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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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07.07.10•【文号】国海科字[2007]430号•【施行日期】2007.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3月29日,实施日期:2013年3月29日)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2007]430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涉海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全国海洋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权益与安全和社会公益服务的支撑和引领能力,鼓励海洋科技工作者为海洋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根据海洋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海洋创新成果奖暂行办法》和《海洋创新成果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二00七年七月十日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海洋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洋创新成果奖面向全国海洋界,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所属单位,其他涉海单位均可按照本办法申报。
第三条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成果分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应用”两类,实行分别申报、分别受理、分别评审,奖励成果以海洋创新成果奖予以统一公布。
第四条海洋创新成果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海洋创新成果奖由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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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级别海洋科学技术奖——致力于推动海洋研究和技术发展海洋科学技术奖是为表彰在海洋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而设立的奖项。
这些奖项的设立旨在促进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
以下将就海洋科学技术奖的几个级别进行介绍。
一、海洋科学研究奖海洋科学研究奖旨在表彰在海洋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科学家和研究人员。
这些研究成果可能涉及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学、海洋物理学、海洋化学等多个领域。
获奖者可能是发现了新的海洋物种,揭示了海洋环境变化的规律,提出了解决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新方法等。
他们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海洋科学的发展,拓展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洋技术创新奖海洋技术创新奖旨在表彰在海洋技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这些贡献可能包括发明了新的海洋观测设备,开发了高效的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设计了先进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等。
获奖者通过其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海洋科研和产业的发展,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海洋环境保护奖海洋环境保护奖旨在表彰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环保人士和组织。
这些贡献可能包括组织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推动海洋生态保护政策的制定,开展海洋保护教育宣传等。
获奖者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了社会对海洋环境问题的关注,推动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促进人类与海洋和谐相处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海洋经济发展奖海洋经济发展奖旨在表彰在海洋经济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和经济学家。
这些贡献可能包括开发了新的海洋资源利用模式,推动了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
获奖者通过其创新思维和实践行动,为拓展海洋经济的发展空间,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了海洋经济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设立,为海洋研究和技术发展搭建了一个展示成果、交流经验、激励创新的平台。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发[1997]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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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发(1997)111号1997年3月19日)局属各单位:为了适应海洋科技发展的需要,加强有关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科技人才,我局制定了《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海洋局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海洋事业尤其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海洋科学技术储备,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海洋高新技术领域的探索,突出重点,加强集成,尽快提高海洋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培养和稳定优秀的海洋科技人才,决定在相关研究所和业务中心建立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
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是面向社会、面向海洋科研机构,在学术上相对独立的研究实体。
其主要任务是:围绕海洋权益、资源、环境、减灾等领域中的重大和前沿科技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科学基础,创立新的技术和方法,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科学技术对海洋事业的贡献率,发挥引导和带头作用。
第三条国家海洋局设立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的基本运行、仪器设备的更新完善、研究材料的购置和客座研究人员津贴、交通、食宿补贴等;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经费主要通过承担国家、部门、地区的研究课题解决;鼓励外单位人员自带课题、经费到重点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b996bb09998fcc22bdd10d92.png)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3)4.1论证原则 (3)4.2论证依据 (3)4.3论证内容 (4)4.4论证成果 (4)4.5论证程序 (4)4.6论证等级 (4)4.7论证范围 (6)4.8论证重点 (7)5论证基础资料 (7)5.1资料内容 (7)5.2资料基本要求 (7)5.3现场踏勘 (8)5.4海洋调查资料 (8)6项目基本情况与用海必要性分析 (10)6.1项目基本情况 (10)6.2项目用海需求 (10)6.3项目用海必要性 (10)7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11)7.1海洋生态概况 (11)7.2海洋资源概况 (11)8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1)8.1资源影响分析 (11)8.2生态影响分析 (12)9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2)9.1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2)9.2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2)9.3利益相关者界定 (13)9.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3)9.5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 (13)10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13)10.1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基本情况 (13)10.2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13)10.3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3)11 项目用海方案分析 (14)11.1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4)11.2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4)11.3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15)11.4岸线利用合理性分析 (15)11.5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5)11.6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6)12 生态保护修复和使用对策 (16)12.1项目用海主要生态问题 (16)12.2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与目标 (16)12.3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16)12.4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计划 (16)12.5海域使用对策 (16)13 结论 (1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18)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21)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资料来源说明 (25)附录 D (资料性附录)论证重点参照表 (27)附录 E (资料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摘要 (30)附录 F (资料性附录)论证报告重要图件名录 (3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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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局对2010年10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我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发且以其他单位文号行文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后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附件: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备注海域管理类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010〕22号)2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590号)3关于在广东省海域实施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告(国海管字〔2010〕480号)4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5关于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6号)6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海管字〔2010〕4号)7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10号)8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9〕206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00号)10关于印发分类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的通知(海办管字〔2009〕20号)1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分类体系》和《海籍调查规范》的通知(国海管字〔2008〕273号)12关于印发区域建设用海管理有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国海管字〔2008〕265号)13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8〕37号)1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8〕24号)15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4号)16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国海管字〔2007〕193号)17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16号)18关于加强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管字〔2007〕91号)19关于印发《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海管字〔2007〕22号)20关于印发《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7〕18号)21关于建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的通知(海办发〔2007〕15号)22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23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6〕28号)24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14号)25关于淤涨型高涂围垦养殖用海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6〕245号)26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函〔2006〕3号)27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4〕21号)28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管字〔2004〕90号)29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国海管字〔2003〕110号)30关于印发《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3〕18号)31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10号)32关于印发《全国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177号)33关于印发《海砂开采动态监测简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海发〔2000〕11号)海岛管理类34关于印发《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25号)35关于印发《海岛名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16号)36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岛字〔2010〕661号)37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岛字〔2010〕659号)38关于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办字〔2010〕649号)39关于尽快公布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6号)40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4号)41关于公布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643号)42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548号)43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534号)44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10号)正在修订,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的执行海洋环境保护类45关于印发《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国家级海洋公园评审标准》的通知(国海发〔2010〕21号)46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视工作有效应对海洋环境灾害与突发事件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0〕15号)47关于实施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10〕635号)48关于印发《海洋标准计划项目立项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10〕44号)49关于规范海洋环境公报(信息)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511号)50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163号)51关于印发《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8〕3号)52关于印发《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2号)53关于加强海洋倾废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525号)54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55关于印发《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64号)56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645号)57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执行程序》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428号)58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426号)59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6〕26号)60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470号)61关于印发《海洋倾倒区选划大纲和选划报告编制格式及报批要求》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89号)62关于印发《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3〕23号)63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346号)64关于印发《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214号)65关于倾废航行数据记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办字〔2002〕30号)66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平台弃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21号)67关于印发《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2〕19号)68关于在自航式倾倒船上安装航行数据记录仪的通知(国海管发〔1996〕348)69关于在自航式倾倒船上安装航行数据记录仪的通知(国海管发〔1996〕347号)70关于颁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编报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国海管发〔1995〕063号)71关于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法发〔1996〕251号)72关于颁发《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2〕479号)海洋预报减灾类73关于印发《专项海洋环境预报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监发〔1996〕101号)74关于颁发《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3〕251号)海洋科技类75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2007〕430号)76关于印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财字〔2007〕303号)77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1〕34号)78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科发〔1998〕006号)79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发〔1997〕111号)海洋法制及执法类80关于印发《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海办字〔2009〕22号)81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海法字〔2009〕834号)82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规字〔2008〕430号)83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28号)84关于印发《海洋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示范文本样式的通知(国海发〔2007〕2号)85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复议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5〕5号)86关于印发《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办字〔2006〕332号])87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规则》的通知(国海办字〔2003〕344号)——结束——。
