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什么是特岗教师?特岗教师待遇怎么样?
什么是特岗教师?特岗教师待遇怎么样?特岗教师政策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资金安排"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西部地区人均年2.7万元,中部地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
月工资根据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发放。
2、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招聘程序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招聘人数等条件;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和考核;⑤体检;⑥确定招聘人选;⑦岗前培训;⑧教师资格认定;⑨签订协议;⑩派遣上岗。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23•【字号】豫教考院〔2024〕116号•【施行日期】202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考院〔2024〕11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现将《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保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考生和监考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监考员的选聘监考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参与教育考试监考工作是每位在职教师应尽的义务。
所有学校都有承担教育考试组织和监考员选聘的责任,每位在职教师都应服从学校的监考安排。
监考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在职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在职人员;(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纪律性强,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三)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细心周到;(四)熟悉并能掌握当次考试的工作程序及设施设备的使用,能够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五)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六)视频监考员应同时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七)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2号)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特岗计划”实施“特岗计划”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
当前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即,各地要在省级政府统筹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教师[2006]2号、教师[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省(区、市)全面推进2009年“特岗计划”的方案,并迅速启动实施工作。
二、科学设岗,抓紧做好2009年国家计划的申报工作各地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按照四部门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尽快摸清拟设岗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见附件1),研究提出实施计划的县(市)、学校和教师需求数量(见附件2), 并于4月8日前将申报计划报我部。
我部和财政部将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2009年申报数等予以核定。
三、广泛宣传,动员和激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广泛深入地宣传“特岗计划”政策。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高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动员和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参加报名。
我部已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开设“特岗计划”窗口,请各地尽快确定并公布用于特岗教师招录报名等工作的网站,并与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链接,做到及时传递招聘信息。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教师〔2024〕209号•【施行日期】2024.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24〕209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持续优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特岗计划”政策要点1.继续实施中央、地方“特岗计划”,实施范围、资金来源、特岗教师管理等各项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执行。
2.依据各县特岗教师招聘需求,综合考虑我省乡村教育发展实际需求、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因素,最终确定2024年全省设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3495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岗位2195个,地方“特岗计划”1300个。
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见附表。
3.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为主,初中岗位要求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可适当招聘部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要求应聘者需满足年龄、普通话、教师资格等方面的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7.17•【字号】教师〔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通知教师〔2024〕23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24年“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24〕122号)要求,经严格评审遴选,商省财政厅同意,并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现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河南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一)“国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专题项目培训六类培训项目。
(二)“省培计划”项目设置。
设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监考教师培训项目、河南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评卷教师培训项目和县域高中教师全学科全员培训三类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国培计划”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大学等211个单位承办,“省培计划”由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11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各类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训单位按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区域统筹规划。
各市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以区域教师发展为中心,以高质量支持每一名教师全职业生命周期专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引领支持下的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建好建强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doc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特岗教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计划”,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改革;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计划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为妥善实施好“计划”,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特设岗位落实到受援学校,并认真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5.19•【文号】教师司[2006]24号•【施行日期】2006.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6]24号)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各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6]2号)要求,抓好2006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2、要认真研究制定岗前集中培训方案。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完成后,各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并对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各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与拟聘用的特设岗位教师签定合同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做好2006年秋季开学前特设岗位教师到岗任教的其他准备工作。
