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导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是指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财务决算所遵循的规程和程序。
这一规程对于保障财务数据准确性、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进行深入探讨,从多个方面分析其特点和实施过程,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什么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1.1 定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是指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核算、决算和监督的一系列规程和程序。
1.2 目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障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相关方提供可信的决策依据。
1.3 重要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
只有通过财务决算,才能全面了解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实际效果,为后续的决策提供参考。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特点2.1 合规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决算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2.2 综合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需要全面考虑项目投资、资金使用、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因素,确保决算的全面性和综合性。
2.3 透明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要求对资金来源及其使用情况进行透明公开,确保决算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4 及时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决算结果的及时性,为后续的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实施过程3.1 确定决算主体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的实施要明确决算主体,一般由项目管理单位或负责财务管理的机构负责实施。
3.2 收集相关数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需要收集相关的项目数据,包括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使用情况等,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最终定稿][修改版]
第一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19-2014·替代SL 19-2008):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共5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编制条件、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等。
目录1 总则2 编制依据和条件3 编制内容4 编制程序和要求4.1 编制程序4.2 制定编制方案4.3 收集整理资料4.4 确定基准日期4.5 竣工财务清理4.6 编制报表4.7 编写说明书5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5.1 一般规定5.2 计列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5.3 概(预)算与核算口径对应分析5.4 分摊待摊投资5.5 确认交付使用资产5.6 分摊建设成本5.7 填列报表5.8 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格式附录B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D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附录E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第二篇: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规定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1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财政部规定,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前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批。
由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的通知水国科[2001]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经济调节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 19-2001.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二OO一年二月八日前言SL 19-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SL 19-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修订规程SL 19-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1999]139号);---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15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498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规程SL 19-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规程SL 19-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目次1 总则2 编制依据3 编制要求4 编制内容5 编制方法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 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 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 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 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 编制内容4.0.1 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 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 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 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 财务管理方面情况.8 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 编表说明.4.0.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 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 编制方法5.0.1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5.0.2 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 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 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 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 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 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 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 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 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 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 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 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 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 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 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 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2 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 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5 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 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 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C.1.10 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 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 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 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 "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 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 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 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 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 "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 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C.3.4 "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 "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 "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 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 "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 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 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 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 "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 "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 "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 "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 "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 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 "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 "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 "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 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 "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 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 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 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 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 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 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 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差不多建设投资治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差不多建设财务治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打算的执行情形,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形,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差不多建设打算的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定.1.0.3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打算,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要紧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 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专门情形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治理方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储存.