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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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行喷淋降温。
4
液氨系统相关
4.1
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 验(监督检查)。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 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 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 次。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 管 理 规 定 》( 国 能 安 全[2014]328号)
8.4
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氨区消防 系统主要由防火堤、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 淋系统、消防水炮组成。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8.5
液氨储罐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并设 置不少于2个通往大门及逃生门方向的台阶,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8.11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远传仪表、执行机构、热 控盘柜等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防爆 结构选用隔爆型(Ex-d),防爆等级不低于IIAT1。
8.12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 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洗眼器应定期防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 管理规定》(国能安 全[2014]328号)
8.13
储罐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自动装置,应采用保安 电源或UPS供电。储罐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 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6.2
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液氨储罐属于爆 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应划为第二类防 雷建筑物。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 (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接闪器。引下 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 称布置, 其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7.1
液氨区发生严重泄漏的风险部位在卸料接口,以及与液氨储罐直接连接的第一道法兰、阀门。
8.1
氨区及输氨管道法兰、阀门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与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应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国能安全[2014]328号
9.1
氨区气动阀门应采用故障安全型执行机构,储罐氨进出口阀门应具有远程快关功能。
11.3
在设备选型、按照、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按照GB 3836系列标准,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7
12
安全警示标志
12.1
在氨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进入氨区人员。严禁吸烟、火种和穿带钉皮鞋进入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原料储存场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5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4.1
液氨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线稿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5%。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4.2
5
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
5.1
当液氨储罐表面温度高于40℃或罐内温度高于38℃时,降温喷淋系统应自动启动,对罐体进行喷淋降温。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待审稿)
二O一七年十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标准引自
不符合项描述
1
反事故措施
1.1
2
液氨储罐
2.1
液氨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
(待审稿)
二O一七年十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标准引自
不符合项描述
1
反事故措施
1.1
2
液氨储罐
2.1
液氨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17.1
液氨储罐组围墙外应布置不少于3只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应根据保护范围计算确定,不宜超过30m。
18.1
消防喷淋系统与液氨储罐冷却喷淋系统应分别设置,且采用不同水源。消防喷淋系统应取自高压消防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取自低压消防水系统。当电厂消防水系统为共用一套管路时,消防喷淋系统与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分别从消防水母管接入。且其分支母管均应设置带有隔离阀门的分段环形管路,以保证氨区供水的稳定性。
19.1
消防炮的数量不少于“储罐+1”,应为直流、喷雾两用,且能上下左右调整,以覆盖氨区所有的泄漏点,每只消防炮的给水强度不少于5L/s。围墙外应设置消防炮操作平台。
20.1
设置风向标,及时掌握风向变化。数量不少于4个,应在液氨区最高处呈对角布置,且处于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21.1
为避免人员穿越“氨云”,氨区控制室与配电间出入口不得朝向装置间。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8
22.1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远传仪表、执行机构、热控盘柜等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防爆结构选用隔爆型(Ex-d),防爆等级不低于IIAT1。
23.1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洗眼器应定期防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11.3
在设备选型、按照、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按照GB 3836系列标准,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7
12
安全警示标志
12.1
在氨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进入氨区人员。严禁吸烟、火种和穿带钉皮鞋进入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原料储存场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5
12.2
职业危害告知牌应注明氨物理和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内容。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13
安全装置
13.1
完善储运等生产设施的安全阀、压力表、放空管、氮气吹扫置换口等安全装置,并做好日常维护。放空管不应堵塞,氮气吹扫置换口应密封良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8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24.1
储罐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自动装置,应采用保安电源或UPS供电。储罐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8
22.1
氨区所有电气设备、远传仪表、执行机构、热控盘柜等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防爆结构选用隔爆型(Ex-d),防爆等级不低于IIAT1。
23.1
氨区应设置洗眼器等冲洗装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洗眼器应定期防水冲洗管路,保证水质,并做好防冻措施。
11.2
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液氨储罐属于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接闪器。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液氨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内容

液氨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内容

液氨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内容液氨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农业等多个领域。

然而,由于其具有高毒性、易燃爆以及化学反应活泼等特性,液氨的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十分重要。

下面将从生产设备、操作管理、安全措施等方面介绍液氨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内容。

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应包括对生产设备的检查。

首先,需要检查液氨生产设备的基础设施,例如厂房、储罐等,确保其结构牢固、耐腐蚀、无泄漏等问题。

同时,要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例如压力、温度、液位等参数是否正常稳定。

对于可能发生泄漏的设备,还需要检查其防泄漏措施和紧急停机装置是否完善。

其次,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还应包括对操作管理的检查。

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操作规程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因素。

