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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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文件(发改投资[2007]1169号)---通用文本

发改委文件(发改投资[2007]1169号)---通用文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写工作,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和“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现印发你们,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是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内容及深度的一般要求;关于《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说明,是对通用文本的详细解释和阐述。

在编写、审核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同时借鉴和参考通用文本及说明的有关内容。

二、企业在编写具体项目的申请报告时,可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通用文本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进行相关分析。

三、项目核准机关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

四、为了适应各行业的具体情况,我委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通用本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和完善特定行业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行业本的制定,既要遵循通用本的一般要求,又要充分反映行业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通用本的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五、此次所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文本将另行编制。

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的要求,凡需报我委核准招标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包括有关招标内容。

七、2007年9月1日以后报送我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原则上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写。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贴息或补助资金。

所称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所称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

单个项目的或补助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专项资金安排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按有--------------------------------------------------------------------------------------------------------------- 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第六条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地方企业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项目申请(附项目情况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篇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依据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依据有: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1、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部门、地区发展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任务、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单位的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3、对于大中型骨干建设项目,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资源报告、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规划、工业基地规划。

交通运输项目,要有关的江河流域规划与路网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4、有关的自然、地理、气象、水文、地质、经济、社会、环保等基础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5、有关行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资料,以及国家正式颁发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6、国家颁发的评价方法与参数,如国家基准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外汇影子汇率、价格换算参数等。

对于具体行业的项目,则还要增加以下可行性研究编制依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行业规范--劳动安全行业规范--劳动保护行业规范--卫生行业规范--环境质量标准行业规范--食品加工行业规范--环境保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内含各种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家专项资金申请政策文件大全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2、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8)3、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5)4、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7)5、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19)6、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2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 (25)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批文件提纲的通知 26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 (32)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391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卫星应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52)12、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56)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601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61)1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64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69)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条件建设专项的通知 (72)1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重大专项的通知 (73)1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752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78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79)2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81)2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授牌项目的通知 (82)2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用好国外优惠贷款促进经济增长的通知 (86)2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委托地方审批部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 (87)2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892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91)2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通知 (98)2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102)3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第15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105)3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108)32、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110)3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 (111)3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112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115)3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116)3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若干指导意见 (118)38、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121)3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124)40、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128)41、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160)42、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168)4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172)4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 17445、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76)46、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办法 (179)47、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186)48、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 (191)49、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192)5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194)51、粮食现代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 (198)52、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201)53、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4篇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本报告依据以下文件进行编制:1、《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3、《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修订)》4、《广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潮州单丛茶现代化产业基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5、《潮州市大力推进单丛茶产业化建设实施办法》篇三:可行性研究的编制依据与主要内容可行性研究的编制依据与主要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1、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部门、地区发展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任务、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22•【文号】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重大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不含境外投资、外商投资项目)后评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项目申请书及其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评价意见和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31•【文号】发改办高技[2009]1163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落实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和应用,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数字电视产业链,我委决定2009年继续组织实施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目标根据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关键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并为2015年我国广播电视实现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专项重点(一)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标准配套标准研究制定。

重点考虑:单频网系统实施指南、广播信号覆盖评估与测量方法、单频网授时接收设备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紧急广播技术规范、发射设备网管技术规范、增值业务平台技术规范、手持式接收设备通用规范、网络接口模块规范、室内接收效果评测方法、信号分析仪通用规范、测试用码流规范、码流发生器通用规范、数字音视频分析仪技术要求、场强测试仪通用规范等。

(二)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建设。

选择有条件、有特点的地区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探索合理的运营模式,为大规模推动地面数字电视播出夯实基础,带动我国数字电视国产设备及产品应用。

(三)关键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化1.数字电视专用集成电路。

重点包括性能优化、低成本、低功耗的地面数字电视信道编解码芯片,支持AVS、DRA的高清信源编解码芯片,信源信道一体编解码芯片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14•【文号】发改厅[2008]2672号•【施行日期】2008.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的通知(发改厅[2008]2672号)各司、局、室,各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粮食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于2008年9月8日公示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4项,公示期间未有异议,评定成果和获奖等级已经生效。

