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慈善新生力量遇税收烦恼
会计干货之应关注大慈善时代的税收管理挑战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应关注”大慈善时代”的税收管理挑战慈善法中有关慈善捐赠的涉税条款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实务中针对其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以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产生了分歧,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观点如下。
应关注大慈善时代的税收管理挑战。
相比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规定的捐赠方式更加灵活,这势必大大激发社会各方投身慈善事业的热情。
然而站在税收管理的角度,我们也不得不警惕可能存在的税收管理挑战。
比如,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税法进而明确,纳税人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才可以税前扣除。
而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有鉴于此,税法也即应当允许直接捐赠在税前扣除。
但与此同时,在税务管理中如何判断直接捐赠支出的真实性将成为一个难题。
此外,慈善法虽然规定了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但现实中依然可能出现纳税人直接或间接向关联企业进行捐赠以及指定受益人利用捐赠财产向特定第三方购买货物服务等情况,由于存在各方实际税负不同的差异,也存在利润转移、侵蚀税基的可能。
这在允许捐赠人直接向受益人进行捐赠的情形下尤甚。
税务处理应当依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慈善法中涉及慈善捐赠税收内容的条款主要为第七十九条至第。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嘿,你知道吗?公益慈善事业可不只是奉献爱心那么简单,它还能在纳税筹划方面大显身手呢!给你说个例子啊,就像小李的公司。
小李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有一年公司效益很不错,赚了不少钱,但同时面临着高额的纳税。
这可让小李犯了愁,愁得他呀,那是吃不好睡不香。
这时候,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考虑通过公益慈善捐赠来进行纳税筹划。
小李一想,对啊,这是个好办法呀!于是他就决定向当地的一所贫困学校捐赠一批教学设备和图书。
哇,你能想象到孩子们收到那些崭新的学习用品时那高兴的样子吗?这对孩子们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而对于小李的公司呢,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纳税筹划的好处。
捐赠的那部分钱可以在纳税时进行扣除,一下子就减轻了公司的纳税负担,又能做善事,又能得实惠,这不是一举两得嘛!
再比如,还有个例子,老张的企业。
老张一直都有颗热心公益的心,但之前总觉得做公益就是单纯地出钱出物。
后来他了解到这个纳税筹划的事儿,那叫一个兴奋!他赶紧组织公司员工一起参与公益活动,向福利院捐赠物资,还积极参与各种公益项目。
这既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又让税务负担小了很多。
你看看,原来公益慈善事业还能这么玩!这不就像是给企业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嘛,既能让爱心传递得更远,又能让自己得到好处。
所以说啊,大家可千万别小看了公益慈善在纳税筹划中的作用,一定要好好利用起来呀,你说是不是?这绝对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和实践的好途径,别错过哦!。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增值 税
有权人
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 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 征土地增值税。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总)
涉及税种
所得 税类
企业 所得 税
个人 所得 税
进口 环节 增值 税Fra bibliotek流转 税类
关税
受惠 主体 企业
慈善组 织
个人
境外捐 赠人、 慈善组
织
优惠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在年度 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 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 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 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 号)规定,非营利组织(包括慈善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 收入:①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②除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 服务取得的收入;③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 费;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⑤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 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 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 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 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对于外国政府、国际 组织向我国政府或者境内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关税。 《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对境外捐赠人无 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济困、促进教科文卫体等事业发 展、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等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 口环节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通过慈善捐赠来合法减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通过慈善捐赠来合法减税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一项税务责任。
然而,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通过慈善捐赠这一方式,我们不仅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一实用的减税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原则。
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法定扣除后的余额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税额。
而慈善捐赠,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慈善捐赠是如何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呢?这主要体现在税法规定的扣除政策上。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比如说,您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10 万元,您向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捐赠了 2 万元。