因此,需要对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以及他们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此外,还需要检查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还应包括对安全措施的检查。

在液氨生产过程中,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和安全控制系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因此,需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置了火灾报警、爆炸隔离等安全装置,并检验其工作是否正常。

此外,还需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和培训计划,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还应包括对环境影响的检查。

液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需要检查企业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是否有相应的监测控制措施。

此外,还需要检查企业是否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进行现场的环境检测。

在进行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时,应注重细节,对液氨生产企业形成全面准确的了解。

除了上述具体内容外,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对液氨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液氨储罐区的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的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二O一七年十月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标准引自不符合项描述1 反事故措施 1.12 液氨储罐2.1液氨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2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运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尤其应对所有焊缝进行探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3液氨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线稿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5%。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2.43 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3.1当液氨储罐表面温度高于40℃或罐内温度高于38℃时,降温喷淋系统应自动启动,对罐体进《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2、1.8.4完美WORD格式行喷淋降温。

4 液氨系统相关4.1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监督检查)。

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4.2液氨区发生严重泄漏的风险部位在卸料接口,以及与液氨储罐直接连接的第一道法兰、阀门。

4.3氨区及输氨管道法兰、阀门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

与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应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液氨安全检查标准液氨危险源辨识清单

液氨安全检查标准液氨危险源辨识清单

液氨安全检查标准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液氨安全管理,确保液氨正常使用规范液氨的检查方式及检查要求程序。

防止因液氨泄露,操作故障等而造成的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液氨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3职责:3.1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区域管辖范围内液氨的存储,适用的设备及液氨管道,阀门,罐体,压力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定期维护。

3.2事业部负责本部门液氨检查维护的检查监督工作。

4液氨安全检查细则:4.1液氨罐区部位检查4.1.1液氨危险部位标志齐全,完好4.1.2液氨灌区主要构件焊缝检查确保不得有裂纹或开焊等缺陷。

4.1.3液氨灌区应有消防配套设施,及防毒劳保用品。

4.1.4液氨管道是否有裂纹,阀门是否使用灵活,螺栓,螺母不应脱落,不应松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4.2.3设施的电气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3防静电接地检查4.3.1液氨储存,装卸场所的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进行静电连接并接地。

4.3.2液氨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4.3.2.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4.3.2.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4.3.2.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4.3.3金属设备及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3.4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必须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4.3.5为消除人体静电,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接地金属棒,或在已接地的金属栏杆上留出一米长的裸露金属面。

1.1.2液氨储存,装卸区域使用的仪表及其安装,接线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1.1.3仪表的安装位置与罐的进出口接合管和罐内附件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1000mm。

1.1.4球罐和卧罐上的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11.3
在设备选型、按照、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按照GB 3836系列标准,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7
12
安全警示标志
12.1
在氨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进入氨区人员。严禁吸烟、火种和穿带钉皮鞋进入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原料储存场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5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4.1
液氨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线稿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5%。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4.2
5
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
5.1
当液氨储罐表面温度高于40℃或罐温度高于38℃时,降温喷淋系统应自动启动,对罐体进行喷淋降温。
12.2
职业危害告知牌应注明氨物理和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等容。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13
安全装置
13.1
完善储运等生产设施的安全阀、压力表、放空管、氮气吹扫置换口等安全装置,并做好日常维护。放空管不应堵塞,氮气吹扫置换口应密封良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8
15.2
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氨区消防系统主要由防火堤、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水炮组成。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4
16.1
液氨储罐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并设置不少于2个通往大门及逃生门方向的台阶,储罐至防火堤侧基脚线水平距离不少于3m。液氨蒸发区应设置高度为0.6m的围堰。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罐氨进出口阀门应具有远程快关功能。
国能安全[2014]328号
4.5
5
氨气吸收装置
5.1
氨储存箱、氨计量箱的排气,应设置氨气吸收 装置。
6
防雷电、防静电
6.1
氨区大门入口处应装设静电释放装置。静电释 放装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为1.0m,底座应与 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7;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 管理规定》(国能安全
[2014]328号)
8.4
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氨区消防 系统主要由防火堤、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 淋系统、消防水炮组成。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4
8.5
液氨储罐四周应设置咼度为1m的防火堤,并设 置不少于2个通往大门及逃生门方向的台阶,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 管理规定》(国能安全
[2014]328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2、
1.8.4
行喷淋降温。
4
液氨系统相关
4.1
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
仃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仃一次在线检 验(监督检查)。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 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 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 次。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 管理规定》(国能安全
[2014]328号)
6.2
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液氨储罐属于爆 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应划为第二类防 雷建筑物。宜米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

