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一、引言
城市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质量一直备受关注,它关乎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对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至关重要。
二、定义和分类
1. 环境卫生质量
环境卫生质量是指公共场所的清洁程度、卫生设施的完好情况、垃圾处理和分类情况等综合因素。
2. 主要公共场所
主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公园、商场、医院、学校等城市生活中人流密集的场所。
三、评定标准的制定原则
1. 科学性
评定标准需要基于科学依据,包括公共卫生学、环境科学、城市规划等领域的理论和实践。
2. 参与性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期望,引入公众参与机制。
3. 可操作性
评定标准需要具备操作性,能够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具体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四、评定标准的内容
1. 清洁程度
评定标准应包括地面、墙面、设施设备的清洁情况、污渍、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指标。
2. 设施完好情况
卫生间、垃圾桶、消毒设施等设施的完好程度及维护情况。
3. 垃圾分类和处理
垃圾分类情况、垃圾桶设置与清运频次、垃圾处理设施的完好情况等方面的考量。
4. 明示标识
环境卫生相关的标识设置情况,包括禁止吐痰、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指引等标识的设置与维护情况。
5. 其他因素
如环境噪音、空气质量等其他与环境卫生相关的因素。
五、评定标准的执行与改进
1. 定期评定
城市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质量评定应该定期进行,可以是每月、每季度甚至每年一次。
2. 结果公示
评定结果应当公开,可以通过媒体渠道、政府全球信息湾等向市民公示,推动城市管理者的改进。
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标准
引言:
在现代社会,城市环境卫生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不
可忽视的影响。因此,规范和规程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的治理至关重要。本文将侧重探讨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标准,包括垃圾管理、空气质量、水污染、噪音扰民以及害虫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管理
对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来说,垃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合理的
垃圾分类与处理可以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因此,制定规范以引导市民
进行垃圾分类十分必要。标准涵盖的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
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流程、收集设备与车辆的规格标准等。
二、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制定城市空气质
量的治理标准是至关重要的。标准需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
及相关监测和控制技术要求。此外,标准还应该涵盖对于施工工地和
工业企业排放的限制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三、水污染
水污染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和温水供应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制
定水污染治理的标准是十分重要的。标准应包括对于污水排放的监测
和控制,以及水源保护与管理的要求。同时,标准还应涉及水质检测的方法和标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四、噪音扰民
噪音对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标准需要涉及噪音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标准应对于不同场景和时间的噪音限制进行规定,同时包括对于工地施工、交通噪声等特定情况的管理要求。
五、害虫控制
害虫对于城市环境和人们的健康产生威胁。制定害虫控制的标准对于保证城市环境卫生至关重要。标准应涉及害虫监测的方法与频率、害虫防治技术与措施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标准还应包含对于害虫防治工作的机构设置与管理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21
il l 51 Y r()ckMar xicp nd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建城[1997 ] 21号1997年2 \\ 3 H发布)
1总则
1.0.1为丁清洁、优L 2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去卫生水平,统介国城市环境卫生潢fit标准.制定彳、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坏境卫生工作.
1.0.3城山环垃卫牛!业应做到文咏消洁、卫生和佇序,最大RUtMM少对环境:mm艮牛活的影响.
城市外境I!生管理部门应負贪將怦木标准的实适.片対辖区内久•則、境卫生丁件的单位和个人遇彳】折导和监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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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馬
2.0.1保沽为了维护城帀颐和公共场所整沽血从W的苗打和环境卫生加浦丁作.般分为道删沽和公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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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道將人池昴单位IM间内通过道路臬斯而的行人数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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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需天临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临时集I:存放生活垃圾的帘外垃圾转运场地.
3道路清扫和保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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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逍路保洁范用应为Ti.逍、人行道、们r隧逍、人行过芍地下通道' 地松站.髙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英他设薩等.
