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郑伯克段于鄢
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
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原文: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wù)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guó)叔死焉。
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zhài)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是之谓乎?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个妻子,名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难产,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
郑伯克段于鄢
《春秋》经
《左传》
元年春王正月。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 即位,攝也。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 蔑。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蔑,邾子克也。未王命, 故不書爵,曰“儀父”, 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 於邾,故爲蔑之盟。 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 不書,非公命也。 初,鄭武公娶于申, 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 段 ………
僖公
文公
659—627,共33年
626—609,共18年
定公
哀公
509—495,共15年
494—468,共27年
杜 预 像
孔 颖 达 像
周 代 后 期 图
郑伯克段于鄢
——《左传· 隐公元年》
有关事件年表
郑桓公友元年(前806年) 郑桓公友,周厉王少子,宣王庶弟。宣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 郑。 郑桓公三十六年(前771年) 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含和無欲曰玄 徳覆萬物曰髙 功格上下曰光 能紹前業曰光 則天法堯曰大 賞善罰惡曰憲 博聞多能曰憲 行善可記曰憲 慈惠愛親曰孝 繼志成事曰孝
常见谥举例(七)
協時肇享曰孝 秉徳不回曰孝 推賢盡誠曰忠 盛襄純固曰忠 愛民好與曰惠 蓄義豐功曰仁 克已復禮曰仁 貴賢親親曰仁 殺身成人曰仁 能以國讓曰仁
屰,甲骨文作_,象人头脚倒立之形。今之逆意。
《说文解字》:逆,迎也。……关东曰逆,关西曰迎。 屰与逆为同源字,寤与悟为同源字。
【原文】惊姜氏
《新唐书· 太宗纪》: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 讳世民,高祖次子也。母曰太穆皇后窦氏,生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翻译
【导语】左丘明(前502年~前422年),姜姓,左⽒,名明,鲁国都君庄(今⼭东省肥城市⽯横镇东衡鱼村)⼈。
春秋末期史学家、⽂学家、思想家、散⽂家、军事家。
师尚⽗姜⼦⽛⼆⼗⼀世孙,鲁国太史丘成之⼦。
下⾯是⽆忧考分享的⽂⾔⽂《郑伯克段于鄢》原⽂及翻译。
欢迎阅读参考! 《郑伯克段于鄢》 先秦:左丘明 初,郑武公娶于申,⽈武姜,⽣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惊姜⽒,故名⽈寤⽣,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制,岩⾢也,虢叔死焉。
佗⾢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叔。
祭仲⽈:“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都不过参国之⼀,中五之⼀,⼩九之⼀。
今京不度,⾮制也,君将不堪。
”公⽈:“姜⽒欲之,焉辟害?”对⽈:“姜⽒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多⾏不义,必⾃毙,⼦姑待之。
” 既⽽⼤叔命西鄙北鄙贰于⼰。
公⼦吕⽈:“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叔,⾂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民⼼。
”公⽈:“⽆庸,将⾃及。
”⼤叔⼜收贰以为⼰⾢,⾄于廪延。
⼦封⽈:“可矣,厚将得众。
”公⽈:“不义,不暱,厚将崩。
” ⼤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将启之。
公闻其期,⽈:“可矣!”命⼦封帅车⼆百乘以伐京。
京叛⼤叔段,段⼊于鄢,公伐诸鄢。
五⽉⾟丑,⼤叔出奔共。
书⽈:“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弟;如⼆君,故⽈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于城颍,⽽誓之⽈:“不及黄泉,⽆相见也。
”既⽽悔之。
颍考叔为颍⾕封⼈,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舍⾁。
公问之,对⽈:“⼩⼈有母,皆尝⼩⼈之⾷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尔有母遗,繄我独⽆!”颍考叔⽈:“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相见,其谁⽈不然?”公从之。
公⼊⽽赋:“⼤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赋:“⼤隧之外,其乐也洩洩。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
郑伯克段于鄢《左传》初①,郑武公娶于申② ,日武姜③,生庄公及共叔段④。
庄公寤生⑤,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⑥。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⑦,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⑧。
公曰:“制,岩邑也⑨,虢叔死焉⑩,伦邑唯命⑾。
”请京⑿,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⒀:“都城过百雉⒁,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⒃。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⒄?”对曰:“姜氏何厌之有⒅?不如早为之所⒆,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⒇。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21)。
