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和销售的企业。
二、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
2.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主管,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和培训,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 粮食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等,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
三、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1. 对粮食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2. 粮食企业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3. 在粮食仓库、生产车间和运输工具等可能存在火灾和爆炸风险的场所设置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 粮食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和现有员工的定期安全培训。
2. 职工应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对从事高风险作业的职工进行特殊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和防护措施。
五、应急管理1. 粮食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在紧急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危险品的安全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1. 粮食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2.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粮食企业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包括粮食种植、收获、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粮食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各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粮食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八条粮食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
第十五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六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
第十七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粮食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当覆盖全部生产环节,包括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生产操作等。
粮食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粮食加工厂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
3. 保障粮食加工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三、安全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各车间、部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3.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
4. 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操作规程:各车间、部门应根据设备、工艺特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4.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时,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修订本制度如需修订,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意见,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粮食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粮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粮食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粮食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粮食生产管理第五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料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防止污染粮食。
第七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粮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追溯体系,记录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粮食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粮食加工管理第九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原料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
第十一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对加工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追溯体系,记录粮食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粮食产品可追溯。
第四章粮食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粮食销售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条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粮食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粮食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粮食追溯体系,记录粮食采购、销售等信息,确保粮食产品可追溯。
第十六条粮食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提高粮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粮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政府部门职责(1)制定粮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2)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督促企业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4)协调解决粮食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职责(1)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3)加强粮食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 员工个人职责(1)遵守粮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四、粮食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耕地保护与种植管理(1)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质量;(2)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3)加强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2. 粮食加工与储存(1)严格执行粮食加工标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2)加强粮食储存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储存条件;(3)加强粮食储存管理,防止粮食霉变、虫害等质量问题。
3. 粮食运输与销售(1)确保粮食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2)加强粮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防止粮食损耗和污染;(3)加强粮食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4. 粮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政府部门定期开展粮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加强对粮食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3)对违反粮食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奖惩措施1. 对在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粮食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粮食加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
3.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4. 所有员工均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有义务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机械设备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4. 环境安全管理(1)企业应保持生产场所整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5. 粮食质量安全(1)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加强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6. 应急预案(1)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和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粮食加工厂管理制度
粮食加工厂管理制度一、总则粮食加工厂是指以收购、加工、销售粮食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为了规范粮食加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厂区管理1. 厂区的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2. 厂区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3. 厂区内不得堆放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分类处理。
三、原料收购管理1. 原料收购应符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严禁收购过期、变质或有异常情况的粮食原料。
2. 原料收购时应进行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原料进厂后,应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存储,并做好记录和标识,确保追溯可行。
四、生产管理1. 生产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提醒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每日生产前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3. 生产过程中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使用劣质原料和添加剂。
4. 生产车间内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产品质量管理1.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 成品仓库内应进行分类存储,确保不同批次的产品互不混杂。
3. 成品仓库内应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质量异常的产品。
六、食品安全管理1. 厂区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2. 原料收购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进货、生产、储存和销售过程中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厂区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确保无食品安全隐患。
5. 严禁使用过期或劣质的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安全性。
七、员工管理1. 员工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操作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设备或改变工艺流程。
3. 厂区内应设置员工休息区和洗手间,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粮食加工企业的规章制度
粮食加工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粮食加工企业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粮食加工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粮食加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有保障食品安全、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生产流程,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五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生产、质量、销售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操作规范性。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员工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规模,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质量检测机制,加强对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和库存管理制度,保证原料的新鲜和品质。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和管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把关,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不合格品,保证合格品的出厂率。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意见,改进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原料供应的稳定和质量。
粮食加工企业安全制度范本
粮食加工企业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粮食加工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障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五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作业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防止违章操作。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粮食加工生产、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全国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粮食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粮食加工生产活动。
第六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七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第十一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粮食加工产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粮食加工产品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粮食加工产品销售活动。
第十四条粮食加工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十五条粮食加工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产品销售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
第十六条粮食加工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第十七条粮食加工产品销售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粮食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2. 责任分明,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指导和监督。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3.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 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故,减少损失。
5. 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染。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2. 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3. 员工有权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举报,企业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粮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相关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安全置于首位,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及追究制度。
4.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四、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管理(1) 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证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定期进行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5) 强化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工艺稳定。
