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与法律思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
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律逻辑学是一门与推理和论证相关的法律类工具学科,其主要的任务是让学生能够厘清各种逻辑理论的具体内涵,以及灵活地运用各种逻辑方法于司法实践当中。
而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认真地观察和分析各种法律案件的思维方式,其与法律逻辑学的主要任务具有相关性,所以法律逻辑学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法律逻辑学可以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是社会公众的行为规范准则,其承担保障社会正常运作的职能,同时人们还要依靠法律来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惩治社会犯罪行为。
所以法律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非常重要,否则法律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这也就要求法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完全依据传统的逻辑方法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而法律逻辑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状况而产生的,其主要的教学内容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分别是法律逻辑的基本规律、基本概念、逻辑推理、逻辑论证、案例论证和反驳等知识,学生通过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掌握普通的逻辑分析方法,同时形成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是指以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观察、分析法律事实的能力,搜集和判断法律证据的能力,归纳、概括案件争执焦点的能力,判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正确阐释法理和适用法条的能力,严谨进行法律推理和论证的能力。
一般来说,法律思维能力必须要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才能形成,但是学生通过学习法律逻辑学,可以初步形成法律思维能力。
二、法律逻辑教学的开展策略法律逻辑学的主要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将法律逻辑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法律思维能力,所以学生必须要掌握将逻辑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思维的技能和方法。
但是从当前的法律逻辑学来看,其教学内容普遍以“形式逻辑原理”+“法律实例”的形式展开,但是从实质上来看,这种教学模式并没有脱离形式逻辑的范畴,并没有有效地将法律逻辑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
法 理 学
非正式法的渊源的类别
★分析:
(一)判例 (二)习惯
(三)法理
假设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 “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的活动者, 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 假设家族成员甲因为未能按时参加当 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继承权。 后甲诉至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 其一,甲本身既缺乏劳动收入,又缺 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 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 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 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体系
也称“法的体系” 或者“法体系”,是指 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 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 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 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 的统一整体。
法理学
神 圣 法 律 殿 堂 的 金 钥 匙 宏 伟 法 律 大 厦 的 奠 基 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精品课程
导论
第一节 法学的概念与体系
一、法学的概念 (一)法学的概念 法学是以法和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
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的制定与实施 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律意识 法律文化 法律规范 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律现象
等等
我只坐在法律一边
法学专家江平先生 对于重庆钉子事件的发 言惹了众怒,江先生强 调,“我只坐在法律一 边”,法律公平保障所 有人的利益,不分弱势 强势,否则就不是民本 主义,而是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要不得。如果 所有的救济手段已经用 尽,法律做出了最终裁 决,就应该执行。
重庆:最牛“钉子户”
第三章
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可 为 模 式
法的结构与体系
行为模式 + 法律后果
优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奋发图强的法律二系
大 司 法监 督咨 询 员 、 院首届 十佳 教 师张冬 云 副
教授 、 省级特色专业 法律文秘专业 带头人 刘军
副教授 、 省级教坛 新秀马 震宇副教授等 ; 已结
项省级科研 课题 1项 , 省级立 项科研 课题3 项 、 院教 改课题3 项 , 院重 点课 题 1项 。
该 系在注重 科研 发展 的同时 , 教学工 作也 取 得 了令 人 瞩 目 的成 绩 。 2 0 0 3年 以来 , 该 系
师事务 所 、 安徽省第 二 公 证 处 、 安徽省 法律援
助 中心 、 合 肥 市庐 阳 区 法 院等单位建立 了 实践
教 学 基 地 , 取 得 了 良好 效 果 。 2007届 、
2008届 毕 业 生 初 次就 业 率 分 别达90% 、 93
% 。 在2 0 0 8年公 务 员及 招 警考试 中 , 该 系 近 百 名 毕 业 生 已被 录 用 为公 务 员 ( 人 民警察 ) 。
▲锲 而 不舍 ● 系荣我 荣
策 划 /万 春梅 图文 /法 律二 系
▲ 克难攻 坚 ▲ 开 卷有益
法律二 系地 处安徽警 官职 业 学 院东 区 , 现 有 教 师2 1人 , 其 中 副教 授9人 , 双 师型 教 师 1 0 人 , 在校学 生达12 2 0 人 。
该 系科研 实力雄厚 , 有省级特色专业 一 ~ 法 律 文 秘 专 业 、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 一 《刑 法 》、 院 级 精 品 课 程 一 一 《刑 事 诉 讼 法 》等 i 有 省 人
