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是什么
如何检索专利的法律状态
如何检索专利的法律状态---- Sam整理资料1.何为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法律状态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以及与专利法律状态相关的信息。
2.什么是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是指对一项专利的有效性、地域性,以及自该项专利授权之后所发生权利人等进行的检索,它分为: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地域性检索和权利人变更检索。
专利有效性检索是指对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当前所处的法律状态进行的检索,其目的是了解该项专利申请是否被授权,授权的专利目前是否仍然有效,或者是因何种原因导致失效。
专利地域性检索是指对一项发明创造在哪些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检索,其目的是确定该项专利获得保护或提交申请的国家范围。
权利人变更检索是指对一项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之后,权利人是否发生变更的检索,即在当前情况下,该项专利的真正权利人。
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作用?对于重点目标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主要是希望能够确定其目前是否有效,以及专利权人是否有所变更。
尤其是在引进技术中,许多国外企业都对专利进行打包许可,但其中有不少专利是已经过期、失效的专利,此外,专利剩余保护时间的不同,也会影响到专利的价值。
因此,在引进技术,寻求许可之前进行重点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是非常必要的。
利用法律状态检索来判断专利有效性从而寻找失效专利是其一个重要应用。
(关于失效专利相关描述见文章附件部分)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1)美国专利法律状态查询登录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index.jspPatent内容框下,点击search进入检索界面后点击右下角的"Patent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Retrieval (PAIR)"。
在随后的页面中点击Public PAIR:进入新页面后需要输入验证码,即可进入检索界面:注:以上的步骤可以直接通过登录此链接完成:/external/portal/pair在检索界面上有一个检索式输入框"Enter Number"和一些选项"Choose type of number:",以供选择检索字段,如:申请号检索(Application Number),专利号(Patent Number),申请公布号(Publication Number)等。
专利权无效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无效是什么意思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
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
那么,专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除了以上情形,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明晰、不短小精悍;专利公开的信息非常少;权利要求书没有说明书以依据;请求的专利超越规则的维护规模都会引起“无效宣告程序”,而且被部分无效的可能较大。
案例:今年1月10日华为就名称为“移动通信”的97181963.7号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1月29日中兴也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该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以及相关证据。
经复审,合议组宣告97181963.7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判决也意味着华为、中兴等移动终端避免了向该“移动通信”交专利费,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专利诉讼。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专利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是其中一个重要话题。
本文将从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终止的原因和无效宣告的制度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于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授权人享有的排他性的权利。
这意味着专利持有人有权利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进口该项专利技术。
专利权对于技术创新和发明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二、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专利权终止指的是专利权在其有效期限内提前失效或撤销的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1. 专利文件未缴纳维持费用专利法规定专利持有人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维持费用。
如果专利持有人未能及时缴纳维持费用,专利权则会被视为无效而提前终止。
2. 超过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在法律上是有限制的,一般情况下为20年,过期之后专利权自动终止。
3. 发明或实用新型不符合要求如果发明或实用新型被认为不符合专利法的基本要求,例如不具有创新性、显而易见等,专利权也将失效。
4. 专利持有人自愿放弃在一些情况下,专利持有人可能会自愿放弃专利权,例如出售专利、撤销专利等。
三、无效宣告的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针对这种情况,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则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允许任何人提出专利无效性申诉,如果申请得到认可,则该专利被认定为无效。
专利无效宣告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发明或实用新型缺乏创新性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应该具有创新性,未达到该要求的专利将无效。
2. 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可行性发明或实用新型方案需要具有实效性,如果其无法实现或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该专利需要被认为无效。
3. 公开、出售或使用如果专利申请人已经使其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公开、出售或使用,可能会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4. 非法获取专利如果专利申请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了专利,例如抄袭他人技术或者参与不道德的行为,则该专利将被视为无效。
专利保护中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保护中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保护对于创新型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至关重要。
它为发明者提供了保护创新成果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机制。
在专利保护中,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决定了专利权的有效期和权利的享受时间。
一、专利的保护期限及类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即专利权人可以享有专利权益的时间段。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是最常见的专利类型,保护期限为20年。
从专利授予之日起算,专利权人可以在这20年的时间内独占利用该项发明。
这意味着其他人不能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未经授权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项发明。
