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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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自建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成就,而招标投标作为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意义。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二、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参与投标。

2. 透明的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所有参与方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对某一方利益造成不正当的影响。

3. 平等竞争的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平等对待所有参与方,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权利。

4. 诚实守信的原则。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得竞争优势。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技术标准、预算等内容,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工程的情况和投标要求。

2. 招标文件的发布。

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发布在指定的招标平台上,或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告,如报纸、杂志等。

同时,招标人还应向招标人名单中列出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注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质,具备在建设工程领域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和资质。

2. 经验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承接经验,并能提供相应的工程业绩和证明材料。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标段评标采用百分法。

百分法评标内容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资格审查资料等除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其它部分。

技术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本次评标商务标70分,技术标为30分,总分值为100分。

一、商务标评分办法(满分70分)(1)投标报价重大偏差评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存在重大偏差之一的,投标文件直接应作废标处理。

(2)评标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

(3)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中(有效投标价指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且投标报价无重大偏差并通过细微偏差处理修正后的报价,以下同),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的95%得70分,其余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该有效评标价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按1%计算,扣完为止;(4)若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规定的细微偏差,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细微偏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2)有无明显不平衡报价的评审(3)其他情况:除重大偏差以外的为细微偏差,具体由专家认定,并酌情扣分。

二、技术标评分(满分30分)技术标评分按后附“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标评分表进行打分,投标单位按技术标所得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三、计分方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最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单位进入下轮议标程序。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 项要求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要求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 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2 款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投标承诺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承诺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杭政函〔2019〕27号•【施行日期】2019.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9〕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20日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创新,推动全市域招标投标“一盘棋”管理,进一步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在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交易平台和统一评标专家库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招标投标监管标准化建设,应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并做好对各区、县(市)的监督指导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制定交易服务标准,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各区、县(市)应当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一盘棋”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本辖区内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杭州市招标管理办法(3)

杭州市招标管理办法(3)

杭州市招标管理办法(3)杭州市招标管理办法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四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市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二十五条招标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投标书一经启封,评标、定标办法不得更改。

招标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召开开标会议的,应事先经市招标办批准,并提前通知投标单位。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书无效:(一)未按规定密封的;(二)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四)逾期送达的;(五)投标单位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六)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七)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高于标底3%或低于标底5%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高于标底5%或低于标底7%的。

无效的投标书由市招标办确认。

第二十七条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

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代表和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总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单位的代表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应以报价合理、建设工期及质量有保证、主要建筑材料用量适当、施工方案可行、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要求以及投标单位的相应资质、资信等为依据。

第二十九条评标小组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采取计分评标法、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提出中标单位优选方案。

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应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先组织评技术标,技术标通过后,再评商务标,其中商务标应采用计分评标法。

第三十条评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投标单位进行询标以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

但招标单位不得要求投标单位变更标价,投标单位也不得自行变更报价。

开标到定标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大型复杂工程不得超过15日。

第三十一条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定标的依据,在评标小组的优选方案范围内确定中标单位。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招标采购过程中,为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度,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标准格式,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内容。

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的第一步,它是招标人向社会公开宣布招标信息的重要途径。

招标公告的标准格式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明确标明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以便供应商准确识别。

2. 招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确保供应商能够与招标人进行有效沟通。

3. 招标范围和要求:详细描述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包括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标准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说明供应商如何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方式等。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明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确保供应商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说明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方式和退还条件等。

7. 其他相关事项:如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方法等。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参预招标的重要依据,它包含了招标项目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招标文件的标准格式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背景和目的:说明招标项目的背景和目的,使供应商能够更好地理解招标项目的意义和价值。

2. 招标范围和要求:详细描述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包括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标准等。

3. 投标文件的组成:明确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如投标函、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价格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列出投标人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注册资金、业绩要求、技术能力等。

5.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说明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字数限制、递交方式等。

6.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说明评标方法和标准,包括技术评标、商务评标、价格评标等。

7.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说明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方式和退还条件等。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01•【字号】杭建市发[2006]567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06〕567号)各有关单位:《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O六年十一月一日杭州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及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萧山、余杭区除外)进行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进行。