教 师在 省 级 各 类刊 物上 发 表 教育 教 学 论 文5 0
篇 , 编 写 国 内有 影 响 的高职 教 材9 本 , 近 2 0 名
教 师 在 院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评 选 中获 奖 , 近 1 O名 教 师先后 获得院各届 青年教 师教学基 本功竞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实习报告系别:法律一系专业:法律事务班级:法律事务一班学号:10110104 姓名:邓双倩实习报告一、实习单位:安徽省涡阳县标里镇第二小学二、实习时间:2012年05月—2012年07月三、实习目的:通过本次实习能够使我更深刻的认识生活,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基础。
四、实习内容:在标里镇第二小学担任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负责编排语文课程的教学大纲,批阅学生的作业,以及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让孩子抱着愉悦的心态好好学习。
五、实习地的基本情况和我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坐落在村子里的小学,一共有六个班级,也就是说一个年级一个班,每个班有两个老师,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
每个班差不多四十来个学生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年轻的老师,只有语文课和数学课。
我每天从镇子里骑自行车到村里上课,虽说是语文课,但我更希望教给孩子们更多的知识。
在这里的每一天,我都希望她们能像镇子里甚至城里的孩子一样有更多的课程。
六、实习总结:在大学期间学的是法律事务,而实习工作是教师,这并不冲突,因为法律的任务之一是维护孩子的权利。
我希望通过此次实习经历能够深入的了解农村孩子的教育问题了解他们的学校生活。
同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以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外,通过这次实习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老师的职责是是把自己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让学生会,让学生理解,让学生掌握。
这不仅要求老师对知识理解透彻,更重要的是学会怎样与学生沟通,怎样让学生掌握,怎样更尽可能的把自己的意图更准确的表达出来。
一位老师站在讲台上,成为学生的焦点,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与学生互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自己只是一个引导者。
另外,作为老师,自己的工作不仅仅只是传授给他们知识,还要贴近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与他们交流,同他们交朋友。
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很好动的,所以一年级语文老师这个工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大学生法律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以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教育为视角
育 设 立 法律 系 、 社 科部 , 除 自然 学 科 系 外 , 绝 大 多 数
都 有 法 律 系 和 法 学 专 业 本 科 。 第 三 类 普 通 省 属 市 属
类 高 校 分 两 种 情 况 , 一 是 有 法 律 系 的 基 本 由 法 律 系
个 法 学 学 位 。 由 此 可 见 , 综 合 性 大 学 师 资 优 势 明
显 。 第 二类 是一 批专 职 的 、 专 业 化 的 师 资 队 伍 为 学 生
提 供 系 统 的 法 律 教 育 课 程 。此 类 高 校 为 适 应 通 才 教
正 如 前 文 所 述 ,不 少 高 校 既 无 专 业 的 法 律 教 师
课 堂教学 是不 现实 的 。 其实 , 完 全 寄 大 学 生 法 律 教 育
于 课 堂 。 也 反 映 出 高 校 对 大 学 生 法 律 教 育 思 路 上 的
片 面性 。 单 纯 的课 堂 法 律 理 论 教 学 , 显 然 是 沿 袭 了 中
~
以完善《 思 想道德修养 与法律基础》 中法律教育 为视 角
许 玉 琴 (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 安徽 合肥 2 3 0 0 1 1 )
【 摘 要 】 通 过 问卷 调 查 发 现 高校 的 法 律 教 育 存 在 诸 多 问题 , 针 对 这 些 问题 , 从 完善 《 思 想 道 德 修 养 与 法 律 基 础》 课 程视 角, 国家应合 理设 置 高校 法律 教 育机 制 , 高校要 从 大 学生 心理入 手 , 本 着 以人 为 本 , 探 索 高 校 法 律 教 育新模 式 , 思 政 教 师要 提 高 自 身的 法 律 素 质 、 合 理安 排 法律课 程 、 改革授课 方式 。 以 多 种 途 径 提 高 法 律 教 育
数字时代视阈下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思考
公关论坛大数据或者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出现也给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带来了新的隐患,例如有的APP消费软件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有效地了解顾客的喜好以及消费行为,以便于后续给予消费者推荐个性化的营销方案,此种现象妨碍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以及选择权,极容易使得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以及财产受到泄露风险。
(二)没有制定有效的公民个人信息监管机制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的主体多元化,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可避免地会留在互联网企业上或者电信运营商等等相关单位,这些单位当中也有可能存在外资企业或者民营企业。
但是目前没有对于各个利益主体针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统一的管理以及监督,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对于公民个人信息没有实行有效共享,而各自管理收集到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现象给予了不法分子机会,使得不法分子能够实行各个击破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与此同时各个利益主体并没有符合要求的行业自律性,对于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地重视,导致了很多利益主体在实际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收集以及存储的过程当中没有建立合理的内部监管机制,甚至有的企业即使建立了内部监管机制来确保收集到的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致使了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在利益主体实际的管理工作当中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保护,甚至会出现无人监管的严重问题;而且公民也没有维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以及有效行动,致使出现电话推销或者发送陌生信息的现象时只会显得不胜其烦,但是依然没有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隐私权益[2]。
