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三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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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引言业主大会是公共区域业主集体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定的会议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议事秩序、提高决策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业主。

2.会议召开1.业主大会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15天发送。

通知中应包括会议议程、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名单和会议报告等必要信息。

2.业主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或网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视情况而定。

3.参会业主需提前10分钟到场,准备完毕后安排进入会场。

4.每次业主大会开会地点应选定在公共场所。

3.会议记录1.按照会议议程进行议事,并由出席业主选举一名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决策和表决结果,并起草会议公报。

2.会议记录员建立会议记录本,对出席人员逐一记录姓名、单位和职务。

3.针对每个议程项,由主持人提出议题并征求各业主的意见。

在确定了相应决议后,需将表决结果记录入会议记录本。

4.会议公报应在会后15天内由会议记录员按规定分发给各个业主。

4.发言顺序及表决1.业主大会应按书面提出的议程顺序进行,除非由会议主持人决定改变议程顺序。

2.会议主持人确定每个议程项的讨论时间,并维持各项议程的讨论与表决的秩序。

3.会议主持人应为每个议题确定发言顺序,并控制发言时间。

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如果其他与会者有补充意见,应在讲话人发言之后即可表达。

4.在任何时候,任何参会业主均无权打断其他人的讲话或影响会议的正常进程。

5.主持人应当确保敞开式的表决环节,进行表决时,当所有人在场后,应进行秘密投票。

5.其他说明事项1.在会议期间,吸烟、携带或饮用酒类饮料均属于不得取的行为。

2.任何涉及到会议决策及议案的讨论、会议记录及会议文件,均应保密。

3.本规定可通知任何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中讨论通过。

该规定可随时更改,但应在业主大会会议中正式公布。

所有更改都应尽快通知申请人。

6. 结束语基本的会议议事规则有助于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使业主对管理更有信心。

2025年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025年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 引言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提高业主自治的水平和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2. 参会资格参加业主大会的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代理人。

每个业主单位只有1个投票权,无论房屋面积大小。

3. 通知与召集业主大会应于提前7天发布通知,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提案及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内容。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业主或张贴于小区内公示。

4. 议事主持业主大会应由业委会主持,主持人应向全体业主说明议事程序,宣布议题,控制会场秩序。

5. 议事程序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一般按照议程依次进行。

议程应在会前事先确定并公示。

6. 决策和表决业主大会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

决策应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并以简单多数通过,表决结果应予以公示。

7. 提案业主在会前应将提案提交业委会审核后,经主持人宣布后进行表决。

提案应明确、具体、可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同业主共同利益。

对于提案的不同意见,应充分讨论。

8. 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应当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5年。

9. 其他规定业主大会应充分尊重和保障业主在会议中的发言权利,禁止打断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业主发言权。

另外,业主大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道的原则,共同推进业主自治的建设。

10. 生效及修改本规定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如需修改,应在业主大会上提出并经过全体业主的表决通过,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结论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目的在于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保障业主权益,同时规范议事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我们相信,遵守本规则,业主大会的议事行为能够更加民主、公开、公正,推动业主自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业主大会规程

业主大会规程

业主大会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四条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体式格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举措及名单;(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该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体式格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七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办法确定。

第八条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续筹计划,并监督施行;(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利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令、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样本第一条总则1.本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2.业主大会是业主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召开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3.本规则适用于业主大会的召开、议题确定、议事程序、表决、记录等方面的事项。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召开1.业主大会的召开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必须提前10日以上向业主公告,并说明议题、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业主大会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召开,但必须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3.业主大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也可以由业主中不少于1/10的业主提议召开,但提议必须包含明确的议题。

第三条议题确定1.议题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提议或者物业公司提出,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

2.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当包括重要的事项,如资源调配、收费标准、大修计划、业主委员会选举等,以及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事项。

3.业主大会议题应当在召开前向业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议题名称、内容摘要、相关材料等。

