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科研检查督导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督导督查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督导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校督导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2.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督导督查活动;3. 对各部门、各学院(系)的督导督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4. 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5.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督导督查工作情况。
第六条督导督查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督导督查工作。
第七条督导督查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督导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导督查内容、标准和程序;2. 组织开展日常督导督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督导督查资料;3. 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整改;4.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督导督查工作情况;5. 负责与其他部门、学院(系)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三章督导督查内容第八条督导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 教育教学管理;2. 教师队伍建设;3. 教学质量;4. 学科建设;5. 学生管理工作;6. 后勤保障工作;7. 安全稳定工作;8. 党风廉政建设;9. 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第四章督导督查方法第九条督导督查方法包括:1. 听取汇报:通过听取部门、学院(系)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2. 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工作实际;3. 专项检查: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项目,进行专项检查;4. 定期巡查:定期对全校各项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督导督查结果处理第十条督导督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及时高效、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一)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二)教育教学: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评价、学生管理等;(三)科研服务: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产学研结合等;(四)财务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学校督查工作的内容:(一)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三)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操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四)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上级领导批示、师生员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五)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三、督查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督查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督查办公室设督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督查员由校长办公室提名,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八条督查办公室负责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督查情况。
四、督查程序和方式第九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任务、督查对象、督查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学校教研活动督查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加强学校教研活动的管理,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确保教研活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督查制度,加强对教研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二、督查范围1. 教研活动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2. 教研活动内容与形式;3. 教研活动组织与实施;4. 教研成果的总结、推广与应用;5. 教研活动的参与度与实效性。
三、督查机构1. 成立学校教研活动督查小组,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等组成;2. 督查小组负责对全校教研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四、督查内容1. 教研活动计划:检查教研活动计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2. 教研活动内容:检查教研活动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符合教师专业发展需求;3. 教研活动形式:检查教研活动形式是否多样化,是否有利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4. 教研活动组织与实施:检查教研活动的组织是否有序,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5. 教研成果:检查教研成果是否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6. 教研活动参与度与实效性:检查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以及教研活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督查方法1. 定期检查:督查小组每学期对教研活动进行至少两次全面检查;2. 不定期抽查:督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教研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3. 跟踪指导:督查小组对教研活动进行跟踪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4.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对教研活动的满意度及建议;5. 教师访谈:通过访谈了解教师对教研活动的看法和建议。
六、督查结果处理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小组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2. 对整改效果明显的,督查小组予以表彰和奖励;3. 对整改不力的,督查小组将提出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 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作为评价教研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学校教研活动督查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研活动督查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了解和评估学校的教学状况,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三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由学校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及全体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章督导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学校督导室设督导长1人,督导员若干人。
督导长由校长提名,报学校董事会批准。
督导员由校长任命。
第五条学校督导室负责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检查的内容、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督导室在检查前应向被检查部门或个人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七条学校督导室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被检查部门或个人。
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学校督导室。
第八条学校督导室应定期向校长报告督导检查情况,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第三章督导检查的内容与方式第九条学校督导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二)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三)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出勤、纪律、作业、考试等;(五)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六)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学校督导检查的方式包括:(一)查阅资料,包括教案、作业、考试试卷等;(二)听课评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三)座谈访谈,了解师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实地查看,了解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五)其他合适的方式。
第四章督导检查的纪律与责任第十一条学校督导室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第十二条被检查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督导室的工作,不得干扰、阻挠或拒绝。