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打算,差不多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差不多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治理资料;7 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治理文件.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依照项目实际情形,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固.3.0.3 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 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估量纳入竣工财务决算.估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操纵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操纵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形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 编制内容4.0.1 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埋住处理补偿费.4.0.2 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名目;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要紧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要紧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形.2 概(预)算及打算执行情形.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打算下达及执行等情形.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形.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形.6 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形.7 财务治理方面情形.8 项目效益及要紧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运算.9 存在的要紧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 编表说明.4.0.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要紧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差不多情形.2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形.3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形.4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形.6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估量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估量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形.7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形.8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形.9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形.4.0.5 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估量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形的若干辅助报表.5 编制方法5.0.1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5.0.2 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要紧内容应包括:1 资金,打算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差不多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 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截了当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依照项目特点采纳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截了当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截了当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 项目法人应正确运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 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依照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 采纳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采纳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采纳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估量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 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依照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 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 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 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形及有关内容.C.1.6 项目要紧特点应依照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要紧指标有:1 水库类.总库容,操纵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 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操纵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 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 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 其他:依照项目自身情形,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点.C.1.7 项目效益应依照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 水库类:防洪操纵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2 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爱护面积,操纵水土流失面积,爱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 堤防治理类:爱护耕地面积,爱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爱护耕地面积,爱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5 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 其他:依照项目自身情形,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 质量总体评判应依照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 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差不多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C.1.10 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差不多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 设计(打算)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 设计(打算)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 设计(打算)要紧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 设计(打算)要紧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要紧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 设计(打算)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治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 "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差不多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依照历年批复的年度差不多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差不多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稳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 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依照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稳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 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 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依照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稳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依照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稳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 水利差不多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 本表应依照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差不多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 "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 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C.3.4 "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 "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 "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 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 "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 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 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 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 "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 "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 "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依照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 "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截了当计入和间接计入.C.5.4 "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估量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 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 "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 "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连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 "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依照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运算填列.C.7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 水利差不多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 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 "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依照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 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要紧钩稽关系C.10.1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 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差不多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 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 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差不多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 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差不多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 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差不多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 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一、总则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结合我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的,旨在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流程和要求,确保决算工作的准确、规范和及时。
