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个人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以及需要注意事项?
个人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以及需要注意事项?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不争取的处理方式。
除了在借贷关系发生时认真写好借据,民间借贷还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民间借贷还要注意什么?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个人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钱不还的经历,就要坚决拒绝。
不要因为赚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绝而盲目借款给别人,不然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二)借贷关系的确立必须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
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
俗话说,君子聚财,取之有道。
在借款时,切莫只看个人私利,把钱借给违法乱纪之人。
(四)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
(五)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
这样,借款人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在这里还要提醒出借人,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
一些个体企业或业户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
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
合法民间借贷利息2023标准
合法民间借贷利息2023标准一、民间借贷简介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的行为。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合法民间借贷利息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年合法民间借贷利息标准为:1. 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
2. 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
3. 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
三、具体标准1. 年利率在24%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属于法律强制保护的范畴,这一部分的利息是合法的。
2. 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民间借贷,其利息为自然债务区,当事人可以自愿履行,也即,当事人可以放弃追究这部分利息,但如果提起诉讼主张这部分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3. 年利率在36%以上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国家不予保护。
四、注意事项1.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且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判断。
例如,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有争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再如,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果约定的利息不符合规定,则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2.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为了避免后期产生相关的纠纷,借贷双方最好签订相应的借贷合同,并约定好相关的注意事项。
如果对相关事项约定不明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机构来获得相应的帮助。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手册
前言当前,由于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促使民间借贷行为的大量存在.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一些民众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会同区政府特制作本手册,希望帮助更多的普通民众和企业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积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并主动避免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活动,促进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于编写人水平有限,出现不当及未尽事宜,还请见谅.目录——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民事部分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1)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 (1)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 (3)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3)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 (4)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 (4)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 (5)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 (10)二、熟人、朋友之间借贷应注意的要素 (13)三、民间借贷有什么陷阱需要防范 (14)四、民间借贷的办理及如何规避纠纷 (15)五、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16)六、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的处理思路 (19)七、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0)——怎样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刑事部分第三章非法集资活动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23)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 (23)三、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25)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25)五、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27)六、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8)第四章打击非法集资篇一、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28)二、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时,应当注意什么 (28)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29)四、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有哪些 (34)附件:1、关于设立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37)2、关于推进区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 (41)第一章民间借贷基础知识篇一、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二、民间借贷的一般流程1、考察借款人信用和借款用途.出借人要从借款人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偿还能力和信用度.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且有偿还能力的可以借款.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借款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无归,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签订借款合同协议.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信息、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3、签订担保合同.为保证资金安全,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最低.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一般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烟草、供电、金融等垄断行业正式工作人员;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提供的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等担保,出借人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还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5、办理合同公证.对于大额的借款合同,借贷双方最好到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公证,并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以有效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交付款项和他项权证、抵质押物等.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生效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后,借款人应将他项权证或质押物交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双方互相出具收条,以证明双方交付的钱物和数额.三、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四、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等.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4、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5、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五、民间借贷公证有哪些效力第一,民间借贷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第二,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文书不一致的,以公证文书为准;第三,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公证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中有什么作用1、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介入民间借贷后,依法审查借贷主体资格、行为能力,引导借贷双方依法确立借贷关系,规范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无效合同,减少借贷风险.2、可以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节约诉讼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都明确规定了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节约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公证通过对民间借贷活动的介入,依法规范借贷行为,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得到预防、化解和控制,保持社会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4、维护社会诚信,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通过对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进行公证,保证了其真实性、合法性,帮助公民、法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有效地保护社会诚信,促进社会和谐依法有序发展.