学校教学督查视导制度
学校教学督查视导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3. 教学督查视导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实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
2. 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 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学督查视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总结反馈等工作。
三、教学督查视导内容1. 教学计划与备课: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备课是否充分、认真。
2. 教学方法与手段:检查教师是否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是否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3. 课堂教学:检查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是否有序,课堂氛围是否活跃,学生参与度是否高。
4. 学生作业与评价: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是否适量、有针对性,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及时。
5. 教育教学研究:检查教师是否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是否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6. 教师职业道德:检查教师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否关爱学生,是否为人师表。
四、教学督查视导程序1. 制定计划: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教学督查视导工作计划。
2. 宣传动员: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宣传动员,明确教学督查视导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3.组织实施: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教学督查视导工作,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指导。
4. 反馈总结: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督查视导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5. 整改落实:教师根据教学督查视导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教学督查视导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教学督查视导结果应用1. 教学督查视导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学督导检查制度范本
学校教学督导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教师为主要对象,以教学活动为主要内容,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学督导体系。
第三条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行校领导负责制,学校设立教学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学督导工作。
第二章督导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学校教学督导机构由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反馈教学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学校教学督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四)具有公正、客观、严谨的工作态度。
第六条学校教学督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督导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学校教学督导内容包括:(一)教师的教学准备:教案编写、教学资源准备、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二)课堂教学: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参与度等;(三)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果等;(四)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制定、教学任务分配、教学质量保障等;(五)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满意度、社会评价等。
第八条学校教学督导方式包括:(一)定期听课:每位教学督导人员每学期至少听一门课程的完整课堂教学;(二)教学检查:对教师的教案、教学资料、学生作业等进行定期检查;(三)教学访谈:与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访谈,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四)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五)教学反馈:将教学督导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四章督导结果与处理第九条学校教学督导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教育科研监督检查制度
教育科研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必要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是规范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制度化的需要。
根据我市中小学开展教育科研的现状及取得的实践经验,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课题规划制度1.必须切实制订出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以便使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方向一致,目标明确、协调配合。
2.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的主要依据:一是一个时期内全省的教育科研规划和地区性科研规划;二是本校教育科研的实际现状、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3.具体的教科研规划应包括指导思想、教科研目标、阶段任务及实施方法、措施等。
制订规划时,必须把科研项目按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规模大小,区分出不同的层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教科研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5年。
4.要按照科研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统一部署,密切协调,使学校的全部科研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系统。
5.科研规划由教科室负责制订,并报校长室审定后执行。
二、课题立项制度1.课题立项就是发现问题,确定课题,以及论证课题,最后将课题研究列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之中。
2.申报课题和课题立项必须规范手续。
(1)各课题组要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选择确定适应学校、学科实际的研究课题,按要求填写《教育科研课题审定书》,拟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课题研究方案》。
(2)课题研究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课题的界定与表述;b、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c、课题研究的范围(内容、对象);d、课题研究的步骤、方法和时间;e、课题研究的成果表现形式;f、课题组织与管理;g、经费预算。
(3)立项课题必须由校、区层层把关,最后交市教科所或学会、小教部进行论证评审,批准后确定为正式的研究项目。
3.一经审定批准的立项,必须写好研究报告,并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明确研究任务。
三、教师教研职责1.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
在活动中可根据自己所任学科,课程的性质及学生的学情、本人的教学风格来选定教育科研课题。
中学科研督导室工作制度
XXXX中学科研督导室工作制度
科研督导室在校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督导和评价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一、定期对年级教育教学进行诊断性视导并写出诊断性报告。
二、负责对参加各级比赛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如公开课、论文比赛等。
三、指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了解最新教育教学动态,给教研组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四、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年会。
五、负责《XXXX中学校刊》和《XXXX中学校本教研材料》的编印工作,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材料。
负责高考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为高考复习备考提供参考。
六、负责学校科研课题的组织开发、上报、开题、阶段总结、结题等工作。
做好组组有课题的管理指导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研究交流等工作。
七、负责心理发展中心(心理工作坊)的相关工作和教师、学生心理指导工作。
八、负责读书活动的开展和检查工作。
九、负责学生生涯规划的管理和教学工作。