交易中心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专业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将其中部分技术复杂、工程量较大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将其纳入总包范围内管理。

第七条下列专业工程,可以按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单独发包的形式招标:(一)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二)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三)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且高度3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四)建筑智能化工程。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时,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程序和操作细则。

该办法旨在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确保参预招标的各方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进行,以便选择出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1.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评标程序等内容。

2. 招标文件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告,确保泛博潜在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的发布应当提前充分,以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参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定资格和经营能力,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2.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能够完成招标项目的要求。

3. 投标人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 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3. 评标委员会应当保证评标过程的透明度和保密性,确保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四、评标标准和评审方法1. 评标标准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确保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投标人的能力和方案。

2. 评审方法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环节。

3. 评审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比较,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中标结果的公示和合同签订1. 中标结果应当及时公示,以便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了解评标结果。

2.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 如有需要,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和调整合同条款,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

六、监督和投诉处理1. 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2. 对于投标人的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引言概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政府采购和企事业单位采购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内容和要点。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1.1 公告发布渠道: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或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性。

1.2 公告内容要求:招标公告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必要的信息,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

1.3 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发布应提前足够的时间,以便供应商有充分的准备和报名时间。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2.1 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充分、准确。

2.2 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照指定的格式进行编制,确保评标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评审和比较。

2.3 技术标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应符合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确保供应商的能力和可行性。

三、评标标准的制定3.1 标准制定: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确保评标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2 权重分配:评标标准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应合理分配,确保关键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充分体现。

3.3 评分方法:评标标准中的每个指标应有相应的评分方法,确保评标人员能够依据标准进行评分。

四、评标过程的实施4.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4.2 评标流程:评标过程应按照指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环节,确保评标过程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4.3 评标记录: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每个环节的评分和评议意见,确保评标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审查性。

五、评标结果的公示与通知5.1 公示方式:评标结果应在指定的媒体或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5.2 通知供应商: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确保供应商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引言概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评标程序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五个部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标准制定、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文件编制:1.1 招标文件的基本要素: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描述、投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确保供应商能够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和投标要求。

1.2 招标文件的公示和发布:招标文件应通过合适的渠道进行公示和发布,以便供应商获得信息并参与投标。

1.3 招标文件的修订和解释:在招标过程中,如有需要,招标文件可以进行修订和解释,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二、评标委员会组建:2.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评标委员会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采购人员、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2.2 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中立、保密地履行评标职责,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2.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权益: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制定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透明。

三、评标标准制定:3.1 评标标准的确定:评标标准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目标进行制定,包括技术要求、价格要求、服务要求等。

3.2 评标标准的权重分配:评标标准的权重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采购目标的优先级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各项标准的权重合理。

3.3 评标标准的量化和可衡量性:评标标准应具备量化和可衡量性,以便评标委员会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

四、评标过程:4.1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登记: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

4.2 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4.3 评标结果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各项评标标准的得分,确定最终的评标结果。

五、评标结果公示:5.1 评标结果的公示:评标结果应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包括公告、邮件通知等,以便供应商了解评标结果。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一、背景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公开招标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等。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1.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编制规范,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技术规范、合同草案、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以确保投标人能够全面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条件。

三、招标公告的发布1.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确保泛博投标人能够及时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2. 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和地点等信息,以便投标人按时按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等。

2. 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参预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五、评标方法1. 评标方法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选择,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分法等。

2. 评标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告知投标人,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六、评标标准1. 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价格要求等进行制定,确保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告知投标人,以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够按照标准进行准备。

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工作1. 评标委员会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并择优确定中标人。

八、评标结果的公示和中标通知1. 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以便泛博投标人和社会公众了解评标结果。

2. 中标通知应及时发出给中标人,并告知中标人中标金额、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九、异议处理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标题: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引言概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公开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并根据一定的评标标准对竞标方案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中标方案的一种规范化管理方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实施可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市场竞争。

一、公开招标的基本原则1.1 透明性:公开招标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所有相关信息应当向所有潜在竞标人公开,确保所有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

1.2 公平性:采购人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竞标方案,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竞标过程公平公正。