七、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遵循怎样的原则——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做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当事人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立案受理工作.立案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在审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时,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4、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严格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精神,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要依法认定民间借贷的合同效力,保护合法借贷关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5、加大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于涉及众多出借人或者借款人的案件、可能引发工人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以及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等,要先行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要充分借助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程序对接,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出借人依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7、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妥善适用有关司法措施.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仍在正常经营的借款人,在不损害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适用诉讼保全措施,尽量使该借款人度过暂时的债务危机.对于出借人举报的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可能的借款人,要依法视情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因民间借贷债务而引发的企业破产案件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挽救价值和希望的负债中小企业,要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尽快实现企业再生;对没有挽救希望,必须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要制定综合预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切实将企业退市引发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9、积极促进建立健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在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司法应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系列案件审判执行统一协调机制,避免因裁判标准不一致或者执行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社会矛盾.要结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参考.要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各类民间借贷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倡导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10、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密切关注各类敏感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件,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尽早提出对策,必要时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章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篇一、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注意的几点1、考查借款人信用.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要考查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过“赖帐”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2、问清用途,防范借款关系不合法.1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在出借款项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3、借贷有据,妥善保存.1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大有必要,协议应当写明借款用途、数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3在书写借贷协议时,要注意借贷起止时间要写清,避免因时间不清致计息受损.借款数额要用大写,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事后在小写的数额上做手脚.4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4、大额借款最好有担保.数额较大的借贷,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人的担保或财产抵押,提供不动产抵押的,还应到抵押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没有财产担保,为了安全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来对其进行担保,这样万一借款人出现赖帐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便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挽救.5、利息约定要合理合法.1一般情况下,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2双方应在书面借款协议上明确写明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但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诉至法院时不会得到支持,但债务人自愿支付的除外.3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6、要注意保存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认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可是,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无法得到保护.借贷证据包括借款关系存在证据、款项借出证据、利息支付证据、款项归还证据等.7、注意催讨及时起诉.1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不讲信用的人,借款到期后拖延甚至不还,催讨时避而不见等.在发生上述情况时,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讨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还有一些情况是,有的借款人为了达到逃债的目的,故意恶意离婚夫妻双方恶意串通,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分给对方,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根据有关法律和“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处理.“向8、要掌握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在此期间,双方应重新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偿还,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债权人的民事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9、谨防非法集资.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人间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卷款潜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借贷。
民间借贷纠纷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民间当事人之间因借贷发生的法律纠纷,这类的民事纠纷由于双方有关约定条款的不同,或者是无法提供证据而导致纠纷发生,所以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裁判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加以裁决。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避免强行执行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尽量避免强行执行,因为民间借贷可能存在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不应该采取强行执行措施。
二、做好调解工作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采取适当的调解措施,加强双方的沟通,帮助双方友好协商,以期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三、审查和勘查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对事实情况进行勘查,以便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便作出正确的判决。
四、细致审查合同条款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细致审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确定借款目的、借款期限、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细节,以免发生纠纷。
五、加强社会监督
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应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双方擅自篡改合同内容,以及采取欺诈手段等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应坚持“依法办案,依规处理”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审查双方的约定,加强社会监督,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出借人在民间借贷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
出借人在民间借贷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民间借贷虽然方便,但风险也不小。
那么出借人在民间借贷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借款人跑路的风险风险描述:出借人需要承担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根本不还款的风险。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尽可能选择有信誉的借款人进行合作。