三、数字时代公民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工作的完善路径(一)借助数字科技和信息技术人才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借助互联网想要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工作顺利开展,那么就离不开信息技术人才,需要符合要求的信息技术人才参与到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审核以及认证等工作当中,为此需要政府能够重视对于信息科技人才的培养,创建一支信息技术过硬的优良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借助高素养的信息技术人才来高效化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质量;与此同时还需要政府能够在开展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行政保护工作当中能够适应数字技术的升级发展,例如现如今出现的大数据技术以及信息安全技术等等,相关利益主体可以有效地借助新的信息技术来助力对于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以往利益主体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过程当中更多的是设置人工环节,而人工环节会经常性地出现人工失误的问题,而借助大数据技术则能够提高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工作的技术性以及效率性,帮助行政管理人员能够高效化地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弥补了以往传统单一个人信息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借助高科技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能够得到全面的保护。
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前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增加,对于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本文将重点探讨如何培养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
一、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思维方法的学科,它主要探讨法律的概念、原则、制度和解释方法等问题。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性法律思维能力是指用法律的概念、原则和规则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乃至整个法治社会的运作,都依赖于法律思维能力。
在日常工作中,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从业人员需要用法律思维来解决具体问题,并通过法律逻辑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如何培养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为了培养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我们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注重理论的学习法律逻辑学是法律思维能力的根本,必须注重理论学习。
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整体把握、系统思考,在理解法律逻辑学的基础上,逐渐将其并入到法律思维中。
2.注重实践的训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在学习中加强实践的训练,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诉讼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3.注重交流和学习交流和学习是法律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
通过与同行的交流,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的案例和思维方式,从而拓展自己的思路。
四、总结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逻辑学和法律思维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客户和社会服务。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
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一、引言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是法律专业学生必备的基本素养。
通过正确的法律思维和学习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批判性思维,为将来的法律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法律思维和学习方法,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以帮助法律学生有效地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
二、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是法律学习和实践的基础,它要求学生能够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简单的部分,并通过分析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得出结论。
因此,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是学习法律的关键。
1. 掌握基本的逻辑原则法律思维需要遵循逻辑推理的基本原则,如因果关系、充分必要条件、比较与对比等。
学生可以通过阅读逻辑学方面的书籍、参加相关的逻辑课程,或与同学进行讨论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2. 解析法律案例法律案例是学习法律思维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生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理清案件的事实、法律规则以及裁判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三、大纲法与概念框架1. 制定学习大纲学习大纲是学习法律的重要辅助工具。
学生可以根据教材和课程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大纲,对各个章节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以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和记忆相关知识。
2. 构建概念框架概念框架是帮助学生理清法律知识结构和联系的有效方法。
学生可以将相关概念进行分类,构建出一个整体的概念框架,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的内在逻辑和关联性。