2.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是对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改进或创新,对外观或结构产生实质性变化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与发明专利相比较短。
3.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性,如外形、图案等。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从授予专利的日期开始计算。
二、专利权保护期限延长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延长。
1. 附加专利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有效期满之前,发明专利的实际使用或开发需要受其他专利保护的创新,专利权人可以提出附加专利申请。
该附加专利的有效期限将与原发明专利的剩余保护期限相同。
2. 从事新制药品研发的专利延期在药物和农药领域,如果一项专利用于新制药品的研发,而该新制药品由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上市的时间超过了专利期限,专利权人有权获得合理的延期保护。
三、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终止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一些原因提前终止,导致专利权人失去专利保护。
1. 专利权的放弃或终止专利权人可以主动放弃专利权,并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权的终止。
此外,如果专利权人未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局将宣布专利权的终结。
2.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可能会被宣告为无效,在此情况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提前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原因等
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原因等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者或创新者的权益保护,它使得创新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独享其创造成果,并对其进行经济利益的支配。
然而,专利权并非永久存在,它有其终止与失效的原因。
本文将探讨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原因等相关问题。
首先,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专利权人自身原因导致的终止与失效,另一类是由于外部原因引起的终止与失效。
专利权人自身原因包括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过世、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等。
放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自愿放弃其专利权,这可能是因为专利权人认为专利权无法带来预期的经济收益,或者由于其他原因。
专利权人过世意味着专利权随之终止,因为专利权是与个人或企业紧密相关的。
如果专利权人未能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将被撤销,因为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条件。
外部原因引起的终止与失效包括专利权到期、专利权无效宣告和专利权侵权等。
专利权的有效期通常为20年,一旦专利权到期,其他人便可自由使用该发明或创新。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专利局或法院根据某些法定原因判定专利权无效。
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发明或创新不具备创造性、缺乏实用性、已经被公开等。
专利权侵权是指他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创新。
一旦专利权侵权成立,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
此外,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还可因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而引起。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而剥夺或限制专利权。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可能会强制使用某项专利技术来保护公众的健康或安全。
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对创新者和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创新者而言,专利权的终止意味着他们无法再独享其创造成果,可能会面临更多的竞争和市场挑战。
同时,对于社会而言,专利权的终止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但也可能导致创新者的积极性下降,影响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维护专利制度的有效性,需要加强专利权的保护和管理。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专利权是指对发明或创造的独占性权利,可以阻止他人在特定期限内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发明或创造。
然而,专利权并非永久有效,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止。
本文将介绍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原因和影响。
1. 法律状态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在法律上失效或被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有多种原因,包括到期、放弃、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等。
2. 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原因2.1 专利权到期专利权的有效期限通常为20年,这是受到《专利法》规定的。
一旦专利权到期,专利所有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独占性权利,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利用该专利。
2.2 放弃专利权专利权所有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可能是由于商业考虑、技术发展变化或其他原因。
一旦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将终止。
2.3 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即专利权被认定为无法生效。
这可能是因为专利权没有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其它的技术或法律缺陷。
2.4 专利权被撤销专利权可能被撤销,即专利权在生效期间被取消。
专利权被撤销通常是由于违反了专利法律或其他专利权人的权益。
3. 法律状态专利权终止的影响法律状态专利权的终止将带来一系列影响。
3.1 专利权利用权的丧失一旦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所有人将失去对该专利的独占性权利。
这意味着其他人可以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该发明或创造,专利权所有人无法再限制其他人的行为。
3.2 技术创新和竞争的增加专利权的终止意味着该发明或创造进入了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利用该技术。
这将促进技术创新和竞争,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3.3 商业利益变动对于专利权所有人来说,专利权终止可能导致商业利益的变动。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所有人可以通过销售和授权专利来获取收入。
然而,一旦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所有人将失去这些商业机会。
3.4 知识共享专利权的终止也有利于知识共享。
当一个专利进入公有领域后,其他人可以通过研究和改进该专利来推动技术的进步。
专利权无效的判定原则说明及专利侵权查新判定的原则说明