现予以公布。

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十月十四日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2007年度获奖成果名单一等奖(1)项目名称:工程咨询评估理念和理论方法体系创新研究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主要完成人:李开孟包叙定胡希捷窦皓郭建斌董小黎徐成彬李华任苏行(女)顾龙沙(女)(2)项目名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主要完成人:韩永文石刚霍丽骊(女)韩文秀丛亮郝磊赵鹏钱华费明硕张哲人(3)项目名称:棉花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新疆农科院农业经济科技信息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刘晏良戴健甘昶春沈鸿刘晓媛(女)罗明英(女)戴俊生宋庆云(女)苏武峥马玄二等奖(1)项目名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综合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杜鹰范恒山陈宣庆杨桂山孙广宣周毅仁赵崇生(2)项目名称: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途径和措施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戴彦德周伏秋朱跃中熊华文康艳兵白泉戴林(女)(3)项目名称:中国造船业与钢铁业关于造船板供需情况的调研报告主要完成单位: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主要完成人:石启荣王荣生迟京东达松海姜尚清(女)顾欣李启明(4)项目名称:以现代化综合交通推动苏北经济国际化进程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完成人:毛伟明齐乃昌顾为东方敏(女)唐道伦张萍(女)周莉雅(女)(5)项目名称:实现北京城市人口合理规模及增速的调控政策与措施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刘志梁昌新刘存良张耀军侯东民翟振武段成荣(6)项目名称:河南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张远达刘文生高树印王进平李迎伟高亚宾(7)项目名称:促进重庆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主要完成人:欧阳林易小光肖挺丁瑶(女)梁平尹虹潘苟文峰(8)项目名称:西安市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华大学主要完成人:王学东李显君强晓安李德文宋丹妮(女)惠应吉谢南香三等奖(1)项目名称:外汇储备多元化管理使用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朱之鑫徐林张燕生曹文炼冯中圣(2)项目名称: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其分类政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主要完成人:高国力陈龙桂汪阳红(女)袁朱(女)胡勇(3)项目名称:区域间投入产出分析主要完成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主要完成人:张亚雄赵坤(4)项目名称:我国中长期粮食安全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主要完成人:蓝海涛王为农黄汉权姜长云李勇(5)项目名称: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建设思路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要完成人:李守信窦红(女)刘宇南范毅常铁威(6)项目名称:中国县域经济发展论--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出路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主要完成人:杨荫凯郑宇刘洋安筱鹏司劲松(7)项目名称:外汇储备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姚淑梅(女)张岸元曲凤杰(女)郝洁(女)马强(8)项目名称: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以辽宁和山西为案例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外资金利用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要完成人:刘旭红(女)邱爱军(女)何宇鹏蒋小菲(女)冯宝山(9)项目名称: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管理机制研究 -中国现代大学制度框架设计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课题组主要完成人:李守信王凤玲(女)陈剑平毕宪顺何平(10)项目名称:我国储蓄投资失衡问题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岳国强程选杨萍(女)郑征陈洪波(11)项目名称: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主要完成人:陈新年(女)吴晓华徐振斌常兴华张建平(12)项目名称:加强和完善国家物资储备的管理与监督主要完成单位: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主要完成人:李德崑金春田芮执多刘玮英(女)程文浩(13)项目名称:矿产资源储备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中国地质科学院全球矿产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苏波宋红旭王安建韩文秀姜在君(14)项目名称:中国农村扶贫方式、机制和政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主要完成人:王艳华(女)任苏行(女)何平王新怀刘少军(15)项目名称:新疆向西开放战略思路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完成人:李洪波刘晏良张克勤杨志勇裘品姬(女)(16)项目名称:广东省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主要完成人:孔云龙崔书磊(女)冯杰何光军冉波(17)项目名称:成都市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主要完成人:阎星张毓峰李霞(女)何凡王军(18)项目名称:甘肃省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研究主要完成单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商学院主要完成人:张存刚薛建华郭明霞(女)韩作珍李明海(19)项目名称:建立北部湾银行问题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中国民主建国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主要完成人:蒋升湧何斌陆发安韦坚祥陈荣宣(20)项目名称: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建立现代政府行政体制主要完成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完成人:浦再明耿鸿福陈霆(女)虞慧晖江悦(女)(21)项目名称: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区域发展处主要完成人:詹荣胜陈飞龙高颖(女)钱陈张水清(22)项目名称:东北经济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工业大学物流工程研究所主要完成人:田锡杰汪鸣袁美娟(女)袁军岑宏伟(23)项目名称:安徽创业投资发展对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主要完成人:胡再生汪中林谢枫(女)黄学华柯常松(24)项目名称:武汉市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武汉市统计局主要完成人:王清华樊志宏吴永保李翠军(女)孙苏东(25)项目名称:"十一五"时期推进江西新型工业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江西省发展和改革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人:周国兰(女)黄淑华(女)沈金华汪晓云(女)(26)项目名称:陕西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完成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完成人:李晓东李忙全权永生张智军温志刚(27)项目名称: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法律制度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县处主要完成人:刘剑刚郝玉兴万国华赵志华(女)(28)项目名称: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海事大学主要完成人:姜作勇周喜鼎吕靖陈学军阎庆福(29)项目名称:加快广西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经贸处主要完成人:章远新李芳源唐爱斌罗陈娟(女)陈琨(30)项目名称: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构建辽宁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对策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理工大学贺利氏信越石英(中国)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胡建阳原毅军王驰高国贤(女)尹丽艳(女)(31)项目名称: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发展研究主要完成单位: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北大学主要完成人:王学东白永秀刘秦李德文杨宁香(女)(32)项目名称:天津滨海化工区节能降耗与循环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化办主要完成人:张晓雁张东昇李芃徐振铭张玉忠(33)项目名称:融入全球产业链的山东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完成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经济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主要完成人:薛占胜戴桂林高金田于吉海宋连海(34)项目名称:青岛市经济监测预警及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完成单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信息中心主要完成人:刘明君李希琨董怀伦刘岐涛孙大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30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保留规章146件、规范性文件1581件。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因职能划转暂时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
【发文字号】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8.16
【实施日期】2012.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
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我委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8月16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教技司[2007]264号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强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突破核心技术装备制约,提高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船舶及海洋工程、高速轨道交通、特高压输变电和电力系统安全、大型清洁火电设备等领域后,陆续启动相关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校。

