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淄博市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评选结果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结果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7.17
【实施日期】2012.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结果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12〕12号)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2〕5号)要求,在逐级申报、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共评出一等奖51节,二等奖40节,三等奖36节,现予以公布。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淄博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优秀课例评选获奖名单
一等奖(51节)
姓名课题姓名课题
王晓凤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王伟伟地球的自转
于敏新能源开发-探究水果电池胡静交通与通信发展带来的变化
孟晓亮利用对比试验验证动能定理陈立坤地形图的判读冯辉杠杆及其平衡条件齐共云伟大的祖国
葛海燕探究滑动摩擦力的大小与什么因素有关李鲁宁让更多的灯泡亮起来
张振文浮力王秀艳摆的秘密
张晓辉杠杆及其平衡条件冯立民风的形成
王华探究浮力的大小吴琳琳杯子变热了
刘芸摩擦力邓云峰苹果为什么落地张宁工艺董雪芹生物的启示
安。
关于全市2011年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市2011年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余教电字﹝2012﹞12号关于全市2011年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县(区)教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园),县(区)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根据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新余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开发我市本地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和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征集工作。
2011年全市教师共登陆网站19724次,上传精品教育资源30339条,下载使用教育资源54664条。
根据《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决定,对2011年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和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先进单位(10个)一等奖(2个):西湖小学、市逸夫小学二等奖(3个):暨阳学校、分宜杨桥中心校、分宜洋江中心校三等奖(5个):分宜中心幼儿园、分宜双林中心校、分宜大岗山中心校、分宜操场中心校、分宜五中二、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一”活动暨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先进个人(53名)(一)先进校长(10名)西湖小学:付慧萍市逸夫小学:胡飞暨阳学校:王丽娜分宜杨桥中心校:黄冬生分宜洋江中心校:朱明发分宜中心幼儿园:李绍秀分宜双林中心校:袁震分宜大岗山中心校:袁长根分宜操场中心校:袁强分宜五中:尹忠平(二)先进教师(20名)分宜杨桥中心校:黄强分宜双林中心校:林斌市十六中:阮义华分宜新祉中心校:钟九根分宜洋江中心校:钟翔祥市三中:伍克国分宜杨桥中心校:钟凤英分宜五中:潘建生分宜杨桥中心校:钟晚秀分宜杨桥中心校:黄冬生市一中:黄华孙西湖小学:邹利平西湖小学:刘娟西湖小学:蒋天梅长青小学:熊小飞市三中:宋小平分宜杨桥中心校:林小东分宜高岚中心校:吴明华分宜双林中心校:龚春红西湖小学:陈淑兰(三)先进基层工作者(14名)西湖小学:茅海峰市逸夫小学:赵春华暨阳学校:刘安平分宜杨桥中心校:袁永生分宜洋江中心校:张辉辉分宜中心幼儿园:谢菊英分宜双林中心校:周小明分宜大岗山中心校:刘丽分宜操场中心校:袁海华分宜五中:钟兰祖分宜县电教站:罗剑波渝水区电教站:刘维华市一中:桂世金(四)先进教育教学资源审核版主(8名)暨阳学校:符飞分宜一小:潘少蓉明志小学:彭斌华新钢一小:方乐玫长青小学:朱卫青市十五中:钟伟军市三中:伍克国市一中:李吉平希望各单位以“信息技术应用年”活动为契机,鼓励教师更加积极参加市基础资源中心的资源开发、上传、下载、评价、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加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力度,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公布淄博市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评选结果
淄博市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评选结果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创新应用,今年我市举办了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
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教师积极响应参与,经过学校选拔推荐,区县初评,共报送教育技术应用作品660件,推荐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139名。
经过评审,评出聂隽等100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和500个优秀作品,张店区教育局等4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获奖名单见附件)。
此次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评选活动,包括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例、交互电子白板应用课例、多媒体网络课件、教育主题网站、数字教育故事六个项目,参与广泛,质量稳定,充分展现了教师们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取得的丰富实践成果,从多个层面反映了我市中小学教师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理念的把握不断提升,对新技术新媒体探究的应用不断深入。
此次评选活动,各区县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体现了以活动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工作策略。
交互电子白板课例是本次作品评选中的亮点,充分展现了教师基于电子白板开展教学的有效策略,根据学科特点整合丰富的数字资源和工具,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成效。
创新应用优秀教师的评选体现出,教师们不断探索实践新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专业发展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应用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同时,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推荐的部分创新应用优秀教师创新意识较弱,对新技术新媒体研究不够,对新技术的适应性及信息化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参评课例没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理念缺乏创新,拍摄效果较差,难以全面再现课堂;部分参评多媒体网络课件适用性不强,教育主题网站以及博客缺乏互动,主题性不够突出;有些数字教育故事缺乏故事性和感染力。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淄人社发[2011]137号【发布部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09.06【实施日期】2011.09.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淄人社发〔2011〕13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认真专业务实工作作风,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决定,对孟蕾等300名“淄博市优秀教师”、刘慧等60名“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以优良的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名)2、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60名)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人)张店区(36人)孟蕾耿丽赵娟田玲孔凡花李珂杨玉凤王剑刁红霞于丽娜张慧韩卫东陈浩张爱梅张经胜高霞高文惠秦虹孙文姬王莉乔晋伟丁淑芝王红霞张永丽袁红霞高燕徐红王玉玲高刚于恒周立明张美宗瑜。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淄教教服字[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1〕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现将《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意见》和(淄教基字〔2010〕17号)和《淄博市201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2011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查内容及方式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为考查科目,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1.考查范围。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查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内容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用开放性和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理化生试题各1套,每科满分为10分,每套试题含6个不同实验内容、实验操作难度系数基本相同、考查时间相同的考查题目,共18个实验考查题目。