1.3 竞争性:公开招标评标应当充分保障市场竞争,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确保采购活动的效益最大化。

二、公开招标的流程2.1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应当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采购需求、技术规范、评标标准等内容。

2.2 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应当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2.3 接受投标:采购人应当接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按时进行评标。

三、评标标准的确定3.1 技术评标: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对竞标方案的技术方面进行评定,确定技术得分。

3.2 商务评标:对竞标方案的商务条件进行评定,包括价格、交货期等商务条款,确定商务得分。

3.3 综合评标:综合考虑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确定最终的评标结果。

四、中标结果的公布4.1 公示中标结果: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向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通报评标结果。

4.2 签订合同:与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3 不中标处理:对于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及时通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未中标的投标文件。

五、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开招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5.2 评估效果:对公开招标评标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用于评审和选择供应商的标准。

以下是针对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详细说明:一、招标范围和目的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适合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进行采购活动。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供应商的参预度,促进市场竞争,实现最佳的采购效果。

二、招标文件的准备1.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投标人对项目有全面的了解。

2. 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以便供应商了解并参预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采购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分,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四、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1. 评标标准的制定: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要求,包括技术能力、价格、交货期等方面的考核指标,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 评分方法的确定:评分方法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分法等方式,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五、评标过程的程序1. 投标文件的接收和登记:评标委员会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登记,确保所有投标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投标文件的开标:评标委员会在公开场合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并记录开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3. 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4. 中标结果的公示:评标委员会应将中标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通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

六、评标结果的处理1. 中标人的确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中标人,并通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时,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标准格式文本:一、招标范围和目的1.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采购的项目。

1.2 招标目的:本次招标活动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以获得最佳的采购结果。

二、招标程序2.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机构将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和时间安排等。

2.2 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给招标机构。

2.3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技术方案、价格等。

2.4 中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同时通知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候选人确认:中标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中标结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合同签订等手续。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综合考虑技术方案、价格、供应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和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文件的要求4.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方式: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机构,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

4.2 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函、技术方案、价格清单、资质证明、合同范本等。

4.3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格式化,包括字体、字号、页码等要求。

五、评标标准和权重5.1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价格的合理性、供应能力的可靠性等。

5.2 权重分配:评标标准的权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各项因素的权重相对均衡。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一、背景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时,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可以有效地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市场竞争。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信息。

2. 投标文件准备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信封和技术商务文件两部分。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准备好的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给招标人,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4. 开标开标是指在公开场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拆封、记录和评审的过程。

开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5. 评标评标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

6. 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价格等。

三、评标办法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当成立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2. 评标标准的确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并给出相应的权重。

3. 评标方法的选择评标方法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最有利价法等,具体选择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

4. 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记录评审过程,并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并保证投诉的公正、公平。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实际应用,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某市政府计划进行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招标人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制定了相应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引言概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一种公正、透明、公开的方式,用于确定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它是保障招标过程公正性和提高招标效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内容和流程。

一、招标文件的准备与发布1.1 定义招标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在招标项目开始前,需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包括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交付期限等。

1.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和目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样本等。

1.3 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公告发布在相关媒体或者招标平台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业绩要求等。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3 不合格投标人的处理: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及时通知其不合格的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允许其提出异议或者补正资料。

三、招标文件评审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

3.2 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等,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一个投标人进行评分。

3.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根据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通知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商务谈判。

四、中标人的确定与合同签订4.1 中标人的确定:根据商务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标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评审结果。

4.2 中标人的资格审查:对最终中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

4.3 合同签订:与最终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结: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一种公正、透明、公开的方式,用于确定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通过准备与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审和中标人的确定与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招标效率。