3.1.2道对保淸夺级期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2道路清扫和保洁
3.2.1逍賂消切、保洁的通用质址耍求,
3.2.1.1 至艸级ifi路帰面废弃物揑制拒标应符合衣3.2.1屁定.但血同诩位长度内.不得超过鸟单坝废弃物总数的50% .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21
4 . 2 垃圾运输 4.2.1 垃圾转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2.1.1 转运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 4.2.1.2 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4.2.1.3 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4.2.1.4 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4.2.1.5 站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 4.2.1.6 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药灭蚊蝇。在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应少于 3 只 / 次。 4.2.1.7 除急用,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密闭转运站,不宜长期采用露天临时转运点转运垃圾。 4.2.1.8 垃圾临时转运点距离居民住地不得小于 300m 。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 2.5m 的防护围 栏和污水排放渠道。 4.2.1.9 装卸垃圾应有降尘措施,地面应无散落垃圾和污水。 4.2.1.10 垃圾应及时转运,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药灭蚊蝇,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 6 只 / 次, 无恶臭。 4.2.1.11 场地应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应有序整洁。 4.2.1.12 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逐步采用密闭方式集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 圾。 4.2.1.13 垃圾转运码头应设置防散落、防飞扬和降尘设施,垃圾不得散落于水体。作业场地应有污 水收集管道或收集池,有条件的,应把污水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4.2.1.14 转运码头及周围环境应整洁,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 4.2.1.15 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转运码头的苍蝇应少于 6 只 / 次,无恶 臭。 4.2.2 车辆 (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 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2.2.1 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4.2.2.2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4.2.2.3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2.2.4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4.2.2.5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 结冰期除外 ) ,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 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I8-86) 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后,方可排入 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4.2.3 船舶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2.3.1 船容应整洁,垃圾舱外应无散落垃圾和其它污物,无蝇蛆。生活舱与垃圾舱之间应有隔离装 置。 4.2.3.2 装运垃圾应密闭,垃圾不裸露、不散落。 4.2.3.3 蚊蝇孳生季节,垃圾舱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 4.3 垃圾处理 4.3.1 垃圾处理厂 ( 场 ) 管理的通用质量要求: 4.3.1.1 厂 ( 场 ) 四周应有绿化隔离带或防护围墙;围墙高度不得低于 2.5m 。 4.3.1.2 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4.3.1.3 应有污水 ( 包括渗沥液 ) 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4.3.1.4 在建设前应对厂 ( 场 ) 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本底调 查;使用期间,应定期监测。
环卫双十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环卫双十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1.引言
1.1 概述
概述:环卫双十标准是指针对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出的具体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城市环卫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对环卫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城市清洁度和整体环境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环卫双十标准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分析实施情况,并对未来的发展展望。
1.2 文章结构
文章结构部分应包括对整篇文章的框架和内容安排进行简要描述,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组织结构。
在本文中,文章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在引言部分中,会对环卫双十标准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进行介绍。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环卫双十标准的背景、重要性以及实施情况,其中会包括相关数据和案例分析。最后在结论部分,作者将对前文所述进行总结,并展望环卫双十标准未来的发展方向,最后用简短的结语结束全文。
通过以上结构的布局,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整篇文章的组织架构,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文章的内容。
1.3 目的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探讨环卫双十标准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以及对未来环卫工作的展望。通过对环卫双十标准的介绍,可以让读者了解到这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从而增加对环卫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同时,通过分析环卫双十标准的重要性,可以引发读者对环境卫生问题的关注,促使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环卫工作的重要性。最后,通过对环卫双十标准的实施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可以评估目前环卫工作的现状,为未来环卫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环境卫生问题,促进环卫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是指城市内空气、水、土壤及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质量对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制定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意义重大,可以起到规范和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作用。本文将详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重要性,内容丰富,并举例说明。
一、城市空气质量标准
城市空气质量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制定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十分必要。城市空气质量标准通常包括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如PM2.5、PM10、二氧化硫等)的浓度限值的要求。例如,国家标准规定,
PM2.5的年均浓度不应超过35微克/立方米,PM10的年均浓度不应超过70微克/立方米。此外,标准还可制定对于特
定区域和特定时间段的限制要求,以应对特殊情况,如限制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等。
二、城市水质量标准
