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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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监理工作的依据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监理工作的依据有哪些

监理工作的依据一、引言监理工作是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对施工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合同约定的履行。

为了有效推进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需要依据一系列相关规定进行工作,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工作的依据。

二、法律法规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监理工作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规范了监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并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三、合同文件监理工作的依据还包括合同文件。

建设项目在开展前,业主与施工方会签订合同,其中会详细约定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益,以及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工期要求等。

监理人员应当依据合同文件进行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四、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其内容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详细描述了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法,监理人员应当确保施工行为符合这些要求。

五、工程规范和标准工程规范和标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这些规范和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在建设行业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并执行这些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六、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建设工程中,监理人员需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工作,包括制定监理计划、开展巡视检查、组织验收等。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七、现场检查和记录现场检查和记录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现场检查和记录是监理人员判断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的重要依据。

八、监理手册和规程监理手册和规程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监理手册和规程是监理机构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的实践经验总结而成,规定了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19.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8〕891号
20.
《关于应用〈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艺指导手册〉的通知》
基建安全〔2009〕233号
2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监〔2010〕414号
监理大纲
JSDL-2009-03-002-20
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2010版
220kV肖山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通信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电总〔2008〕1247号
14.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工程白图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电总[2009]1178号
15.
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苏电生[2007]910号
16.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
苏电安[2006 ]225号
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2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示范光盘》
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2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
基建质量〔2010〕100号
29.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30.
《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31.
《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32.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监〔2009〕998号
1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概述监理工作制度是一种旨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的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的合规性、工程质量的符合性以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

二、监理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

监理单位应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目标监理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监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要求。

四、监理工作内容1. 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确保施工方案的合规性。

2.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减等进行审核。

3.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五、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监理工作的开展、监理报告的提交、监理资料的归档等。

监理单位应按照工作流程,有序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3. 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前言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3、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三、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1、监理工作的范围涵盖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监理工作的目标(1)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进度目标: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监督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3)投资目标:协助业主控制工程投资,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和费用索赔,确保工程投资不超过预算。

(4)安全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1、监理组织机构设立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施工计划、方案、申请等文件。

(3)对本专业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依据是指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文件以及工程技术要求等,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的合理运用,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监理工作依据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

在进行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遵守,可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合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其次,监理工作依据还应包括相关的规范标准。

在建筑工程监理中,监理人员需要遵循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标准,比如《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 50300)等。

这些规范标准包括了工程监理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技术标准等内容,对于规范监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外,监理工作依据还应当包括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需要仔细研读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了解工程的具体要求、工期安排、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内容,以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据可依,依据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保障工程的合同履行和质量安全。

最后,监理工作依据还应当包括工程技术要求。

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参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总之,监理工作依据是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只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文件以及工程技术要求进行监理工作,才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履行。

因此,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依据,做到依据规范、依据合同、依据法律,全面、细致地进行监理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监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第一节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4)(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1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1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28)(28)《高压电器施工验收规范》(29)《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30)《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1)《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32)《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验收规范》(33)《电缆线施工验收规范》(3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批文。

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设计变更单。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起着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等多方面的作用。

监理工作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法规:监理工作依据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理的职责和要求,规范了监理人员的行为,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合同文件:监理工作的依据还包括项目的合同文件,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合同文件中会详细规定监理人员的权责、工作任务、报告要求、工期要求等,并约定了监理人员与其他参与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在监理工作中,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查、检查和确认,确保施工的各项工艺、工序和材料符合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达标。

四、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监理工作还需要依据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进行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控制。

监理人员需要及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五、质量控制体系:监理工作需要依据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把控。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安全生产要求:监理工作还需要依据相关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要求施工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综上所述,监理工作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安全生产要求等。

监理人员应该依据这些依据,履行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等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监理工作技术交底