如果按照 30%的扣除比例计算,您可以扣除的金额为 3 万元(10 万元×30%),而您实际捐赠了 2 万元,未超过可扣除的上限,那么这 2 万元就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8 万元(10 万元 2 万元),相应地,您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会减少。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捐赠必须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进行的。
一般来说,要通过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或者政府部门进行捐赠。
这些组织通常都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证,以确保捐赠款项能够真正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在进行捐赠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捐赠凭证,比如捐赠票据、银行转账记录等。
这些凭证是您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证明捐赠行为的重要依据。
另外,不同类型的慈善捐赠项目,在个人所得税扣除方面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例如,对于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可能会有更加优惠的政策。
所以,在进行慈善捐赠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合适的捐赠项目。
促进慈善捐赠的税收政策现状分析与对策
[ 收稿 日 期] 2 0 1 3 — 0 9 — 2 7 [ 作者简介 ]周艳 ( 1 9 8 1 一 ) , 女, 安 徽肥东人 ,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 师。
政 府购 买 服 务取 得 的收 入 除外 ) 、 按 照 省 级 以 慈善捐赠作为发展慈善事业 的重要部分 , 可以 收入( 减轻 国家负担及弥补政策缺漏 , 维 系社会健康和减 上 民政 、 财政 部 门规定 收取 的会 费 、 不 征税 收入 和 免 税 收入 孽生 的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入 等 , 这是 2 0 0 9年 少社会 冲突。因而各 国政府 高度重视 , 并采用 税收 等政策 进行扶 持 , 增进 社会公 共事业 的物质基 础。 底财政部、 国家税 务 总局 联 合 发 布 的文 件 中对 免 税
我 国自2 0 0 8 年以来 , 国家相继 出台有关慈善事业发 收入范围进行 的明确界定。通过明确 区分非 营利组 展与税 收优 惠政 策有关 的文件 , 从 捐赠扣 除、 抵扣 织 ( 包括 慈善 组 织 ) 收 入 的属 性 , 在 所得 税 政 策 上 区 避免 凡是 非 营 利 组 织 ( 包 括 慈 善 组织 ) 的收 凭据 、 慈善组织 界定等方面对慈善捐赠 的发展 进行 别 对待 ,
推动。
一
入 均免征 所 得税 的误 区 。
通过进 口增值税 和关税优惠来体现 : 对境外捐赠人 无偿向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全 国妇女联合会 、 中 我国目前 尚未针对慈善捐赠 出台专门的税收法 律, 与慈善捐赠有关的税收政策 , 分散于各税种 的税 国残疾人联合会 、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法 规定 和 相关 部 门 出台 的行 政法 规 之 中。相 关 的税 基 金会 和宋 庆龄基 金 会六 家社 会 团体 捐 赠 的直 接 用
财政学论文 关于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相关探讨
财政学论文关于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相关探讨财政学论文:关于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相关探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相关问题。
首先,对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包括慈善捐赠的金额和领域分布情况。
其次,重点讨论了我国现行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最后,展望了未来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发展方向。
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为完善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一部分:慈善事业的现状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提供我国慈善事业的概述,并对慈善捐赠的金额和领域分布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截至目前,慈善捐赠的总金额逐年增长,表明了社会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逐渐提高。
而慈善事业的领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扶贫等与社会民生直接相关的领域。
第二部分: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现状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重点探讨我国现行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及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在民政部门认可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而企业在捐赠慈善事业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按照一定比例抵扣。
然而,我国现行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较窄,限定在民政部门认可的慈善组织上,对于一些未获得认可的慈善组织,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其次,对个人和企业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额度也有限制。
此外,当前的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缺乏明确的监管机制,容易导致滥用和不当行为。
第三部分:改进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建议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提出改进我国慈善捐赠税收政策的建议。
首先,应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让更多未获得认可的慈善组织也能够享受到相关优惠。
其次,为了鼓励更多个人和企业参与慈善捐赠,应当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的额度,并设立相应的监管机制,防止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我国与慈善捐赠相关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与慈善捐赠相关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胡勇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02期【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现行与慈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深入探讨税收优惠政策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慈善相关税收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慈善捐赠;税收;对策一、慈善捐赠相关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关于捐赠的称谓有四种表述形式:赠送、馈赠、赠与和捐赠,还没有从立法上进行统一。
在现行税制上,流转税类各税种关于捐赠的规定存在以下缺陷:对公益性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一律视同销售征税;实物捐赠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我国对公益性实物捐赠,只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享受税收减免。