城市水质量是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健康的关键。为了保证城市水质,制定城市水质量标准是必不可少的。水质量标准通常要求对水中主要污染物(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的浓度限制,确保达标水体适宜饮用、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的需要。例如,国家标准规定饮用水中镉、砷等重金属的浓度限制。水质量标准还可以分为不同级别,以适应不同水体功能需求,如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
三、城市土壤质量标准
城市土壤质量对于农业生产、城市绿化以及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保障土壤质量,制定城市土壤质量标准势在必
行。土壤质量标准通常要求对土壤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的含量进行限制,以避免超标污染物对土壤功能的破坏。例如,国家标准规定农田土壤中砷、汞、镉等重金属的含量限制,而城市公园土壤限制更为严格。此外,土壤肥力指标也是土壤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确保土壤具备良好的农业生产潜力。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年2月3日建设部建城[1997]2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1.0.1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统一全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
1.0.3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4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一般分为道路保洁和公共场所保洁。
2.0.2 绿化隔离带由树木、花草组成的沿道路纵向设置,用以分隔行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与行车道的带状屏障。
2.0.3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2.0.4 机动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2.0.5 露天临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临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室外垃圾转运场地。
3 道路清扫和保洁
3.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 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一、引言
城市环境卫生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本文将探讨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在各个行业中的应
用和具体要求。
二、居民区环境卫生标准
1. 垃圾处理
(1)垃圾分类:要求居民将垃圾按类别进行分类投放,包括可回
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2)垃圾收集:要求定期设立垃圾收集点,并配备专门的垃圾收
集车辆进行定期收集和处理。
(3)垃圾处置: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
焚烧场和垃圾处理中心,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2. 绿化管理
(1)绿地规划:要求合理规划绿地面积和分布,保障居民的生态
环境和休闲空间。
(2)绿化养护:要求对绿化带、公园和街头绿化进行定期养护,
包括修剪、浇水、施肥等,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3)污染防控:要求加强对绿地周边大气和水质的监测和防控,预防污染对植物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标准
1. 饮食场所
(1)食品安全:要求饮食场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2)设施设备:要求饮食场所配备洗手间和厨房设施,并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垃圾处理:要求饮食场所进行垃圾分类和及时处理,防止垃圾滋生细菌和恶臭。
2. 医疗机构
(1)消毒措施:要求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包括病房、手术室和器械的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垃圾处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3)环境清洁:要求医疗机构定期对病房、门诊等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衡量一个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
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不仅能提升城市形象,还能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质。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应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垃圾处理、噪音控制
等多个方面。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对空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行监测,并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水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因此应该对城市供水系统进行严格监控,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应该建立科学的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城市噪音进行控制也是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应该规定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的噪音标准,保障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
其次,建立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政府应该
加大对环境监测和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执行。企业应该加强环保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居民应该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活动,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最后,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建立和完善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随着城
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建立科学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才能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持续改善。
总之,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是指用来评估和衡量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一系列标准和指标。它对城市环境中的各项卫生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此来指导城市环境的管理和改善工作。以下是一些与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相关的参考内容。
1. 城市绿地和公园建设标准:城市绿地和公园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主要包括绿地面积比例、植被种植及养护标准、绿地设施配套等。建设部要求城市每千人应当拥有一定面积的绿地用于休闲和健身,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2. 垃圾处理标准: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内容。建设部要求城市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分类准确、垃圾收集及时、垃圾处理科学。此外,建设部还规定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标准、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等。
3. 城市道路清洁标准:城市道路的清洁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建设部要求对城市道路进行定期清洁,并规定了道路清洁的频次、清洁方式和清洁设备的使用标准。此外,建设部还要求城市道路上的垃圾箱设置和管理,确保方便居民和过路人投放垃圾。
4. 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指标之一。建设部要求城市定期监测和评估城市空气质量,并制定了一系列空气质量标准和指标用于评估和衡量空气质量状况。同时,
建设部还规定了城市在空气质量达标前后应采取的措施和限制。
5. 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水环境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要求对城市水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城市水环境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此外,建设部还规定了城市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包括水体净化、河道清淤等。
