施工路段逆向停车卸完施工用料从左道右转掉头中,前保险杠右端与由南向北行驶由驾驶员王猛驾驶的徽县社会福利黄坝铅锌有限责任公司甘K12455小型越野客车左侧相刮擦,后甘K12455车辆驶向公路西侧撞在山体上,造成甘K12455车上乘客任中杰受伤以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康乐县交警大队调解未达成协议,当日制作送达了康乐县公安局第2008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大明承担主要责任,王猛承担次要责任,任中杰无责任。

王猛、任中杰当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张大明当日向陇南市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

十日后,张大明收到康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王猛、任中杰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当即申请案件延期审理。

半月后,陇南市交警支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康乐县公安局第2008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令康乐县交警大队重新调查、认定本起事故。

康乐县交警大队于2008年10月22日第200824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张大明、王猛承担对等责任,任中杰无责任。

康乐县人民法院11月12日组织了庭前证据交换,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

二、案件涉及角色名称1.审判长:丁伟2.审判员:李大龙3.审判员:张雪4.书记员:梁小芳5.原告:任中杰6、代理人:展鹏飞7.被告:张大明8.代理人:权义9.第三人:王猛10.证人:三、模拟法庭审判道具1.法官袍:3套,法官徽章:4套,2.书记员服:1套3.律师袍:3套,律师徽章:3套,4.法槌:1个5.传票:3张6.证人如实作证保证书:3张7、物证:四、案件材料目录(一)原告人任中杰证据(共11份11页)1、张大明陈述1份2页 (1)2、证人韦亮证言两份4页 (3)5、现场图片八张1份4页 (7)6、康乐县公安局第2008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1页 (11)7、《车辆转让协议》一份1份1页 (1)8、三合汽车修理厂〈修理项目及配件明细表〉1份1页 (2)9、陕西省假肢中心的证明1份1页 (3)10、优邦假肢矫形器(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证明1份1页 (4)11、交通费票据13张1份1页 (5)12、假肢的临时修复费收据一张1份1页 (6)13、住宿费用票据7张1份1页 (7)14、采矿许可证1份1页 (8)15、委托书1份1页 (9)16、通知书1份1页 (10)17、利润清算单1份1页 (11)(二)被告人张大明证据(共12份16页)1、张大明的驾驶证 (1)2、张大明的驾驶证2008年审验合格证明 (2)3、陇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件1份3页 (3)4、康乐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1页 (6)5、证人燕之峰证言1份2页 (7)6、证人韦亮证言1份2页 (9)7、证人郭小林证言1份2页 (11)8、成县人民医院《诊断证明》1份1页 (13)9、成县人民医院任中杰《住院费结算单》1份1页 (14)10、任中杰《门诊收费票据》1组3份1页 (14)11、王军《门诊收费票据》1组2份1页 (15)12、甘NJ29085维修凭证1份1页 (16)(三)第三人王猛证据(共6份12页)1、康乐县公安局第200824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1页 (12)五、案件基本材料(一)原告人任中杰证据目录1、张大明陈述讯问笔录(第1次)时间:2008年10月14日10时20分至2008年10月14日12时54分地点:康乐县江洛交警中队讯问人:王晓勇工作单位:康乐县交通警察大队江洛中队记录人:马良工作单位:康乐县交通警察大队江洛中队被讯问人:张大明,曾用名:无,性别:男,出生时间:1959年2月12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汉,文化程度:初中,联系电话:,3280036,户籍所在地(国籍、护照号):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枣儿沟村,现住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枣儿沟村,工作单位:成县城关镇枣儿沟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指引为促进矛盾纠纷就地源头化解,推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裁量标准化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2月15日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关于医疗费1、医疗费原则上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受害人主张后续医疗费用的,应告知其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能够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项目,且金额可以确定,该费用可以一并处理。

2、赔偿义务人确有证据证明医药费中存在不必要、不合理用药的,应予核减。

3、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或部分由社会保险核销的,不影响其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关费用。

4、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或者部分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不影响其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关费用,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系该赔偿义务人为其投保的除外。

二、关于护理费5、受害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时长价的,据实计算。

没有支出凭据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在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7、受害人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程度计算:完全护理依赖为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受害人出院后仅需短期护理的,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计算。

8、受害人已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按配置后的情况进行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9、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完全护理依赖或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一般暂按5年计算。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2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
目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以下
简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检查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 护理费用:如果受害人需要雇佣护工或者家人提供护理,按照月工资收入进行补偿,最高不超过受害人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3. 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因伤势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受害人伤势的严重程度以及工作能力评定等级确定受害人的工伤等级,然后按照受害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误工费用。

4.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残疾程度确定赔偿金。

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等级、年龄、职业和损伤程度等因素,参照相关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5.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人,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收入和抚养关系等因素来确定。

以上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生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具
体的赔偿金额还需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核算。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计算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一、意外伤害赔偿标准1.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可以分为近支和远支两个阶段。

近支是指死者生前的支出,如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依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远支是指死者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收入损失、家庭妻子丧夫子丧父等损失,应根据死者生前年龄、职业、收入情况和家庭状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赔偿。

2. 失能赔偿金:失能赔偿金指因致残导致工作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丧失而需支付的赔偿金。

失能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致残后本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伤残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计算。

3. 治疗费用:治疗费用指因事故导致伤者接受治疗的所有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4. 护理费:护理费指因事故导致伤者需要长期或临时接受护理的费用,包括人工护理、器材费用、房屋改造费等。

5. 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是指因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害所需支付的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1. 死亡赔偿金:由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根据被扶养人的身份与数量、死者生前年龄、职业、收入情况等要素,由人民法院订定一次性赔偿金。

2. 残疾赔偿金: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根据残疾程度和被扶养人状况,由人民法院订定一次性赔偿金。