4、为便于对各地报送的特设岗位教师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我司研制了“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标准”(见附件),请各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信息标准”的有关要求,尽快建立“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我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在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完成后,将确定人选的基本信息汇总报我司备案。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二○○六年五月十九日附件:注:1、文件报送方式:电子邮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引言近年来,中国政府在促进农村教育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然而,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仍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提出了特设岗位计划。
本文阐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以期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特设岗位计划的背景和意义在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下,加强义务教育发展和农村教育发展是国家的重要战略。
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特色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同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特设岗位计划是其中的一项具体措施,它致力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总体素质偏低、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该计划通过增设特别岗位,设立奖励政策,开展培训等方式,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教学、宣传。
从而覆盖农村地区缺乏优秀教师的实际情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二、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内容下面将分别从教师招聘、奖励措施、培训等方面详细说明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内容。
(一)教师招聘特设岗位计划要求以本科或以上高等院校毕业,且获得二级教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申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线岗位。
同时,鼓励从带编制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引进优秀教师进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招聘方式可以采用统一招聘、分级分批招聘、学校自主招聘等方式,确保优秀教师能够到位。
(二)奖励措施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特设岗位计划推出了一系列优厚的奖励政策。
具体包括:1.特别津贴:在选派人员中,县级政府及以上可给予工作地区津贴,教师开展活动所需支出可按有关规定报销,补贴方式由县级政府及以上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2.医疗保障:在任期内,教师可享受当地提供的医疗保障,同时对于大病、困难家庭等特殊情况,有相关部门提供医疗援助。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豫教师〔2021〕95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21〕55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共同制定了《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公开招聘纪律,严把教师招聘质量关,按期完成特岗教师招聘任务。
要深入宣传“特岗计划”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显著成效,大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激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地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2.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7月13日附件1河南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一、招聘原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全部落实工作岗位 , 做好人事 、 工资关
系等接转工作。
三 、 取 有 力措 施 。 新 教师 补充 采 创
重点县 ,国家计划的名额将视各地实 施 国家“ 岗计划” 特 的情况以及是否实 施地方“ 岗计划 ” 特 的情况进 行分配。
特 岗教师招聘 、 培训 、 管理等政策按教
机 制 , 设 高素 质 教 师 队伍 建
合格教师 ,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
矛盾, 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统一掌握本地 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 ,会 同有 关部门统筹安排全省中小学教师 自然 减员补充。从 2 0 09年开始 , 各地 中学 和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
教师[( 6 2号通知要求 ,鼓励 2) ] 0 “
满 ,做好服务期满特 岗教师工作岗位 安排意义重大。 相关省 ( 、 ) 区 市 要采取 切实措施 ,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特 岗教 师 继续 留在 当 地从 教 。今 后 城
村基层服务期满人员 )不得再以其他 ,
方式和途径 自行聘用教师。 中小学教师补充要充分考虑教师
队 伍 建设 总体 规 划 、人 员 编 制情 况 和
大对信用 良好企业 的扶持力度 。充分
电话的作用 ,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 案件 , 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 为, 严厉 劣农资 、哄抬农资价格以及 减少成
( ) 七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农业 、 工 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督促企业健全农
资商品购销台账 、 质量承诺 、 问题农 资 产品源头追溯 、 明码标价等制度 ; 完善 市场预警 、 市场巡查 、 不合格农资退 市
边远 贫困地 难 以补 充。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 并 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0 9年 20 继续 实施“ 特岗计划” 并将实施 范围 , 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2年特岗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实施力度,抓紧做好2012年设岗计划申报工作1. 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扩大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2. 201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6万名。
各地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加强教师严重缺编和新增特岗计划项目县(市)的教师补充工作。