专利权无效的判定原则说明及专利侵权查新判定的原则说明专利权无效的判定原则说明专利权具有如下特征:无形性;公开性;法定性;时间性;地域性。
对于被动侵权查新报告而言,其检索目的是要寻找专利权无效的依据,检索报告应重点把握好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终止(原因)、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理由)。
(1)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的起止时间,是专利权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和条件。
有效专利的保护期限,依各国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不同。
中国发明专利,1993年1月1日之前为自申请日起15 年,之后为20 年,中国实用新型专利,1993 年1月1日之前为5 年,可续展3 年,之后为10 年。
美国专利,1995 年6月8日之前申请并授权,保护自批准之日起17 年,1995 年6月8日之后申请并授权,保护自申请之日起20 年;英国、德国、法国、欧洲专利,自申请之日起20 年,日本专利,自公告之日起15 年(但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0 年),1995 年7月1日起改为自申请之日起20 年。
(2)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也称专利权消灭,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其他原因在保护期限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
专利权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正常终止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
非正常终止是指专利权在保护期内,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能够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①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②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而终止;③专利权因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而终止;④专利权因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而终止。
专利权终止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无偿地使用。
(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指认为专利局对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而引起的一种法律程序,简称无效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一、专利权的到期终止:专利权的到期终止是指专利权在法定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届满后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并不再需支付专利权人许可费。
专利权的到期终止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保障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并促进了公众对技术的合理利用。
二、专利权的放弃终止: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对专利的保护,即放弃专利权。
专利人通过书面声明向专利局提出放弃申请,并经专利局审核同意后,专利权即终止。
专利权的放弃终止是专利权人自由决定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出于商业战略、技术倒退或其他原因。
三、专利权的无效终止:无效终止是指专利被宣告无效而终止的情况。
专利权的无效终止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由专利权人自愿请求专利局宣告专利无效;另一种是由任何人向专利局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在这两种情况下,专利局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专利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专利存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就可以宣告专利无效。
四、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是指由于专利权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使专利权被有关机关剥夺的情况。
例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如果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其他必要费用,专利局可以剥夺其对专利的权益。
此外,如果专利权人通过欺诈、不当的手段获得专利,也可能导致专利权的被剥夺。
五、专利权的侵害终止:专利权的侵害终止是指在专利权期限内,专利权人通过司法程序成功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侵权行为停止的情况。
当专利权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判决或达成和解时,侵权行为将停止,终止对专利权的进一步侵害。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是专利权的到期终止、专利权的放弃终止、专利权的无效终止、专利权的被剥夺终止以及专利权的侵害终止。
每种终止情况都具有其特定的法律程序和标准,并受到专利法律体系的监管。
专利标注的几种状态
专利标注的几种状态专利标注是一种对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和描述的方式,通过对专利文献的标注,可以方便用户对专利信息进行搜索和分析。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专利标注状态。
一、申请中申请中是指专利申请人已经提交了专利申请,但专利权尚未获得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申请号、申请日期、申请人、发明名称、摘要等信息。
申请中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及时了解最新的专利动态,以便进行技术调研和竞争分析。
二、授权中授权中是指专利申请已经通过初审,正在等待授权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授权号、授权日期、授权人、发明名称、摘要等信息。
授权中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跟踪授权进展,及时了解授权结果,以便进行技术评估和商业决策。
三、已授权已授权是指专利申请已经通过审查并获得了授权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授权号、授权日期、授权人、发明名称、摘要、权利要求等信息。
已授权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查找已有的技术解决方案,进行专利侵权分析和技术引进。
四、无效无效是指专利申请或授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无效原因、无效日期等信息。
无效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避免重复研发已无效的技术,降低技术风险和成本。
五、终止终止是指专利权由于某种原因而被终止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终止原因、终止日期等信息。
终止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专利权的变更情况,以便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
六、转让转让是指专利权被转让给他人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日期、转让价格等信息。
转让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专利权的归属情况,以便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
七、许可许可是指专利权被授予他人使用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标注可以包括许可方、被许可方、许可日期、许可范围等信息。
许可的专利标注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专利权的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
