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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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者“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平安银行拟给予关联方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安科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N K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安科技术”)综合授信额度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敞口3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AN REAL ESTATE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不动产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表决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3亿元美元,约合21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安银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29.83亿元人民币,资本净额为3,681.93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占平安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67%,占平安银行资本净额0.57%。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平安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一般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平安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资本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相关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郭田勇和杨如生对前述一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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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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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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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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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我们特地向您发送此份公告,以通知您我公司拟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公司决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关联方进行债券发行,同时也计划将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创新性融资工具用于资金筹集。

这些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举措将对公司未来的融资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为使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举措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和评估。

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以下是具体的细则和计划:一、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公司决定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关联方进行债券发行,旨在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

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相关规定和准则,根据合规性审查结果以及投资者的实际需求,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并于日后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

公司将严格披露与债券发行相关的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债券的风险和收益,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关联方市场化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作为融资的一种创新性工具,公司拟将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引入关联方投资的一种方式。

资产支持证券是以公司的特定资产为基础发行的,通过拆分公司资产的收益权,形成可交易的证券。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关联方进行市场化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邀约。

公司将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投资者具备足够的风险认知能力,并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关联方市场化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在购买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前,应详细阅读相关的风险揭示文件,并在充分理解及评估风险后,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投资。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

《证券投资学》实验报告书目录一、实验概述 (2)1. 实验目的 (3)2. 实验背景 (3)3. 实验任务和要求 (4)二、证券投资环境模拟分析 (5)1. 模拟环境搭建 (6)1.1 软件工具选择及安装配置 (7)1.2 数据准备与初始化设置 (8)2. 市场行情分析 (10)2.1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1)2.2 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12)2.3 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14)三、投资策略制定与实施 (15)1. 投资策略类型选择 (17)1.1 成长投资策略 (18)1.2 价值投资策略 (19)1.3 宏观对冲策略 (21)2. 投资组合管理实践 (22)2.1 资产分配与风险管理 (23)2.2 个股选择与买卖操作 (24)2.3 绩效评估与调整优化 (26)四、模拟交易过程记录与分析 (26)1. 模拟交易流程梳理 (28)1.1 行情分析与策略制定阶段记录 (29)1.2 交易执行与监控阶段记录 (30)1.3 绩效评估与调整优化阶段记录 (31)2. 模拟交易结果分析 (32)一、实验概述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和功能:介绍证券市场的起源、发展历程以及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通过对不同类型证券的特点和交易方式的分析,使学生了解证券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证券投资的基本原理:阐述证券投资的基本理论,如有效市场假说、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和价值取向。

通过对投资组合理论的研究,使学生掌握如何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因素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选择。

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介绍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种证券的投资策略和方法,包括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量化投资等。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掌握如何在不同市场环境下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

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分析证券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探讨如何通过各种手段降低这些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4-002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现场参观□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海通证券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施毅睿德投资戚丽雅博士国泰人寿投资管理部副理陈弘明浙江敦和投资投资经理吴来迪韩国投资基金上海代表处高级研究员王文文上海彤源投资股票分析师薛凌云君富投资研究员刘彬上海璞盈投资研究员张岑玲上海玖石投资研究员万磊太平洋证券自营部负责人徐寿文上海旭兴投资总经理郑建刚浙商财产保险资产管理部博士周浩军上海大智慧资深记者汪家红上海道富资本高级投资经理苏志敏盈峰资本研究员刘东渐上海弘尚资产首席研究员孙兆辉中银基金研究员刘浩宇上海尚雅投资总裁石波上海玖哥投资投资总监吴平高谆投资林巧铃浙江恒泰富实业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董醒华浙江恒泰富实业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王斌海通证券周彦珉厦门哈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建波罗颖上海新泰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王湛正上海永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李志强上海承川投资杨行亮勃禾资管吴来迪信达证券研究员韦玮信达期货咨询部副总常希重信达证券机构业务部施航信达期货研发金属部经理吕洁华泰证券研究员郑丹丹时间2014年3月7日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公司董事姚伟国公司董事长助理、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洁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会议介绍了上市公司及万马新能源等子公司基本情况。