海洋实验室奖励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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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实验室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海洋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海洋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激励相结合。
第四条奖励范围:科研业绩、技术创新、团队协作、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各方面。
第二章奖励内容与标准第五条科研业绩奖励1. 论文奖励:发表SCI、EI、CSSCI等收录论文,根据影响因子、分区及作者排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 项目奖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级别和经费额度,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3. 专利奖励: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根据专利类型和重要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 科技成果奖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六条技术创新奖励1. 技术研发奖励:针对实验室研究方向,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经专家评审认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 设备改造奖励: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提高设备性能和实验效率,经实验室评审,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七条团队协作奖励1. 团队项目奖励:实验室成员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成员贡献度,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 团队论文奖励:实验室成员共同发表的论文,根据成员贡献度,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八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奖励1. 实验室建设奖励:为实验室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 实验室管理奖励:在实验室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九条其他奖励1. 优秀个人奖励: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 优秀学生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程序与发放第十条奖励申请1. 个人或团队在取得相应成果后,向实验室提出奖励申请。
2. 实验室接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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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7〕28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中国海监总队,机关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海洋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听证程序,我局组织制定了《海洋听证办法》。
2007年11月6日局长办公会议已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海洋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立法、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听证工作的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是听证机关。
听证由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行政决策,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组织。
第三条依照本办法具体办理听证事项的机构为听证机构,听证机构包括听证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其他内部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和听证事项承办机构。
依申请组织的听证由法制机构具体承担。
依职权组织的听证由听证事项承办机构具体承担。
第四条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和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上级听证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听证机关听证工作的指导;下级听证机关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部门的听证工作情况报送上级听证机关。
派出机构应在听证报告书完成后5日内,将听证报告书报其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组织听证所需费用,并列入年度预算。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23ce535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a2.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6.10.19•【文号】•【施行日期】2016.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与渔业厅(局),局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我局修订了《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海洋局2016年10月19日附件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支撑海洋强国建设,规范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开展海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基地,是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发展海洋学科和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海洋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海洋科学前沿,开展创新性研究,为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大理论与技术支持;参与国家海洋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海洋管理、监督和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第四条为加强协同创新,服务支撑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障,鼓励沿海省(区、市)、涉海部门、央企和军队等与国家海洋局共建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国家海洋局根据国家海洋科技中长期规划布局重点实验室,支持重点实验室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和学术交流,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基金和专项等,在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
关于发布《海平面观测与影响评价》等-中国海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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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海洋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标题文号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5号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复议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5〕5号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示范文本样式的通知国海发〔2007〕2号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行政复议工作细则》的通知国海规字〔2008〕429号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行政复议决定实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30号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听证办法》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8号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0〕25号8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国海岛字〔2010〕548号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县级(市级)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写大纲》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332号- 1 -1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的通知国海发〔2012〕13号1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2〕42号12 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常态化海岛监视监测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海发〔2014〕11号1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6〕25号14 国家海洋局关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7〕1号15 国家海洋局关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规范〔2017〕2号1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3号1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写要求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4号18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5号19 国家海洋局关于颁布《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规定》的通知国海管发〔1992〕479号2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2〕19号2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平台弃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21号- 2 -2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214号2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3〕346号2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倾倒区选划大纲和选划报告编制格式及报批要求》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89号2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海环字〔2006〕426号2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64号27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163号28 国家海洋局关于规范海洋环境公报(信息)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09〕511号29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视工作有效应对海洋环境灾害与突发事件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0〕15号3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国家级海洋公园评审标准》的通知国海发〔2010〕21号31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施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的意见国海环字〔2010〕635号3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程的通知国海环字〔2010〕708号33 国家海洋局关于规范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国海发〔2011〕45号- 3 -3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倾废记录仪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11〕558号35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溢油信息报告与发布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2〕36号3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海发〔2012〕44号37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的通知海办发〔2013〕17号38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196号39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49号40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办环字〔2013〕569号4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583号42 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115号43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意见国海发〔2014〕15号44 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的意见国海发〔2014〕16号45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4〕18号- 4 -4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三项技术规范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184号4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办理程序》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215号4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海洋油气勘探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办环字〔2014〕385号4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级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450号5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589号5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办法》的通知国海环字〔2014〕593号5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7号5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10号5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177号5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3〕18号5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4〕21号5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管字〔2004〕90号- 5 -58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函〔2006〕3号5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6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6〕28号6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国海管字〔2007〕193号62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的通知海办发〔2007〕15号6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7〕18号64 关于印发《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海管字〔2007〕22号65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管字〔2007〕91号6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4号6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8〕24号68 国家海洋局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8〕37号69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00号- 6 -70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09〕206号71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10号7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010〕22号73 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0〕6号7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69号7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区域用海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105号76 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11〕222号77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意见国海管字〔2011〕838号78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区域农业围垦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12〕9号79 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国海管字〔2012〕895号80 国家海洋局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93号8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708号- 7 -82 国家海洋局关于组织开展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747号8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国海管字〔2013〕758号8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国海管字〔2014〕500号8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1号8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2号87 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3号88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6号8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编写大纲》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要求》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7号90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91 国家海洋局关于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8号9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预警报视频会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预字〔2010〕834号9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预字〔2013〕25号- 8 -9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送规定(暂行)》的通知国海预字〔2013〕363号9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船舶和平台志愿观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38号9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预报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91号9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数值预报系统业务化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523号98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科发〔1998〕006号9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1〕34号10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财字〔2007〕305号10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8〕2号10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2010〕690号10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海科字〔2011〕113号10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国海科字〔2011〕114号10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字〔2011〕255号- 9 -106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办发〔2013〕13号107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4号108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国海规范〔2016〕9号10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南极内陆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办字〔2010〕42号110 国家海洋局关于发布“中国极地科学考察样品和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海极字〔2010〕681号11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南极内陆科学考察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极字〔2011〕721号11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极地考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国海办字〔2011〕846号11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极地考察站及其附近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和《极地考察船考察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国海极字〔2011〕899号114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极考察培训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3〕5号115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极地考察直升机失去联系现场处置预案等预案的通知海办发〔2013〕6号116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极地考察船火灾现场处置预案等预案的通知海办发〔2013〕7号117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北极环境综合考察及资源潜力评估”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办发〔2013〕8号- 10 -11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极考察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3〕9号119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北极环境综合考察及资源潜力评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办发〔2013〕21号120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极地考察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海办发〔2013〕22号121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极考察队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3〕51号122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极考察队员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4〕11号123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极考察活动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4〕18号12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南极考察活动环境影响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9号125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海规范〔2017〕6号126 国家海洋局关于中国海监集中实施海洋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国海发〔2002〕3号127 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域使用执法检查方式的意见国海发〔2002〕24号128 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域使用执法监察工作分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海办字〔2002〕121号12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办字〔2006〕332号- 11 -130 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若干意见海监字〔2006〕9号131 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海监字〔2007〕15号132 国家海洋局关于规范中国海监海区总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海办字〔2008〕79号13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海办字〔2009〕22号13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渤海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海办发〔2009〕295号135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国海办字〔2009〕641号136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海区总队、中国海监海区支队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国海办字〔2009〕717号137 关于“海盾案件”罚款分期缴纳工作程序的意见海监字〔2009〕10号138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调查取证工作细则》的通知海监督字〔2009〕23号139 关于印发《海岛保护执法航空数码摄影和遥感测量取证规则》的通知海监航字〔2010〕220号14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岛保护与利用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办字〔2010〕782号141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办字〔2010〕824号- 12 -142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南海区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海办发〔2011〕162号143 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岛定期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海监字〔2011〕25号144 关于印发《海洋违法案件立案报备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海监字〔2011〕27号145 关于印发《海洋违法案件查处期限暂行规定》的通知海监字〔2011〕28号146 关于印发《海洋行政处罚案件复核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海监字〔2011〕29号147 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海监字〔2011〕40号148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海监海岛定期巡查工作的通知海监岛字〔2011〕62号149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开展海岛保护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海办字〔2012〕68号150 中国海监关于无居民海岛立案查处工作的意见海监岛字〔2012〕187号151 中国海监总队关于江苏山东争议海岛执法工作的批复海监岛字〔2013〕31号152 中国海监总队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岛航空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监岛字〔2013〕212号- 13 -- 14 -。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或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国海劳[86]841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或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国海劳[86]8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d560c43f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29.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或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或奖金发放办法的通知(1986年10月6日国海劳(86)841号)各分局、研究所,环境预报中心,海洋出版社,海洋学校,上海办事处,局通信站,一0一仓库:为了鼓励事业单位向经济自立、经费自给过渡,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职工收入水平,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我局事业单位(除局和分局机关)职工实行奖励工资或奖金办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奖励工资或资金标准各事业单位奖励工资或资金标准,仍按一九八五年底财政部核定的全年月人均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的一点二五个月的标准执行。
其中一个月的额度由事业费开支,其余由预算外收入的奖励基金中开支。
二、奖励工资或资金发放办法(一)干部奖励工资发放办法,可以比照海劳(86)671号文件规定,工人奖金发放办法,可以比照局机关工人奖金发放办法,由你们制定具体规定报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奖励工资和奖金额如果发放超过规定标准,必须严格按照(85)财文字第559号和国发〔1985〕114号文件的规定缴纳资金税。
(三)奖励工资或奖金额度,仍由局财务处审定。
三、要求(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劳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进行考勤、考纪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对于执行制度不好的单位,可以视情况扣发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奖励工资。
(二)奖励工资或奖金的发放,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级别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级别](https://img.taocdn.com/s3/m/d1958656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bc.png)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级别
海洋科学技术奖是一种荣誉性的奖项,旨在表彰在海洋科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机构,海洋科学技术奖可以分为不同的级别。
1. 国家级海洋科学技术奖:这是最高级别的海洋科学技术奖,由国家级机构或政府颁发。