四、阅读与写作技巧1. 积极阅读法律文本阅读是法律学习的重要环节之一。
学生应该积极地阅读各类法律文本,包括法律条文、判决书、法学论文等。
在阅读过程中,可以判断作者的立场和论证方法,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
2. 注重写作能力的培养写作是法律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技能。
学生应该通过多写论文、参加辩论赛等方式,培养自己的写作能力。
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严密性。
法学思维中的逻辑推理与法律论证
法学思维中的逻辑推理与法律论证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们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法学教育开始蓬勃发展。
法学思维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与法律论证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法学思维中的逻辑推理与法律论证,并分析其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首先,逻辑推理是法学思维的基础。
逻辑推理是指根据一定的前提和规则,从已知的事实或原理中得出结论的过程。
在法学领域中,逻辑推理起到了桥梁的作用,能够将晦涩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分析和综合,帮助理解法律规则的逻辑关系。
通过逻辑推理,法学思维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和规则,并能够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论证。
其次,法律论证是法学思维的重要内容。
法律论证是指通过逻辑推理和案例分析,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原则,对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解释的过程。
法学思维者需要熟悉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运用逻辑思维和论证法,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评判。
在法律实践中,法律论证能够为审判机关、律师和法学研究者提供合理的思路和方法,保证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法学思维中,逻辑推理和法律论证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逻辑推理的正确性对于法律论证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合理的逻辑推理,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并进行严密的法律论证。
反之,法律论证则为逻辑推理提供了具体的内容和方向。
逻辑推理和法律论证的结合,能够使法学思维者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快速分析和判断,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法学思维中的逻辑推理和法律论证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法律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是一个复杂而困难的过程。
法律条文的表述方式往往晦涩难懂,需要对其进行推理和解释。
如果法学思维者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存在偏差,那么逻辑推理和法律论证的过程可能出现错误。
其次,法律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和具体问题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
在具体案例中,法学思维者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和逻辑推理,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这需要法学思维者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逻辑思维培养
法学专业学生法律逻辑思维培养法学专业是培养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基础和优秀法律实务能力的人才的专业,而在法学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非常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以帮助他们成为独具慧眼的法律人才。
一、培养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能力准确理解法律条文是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法律逻辑思维的第一步。
学生需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认真研读和理解,把握法律条文的关键词汇、逻辑关系和法律规范的内涵,了解法律条文的目的和立法原则。
只有真正理解了法律条文,学生才能在实际案例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分析。
二、培养对法律案例的分析能力法学专业学生应该通过学习和研究真实的法律案例来培养法律逻辑思维。
通过分析案例,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各种情况下法律的运用方式和判断标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学生在分析案例时,需要注意梳理案例事实、提取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法律问题的本质和关键点,进而得出合理和准确的结论。
三、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法学专业学生在培养法律逻辑思维的过程中,还应该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
批判性思维是指对法律理论和观点进行挑战和辩证的思考能力,通过反思和分析法律理论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发现其中的不足和偏差,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通过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学生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并能够从批判的角度审视和解决法律问题。
四、培养论证和表达能力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中不仅要培养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论证和表达能力。
论证和表达是通过逻辑推理和清晰准确的语言来陈述和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论证的能力。
学生需要学会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条理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用恰当的法律术语和案例进行支撑和论证,从而提高自己的论证和表达能力。
五、培养团队合作和实践能力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还需要在实践中得到证明和提高。