危险化学品液氨卸车前后安全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液氨卸车前后安全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液氨卸车前后安全检查表前言危险化学品液氨作为一种高度腐蚀性和易燃性的液体,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

在卸货、运输、储存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和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档主要针对液氨卸车前后的安全检查内容,希望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液氨卸车前安全检查1.确保卸车区域通风良好,设备应符合要求,通风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对搪玻璃或玻璃钢容器的检查应具备以下要求:–检查容器是否出现裂纹、变形、漏氨等现象;–检查安全阀与维护手把是否正常工作,有没有堵塞,机械性能是否可靠;–检查液位测量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对钢制容器的检查应具备以下要求:–检查容器表面是否严重损坏、渗漏、生锈等现象;–检查容器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关闭;–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货车或集装箱车的检查应具备以下要求:–检查驾驶室离开车辆前部5米处是否设有安全围栏;–检查车辆牵引钩是否固定并且满足要求;–检查车辆旋转平台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技能和资格证书,穿着防护装备,遵守卸车操作规程,熟悉操作步骤,保持冷静、稳定的心态。

液氨卸车后安全检查1.清洗和维护卸车区域,主要包括清扫泄漏物、清理污水、清洗设备等;2.对卸车配套的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和维护;3.对容器进行检查,包括检查输送的管道漏氨情况、容器内壁和外壁是否有氧化物附着、设备是否完好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等;4.检查卸车场地,是否有草、木制品和油漆等易燃的物质,室外下雨天时应清理积水;5.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结语本文档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液氨卸车前后安全检查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涵盖了从卸车前的各种检查到卸车后的清洗和维护。

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加强安全意识,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液氨标准536-2017

液氨标准536-2017

液氨标准536-2017
本标准规定了液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氨气液化后所得的液氨,主要用于制冷、化工、电子等行业。

1. 分类
液氨按照纯度分为工业级和食品级。

2. 技术要求
2.1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和机械杂质。

2.2 物理性质:液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易挥发,易燃,有毒。

2.3 化学性质:液氨与水反应生成氨气和氢气,与碱反应生成氨气和可溶性碱。

3. 试验方法
3.1 外观:用目视法观察液氨的颜色和透明度。

3.2 物理性质:通过测定液氨的沸点、密度、粘度等物理参数来评估其纯度。

3.3 化学性质:通过与水、碱等物质的反应来评估液氨的化学纯度。

4. 检验规则
4.1 出厂检验:每批液氨均应进行外观、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检验。

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检查液氨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5.1 标志:每瓶液氨都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

5.2 包装:液氨应采用真空瓶或钢瓶包装,瓶口应有安全帽。

5.3 运输:液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远离火源和强氧化剂。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二O一七年十月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标准引自不符合项描述1反事故措施 1.12液氨储罐2.1液氨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2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运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尤其应对所有焊缝进行探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3液氨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线稿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5%。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2.43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3.1当液氨储罐表面温度高于40℃或罐内温度高于38℃时,降温喷淋系统应自动启动,对罐体进《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2、1.8.4- 1 -行喷淋降温。

4液氨系统相关4.1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监督检查)。

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4.2液氨区发生严重泄漏的风险部位在卸料接口,以及与液氨储罐直接连接的第一道法兰、阀门。

4.3氨区及输氨管道法兰、阀门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

与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应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硫酸和液氨制肥料的安全检查表

硫酸和液氨制肥料的安全检查表

硫酸和液氨是制作化肥过程中常用的化学品,但它们也都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质。

在使用这两种化学品进行肥料生产时,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硫酸和液氨制肥料的安全检查表。

一、硫酸的安全检查1. 硫酸的存储- 硫酸的存储场所应远离火种和高温,通风良好。

- 硫酸桶应放置在防腐蚀的货架上,并远离其他化学品和易燃材料。

2. 硫酸的搬运- 搬运硫酸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毒面具。

- 搬运过程中要轻放,避免碰撞和摩擦,防止泄漏。

3. 硫酸的使用- 在使用硫酸时,应佩戴防护口罩和防护服,避免吸入有害气体和溅洒。

- 使用硫酸的场所应有紧急洗眼器和沐浴器,以应对意外泼洒。

二、液氨的安全检查1. 液氨的存储- 液氨应存放在专用的氨气罐内,罐体应无裂缝和漏气现象。

- 液氨存放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火种和高温区域。

2. 液氨的搬运- 搬运液氨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防护服,避免接触皮肤和吸入有害气体。

