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窗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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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优
秀窗口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百政发[2012]1号
【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1.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窗口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
(百政发〔20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领导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进一步落实
“两集中、两到位”和“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促进了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各部门及直属机构窗口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团结一致,辛勤工作,展现了良好的窗口形象;全体窗口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规范服务,为我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富裕、幸福、魅力、生态、和谐百色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结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97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8〕79号)文件精神,决定授予平果县政务服务中心等5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林业局等10个窗口单位“优秀窗口”称号,授予邝生朝等37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