在所得税类方面,关于公益性捐赠的立法除《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大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文件,这导致公益性捐赠的税收立法效力较低。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规定过低:《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12%以内的可以扣除,且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可以向后年度结转。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30%的范围内扣除公益性捐赠部分。
对未通过指定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直接对受赠人的捐赠均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规定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事业、老年人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所得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扣除。
除此之外,向未指定的慈善机构捐赠均不允许扣除。
在资源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中,只有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三个税种的立法对纳税人的捐赠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不完整不利于企业的捐赠。
二、慈善捐赠相关税收制度存在问题的后果分析(一)捐赠称谓立法不统一的后果分析首先,“赠与”是属概念,“捐赠”是种概念,“捐赠”是“赠与”的一种。
公益慈善活动的税务优惠政策
公益慈善活动的税务优惠政策公益慈善活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社会发展。
为了支持和鼓励公益慈善活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税务优惠政策,以减轻公益组织的负担并鼓励更多人参与。
一、免税优惠政策许多国家允许公益组织免除一部分或全部的税款。
这意味着公益组织在筹集资金、进行慈善事业时可以不需要交纳相关的税金。
免税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公益组织的运营成本,使得更多资源能够用于慈善事业的实施。
这对于公益组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整体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除了免税政策外,一些国家还为捐款者提供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捐款者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所捐款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同时也减轻了个人的经济负担,促进了捐款的增长。
三、财产税优惠政策为了支持公益组织,一些国家对其持有的财产实施税务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包括减免财产税、减少房产税或其他相关税费。
这将减轻公益组织的财务压力,使得更多资源能够用于慈善事业的开展,同时也为公益组织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某些国家,公益组织可能获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公益组织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可以享受减免或退还增值税的待遇。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公益组织的运营成本,提高慈善事业的效益。
五、其他税务优惠政策此外,还存在其他各种形式的税务优惠政策,如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捐赠给公益组织的资产免征遗产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进一步鼓励公益慈善活动的开展,为公益组织和捐款者提供更多便利和激励。
总结公益慈善活动的税务优惠政策对于支持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减轻公益组织的负担、激发更多人参与捐赠,这些税务优惠政策为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期进步提供了坚实的支持。
各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积极推动和优化税务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公益慈善活动的水平和质量,让更多人受益,推动社会更加和谐繁荣。
个人所得税与公益捐赠的税务政策
个人所得税与公益捐赠的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和公益捐赠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税务和慈善领域。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基本的税收方式,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公益捐赠之间的关系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和公益捐赠的概念、税务政策以及其相互关系。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税务政策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税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取得的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租金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关,收入越高,纳税比例越高。
为了促进公平和社会稳定,税务政策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和征收有一定的规定和优惠政策。
一方面,国家对于低收入者实行一定的减免政策,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国家也鼓励个人通过投资创业等方式增加收入,减少税负。
二、公益捐赠的概念和税务政策公益捐赠是个人或者企业将一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公益事业,以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公共福利的行为。
公益捐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馈社会、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
为了鼓励公益捐赠,国家税务政策对捐赠者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捐赠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扣除捐赠金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部分地区还会给予额外的奖励和优惠,以吸引更多公益捐赠。
三、个人所得税与公益捐赠的关系个人所得税和公益捐赠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一方面,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和调整能够激励个人增加收入,促进公益捐赠的增加。
例如,国家对于部分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使得个人更有动力将一部分收入捐赠给公益事业。
另一方面,公益捐赠也可以降低个人的所得税负担。
根据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的捐赠扣除额度会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应交税款。
这种方式既可以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又可以减轻个人的税负。
四、个人所得税与公益捐赠的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个人所得税和公益捐赠的案例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关系和税务政策。
个人税务服务中的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