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2)。
公于吕曰(23):“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24)?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 公曰:“无庸(25),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26)。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27),厚将崩。
”大叔完聚(28)。
缮甲兵,具卒乘(29),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30)。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31)。
京叛大叔段。
段入于鄢,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32),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颍(34),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35)。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36),闻之,有献于公。
公赐之食。
食舍肉(37)。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君之羹(38),请以遗之(39)。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40)!”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41),遂而相见(42),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公入而赋(43):“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44)!”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45)!”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46):“颖考叔,纯孝也。
《郑伯克段于鄢》逐句翻译
郑伯克段于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位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于是就很厌恶他。
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没有答应。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峻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唯命是从。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武姜)便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
君将不堪。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超过三百方丈,那就会是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规定,这不是先王的制度,这样下去您将会控制不住的。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哪里能够躲开祸害呢?”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给他安排个(便于控制的)地方,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明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过了好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属于自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子吕说:“国家不能使土地有两属的情况,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送给太叔,那么就请您允许我侍奉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人民产生两属的心理。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释义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须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颖,而誓之白:“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颖考叔为颖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我独无!”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 其是之谓乎。
【注释】①选自《左传·隐公元年》。
郑伯,指郑庄公。
郑属伯爵,所以称郑伯。
郑,春秋时国名,姬姓,在现在河南省新郑县一带。
克,战胜。
段,郑庄公之弟。
鄢(y ān) ,郑地名,在现在河南省鄢陵县境内。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翻译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翻译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
唐明皇宣大道,凡民莫敢不服。
郑伯克自遣扶辞言白:“臣冒谋乏此,竟为违先帝之旨。
如臣不击,天子恐有怨,岂可以无行也。
王室皆奉
先之意,秩臣有罪不自赦,故特持此诏攻之。
倘使其民事君,便屈服
臣心;然用兵自有幸失之病,若遂百姓情,臣虽死必犯尤。
宁可为臣
以示忠节,牺牲臣身,事君安矣!”
郑伯克段于鄢翻译:
当唐明皇宣布大道时,所有的民众都不敢不服从。
郑伯克按照国王的
意愿,自告奋勇地说道:“我微贱之身,竟然会违反先帝(也就是唐
玄宗)的旨意,但是如果不攻克鄢,那么天子会对我有怨言,可是我怎
么能够不前往作战呢?这是王室为了遵守先帝的意愿采取的行动,作
为臣子,有罪而不主动投降,因此特意持此诏书去攻打鄢。
如果他们
的民众投降,我心里便屈服了;但是上面的幸失之病,如果照成这一切,那我就犯了罪,即使死也不会深蒙大家的厚爱。
为了表现臣子的
忠诚,我将不惜牺牲臣子的生命,奉献给国王,使国王安然无恙!”。
高中语文文言文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和译文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和译文郑伯克段于鄢选自《左传》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很厌恶他。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