该奖项通常表彰在海洋科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如在海洋保护、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研究等方面的突出成就。
2. 地区级海洋科学技术奖:这是在某个特定地区或国家内颁发的海洋科学技术奖项。
地区级奖项通常由地方政府、地方科学机构或海洋研究机构颁发,旨在表彰在该地区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3. 院校级海洋科学技术奖:大学或研究机构可以设立自己的海洋科学技术奖项,以鼓励和表彰在该机构内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和科研团队。
这些奖项通常由学校的科学部门或海洋研究中心颁发。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设立特别奖项,如青年科学家奖、创新技术奖、国际合作奖等,以突出特定领域或合作成果的杰出贡献。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评选通常基于一系列标准,如科研成果的原创性、
创新性、学术影响力、实际应用价值等。
评委会通常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他们根据提名者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
海洋科学技术奖的获奖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荣誉证书、奖金、奖杯等奖励,这不仅是对获奖者个人的认可和鼓励,也可以增加其在相关领域的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设立不同级别的海洋科学技术奖,可以激励更多的科学家和研究人员投身于海洋科学研究,并促进海洋科技的发展与进步。
同时,这些奖项也起到了宣传和推广海洋科学的作用,引起了公众对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关注。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de3f13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05.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6.10.19•【文号】•【施行日期】2016.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与渔业厅(局),局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我局制定了《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国家海洋局2016年10月19日附件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核评估是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存在问题,促进重点实验室良性发展,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条考核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考核评估工作力求精简、规范、高效。
主要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第五条考核评估对象是所有正式开放运行的国家海洋局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每五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可根据情况分批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年度考核工作由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组织与实施。
综合评估工作由国家海洋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具体工作由科学技术司承担。
沿海省(区、市)海洋厅(局)、涉海部门、央企和军队涉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协助开展共建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等工作。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荐2011年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荐2011年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4db72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df.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荐2011年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荐2011年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的通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涉海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为鼓励海洋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国海科字〔2007〕430号),现将2011年海洋创新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海洋创新成果奖分“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应用”两类进行申报和推荐,其范围和标准请严格参照奖励办法和评审标准。
二、沿海省市所属科研机构、大学等单位所申报的项目,需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统一组织推荐;国家海洋局和其他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各海洋厅(局)和有关单位可推荐一等奖2个,二等奖不限。
三、推荐材料要求:1.申报一等奖项目推荐书及附件一式3份,申报二等奖项目推荐书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1份须是原件(盖有推荐单位和主要完成单位公章),附件材料包括成果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成果报告或论文;推荐书和附件要求翔实完整并装订成册。
2.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
3.本单位全部项目的推荐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汇总为光盘1张(pdf格式)。
4.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排序须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列,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包括管理人员。
四、推荐申报海洋创新成果奖的项目须交纳评审费(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请各海洋厅(局)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009a035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af.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其它相关单位:为奖励在海洋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海洋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转为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和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共同设立的海洋科学技术奖。
并对《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海洋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与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2.《海洋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与标准》(暂行)国家海洋局2013年3月29日附件1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海洋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海洋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国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的科学发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洋科学技术奖由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共同设立。
海洋科学技术奖是全国海洋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海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方面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三条海洋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坚持以科学技术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267f106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77.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1995.04.05•【文号】国海科发[1995]171号•【施行日期】1995.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海科发(1995)171号1995年4月5日)局属各单位、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局(处):为了更好地执行1993年12月25日下发的《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做好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工作,特制定《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范围第二条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主要是海洋科学技术领域:1、海洋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的科技成果:(1)阐明海洋环境与资源特征或规律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成果;(2)海岸带、海岛、近海、大洋调查和极地考察、测绘的方法、技术及其研究成果;(3)卫星遥感海洋应用研究成果;(4)海洋高、新技术研究成果;(5)海洋仪器研制技术、工艺及其产品;(6)海洋科技管理的理论、方法等研究成果。
2、海洋综合管理的新的科技成果:(1)海洋权益、资源、生态环境等管理纳理论、方法和技术;(2)海洋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海洋发展战略、规划等有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3)海洋工作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海洋计量、规范等成果。