个人税务服务中的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在个人税务服务中,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捐赠是个人自愿将财产或资金转交给慈善机构或公益组织,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个人税务服务机构在协助客户处理税务事务时,需要了解和提供有关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的相关信息。
本文将讨论个人税务服务中的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的重要性,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以及如何最大化利益。
首先,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对个人税务服务至关重要。
通过捐赠,个人可以展示他们对社会贡献的关注,并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
此外,捐赠还可以通过个人税务优惠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个人税务服务机构应密切关注客户的资产和收入情况,以了解他们是否有合适的条件进行捐赠。
这些信息对于计划最佳税务策略来说至关重要。
在处理个人税务事务时,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也非常重要。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个人捐赠和慈善事务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法规。
税收政策可能涉及捐赠所得税的减免、免税和抵扣等方面。
个人税务服务机构应该熟悉这些政策和法规,以为客户提供准确的建议和支持。
在处理个人税务服务中的捐赠和慈善事务时,有一些最佳实践可以帮助最大化利益。
首先,个人税务服务机构应与专业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这些组织通常可以提供有关慈善捐赠的最新信息和指导,从而帮助个人选择最适合他们需求和意愿的项目。
其次,个人税务服务机构还应协助客户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合适的捐赠方式。
这可以包括直接捐赠现金、证券、不动产或设立基金会等。
最后,在捐赠和慈善事务处理方面,个人税务服务机构应与客户一起制定综合的税务策略,以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并实现慈善事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挑战。
个人税务服务机构需要处理大量的捐赠和慈善事务,这需要它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此外,一些个人捐赠和慈善活动可能涉及复杂的财务结构和交易,需要深入的税务和法律咨询。
因此,个人税务服务机构需要与审计、法律和其他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提供全面的服务。
慈善捐赠的财税激励政策缺陷探究——兼论民间慈善组织面临的“四大困局”
能包 办型 ” 统存在 一定 的冲突 ; 传 民间慈 善 组织 的设 立也存 在 障 碍 , 比如 民间 慈 善 组 织在 注册 登 记 时必
须有 相应 的 政 府 主 管机 关 同 意 , 没有 主 管 机关 就 不
据 民政 部慈 善 事 业 协 调 办 公 室 、 民慈 善 捐 助 信 息 中 中心共 同发 布 的( 0 7年度 中 国慈 善捐 赠 情 况 分 析 20 报 告》,0 7年度 我 国慈善市 场 资金 总 额 达 到约 8 5 20 6 亿元 , 占当年全 国 G P总 量 的 0 3 % [ 。尤 其是 约 D .5 1 3
学组 织“ 格桑 花 ” 曾因早期 未能 注册而 致使其 创 始 也
人洪波 被告上 法庭 。
组织 都是参 照 该 规 定 执行 的 , 由 于没 有 明 确 的规 但
章制 度 , 它们 “ 里都 没 底 ” 心 。审 计 机构 也 由于 没有 专 门针对非 营利组 织 的制度 规定 或量 化 的标 准 而 只 能作 表面上 的形 式 审查 , 如会 计 凭 证 和 账簿 的合 规 性等 , 而对非 营利 组 织 运 作 方 面 的合 规 性 则无 法 进 行更 深入 的实质性 审查 , 以进 行有效 的监督 。 难
难 。我 国 目前 社 会 上 贫 富 分 化 严 重 , 要 帮 助 的弱 需
近 年来 我 国慈 善 事 业 获 得 前 所 未 有 的发 展 , 根
势 人 群 超过 总 人 口的 1 % , 尼 系数 已超 过 国际警 0 基
戒 线 0 4的 标 准 , 达 0 4 , 江 省 2 0 . 高 .5 浙 0 4年 已达
慈善捐赠与税务优惠政策
慈善捐赠与税务优惠政策近年来,慈善事业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慈善捐赠是社会爱心的具体体现,而税务优惠政策则为慈善捐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动力。
本文将以慈善捐赠与税务优惠政策为题,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
慈善捐赠是指个人或组织将财物或服务无偿地提供给社会福利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慈善组织的行为。
它既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责任的具体实践。
而税务优惠政策则是为了激励和引导捐赠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资源的作用而设立的政策。
中国的税务优惠政策对慈善捐赠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首先,个人或企业的捐赠款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中享受税前扣除。
这意味着捐赠人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实现减税的目的。
其次,对于捐赠给公益慈善组织的财物,可以免征契税和印花税。
此外,一些地方还给予慈善捐赠者不同程度的地方税收优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捐赠的积极性。
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税前扣除政策可以减轻个人和企业的负担,使更多人愿意参与到捐赠中来。
其次,税前扣除措施也提高了捐赠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了慈善资金的滥用。
此外,税前扣除政策还有助于吸引更多组织参与慈善活动,推动慈善事业的多元发展。
然而,与税务优惠政策相对应地,慈善捐赠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人仍然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不高,担心捐赠的款项不会被用于公益事业。
其次,税前扣除政策对于高收入者和大型企业的吸引力更大,而对于低收入人群的激励力度相对较小。
再次,税务优惠政策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执行机制,导致一些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
为了进一步促进慈善捐赠事业的健康发展,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和评估,提高公益组织的透明度和信任度,消除公众的疑虑。
其次,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前扣除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增加人们对政策的了解和信任,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
再次,应建立统一的慈善捐赠标准和评估机制,使税务优惠政策更加公正和有效。
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在发展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
贫富差距拉大,造成了许多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
如何对困难群众进行有效的救助是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挑战,而发展慈善事业是解决群众困难救助的一个有效途径。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
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
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都有慈善事业的痕迹,只不过和今天表达的方式不一样。
新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起于1994年XXX的创立,之后民间慈善机构纷纷建立,慈善活动也频频开展起来。