3.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指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合理费用,并且需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赔偿。

4. 护理费:因意外事故导致需要护理的,包括人工护理、器材费用、房屋改造费等,由法院根据评估情况作出裁决。

5. 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是指因意外事故引起的痛苦、恐惧、抑郁等情绪所需支付的赔偿金。

总结:1.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支出:指死者生前的费用支出;(2)远支:指死者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3)失能:指因致残导致工作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的状态;(4)精神损失:指因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害。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医疗费按照票据确定医疗费二、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C 年龄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C 年龄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四、丧葬费《最高院人损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五、残疾赔偿金《最高院人损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2023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3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3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原创版3篇)目录(篇1)1.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3.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标准4.结语正文(篇1)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一、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根据 2022 年度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9703 元2.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2438 元3.职工月平均工资:7897 元4.全区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066 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94766 元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标准1.医疗费: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

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

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 年。

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

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

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5篇篇1甲方(赔偿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被赔偿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因不慎或过失对乙方造成了人身伤害,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赔偿事宜的共识,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一、事件概述1. 甲方因[事件原因,如争吵、意外事件等]对乙方造成了人身伤害。

2. 伤害情况经医院诊断为:[具体伤害情况,如擦伤、骨折等]。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根据乙方的伤害情况,甲方同意赔偿以下项目:1. 医疗费用:包括已产生的治疗费用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票据结算。

2. 营养费:因乙方需要加强营养恢复健康,甲方需支付营养费人民币[金额]元。

3. 误工费:乙方因受伤导致的误工损失,甲方需支付误工费人民币[金额]元。

4. 精神损失费:因甲方行为给乙方带来的精神损害,甲方支付精神损失费人民币[金额]元。

5.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人民币[金额]元。

三、赔偿支付方式及期限1. 赔偿支付方式:[选择赔偿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2. 赔偿支付期限:[约定支付时间,如三日内等]。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收款证明。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1. 甲方应按时支付赔偿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2. 乙方应积极配合治疗,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 双方应保守此协议内容及相关个人隐私。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 双方应互相谅解,共同努力化解矛盾,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条款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民事起诉状及证据目录(2023版)

民事起诉状及证据目录(2023版)

民事起诉状及证据目录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甲方姓名+住址)
被告:(乙方姓名+住址)
案由:授权委托合同纠纷
一、基本事实
(这一部分详细描述事件的经过,包括当事人的关系、涉及的
合同内容、违约情况等。


二、诉讼请求
(具体列出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


三、事实和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清单如下:
(这一部分列出原告准备的证据清单,包括书面证据、物证、
证人证言等。

每个证据清单要注明名称、编号、来源,以便查阅。


四、法律依据
(这一部分列出法律条文、法规等作为案件的法律依据。

可以
在每个法条后加上注释,以方便理解。


五、代理人及
(列出原告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可在此部分添加。


以上所述事实及理由,本诉状中词证有据,请求法庭依法判决。

附件:
1.授权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凭证及复印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授权委托合同: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乙方
代理甲方处理特定事务的合同。

2.违约金:合同约定双方因违反合同约定而应支付的一定金额
作为违约方的经济赔偿。

3.赔偿损失:因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代理人:在法律事务中代表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的人,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和执业证明。

24、证据目录范本

24、证据目录范本
2、被告违反夫妻相互忠实之义务,与第三者长期同居,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
6
PP.3~8
3
书证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派出所
询问笔录
在×年×月×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派出所对被告和第三者×某的询问笔录中,双方明确表示“同居一年多”,以此证明:
1、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异性同居的事实;
收入证明
1、证明原告在北京××有限公司的职务、收入状况;
2、原告能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较好的物质保障,李某某由原告抚养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将来的成长。
1
P.15
6
书证
原告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原告有良好的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李某某的抚养权应依法判归原告行使。
2
PP.16~1储蓄银行活期存折
2
PP.26~27
9
书证
原告
房产证
×房产的基本信息,该房产婚后原被告共同偿还×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个人借款×万元),该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
PP.28~30
10
书证
原告
购房发票
证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房产的购买日期为×年×月×日,系原告婚前所购买,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1
P.31
2、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事实;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原告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
5
PP.9~13
4
书证
原告
出生医学证明
原、被告的婚生儿子李某某不满两周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由原告行使。

人身损害: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7

人身损害: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7

人身损害:1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17
导读:最近很多朋友咨询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不是几句话能解释清楚的事情,尤其是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等内容,非专业律师也未必搞的清楚。

为此,重新整理此文出来推送给朋友们,供朋友们参考学习。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立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立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手术后,因未住院治疗,医院对原告XXX的建休时间为贰个月。
4
4
交通费票据
公共交通部门
原告XXX因急诊、住院、出院及复诊的交通费损失总计155元
3
5
伤情鉴定发票
鉴定机关
原告XXX伤情鉴定费损失230元。
1
6
二原告开业以来的日记账
原告
证明原告XXX月平均收入,及误工费损失为10936.5。
4
7
手伤情况照片
证 据 目 录
序号
证据名称
证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源
证明内容
页数
1
原告XXX的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
天津市公安局XXX分局
原告XXX被二被告伤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1
2
医疗收据
天津市天津医院
原告XXX被二被告伤害造成的医疗费损失总计2847.02。
6
3
诊断证明书及病历
天津市天津医院
1、原告XXX被二被告伤害后的医疗机构的诊疗意见;
原告
1、原告XXX受伤的严重程度,及需要进行康复训练及美容的事实;
2、原告XXX因受伤导致误工的事实。
1
8
律师费发票
律所
被告的伤害行为给原告XXX造成的律师费的损失2500元。
1
9
XXX损失明细
原告
方便法庭审理,提供具体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
1
提供人:原告XX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