”武姜便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
子姑待之。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超过三百方丈,那就会是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规定,这不是先王的制度,这样下去您将会控制不住的。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
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郑伯克段于鄢 原文及译文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译文《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译文选自《左传·隐公元年》原文译文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很厌恶他。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
”武姜便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超过三百方丈,那就会是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规定,违反了制度,恐怕对您有所不利。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翻译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翻译《郑伯克段于鄢》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一段故事,被收入了《左传》中。
这篇文章将为大家带来《郑伯克段于鄢》的原文及翻译。
此篇文章不仅可以帮助中文学习者更好地学习文言文,还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中国古代历史文化。
原文:郑人有疾,使告于管仲曰:“我尝藏匿剑于阙之上,不可以不以遗君,君其取之。
”管仲舍人提一,往取剑。
见其有瑕,曰:“此剑已坏,不可以用也。
”尽之市,得铁数百斤,又以告管仲曰:“得铁而无所为,非盗乎。
”管仲曰:“吾赠君,不复敢取。
”归而使人移铁于鄢。
乃使人献之郑伯,使曰:“管仲遗君此剑,请以命之。
”郑伯曰:“是已,而吾闻管仲与天下合谋者三,谓之梁惠、赵盾、孙叔敖,皆国士也,将安求不可?”乃唯以礼谢之。
郑伯区区乎自持其国,不以诈过人,而管仲助之以金玉;又欲以剑锥之,乃欲骄其君,使诸侯之士相仇也。
且人臣贵国家,不贵私人。
自今以往,人君务本,以安其民,则国安乐也。
翻译:郑国有一位病人,他派人向管仲求助,说:“我曾经藏剑在宫门上方,必须把它遗赠给君主,您请取来。
”管仲指派一个家仆去将剑取来。
家仆发现剑已经有瑕疵,说:“这把剑已经不可用了。
”他们把剑拿到市场上卖掉,得到了几百斤铁。
管仲对此很满意,但是他不打算拿铁回去,因为这有可能让别人误会自己是偷盗来的。
返回家中后,他又派人把铁送到了鄢城。
随后他让人把这些铁献给郑国国君,说:“这是管仲送给您的剑,请您用它驱除敌人。
”郑国国君回答说:“我听说管仲与天下同心协力,包括三个国士梁惠、赵盾和孙叔敖,这些人应该不会欺骗我。
”因此,他仅表示感谢管仲的礼物。
郑国国君不带诈骗,仅以正义和守信为原则统治国家,管仲却通过金玉和美好礼物愚弄国君,试图让不同的诸侯国之间发生冲突。
然而,人民无论何时都应该重视国家,而不是个人利益。
从现在开始,君主们应该倾力于治国教民,保持国家的安全和幸福。
这段文言文描述了管仲用铁代替了剑,并把铁送给了郑君,试图通过这个行动欺骗郑君。
郑伯克段于鄢原文及译文赏析
郑伯克段于鄢
【原文】
克者何?能也。
何能也?能杀也。
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
段,郑伯弟也。
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
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
贬之也。
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
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
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之云尔,甚之也。
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译文】
克是什么意思?就是能够的意思。
能够做什么呢?能够杀人。
为什么不直接说杀呢?因为要表示出追随共叔段的人很多。
共叔段是郑伯的弟弟,怎么知道他是弟弟的呢?因为假如国君杀了嫡亲的长子,或者同母所生的弟弟,便用国君的爵号称呼他,文中既然已经称呼郑伯,那么也就知道共叔段是郑伯的弟弟了。
共叔段既然是国君的弟弟,却不称他为弟弟;共叔段应当是公子,也不称他为公子,这是对他的贬斥,因为共叔段已经丧失了一个公子和弟弟所应有的道德以为。
但是《春秋》鄙视郑伯的程度超过了对共叔段的批评。
在什么地方超过了对共叔段的批评?因为经文并未对郑伯想尽一切方式,想要杀掉弟弟的意愿提出批评。
但经文说在鄢这个地方杀掉共叔段的,表明共叔段已经跑到远离郑国都城的地方了。
就好比说是从母亲的怀中夺过婴儿杀掉,这又是郑伯做得过分的地方。
既然这样,那么对郑伯来说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就是不要急着追杀已经逃远了的乱臣,而应该遵循兄弟之间相亲相敬的道德。
郑伯克段于鄢(注释版)
郑伯克段于鄢
《左传》
初,郑武公娶于申[1],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2],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3]请于武公,公弗许。
[1]申:春秋时国名。
[2]寤[wù]生:难产的一种,胎儿的脚先生出来。
[3]亟[qì]:屡次。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4]。
公曰:“制,岩[5]邑也,虢叔[6]死焉。
他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太叔。
祭仲[7]曰:“都[8]城过百雉[9],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10]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11],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12]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4]为之请制: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制,地名。
[5]岩,险要。
[6]虢叔:东虢国的国君。
[7]祭[zhài]仲:郑
生民心”公曰:
[13]
[16]廪
[18]
书[23]。
不言出[23]
食舍肉[28]我独无!