二、编制责任1.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项目所属单位负责具体的决算工作,包括数据的汇总、核对和填报。
三、编制流程1.确定编制时间节点: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竣工决算的时间节点。
2.收集资料:项目所属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情况、投资情况等。
3.核对数据:主管部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编制决算报告:根据核对后的数据,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审核确认:主管部门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6.公布公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结果进行公布公告。
四、内容要求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概况等。
2.工程情况: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质量验收情况等。
3.投资情况:包括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等。
4.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5.决算说明:对财务报表中的重要数据进行说明和解释。
6.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附则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2.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会计准则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究责任。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ppt
❖ 5、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 6、竣工(完工)结算已完成。 ❖ 7、未完工程投资与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得比例。 ❖ 8、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征地拆迁及移民安
置等事项已处理完毕。
3编制要求
❖ 3、1编制期限
❖ 大中型工程类项目(经营性项目概算总投资 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 万元以上)竣工财务决算应在满足编制条件后三 个月内完成,小型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非
❖ 突出重点:重点反映需说明事项得主要经过与 结果。
❖ 真实可靠:以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与报表之间相 互矛盾。
4编制内容
❖ 4、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 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 B-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表 ❖ B-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 ❖ B-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分析表 ❖ B-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
❖ 各单位应按财务隶属关系在收到竣工财务决 算十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建设支出预 算、投资计划与
资金到位情况
概(预)算执行情 况
招(投)标及政府 采购情况
合同(协议)履行 情况
征地补偿与移民 安置情况
预备费动用情况
未完工程投资及 预留费用情况
财务管理情况
其她需要说明得 情况
报表说明
4、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基本要求
❖ 内容全面:规定得11款主要内容应逐款予以说 明。
2总则
❖ 2、4决算审查 ❖ 审查得重点:概(预)算执行、资金到位与使用、
设计变更与动用预备费、未完工程投资与预留 费用得安排等
2总则
❖ 2、5编制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2 经批准得设计文件; ❖ 3 主管部门下达得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19-2008替代SL19-20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2008—11—10发布 2008—02—1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财务经济司财经财务函[2007]26号《关于征求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的意见的函》,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6章32条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主体、编制期限、编制依据、编制条件、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编制方法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条件;——增设了竣工财务决算审查;——调整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内容;——调整报表格式;——细化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所替代的标准历次版本为:——SL09-90——SL01-2001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财务经济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财务经济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淮河会计学会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念彪高军潘祖华马茵李家祥张李平周维伟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高军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目次1 总则2 编制要求3 编制内容4 编制方法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格式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概(预)算执行成果,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导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途径。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分配经费以及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规划编制阶段1.1 制定财务决算工作计划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阶段,财务决算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后续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该计划应明确决算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部门以及涉及的人员,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1.2 编制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核心文档,其中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经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内容。
决算说明书的编制应遵循相关财务制度和标准,确保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 进行决算审查在决算说明书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决算内容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决算依据的合法性以及决算程序的合规性等。
审查结果将为后续的决算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决算编制阶段2.1 决算数据收集决算数据的收集是决算编制的基础工作。
在这一阶段,需要收集项目涉及的各类财务数据,包括工程量、材料采购、劳务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收集到的数据应准确、完整,并能够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2.2 决算核算根据收集到的决算数据,进行财务核算工作。
核算的内容包括工程投资总额、资金使用情况、材料消耗、设备维修等。
核算结果应与决算说明书相符,确保决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编制决算报表根据决算核算结果,编制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报表的编制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要求,同时应准确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4 决算审定决算审定是决算编制的最后一步工作。
在这一阶段,相关部门将对决算报表进行审定,并根据审定结果对决算报表进行确认。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通知号部直属各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经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在实施过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由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二一年二月八日前言对修订规程的主要依国家有关法律法管理若干政部财基有建设单位会计制政字验收等级划分及洪费用构成及务决算报表填制政部财基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政部财基规程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对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对结构进行了调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目次总则编制依据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方法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总则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竣工项目设计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确核定新增资产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由项目法人或下简称项目法项目法人应组织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构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个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档案整理归档编制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设计文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支出预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项目合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工程价款结资消耗等有关资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编制要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编制竣工