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校督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是指学校领导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按照依法治校、依规治校、依德治校的原则,采取分类管理、综合督导等方式,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督查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督查办公室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督查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督查办公室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配合学校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督查内容第七条学校督查工作的内容包括:(一)教师专业水平的考核和评估;(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和评估;(三)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和改进;(四)教学方式和方法的研究和改善;(五)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学校督查工作应当注重质量和效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督查程序第九条学校督查工作的程序包括:(一)制定督查计划;(二)开展督查活动;(三)整理督查结果;第十条学校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督查会议,研究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五章督查方法第十一条学校督查工作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包括:(一)听课督查;(二)查阅教学档案;(三)组织教研活动;(四)开展满意度调查;(五)组织专家评审;(六)开展示范课程;(七)其他有效的督查方法。
第十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应当注重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步。
第六章督查责任第十三条学校领导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督查办公室负有具体责任。
第十四条督查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章督查评估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督查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督查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第十六条学校领导机构应当根据督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发展。
学校督导调研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完善学校督导体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2.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 促进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制度内容1. 督导组织机构学校设立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督导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教科研室主任、各年级组长、部分骨干教师组成。
2. 督导职责(1)校长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学校督导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学校督导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督导工作。
(3)教务处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的督导,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学进度等。
(4)政教处主任负责德育工作的督导,包括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
(5)教科研室主任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督导,包括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等。
(6)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包括教师教学水平、班级管理、学生成绩等。
(7)骨干教师负责教育教学经验分享、教学研讨、教育教学研究等。
3. 督导方式(1)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全校性的教育教学督导活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督导: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3)随机督导: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督导程序(1)制定督导计划:督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明确督导内容、时间、人员等。
(2)开展督导活动:按照督导计划,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
(3)撰写督导报告:督导结束后,撰写督导报告,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4)反馈整改:学校根据督导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督导委员会反馈整改情况。
学校督导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旨在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督导检查的组织与职责1. 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督导检查小组根据督导检查工作需要,学校成立若干督导检查小组,负责具体检查工作。
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
3. 督导检查职责(1)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督导检查计划、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督导检查小组: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导检查的内容与标准1. 教学工作(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2)课堂教学效果;(3)作业批改与辅导情况;(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2. 教师管理(1)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2)教师考勤与业务培训;(3)教师教学科研与成果。
3. 学生管理(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
4. 学校管理(1)学校规章制度;(2)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3)学校后勤保障。
四、督导检查的实施与要求1. 定期检查: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上述各个方面。
2. 不定期检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督导检查要求:(1)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督导检查计划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内容全面、客观、公正;(2)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听取师生意见,了解学校实际情况;(3)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奖惩与考核1. 对在督导检查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整改;3. 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校科研督导评价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学校科研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内涵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完善学校科研管理体系,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 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打造特色学校。
三、制度内容1. 督导机构学校成立科研督导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校科研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实验教师等组成。
2. 督导内容(1)科研规划与实施:检查学校科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2)科研队伍建设:评估学校科研队伍的构成、结构、水平,以及科研人员的培训、进修、交流等情况。
(3)科研成果:评估学校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转化和应用情况。
(4)科研氛围:评估学校科研氛围、科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3. 督导方法(1)查阅资料:查阅学校科研规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记录、科研成果、教师科研培训材料等。
(2)实地考察:走进课堂、实验室、教研组等,观察教师教学、科研活动开展情况。
(3)访谈:与教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学校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
(4)数据分析:对学校科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科研工作的成效。
4. 评价标准(1)科研规划与实施:科学合理、有序推进、质量优良。
(2)科研队伍建设: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培训到位。
(3)科研成果:数量充足、质量优良、转化应用良好。
(4)科研氛围:浓厚、活跃、教师积极参与。
5. 评价结果与应用(1)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或个人,要求限期整改。
(3)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制度保障1. 学校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投入,为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
2. 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和地位。
教育科研督查制度模板
教育科研督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科研工作。