第四条议事程序1.业主大会应当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由主持人主持,秘书记录出席人员名单和会议纪要。

2.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包括会议开场、议题讲解、自由发言、讨论与辩论、表决等环节,各环节时间和顺序由主持人掌控。

3.自由发言时,业主可以就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表决1.表决由主持人宣布,可以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2.对于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采取有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表决结果以通过票数多少决定,若出现持平的情况,视为未通过。

第六条记录与公告1.业主大会的会议纪要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过程、议题讨论、发言要点以及表决结果等内容,并由主持人和秘书签字确认。

2.会议纪要应当在会后及时整理,公告给全体业主,内容包括会议结果、决议、追加事项等。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指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议事、决策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草稿,共计1200字。

一、会议召开1. 业主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物业公司提前通知业主。

2. 物业公司应提前发布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以及议题等内容,并通知业主参会。

3. 业主大会需满足法定的召开条件,包括参会业主人数、业主大会决策的比例等。

二、议事规则1. 会议主持人由物业公司指定,负责掌管会议秩序、主持议事程序。

2. 会议议事采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任何业主都可参加会议,并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3. 会议议题由业主提出,并经物业公司审核后列入议事日程。

4. 业主可以在会议开始前申请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有权适当调整。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5. 发言须遵守公序良俗,并尊重他人言论。

不得发表歧视、侮辱或攻击性的言论。

6. 主持人有权对发言内容进行适当的引导和调整,以保证议事秩序和高效进行。

7. 会议可以提前确定议事方式,包括现场提问、书面提问、在线平台提问等方式。

8. 会议应确保充足的讨论时间,避免议事时间过长或过短,相关议题需按照议事规定进行表决。

9. 议事期间,应出示明确的议题材料,以供业主参考和讨论。

三、决策程序1. 议事期间,每一议题应经过提出、讨论、表决的程序方可决策。

2. 业主可自行提出动议,经其他业主支持后方可列入讨论。

3. 任何议题的决策需经过简单多数原则的表决,得票数过半的议题方可通过。

4. 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可能需要经过更高比例的表决,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支持。

5. 决策结果应公开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以便后续追溯和执行。

四、会议记录与会议报告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1. 会议结束后,物业公司应尽快整理会议记录,并进行公示。

2. 会议记录应包括参会人员名单、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3. 会议报告应由物业公司制作,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和议事结果,并在一定时间内向业主公布。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

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工作章程(议事规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全体业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规范业主大会活动,提高议事效率,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XXX小区业主大会的设立、运作和监督。

第三条原则在本XXX小区内,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本业主大会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本规则所称物业,是指XXX小区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XXX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则所称业主代表,是指当物业管理区域较大、业主人数较多时,以楼幢、单元等为单位推选的代表,该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征求所代表的业主意见。

本规则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以其他形式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本规则所称业主大会,是指XXX小区的全体业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规则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物业自治组织。

本规则所称业主委员会,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XXX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根据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和办理业主大会授权的相关事务的业主大会常设机构。

本规则所称业主公约,是指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的,规定业主、使用人在XXX小区相互之间及其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方面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守则。

第五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XXX小区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业主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身份的认定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当参加业主大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房地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版

房地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版

房地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1. 会议召集:业主大会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召
集和组织。

2.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

3. 出席权:所有业主均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可以亲自出席或委
托他人代表参加。

未能出席的业主可以提前书面委托他人代表投票。

4. 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召集方根据需要确定,应充分体现业
主利益和共同关注的问题。

5. 议程公开:会议议程应提前公示,确保所有业主对议题有足
够的了解和准备。

6. 主持人:会议应有主持人主持,负责会议的顺利进行和维持
会议秩序。

7. 会议程序: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确保会议有序、高效进行。

8. 发言权:业主有权在会议上自由发表意见,但需尊重其他与会业主的意见和发言权。

9. 讨论和决策:会议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通过讨论最终达成决策,决策方式可以是表决、投票等。