3、海洋公益服务的新的科技成果:(1)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技术及其服务系统建设技术成果;(2)海洋科技情报与档案,海洋资料、信息处理及其服务系统建设技术;(3)海洋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包括监测站、观测站、卫星地面接收站、南极考察站、资料浮标、调查监测船、监测飞机和通讯网络等)的技术改造、革新及服务。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2010年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和优秀图书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2010年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和优秀图书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427f803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44.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2010年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和优秀图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0.12.03•【文号】国海科字[2010]779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2010年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和优秀图书的通知(国海科字〔2010〕779号)沿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所、东海所,中科院海洋所,局属各有关单位:2010年度海洋创新成果奖和优秀图书评审工作已完成。
共有35项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29项。
同时评出本年度优秀海洋科技图书5本。
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0年度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2.2010年度优秀海洋科技图书二○一○年十二月三日附件1:2010年度海洋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一、一等奖1. 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要完成人:关道明、何广顺、夏登文、赵建华、曹可、苗丰民、付元宾、陈志宏、刘显傅、林宁、张云、张丰收、刘惠、王丰、王权明2. 海浪-环流耦合理论建立及其应用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乔方利、袁业立、杨永增、夏长水、吕新刚、王关锁、宋振亚、王永刚、魏泽勋、陈显尧、于卫东、刘海行3. 大黄鱼免疫的分子基础及重要免疫基因的功能研究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陈新华、敖敬群、余素红、郑文彪、母尹楠4. 华南海滩动力地貌研究与应用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蔡锋、曹惠美、雷刚、苏贤泽、戚洪帅、刘建辉、王广禄5. 海洋中二甲基硫(DMS)的生物地球化学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海洋大学主要完成人:杨桂朋,张洪海,厉丞烜,景伟文,康志强6. 工厂化鱼类高密度养殖设施的工程优化技术奖金:2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海阳市黄海水产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马绍赛、曲克明、宋德敬、单宝田、薛正锐、李振瑜、刘志培、李秋芬、杜守恩、汝少国、宋协法、陈庆生、刘寿堂、孙德强、张艳二、二等奖1. 油指纹快速分析辅助鉴别及油品信息可视化管理系统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山东科技大学主要完成人:高振会、孙培艳、周成虎、季民、赵玉慧、李忠强、王鑫平、苏奋振、周青、杨晓梅2. 车载海冰灾害应急监测集成系统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主要完成人:江崇波、曹丛华、王硕、张启科、黎舸、王致中、郭可彩、靳熙芳、冯玉成3. 洋山深水港区工程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洋水产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叶慧明、徐后连、金成法、周占平、蔡燕红、沈新强、葛春盈、邱奋庆、秦铭俐、蒋玫4. 澳门特别行政区填海造地论证与环境评价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主要完成人:谢健、潘新春、向友权、彭昆仑、石萍、林丽华、XXX、李珊5. 南极冰穹A雷达探测与冰盖演化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XXX、李院生、秦为稼、唐学远、崔祥斌、张向培、张栋、李鑫、郭井学、蒋芸芸6. 信息系统技术在海洋中的应用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宋平舰、张杰、王瑞富、刘荣杰、孟俊敏、杨俊钢、梁建、陈尚、马毅、崔廷伟7. 海气耦合矢量辐射传办输模型及在HY-1B卫星的应用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何贤强、龚芳、朱乾坤、王迪峰、黄海清、郝增周8. 南极区域保护与管理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所主要完成人:陈立奇、凌晓良、何剑锋、余兴光、陈丹红、刘小汉、蔡明红、林志兰、张洁9. 中国长江以南近岸海域甲藻孢囊分类学及生态学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蓝东兆、顾海峰、方琦、兰彬斌10. 聚丙烯中空纤维微孔膜及其系列产品研发与应用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主要完成人:陈颖、吕经烈、潘炳杰、关毅鹏、李雪梅、张秀芝、朱磊11. 黄河三角洲浅海滩涂经济贝类资源修复技术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东营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东营市渔业技术推广站、河口区渔业技术推广站、利津县渔业技术推广站主要完成人:张士华、刘艳春、蒋万钊、刘志国、郭成秀、隋凯港、黄光明、程元虎、任方旭、刘洪伟12. 刺参选种繁育及高效健康养殖技术产业化开发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莱阳市水产养殖总公司主要完成人:李成林、胡炜、李翘楚、赵洪友、宋爱环、赵斌、孙元芹、尉淑辉、房慧、张豫13. 东太平洋和印度洋公海金枪鱼资源开发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上海海洋大学、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天津市远洋渔业公司主要完成人:宋利明、许柳雄、方健民、姜德伟、张修福、黄富雄、郑钟新、戴小杰、高攀峰、朱国平14. 养殖海区大型海藻生态修复产业链研究与应用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上海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省奉化海洋与渔业局、江苏南通海洋与渔业局主要完成人:何培民、严小军、吴望星、石斌、霍元子、徐姗楠、蔡春尔、陈海敏、贾睿、于克锋15. 智利外海茎鱼资源渔场开发和高效钓捕技术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渔业分会鱿钓工作组主要完成人:陈新军、朱义锋、钱卫国、刘必林、黄宝善、曲映红、田思泉、陆化杰、胡振明、何信芳16. 松江鲈鱼苗种模拟生态培育关键技术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复旦大学、上海四鳃鲈水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蒓鲈水产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王金秋、罗武松、秦志浩、季强、钟江、黄兴华、李宗林、金津、高峰17. 全自动海藻胶隔膜压滤机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杭州兴源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徐孝雅、付祥兵、陈科庆、倪国炳、雷志天、杨琦18. 水产生物太空搭载与诱变育种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林光纪、郭明忠、曾志南、叶金聪、郑雅友、林向阳、XXX、杨火盛、宁岳、郑养福19. 海藻中无机砷超标问题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吴成业、刘智禹、王奇欣、陈财珍、席英玉、曹爱英、刘淑集、钱卓真、李宁波、苏永昌20. 军曹鱼人工配合饲料的研究与应用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广东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主要完成人:王华朗、刘永坚、周歧存、张海涛、田丽霞、杨奇慧、赵丽梅、阳会军、梁桂英、姜永杰21. 水产种苗繁育水质处理技术及消毒剂应用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绿百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博尚生化饲料(湛江)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胡贤德、宋文东、梁华芳、吴琴瑟、范润珍、刘展雄、吴耀华、宋山娜、张金燕、刘建勇22. 南黄海重要生源要素的收支与演变过程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宋金明,李学刚,袁华茂,李宁,戴纪翠,郑国侠,张蓬23. 海洋动力参数微波遥感机理及信息提取方法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何宜军、魏恩泊、申辉、陈锦年、丘仲锋、张彪24. 长江口海域富营养化特点、形成机制及对策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主要完成人:俞志明、沈志良、陈亚瞿、尹宝树、宋秀贤、曹西华、孙军、赵卫红、柴超、全为民25. 扇贝模式识别受体结构与功能的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王玲玲、邱丽梅、张峘、宋林生、赵建民、王昊、宋小燕、杨嘉龙、刘琳、孔鹏飞26. 哈维氏弧菌溶血素的发现与致病机理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海洋大学主要完成人:张晓华,陈吉祥,孙铂光,钟英斌,白方方,贾爱荣,李筠27. 海洋生物材料壳聚糖纳米技术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海洋大学主要完成人:陈西广、程晓杰、刘成圣、吉秋霞、刘晨光、XXX红、于乐军28. 海洋桡足类滞育生物学研究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厦门大学主要完成人:王桂忠、李少菁、吴荔生、姜晓东、商栩、何剑锋、郭东晖、林琼武、孔祥会29. 养殖刺参疾病防控技术及示范推广奖金:1万元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王印庚、荣小军、廖梅杰、张正、孙慧玲、陈贵平、薛太山、陈霞、朱建新、苏跃中附件2:2010年度优秀海洋科技图书1.近岸海域水质变化机理及生态环境效应研究2.海洋地球物理3.少年海洋科普活动学校教材(小学1-6年级)4.东海地质与矿产5.专家图说水产养殖关进技术丛书。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f23d52f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04.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01.09.06•【文号】国海发[2001]34号•【施行日期】2001.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1]34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有关涉海科研和教学机构,局属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规范海洋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充分利用海洋科技成果信息为海洋管理决策服务,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家海洋局研究制定了《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九月六日海洋科技成果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科技创新,规范海洋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海洋科技成果,充分利用海洋知识产权信息为宏观科技决策服务,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洋科技成果登记应当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海洋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