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得减少应编报的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项目大的划分按等级划分及洪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还应汇总编制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计纳入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编制内容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工程备时工程他备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部分组成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成果的书面文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建设过程等及计划执行复及调算执下达及执行等投资包括投本资性质及合同执行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收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移民及土地征用财务管理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其他需说明的编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个列于附录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竣工项目主要特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支余资金等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费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大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条规定的全部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概况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表目交付使用资产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编制方法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之与项目概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核对工财产物完工程的清查工作合同清理工价款结权债务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有关资料的收工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预定分配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定分配率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实际分配投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际分配率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具有防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表单位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直接计入间接计入小计建设成本合计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表单位元项目工程量计量单位设计已完未完价值概算已完未完建筑安装设备其他合计合计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表单位元项目合计年度合计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表单位元项目合计年度合计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表第页共页交付接收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不同类型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适宜的技术经济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建或加固等填概算批准机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批复日期填有调整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复日期填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主要指标有水总库制流域体洪道门孔厂总装机容渠总长河道治理河道治理长制流域道疏浚长涵闸桥梁个理后河道行洪能涝能力堤防治理治理堤防长涵闸数护坡理后的防洪能洪能力行蓄洪区治理治理堤垸个防治理长涵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避洪房屋讯线路长理后行蓄洪能力水电站水电站装机容厂房型式主坝坝库门型式及变电线路长其他根据项目自身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水库类防洪控制区养鱼面业年供水量河道治理类灌溉护制水土流失护耕垦耕地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护人地理后的防洪标准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护人地理后的行蓄洪标准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业年供水能鱼养鱼面积其他根据项目自身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防洪部分成分成溉部分成水部分成本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包括库存统计资料填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拨资资本公投资借级拨入投资借业债券资金冲基建支支含在收生产单位投资借付所属投资借款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补充资料投资借款期末余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投资借款末数填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年度填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拨投资借资资本公业债券支交付使用资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年基建投资来源累上年度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投资来源合计数额填年基建支出累上年年基建支出累加本年度支出合计填结余资金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年基建投资来源累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年基建支出累结余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项目应按批准的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目单独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目增价值及其分栏项目内容填际价值及其分栏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资合应为工程总投际较概算增减减减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项目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筑安装工程投备投他投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摊投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直接计入和间接计成应按筑安装工程投备投他投资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项目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内未完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价值内未完工程量与价之积填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度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项目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度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项目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筑房屋逐项填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竣财表资来源算应等于竣财资合价值计竣财表资来源际应等于竣财表竣工年度年基建投资来源竣财表际投资和竣财表占本建设支出表竣工年度年基建支出累表资合实际价值的保持一竣财表成本应和竣财表成本际价值成本的表各接收单位产金汇总数保持一竣财表计的支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来源支出应项目金额保持一竣财筑安装工程投备投他投资摊投计应分别等于竣财际投栏筑安装备工他投摊投资竣财际投资核销基建支和竣财表支核销基建支支的核销基建支出的计核销基建支际价值计保持一竣财核销基建支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表历计数竣财际投资经营项目转出投和竣财支出的出投资支出投资出投行的计保持一竣财表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表历年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 5 项目合同(协议);
❖ 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 7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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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6设计文件(概算、预算及其关系)
❖ 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在分析计算基础单 价、工程单价和确定费用指标的基础上,根 据初步设计提供的工程量、设备清单、工期、 生产管理单位定员等资料编制的,是对水利 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有定位性质的测算。实质 上是相应工程的计划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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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4决算审查 ❖ 审查的重点:概(预)算执行、资金到位与
使用、设计变更和动用预备费、未完工程投 资和预留费用的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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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5编制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 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 支出预算;
❖ 4 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
2总则
❖ 2.2 责任主体 ❖ 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
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 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前, 项目法人已经撤消
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单位指定有关单位 承接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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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3 职责分工 ❖ 在项目法人内部,围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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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则
❖ 2.7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条件
❖ 1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 ❖ 2 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 3 完工结算已完成; ❖ 4 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
例;
❖ 5 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移民安置的事 项已处理完毕;
❖ 6 其他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为规范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决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一、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水利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
1.2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目的是总结项目的投资和成效,提供决策依据,为水利工程项目的审计和验收提供依据。
1.3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包括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采购文件、结算文件、验收文件等。