10. 议案通过:议案的通过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业主大会章程,通常要求获得法定比例的赞成票。

11.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组织成会议纪要,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证。

12. 决议执行:通过的决议应由召集方或相关方负责实施,确保决议能够有效落实。

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业主大会的公正、民主和透明,保障业主的权益,并促进共同管理和维护房地产的利益。

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业主大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共同参与管理和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表决规则对于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业主大会表决规则的相关内容,以便业主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表决权1. 每个业主单位均有一个表决权,表决权不可转让或代理。

2. 若业主单位有多个业主共有的情况,应由共有人协商一致确定表决意见。

3. 出租房屋的业主,表决权由出租房屋的实际居住人行使,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表决程序1. 业主大会表决分为现场表决和委托表决两种方式。

2. 现场表决:在业主大会上进行实时表决,由出席业主进行投票。

3. 委托表决:业主可将表决权委托给其他业主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需填写委托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 表决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任何业主均有权监督和申诉。

三、表决议题1. 业主大会的表决议题应当事先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公布。

2. 涉及重大利益或涉及所有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当由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

3. 普通维护、日常管理等事项,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决定,但需向业主大会报告。

四、表决结果1. 表决结果以出席业主的多数意见为准,即过半数通过。

2.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涉及所有业主权益的事项,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才能通过。

3. 表决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在会议记录中进行备案。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表决规则的行为,业主大会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表决结果、追究责任等。

2. 对于恶意干扰、操纵表决结果的行为,业主大会有权进行警告、限制表决权、甚至开除业主身份等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业主大会表决规则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业主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和谐稳定。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是指在业主大会上进行投票决策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

1.单项表决:每次只能表决一个议题或决议,每个议题或决议
只能进行一次表决。

2.多数原则:表决结果以得票数多少为准。

一般情况下,获得
过半数选民(即50%+1)支持的议题或决议通过。

3.无效票:无效票是指未填写、填写有误或者未明确表示支持、反对或弃权的选票,无效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4.弃权:业主可以选择弃权,即不参与表决,此类选票不计入
有效票数。

5.口头表决:在一些情况下,业主大会可以采用口头表决的方
式进行投票,即由业主逐个发表意见并表示是否支持、反对或弃权,主持人或会议记录员将其记录下来。

6.书面表决:在一些重要议题或决议中,特别是涉及重大利益
的事项,业主大会可能要求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

业主需以书面方式表示自己的决定,以确保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7.记录和公示:所有表决结果都需要记录下来,并在业主大会
结束后公示,以确保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小区或不同的业主大会组织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特殊规定。

业主在参加业主大会时,应遵守和理解当地和具体组织制定的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研究解决共同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条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实行民主决策原则,依法有效。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须由全体业主代表通过。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开第六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并提前至少15天向全体业主发出通知。

第七条业主大会通知内容应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参会要求等相关事项。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当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知应通过小区公告栏、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发布。

第九条业主大会可根据需要确定实体或网络形式的会议方式,确保业主参会的便利性。

第十条业主大会召集人应提前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会场布置、资料准备等工作完善。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第十一条业主大会议程应当由召集人事先制定,并在会议开始前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议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主持人开场、确定主席团、确认与否决议事规则、审议批准上次会议纪要、审议物业管理情况、审议财务报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议事主持人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严格按照议程进行会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的发言须有序进行,依次申请发言,遵守发言时间限制,维护会议秩序。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对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采取公开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及时记录会议过程,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持人宣读确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对于涉及小区重大利益或涉及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当通过书面决议形式进行。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第十九条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得到全体业主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应当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通报,并督促其切实执行。

恒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恒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恒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引言二、会议召开1.定期召开:恒大业主大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通过小区公告、短信或其他适当方式提前通知业主。

2.特别召开:当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或决策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特别召开业主大会,特别召开事宜事先应向所有业主做出通知。

3.参会资格:凡是在该小区拥有产权的业主都有权参加业主大会,非业主的人员可以作为观察员参会,但无表决权。

三、议事规则1.主持会议: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轮流担任业主大会的主持人,以确保会议公正、顺利进行。

