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申请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查封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XXX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XXX

申请请求:

申请贵院查封以下财产:深圳XXX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城市山谷”塔楼A栋31B、31C、31D、31E;B栋19A、19E、19G、20A、22A、23A、23E、24A、25A、27A、27G、28A、28B、29B、32A;C栋9A、9B、11B、12B、13B、14B、17B、20B、21B、22B、23B、24B、25B、29B、29C、29D、31A、31B、31D;D栋32E共39套房产。

事实和理由:

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终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书代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营业部履行了偿还分期付款购车贷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在贵院受理的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XXX有限公司财产一案中,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

经调查,深圳XXX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都市名园A、B、C、D 栋部分房产已于2000年7月19日根据深圳XXX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合同的约定分配归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与香港XXX集团有限公司

所有,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申请查封上述财产。

贵院在查封、评估、拍卖上述房产时所产生的全部差旅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