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重点为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和生物产业发展领域;(二)请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三)在组织申报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过程中,应紧密结合《通知》所列重点建设内容,加强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产学研合作,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措施与环境评价、土地、规划、人员、设备等相关建设条件,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技术证明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四)本次申报可通过地方发展改革委或我司进行推荐,其中拟通过我司推荐的项目申请,要求如下:1、申请核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应在事先同我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2007年12月15日前提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2、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应于2007年11月19日前,提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校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原则每校限报一项;4、上述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请按时提交我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3.04.25•【文号】国办发[2003]27号•【施行日期】2003.04.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2003年4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商务部。

(二)划入的职责。

1.原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与重大装备研制、盐业管理等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12.14•【文号】发改投资[2009]3183号•【施行日期】2009.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安全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加强了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但在重大工程领域,仍有一些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深度不够,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抢时间、赶进度,安全质量管理不严,责任制未真正落实,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包括城市地下工程、油气水电等生命线工程和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大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工程安全质量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

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

有关方面对此要高度重视,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工期。

(一)科学确定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及每个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

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坚决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严格执行合理工期。

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招标,不能预招标或边设计边招标。

与中标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合理周期,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31•【文号】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施行日期】2008.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为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特制订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颁布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我国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且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不需政府担保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增资、并购项目)。

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另行制订。

二、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要求,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9号令)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我国境内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分别按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2号令)等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开展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关于开展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0〕1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厅(局):根据2010年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和有关要求,为抓紧做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安排切块地方资金120亿元,其中用于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3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文明确各地切块额度。

请各地在本地区切块额度内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工作程序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09]168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管理办法和程序不变,加强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组织管理,中央预算内资金仍采用补助方式下达。

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九行业项目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工业中小企业项目按照“一上一下”的程序开展工作。

工业中小企业项目由各地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中小企业厅(局)负责组织申报。

三、年度工作重点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要围绕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关注品种质量、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两化融合、军民结合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为加强对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两部门研究确定了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投资年度工作重点(附件一),请各地严格按照年度工作重点组织项目。

工业中小企业项目支持范围可以适当扩大到工业其他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业等。

发改办产业[2006]59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06]59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06]5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日常联系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中“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和“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的要求,以及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一年修订一次”的精神,需要尽快建立由我委牵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日常联系制度。

请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明确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司局和具体负责人,并请将填写好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联系人表(见附件一)于4月15日前报我委(产业政策司)。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度修订程序和2006年修订工作的具体安排。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条目增减或修订,一般先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有关企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增减条目或修订条目的意见和理由,于每年8月底前报我委(产业政策司);我委(产业政策司)在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进行研究协商后,于9月中旬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经委(经贸委)的意见,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我委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后,我委(产业政策司)将分行业召开专家论证会,逐条进行论证。

完成上述程序后于年底前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度修订本。

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修订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抓紧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分析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并请于今年8月底前将拟增减或修订的条目及理由报我委(产业政策司),以便按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发改办高技[2004]1277号