研究提出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设岗数量,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2012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见附件), 并于5月30日前报教育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6•【字号】宛政办〔2022〕73号•【施行日期】2022.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宛政办〔2022〕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26日南阳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2—2025年)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3号)、《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为目标,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服务民生改善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南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6.09•【字号】陕教〔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各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区、市、试验区)人民政府,有关高等学校:为顺利实施2023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陕教〔2022〕15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招聘数量招聘县(区、市、试验区,简称县区,下同)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少量研究生和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
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xx、20xx、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小学126名(语文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
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xx、20xx、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小学126名(语文32名,数学26名,英语18名,音乐17名,体育19名,美术9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我县乡镇小学任教;初中156名(语文20名,数学33名,英语43名,物理13名,化学7名,生物4名,地理5名,历史5名,政治8名,音乐5名,体育6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农村初级中学或小学初中部任教。
09年各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动态
省今年准备招聘3000多名本科生到农村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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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但省比照国家“特岗计划”的跟进举措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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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省教育厅相关人士时了解到,目前省各地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都是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聘,按照日前教育部发出的通知,从今年开始,省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将改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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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特色岗位新增32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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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有高校毕业生12.9万人,比去年增加1.8万人。市教委介绍,市政府今年计划将“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中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人数,由原来的800名扩大到约4000名,新增计划3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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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重庆目前有2000多人就职“教师特色岗位”,分别在彭水、丰都、云阳、奉节、巫山、石柱、酉阳任教。今年进入教师特岗计划的大学毕业生服务范围,将从国家级贫困县扩大到普通区县。
09年各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动态
安徽09年招收4635名特岗教师 6月上旬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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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安徽省将首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将面向全省招纳“特岗教师”46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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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三年服务期。该计划2006年开始实施,今年实施范围首次拓展到中部地区,省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被纳入其中。省“特岗计划”指标共计4635名,其中初中3112名,小学15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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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省“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为主,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以及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特岗计划”招聘报名工作于6月上旬开始,笔试和面试分别在6月下旬和7月中旬进行。
2023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教师招聘考试题
2023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教师招聘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0.7分,共21分12023年4月2日,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势计划》,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
A、高素质B、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C、创新型D、高水平综合型22023年6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资源向一区,一州贫困地区倾斜。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招募()名讲学教师,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A、 2000B、 3000C、 4000D、 500032023年6月25日印发了《关于用好烈士褒扬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在校烈士子女的关心、关爱,保证每位烈士子女()夏或冬令营。
A、每学期参加一次B、每学期参加两次C、每年参加一次D、每年参加两次42023年6月22日,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相关数据显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国普通话普及率从70%提高到80.72%。
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
A、80%B、85%C、90%D、95%5党中央高度重视义务教育,2012年到2023年,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17万亿元增长到2.29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始终保持在()以上。
A、30%B、35%C、40%D、50%从性质上看,教育功能可以分为()。
A、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B、本体功能与派生功能C、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D、保守功能与超越功能7社会生产力对教育的制约作用不包括()。