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律实习和团队合作等活动,学生可以将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并与他人进行交流和合作。
定性毒品代购行为的法理思考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rsNo.1,2021 General No.112,Vol.202021年第1期第20卷(总第112期)定性毒品代购行为的法理思考陈芳(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上海201700)【摘要】毒品买卖不仅具有私密性,而且涉及多方主体、多个环节,毒品代购就是其中一种方式。
我国《刑法》关于毒品类犯罪主要规定在分则第七章第八节,但对毒品代购这一行为方式未进行特殊规定,现有法律依据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会议纪要中有相关规定,以“牟利”、“运输”等关键词作为认定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的关键。
一方面,会议纪要本身性质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另一方面,其内容上的规定也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为呼应我国禁毒以及世界禁毒政策,有必要对这一行为进行分类,将其规范化,以便与现有刑法体系协调。
【关键词】毒品犯罪;毒品代购行为;运输毒品;牟利【中图分类号】DF613【文献标识码】A一、问题的提出毒品代购行为是一个长期以来的客观存在,但却未作出明确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中规定了毒品代购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但是对于毒品代购的行为方式未作出任何规定。
作者以“毒品代购”或“代购毒品”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一栏中搜索案例,就近摘取2019年的24份裁判文书中,在代购人主动联系毒贩未牟利的毒品代购中,仅有2份裁判文书在法院认定部【文章编号]1671-5101(2021)01-0034-06分将以代购人主导的毒品代购未牟利的情形认为其不构成犯罪①。
而在其他22份裁判文书中②对于毒品代购的理解,法院认为对代购仅限于向指定卖家购买,或事先已经联系好卖家,对于以代购人主导的毒品代购一律构成贩卖毒品罪,无论其是否牟利。
由此看,由于对“毒品代购”行为类型理解不一,导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天壤之别的差异。
厘清毒品代购行为,对于独立成罪或构成罪与非罪,以及认定共犯都具有极大的意义。
法律思维知识点总结高中
法律思维知识点总结高中一、什么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指将逻辑思维运用到法律领域中的一种思维方式。
它包括了对法律问题的认识、分析、解决和判断等过程。
在法律思维中,人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能力来理解法律规则、判断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条文,以及思考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等。
法律思维是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之一。
二、法律思维的要素1. 逻辑思维逻辑思维是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
在法律领域中,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法律适用的情况,有效地进行法律推理和思考。
2. 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是法律思维的基础。
对于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司法解释和法律实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
法学专业学生和法律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法律知识,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水平。
3. 文书表达能力文书表达能力是法律思维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在法律实务和学术研究中,人们需要通过书面材料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良好的文书表达能力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使法律思维得到有效的呈现。
4. 社会关系意识法律思维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意识。
在法律实务中,人们需要考虑到法律问题对社会的影响,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关系等。
正确处理社会关系意识可以使法律思维更加全面和深入。
三、法律思维的特点1. 逻辑性强法律是一门严密的学科,其规则和条文有一定的逻辑性和严密性。
因此,法律思维在运用逻辑思维能力上要求较高,需要严密的推理和论证。
2. 精准性要求高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精确的表述和分析。
因此,法律思维要求精准的表达和理性的分析,不能模糊和含糊其辞。
3. 判断和决策性强法律思维需要人们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进行判断和评估,以作出正确的决策。
这要求法律思维者具有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4. 综合性法律思维是一种综合性的思维方式,需要人们同时考虑法律规则、案件事实、具体情况和相关因素等多方面的因素,并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高职院校法律类课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
李艳 : 高职 院校 法律 类课 程 “ 翻转课 堂” 教 学模 式的 实践 与思考 所以, 必 须积极 更新 教学 内容 , 采用 先进 的教 学 手段 和灵 活 的教学 方法 , 重燃 学生对 学 习 的兴 趣 。 这也 有 三 、高职 法律类 课程翻 转课 堂教 学模 式 的设 计
安 徽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o u na r l o f An h u i Vo c a t i o n a l Co l l e g e o f P o l i c e Of f i c e r s
高职 院校 法律 类课 程“ 翻 转课 堂" 教学模 式 的实践 与思考
些“ 吃 不饱 ” 的学 校 就会 降 低 录取 分 数线 。 这就 导
致入 校学 生整体 文化 素质 不 高 ,大多 缺乏学 习的积 极性 。 有 的学 生没 有 明确 的学 习 目标 . 也不 知道 放眼 去分 析个 人毕业 后 的就业 去 向 . 自己学 习法 律专 业 课程 的长 远用处 是 什么 。在课 堂 上遇 到感兴 趣 的 问
究 的埃 里克 ・ 马祖 尔 ( E r i e M a z u r ) 把 学 习分为 知识 传
教育 部 《 教 育信息化 十年发 展规 划 ( 2 0 1 1 — 2 0 2 0 ) ) ) 中指 出 , 随 着互 联 网的快 速 发 展 和现 代 信息 技 术 的广 泛应 用 , 要 把信 息 化摆 在 支 持 引领 教 育现
师 准 备 的教学 音 频或 视频 以及 相关 拓 展 材料 . 回到
课 堂后 再 针对 学 生 问题进 行 解答 . 帮 助他 们 对所 学 知识 进一 步加 以掌 握和运 用 。最早 开展 翻转课 堂研