二、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风险风险描述:出借人的权益可能因借款人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还款而得不到有效保障,因为这将缺少有力的还款凭证。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还款凭证,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三、高利贷的法律风险风险描述: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如果约定高额利息,超过法定上限(如年利率24%)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借贷利息在法定范围内。
四、非法集资的风险风险描述:借款人如果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款,数额较大,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犯罪。
防范措施: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借款人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五、诉讼时效的风险风险描述: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应当积极主张债权,如果出借人在借款期满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未主张债权的,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债权,确保债权得到法律保护。
六、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风险描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出借人通过虚假诉讼来主张债权,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诚信诉讼,不得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来主张债权。
七、合同实际履行与约定不符的风险风险描述:民间借贷中,借款数额是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而非借据或借款协议上的约定金额。
防范措施:出借人应注意确保合同实际履行与约定相符,避免因实际交付金额与约定不符而引发纠纷。
八、资金交付方式的风险风险描述:现金交付可能因缺乏有力凭证而难以证明借款事实。
防范措施:出借人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付资金,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当前形势下民间借贷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当前形势下民间借贷需注意的法律问题民间借贷指的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所发生的借贷关系。
作为借款关系外部体现之借款合同依照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民间借贷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因其门槛低、手续简单、快捷、效率高等优势而广为盛行,特别是在当前银根紧缩、银贷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公民或企业更愿意进行民间借贷,与此同时,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
为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以下民间借贷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证据不足问题因民间借贷纠纷而进入诉讼程序出现的证据不足情况,主要指以下三种:1、无借据有银行凭证。
民间借贷活动中,通常借贷双方都存在一定交情甚至是好友或好友介绍的友人,为顾其情面,往往存在已实际转账汇款但却未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的情况,那么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或二者产生纠纷时,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归还欠款就存在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其主张之可能,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有关债的规定,若出借人未有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予以证明的话,难以证明其是债权人。
虽然有转账凭证,但若对方予以否认并提供其他证明,甚至因为有经济往来,提供其先前转账给出借人的凭证,主张系对先前转账资金的还本付息,则更加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2、有借据无银行凭证。
某些出借人因为经商或其他原因,身边常有多则五六十万、少则二三十万的现金,一旦向他人出借资金,将直接提取现金给借款人,并自认为只要有对方签字的借款合同(或出具的借条等)便高枕无忧,殊不知,仅依据借款合同并一定能证明借款的存在,且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只有当交付资金后合同才生效,即便当事人早已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光有借款合同若未有证据证明已交付资金则借款合同未生效,既然未生效则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便无依据。
另外,根据浙江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的规定,若只有借款合同等借据起诉的,对现金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诸因素,结合当事人的陈述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综合考虑,核查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情况。
欠钱不还怎么办?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欠钱不还怎么办?民间借贷注意事项?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但现实中,就有这么些人,有借不还不说,人还玩失踪,更有甚者,有钱也不还,还叫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就不还钱你能咋滴”!遇无赖若此,也是人生一不幸,债权人再是后初遇人不淑悔当不该借钱给对方也于事无补,最重要的是怎么样才能斗过这样的无赖把借出去的钱拿回来。
债务人耍赖躲债的方法可谓是花样繁多,看似穷途末路的债权人,该要如何讨回自己的钱呢?一、民间借贷情形民间借贷一般都是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之间,出具借条凭据,大多人也都能够接受。
立个字据,不仅能明确双方的借款事实,而且在出现纠纷时,有利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因此,在亲朋好友发生借贷时,应当出具借款凭据。
如果因为亲朋好友出现突发事件急需借款,来不及出具借条或者碍于情面不好出具借条的,可参考以下方式:一)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二)借款最好不要直接支付现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三)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四)要及时催还借款。
二、借条和欠条书写的注意事项借条和欠条的区别较大。
第一、借条与欠条的形成原因不同;第二、两者体现的法律关系的内涵不同;第三、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同;第四、适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第五、涉讼时,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等等。
律师建设写借条比写欠条好。
在出具借条时,一般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借款人详细身份信息),出具借条的日期。
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
如果有还款期限的,还可以约定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包括因追讨借款而支出的费用承担责任)等。
出具欠条时,一定要写明欠款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原因,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真实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等。
格式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但是,内容上要具备以上基本要件。
最好约定,若因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欠款,或不及时偿还借款、欠款,债权人因追讨借款或欠款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律师接民间借贷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接民间借贷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案件立案阶段1. 仔细了解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在接受民间借贷案件时,首先需要仔细阅读借款合同的内容,了解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具体条款,同时也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的适用原则和程序规定。
2. 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和辩护意见。
律师需要深入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和辩护意见,包括借款人和放贷人双方的诉求和抗辩理由,对案件争点和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3. 合理评估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和诉讼风险。
律师需要根据对案件的了解和分析,合理评估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和诉讼风险,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解决方案提供依据。
二、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合理选择诉讼程序和法院管辖权。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诉讼程序和法院管辖权,确保案件在合适的司法机关审理,并且采取适当的诉讼策略。
2. 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和调查取证工作。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包括相关合同、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同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了解相关事实和证据,为案件辩护和证明提供有力支持。
3. 提出合理、合法的辩护意见和诉讼请求。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合法的辩护意见和诉讼请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利益。
三、民间借贷案件的调解和解决途径1. 寻求诉前调解和和解的途径。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律师可以通过诉前调解和和解的途径,尽可能地化解纠纷,避免诉讼的开支和时间成本,实现当事人的和解意愿。
2. 合理选择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诉前调解和和解无法达成一致,律师需要合理选择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解决。
总结:律师在接受民间借贷案件时,需要充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提供专业的法律交流和辩护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解决。