2. 环境安全管理(1)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2)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3) 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系统,对排放物和废弃物进行及时监测和处理。
(4) 加强环境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熟悉应急流程和操作要求。
(3)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4) 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五、监督与检查1. 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指定专人进行具体实施。
2. 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汇总和分析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奖惩措施1.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色、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国家关于粮食企业管理的基本法规,是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的总纲领和总要求。
第三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粮食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第四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
第五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七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粮食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总经理是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粮食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参与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协调机构,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主管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粮食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每个员工都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三条国有粮食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粮食加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粮食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3.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生产目标1.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零伤亡。
2. 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实现零事故。
3. 保障企业生产设备完好,实现零故障。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安全生产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设施、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等。
4. 安全生产记录: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5. 安全生产考核: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6.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企业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受事故影响的人员给予关爱和帮助。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粮食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粮食加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确保粮食加工厂生产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粮食加工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生产环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形成记录,并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保护现场。
粮食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粮食加工车间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生产部长: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
2. 生产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生产工人: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操作程序。
2.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
3. 工作时,严禁酒后上岗、脱岗、串岗,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 不得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5. 严禁在设备运行中擦拭、打扫卫生、加油。
五、安全防护设施1. 定期检查、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3. 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
六、消防安全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2. 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生产部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粮食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粮食加工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各自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3. 建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培训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要求1. 人员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3. 作业现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禁止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 防火防爆:严禁烟火,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加强粮食储存、运输过程中的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措施。
5. 防尘防毒:加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确保员工健康。
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防汛防涝: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做好排水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提高应对汛情的能力。
7.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对其进行修改。
3. 各部门、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粮食加工厂安全生产。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粮食加工企业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措施安排百节假日安全值班人员。
并确定主要负责人;基他相关人员一律确度保24小时开机。
放假前对消防、监控、电气设知备等道作好检查,确保无隐患。
仓库储存场地进行安全检查专,值班人员确定巡查签到制度;再结合企业特点加属一点吧2、如何做好粮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该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抄员变动,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调整,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落实到人。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
以“明责、尽责、知厉害”为主题,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与各企业负责人谈话,重点解决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摆位不准、红线意识不牢、底线思维不强等问题。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对全县粮食系统储备粮库和涉粮企业的粮食储存、加工、经营等场所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夏季防汛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知单位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一把手”带队的全面检查和每半月组织一次“一把手”带队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每月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每半月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同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成立汛期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掌握雨情和灾情动态,对重要部位进行重道点监控和巡查。
同时,要求各涉粮企业必须配备抢险队、预备队及防汛物资,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3、我是保管员,谈谈如何保管好粮食,安全生产?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作为全面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中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尤为突出,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鉴于此,我们在库内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粮食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3. 严格执行粮食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5.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六、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3.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
2. 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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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XXXX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湖北京山京鑫米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车间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章管理人员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四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
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六条现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生产任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四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粮食保管制度1、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2、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3、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4、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5、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6、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结合实际,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学习。
3、学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电器和消防知识。
4、定时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法纪教育。
5、新职工实行岗前安全教育。
6、节假日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九条劳动保护制度(一) 劳动保护制度1、生产劳动保护制度(1)由于在粮食进出时,粉尘较多,要求作业时必需开启门窗, 配备排风扇,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2)粮食保管中需进行熏蒸杀虫处理,熏蒸是一种危险作业, 必须制定和执行熏蒸管理规定, 同时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对熏蒸滤毒罐进行定期更换, 在熏蒸时要求必须有安全员负责监管。
(3)在设备使用上严格规章制度,对机修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配备有齐全的工具和必须的劳保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店采购, 劳动保护用品应有合格证,不准购买非正常渠道生产的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制定,发放。
(3)工作中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第十条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1、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动用明火作业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有监护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审批单只能在审批时间、范围内使用有效,动火监护人如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
4、如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 必须切断物料,经清洗后方可动火。
第十一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合理配臵各类消防器材,并实行分区承包,责任承包。
2、消防器材责任人定期(每月一次)对所辖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栓漏水、生锈等不能使用, 灭火机压力不足等问题应及时汇报解决。
3、消防器材配备是为了火灾救援,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损坏消防器材。
4.使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立即向库主任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并在值班记录中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领取电工证,才能独立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维修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
2、建立健全电器方面的技术档案和电器设备管理资料。
3、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严禁带电操作。
4、因生产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应符合电器安装标准和临时审批手续。
5、各种电器设备装备都符合安全要求。
6、供电气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合理使用。
7、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8、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制度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为主,以查操作性的违章为主要内容,每月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互相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第十四条应急管理制度(一)防洪应急反应程序1、每年雨季来临前, 要对所有的排水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
2、检查排水泵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3、准备好防洪物资,如档板、防洪草包、铁铲等。
4、下雨时,及时启动排水泵。
(二) 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应急反应程序1、火灾事故的处理总则:当确定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停止作业, 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和生产科室,视火情拨打火警电话119,疏散无关人员,抢救受火灾危害的伤员。
2、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指挥应急人员开启消防备用泵,选择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采取迅速有效的灭火措施扑救。
3、应急行动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防毒面具、消防隔热服等) 。
4、确定风向及安全逃离线路。
5、利用喷雾水冷却保护紧急行动人员。
6、禁止使用易燃、非防爆用品灭火,消除一切火源。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谢谢你的观看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必须层层签订《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范围,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当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相互矛盾或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