[27][30]
”
[31]。
2郑伯克段于鄢
文意理解5
•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 蔓,难图也。 回答说:“姜氏有什么满足的时候?不如早点安排 他一个地方,不要让(他的势力)滋长蔓延。蔓延 了,就难对付了。
•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 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蔓延的野草尚且不易铲除,何况是您受宠的弟弟 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然会自己垮 台。您姑且等着吧。”
➢ 语言知识:
学习目标
读懂文意,辨识、说明文中出现的文言实词、虚词、句式在特定 的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用法。
➢ 文学知识:
识记《左传》的编著者、朝代、文体性质、基本内容、主要特 色、及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 课文阅读分析:
• 了解本文记叙的郑庄公与共叔段兄弟争斗的历史事件,概括文章 的中心思想;
• 理清本文情节发展的主要环节,划分课文的段落层次; • 把握课文略写战争经过而详写战前战后各种人物活动的剪裁。
9
文意理解3
•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 等到庄公继承了君位,(姜氏)替共叔段请求制地作 为封邑,庄公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
• 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 大叔。 过去虢叔就死在那里,(因此不便分封给他),其他的 地方一切听你吩咐。”(姜氏)请求京地,庄公让 共叔段住在那里,百姓称他“京城太叔”。
• 分别概括郑庄公、共叔段、姜氏、颖考叔的性格特征;
• 识别文中的细节描写,分别说明它们对表现人物性格的作用;
• 理解本文以次要人物衬托主要人物郑庄公的人物性格刻画方法。 1
题解
“郑伯克段于鄢”原本是《春秋》里的一句 话,意思是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
郑伯,指郑庄公。鄢,地名,在今河南鄢陵。雉,国之害也。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翻译
【文言文】郑伯克段于鄢翻译郑伯克段于鄢翻译: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郑伯克段于鄢翻译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所以很厌恶他。
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
”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那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非法制所许,恐怕对您有所不利。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背叛归为自己。
公子吕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
”庄公说:“不用除掉他,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
”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
公子吕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他也会垮台的。
”太叔修治城廓,聚集百姓,修整盔甲武器,准备好兵马战车,将要偷袭郑国。
郑伯克段于鄢(2)模板
8.庄公幽禁姜氏,在颍考叔的帮助下,母 子和好如初。
第九段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 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 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译文
君子说:“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 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这种孝心推 广到郑伯身上。《诗经·大雅·既醉》篇 说:“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永远能感化 你的同类。”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纯孝 而说的吧? 作者托名君子的评论