A、可以使潜在的劳动力转化成现实的劳动力B、制约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C、制约着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教育结构D、影响着教育内容和学科的设置8教育格局的封闭化被打破,从封闭性转向开放性的教育格局。
()的开放性,即教育要从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拓宽,从课堂教育向实践教育,信息网络化教育延伸,从学校教育向社区教育、社会教育拓展。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豫教师〔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教师〔2021〕5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持续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2021年“特岗计划”总体要求(一)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全面贯彻依法治教精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配套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扎实组织特岗教师公开招聘。
把好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关,从严执行招聘条件规定,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动态,适时调整和优化工作预案,确保招聘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切实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
严格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精神,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河南特岗录取后政审
河南特岗录取后政审【原创实用版】目录1.河南特岗计划简介2.录取后的政审流程3.政审的重要性和作用4.政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5.政审不合格的影响和处理正文【河南特岗计划简介】河南特岗计划,全称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是我国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
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服务期满后,可以转为正式编制教师。
【录取后的政审流程】在河南特岗教师招聘中,考生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成功录取后,还需进行政审。
政审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考生提交政审材料: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
2.招聘单位审查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公安部门出具政审意见:招聘单位将考生的政审材料报送当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根据考生的档案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政审意见。
4.招聘单位综合评议:招聘单位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以及其他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议。
5.公示政审结果:招聘单位将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政审的重要性和作用】政审是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旨在确保招聘对象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对于河南特岗教师招聘来说,政审有以下几个作用:1.把关招聘对象的政治素质:政审可以帮助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政治面貌,确保招聘对象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忠诚度。
2.确保招聘对象的道德品行:政审可以审查考生的道德品行,避免招聘道德败坏、品行不端的人员。
3.审查考生的遵纪守法情况:政审可以确认考生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政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河南特岗教师招聘政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面貌:考生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支持社会主义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签约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签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6•【字号】教师函〔2023〕723号•【施行日期】202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签约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723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持续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我省将继续开展“硕师计划”定向培养工作。
现就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签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规模教育部共下达我省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名额210个,分别由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承担推荐培养任务。
二、签约单位1.依据教育部“硕师计划”政策要求,拟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县必须是我省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签约单位为县教育局,双方签约的协议书须加盖县教育局公章。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直接与用人学校签约的协议无效,不能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
三、政策要点1.2024届“硕师计划”的推荐、培养、就业等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1〕259号)要求执行。
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优先安排在县镇高中任教,激励优秀人才扎根乡村、长期从教。
2.需要将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聘为特岗教师的县,签约农村教育硕士时要征求当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确保将签约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人数列入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被聘为特岗教师后,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严格禁止超范围使用特岗教师。
3.各高校要在教办师〔2021〕259号文件规定的专业范围内推荐2024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毕业生在本科毕业时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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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南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南阳市政府2009年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试工作在“南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与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三条面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自愿、择优,严肃、高效。
第四条面试工作的程序要求是:严肃认真,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安全保密。
第五条面试工作的组织要求是: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内容。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第六条成立“南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南阳市教育局局长任组委会主任,南阳市教育、财政、人社、编办主管负责同志和各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相关同志和各相关县(市)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委会委员。
组委会全面负责面试考务工作,包括制订面试细则、聘任各考点评委及评委主任、督导面试工作进程及纪律、裁决评判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各县(市)由县(市)政府牵头,组成由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为组长,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负责同志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领导、组织、管理本县(市)的面试工作。