专利标注是对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和描述的一种方式,能够方便用户对专利信息进行搜索和分析。
专利状态详解
专利状态详解专利状态是指专利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和授权情况,专利状态可以分为多种形式,包括申请中、授权、无效、终止等。
申请中的专利状态指的是专利申请已经递交但尚未获得授权的状态。
在这个阶段,专利权尚未确立,申请人需要等待专利局的审查和决定。
申请中的专利可以享有某种程度的保护,申请人可以主张专利权,但需要等待授权才能得到更完整的保护。
授权的专利状态指的是专利申请已经通过审查并获得授权的状态。
授权的专利享有法律保护,申请人可以主张专利权,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授权的专利可以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阻止他人从事专利涉及的行为,保护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
除了申请中和授权,还有一些其他的专利状态。
比如,无效的专利状态指的是专利局或法院认定某专利权无效的情况。
无效的专利失去了法律保护,无法继续主张专利权。
此外,专利权也可以因为终止等原因而失效。
在专利状态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专利权可以被转让给他人,此时专利权的持有人发生变更,但专利的法律地位并未改变。
此外,专利申请人也可以撤回申请,此时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终止,专利状态变为撤回。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状态的变化是根据专利法律和法规来确定的,需要通过专利局的审查和决定来确认。
只有专利局的官方文件才能反映专利状态的真实情况。
因此,了解专利状态需要参考专利局的正式公告和文件,而不是仅凭借外部观察或第三方的说法。
专利状态是指专利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可以根据申请进程和授权情况分为多种形式。
了解专利状态对于申请人和专利权持有人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在进行专利申请或使用专利权时,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专利状态的变化。
只有在了解专利状态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运用和保护专利权,促进创新和技术发展。
专利权的终止和恢复
专利权的终止和恢复专利权是保护创新者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专利权也可能会终止或者恢复。
本文将探讨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以及专利权的恢复规定,以加深对专利保护制度的理解和应用。
一、专利权的终止原因1. 专利到期:专利权的一种普遍终止情况是专利的有效期届满。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则为10年。
在有效期届满后,专利权将自动终止,该技术或设计则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2. 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持有者可以选择放弃专利权,即放弃对该专利的所有权利。
放弃专利权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为了减少维持专利的费用负担。
一旦专利权被放弃,他人即可获得该技术或设计的使用权。
3.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当他人对某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授权时,专利权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宣告是指他人对专利的申请或授权进行质疑,如果其能够证明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比如缺乏创新性、不符合新颖性等,专利权将被宣告无效。
二、专利权的恢复规定1. 终止专利权的恢复:在某些情况下,专利持有者可以请求恢复已终止的专利权。
比如,如果专利持有者在未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情况下丧失了专利权,但能够证明其未按时缴费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理理由造成的,可以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恢复专利权。
2. 无效宣告专利的恢复:当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持有人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
恢复专利权的条件是在专利权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专利权持有人发现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事实,并能够证明该无效宣告是基于虚假材料或对专利法的误解。
三、终止和恢复对专利权持有人的影响专利权的终止会使专利持有人失去专利保护所带来的独占权益,技术或设计将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
专利持有人失去了对技术或设计的独占权,可能会面临竞争加剧和利益减少等问题。
专利权的恢复对专利持有人来说是一种补偿机制,使其有机会重新获得专利保护。
恢复专利权可以保护专利持有人的利益,使其重新拥有专利所带来的独占性。
专利权的终止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的终⽌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是指对专利享有权利的规定,专利权是属于专属的权利,只有注册⼈可以使⽤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出现⼀些特殊的情形时,专利权会终⽌,那么专利权的终⽌是什么意思?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专利权的终⽌是怎样的
专利权终⽌是指不再享有权利权的情形,专利权终⽌的情形包括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以书⾯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等。
《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实⽤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年,均⾃申请⽇起计算。
第四⼗三条 专利权⼈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专利权⼈以书⾯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的,由国务院专利⾏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专利权的终⽌是怎样的”问题进⾏的解答,专利权终⽌是指不再享有权利权的情形,专利权终⽌的情形包括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以书⾯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专利的终止与失效流程分析
专利的终止与失效流程分析在现代社会中,专利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它为创新者提供了保护和激励创新的机制。
然而,专利并非永远有效,它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终止或失效。
本文将对专利的终止与失效流程进行分析。
一、专利的终止方式专利的终止是指专利权的消亡或被废止。
专利的终止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专利权期满: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有效期限通常为20年。
一旦专利权期满,专利将自动终止。
2. 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需要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专利局的审核批准。
3. 无效宣告:当他人认为某专利权存在问题时,可以向专利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如果认定该专利权无效,将对其进行宣告无效。
二、专利失效的原因专利失效是指专利权在有效期内被废除或丧失保护效力。
专利失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不缴纳年费: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如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将失效。