- 确保搬运工具完好并有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意外事故。

3. 液氨的使用- 在使用液氨时,应穿戴全套防护装备,包括面罩、手套、防护服等。

- 尽量避免在密闭空间使用液氨,以免积聚氨气造成中毒风险。

以上就是硫酸和液氨制肥料的安全检查表,公司生产人员在使用这些化学品进行肥料制作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对于使用化学品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化肥生产中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硫酸和液氨这样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品。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存储和搬运等方面的管理和监控。

一、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详细的化学品使用规程,包括硫酸和液氨的安全操作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要求。

2. 确定专门的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存储、搬运、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工作,并设立化学品管理台账,定期对化学品进行检查和监测。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一、背景和目的液氨储罐区是化工企业或其他相关企业存储和使用液氨的重要场所,是液氨相关生产和加工环节中的关键节点。

为了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稳定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需要对液氨储罐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实施必要的措施来纠正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因此,本标准制定的背景和目的为:1.明确液氨储罐区的安全检查标准和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减少液氨相关事故的发生。

2.确保液氨储罐区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液氨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3.保障企业员工安全健康,防止液氨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液氨储罐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储罐、输送管道、阀门、泄漏控制设备、火灾控制设备、通风设施等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1.储罐(1)检查储罐外观、防腐情况和涂层是否完好。

(2)检查储罐的接口、排放系统、温度控制系统等是否正常。

(3)检查储罐标识、容量标识、重量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4)检查储罐附近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和完整。

2.输送管道和阀门(1)检查输送管道和阀门是否完好,是否出现裂纹、腐蚀、磨损等情况。

(2)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出现漏气或漏液现象。

(3)检查管道和阀门的防爆措施是否完善。

(4)检查管道和阀门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和完整。

3.泄漏控制设备(1)检查泄漏控制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2)检查泄漏控制设备的位置、布局是否合理。

(3)检查泄漏控制设备的使用是否得当,是否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

(4)检查泄漏控制设备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和完整。

4.火灾控制设备(1)检查火灾控制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2)检查火灾控制设备的位置、布局是否合理。

(3)检查火灾控制设备的使用是否得当,是否需要定期检查和维修。

(4)检查火灾控制设备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和完整。

5.通风设备(1)检查通风设备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标准(待审稿)二O一七年十月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标准引自不符合项描述1 反事故措施 1.12 液氨储罐2.1液氨储罐属于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2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运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尤其应对所有焊缝进行探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2.3液氨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线稿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5%。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2.43 液氨储罐降温喷淋系统3.1当液氨储罐表面温度高于40℃或罐内温度高于38℃时,降温喷淋系统应自动启动,对罐体进《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2、1.8.4范文范例参考指导行喷淋降温。

4 液氨系统相关4.1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监督检查)。

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一般3~6年进行一次。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1.8.1 4.2液氨区发生严重泄漏的风险部位在卸料接口,以及与液氨储罐直接连接的第一道法兰、阀门。

4.3氨区及输氨管道法兰、阀门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

与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应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是否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是否有审批手续记录
冷库建设项目是否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氨气、液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液氨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大于25m。液氨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是否持有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
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贮氨器上方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场所(≥10吨)是否配备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
氨制冷机房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是否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氨制
变配电室门口是否有挡板
自然通风的孔洞是否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
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安全管理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员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登记记录
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电梯工、制冷工、叉车工、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是否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库房内是否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
现场安全
防雷设施是否定期检测
冷库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门外是否设置消火栓
氨制冷机房、设备间及采用速冻装Fra bibliotek的房间(靠近速冻装置)门外是否配备移动式喷雾水枪
库区内所有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防毒器具和抢救药品等应急物品是否放在危险事故发生时易于安全取用的位置,并由专人保管

液氨区监测与检测要求

液氨区监测与检测要求

液氨区监测与检测要求概述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气体,在许多工业领域,如制冷、化工和农业等都有广泛的应用。