(详见2014年3月7日会议PPT,内容相同)附件清单(如有)无日期2014年3月10日。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一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

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

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

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

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

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

个人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无异议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xx年7月22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欠解保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0762号)。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今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目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若采用以资抵债的方式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等《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二、根据公司公告,目前尚无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实质性举措。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清偿或化解,就解决方案与化解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重点监控股票 函

重点监控股票 函

关于重点监控股票的函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

在此,我们特向您推荐我们重点监控的股票。

我们深知股票市场变幻莫测,风险与机遇并存。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我们精选了一批具有潜力的重点监控股票。

这些股票均来自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盈利能力强的优质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投资价值。

以下是部分重点监控股票的简要介绍:
1. [股票代码]:该上市公司致力于[行业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近期公司业绩增长稳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 [股票代码]:该上市公司在[行业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品牌知名度高,客户基础扎实。

公司通过持续创新和扩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为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

3. [股票代码]:该上市公司专注于[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多项专利技术。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未来有望受益于行业发展趋势。

当然,投资股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市场走势、公司业绩、行业前景等。

我们的重点监控股票仅供您参考,具体投资决策还需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评估。

如果您需要更深入的分析或有其他投资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助您在股票市场中取得成功。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在此,我们向各位郑重地发布关于本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拟进行减持操作的股东为_____,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出于_____(请说明具体原因,如个人资金需求、投资规划调整等)的考虑,股东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来源: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于_____(例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等)。

3、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4、减持方式:拟通过_____(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的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交易日之后的_____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相关事项中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减持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个人行为,是基于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规划所作出的决策。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产生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再次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支持与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_____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于投资者而言,看到这样的公告时,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面、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整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融券标的股票是指交易所允许融券卖出的股票。

融券是一种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股票,在市场价格下降时从中获得利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融券标的股票列表:
1.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是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的融券标的股票称为“中信证券A股”。

2. 中金岭南:中金岭南是中国最大的金属矿山之一,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中金岭南的融券标的股票称为“中金岭南A股”。

3. 大唐发电:大唐发电是中国最大的大唐职业发电公司之一,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大唐发电的融券标的股票称为“大唐发电A股”。

4. 华纺股份:华纺股份是中国最大的纺织公司之一,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

华纺股份的融券标的股票称为“华纺股份A股”。

需要注意的是,融券标的股票必须满足交易所的要求,并且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融券风险。

世纪鼎利: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 2011-01-29

世纪鼎利: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 2011-01-2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对世纪鼎利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一、世纪鼎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6号文核准,世纪鼎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1,979,835.81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0,020,164.19元,较212,585,700.00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募资金957,434,464.19元。

二、世纪鼎利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010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约人民币21,803.10万元用于两个研发项目及三个对外投资与并购项目,该事项已公告,详见《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人民币700万元与黄华先生、冀胜华先生以及陈鹏辉先生合资成立北京鼎元丰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元丰和”)。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对外投资计划。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1、以下表述不属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情形的是_____________。

(B)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B.做市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停牌超过1个月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_______。

(C)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A)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

(B)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

(D)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7、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___。

北京万马神电缆销售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北京万马神电缆销售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决定机关
/
5.6 严重违法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7 股权出质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四、企业发展
4.1 融资历史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4.2 投资事件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北京万马神电缆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0:00:02,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状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安万马路证券营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授权范围内经营证券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

关于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

关于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本文旨在讨论和解释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的相关内容和要点。

股东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批准关联方交易决议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东的利益。

以下将围绕该决议的定义、决议内容的审议和通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展开阐述。

一、决议的定义股东会决议是指在公司的股东会议上,通过股东的表决,对涉及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议案进行讨论和决策的过程。

该决议多数情况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通过,以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决议内容的审议从法律角度来看,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应该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在审议决议内容时,以下要点需要被充分考虑:1. 关联关系的确立:确定交易的各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包括家族成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属于关联方,以避免潜在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

2. 交易涉及的金额和利益:评估交易金额的合理性和交易涉及的利益对公司的影响,确保交易公平且符合市场价格。

3. 交易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审查交易的原因和必要性,确保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 交易的风险评估:综合评估交易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预测可能的利益亏损和法律风险,并做好风险管控措施。