内地的慈善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相关慈善事业的专项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社会捐赠减税免税政策还不完善;慈善组织和机构数量较少,募捐能力较弱;慈善行业人才短缺,专业化水平不高;慈善信息公开不透明,公信力不足。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能规范、保护和促进这项事业的发展。
仍须规定慈善主体的进入资质、公益产权的界定、投融资方式及退出路径等。
当前仍需从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主体负责人、慈善组织的监管机制、慈善活动的程序。
许多有意从事慈善事业者之所以没有参加慈善活动中来,多种原因盖源于此。
另外,社会捐赠减税免税的政策还不完善,影响大宗善款募集。
现行法规对个人和企业捐助的善款减税免税比例偏低,享受全额免税的仅有XXX、XXX等12家慈善机构。
因此挫伤了企业慈善捐助的积极性。
慈善活动不是盈利企业,应该享受减免税的,世界上很多国家多慈善是免税的。
慈善组织和机构数量较少,募捐能力较弱,这也是中国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之一。
税收志愿服务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
税收志愿服务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解决社会问题和服务社会是税收的根本使命之一。
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税收的运作中,税收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税收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那么,税收志愿服务到底解决了哪些社会问题?又给社会带来了哪些效益?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税收志愿服务,探讨其解决的问题和社会效益。
一、税收志愿服务解决的问题税收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税收征管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如逃税漏税、虚假发票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收志愿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1.解决税收征管问题–逃税漏税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严重问题,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税收志愿者通过开展税收宣传、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等活动,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减少逃税行为的发生。
–虚假发票也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难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税收损失。
税收志愿者可以帮助税务机关进行虚假发票的排查和核实,提高虚假发票的查处率,从而保障国家税收利益。
2.解决纳税人疑惑和困惑–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疑惑和困惑。
税收志愿者可以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沟通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和规定,减少因为纳税不清楚而产生的问题和纠纷。
3.促进税收合规–税收合规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税收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税收志愿者可以通过宣传税收政策和法规、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等方式,促进纳税人的主动遵守税法,增强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纳税风尚。
二、税收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税收志愿服务不仅解决了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还为社会带来了诸多效益。
在广度和深度的双重考量下,税收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1.促进税收公平–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核心价值之一。
税收志愿者可以通过关注税收征管中的漏洞和不公平现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促进税收征管的公平和公正,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
慈善公益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研究
慈善公益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慈善捐赠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及缩小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被称作国民财富的“第三稳定器”,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慈善大环境、公众的捐赠热情、慈善组织的建立完善等都呈现出加速发展的局面。
但由于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其捐赠规模和发展水平较之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落后地位。
因此,合理确定捐赠的个人所得税,尤其给予优惠政策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对社会的调节作用。
【关键词】慈善公益捐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导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举世瞩目,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但我国的贫富差距却不断扩大。
自古以来,“贫困”一直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一道障碍,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也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悖。
富人给社会的捐赠是解决极其贫困人们生活的关键,而慈善机构捐赠作为政府调控的工具,在优惠政策引导下激励个人捐赠具有重要意义。
二、慈善公益捐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1.制度建设不足,慈善公益捐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滞后针对慈善公益捐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从上到下没有形成统一的可操作性规定,也没有认真的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对于一些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能体现在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发的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中,这就使各地、各部门有不同的政策,以至于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政策。
造成慈善公益捐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杂,可操作性差。
2.政策规定不完善,执行环节不易操作一是个人捐赠扣除比例较低。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扣除已经略高于国际上规定的一般比例10%,而個人捐赠税前扣除比例为 30%,远远低于国际惯例50%。
二是捐赠不能延期抵扣。