发改办高技[2004]1277号
预期目标:通过开发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污染和占用土地。
(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粉煤灰长距离气力输送技术,高掺量、复合利用工业废渣制备高性能辅助性胶凝材料技术,大掺量粉煤灰建筑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粉煤灰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专用设备及技术,高铝粉煤灰生产铝硅系列合金;煤矸石电厂脱硫技术,煤矸石砖厂炉窑温度自动调控技术;工业副产品石膏加工利用技术;燃煤发电厂烟气脱硫灰渣完全资源化清洁生产资源、低品位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复杂多金属硫化矿矿浆电解处理新技术,难处理复杂金矿原矿循环流态化焙烧技术,中低品位氧化锌矿选冶联合处理技术,煤系高岭土的回收与产品深加工技术,贵重、稀有尾矿资源整体综合利用技术,大用量、低成本、高附加值尾矿微晶玻璃、微晶玉石开发技术。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强技术创新,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和循环利用、缓解资源短缺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的实施,进一步开发大用量、高效益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发改办高技[2004]12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

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高技[2005]3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有关省(市)经委(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促进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2005年我委将继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专项的重点任务和领域等,仍参照我委2004年发布的专项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169号)执行。

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正在研究制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近期实施重点一1一需求,进一步提高投资类产品比例,调整和优化信息产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二是对先进技术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给予扶持,加快形成生产规模;三是促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开发环境和手段的改善和提高;四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扩大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国际市场。

重点领域包括:计算机与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

二、具体要求(一)项目主持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新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项目备案工作,同时,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前,暂参照附件执行。

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应包括:1、项目自有资金证明;2、相关银行的贷款承诺函(省分行);3、环保评估报告及省(单列市)环保部门批复意见;4、土地、规划等必要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内容(发改办高技[2005]28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的要求,推动我国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等生物质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创新、优先示范,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思路,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我委决定在2006-2007年期间实施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的主要内容生物质产业是以可再生的生物质为原料生产能源、生物材料等产品的一门新兴产业,是当今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生物质资源特点和技术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生物质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领域为:(一)生物能源。

开展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化沼气等在内的生物能源产品的产业化。

主要包括以木薯、甘蔗、甜高粱、甜菜、秸秆等非粮食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以棉籽、油菜籽、废弃油及其他木本油料植物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以秸杆、农林业废弃物等为原料压缩成型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利用有机废弃物开展大型工业化沼气生产和利用。

(二)生物材料。

开展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和替代石油基产品的基础化工材料的产业化。

主要包括可生物降解的生物质塑料,淀粉与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共混得到的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单体及聚合物,生物合成高分子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等。

(三)生物质原料的高效生产。

重点支持边际性土地(如沙荒地、盐碱地、山坡地等)高产作物、植物的育种及新品种产业化,基因工程高产淀粉质、纤维质、油料作物等的品种改造与新品种产业化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4.30•【文号】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施行日期】200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道路进程,我委决定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以提高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组织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专项组织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努力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实现产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重大产业技术专项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增强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为目标。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应用导向相结合;坚持当前发展和前瞻研发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二、专项实施内容从2004年开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重点组织实施10项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具体内容包括:(一)资源勘探开发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二)大型石油、天然气和煤化工及新型催化关键技术;(三)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四)工业节水关键技术;(五)环境保护关键技术;(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七)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八)先进制造关键技术;(九)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十)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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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
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7]65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将重点围绕节能、清洁生产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力量开展研究开发。

2007年度专项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项实施的原则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相关任务和要求,加强与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

(二)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为突破口,以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为重点,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自主创新,加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力求突破,积极引导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

(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开发力量,创新开发机制,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开发内容
(一)开发高效节能关键技术方面
重点开发:高炉炼铁高风温关键技术,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工艺技术,多级换热步进式冷却水泥节能关键技术,新型节能变压器设计技术,新型无功补偿技术。

(二)开发化工、印染、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
重点开发:化工中间体生产中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关键技术,少水或无水印染新技术,高效染色工艺技术,麦草化学制浆氧脱木素和无元素氯漂白(ECF)技术,味精高浓度废液资源化技术。

(三)开发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方面
重点开发:共伴生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涂料级高岭土稀相换热煅烧技术,电解铝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利用技术,废塑料、废轮胎等可再生资源高附加值先进利用技术
三、专项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本专项,力争提高我国高耗能生产过程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综合利用率,使吨铅冶炼综合能耗降低20%;提高高炉热风温
度>1200℃,减少煤炭消耗;降低水泥熟料热耗(较同规模降低50
kcal/kg);以减量化(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量)、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源高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量,以及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水平。

四、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43号)要求开展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编制要求附后)和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报我委。

地方发展改革委和地方经委需联合申报。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具备专项开发的前期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请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申报的项目数量每个方面不超过2项,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30日。

附: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技术开发项目背景;
(二)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前期开发情况和基础;
(四)开发内容,包括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
(五)开发项目完成时间、预期达到的技术水平和目标;(六)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七)开发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八)各项开发条件落实情况等。

二、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主要理由
三、依托工程及与实施开发内容的衔接情况
四、开发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
五、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有关说明文件和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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