四、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 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辩护计划。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Corporate management used to be communication, now it is communication, and the future is stillcommunicatio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款凭据。
借款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有些时候因为顾及人情或者面子,未要求借款人写下借款凭据,借款人诚实守信还好,万一借款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甚至逃避债务的,借款人往往因为没有借款凭据而变得很被动。
民间借贷也就是私人借贷,虽然现在每天都在大量的发生民间借贷,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其中也有一些可能会损害到自身利益的风险产生。
而想要了解该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那么就要先搞清楚究竟民间借贷的风险都有哪些。
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方面的知识。
一、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贷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贷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贷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二)借贷用途的风险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贷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
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贷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贷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借贷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则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贷人借贷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贷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过程中如何避坑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面临不同的资金周转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选择向亲朋好友借款。
相比银行贷款和第三方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期限长和其他因素等问题,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单、随用随借、随借随还、灵活性强等优势。
但是,民间借贷同时也存在利息高、不确定性大,违约成本低等劣势。
这种掺杂着亲情、友情及多种社会关系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突发情况、个人问题等多种不确定原因,时时刻刻发生在每个人身边,造成一系列违约问题,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财产造成严重困扰和损失。
为了尽量避免这些民间借贷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下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民间借贷几个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帮助你避开一些常见的坑。
一、没有借条或者借条书写不规范,债权难以保证近年来,因借条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约定内容不明确等情况突增,导致借贷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
因此,我们在民间借贷中,书写规范、内容明确的借条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实中,亲朋好友之间借款,一般都通过网上转账方式进行,往往碍于情面,采用口头形式,认为有转账凭证,而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这可能导致在后续还款过程中出现一些纠纷。
在个人借贷中,规范的借条或借款合同是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当事人借款合意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款项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单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账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但是因为买卖、赠与、投资等行为同样会产生给付款项的效果。
因此,仅有银行转账凭证,并不能当然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债权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借条对债权方不利。
一个规范的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保证人等要素。
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争议,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调解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以下是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注意事项:
1. 调解应以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不能偏袒一方,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 调解应以事实为基础,对当事人的证据进行审查,尽可能还原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
3. 调解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建议,协调双方达成和解。
4. 调解过程应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5. 调解结果应合法、公正、有效,双方应签署调解协议并予以执行。
6. 调解员应具有专业素质和道德操守,不得参与调解过程中的任何收受贿赂、索取好处等违法行为。
7.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总之,调解是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纠纷解决方法,调解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秉持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协调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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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素表提交
民间借贷要素表提交
摘要: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和背景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偿还
四、民间借贷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五、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
正文: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或企业之间通过约定,一方将资金借给另一方使用,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对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民间借贷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在民间借贷中,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
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偿还方面,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偿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归还本金和利息。
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都应当注意风险和注意事项。
出借人应当注意选择借款人,避免借款人无力还款或者恶意欠款。
借款人应当注意控制借款规模,避免过度负债。
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避免纠纷的发
生。
如果民间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审理时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审理时的注意事项在民间借贷审理时,有几个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牢记:1. 查明借贷关系:审理过程中,首要任务是查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了解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借据等文件,核实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事项。
2. 判断合同有效性:判断借贷合同的有效性十分重要。
要对合同签订的时间、签订双方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存在欺诈、威胁等影响合同有效性的情形。
3. 注意证据保全:审理时要注意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如借贷协议、还款记录、银行流水等,以便核实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涉及有操纵、伪造等恶意行为的证据需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 合法定息和利率:审理过程中需要确认借贷双方有无达成关于利息或利率的明确约定。
根据相关法规,民间借贷利息一般不得超过法定利率,要判断借款利息是否恶意过高或超过合法限制。
5. 注意还款能力:在审理过程中,也要考虑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
需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济收入和负债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以便综合考虑借贷关系和借款人的权益。
6. 合法催收行为:审理过程中需审查借贷双方是否存在违法催收行为。
禁止的行为包括滋扰、恐吓、侮辱、威胁借款人等。
如发现有不当催收行为,应及时阻止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 公正平衡利益:在审理中要维护当事人的公正权益,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
判断应依法评估借贷纠纷的责任和损失分担,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8. 法律法规准确适用:审理过程中,需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应用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要注意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司法解释的适用,确保审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在民间借贷审理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权益,遵循法律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
及时查明借贷关系、合同有效性、利息合法性、还款能力等关键因素,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有这7条内容,打官司有借条照样输
民间借贷纠纷,有这7条内容,打官司有借条照样输在民间借贷中,有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借人通常会相互签订借条,以避免债务人日后无法还钱。