这大大打击了慈善公益捐赠人们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捐赠事业的发展。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我国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通过税收手段推动慈善捐赠事业发展,是国际上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之一。
长期以来,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运用税收政策促进慈善捐赠事业发展方面积累了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注重对个人和企业慈善捐赠支出予以税前扣除、通过税收优惠增强慈善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运用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遗产慈善捐赠行为等。
对比这些发达国家,我国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还存在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小、对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完善、慈善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较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完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健全慈善税收优惠配套措施,协同推动“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强化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机制,促进慈善组织规范运行。
一、我国慈善捐赠的总体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逐渐增强,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以“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为特征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慈善事业在促进我国三次分配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慈善组织数量持续增加。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8076个,较2019年增加576个,净资产超过1700亿元。
二是慈善捐赠规模稳步提升。
据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内地接受款物捐赠共计2086.13亿元,首次超过2000亿元,创历年新高,同比增长38.2%。
其中,现金捐赠达1473.97亿元,同比增长41.1%,占捐赠总额的71%;物资捐赠总量612.16亿元,同比增长31.7%,占比29%。
三是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更加凸显。
2020年,我国慈善捐赠投向教育、扶贫和医疗领域的资金最多,捐赠额分别为710.36 亿元、450.29亿元、385.58亿元,合计占捐赠总额的74.1%。
慈善遭遇税收之惑
慈善遭遇税收之惑作者:暂无来源:《环球慈善》 2010年第11期文/环球慈善王阳图/CFP纳税是全世界每一个人从出生起就拥有的共同义务。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向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公共物品,可以算作是对其纳税行为的一种回馈或者补偿,特别是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现实是,中国税收增长的幅度惊人,远远超过GDP的增长幅度。
但政府还是在“每年6000万以上的灾民、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750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6000万残疾人和1.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上数字不可简单相加)面前捉襟见肘,这也是召开中华慈善大会的背景,政府需要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
2005年3月,国务院首次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并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至2010)》(简称《纲要》)特别指出,推动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的前进,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
然而,在捐赠免税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给人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免税”的现实问题2 0 1 0年,李连杰和他的壹基金为“身份问题”引来舆论热议。
“身份”之所以对非营利组织重要,不仅仅是合法性的问题,还潜在着发展空间的大小。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或企业捐赠实现税前扣除必须向非营利组织捐赠才能享受这一优惠。
中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施行的是审批制,只有被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才能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北京市朝阳区和通州区接壤的一个村子里,生存着全国第一家专门为自闭症患儿提供助残服务的民间机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简称星星雨)。
2010年星星雨17岁了,在双重登记制度下,它依然是非营利组织里的“黑户”。
每当合资企业或国外企业为星星雨捐款时,因星星雨不能给捐赠方开出可以享有免税待遇的发票,都会遭到对方的质疑而导致许多大的捐助款项流产。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此表示,当今的制度环境,比以前更为宽松了。
王振耀指的是2010年5月,一部名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法规草案。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发表日期:202x年11月3日【编辑录入:靳骞】截至202x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文件,先后批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共计60个社会团体接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后,捐赠人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享受全部或部分扣除优惠,其中可全额扣除的受捐团体有23个。
具体的扣税情况如下:一、通过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可享受税前全额扣除:1.中国红十字会(见注释)2.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4.中华慈善总会5.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6.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7.宋庆龄基金会8.中国福利会9.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0.中国扶贫基金会11.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1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3.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1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1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16.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17.中国绿化基金会1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19.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20.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21.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2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23.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个人捐赠的暂无规定)注。