监理工作技术交底

延安石油化工厂180万吨/年汽油精制装置、24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及配套系统监理工作技术交底一、监理工作依据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2、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本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它建设工程合同二、监理工作范围:本工程土建、给排水、暖气、电气安装施工阶段监理.三、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6、施工阶段外部环境,内部环境的协调工作,其具体内容如下:1、质量控制(1)施工准备阶段a、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前。

b、查验有关施工单位的各种资质是否满足工程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放线成果。

c、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及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d、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e、核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及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施工材料进场情况。

f、主动与当地质量监督站联系,汇报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争取当地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g、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准备、落实情况,审批开工报告.(2)施工阶段a、分项工程施工中应对关键部位随时抽检,不合格的应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并做好复查记录.b、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检查办理签证,重点部位要旁站跟踪监理,签署工程质量评定表,不合格的下发监理通知.c、对施工测量放线等要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作好监理记录。

d、检查确认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并查验试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对不合格品不准用在工程上要及时封存或清除出场,重要材料:设备应到厂家考察确认生产资质能力。

e、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

f、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工作,数据是否是齐全,表格填写是否正确,并对质量自检结果作出综合评价。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合同依据:(1)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业主与总包单位、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3)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

国家、建设部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1)《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3)《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4)《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5)《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8)《土工试验规程》(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2)《工程测量规范》(1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办法》(1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2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3)《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24)《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25)《光伏(PV)发电系统的过电压保护—导则》(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0)《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31)《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3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34)《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3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36)《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3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监理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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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的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部令(2001)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5、建设部令(2000)第82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国家、江苏省颁布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

8、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9、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

10、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

11、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及验收等必须达到相应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类标准及规范要求有不一致时则以比较严格者为准。

12、施工单位编制的经其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核定单)。

13、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和由监理单位批准的《监理规划》。

14、监理实施细则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监理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施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一项职责。

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监理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合同以及相关文件和经验总结等内容。

首先,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是国家法律法规。

监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建设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法以及相关的行业法规,监理人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准确理解并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其次,监理工作的依据还包括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是建设项目施工的基准,监理人在工作中需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和评估。

标准规范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性标准等,监理人要了解并掌握适用的标准规范,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再次,监理工作的依据包括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是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中规定了监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监理合同约定了监理工作的阶段、内容、报酬等方面的要求,监理人需要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并与施工单位进行配合和沟通,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监理工作还依据相关文件和经验总结。

建设项目涉及众多方面,监理人需要关注各类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文件等,这些文件为监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同时,监理人还应借鉴以往的经验总结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方式,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监理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合同以及相关文件和经验总结等内容。

监理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准确应用这些依据,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

同时,监理人还应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提高监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第三章监理工作依据3.1合同依据:
(1)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业主与总包单位、供应商签订的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3
3.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2)《工程测量规范》
(1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办法》
(1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3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34)《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3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36)《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3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责任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责任

监理工作的依据和责任走过二十余年,施工监理越发成熟、越发具有为社会承担责任的角色、越发走向新常态。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监理工作的依据和责任!工程监理的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等;(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两个方面:(1)违约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违法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违法监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权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驻工地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监理工程师拥有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每道施工工序的检查权,对检查不合格的,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在工程上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依法和在授权范围内可以发布有关指令,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程。

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一)工程监理的依据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1.法律、法规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受很多法律、法规制约的。

例如,不可偷工:减料等。

工程监理在监理过程中首先就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

2.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标准,而推荐性标准则是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如要求采用推荐性标准,应当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经合同约定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当事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设计或施工未达到该标准,将构成违约行为。

3.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的任务是按图施工,也就是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图纸的要求去修建工程就构成违约,如果是擅自修改图纸更构成了违法。

因此,设计文件就是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远远大于设计文件的内容。

例如,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都不是设计文件所能描述的。

而这些内容也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这些义务。

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工程监理的一个依据。

(二)工程监理的内容工程监理在本质上是项目管理,是代表建设单位而进行的项目管理。

其监理的内容自与项目管理的内容是一致的。

其内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1.进度控制;2.质量控制;3.成本控制;4.安全管理;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沟通协调。