第三条教育科研督查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调动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教育科研督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教育科研督查机构设督查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负责对本地区教育科研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内容第六条教育科研督查内容包括:(一)教育科研规划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情况;(三)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四)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审、奖励和推广应用情况;(五)教育科研团队的建设情况;(六)教育科研交流合作的情况;(七)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四、督查程序第七条教育科研督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计划:各级教育科研督查机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人员;(二)组织实施:各级教育科研督查机构按照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组对教育科研工作进行督查;(三)情况反馈: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结束后向督查组报告整改情况;(五)督查总结:各级教育科研督查机构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轮督查提供参考。
五、督查方法第八条教育科研督查采用以下方法:(一)查阅资料:通过查阅被督查单位的规划、计划、总结、报告、论文、项目材料等,了解教育科研工作的情况;(二)访谈调研:通过访谈被督查单位的领导、教师、研究人员等,了解教育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三)实地考察:督查组可以根据需要,对被督查单位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作现场和设施设备等情况;(四)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了解被督查单位教育科研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等情况;(五)其他适宜的方法。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督导检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督导检查是指学校对师生及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严格要求的原则,保证学校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第二章学校督导检查的目的和任务第四条学校督导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学校督导检查的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课堂教学质量,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二)检查学生学习情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少学生学习压力;(三)评估学校管理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行政效率;(四)检查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学校督导检查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客观中立,准确评估学校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地进行监督和评价;(二)公开透明,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依法依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四)实事求是,依据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估,不偏不倚地进行检查工作。
第七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分类重点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应当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掌握真实情况。
第八条学校督导检查应当重视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到位,促进问题解决,提高学校整体素质。
第四章学校督导检查的程序第九条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检查计划。
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确定督导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检查计划。
(二)召开会议。
学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讨论督导检查的重点和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
(三)开展检查活动。
学校督导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检查的原则1. 坚持依法治校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
2.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各项工作。
3. 坚持群众路线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4.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三、督导检查的组织与实施1. 督导检查机构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督导检查内容(1)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3)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4)学校德育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5)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6)学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7)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3. 督导检查方式(1)查阅资料:查阅学校相关文件、记录、报表等,了解学校工作情况;(2)实地考察:实地查看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3)座谈访谈:与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家长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师生意见;(4)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在师生中的满意度。
4. 督导检查程序(1)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时间等;(2)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和意见;(3)对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进行分析、评估;(4)形成督导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反馈,要求学校整改落实。
四、督导检查结果的处理1. 督导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 对优秀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合格学校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4. 对不合格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科研检查督导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科研检查督导制度
一、学校科教处详细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施行、治理与考评。
每学期制定教育科研打算,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理解课题开展情况,指导课题研究。
二、科教处负责全校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定,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负责制订《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并以此为依照对教师教科研成果进展鉴定。
三、每周教研活动时间,科教处成员负责检查、记录各组活动情况,包括参参加数、活动内容、主持人、起止时间、缺勤人员等,活动完毕后收缴活动记录。
四、检查实行点面结合的方式,一人负责全面检查记录,其他成员深化到学科组参加教研活动。
五、检查结果及活动记录等要及时整理存档,作为先进学科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照。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督导室,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2. 督导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
督导室成员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和行政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3. 督导室在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校务委员会负责。
三、督导督查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
2. 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待遇等。
3. 学生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心理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等。
4.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配置和使用情况。
5. 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改革成果等。
6. 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发展目标、战略、政策措施等。
7. 其他重要事项:学校重要决策、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