6、 既而悔之
悔之,特殊动宾关系,为之而悔。名词作动词
7、无生民心
生,使动用法,使……产生
8.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隧,隧道,从“隧而相见”的行文来看,应该是 用为动词,指挖隧道。 9.公入而赋 赋,名词作动词,指朗诵诗 10.多行不义必自毙
义,名词作动词,符合道义
四、文言文句式
第三段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
城邑 国都 先王规定的制度,城市之大小,
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
大城市不得超过国都三分之一,中等城市不得超过五分之一,小城市不得超过九 分之一 合法度 通“避” 通“毋”,不要 受不了,控制不住 厌,满足。有什么满足,宾语前置句。之, 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12、孝子不匮,用锡尔类
二、古今异义
1、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中五之一”和“小九之一”,应该分别是“中,五之一”和 “小,九之一”,“五之一”和“九之一”也是古汉语中的 一种分数表示法,意思是五分之一和九分之一 2 、子姑待之 姑:古是暂且;今是父亲的姐妹 3、可矣,厚将得众 厚:古是土地广大;今与“薄”相对 4、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 古义:把……当作。今义:认为。 5.都城过百雉。 古义:城邑的城墙,两个词。今义:京城,京都。
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
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郑伯克段于鄢全文及翻译原文: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wù)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guó)叔死焉。
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zhài)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是之谓乎?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个妻子,名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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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選一鄭伯克段于鄢教學目標:從字、詞、句、篇各方面掌握《鄭伯克段于鄢》的内容和在語言、文字、語法諸方面的特點,熟讀文選,培養語感。
教學重點:文字、詞彙、語法。
學時:3教學内容:左傳《左傳》是我國第一部叙事詳細的完整的歷史著作。
關於《左傳》的作者和成書時代,歷來有過許多争論,比較可信的説法是:《左傳》是春秋時魯國史官左丘明所作,後來經過許多人增益。
一般人認爲它原是一部獨立的歷史著作,但也有人認爲是傳(zhuàn)《春秋》的(《春秋》是魯國的一部大事年表性質的歷史書)。
到了晉代,杜預才把它分年附在《春秋》的後邊。
《左傳》所記載的歷史年代大致和《春秋》相當,同起於公元前722年,但訖年比《春秋》晚28年,即止於公元前453年。
它比較系統地詳細地記述了春秋時代各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等方面的一些事件,在一定程度上真實地反映了那個時代的面貌,是研究中國古代社會的很有價值的歷史文獻。
《左傳》在文學上和語言上的成就很大。
作者既善於突出事物的本質,用簡括的語句寫出複雜紛繁的事物(特別是善於寫戰争),也善於用極少的筆墨刻畫出人物的細微動作和内心活動,使人物躍然紙上。
《左傳》有許多外交辭令也很出色。
《左傳》爲後代歷史著作和叙事散文樹立了典範,後代的一些偉大作家如司馬遷等,都從中吸取了營養。
自東漢以來,爲《左傳》作注的很多,現在最通行的是《十三經注疏》中的《春秋左傳注疏》(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
一、解題1.《春秋》與《左傳》《春秋》本是魯國的編年大事記,經過孔子删削,用來教授學生,因而成爲儒家經典。
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設“五經博士”,《春秋》即爲“五經”之一。