但是由于监理单位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其权限将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授权。

因此,其监理的内容也将不尽相同。

因此,《建筑法》第33条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是指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专业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在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

二、合同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应当依据装修工程合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约定。

三、技术标准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监理人员应当了解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监理规范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监理规范,如《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程序规范》等。

监理人员应当熟悉监理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现场管理依据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应当依据现场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

监理人员应当了解现场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有序。

装修工程监理工作需要遵循多个依据,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符合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摘要项目监理机构扮演着质量监督和控制的重要角色。

本文将介绍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机构自身的规章制度等。

1. 引言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为了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需要有一套明确的依据和准则。

2. 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建设工程法是最重要的相关法规之一。

建设工程法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监督以及项目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监理机构需要依据建设工程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施工合同法、招投标法和土地管理法等也为项目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监理机构需要在开展监理工作时遵循这些法律的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文件监理机构在开展监理工作时,需要参考相关的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作为监理机构与项目业主之间的约定,规定了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常见的合同文件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项目建议书等。

这些合同文件具体规定了监理工作的范围、目标、监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理机构报告的要求。

监理机构需要根据合同文件中的规定,执行相应的监理工作,并向项目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和意见。

4. 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参考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都有详细的规定。

监理机构需要根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并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常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

监理机构需要熟悉并遵循这些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项目的符合要求。

5. 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监理机构自身的规章制度也是其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监理机构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规范了监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监理机构的规章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报告形式等。

电力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电力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第二节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一、监理依据(一)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二)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三)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文件、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四)现行的电力行业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以及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建设管理办法;(五)正式签订的监理合同和有关协议;(六)有关招投标文件及往来文函等。

二、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的总目标公司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科学的管理、策划和部署,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公司将在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各项预定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分解为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信息管理目标、合同管理目标、组织协调目标、工作服务目标、档案管理目标与廉政目标。

(一)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以严格的监理、优质的事前服务,按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

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

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保证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质量检验合格评定标准。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控制目标——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监理目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控制、减少各类伤亡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签订的工期实施进度控制。

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作为项目总的进度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总进度计划编制分解进度计划,如月进度计划或季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审查,并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不断对进度进行检查,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时,要分析偏离的原因,及时进行协调,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纠正,保证总进度目标的实现,保证项目按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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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依据1、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编号(DB11/382-2006),备案号J10589-20062、北京市地方性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备案号J10864-2006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9、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及目标1、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目标:①、认真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及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

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③、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到合格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④、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在完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见组织机构图)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理工作中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如下责任制度,做好职责分工: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①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②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③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④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⑥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⑦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⑧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⑨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①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②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a、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b、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c、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d、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e、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②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⑤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⑥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⑦核查施工起重查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⑧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⑩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⑪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⑫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①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③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④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安全监理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⑤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2、审核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资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以及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2)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3)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情况。

4) 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5) 参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资料的移交工作;审查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及现场情况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审查意见。

3、安全检查制度: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定期安全检查的形式,对工程进行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1)每月监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

2)每周督促施工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3)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6)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4、监理会议制度:1)每周四上午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过例会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2)总监理理师在必要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监理报告制度: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另外,项目监理部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过程控制工作,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安全监理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7、资料管理制度: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2)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3)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4)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五、安全监理工作重点除了按上述目标及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监理工作以外,本项目监理部尚应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1、基坑降水、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2、水平砼构件(现浇顶板)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工程;3、幕墙工程;4、外脚手架工程(本工程外脚手架高度35米);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6、塔吊及升降机安装、拆除施工;7、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

以上各项工程在开始施工前,均须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基坑降水、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水平砼构件(现浇顶板)模板支撑系统、幕墙工程、外脚手架工程等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部应按规程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其中的基坑降水、土方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中厅顶板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支撑系统高度35.45米)专项施工方案须由施工单位在报审前按规定组织组织专家论证。

六、控制方法及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理由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一)、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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