【 收稿 日期 】 2 0 1 6 - 1 0 — 1 0
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的反思及重构——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背景
我国高职法律教育的反思及重构——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为背景张文胜【摘要】At present,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law comes to a bottleneck period and has some problems, es- pecially in national policy, low academic level, software and hardware of the colleges, which has become the main factors that restricted the development of such colleges. Therefore, in order to continuely survive and develop, such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make efforts from two aspects: on the one hand, they should improve their ability to serve the industry and actively explore a developing pattern relying on industry so as to promote the transfor- mation of college; on the other hand, they should focus on promoting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the "dou- ble-eompetency"teachers, reform teaching methods and means, integrate the teaching contents, and improve the students' competitiveness of employment.%当前,我国高职法律教育正处于发展的瓶颈时期。
法律思维的本体解析
An Analysis of the Noumenon of Legal Thinking 作者: 胡兴元
作者机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安徽合肥230031
出版物刊名: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51-55页
主题词: 法律思维;思维模式;传统;价值;信仰
摘要: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最为重要的思维形式,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基本判断。
文章在对法律思维本体构成要素解析的基础上,着重提出了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遇问题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对于传统法律思维模式和现行体制中泛政治化思维倾向,文章也从法律思维养成的路径上进行了有效的微观上的探讨。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法理教研室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概念:权利主体的行为称为法律关系的物质内容,从形式上 看即权利和义务 (二)权利 1、概念:又称法律权利或法定权利,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为了满足特定利益而为一定行为的法律手段。 2、权利的分类:P53 (1)绝对权和相对权 (2)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3)政治权利和非政治权利 (三)义务: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了满足权利人 而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的行为或不行为的法律手段。 1、积极的义务形式 2、消极的义务形式 3、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形式 (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 务。
(4)法律规则的种类:P24 ①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复合性规则 ②确定性规则、非确定性规则 ③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④调整性规则、构成性规则 3、法律原则: 是法的灵魂,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 利、义务和责任,原则的覆盖面大、范围广。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 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4、法律概念: 指的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权威 性范畴。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1、概念:指人们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2、特点:法定性;派生性;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具有内在逻辑性;国家强制性; 具有法定程序。 3、构成要件: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P65—67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 1、一般分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 2、特殊分类:(1)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 (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3)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4)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第二章 法的渊源和效力
教学目的:介绍有关法的渊源、分类及效力的相关知识。 教学重点: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教学难点:法的渊源含义;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法的溯及力。 计划课时:4学时 课程内容:
安徽警官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安徽警官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安徽警官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包括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刑事执行、新闻采编与制作、刑事侦查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