三、通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1.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相关交易的信息披露完整、准确、及时,以提供给股东充分的信息为基础进行决策。

2. 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若有股东存在与交易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他们在议案决策过程中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为先。

3. 存在其他股东权益受损风险的情况:应重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适当的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投资利益。

4. 财务和法律专业意见:对于相关重要交易,公司应请财务和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意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股东会决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决议需经过充分的审议和合法性评估,并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尊重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整体利益。

诚志股份: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诚志股份: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1669号)的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贵会在审查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一、“请申请人、财务顾问和律师说明永生华清租赁联盟西路777号土地能否用于工业用途;针对本次购买资产存在抵押或无权属证明等情形,请交易对方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情形是否对上市公司构成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提出的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发表专业意见。

”(一)永生华清联盟西路厂区租赁使用相关房产和土地的核查情况1、租赁使用联盟西路777号土地的情况根据2003年12月23日和2007年1月10日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华清”)与原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永生华清以每亩4万元/年的价格租赁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西路777号的相关土地合计28,72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

上述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具体情况如下: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土地权证编号座落面积(m2)土地权证取得日期终止日期用途使用权类型石家庄市郊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委会(实力克液晶材料厂)西三庄村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联盟西路777号24,793.2082000.03 - 工业批准拨用企业用地综上,永生华清租赁使用的联盟西路777号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可用于工业用途,其余3,926.792平方米土地由于原西三庄村委会已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改为西三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而作为西三庄村村办集体企业的永生实业也正处于公司改制过程中,因此目前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明。

企业与券商合作协议

企业与券商合作协议

企业与券商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企业与券商之间的合作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促进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1.企业授权券商为其提供股票发行及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股票发行、承销及上市辅导等服务。

2.券商提供与企业发行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咨询服务。

3.双方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和市场环境,在合作期内协商并确定其他合作内容。

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然年为一个合作期。

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自动续签。

四、权益分配1.发行及承销费用:企业按照券商提供的费率标准支付发行及承销费用。

2.交易佣金:企业按照券商提供的佣金费率标准支付交易佣金。

3.双方共享业务收益:依据实际业务情况,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共享业务收益。

4.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可能产生的收益,双方另行协商分配方式。

五、风险提示1.企业应充分了解股票发行、交易和投资相关的风险,券商在提供相关服务时也应履行相应的风险提示责任。

2.券商不对企业发行所得资金的投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3.企业应按照要求向券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券商有权取消相应服务并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因签署本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解除与终止1.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规定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Mark一个IPO项目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2.0版的反馈核查要求

Mark一个IPO项目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2.0版的反馈核查要求

Mark一个IPO项目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2.0版的反馈核查要求Mark一个IPO项目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2.0版的反馈核查要求:发行人关联企业较多,部分关联企业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似。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上述关联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2)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企业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重叠,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形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报告期内集中对一些关联方转让或注销的原因;(5)注销的关联企业情况,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较多的债务或持续的亏损,设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存续期间是否合法经营,注销前从事的业务及与发行人的业务、资产、技术、营销网络等方面之间的关系,注销后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去向,与发行人的人员是否重叠。

提供注销前一年的财务报表和注销的相关证明文件,注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债权人告知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6)对外转让的关联企业,受让方有关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未来回购安排,转让后与发行人是否仍存在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7)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包括不限于购销业务、资金往来等交易;(8)发行人的职工(含离职员工)、发行人的股东、PE股东的出资人(自然人)、PE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包括与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或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上下级单位、或上下级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证监许可[2012]1332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09
【实施日期】2012.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332号)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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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马电缆与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万马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电气电缆集团:法定代表人张德生;注册资本9,120万元;主营范围: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0,289.35万元,负债133,233.85万元,净资产117,055.5万元,净利润7,865.45万元。

(二)与万马电缆关联关系
电气电缆集团持有万马电缆23,843.48万股,占万马电缆总股本的59.61%,为万马电缆的控股股东。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投资设立浙江万马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70%,电气电缆集团出资1,5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电气电缆集团均是以货币出资,出资价格相等。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万马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5人全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人投了赞成票,并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此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平安证券对万马电缆本次与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万马新能源电气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晓波曹玉江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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