2.自由选择。
学生可在给出的3科18个实验题目中自由选择,抽取其中1科中的1个题目参加考查。
3.重过程方法、操作规范,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
4.考查题目和赋分标准由区县负责制定,考查前报市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申报时间定于5月15日前。
二、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1.组织管理。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27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12.28
【实施日期】2009.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09〕2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随着全市中小学新课程装备工程的实施,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夯实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在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中有突出表现和示范性的学校。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中小学(特教)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等。
<。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淄教教服字[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1〕2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创新,实施并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近两年来为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在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中有突出表现和示范性的学校(指承担具体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不含乡镇中心学校)。
(二)先进个人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中小学校(特教)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用正确、先进的理论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各项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规划科学,落实到位,管理规范;在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和实验教学研究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仪器、图书、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指导到位;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经常,效果明显;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积极参加优秀论文、实验优质课和自制教具评选及实验操作技能比赛等各类实验教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或先进经验,在全市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先进个人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政策观念强,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建、配、管、用、研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估验收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估验收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淄教宣字[2011]11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11.07【实施日期】2011.1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估验收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淄教宣字〔2011〕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相关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近期将组织对第四批参与“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并命名表彰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评估验收工作由市教育局宣传科牵头,抽调部分专家组成评估验收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评估验收对象为申报创建第四批“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学校。
本次评估验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学校提供汇报材料,评估小组进行集中初评。
第二阶段评估小组到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评估原则上每个区县安排一天时间。
2.各学校要在认真总结本单位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以word文件形式上报。
同时,各学校将能佐证汇报内容的各种资料拍摄成照片,制作ppt文件上报。
汇报材料请于11月14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宣传科邮箱(邮箱:3184109@),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集中初评每校汇报时间为7分钟以内。
初评后确定复评名单。
3.到校评估验收以《“淄博市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淄博文化名校”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细则)为主要依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随即访问、实地查看、整体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创建学校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学校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学校文化水平,动态评估与静态评估相结合,以动态评估为主。
各学校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点、座谈场所。
评估验收时由校长负责向评估小组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评估验收时评估小组现场反馈意见、建议,但不反馈评估结果。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淄教基字[2011]44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12.15【实施日期】2011.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4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 2015)》,以教育创新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的科技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有效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2006- 2010- 2020)》等文件精神。