这些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服务行业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相关领域从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刑事执行、新闻采编与制作、刑事侦查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请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为准。
法与警双向度建设司法警务执法类课程探析——以《法院执行实务》课程为例
法与警双向度建设司法警务执法类课程探析——以《法院执
行实务》课程为例
李玲
【期刊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2(21)6
【摘要】司法警务专业执法类课程是高等职业教育司法警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
该专业培养的是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主要面向法院和检察院,能够胜任保障司法审判安全、司法裁判文书强制执行等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为充分体现该专业培养目标的“法”与“警”的双向特征,[1]以《法院执行实务》课程为例,从课程定位、建设现状和立足“法”和“警”双向度建设等方面探索执法类课
程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总页数】4页(P91-94)
【作者】李玲
【作者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23
【相关文献】
1.法与警:双向度建设"司法警察执法实务"课程
2.司法警务专业综合实训课程建设
研究——以警察类高职院校为例3.警察类高职院校专业综合实训课程建设研究--
以司法警务专业为视角4.高职法律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建设研究——以《合
同法原理与实务》为例5.高职管理类课程以"做"为中心开发活页式教材探析——以工程造价专业群《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实务》教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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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模式 突出办学特色——朝气蓬勃的法律一系
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朝气蓬勃的法律一系
佚名
【期刊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9(8)2
【摘要】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是在原法律系、警察系整合基础上于2007年7月组建而成。
现设有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和法律事务(行政法方向)等三个专业。
该系现有专兼任教师49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兼任教师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人,讲师29人,
【总页数】1页(PF0002-F0002)
【关键词】法律系;培养模式;办学特色;专任教师;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高级职称;行政法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G47
【相关文献】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色 [J], 潘春胜
2.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关于武汉软件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J], 万国邦
3.践行科学发展观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打造办学特色——南京财经大学办学特色探索与实践 [J], 欧阳霞;张金龙;陈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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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基地——创新实践教学模式,突出生产性实训功能,使学院“三个合一”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示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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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型法律文化(法律意识、法律思想、 法律思维等)
一、法律思维的本体解析 (一)法律思维的概念
法律思维是一种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 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特殊思维形式,它是指在 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中,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
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
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
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
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
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
决,于是他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
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丝毫不顾全大局,一点不把“市政规 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 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 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
5.受传统法律形式化的影响,导致了法律信仰的严 重缺失。
“一个有文化的民族没有形而上学——就象一座庙, 其他各方面的都装饰的富丽堂皇, 却没有至圣的神 那样‛ 。(黑格尔)
从自古至今,侧重于对法的形而下功能的实 践(虽然到现代情形有所改变)而忽视对法的形而 上的研究,一直是我国法律发展的模式 。
三、现代法律思维养成的微观分析
4.中立性是法律思维的必然要求。 中立性是法律思维可见性的特征之一,也是评 判法律是否公正最直观的体现。
5.确定性是法律思维的最终选择。
法律思维的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法律裁判的最终 结论总是非此即彼,即一方败诉另一方胜诉,这也 是诉讼的性质所决定的。 “权利义务对半承担的说法在社会上十分自然, 但在法庭上却是纯粹荒谬的理论‛ 。
3.规则性是法律思维的基本内容 规则性要求法律人要注重缜密的逻辑,遵守既 定的规则。规则性的思维模式强调法律人善于运用 三段论推理的逻辑方法。
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与现实生活中真实或真 相并不总是在一个逻辑层面上,有时它们是一致的, 但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法律逻辑的目的不是探求客 观事实的真相,而是在法律程序的范围内来寻求法律 意义上的真实或真相。