1.4竣工决算报告应具有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二、编制程序2.1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程序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编制等。
2.2项目立项阶段,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投资预算和建设目标。
2.3项目实施阶段,需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实际施工进度的监督。
2.4竣工验收阶段,需按照验收文件进行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
2.5决算编制阶段,需按照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结算文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三、编制内容3.1竣工决算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决策、工程实施情况、工程量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投资预算与决算对比、投资效益评价等内容。
3.2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名称、编码、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
3.4工程实施情况包括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情况等。
3.5工程量与施工进度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实际施工进度和完成情况的对比等。
3.6质量安全情况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等。
3.7投资预算与决算对比包括投资预算与实际决算的对比分析,包括工程量、工程款支付情况等。
3.8投资效益评价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评价内容。
四、编制要求4.1竣工决算报告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报表格式进行编制,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附件5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1 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尚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
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
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5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主要是针对水利工程竣工后进行
财务决算的规范性文件。
以下是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竣工财务决算的时间节点及范围
竣工财务决算的时间节点应在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并应对竣工时节点前及时开展的财务工作、工程竣工收支情况以及竣
工后关于工程保护的收支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决算。
二、竣工财务决算的报审权限及报审流程
竣工财务决算的报审权限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经
费来源确定,其报审流程应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
竣工财务决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要求开展。
其中,
应着重考虑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工程保护费用以及竣工后维护维
修费用等因素,并对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作出合理说明。
四、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要求
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
审核内容包括
财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核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等。
五、竣工财务决算的报送要求
竣工财务决算报审通过后,应及时报送国家和省级机构,并将相关资
料存档备查。
综上所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规程为确保水利工程竣工
后财务决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相关管理部门必须遵循的规范
性文件。
同时,财务会计造假、违规管理等不良行为都会对竣工财务
决算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管理部门应加强相关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健康发展。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涉及投资大、项目周期长等特点,因此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也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保持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和安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水利部颁布了《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一、编制规程的重要性1. 规范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流程:由于不同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特点不同,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科学、规范的流程来指导工作。
《规程》的制定可以规范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流程,避免因人为因素带来的错误和延误,同时也为有关方面监督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提供了依据。
2. 提高决算报告的质量:竣工决算报告是水利工程的重要资料和管理工具,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利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
通过制定《规程》,规范决算报告的编制流程和要求,使得决算报告的质量有所提高,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使得决策者能够更好地评价和决策。
3. 促进管理的透明化:水利工程是公共事业,其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了确保对决算报告的监督,国家水利部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必须要符合《规程》。
这样做的作用是进一步促进管理的透明化,保护公共资金的安全和公正性,加强民主监督,便于对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制裁。
二、编制规程的主要内容1. 实施范围和适用条件:《规程》适用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旨在规范决算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流程。
2. 编制程序和要求:《规程》要求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要包括项目概述、投资概况、工程总体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经济效益评价、工程验收和项目总结等方面的内容。
3. 文件审批:文件审批环节是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流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国家水利部规定文件审批环节中对于决算报告的审核应当注重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数据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 19-2001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0.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1.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0.5 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 工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3.0.2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3.0.3 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3.0.4 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3.0.5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4 编制内容4.0.1 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4.0.2 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1 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0.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面文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2 概(预)算及计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情况.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情况.6 移民及土地征用情况.7 财务管理方面情况.8 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1 编表说明.4.0.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录B):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等基本情况.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的综合财务情况.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情况.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情况.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4.0.5 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4.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2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5 编制方法5.0.1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5.0.2 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5.0.3 项目法人应正确分摊待摊费用,对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费用,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费用,应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1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概算中各项待摊费用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预定分配率=×100%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预定分配率2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待摊费用合计(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实际分配率=×100%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费用的部分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 项目法人应正确计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5.0.5 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1 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附录B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竣财1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竣财2表单位:元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竣财3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竣财4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竣财5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竣财6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竣财7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竣财8表单位:元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竣财9表第页共页交付单位:(盖章) 接收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1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1 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C.1.2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C.1.3 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 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C.1.5 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C.1.6 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主要指标有:1 水库类.