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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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鄂政发[2015]2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4
【实施日期】2015.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15〕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武汉临空经济区(以下简称临空经济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整合武汉市东西湖区、黄陂区和孝感市孝南区(以下简称两市三区)临空港资源要素,加快推进临空经济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以一体化发展为路径,强化“创新、生态、科技、人文”发展
理念,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战略机遇,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双向推动”,努力将临空经济区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创新试验区和湖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端发展。

依托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以下简称天河机场)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临空经济的聚集辐射功能,集聚资本、管理、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大力发展高端科技、高端制造、高端文化、高端服务。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临空经济区。

坚持创新发展。

把创新贯穿宏观决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推动科技创新,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究、引进和转化,提高区内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制度创新,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创新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开发模式。

坚持统筹发展。

统筹工业化与城市化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统筹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化布局。

坚持绿色发展。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材料、新技术。

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严格保护湿地、林地和水资源,正确处理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形成水网、绿网交融的滨水生态体系。

(三)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2015-2020年。

客运功能进一步增强,货运功能大幅提升,港、产、城互动发展效应显现,空港新城初具规模,天河机场真正成为全国国际门户枢纽机场。

到2020年,空港产业、临空产业、关联产业明显集聚,临空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生产
总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

空港新城道路骨架网络基本形成,常住人口规模明显提高,临空经济区跻身国内一流水平,成为中部地区对外开放和人员往来的国际航空港,形成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全国的中部地区对外开放高地。

天河机场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3000万人次和50万吨,力争进入全国前10名,开通国际和地区航线45条以上。

第二阶段:2021-2030年。

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快速增长,天河机场成为全球最繁忙的国际枢纽机场之一,临空经济区成为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空港产业基地。

到2030年,临空经济区成为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的全国第四临空经济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重要平台,功能强大、实力雄厚、繁荣繁华、生态宜居的空港新城。

天河机场成为世界著名国际枢纽机场,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7000万人次和150万吨,开通国际和地区航线60条以上。

(四)实施范围。

临空经济区分规划区和协调区。

本意见适用全部规划区和协调区。

规划区:以天河机场为中心,半径12公里以内区域。

涵盖武汉市黄陂区部分地区(162平方公里,包括天河街道,以及横店街道、祁家湾街道、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部分地区)、东西湖区部分地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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