围绕市委市政府《淄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我市青少年科学素质,有效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现依托临淄区科技教育中心挂牌成立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科教中心”),并制定科技中心发展规划,以引领和全面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科教中心的发展目标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为主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思路,引领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建成全省全国一流的中小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场所。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文字号】淄教团字[2011]12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1.10.10【实施日期】2011.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淄教团字[2011]12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有效方式和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在培养学生活动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市学生社团发展十分迅速,出现了学生社团数量增多、学生参与广泛、社团类型多样、活动开展踊跃、与社会实践和校本课程联系紧密等新趋势。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更好地规范、引导、提升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活动,进一步发挥社团活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丰富学校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社团活动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淄博市中小学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方案》印发,请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好参评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首届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方案一、评选宗旨通过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功能,更好地规范、引导、提升我市中小学学生社团活动,形成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态势,繁荣学校社团文化,激发社团活动的潜能,使社团活动的意义和效能最大化。
进一步探索学生工作新思路,拓宽素质教育新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新高度。
二、评选项目优秀学生社团、社团之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社团工作先进学校。
三、评选时间2011年10月-- 2011年12月。
四、有关评选标准(一)优秀社团评选标准凡由我市中小学生组成且得到学校注册认可成立的合法学生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1、社团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成员相对稳定,规章制度完善。
2、社团规模适度,内部运行状况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淄教发[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淄教发[2011]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2011年上半年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印发。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大力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和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全市教育各项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稳步推进,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以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学习宣传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淄博教育信息网和《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开展了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专题讨论活动,对教育规划纲要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召开了2011年度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各区县也相继召开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对做好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起步年的工作以及2011年具体目标任务作了安排部署。
市教育局制定了《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安排》,推进2011年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
将教育创新作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总动力,研究下发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省、市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和“1751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
充分发挥市教育局机关的表率作用,机关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共确定工作创新项目66个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3.01•【字号】淄教发[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1〕2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淄博市教育局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
做好2011年的工作,对于开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教育工作,促进全市教育今后较长时期高质量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紧紧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突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好相关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完善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机制。
明确落实规划纲要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方案、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决策机制、督查机制和宣传机制。
3.以教育创新促进工作落实。
将教育创新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动力,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6.29•【字号】淄教组字[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淄教组字〔2011〕2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组织人事部、地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发〔2010〕269号)及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淄教发字﹝2011﹞8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从7月开始,8月中旬结束。
二、本年度考核工作为2010-2011学年度,优秀等次名额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15%申报。
业务工作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以下标准掌握:受区县级表彰的优秀等次比例增加2%,受市级表彰的增加3%,受省部级表彰的增加4%,受国家级表彰的增加5%;已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增加2%。
并附证明材料(以最高层次的表彰增加优秀等次比例,不重复增加)。