《春秋》的紀年起自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終于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記載了隱、桓、莊、閔、僖、文、宣、成、襄、召、定、哀十二位國君在位時周朝及諸侯國間的重大歷史事件。
魯國的這十二位國君也被稱爲“春秋十二公”。
《春秋》有“三傳”,即《公羊傳》、《穀梁傳》和《左氏傳》。
它們的作者分别是公羊高、穀梁赤和左丘明。
所謂“傳”,是古書注解的一種體例,也就是用來注釋闡述經義的文字。
我們知道,《詩經》有毛傳,有漢代毛亨對《詩經》所作的闡釋;《尚書》有孔傳,漢代孔安國對《尚書》所作的闡釋。
《左傳》也就是左丘明對《春秋》所作的闡釋。
關於《春秋》的作者、《左傳》的作者、《春秋》和《左傳》的關係等等問題歷來存有争議。
教材上也説“一般人認爲它原是一部獨立的歷史著作,但也有人認爲是傳《春秋》的”。
這裏我們認爲,《春秋》爲孔子所修訂,《左傳》爲左丘明所作,後人又有增益,《左傳》爲《春秋》之傳。
具體的論證這裏就不多説了,因爲實在非常複雜。
大家以後肯定還會遇到其他的説法,也不必感到奇怪。
比如,楊伯峻先生的《春秋左傳注》(中《前言》部分對這些問題也有考證,觀點就完全相反。
如果對這一問題有興趣,還可以參看沈玉成、華書局,1990)劉寜所著《春秋左傳學史稿》(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
我的導師,南京師範大學趙生群教授是研究《春秋》和《左傳》的專家,著有《〈春秋〉經傳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一書,我的觀點也是從他那裏因襲而來。
我們説《左傳》是解釋《春秋》的,但不否認它具有史書的作用..。
《左傳》的特色恰恰在於它是以歷史事件來解釋《春秋》的。
可以説,離開了《左傳》,許多春秋時代的歷史我們便無從知曉。
比如,我們今天要學的這篇《鄭伯克段於鄢》,在《春秋》經中祇有“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九個字,而《左傳》却用了這麽多的篇幅爲我們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脉。
因而《左傳》也是我們研究春秋時代歷史重要的文獻資料。
司馬遷作《史記》,許多材料也是取自《左傳》。
此外《左傳》在文學和語言上的特點,先秦文學課上都講過了,這裏不再重復。
可以説《左傳》是先秦文言的典範,對後世産生了巨大的影響。
我們學習先秦文言,也要以《左傳》爲主。
關於《左傳》的讀本:《春秋左傳注疏》,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十三經注疏》本。
《春秋經傳集解》,晉杜預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春秋左傳注》,楊伯峻注,中華書局,1990年。
《左傳譯文》,沈玉成譯,中華書局,2005年。
《左傳選》,徐中舒選,中華書局,1985年。
2.章旨本文記述了春秋初期發生在鄭國國君莊公和其弟共叔段以及母親姜氏之間的一場圍繞政權的鬥争,展現了一家人爲了權力而不顧親情、不惜同室操戈的生動畫面,揭露了鄭莊公的陰險深沉存心殺弟、共叔段貪婪愚蠢不知進退、姜氏偏心狠毒不明大義的醜惡面目,反映了當時諸侯國上層内部政治鬥争的殘酷和激烈。
全文結構嚴密、層次井然,語言簡潔,人物形象生動。
二、注講鄭伯克段于鄢(隱公元年)〔1〕本文表現了鄭國統治階級内部的互相傾軋以及鄭莊公(“莊”是死後的謚號,下文的“武”、“隱”同)的陰險毒辣和虚僞。
《左傳》本無篇目,篇目是後加的。
【補注】篇目取自與《左傳》此段相對應的《春秋》經文:“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鄭,國名,姬姓,在今河南新鄭縣等地。
【補注】鄭是周天子的同姓之國。
鄭國的第一位國君鄭桓公是周宣王的同母弟,與周幽王同死於犬戎之難。
鄭伯,指鄭莊公。
春秋時有五等爵:公、侯、伯、子、男。
鄭屬伯爵。
【補注】注意,“武公”、“莊公”的“公”是諸侯國君的通稱,不是爵號。
《春秋》經文對稱謂比較嚴格,因爲其中有的寓含孔子的褒貶,而《左傳》就相對隨意。
所以這裏《春秋》經稱“鄭伯”,而《左傳》稱“莊公”。
克,戰勝。
段,莊公之弟。
鄢(yān),鄭地名,在今河南鄢陵縣境。
【補注】鄢本是國名,爲鄭武公所滅。
隱公,魯隱公。
《春秋》是以魯國的紀元編年的。
隱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2〕初,當初。
這是追述往事的習慣説法,在本文意指鄭伯克段于鄢以前的事。
【補注】鄭武公,鄭桓公之子,鄭國的第二位國君。
“武”是死後所加的謚號。
下文“莊公”,莊也是謚號。
古人死後,後人會用一兩個字來槪括他的生平功過,或褒或貶。
相傳爲周公所創。
《逸周書》有《謚法解》,解釋各個謚號的具體含義。
“克定禍亂曰武”“兵甲亟作曰莊。
以數征爲嚴。