2. 专利权利用不当: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合理使用专利,或者滥用专利权进行垄断行为,可能会导致专利失效。
3. 违反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违反专利法规定,如未履行公开要求、未履行优先权要求等,可能会导致专利失效。
三、专利终止与失效的流程专利的终止与失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终止或无效宣告:专利权人或他人可以向专利局申请终止专利权或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2. 专利局受理:专利局收到终止或无效宣告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3. 专利局审查:专利局将组织专家对专利进行审查。
对于终止申请,专家将评估专利权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家将评估专利的有效性。
4. 决定结果:专利局将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如果终止或无效宣告申请被批准,专利权将终止或宣告无效。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
专利权终止有哪些情况1.专利权的到期: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到期而终止。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有效期限可以是20年、15年或10年。
一旦专利权到期,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2.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的方式通常是向专利局或者其他相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专利的原因和意愿。
专利权一旦放弃,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3.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当他人认项专利权是无效的时候,可以向专利局提起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局会对该请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结果确认专利权无效后,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
一旦专利权被宣告为无效,他人就可以在该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进行使用、生产和销售。
4.专利权的剥夺:在一些情况下,相关法院可以判决剥夺其中一专利权。
例如,当专利权人违反法律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或者专利权人故意滥用专利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法院可以判决剥夺其专利权。
5.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专利权的转让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当转让完成后,专利权就完全属于新的专利权人。
转让专利权后,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该专利的任何权利。
转让专利权的方式通常通过书面合同来实现。
6.专利权的终止申请:专利权人可以自愿申请终止控制的专利权,例如,当专利权人认为该专利已经无法商业化或不再有利可图时,可以主动申请终止控制的专利权。
7.封存与终止:在一些情况下,专利局可以决定暂时封存专利,并在一定期限后进行终止。
当专利权人无法继续支付专利费用或者满足其他相关规定时,专利局可以决定封存并最终终止专利权。
8.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局可以主动对其中一专利权进行无效宣告,例如,当专利局认为该专利不满足专利法的要求时,可以作出无效宣告的决定。
专利无效程序被终止?专利无效终止原因及情形
一休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找知识产权服务,上一休知识产权
专利无效程序被终止?专利无效终止原因及情形
专利无效是为了避免专利局做出错误授权而设定的。
同时,对于公示中的专利,任何人有异议的也可提起无效请求。
但在专利无效程序过程中有些会出现终止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跟随一休小编来看下。
一、专利无效程序被终止的原因
1、权利人提出终止的,由当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专利申请权属纠纷;
2、法院请求协助执行专利申请权的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
二、专利无效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1、被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前,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3、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4、请求人逾期不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又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5、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该决定的生效判决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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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终止程序
专利权的终止程序引言专利权的终止程序是指取消或失效专利权的法律程序。
在专利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考虑了维护创新和促进技术进步的需要,也需要对滥用专利权的情况进行制约和处罚。
专利权的终止程序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专利制度顺利运作,确保专利权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一种法律手段。
一、终止程序的类型终止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1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无效宣告是指根据一定的程序和标准,由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专利权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在专利申请、授权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对其宣告无效。
无效宣告是最常见的终止程序,它可以通过撤销专利申请、撤销已授权专利、宣告专利无效等方式实现。
1.2 专利权的撤销和宣告无效撤销和宣告无效是在特定情况下,由专门的机构或者法院依法取消或宣告终止专利权的程序。
具体情况包括:申请人申请人撤销或宣告专利无效、第三方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国家权力机关对专利权的认定和撤销等。
1.3 专利权的失效和终止专利权的失效和终止是指专利权在保持有效期限内,因特定情况的发生而自动失去效力。
具体情况有专利权到期、未支付年费、被人其他特定法律程序导致其失效等。
二、终止程序的原因终止程序是专利制度中对于无效、滥用和不当行为的调整和制衡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2.1 维护公共利益专利制度是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因此,必须保证专利权的行使不损害公共利益。
在实践中,有些专利权滥用者会限制市场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上涨、技术发展受限等问题。
终止程序为保护公共利益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2.2 预防和惩罚滥用专利权专利因其独占性质,往往成为控制某一领域的市场霸主,滥用专利权的行为会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为遏制滥用专利权行为,终止程序能够制定规则和程序,对滥用行为进行预防和惩罚。
2.3 保护竞争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技术创新和增加市场竞争,终止程序保证了合理的竞争机制。
什么是专利无效?