第三条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海洋科技成果应当依据本办法予以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海洋科技成果参加登记。
第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海洋科技成果,按照国家和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第五条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国家其它涉海科研和教学机构等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海洋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预审,并向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第六条科技成果完成人(单位)应向所在单位或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提出成果登记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dc84d34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6c.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1993.12.25•【文号】国海科发[1993]494号•【施行日期】1993.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1993年12月25日国海科发(1993)494号)局属各单位:《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经修订后,已于一九九三年第五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日发布,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订)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国海洋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加速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海洋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对海洋科学技术发展、海洋综合管理与公益服务或海洋开发作出贡献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采用已有的先进海洋科学技术成果;以及对国民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其他有关科技成果。
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可以申请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进步奖:1、应用于促进海洋事业或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设计、新工艺、新材料等),属于:(1)国内首创或填补国内空白的;(2)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同行中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具有较高水平的阐明海洋环境与资源特征或规律的理论成果。
3、在推广、应用先进的海洋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海洋仪器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工艺,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在海洋综合管理及公益服务、海洋科技管理及软科学研究中,提出或采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经应用证明效果显著,对促进海洋事业卓有成效,做出创造性贡献的。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9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9号](https://img.taocdn.com/s3/m/3430380e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6b.png)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5)89号1995年8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了深化职称改革,严格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现将《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评审办法按《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海洋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海洋事业的发展,结合海洋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海洋工程的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
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海洋工程分为:海洋调查与监测专业、海洋信息与环境预报专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业。
五、海洋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一)海洋调查与监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分支专业范围内的调查、科研、设计、实验、开发、生产的技术人员。
1.海洋调查与测绘,包括从事临海调查、近海调查、大洋调查、极区调查、海洋工程调查、专项调查工作及资料分析处理,海洋大地测量、航道测量、海洋工程测量、资料分析处理及海洋制图等技术人员;2.海洋观测与监测,包括从事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气相互作用及相关要素的观测和资料分析处理,海洋大气、水体、底质、生物体、海(极)冰等监测、资料分析处理,海洋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人员;3.海洋遥感,包括从事海洋遥感遥测技术,及遥感技术在资源与环境调查、测绘、规划、灾害监测和预报、执法监视方面应用等技术人员;4.实验测试与分析,包括从事海洋大气、水体、底质、生物体、海(极)冰、地质等样品的实验测试、分析及方法研究等技术人员;5.海洋仪器设备与系统,包括从事海洋调查、观测、监测、监视等仪器设备与系统的研制、开发、生产、质控、应用和维护等技术人员;6.海洋标准计量,包括从事海洋计量检定和测试,海洋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开发,海洋标准的制(修)定,海洋计量、标准化和质量检验技术研究及规程、法规的制(修)定等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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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
通知(2007修订)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国海科字[2007]430号
【失效依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海洋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07.07.10
【实施日期】2007.07.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海科字[2007]430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涉海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全国海洋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权益与安全和社会公益服务的支撑和引领能力,鼓励海洋科技工作者为海洋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根据海洋科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海洋创新成果奖暂行办法》和《海洋创新成果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国家海洋局
二00七年七月十日
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海洋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洋创新成果奖面向全国海洋界,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所属单位,其他涉海单位均可按照本办法申报。
第三条海洋创新成果奖奖励成果分为“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应用”两类,实行分别申报、分别受理、分别评审,奖励成果以海洋创新成果奖予以统一公布。
第四条海洋创新成果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海洋创新成果奖由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归口管理。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海洋创新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在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公益服务、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安全保障和海洋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成果分两类:
(一)海洋科学技术研究
1.应用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和综合性海洋调查、考察的研究成果。
2.为揭示和阐明海洋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整理和综合分析而取得的新发现、新方法、新理论或新认识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3.在海洋环境监(观)测和预报(测),海洋资源探查与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水利用,海洋信息化和海洋标准计量检测(检验)等领域取得的具有前沿性、关键性和实用性的海洋技术研究成果。
4.在海洋政策与发展战略、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权益等研究中,取得的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应用
1.研制开发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新产品、新设备、新装置和新材料,经实践证明已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在重要的海洋工程、科技工程项目建设或保障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先进科技手段起到了关键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成果推广、示范等方面,取得很好产业化或业务应用效果,经实践证明,形成了规
模产业、名牌产品或公益服务产品,产生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