2.议程确定:业主委员会应提前确定业主大会的议程,并在会议开始前向所有业主公示。

业主也可以提出修改或新增议程事项,但需提前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在会议前得到确认。

3.会议记录:会议应由业主委员会选派专人记录,并将会议记录整理后公示给所有业主,确保会议内容的公开透明。

4.发言顺序:业主在会议期间有权提出发言,但需尊重会议秩序。

在大会主持人的控制下,按先来先发表的顺序进行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5.表决程序:当涉及到决策问题时,采取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表决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的方式,具体表决方式由主持人决定。

决议可以通过简单多数原则来确定。

四、议事程序1.开会准备:业主大会应提前半小时做好开会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会议室、会议材料、签到表等,并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签到确认业主身份。

2.审议议程:主持人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

对于每一项议程,主持人应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防止时间拖延或过度草率。

3.发言讨论:在主持人的控制下,业主可就讨论议题进行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但需确保讨论不偏离主题,不恶意攻击或辱骂他人。

4.表决决策:当有决策议题时,主持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并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录表决结果。

5.正式会议:一般阶段意见交流结束后,主持人正式提请议题表决,决议结果应当即向全体出席业主宣布。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 引言业主大会是由业主共同参与的重要决策机构和交流平台。

为了促进业主之间的相互了解、合作和共同发展,确保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 会议召开2.1 业主大会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前向业主发出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相关事项。

2.2 会议通知应在发出之日起至少提前七天送达至每一位业主手中,或通过电子邮件、公众号等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告。

3. 会议议程3.1 会议议程应在业主大会前向业主发出,并应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时间安排和其他重要事项。

3.2 业主可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议加入特定议题,并应于会议前书面提交材料,以供参会业主与会讨论。

4. 会议主持4.1 业主大会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主持,须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

4.2 主持人有权对会议过程中的言行进行管理,保障每一位业主的发言权和表达权。

5. 议事规则5.1 业主大会遵循民主原则,任何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多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

5.2 每位业主在会议上享有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并应遵守相互尊重、礼貌待人的原则。

5.3 业主大会应当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多样性和不同观点,在充分讨论后作出明确的决策。

5.4 议事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过长的开会时间和疲劳感。

6. 会议纪要6.1 会议纪要是业主大会的重要记录和审定依据,应由主持人或秘书承担起起草、整理和保存的责任。

6.2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主要议题、参与人员、决议等内容,并应在会后及时向业主通报以确保透明度。

7. 会议决议执行7.1 业主大会的决议是具有约束力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全力执行已通过的决议。

7.2 若会议决议需要通过外部合作伙伴或相关部门予以执行,应及时沟通、落实和跟踪,确保决议的有效执行。

8. 其他注意事项8.1 业主大会的相关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并应公示透明。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有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之一,用于解决业主共同关心的问题,决定共有
部分的事项。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1. 会议召集: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提前合理时间内向所有业主发送会议
通知和议程,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 出席权:所有业主都有出席业主大会的权利,并且可以将自己的代表委托给他人代
表出席。

每户业主都有一个投票权,无论他们是否有出席现场。

3. 议事程序:会议应有主持人和记录人,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记录人负责记
录会议的讨论和决议。

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逐项进行,并给予充分讨论和发言
的机会。

4. 决议方式:大多数议题应以表决方式决定。

一般情况下,简单多数决定的事项(即
得票数多于一半即可通过)。

但对于一些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达到特定比例的高票通过,例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同意。

5. 投票权:每户业主都有一个投票权。

投票可以通过出席会议亲自投票或委托他人代
理投票的方式进行。

代理投票的委托必须经过书面或其他有效方式的委托。

6. 决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按
照决议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决议得以落实。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小区而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文.doc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文.doc