总库容,控制流域面积,坝型,坝体尺寸,溢洪道尺寸,闸门孔数,电厂总装机容量,干渠总长度等.2 河道治理类.河道治理长度,控制流域面积,河道疏浚长度,新建涵闸桥梁个数,治理后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等.3 堤防治理类.治理堤防长度,堤顶宽度,新建涵闸数量,护坡面积,治理后的防洪能力,行洪能力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治理堤垸个数,堤防治理长度,新建涵闸,桥梁,排灌站数量,新建道路长度,新建避洪房屋面积,新建通讯线路长度,治理后行蓄洪能力等.5 水电站类.水电站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厂房型式;主坝坝型,总库容,闸门型式,船闸型式及尺寸,发电机组,输变电线路长度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特征.C.1.7 项目效益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选用适当指标反映项目效益.1 水库类:防洪控制面积,灌溉面积,年发电量,库区养鱼面积,居民,工业年供水量等.2 河道治理类:灌溉面积,保护面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保护耕地,增垦耕地等.3 堤防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防洪标准等.4 行蓄洪区治理类:保护耕地面积,保护人口,造地面积,治理后的行蓄洪标准等.5 水电站类:防洪能力,灌溉面积,年通航能力,居民,工业年供水能力,成鱼养鱼面积等.6 其他: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用适当的指标准确反映项目效益.C.1.8 质量总体评价应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对项目总体质量的鉴定结论填写.C.1.9 项目投资应按资金性质和来源渠道明细填列.概算数和实际数分别按最终批复的概算数额和资金实际到位数额填列.实际投资按项目累计发生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填列,实际投资的明细项目按历年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汇总填列.C.1.10 建设成本应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基本建设支出.对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效益的建设项目,应将总成本在各效益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如防洪部分成本,发电部分成本,灌溉部分成本,供水部分成本等.C.1.11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日期填写;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举行开工典礼的日期或实际批准的开工日期填写.C.1.12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应按批准的文件填写;实际竣工日期应按竣工典礼的实际日期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的实际日期填写.C.1.13 设计(计划)主要工程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工程量应按实际竣工验收工程量(包括未完工程)填写.C.1.14 设计(计划)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主要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消耗量(不包括库存量)的统计资料填写.C.1.15 设计(计划)征迁补偿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填写;实际征迁补偿中,永久征地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永久占地面积填列,如未办理土地占用证或尚在办理过程中,可按有关部门已认可的或实际永久占用土地面积填列.C.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C.2.1 "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含在建工程),"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应反映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并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的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C.2.2 表中其余各项目应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C.2.3 资金占用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C.2.4 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应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并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C.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C.3.1 本表应根据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相关数据,分年度填列.年度财务决算数如有调整的,应对调整数据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C.3.2 "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企业债券资金","基建支出"中的交付使用资产,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反映各年度实际增加额.C.3.3 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和本年基建支出合计应按各年度财务决算填列.C.3.4 "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加"本年基建投资来源合计"的数额填列.C.3.5 "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应按上年度"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加本年度"本年基建支出合计"数填列.C.3.6 "基建结余资金"应按当年财务决算数字填列,并应等于"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减去"历年基建支出累计".C.3.7 表中最后一个年度和合计栏不应再反映"在建工程"(期末数)的数额."历年基建投资来源累计","历年基建支出累计","基建结余资金"项目的合计栏应与最后一个年度相符.C.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C.4.1 "项目"栏应按批准的概(预)算项目填列:大型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中型项目按单项工程及费用项目填报.概(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及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应在"项目"栏单独列示.概(预)算未列但实际发生了的投资也应在"项目"栏增列.C.4.2 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项目概(预)算的内容填列;实际价值及其分栏内容,应按财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填列.C.4.3 经批准纳入决算的未完工程及费用应与该单项,单位工程及费用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合并反映.C.4.4 签定了投资包干协议的工程或单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投资包干节余"行对应的概(预)算价值及其分栏内容不得填列.C.4.5 "投资合计"应为工程总投资.C.4.6 "实际较概算增减"的"增减额","增减率",增加时应用正数反映,减少时应用负数反映.C.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C.5.1 "项目"栏应按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类别分析填列.C.5.2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栏应根据各项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C.5.3 "待摊投资"栏应反映待摊投资在各项交付使用资产中的摊销过程,分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C.5.4 "建设成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相加的数额填列.C.6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C.6.1 本表填列的各项内容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C.6.2 "项目"栏应按单项或单位工程及费用的明细内容填列.C.6.3 "工程量"栏内的"未完"应按需要继续完成的未完工程量填列.C.6.4 "价值"栏内的"未完"应按未完工程量与概(预)算单价之积填列.费用项目应根据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的定额标准计算填列.C.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C.7.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7.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C.8.1 "年度"栏应按建设项目实施的先后顺序逐年填列.C.8.2 "项目"栏应按会计核算的明细资料设置和填列,其分年度合计数应分别与历年批复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财务决算保持一致.C.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C.9.1 本表应按接收单位的不同分别填列.C.9.2 "建筑物","房屋","设备"应逐项填列."其他"可根据资产金额大小逐项或分类填列.C.10 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主要钩稽关系C.10.1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概算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概(预)算价值"的"合计"数.C.10.2 竣财1表"投资来源"的"实际数"栏"合计"数应等于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投资来源".C.10.3 竣财1表"实际投资"应和竣财2表"资金占用"中的"基本建设支出",竣财3表竣工年度的"历年基建支出累计",竣财4表"投资合计"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4 竣财1表"建设成本"中"总成本"的"合计"数应和竣财4表"建设成本"行的"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5表"建设成本"栏的"合计"数,竣财9表各接收单位"资产金额"栏"合计"的汇总数保持一致.C.10.5 竣财3表"合计"栏的"资金来源","基建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应和竣财2表"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支出"对应项目金额保持一致.C.10.6 竣财5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栏的"合计"数应分别等于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其他投资","待摊投资".C.10.7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合计"数,竣财4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7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8 竣财3表"待核销基建支出"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7表历年"合计"数.C.10.9 竣财1表"实际投资"栏的"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应和竣财2表"基本建设支出"的"转出投资",竣财3表"基建支出"的"转出投资"的"合计"数,竣财4表"转出投资"行"实际价值"的"合计"数,竣财8表"合计"行的"合计"数保持一致.C.10.10 竣财3表"转出投资"行的历年金额应等于竣财8表历年"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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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Compilation rules of final account for Completion of water capital construction paroleeSL19一2001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1年3月1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一2001的通知水国科仁2001〕3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经济调节司主持,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对《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I月9一90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9一2001。
