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豫混凝土销售合同2015-12-1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阳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
销售合同
供方:信阳市平桥区金豫建材有限公司需方: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名程:信阳市馨花苑小区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信阳市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
供方:信阳市平桥区金豫建材有限公司
需方: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信阳市人民府《信阳市中心城区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以下工程使用商品砼具体情况,供需双方就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销售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供需要求
1.工程名称:信阳市馨花苑小区
2.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
4.建筑面积:
二、混凝土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使用地点和合同履行期限
1、工程预计数量、要求及价格组成;
(1)预计总数量约立方米(注:指该工程使用供方商品混凝土的计划数量,据实结算);(2)合同预计总价约万元(注:据实结算);
(3)泵送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另计。对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及商品混凝土的价格组成见以下供应价格及条款。
2、混凝土的价格依据:以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期发布的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
3、使用地点:
4、本合同从年月开始履行至年月。供货行为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后的,视为本合同继续履行。
三、商品砼结算价
商品砼结算价有以下项目组成:
一、商品砼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品种商品砼的供应价格见下表:
强度等级C
10C
15
C
20
C
25
C
30
C
35
C
40
C
45
C
50
单价元/m³
总方量
合同内所有价格不含税、不提供税票。
备注
二、费用
1.运费:20公里以内不收运费,砼搅拌运输车运距超过20公里时,每超过一公里,每立方砼调增运费1.2元;
2.泵送费:拖泵16元/m³,汽车泵:50米内的20元/m³,52米的按20元/m³;52米以上的按25元/m³;每次使用泵车,方量不足50m ³的,按50m³收取泵送费;搅拌车每次不足14m³的按14m³收取运费(大方量补方第一次除外);
3.P6膨胀剂:20元/m³、P8膨胀剂25元/m³、P6抗裂膨胀纤维防水剂35元/m³、P8抗裂膨胀纤维防水剂40元/m³、防冻剂费用;15元/m³、早强剂15元/m³、细石20元/m³;若需方提供抗渗、抗裂、防冻等材料,则供方收取配合费3元/m³。(注:以上费用按需方签字后的送货单计取)
五、计算与结算方式
1.商品砼数量以供方电脑微机计量,供方砼出厂前,请需方派人到供方逐车监督签字确认数量;如果需方不派人来监督,以供方电脑打出的单据为准。每车砼运至施工现场时,由需方指定专人或临时派人签收。
2.砼的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监督人员及施工现场专人或临时派人签收的供方发货单为准。
3.泵送砂浆容重以1600㎏/m³计算,单价按相应标号混凝土单价计算。
六、付款方式及补充条款
一.需方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货款结算和支付
二.其他约定
1.供需双方办理货款结算和支付,需方必须要求供方出具盖有供方财务专用章的有效凭证,将货款通过银行结算,转款到供方银行帐户。否则,由此引起的货款纠纷由需方负责。
2.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期间,需方应全部使用供方供应的砼,不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随意更换混凝土供应商,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3.需方如果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同意通过建设单位直接将砼款扣负给供方。
七、双方责任义务
需方职责
1.需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委托人的行为应具备企业法人授权的行为能力。在施工期间,若被委托人需要变更,需方需提前24小时将更改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供方。
2、混凝土运送车、泵车到达指定地点前,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坚实及泵车安全作业环境。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到达工地后,工地应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负责固定泵管的安装、拆除、清洗、保管及泵管堵塞的处理,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供方供应时间、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及其他相关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工程项目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
4.需方每次所需混凝土的时间、质量标准、数量发生变化时,必须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停止供货通知到达供方前,供方已搅拌的混凝土视为需方收货。
5.安排专人在浇筑期间负责施工,保证卸料时间:需方砼到达施工现场需方应保证在1.5小时内卸料完毕,每超1小时加收100元燃油费,因卸料时间过长或在工地等的时间过长,产生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费用和损失由需方承担;
6.对运送到工地的砼应按国准JGJ/T10-2011标准规定进行浇筑和施工操作,不得擅自在砼里面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7.对本合同约定的砼工程浇筑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混凝土抹面结束时立即覆盖,并保持国家规定温度和混凝土湿润度不少于7天,并有书面记录(自运、自泵者、还应对自运、自泵过程负责);
8.混凝土的计量,以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发货单的实际发货数量为依据计算。需方可以通过过磅的方式检查该批量供货的单车数量,如单车过磅数量低于规范要求,该批量均按检查数量计量(允许误差正负3%)。若砼浇筑完毕后在说方量有问题,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9合同需方约定供方垫资数未满,但工程连续停工超过30天,则应书面通知供方,并在5日内付清全部砼款。
10.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款,则所用砼款不在享受本合同的优惠价格,(均按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同期基准价格结算)。
供方职责
1.供方业务代表为,以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为依据,电话为
,供方调度发货人、电话;
2.供方按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要求组织生产、合理调度、保证供货及时;
3.组织各种原材料,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按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本合同配合比;
4.对商品砼所有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泥土质量负责;如因需方养护不当和未按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由于天气等自然原因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供方不承担责任。
5.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需方合理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6.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需方及监理方合理的质量验收;
7.按照国标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中规定对商砼进行出厂检验并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和按照国标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8.砼款结算完毕,供方应在15日内向需方提供有关砼质量技术资料。如需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付款超过30天以上,则供方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供方的任何界定缘于需方的违约皆不承担责任;
9.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供应中断或停产,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