各单位填写《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一式二份),于8月1日前按管理权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人社局或区县级人社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要以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淄教体卫字[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2〕3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分析,在分析调研数据基础上制定更科学的防控措施,做到科学控制学生近视新发生率和降低近视原患病率,提高淄博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治水平。
附件: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淄博市201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视力调研分析报告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掌握淄博市中小学生的视力健康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学校卫生工作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在调研过程中实施阳光亮眼计划和开展读写姿势达标活动,提高学生群体视力保健意识,增强爱眼观念,加强自我护眼能力,提高近视预防的有效性,并在分析调研数据基础上制定更科学的防控措施,加强干预,做到科学控制学生近视新发生率和降低近视原患病率。
建立淄博市科学降低中小学生近视率的长效机制,提高淄博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治水平,保障学生眼健康。
二、调查组织及时间本次调查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淄博视欣青少年近视弱视防治研究所和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学校协助实施,于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完成。
三、调查方法、范围本次调研以学生的视力现状调查为主,按照宣传、调研、分析、指导、矫治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均参与的方法进行。
采用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裸眼视力低于5.0为视力不良(眼疾除外),双眼以最低视力为标准统计,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生及家长。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淄教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1]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为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教育创新提升全市教育品质,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经研究,在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教育创新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生机和活力,促进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动力。
遵循教育规律,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全市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教育创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制;建立起职责范围更加清晰、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顺畅的工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切实培养,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校和一大批创新型校长、教师;教育系统通过教育创新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共识更加牢固,教育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教育工作创新的重点领域(一)创新教育理念。
理念转变是教育创新的先导。
要进一步牢固确立改革创新理念,坚持基于问题解决,依靠全员创新、全程创新,超越自我、事争一流。
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淄政字[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报(淄政字〔2011〕7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市政府决定,授予王荣桥等10名同志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名单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附件: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王荣桥淄川区黑旺中学化学教师王翠霞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副园长、全科教师田如山淄博实验中学物理教师苏同安桓台一中数学教师杜文安沂源历山中学数学教师李蔚张店区潘南小学校长、品德课教师耿颖杰淄川区职业教育中心英语教师贾福梅淄博一中化学教师董军华高青县实验小学语文教师曾照香淄博职业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院长,(二级)教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
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4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教教服字[2009]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科协,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各类中小学科技创新尤其是“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他们热爱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探索和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等科技教育活动,为我市中小学科普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
为了表彰先进,根据近三年来,我市“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等科技创新活动的组
织开展及获奖情况,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淄博市少年科学院院务工作委员会评审,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决定对全市25个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淄教组字[2011]39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淄教组字〔2011〕39号)局直属各单位、学校:根据《市纠风办201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教育局与市纠风办联合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教育行风民主评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一)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学风、作风、行风建设和规范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二)依法行政:是否存在执政不公、违法行政、越权办事、野蛮粗暴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政务、校务公开:是否履行公开责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教师聘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推荐、评优树先、贫困学生资助等重大事项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工作作风: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的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是否存在作风简单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通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是否遵守廉政制度;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以及违规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六)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教师是否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家教的通知》(淄教发〔2008〕6号)的规定,教师是否有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和联合办学等违规行为。