(1)中国红十字会指一个系统,包括中国红十字总会和(部分)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2)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对地方性社会团体享受的优惠作出了具体规定的,参照具体规定执行;(3)以捐赠方向分类(相对于接收捐赠的社团而言),享受全额免税规定的还有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几个方面的捐赠。
二、向下列社会团体捐赠,捐赠人为企业的可在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纳税额3%以内据实扣除;捐赠人为个人的,可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以内据实扣除:1.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2.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3.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明确企业3%)4.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5.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6.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企业10%、个人30%)7.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8.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明确企业3%)9.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10.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11.阎宝航教育基金会12.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明确企业3%)13.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14.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15.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16.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17.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18.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19.陈嘉庚科学基金会20.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21.中国文学基金会22.中国农业科教基金会23.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24.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25.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6.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27.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28.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29.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委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30.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明确企业3%)31.希望工程基金会(明确企业3%)32.宋庆龄基金会(明确企业3%)33.减灾委员会(明确企业3%)3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明确企业3%)35.全国老年基金会(明确企业3%)36.老区促进会(明确企业3%)37.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明确企业3%)第二篇: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2x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文件,先后批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共计60个社会团体接受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后,捐赠人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享受全部或部分扣除优惠,其中可全额扣除的受捐团体有23个。
所得税如何鼓励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所得税如何鼓励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在我们的社会中,慈善公益事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推动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而所得税政策在鼓励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所得税对慈善公益事业的鼓励,首先体现在税收减免上。
当个人或企业将一部分收入捐赠给符合规定的慈善组织或公益项目时,这部分捐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对于个人而言,这种扣除能够直接降低他们的税负,使得在参与慈善捐赠的同时,自身的经济负担不会过重。
比如,一个纳税人在某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较高,如果他向慈善机构捐赠了一定金额,那么这部分捐赠就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他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额。
这无疑为个人提供了一个积极的动力去参与慈善活动,因为他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能在经济上获得一定的实惠。
对于企业来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不仅能够体现社会责任,还能在税收方面获得一定的优惠。
通过捐赠,企业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这对于企业的财务规划和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企业通过慈善捐赠提升了自身的社会形象,增强了消费者对其品牌的认可和信任;另一方面,税收优惠也为企业节省了一定的资金,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中。
所得税政策还通过简化申报程序和提供明确的法规指引,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清晰明确的税收法规让捐赠者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捐赠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减少了因政策不明确而产生的疑虑和担忧。
同时,简化的申报程序也降低了捐赠者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使得他们更愿意投身于慈善公益事业。
此外,所得税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是鼓励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个长期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让个人和企业在进行慈善捐赠时有更长远的规划和预期。
他们知道自己的捐赠行为将在未来持续获得税收方面的支持,从而更有信心和动力去参与和支持慈善公益事业。
社会捐赠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会计学专业