但是,有些情况下,即使手里有欠条,官司也不一定能打赢,所以我来告诉你是什么!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给力就是给了,即使后悔了也是要不回来的,不给就不给,法院也不会支持。
还有就是就算借条白纸黑字约定好年利率为40%,超过24%以上的利率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债务人可以通过诉讼要回高于36%的利息。
2.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未经监护人追认,合同无效。
第三,如果明知对方将借的钱用于违法活动,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将被没收、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5.欠条的诉讼和民间借贷一样具有时效性。
规定还款日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没有约定返还时间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诉讼时效进行解释,失去胜诉的权利。
六、擅自修改借条或合同内容,法院可能不承认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
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利息约定明确。
民间借贷中,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私人间的借贷,并且因为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因而一些细节之处,可能做的就没有那么到位。
等到日后产生纠纷的之时,才发现之前的大意可是害苦了自己。
那一般来说私人之间借款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下文就让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1、一要问清用途。
《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2、二要摸清信用。
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
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
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
▲二、如何约定借款违约金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的违约赔偿金。
按照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合同双方自主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得到遵守,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有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36%利率为限。
这里对违约金的上限作出了规定,即经过折算后,违约金不能超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6%计算出来的利息损失。
三、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一)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务存在;2、履行须为可能;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借钱给别人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借钱给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民间借贷中⽐较多的是熟⼈借款,⽽熟⼈借钱通常都会不打借条,结果导致最好撕破脸⽪也拿不回钱财。
这对于债权⼈来说⽆疑是⼀种很⼤的伤害,那么,借钱给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钱给别⼈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借款⽤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等⾮法活动⽽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2、⽆论是出借⼈还是借款⼈,都要按照⾝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份证号码借款⼈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般民间借贷都发⽣在熟⼈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3、借据、收据、⽋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额,⼀般认定为本⾦预先在本⾦中扣除利息的,⼈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额认定为本⾦。
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为,如诉讼,⼈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额为本⾦。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留的太⼤,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烦。
如有的持条⼈事后在空⽩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利益受损。
5、千万别⼤、⼩写傻傻不清楚写借条时只有⼩写,没有⼤写,⼩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引发纠纷。
6、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利率,同样也要附⼤写。
7、借条必须留有年⽉⽇借条不写⽇期⼀旦发⽣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8、不能⽤褪⾊的笔书写借条不宜⽤易褪⾊的笔书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的⼈⽤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烦。
9、切忌内容表达不清10、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还款时,必须找对⽅要回借条,不能⼤意。
如果对⽅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张收据留存,待⽇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或者应对借款纠纷,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2024年民间借贷应注意的四个方面
2024年民间借贷应注意的四个方面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1.2乙方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承诺不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第二条借款期限2.1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及利息3.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
3.2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息,每月利息为借款本金乘以月利率。
3.3乙方应在每季度的一个月的20日前支付当季度的利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金额: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金额: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金额:__________元。
4.2乙方应按期足额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五条保证条款(1)房产,坐落位置: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2)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行驶证号:__________;(3)其他财产:__________。
5.2乙方同意在借款到期日前,保证担保财产的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2乙方逾期还款的,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6.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第七条争议解决7.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民间借贷审理要点
民间借贷审理要点
民间借贷审理的要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有效性:审理过程中首要的要点是确定借贷双方是否存在有效的合同。
包括确认合同是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是否合法合规。
2. 借贷行为的真实性:审理过程中需要确认借贷行为是否真实存在。
包括确认借款人是否真实借到了款项,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要求归还了借款。
3. 利率合法性:如果借贷合同约定了利率,审理过程中需要确认利率是否合法。
借贷利率过高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应该予以追究和调整。
4. 借贷合同的特殊条款:审理过程中需要重点审查借贷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如违约责任、担保责任等。
特殊条款的合法性和执行情况对于判决结果的影响较大。
5. 法律法规的适用: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判断和裁决。
包括判断借贷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借贷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6. 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审理过程中需要确保审理程序的合法性。
包括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公平听证的权利,审理是否公正等。
7. 解决纠纷的方式: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
纠纷的方式。
可以是给予案件判决,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以上要点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践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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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由此而导致的纠纷也不少。
有的民间借贷,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规定不够详细,甚至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
那么,民间借贷究竟应该注意什么?这里,笔者根据多年兼职律师办案的经验,向你介绍一些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
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
因此笔者建议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
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
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
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
笔者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最后期限后的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两年过后,法律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
四、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
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而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如无异议,支付令则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人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