由于液氨具有刺激性气味、高毒性和易燃等特性,使用和储存液氨时必须严格遵守液氨区监测与检测要求,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液氨区监测1. 安装气体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在液氨储存区和使用区域安装气体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是非常重要的。

传感器可以检测液氨泄露并测量其浓度,而报警装置可以及时发出声音和光信号来警示人员,提醒他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确保液氨区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传感器必须经过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校准应根据厂家的指南进行,以确保传感器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3. 设立监测中心:液氨区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监测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和处理液氨泄露事件。

监测中心应配备有专业的人员,并具备紧急处理液氨泄漏的能力和设备。

液氨检测要求1. 定期检查液氨储罐和管道的完整性:定期检查液氨储罐和管道的完整性是必要的。

通过检查是否有泄漏、腐蚀或其他损坏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液氨系统的安全隐患。

2. 进行液氨泄漏测试:液氨泄漏测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检测措施。

通过使用泄漏检测器等工具,可以检测液氨泄漏的位置和程度,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 进行火灾和爆炸风险评估:由于液氨具有易燃的特性,进行火灾和爆炸风险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评估当前的液氨系统设计和操作措施,可以识别潜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 建立应急预案:液氨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液氨泄漏和其他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应明确液氨泄漏的处理程序、人员撤离和救援措施等,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结论液氨区监测与检测要求是确保液氨系统运行安全的关键措施。

通过安装气体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定期检查和测试液氨系统,以及建立应急预案等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液氨泄露等安全风险,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和储存液氨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要求,以减少潜在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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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安全检查标准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液氨安全管理,确保液氨正常使用规范液氨的检查方式及检查要求程序。

防止因液氨泄露,操作故障等而造成的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液氨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3 职责:
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区域管辖范围内液氨的存储,适用的设备及液氨管道,阀门,罐体,压力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定期维护。

事业部负责本部门液氨检查维护的检查监督工作。

4 液氨安全检查细则:
液氨罐区部位检查
4.1.1 液氨危险部位标志齐全,完好
4.1.2 液氨灌区主要构件焊缝检查确保不得有裂纹或开焊等缺陷。

4.1.3 液氨灌区应有消防配套设施,及防毒劳保用品。

4.1.4 液氨管道是否有裂纹,阀门是否使用灵活,螺栓,螺母不应脱落,不应松动。

4.1.5 液氨灌区附近不应有火花。

电气检查
4.2.1 液氨存储,装卸区域的照明灯具和控制开关应采用防爆型,密闭性的。

4.2.2 电气线路在液氨储存,装卸区域内一般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需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4.2.3 设施的电气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防静电接地检查
4.3.1 液氨储存,装卸场所的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进行静电连接并接地。

4.3.2 液氨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4.3.2.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4.3.2.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4.3.2.3 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4.3.3 金属设备及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3.4 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必须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4.3.5 为消除人体静电,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接地金属棒,或在已接地的金属栏杆上留出一米长的裸露金属面。

4.3.6 罐车的罐体,车体应与注液管系统等电位连接。

在装卸作业前,应用专业接地线于平台接地端子连接,装卸完毕将顶盖盖好后方可拆除。

仪控安全检查
4.4.1液氨储罐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工艺指标实施远程监控,完善的连锁报警,有毒气体报警等装置。

4.4.2 液氨储存,装卸区域使用的仪表及其安装,接线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4.4.3 仪表的安装位置与罐的进出口接合管和罐内附件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1000mm。

4.4.4 球罐和卧罐上的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4.4.5 检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4.
5.1 确保检测参数具有代表性,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4.4.
5.2 温度检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罐内介质温度时,可根据罐的容量和介质特性设置单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温度检测点。

4.4.
5.3 对于有压液氨储罐,应设置压力检测仪表。

4.4.6 压力储罐上的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高液位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4.4.7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及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

4.4.8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宜布置在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装卸安全检查
4.5.1 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确认,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液氨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制“有毒气体”标志。

4.5.2 装卸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或使用单位的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

4.5.3 液氨储罐上应装有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

且罐内氨气余压应≥。

4.5.4 充装站应配备专用防化服,隔离式呼吸器,过滤罐,灭火器等,并确保完好。

4.5.5 由工艺装置向液氨储存区输入或输出时,必须对相关工艺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进行全面检查。

4.5.6 液氨装卸时,应对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露。

槽车充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

4.5.7 现场装卸作业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4.5.8 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液氨时,必须规范接地,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4.5.9 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露,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他异常现象。

氨分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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