环卫工作质量标准及考评方案
环卫工作质量标准及考评方案
一、前言
现代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复杂而细致的体系。环卫工作一直以来是全民参与的公共事业,环卫工作者的身影也随处可见。随着城市规模和居民数量的增长,环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如何对环卫工作进行细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成为了环保领域重要的课题。
本文旨在介绍环卫工作的质量标准及考评方案,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环卫工作的标准以及如何进行考评,提高环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从而推动城市环保事业全面发展。
二、环卫工作质量标准
环卫工作质量标准是对各种环保设施设备功能、维护及清扫、管理服务等环卫工作各项指标的要求的总称。在城市环保工作中,环卫工作质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环境的卫生情况,同时还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制定合理的环卫工作质量标准,对于城市的环卫工作至关重要。
下面以清扫服务、化粪池清洗、垃圾分类和收运等关键指标为例,介绍城市环卫工作质量标准的制定过程。
1. 清扫服务
清扫服务是城市环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清扫服务质量标准,应考虑以下方面的指标:
1.1 清扫时间
清扫服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漏扫、误扫或超时扫,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和行人通行。
1.2 清扫面积
清扫范围应包括道路、广场、公园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应能达到政府相关要求。
1.3 清扫质量
清扫服务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地面清洁卫生。不能存在未清扫、留痕、空挂等现象,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1.4 清扫人员专业素质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1997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年2月3日建设部建城[1997]2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1.0.1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统一全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
1.0.3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4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一般分为道路保洁和公共场所保洁。
2.0.2 绿化隔离带由树木、花草组成的沿道路纵向设置,用以分隔行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与行车道的带状屏障。
2.0.3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2.0.4 机动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2.0.5 露天临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临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室外垃圾转运场地。
3 道路清扫和保洁
3.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 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 年 2 月 3 日建设部建城[1997] 21 号发布)
1 总则
1.0.1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统一全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合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
1.0.3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4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普通分为道路保洁和公共场所保洁。
2.0.2 绿化隔离带由树木、花草组成的沿道路纵向设置,用以分隔行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与行车道的带状屏障。
2.0.3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2.0.4 机动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2.0.5 露天暂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暂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室外垃圾转运场地。
3 道路清扫和保洁
3.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 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
表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指我国卫生城市建设的最新标准和要求。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容环境整治:要求城市的道路、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环境要整洁、美观,没有垃圾、污水、灰尘等污染物。
2. 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城市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确保垃圾得到科学处理,不污染环境。
3. 环境卫生状况:要求城市的水源、空气质量、土壤等环境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通过监测和治理来保障公众健康。
4.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城市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5. 传染病预防控制:要求城市建立健全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6. 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城市建设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的医疗设备和人员。
7. 公众健康宣传教育:要求城市加强对公众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
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提出,旨在推动城市卫生环境改善,
提高公众健康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居住环境。同时,也是国家对各城市卫生工作的要求,提醒各城市加强卫生城市建设,保护公众健康。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根据中国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垃圾处理:规定城市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式,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处理标准。
2. 环境噪音控制:规定城市内各种活动的噪音排放标准,包括交通噪音、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等。
3. 城市污水处理:规定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处理标准,包括排水口标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
4. 空气质量控制:规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标准,包括细颗粒物(PM2.5和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制要求。
5. 绿化和景观质量:规定城市绿地面积、植被覆盖率、景观设计和管理标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6. 卫生设施建设:规定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箱房、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各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执行和监督。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是指衡量一个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垃圾处理、绿化等多方面内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一、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卫生重要的评价指标之一。空气质量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应包括对主要污染物的监测标准,如PM2.5、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等。比较典型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定了不同颜色的空气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举例: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长期以来都受到雾霾天气的困扰。为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明确了不同级别的空气污染,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水质