第八条县(市)教体局局长任面试工作主考,主管副局长和派出县带队同志任副主考。
主考、副主考由县级招聘领导小组聘任。
主要职责是:在县(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面试考点全面工作;贯彻执行考务相关政策和考风考纪要求;选择考点、组建考点工作机构、聘任相关工作人员;优化考点环境,完善考点、考场设施;协调有关方面搞好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的交通、食宿、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第九条县级设立面试工作考务办公室。
在主考、副主考领导下开展工作。
考务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后勤组、监督组、安全保卫组等。
第十条考务组成员包括资格复核员、文秘与宣传员、引导员、计时员、计分员、候考室工作人员、备考室工作人员、休息室工作人员等。
主要职责是:制订考务实施方案、选择考点;准备各种考务资料;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面试考生的资格复查;面试流程的组织与管理;面试成绩的录入、复核、汇总;各种证件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后勤组成员包括食宿接待联系员、物品管理与发放员、电工、医务人员(男女各1名)等。
主要职责是:评委及工作人员食宿安排;评委与工作人员住宿处与考点之间的交通保障与安排;考点、考场布置,设置考点办公室、医务室、警示线等;考点电力供应保障;茶水供应与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二条监督组成员包括报名资格复审员、考场监督员,监督组成员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是:对资格复审进行监督;对考点、住宿处封闭情况进行监督;对面试评委、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对面试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对面试成绩复核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社会投诉。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组应主要聘请武警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是:评委、工作人员住地的封闭;考点的封闭及考点、考场的治安管理等。
第三章评委会组成、选聘与派遣第十四条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组委会统一聘任。
各个考点的评委会主任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
评审委员会下设各个学科评委小组。
评委会主要负责考生面试的评判工作。
评审委员会在具体评判业务上相对独立。
第十五条评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中学教师应为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其中高级教师不低于60%,小学教师应全部为小学高级以上职务;5、具有多年教学经验,原则上是市级及其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第十六条评委小组的组成。
根据学段、专业和设岗人数设立评委小组。
原则上每组考生人数为30人左右,可分学段一个学科单独设组,招聘人数较少的也可设置跨学段学科组或文综、理综、体音美等综合性的小组。
每个评委小组由7位评委组成,其中主任评委1名,成员6名。
各小组主任评委由考点评委主任聘任。
主任评委要由业务能力强、威望高、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教研员、校长或骨干教师担任。
第十七条面试评委由市组委会委托各设岗县(市)按上述条件要求统一选聘。
面试前,市教育局将选聘人数、专业等通知各县(市),各县(市)教体局应按要求进行选聘。
要注意选聘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考务工作实行“推磨”交换评委的形式进行。
派出县要由一名主管基础教育或人事工作的教体局副局长带队,所有评委集体乘专用车辆于面试前一天下午6:00点前到达被派遣县,直接入住被封闭的宾馆。
评委集中后,带队人员应将所有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收缴并封存,等所有考务工作结束后再归还本人。
第四章面试考点、考场及工作人员第十九条面试考点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幽静、基础设施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
考点大门应悬挂“河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XX县(市)面试考点”。
院内设置考点办公室、医务室等,张贴考场示意图,划分警戒区域。
使用无线信号屏蔽装置和电子狗。
院内还应张贴具有欢迎和鼓励意义的标语,如:热烈欢迎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等。
第二十条设置考生资格复审处。
在大门口适当位置设置“资格复审处”,按要求对应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第二十一条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应包括“四室”,即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
1、面试室。
面试室要选择在独立、安静、不易受外界干扰的地方,室内要整洁、明亮、面积适中。
面试室内设立考生席、评委席和主任评委席、工作人员席(计时、计分、核分、监督)。
评委席应“一”字排开,主任评委席居中。
考生席应放置教材、水笔和草稿纸;评委席、主任评委席应放置评分表、水笔、铅笔和草稿纸;工作人员席应放置水笔、纸及秒表、计算器、订书机、曲别针等物品。
在每个面试室入口处标明“第XX面试室”,教室内有黑板、黑板擦、粉笔(不设置多媒体设备)。
2、候考室。
候考室应设在距离考场较远的地方(应不在一层楼),考生经复审合格后,应全部集中在候考室候考,并抽取顺序签。
若教室不够,候考室可合并使用。
要在醒目的地方张贴《考生面试须知》及《“特岗计划”招聘教师面试(试讲)评价表》。
3、备考室。
备考室要选在临近面试室但又不相互干扰的房间。
室内布置要干净、整洁、明亮、通风好。
备考室门口标示“第XX备考室”。
备考室应设置一个课桌作为考生“备课桌”,备课桌上放置规定的教材、水笔、稿纸和考题。
备考室主要为考生准备讲课内容的场所,备考室内要始终保持只有一名考生在场内准备。
4、休息室。
休息室主要为已考试完毕的考生提供休息场所,每晌面试未结束前,考生不允许出考点。
休息室可合并设置,要有工作人员现场管理,应准备充足的茶水。
第二十二条面试场地工作人员安排。
1、考场工作人员。
负责考场计时、计分和监督考场纪律等事项。
每个考场设工作人员3名,其中计分员1名、计时和核分员1名,监督员1名。
2、候考室工作人员。
负责面试考生进入备考室前的确认、随机抽签、通过探测器收缴通讯工具和对候考室考生的管理工作。
每个候考室工作人员2名,监督员1名,合并候考室应适当增加人数。
3、备考室工作人员。
负责考生备考的纪律。
每个备考室工作人员1名,监督员1名。
4、引导员。
负责考生由候考室向备考室、备考室向面试室引导。
候考室向备考室、备考室向面试室引导员应该各自独立设置,不能混用。
引导员不准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人数。
全体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必须接受封闭管理,并严格遵守《面试评委守则》、《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第五章试卷的领取与保管第二十三条面试题签(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秘密级文件。
试卷保密工作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市教育局负责制卷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的领取、保管由各县(市)教体局全权负责。
在试卷领取、保管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保密现场。
第二十四条考试前一天下午,各县(市)应派遣2人以上保密员(其中一名为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的同志)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领取试卷必须做到保密、及时、安全。
试卷领取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试卷存放在县(市)招办保密室。
保密室建设及保管过程按《河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试卷运送与保管”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点应设试卷保密室,内设专用保密柜存放上午由主考、考点评委主任签字后的《成绩汇总表》及评委评分原始表册,任何人不得私自存放或更改有关数据。
第六章面试办法及程序第二十七条面试实行指定教材内容进行现场试讲的办法。
教材范围是:小学、初中分别为现行四年级教材(下学期)和七年级教材(上学期),其中,物理为八年级教材(上学期),化学为九年级教材(上学期)。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准备时间每人15分钟。
第二十八条面试内容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评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评委按照《评分表》逐项打分,各项成绩之和即为应试者面试成绩。
第二十九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7月5日。
地点在各县(市)。
第三十条面试工作的主要程序: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要求,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