2019年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相关会议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
第八条 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 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 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和选票结果, 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 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 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
(六)提出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维修资金缴交责任人按照 规定缴交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维修资金的使用;
(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 主大会决议等内容;
(八) 对违反管理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 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 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 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业主 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 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可通过设立投票 箱、上门或寄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进行综 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邀请所在街道、居委会指导、 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 意见表和选票可分步骤进行。第 Nhomakorabea章 议事内容
第九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 理规定;
(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 其他物业服务人;
(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 (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 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 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 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一、会议的组织人员
会议的组织应由物业小区的业主会代表团负责。

物业小区业主大会副
组织人应由物业小区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包括物业公司和小区管理委员
会两部分。

二、会议的纪律
1、业主大会期间,要求业主维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接受物业的管
理和规章制度,不得胡作非为、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否则将依法处理。

2、业主大会需要使用会议室或会议厅,召开业主大会期间,要求会
议室或会议厅内保持安静,不得制造噪声,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3、参加业主大会期间,请认真参加会议,及时认真回答提出的问题,并及时把握现场管理的要求,维护会议秩序。

三、会议的程序
1、业主大会开始前,要求业主准时参加会议,以便按照既定程序进
行会议。

2、业主大会开始后,首先由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纪要,并向业主简
要介绍会议的重要事项,再由业主代表讨论、表决审议小区管理和安全等
相关议题,以及小区日常事务和物业费用、修缮费用等事宜。

3、本次会议未提出的议案,由物业管理部门及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审核,并及时报告会议结果。

4、会议结束后,要求参会代表及时落实会议表决的决定。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嘿,各位亲爱的业主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挺实在也挺重要的事儿——业主大会的三项规约范本。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家规”,有了它,咱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美满,邻里之间才能更融洽,你说是不是?首先啊,咱们得有个“公共秩序维护规约”。

这可是咱们小区的“安全卫士”,得好好重视。

你想啊,小区里头,车辆得有序停放,不能乱停乱放,要不然,进出都费劲,多不方便啊!还有,垃圾分类,也得按规矩来,这可是咱们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大事。

再说了,养宠物也得讲文明,得牵绳、得及时清理粪便,这样才能让小区更干净、更整洁,咱们住着也舒心。

再来,咱们得有个“公共设施管理规约”。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大管家”,得把公共设施都管得井井有条。

路灯得亮堂堂的,晚上出门才安全;电梯得按时检修,不能出岔子;绿化也得有人管,得定期修剪、浇水,让咱们的小区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这样一来,咱们住着才更有幸福感、更有归属感。

最后啊,咱们还得有个“业主共同利益维护规约”。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守护神”,得守护着咱们共同的利益。

比如,物业费得按时交,这是咱们享受物业服务的基础;公共区域的收益,也得合理分配,不能让某些人占便宜,得让大家都受益。

还有,小区里头,不能搞违章建筑,不能私自搭建,得保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规划。

这样一来,咱们的小区才能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

当然了,这三项规约啊,可不是啥“铁律”,得靠咱们大家一起来遵守。

咱们得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能光想着自己,得想着整个小区、想着大家。

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得好好相处,才能让小区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所以啊,亲爱的业主朋友们,咱们得一起努力,把这三项规约落到实处。

咱们得用实际行动,来守护咱们的小区、来守护咱们的家园。

这样一来,咱们的小区才能更加宜居、更加美好,咱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幸福、更加充实。

总之啊,这三项规约啊,就像是咱们小区的“三宝”,得好好珍视、好好守护。

咱们得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才能让咱们的小区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大会规则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大会规则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大会规则引言:物业管理是指由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和经营一个小区或建筑物的各项事务。

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权益和提高管理效率,业主大会成为了物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中业主大会的规则与要求,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物业管理事务。

一、业主大会的召开原则1. 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召开,通常为每年召开一次。

召开时间可以事先在小区内公示,以便业主合理安排时间参加。

2. 特殊情况召开:除了定期召开的业主大会,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还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例如,当小区发生重大事项或需要业主共同决策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讨论处理。