(二)法律思维的内在要素
1.法律术语(概念)是法律思维最基本的要素。 在法律人眼中,所有的社会问题,无论是政治的、 法律的还是经济的,也无论是大还是小,都可以运用 法律术语(概念)转化为法律问题来解读,都可以使 之转化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处理。
一个不懂得准确运用法律术语的人就不配具有法 律思维,也不配称为法律人。
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
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了。
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
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把磨坊给
拆了。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
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这个老汉第二天就在当地一纸讼狀把国家元首告上
二、传统的思维模式对法律思维养成的制约
法律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 践的人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这种认知的过程,也就 是法律思维的养成过程。 1.传统的法律观念的制约,使法律呈现泛工具化 的趋势 。 2.受传统亲民为民观念的影响,使法律思维出现 泛政治化的倾向。
法律思维泛政治化的主要表现是法院不自觉地把自 己司守法律的职能看作是国家实现其政治目的的必要手 段之一,且以法院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对法官具体 适用法律的有效约束;法律裁判的社会效果也是为了取 悦于民意或社会舆论;法官、法院乃至法律沦落为政治 的仆从。 3.受传统礼法观念的影响,道德化的思维模式抑制 着法律思维的养成。 情理化道德思维的后果不仅是将法律上权利义务和道 德上的权利义务相混淆,更为严重的是突破了法律的底 线,破坏了法律的统一,毁损了法律的权威,极易形成 错案。
了法庭,这个小小的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
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赔偿
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
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小磨房主想
进城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也不知第
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
论法与法律思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 张文胜 副教授
案
例
在德国,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
希(威廉一世),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
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
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
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 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北带河。 有一次这位皇帝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他的视线 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
封信。威廉二世给他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 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 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 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
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去三千马克,请
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给你的,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
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像纪
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启示:
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 1.国王对法律的服从和尊重; 2.法官对法律的忠诚; 3.市民对法律的敬仰度等)
法律文化
(二者和谐统一,才能促进法律的发展。)
4.受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中和性思维模 式制约着法律思维的养成 “明教化,息讼端‛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统治者秉承 的指导思想,耻讼、畏讼、厌讼也一直是民间百姓对于 诉讼的传统心理和思维定势。 重视调解虽然可能会带来及时了结案件,平息纠 纷的好处和便利,但过分强调调解也可能会因此损害 司法的权威与公正,削弱国人本就不强的法治意识, 制约法律思维的养成。
谢谢各位光临指导! 再见!
2.理性是法律思维的本质诉求。 (1)是要谨慎对待情感等外在因素,不为道德、情理、 社会舆论等左右自己的判断。 (2)是程序性。 “如果将法律理解为社会生活的形式,那么,作为‘形 式的法律’的程序法,则是这种形式的形式。‛ (拉 德布鲁赫) 法律思维程序性的意义在于排斥任意性、避免人情 化、促进理性选择、稳定法官的结论,从而提升人们 对法律的信仰。
6.忠实于法律是法律思维的内在本质 “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 的执政官‛ (西塞罗) “如果一个纠纷未得到根本解决,那个社会机体就 可能产生溃烂的伤口,如果纠纷是以不适当的和不 公正的方式解决的,那么社会机体上就会留下一个 创伤,而且这种创伤的增多,又有可能严重危及对 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维护‛。(博登海默) “执行法律的人如变为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 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 (耶林)
“法律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 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 (柯克爵士)
(一)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重新确立法的独立价 值。
(二)改变传统的道德思维模式,确立理性思维 的观念。
(三)要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树立法律的权威。
“法律所以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 。 “法被信仰,我们就不必担心法律得不到普遍的 服从和贯彻实施,也无须考虑公民的正当权益得不 到保障,更无须怀疑任何个人、团体甚或国家政府 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