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40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40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德育品牌评选及成果展示的通知》(淄教基字〔2011〕9号)要求,按照学校申报、区县初评推荐、全市汇报展评的程序,经过对申报的86所学校德育品牌进行评选,淄博实验中学等42所学校的德育活动被评为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单位品牌名称单位品牌名称淄博实验中学十佳中学生评选周村区市南路小学“自我管理,自主成长”--市南路小学“雏鹰小巡警”队伍建设活动张店区杏园小学学雷锋特色教育临淄区康平小学责任教育桓台县起凤镇起凤小学引导兴趣,培养特长,拓展才艺,激励创新--依托社团活动创新素质教育课程理念张店七中砥砺生命,激活成功内动力张店区南定小学文明滋养心灵礼仪传承美德临淄区实验小学“八自四互”育人,为人生打下坚实的起步基础桓台县荆家镇后孙村小学爱心教育临淄区第一中学自主教育淄博十七中德艺交融创新发展--淄博十七中校园文化艺术节张店区傅家镇中心小学“记事本在行动”德育活动淄博信息工程学校修身养能,倾情打造“职业人”--整体构建德育课程体系淄博六中自主、自觉、高效、创新的自习教育管理模式博山区西冶街小学“红领巾”交警学校临淄区凤凰镇召口中学生命德育,奠基人生张店区南定中学南定中学师生心理素养提升工程周村区南郊镇中心小学书香育人高青县高城镇中心小学道德银行存文明,共同携手真善美临淄实验中学让每一名学生“健康生长、个性发展”淄博市聋人学校“感恩与责任意识”教育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关注学生心灵成长临淄区皇城中心小学以心育德,以德育人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阅读生活,七彩童年”课本剧比赛高新区第一小学体验式德育促学生快乐成长周村区新建路小学弘扬红十字精神,推进学校和谐发展张店区傅家中学品味优雅,绽放美丽沂源县南麻中学“快乐学习,幸福生活”自信教育工程构建第三届“淄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品牌”名单单位品牌名称单位品牌名称临淄区第二中学临淄二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博山区实验中学勤工俭学爱心社高新区实验小学“爱的教育”活动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少先队“雏鹰”文明志愿者活动桓台县世纪中学家委会建设促发展桓台县实验学校桓台县实验学校“自主德育”模式张店区湖田中学绿色网络直通车临淄区金岭回族中学"励志教育"德育体系的构建淄博十八中突出品格教育,构筑绿色德育淄川区罗村中心小学我参与,我自主,我管理桓台县周家中学学月主题教育博山区艺术学校“国球魂”活动沂源县大张庄中学多渠道开展诚信教育,创建德育特色学校淄川区北关小学小北繁星,璀璨夜空--“保护小环境,爱护大地球,大手牵小手,共建我家园”——结束——。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淄教法字[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淄教法字〔2011〕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2011年是贯彻落实《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第一年,是市教育局确定的教育工作创新年。
今年以来,各区县、各学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这条主线,结合基层教育实际,积极确定创新项目、设计创新载体,创新活力明显增强,创新氛围更加浓厚,取得了一大批创新成果。
为总结全市基层教育创新工作经验,发掘提炼基层教育亮点和特色,推动《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学校开展的有突破、有成效、有影响,典型意义、示范作用和借鉴价值较强的特色创新项目。
二、评选标准1.创新性。
特色创新项目应结合教育发展实际,坚持内涵发展,突出个性特征,创造性地解决教育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教育改革的实效性,促进教育发展的丰富性和高质量。
2.典型性。
特色创新项目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有效的实施措施,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能够体现区县教育特色,代表学校创新成绩。
3.实效性。
特色创新项目要代表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感染力较强,吸引力较大,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经验材料原则上今年以来在市级以上会议做过典型交流或省级以上媒体做过报道,有较强影响力。
4.可借鉴性。
特色创新项目所解决的教育问题具有普遍性,所采取的改革举措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以广泛借鉴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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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评选结果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创新应用,今年我市举办了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
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教师积极响应参与,经过学校选拔推荐,区县初评,共报送教育技术应用作品660件,推荐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139名。
经过评审,评出聂隽等100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和500个优秀作品,张店区教育局等4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获奖名单见附件)。
此次中小学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评选活动,包括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例、交互电子白板应用课例、多媒体网络课件、教育主题网站、数字教育故事六个项目,参与广泛,质量稳定,充分展现了教师们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取得的丰富实践成果,从多个层面反映了我市中小学教师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理念的把握不断提升,对新技术新媒体探究的应用不断深入。
此次评选活动,各区县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体现了以活动促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工作策略。
交互电子白板课例是本次作品评选中的亮点,充分展现了教师基于电子白板开展教学的有效策略,根据学科特点整合丰富的数字资源和工具,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成效。
创新应用优秀教师的评选体现出,教师们不断探索实践新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专业发展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应用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同时,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推荐的部分创新应用优秀教师创新意识较弱,对新技术新媒体研究不够,对新技术的适应性及信息化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参评课例没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理念缺乏创新,拍摄效果较差,难以全面再现课堂;部分参评多媒体网络课件适用性不强,教育主题网站以及博客缺乏互动,主题性不够突出;有些数字教育故事缺乏故事性和感染力。
各单位要在今后不断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教学效益,为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服务。
附件1:
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
活动获奖结果
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秀教师
聂隽赵新江贾秋喜贺鹏振张立刚吕舜昌张宇清曹凤芹张文骞马丽燕苗海霞张鹏李慎平朱晶张雪梅张丽玲阚金梅孙文姬张德庆孟庆涛姚晓燕
张琳
朱敏
付英华
孙健萍
徐国英
葛云燕
逯雷
解娜
董兰凯
孙即铭
张清田
孙涛
张琨
翟骐骏
陈宝
于浩
孟宁
张继霞
石磊
岳尊龙
陈斌
王相滨
王红兵
赵金涛
房新颜
王秀田
边文艳
贾明红
刘继明
王敏
于春蕾
郭元亮
朱云静
李秀亭
李存刚
孙汉德
王金琨
张海燕
孙国栋
李宝丽
李慧平
王晓红
李继双
胡晓琳
张杰
王晓明
胡青云
胡燕
胡冬梅
胡立慧
孙建伟
王娟
张诚
毕坤坤
张芳
荆丽
胡桥
王玉芝
于会静
郭永
李慧
刘娟
荆红霞
刘元军
徐剑辉
唐传水
张吉爱
任绪玲
朱秀婷
梁海亮
吕纪霞
娄树阳
田家刚
郭磊
李锐华
刘丽红
丁蔚
毕娟
赵亮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秀课例
交互电子白板课例
优秀组织奖
张店区教育局桓台县教体局临淄区教育局沂源县教体局
附件2: 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六个一百”活动区县获奖明细表
计分说明:
作品获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抄袭一个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