四、督导督查方式1. 定期检查:督导室按照工作计划,定期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2. 随机抽查: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抽查。
3. 听取汇报:督导室定期听取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4. 座谈了解:督导室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了解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查阅资料:督导室查阅学校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6. 评价反馈:督导室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学校各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督查结果处理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室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学校相关部门应根据督导室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3.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督导室应进行二次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问责建议。
4. 学校校务委员会对督导室的问责建议进行研究,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教研活动督查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研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督查制度。
二、督查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要真实反映教研活动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缩小,确保督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2. 全面覆盖原则:督查工作要覆盖所有教研活动,确保督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3. 重点突出原则: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关注教研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
4. 逐步完善原则:督查工作要随着教研活动的发展不断完善,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督查内容1. 教研活动计划: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是否合理,是否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
2. 教研活动组织:检查教研活动的组织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计划实施,是否确保教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教研活动内容:检查教研活动的内容是否丰富,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有助于教师专业成长。
4. 教研活动形式:检查教研活动的形式是否多样化,是否有利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 教研活动成果:检查教研活动取得的成果是否显著,是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6. 教研活动记录:检查教研活动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反映教研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四、督查方法1. 定期检查:学校教务处或教研部门定期对教研活动进行督查,检查内容包括教研活动计划、组织、内容、形式、成果和记录等方面。
2. 随机抽查:学校领导或教研部门对教研活动进行随机抽查,了解教研活动的实际情况。
3. 教师自评:教师对自身参与的教研活动进行自评,提出改进意见。
4. 学生反馈:学生参与教研活动后,对教研活动的效果进行反馈,为教研活动提供改进方向。
五、督查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学校教务处或教研部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督查计划。
2. 实施督查:按照督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教研活动进行督查。
3. 汇总反馈:督查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
4. 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教研活动改进。
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督查制度。
第二条所有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均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督查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包括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各类学校。
第四条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由学校负责,同时可以委托或协调相关教育部门的人员参与和指导。
第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
第二章教育教学督查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学校教育教学督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的评估,包括课堂教学的情况、学生成绩的情况等;2. 教学管理的评估,包括教师管理、课程管理、教材使用等;3. 教学改进的评估,包括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手段等的改进情况;4. 学校文化建设的评估,包括学校的教育理念、师德建设等;5. 学生发展的评估,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思想道德培养等。
第八条学校教育教学督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老师的个别访谈和评估;2. 课堂教学观摩和评估;3. 学生问卷调查和评估;4. 教学档案和成绩的审查;5. 学校教研活动的参与和评估。
第三章教育教学督查的组织和流程第九条学校应当设立教育教学督查小组,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并由学校领导任命督查小组的组长。
第十条教育教学督查工作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并在每年开始之前确定本年度的督查重点和具体任务。
第十一条教育教学督查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督查任务的确定:通过学校的年度计划和督查小组的评估,确定本年度的教育教学督查任务;2. 督查对象的确定:根据本年度的督查任务,确定要督查的教师、班级、课程等对象;3. 督查方法的选择:根据督查任务和对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督查方法和工具;4. 督查的实施:根据督查任务和对象,进行实地督查、访谈、观摩等活动;5. 督查结果的汇总和评估:将督查结果进行归类和总结,并进行评估和分析;6. 督查报告的编写和反馈:根据督查结果,编写督查报告,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督查机构及职责1.学校设立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2.督导室设督导员若干名,由校长提名,教职工大会通过。
3.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
2.德育工作:德育计划、德育活动、德育评价、心理健康教育、师德建设等。
3.学校管理工作: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校园安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4.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师培训、教师考核、教师待遇、教师职业道德等。
5.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学籍、学生考核、学生奖励与惩罚、学生安全等。
6.其他重要事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
四、督查程序1.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2.开展督查工作:按照督查计划,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3.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整改落实: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督导室。
5.汇总分析:督导室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督查报告,提交给校长办公会议。
五、督查结果运用1.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职工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予以推广和表彰。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督导室。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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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科研检查督导制度
一、学校科教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考评。
每学期制定教育科研计划,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了解课题开展情况,指导课题研究。
二、科教处负责全校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定,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负责制订《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并以此为依据对教师教科研成果进行鉴定。
三、每周教研活动时间,科教处成员负责检查、记录各组活动情况,包括参加入数、活动内容、主持人、起止时间、缺勤人员等,活动完毕后收缴活动记录。
四、检查实行点面结合的方式,一人负责全面检查记录,其他成员深入到学科组参加教研活动。
五、检查结果及活动记录等要及时整理存档,作为先进学科组、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