二、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1. 通知:物业公司负责向所有业主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

通常通知应提前至少7天,以确保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行程。

2. 参会方式:业主大会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召开。

线上方式通常通过专门的平台或软件进行会议,线下方式则是业主聚集在指定场地进行会议。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召开方式。

三、业主大会的议程内容1. 业主大会的议程应提前制定,并在通知中明确告知业主。

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选举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审议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和使用情况- 审议重要决策事项,如装修规范、小区安全等- 业主意见和建议的汇报和讨论2. 业主可以提前向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交关于议程的议题,以便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四、业主大会的决策机制1. 表决方式:业主大会的决策通常采取表决方式进行,根据业主人数或住房面积来进行权重划分,确保每个业主的利益得到平等的体现。

2. 决策结果:业主大会的决策结果应通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公示等形式向所有业主公布。

决策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有责任及时执行。

五、业主大会的会议纪律1. 主持会议:业主大会应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业主大会三项规则

业主大会三项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努力创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居住社区”。

第三条(与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主动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冲突时,各业主同意提交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物业类型:_ ________________(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 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 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 _平方米,__ __套,非住宅_ ___平方米,_ __套。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十二)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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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修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努力创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居住社区”。

第三条(与相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主动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冲突时,各业主同意提交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物业类型:_ ________________(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类型物业)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 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 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 _平方米,__ __套,非住宅_ ___平方米,_ __套。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十二)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本业主大会采用形式。

第七条(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本业主大会选择以下第_ _种方式:(一)由全体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1、______ _______________2、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表决票的送达)鉴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各业主同意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表决票已送达:(一)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签收;(二)按照业主提供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送;(三)投入物业所在地的该户业主信报箱或者房屋内;属前款第(二)、(三)项的,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两人以上的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送达情况。

表决票按上述约定送达全体业主。

第十条(业主大会表决形式)本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 _、_ _、_ 、_ _种形式进行表决:(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三)通过业主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向表决专用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

(四)传真。

(五)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__ __。

视为同意或者反对的,不适用于差额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差额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情形。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的计算)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召开的,与会业主以实到业主以及采取委托代理方式的业主计算。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与会业主以表决票送达的业主计算。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业主大会每__ _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召开时间为____ ___。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20%以上业主提议;(二)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 __的;(三);(四)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五)根据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发起人;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随附提议人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认为有必要核实的可以对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进行核实。

决定不召开的,应说明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作提议有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未作出决定的在收到提议之日起45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提议事项征求业主意见并表决,业主大会会议讨论表决议题应与提议议题相一致。

属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在45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缺额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全体辞职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业主推荐产生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筹备组成员,由筹备组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属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_属第一款第四项情形的,_____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属第一款第五项情形的,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表决票(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同时邀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民委员会派员参加,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三)征询意见或投票表决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在投票日期3日前发放征询意见表或表决票(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或投票表决。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第十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小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五条(业主、业主代表的代理)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符合下列约定:(一)业主是自然人的,可以书面委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或者参加,但受托人代理份额不能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_ _%。

(二)业主是单位法人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者业主委员会。

业主代表需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委托行为应符合下列约定:(一)_ ___ _(二)_第十六条(提议再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限制)业主大会对所提议案已经作出决定的,业主在_ _个月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九)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八条(业委会委员条件)业委会委员由75周岁以下、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一)违反《物业使用规约》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三)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四)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五)拒交维修资金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业主委员会设委员_ _名,其中主任名,副主任__ __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 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一)业主委员会每_ _个月召开一次例会,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二)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召集的,由副主任负责召集。

主任、副主任均因故不能召集的,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联合召集。

(三)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

(四)提前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六)做好会议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一)已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二)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三)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四)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五)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六)因疾病、经常外出等原因难以履行职责的;(七)严重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或者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八)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于第(一)、(二)、(三)项情形的,委员资格自然终止,业主委员会将委员资格终止的情况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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