题目社会捐赠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正处于收入差距拉大的敏感时期,社会公平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瓶颈因素之一。
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涉及到社会财富的分配它有三道分配程序初次分配、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以市场为导向的分配,第二次分配以政府为导向的分配,其主要手段是税收.第三次分配以自愿捐赠为导向的慈善分配其主要手段是公益性捐赠。
关键词:企业慈善捐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目录摘要 (I)一、绪论 (1)(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1.选题的背景 (1)2.选题的意义 (1)(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1.国外相关研究 (1)2.国内相关研究 (1)(三)本文内容结构 (2)二、社会捐赠税收相关概念 (3)(一)慈善捐赠 (3)(二)税收 (3)(三)公益性捐赠税收 (3)三、我国社会捐赠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5)(一)现行激励慈善捐赠的税收法制建设落后 (5)(二)社会捐赠税收理论尚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5)(三)对社会捐赠税收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5)(四)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缺位 (6)(五)慈善捐赠减免税管理不到位,加重捐赠者的成本 (6)(六)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6)1.增加纳税服务渠道,改造纳税服务手段 (6)2.以“纳税人体验”为导向,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7)3.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 (8)4.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8)四、完善鼓励社会捐赠税收政策的对策建议 (10)(一)加强并完善社会捐赠税收的学术研究 (10)(二)建立健全的社会捐赠税收的法律规范 (10)(三)加强对社会捐赠税收的重视程度 (10)(四)大力培养专业人才,提高人员素质 (10)(五)时开征遗产税鼓励富人参与慈善捐赠 (11)总结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一、绪论(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1.选题的背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处于上升期,人们强烈的捐赠热情和慈善组织的不断成熟推动着我国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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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11月/3日/第A03版
经济全局
民间慈善新生力量遇税收烦恼
记者谢雪琳
“财税部门太不把公益慈善部门当回事了,比如说对非公募基金会,它还规定了(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收入不能超过当地平均公资收入的两倍,如果超过两倍就取消免税资格。
”身为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的徐永光感叹道。
昨天在京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0)》指出,中国企业捐赠行为缺乏长效的动力机制。
徐永光正是在蓝皮书发布会上作如上表示的。
他指出,非公募基金会现在碰到一个最大的制度瓶颈是税收制度。
类似的问题可能有待立法明确。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郑远长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就慈善法草案征求各部委的意见。
慈善非公募基金渴望税收优惠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显示,2009年我国社会捐赠量达332亿元,同比增长3.5%。
股权捐赠、网络募捐等新的形式不断出现并形成规模;慈善组织数量继续增加,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增加幅度较大;慈善政策法规总体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慈善创新不断涌现。
蓝皮书认为,这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已经进入新成长阶段。
2009年,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10个省市的非公募基金会超过公募基金会。
但这批民间慈善的新生力量也有自己的烦恼。
2009年11月19日和11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公布了两份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保值增值收入将纳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也须纳税。
郑远长分析了相关规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中包括,由于现在多数非公募基金会在首笔资金到位后,通过增值保值来承担8%的年度公益支出,而新规定将使这类基金会需要动用原始基金,这便造成了基金会资产的减少。
去年底,24家公益基金会联名致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要求审查上述规定的合法性。
但发起人之一的徐光永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至今没有收到政府任何回应。
“如果非公募基金的行为和商业企业是一样的,而税收又对它优惠,那么商业机构就不答应了,就会导致新的不公平。
”蓝皮书主编、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但对真正从事公益的、且和商业有一定区别的,这个方面的税收要减免。
这涉及到财政和税收,所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以及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一个联合调研小组,给中央拿出方案来。
”
慈善法能否消除“成长的烦恼”
除了保值增值收入的缴税问题,非公募基金会面临的另一大问题,当属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了。
这同样来自于上述2009年年底的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的条件,其中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而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基金会以高工资变相分配基金会财产。
徐光永对此规定表示不解。
“如果非公募基金会老老实实把工资在基金会内开支的话,可能
全部都会被取消免税资格。
”他说。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也认为,这项规定既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必要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已就基金会的人员费用和行政开支作出了严格规定,即不得超过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10%,不可能出现以高工资变相分配基金会财产的问题。
”
如何解决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成长的烦恼”?
立法完善被寄予厚望。
据郑远长介绍,慈善法去年8月由民政部起草完成上报给国务院,“据我所知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征求各个部委的意见,但是后续的工作,包括什么时候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具体还不太清楚。
”
自2006年到2010年(2006年名为“慈善事业促进法”,此后定名为“慈善法”),该部法律的起草工作连续五年被列为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