专利无效1、无效程序的启动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可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三条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具体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3、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的无效宣告文件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并确认缴纳了无效宣告请求费后向无效宣告请求人发出受理无效宣告请求通知书从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并组成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无效审查的合议组一般情况下由组长、主审员、参审员三人组成,无效宣告请求人或专利权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合议组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是专利保护领域中常见的法律程序,用于确保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本文将针对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一、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是专利法赋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法律范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排他的权利。
专利权的终止意味着专利权的消亡或丧失,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所赋予的权利。
专利权的终止可以基于以下几种情况进行:1. 专利期限届满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0年。
一旦专利期限届满,专利权将自动终止,专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2.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其专利权,以放弃专利的方式终止专利权。
一旦专利权人正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将不再受其保护。
3. 专利权被撤销专利权被撤销是在特定情况下,专利权被有关机构或法院宣布无效而终止的情形。
此时,专利权人将失去其专利权益。
二、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无效宣告是指专利权被法庭宣判无效,由此导致专利权丧失法律效力。
无效宣告程序的目的在于排除那些不应该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
1. 无效宣告的程序无效宣告程序通常需要向专利权的授予机构或特定的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稳定证据来证明专利的无效。
一旦法院或专利权授予机构认定专利无效,它将失去法律保护。
2. 无效宣告的效力无效宣告的效力是彻底废除了专利权益,使专利权从最初获得时起就不存在。
这意味着无效宣告对于未经授权使用该专利的第三方是具有约束力的。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将不再拥有排他性的权益,也不再对他人构成法律约束力。
总结: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宣告是维护专利制度公平与公正的重要手段。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宣告能够消除那些不应享有专利权的人或组织对专利的控制,并促进更多的创新与竞争。
因此,对于专利持有人和专利使用者来说,了解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发展。
专利权终止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终止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丧失其专利保护的权利。
专利权终止可以由专利权利人自行放弃或失去,也可以由相关机构撤销或无效宣告。
自行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利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这通常发生在专利权利人认为专利对其没有价值或不再希望保护该专利的情况下。
当专利权利人决定放弃专利权时,他们需要向专利权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文件来表明他们的意愿。
自行放弃专利权可能有几种原因。
首先,专利权利人可能发现该技术已经过时,或者市场上已经有更好的替代品出现。
此外,专利权利人也可能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成本太高,超过了专利的商业价值。
最后,专利权利人也可能遇到法律或法规的限制,导致他们不得不放弃专利权。
失去专利权专利权也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失去,这通常是由于专利权利人未能履行特定的义务或条件。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专利权失效的常见原因:1. 缴纳费用失败专利权利人在专利申请和保护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他们未能按时或完整地支付费用,他们的专利权可能会终止。
这意味着专利权利人将失去其专利的保护,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这项技术。
2. 违反法律要求专利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时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如果他们未能遵守这些法律要求,比如未履行披露义务、未满足申报要求等,专利权可能被撤销或宣告无效。
3. 不符合专利保护期限专利权通常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一旦这个期限过去,专利权将自动终止。
在大多数国家,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
一旦专利保护期满,专利权利人将失去对该技术的独占权。
撤销和无效宣告专利权的撤销和无效宣告是由专门的机构或法院进行的程序,用于确定专利权利人是否满足获得和保持专利权的条件。
这些程序通常由第三方或专利权的竞争对手提起,可以导致专利权的终止。
撤销专利权是指撤销专利机关对某个已经授予的专利权的决定。
撤销专利权之后,该专利将不再有效。
撤销专利权通常是由专利权的竞争对手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他们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专利权授予的错误或不当。
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原因等
专利权的终止与失效原因等1.专利期满:专利权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规定的保护期限届满后终止,一般为20年。
在中国,针对发明专利,根据专利法修正案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一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
2.专利权由于未缴纳年费而失效:专利权持有人在专利保护期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如果未按期缴纳年费,专利权就会失效。
失效后的专利权将被撤销,其他人即可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
3.放弃专利:专利权持有人可以自愿放弃专利权,即放弃对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保护。
一旦放弃专利,其他人就可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
4.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权持有人的专利可能被宣告无效,即被认定为无效专利。
无效宣告是指对于其中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程序性或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后,判定其无效。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可能包括:专利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申请人不是合法权利人、专利权要求不明确或者不新颖、专利权利要求不明确等。
5.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持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一旦专利权转让生效,原专利权人就不再享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和保护,专利权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6.法院撤销: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其中一专利权进行撤销,即宣告该专利权失效。
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其他利益方对专利技术有争议,并通过诉讼程序最终判决该专利权失效。
专利权的终止和失效可能会对专利持有人带来不利影响,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
同时,终止或失效的专利也会对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降低了技术的使用门槛,促进了技术和知识的共享。
因此,专利权的终止和失效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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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的无效
(一)谁可以申请专利权的无效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专利权无效的审查与决定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