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杭州市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法评标程序和要求第一条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前准备;三资格审查;四初步评审;五技术标评审;六投标报价评审七完成评标报告;第二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第三条评标前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第四条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10、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投标人;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五投标文件中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作无效标处理;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的依据;资格审查条件第一项第10小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条件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第五条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前5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第六条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第七条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第八条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1、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3种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废标处理;“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未按招标人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文件要求报价的,作废标处理;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5、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6、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8、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并在评标时拒绝补正的;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二、不平衡报价的评审1、招标人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一般不小于20%;2、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和评标时计算机随机确定各50%组成一般不少于30项;3、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确定基准单价;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五家时,取所有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5%为基准单价;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4、筛选偏离价格 B ;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5、修正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B x1+标准偏离率〔当P〕A x1-标准偏离率时,取P= A x1-标准偏离率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6、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使用修正价格的价款调整方式;第九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十条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第十一条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开标记录;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三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四询标澄清纪要;五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六投标人不平衡报价修正表;七其他建议;第十二条其他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24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指在进行项目招标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用于评定投标方的资格和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标准格式。

一、背景介绍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背景介绍部分主要对招标项目的背景进行说明,包括项目的目的、范围、规模等内容。

同时还可以介绍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招标的原因和目标。

二、招标程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招标程序部分需要详细描述整个招标过程的步骤和流程,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招标程序示例: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方需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2.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注册资金、经验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3.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方向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了项目的详细信息、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4. 投标准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

5.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方。

6. 开标:招标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记录评审过程和结果。

7. 投标文件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商务报价的合理性等。

8. 中标候选人确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通知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商务谈判。

9.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方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

10. 签订合同:招标方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评标标准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的评标标准部分需要明确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权重,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评标标准示例:1. 技术方案(权重:50%):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评分。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评标办法

公然招标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标段评标采纳百分法。

百分法评标内容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构成。

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供给的招标函、受权拜托书、招标报价、资格审察资料等除施工组织设计之外的其余部分。

技术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供给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本次评标商务标70 分,技术标为 30 分,总分值为100 分。

一、商务标评分方法(满分70 分)(1)招标报价重要误差评审招标报价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属重要误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点、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供给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招标报价存在重要误差之一的,招标文件直策应作废标办理。

( 2)评标价为各招标人有效招标报价算术均匀值的95%。

(3)经过初审的招标人的有效评标价中(有效招标价指该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经过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且招标报价无重要误差并经过细微误差办理修正后的报价,以下同),全部有效评标价的均匀值的95%得 70 分,其余招标人的评标价与该有效评标价对比,每高1%扣 2 分,每低1%扣 1 分,不足1%的按 1% 计算,扣完为止;( 4)若招标文件中存在以下规定的细微误差,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招标报价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属细微误差:(1)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2)有无显然不均衡报价的评审(3)其余状况:除重要误差之外的为细微误差,详细由专家认定,并酌情扣分。

二、技术标评分(满分 30 分)技术标评分按后附“评标方法前附表” 技术标评分表进行打分,招标单位按技术标所得总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序。

三、计分方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和本方法上述相关规定,给招标人打分,并按以下公式确立各招标人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得分前三名的招标单位进入下轮议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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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杭州市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法评标程序和要求第一条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前准备;(三)资格审查;(四)初步评审;(五)技术标评审;(六)投标报价评审(七)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两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条评标前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评标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四条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注册建造师资格过期,10、单项合同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投标人。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五)投标文件中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市交易中心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 卡),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一)、(三)项的依据。

资格审查条件第(一)项第10小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条件(二)项根据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

第五条确定评审区间(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

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前5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第六条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5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原则依次替补满5名(少于5名时全部选取),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第七条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

第八条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

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一)、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1、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不得低于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中值计算的所需费用总额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3种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招标文件中依法规定的取费基数和费率计取的费用,作废标处理;“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未按招标人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文件要求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5、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6、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7、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并在评标时拒绝补正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二)、不平衡报价的评审1、招标人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一般不小于20%)。

2、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和评标时计算机随机确定各50%组成(一般不少于30项)。

3、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点确定基准单价。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五家时,取所有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5%为基准单价。

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

4、筛选偏离价格( B )。

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

5、修正不平衡报价。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B x(1+标准偏离率)〔当P〕A x(1-标准偏离率)时,取P= A x(1-标准偏离率)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6、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

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使用修正价格的价款调整方式。

第九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十条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除外。

第十一条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开标记录;(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三)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四)询标澄清纪要;(五)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六)投标人不平衡报价修正表;(七)其他建议。

第十二条其他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24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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