水质是城市环境卫生重要的评价指标之一。优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源。城市水质标准应包括对主要水质污染指标的监测标准,如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微生物含量等。水质标准还应规范排水口的排放标准,保障城市水体的清洁。
举例: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水质。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明确了地表水的监测指标和等级划分,规范了市内河流和湖泊的管理。
三、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垃圾处理标准应明确不同类型垃圾的分类要求和处理方法,如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此外,垃圾处理标准还应规范城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和回收利用工作,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
举例:杭州市是中国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该市制定了《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市民垃圾分类的要求和处理方法,推动了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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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年2月3日建设部建城[1997]21号发布)
1 总则
1.0.1 为了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统一全国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
1.0.3 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应做到文明、清洁、卫生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并对辖区内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1.0.4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一般分为道路保洁和公共场所保洁。
2.0.2 绿化隔离带由树木、花草组成的沿道路纵向设置,用以分隔行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与行车道的带状屏障。
2.0.3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2.0.4 机动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2.0.5 露天临时转运点为了应急而临时集中存放生活垃圾的室外垃圾转运场地。
3 道路清扫和保洁
3.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3.1.1 道路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
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
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 (1) 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 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1) 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 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 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2)居住区街巷道路;
(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3.2 道路清扫和保洁
3.2.1 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3.2.1.1 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2.1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表3.2.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果皮(片
/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个
/1000m2) 痰迹(处
/1000m2) 污水(m2
/1000m2) 其它(处
/1000m2)
一级≤4 ≤4 ≤4 ≤4 无无
二级≤6 ≤6 ≤8 ≤8 ≤0.5 ≤2
三级≤8 ≤10 ≤10 ≤10 ≤1.5 ≤6
四级≤10 ≤12 ≤15 ≤15 ≤2.0 ≤8
无乱贴、乱画。
3.2.7 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应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
3.2.8 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应无明显污物;隧道进出口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3.2.9 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两侧墙面应无乱贴、乱画。
3.2.10 地铁站台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0.1 站台应清洁,无痰迹,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等散落垃圾。地面应每天擦洗,无积尘。
3.2.10.2 过道、阶梯、扶手、墙面、天花板应干净,无污物。
3.2.10.3 站台的列车运行路段应干净,无散落、存留垃圾。
3.2.10.4 站台应无陈旧、破损的广告或其它张贴。
3.2.10.5 保洁时间应与地铁营运时间一致。
3.3 其他设施的保洁
3.3.1 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撒、存留垃圾。
3.3.2 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3.3.3 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3.3.4 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邮筒、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
3.3.5 雕塑应无明显污迹。
3.3.6 公交候车站应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4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4.1 垃圾收集
4.1.1 垃圾收集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4.1.1.1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4.1.1.2 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4.1.1.3 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4.1.1.4 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4.1.1.5 楼房垃圾管道的底层垃圾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
4.1.1.6 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分类收集。
4.1.1.7 居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居民应将垃圾分类、袋装封闭后,定时投入收集容器内或放置于指定的收集点。
4.1.1.8 企、事业等单位应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自设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裸露堆放。
4.1.1.9 特种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分别收集。
4.1.1.10 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4.1.1.11 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
4.1.1.12 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并定时清洗箱体。
4.1.1.13 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4.1.1.14 公交车、长途汽车、飞机、火车上的垃圾,应由营运单位自行袋装收集,按规定处置,严禁任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