经审查,现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本标准自2001年3月l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
二00一年二月八日前言SL19一200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是对原5119一90《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的修订。
修订规程5119一90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l—《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财基字[ 1999]139号〕;—SL223一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2一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水利部水建[1998]15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政部财基字〔1998〕498号);—《财政险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财政部财基字[1 999]27号)。
规程SL19一2001的主要内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范围及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及依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如何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对规程SL19一90修订的主要内容:—修改名称和适用范围;—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修改报表格式;—重新确定了报表编制时间;—明确了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不同的报表;—增加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
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经济调节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王念彪齐睦丹张李平曹均尧葛洪明潘祖华戴超文l 总则1.0.1 为了适应水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总结竣工项目设讨概(预)算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水利投资效益,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0.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列人国家基本建设讨划的水利墓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利用外资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编制。
项目法人应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工程技术和物资等专门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向项目法人提供有关资料。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机构不得撤消;参与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不得调离散解散。
1. 0.4 项目法人应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J吐、完整性负责。
1.0.5 项目法人应在项目完建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大中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的规定期限为1个月如有特殊清况不能在规定期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1.0.6 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项目资产形成、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
1.0.7 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水久保存。
12 编制依据20.1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方面l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预)算;3 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 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荃本建设财务决算;5 项目合同(协议);6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 二程价款结算、物资消耗等有关资料;8 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23 编制要求3.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除对非工程类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外不得改变本规程规定的格式.不得减少应编报的内容。
3 0.2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指定专人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与项目建设进度相适应。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3.0.3 竣工财务决算应区分大中、小型项目,按项目大小分别编制。
项目大中、小型的划分按Sl一252一2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
3.0.4 建设项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时,应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建设项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目编制内容编制新时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还应汇总编制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3.0.5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可预计纳人竣工财务决算。
预计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大中型项目须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须控制在5%以内。
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将未完工程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确认。
34 编制内容4.0.1 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4.0.2 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以下4部分组成:l 竣工财务决算封而及目录;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 .0. 3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总括反映竣工项目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书而文件。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缘由、历史沿革、项目设计建设过程等情况。
2 概(预)算及日划执行情况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概(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及执行等隋况。
3 投资来源。
包括投资构成、资本结构、投资性质等。
4 招(投)标及合同执行隋况5 投资包干以及包干节余、基建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的形成和分配等隋况。
6 移民及土地征用清况。
7 财务管理方面晴况8 项目效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
9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意见。
10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1 编表说明。
4.0.4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包括以下9个表格(格式列于附4录B);1 水利荃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反映竣工项目主要特性、建设过程和建没成果等基本情况2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l;I的综合财务情况。
3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反映竣工项目历年投资来源、基建支出、结余资金等情况。
4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相应的概(预)算费用相比较.用来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投资状况5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结构以及形成过程睛况。
6 水利纂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反映预日纳人竣二〔财务决算的未完工程及竣工验收等费用的明细情况。
7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反映竣工项目转出投资明细隋况。
8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权用资产表,反映竣工项目发生的转出投资明细情况。
9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反映竣二l项目向不同资产接收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4.0.5 大中、小型项目应按以下要求分别编制报表:1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诊0.4条规定的全部表格。
2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二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尚须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
5如项目法人认为有必要,可在上述表格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反映竣工项目的全面清况的若干辅助报表。
675 编制方法5.0.1 项目法人应从项目建账开始·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之与项目概(预)算的费用构成在口径上保持一致。
5.0.2 项目法人在项目完建后,必须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l 资金、计划的核实、核对工作;2 财产物资、已完工程的清查工作;3 合同清理工作:4 价款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包干节余及竣工结余资金分配等基本建设结算清理工作;5 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6 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7某资产应分摊待摊费用=该资产应负担待摊费用部分的实际价值×实际分配率5.0.4 项目法人应正确汁算项目建设成本及核销和转出投资。
5·0.5 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分摊项目建设成本。
L 采用受益项目效益比进行分摊;2 采用占用水量进行分摊;3 采用剩余效益进行分摊。
8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秘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结算项目名称编制单位主管部门编制日期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编人9121315161719附录C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Cl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C.1.l 不同类型的项目,其对应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尽相同,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征,选择适宜的技术经济指标以准确反映竣工项目概况。
C.1.2 项目名称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中的全称填写。
C.1.3 建设地址及所在河流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具体填写建设地址应包括所在的省、市、县和建设项目的所在地名;所在河流应包括干流或支流名称C.1.4 建设性质应按批复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性质,即项目建设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迁建或加固等填写。
C.1.5 概算批准机关、文号及日期应按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如概(预)算有调整的,按最后一次审批机关的全称、文号、批复日期填写,并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说明原概算的修正情况及有关内容。
C.1.6 项目主要特征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按类型选择填列。
主要指标有:1 水库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