-22-叡圉克服曰莊。
通邊圉,使能服。
勝敵志强曰莊。
不撓,故勝。
死於原野曰莊。
非嚴何以死難。
屢征殺伐曰莊。
以嚴釐之。
武而不遂曰莊。
武功不成。
”今中華書局本《史記》第十册最後附有《史記正義》所記的《謚法解》,大家可以參看。
申,國名,姜姓,在今河南南陽縣。
娶于申,從申國娶妻(即娶申國國君之女)。
【補注】古代諸侯國君娶妻,所娶一般是其他諸侯國國君之女。
但秉承一個原則,即同姓不婚。
鄭是姬姓,申是姜姓,非同姓。
武姜,“武”表示丈夫爲武公,“姜”表示母家姓姜。
【補注】上古女子有姓無名,用丈夫的謚號加上自己的姓是女子稱謂的一種表示方法。
有關古人的姓氏稱謂,王力《古代漢語》第四册《通論》第二十一有專門講解。
【譯】當初,鄭武公從申國娶妻,名叫武姜。
生莊公及共叔段。
【補注】莊公,武公之子,鄭國第三位國君。
〔3〕共(gōng),國名,在今河南輝縣。
叔,排行在末的,年少的。
在這裏“叔”表示段是莊公的弟弟。
段後出奔共,所以稱爲共叔段。
【補注】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共叔段比莊公小三歲。
【譯】生下莊公和共叔段。
莊公寤生,〔4〕寤(wù),通“啎”,逆,倒着。
寤生,胎兒脚先出來(依黄生説,見《義府》卷二),等於説難産。
【補注】寤,本義是醒着,與“寐”相對。
《詩經·周南·關鴡》:“寤寐思服。
”這裏通“啎(wǔ)”,倒逆之義。
凡是教材上説“某通某”,都是指這兩個字是通假字的關係。
關於通假字,我們將在通論部分講文字的時候再講。
啎也寫作“牾”,今仍有“抵牾”一詞。
胎兒順産一般是頭先出來,寤生即脚先出來,也就是難産。
關於“寤生”,歷來解釋很多。
杜預《春秋經傳集解》説是“寐寤而莊公已生,故驚而惡之”,意思是説姜氏一覺睡醒,發現莊公已經生出來了,吓了一跳,所以不喜歡他。
這種説法難以使人信服。
東漢應劭説生而開目能視曰寤生,以“寤”通“悟”,也不對。
因爲那不足以“驚姜氏”並讓她“遂惡之”。
其實司馬遷早就爲我們作了解釋,《史記·鄭世家》説:“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
”“生之難”就是難産。
關於“寤生”的含義現在還有學者提出不同意見,我們就依照教材上的説法。
驚姜氏,【補注】①驚,使動用法,使……驚。
②姜氏,也就前面説的武姜。
在姓後加一個“氏”字,也是稱呼女子的簡略説法。
故名曰“寤生”,【補注】名,這裏用作動詞,命名。
遂惡之。
〔5〕遂,等於説“從此就”。
惡(wù),憎恨。
之,指莊公。
【補注】遂,副詞,於是,就,表示前後事情在時間或事理上有順承關係。
【譯】莊公出生時難産,使姜氏受到了驚吓,所以取名叫“寤生”,姜氏也因此討厭他。
愛共叔段,欲立之。
【補注】立,立爲太子。
【譯】喜愛共叔段,想立他爲太子。
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6〕亟(qì),屢次。
弗,不。
【補注】①亟,這裏讀qì,屢次。
又音jí,急忙,趕快之意。
②於,介詞,這裏用來引進動作行爲的對象,表示動作行爲向誰而發。
這裏“於武公”組成介賓短語,作“請”的補語。
這種情況下“於”可以翻譯爲“向”。
③弗,否定副詞,不。
先秦時期,“弗”所否定的動詞後面不帶指示代词作賓語。
我們看這裏,“公弗許”,不説“公弗許之”。
漢代以後“弗”和“不”基本上是等義詞。
④許,答應。
【譯】屢次向武公請求,武公不答應她。
及莊公即位,〔7〕及,到了。
即位,天子或諸侯就職叫即位。
【補注】即,就。
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鄭武公在位二十七年,病死,莊公繼位,時年十四歲,在公元前743年。
爲之請制。
〔8〕替段請求制這個地方。
爲(wâi),介詞。
制,又名虎牢,在今河南鞏縣東,原是東虢(guó)國的領地,東虢爲鄭所滅,制遂爲鄭地。
【譯】等到莊公即位,姜氏爲共叔段請求制地作爲封邑。
公曰:“制,巖邑也,〔9〕巖,險要。
邑,人所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依孫詒讓説,見《周禮正義》“里宰”疏)。
【補注】《説文·邑部》:“邑,國也。
”段玉裁注:“《左傳》凡偁人曰大國,凡自偁曰敝邑。
古國邑通偁。
”邑,從囗(wãi),從人。
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
有土地,有臣服於己的人民,乃成一國。
引申之,凡人所聚居之地皆稱邑。
與城邑相關的字以及地名字也都從“邑(阝)”,如:邦、都、郊、郡、郭、邨、邗、邠、邯、郎、郢、鄭。
虢叔死焉,〔10〕虢叔,東虢國的君。
死焉,死在那裏。
【補注】焉,兼詞,兼有介詞“於”和代詞“此”的功能,相當於“於此,於是”,“此”“是”指人指地指事都可以。
(參楊伯峻《古漢語虚詞》頁224、《漢語大字典》頁2207)這裏指制這個地方。
佗邑唯命。
”〔11〕佗,同“他”。
唯命,是“唯命是聽”的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