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环学院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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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坚持以生为本,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和《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须严格遵守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规则与程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纪委机关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部、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校转专业计划;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批特殊条件学生转专业申请等。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主要由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不得少于2名教师。

师范类专业命题教师从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抽取而成,负责转专业笔试命题。

教务部统筹师范类专业封闭出卷等事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系)负责人、骨干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报名学生转专业资格;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申请条件第六条大学一年级或符合下列第六条至第九条条件之一的二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年级学生转专业需降级学习。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因患病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第八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关于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关于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文件
重大城环〔2011〕14号
关于印发《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学分认
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教务处毕业生审查相关规定,经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30日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与转入后专业的培养方案上所列课程均相同的课程,直接认定其课程及学分,课程类别按转入后培养方案认定。

二、对课程代码不同,但课程名称与转入后专业的培养方案上所列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采取学分就高原则。

①若转入前所学课程的学分高于转入后专业培养方案上课程的学分,则同意认定其课程及学分,课程类别按转入后培养方案认定。

②若转入前所学课程的学分低于转入后专业培养方案上课程的学分,相差不超过0.5学分,可认定其课程及学分;若学分相差超过0.5学分,则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课程按任选课程标注,学生还需补修培养方案上所列之课程。

三、对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与转入后专业培养方案上所列课程均不同的课程,在两门课程之间相差不超过0.5学分的前提下,由教学系给出认定意见,报学校教务处进行课程和学分认定。

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办公室,如遇学校毕业审查政策调整,则及时修订。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大学阶段选择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学校和学生本人共同努力,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以确保转专业的顺利进行。

首先,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转专业政策和程序。

学校应该明确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学分要求、成绩要求等,同时建立转专业申请和审批的流程,让学生清楚地了解转专业的规定和流程。

此外,学校还应该制定转专业的时间节点,明确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的时间范围,避免过于频繁的转专业申请对学校管理造成冲击。

其次,学校需要提供转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对于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学校可以安排专业的老师或辅导员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帮助学生了解目标专业的情况,包括课程设置、就业前景等,帮助学生进行理性的选择。

同时,学校还可以组织转专业经验交流活动,让已经成功转专业的学生分享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帮助其他学生更好地进行决策。

另外,学校需要加强转专业后的学业指导和支持。

一旦学生成功转专业,学校应该安排专业老师或辅导员进行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专业学习,确保学习进程不受影响。

同时,学校还可以提供转专业奖学金或补助,鼓励学生在转专业后取得好成绩,增强学生的学业信心。

最后,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转专业监管机制。

一旦学生转专业,学校应该建立起转专业学生的档案管理系统,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新专业学习中的问题,确保学生的学业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转专业学生的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转专业过程的满意度和建议,不断改进转专业的实施方案,提高学生的转专业体验。

综上所述,学生转专业是一个需要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的过程,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转专业政策和程序,提供转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转专业后的学业指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转专业监管机制,以确保学生转专业的顺利进行。

希望学校和学生能够共同努力,为学生的转专业之路铺平道路。

转专业实施方案

转专业实施方案

转专业实施方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特制定我校转专业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在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下进行,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一章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第一条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3.已转过一次专业者;4.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5.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6.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者;7.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开始,学校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第四条受理程序:1.1月中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我校转专业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校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1月下旬,学校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转送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部。

3.学校教务处要统一办理转入学籍、学生证、注册等事宜。

第二章转专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转专业(转入或转出)的学生人数应按如下比例控制:转入班级需少于50人。

第六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考试。

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均必须按新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和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应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专业转换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在校学生的专业转换事宜,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改变专业,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学院学生专业转换以学院认可为原则,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双方协商、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获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学生专业转换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六条学生在申请转换专业时,应当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转专业理由等文件。

学院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组织审核。

第七条学院成立专门的转专业审核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相关专业教师等组成,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决策,并在学生申请材料上做出相关批示。

第九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时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并及时将结论通知学生。

如驳回转专业申请,要明确指出原因。

第十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应当及时通过学校系统将相关信息报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变更手续。

第三章专业转换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一条学生的专业转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学院不得强制学生转换专业。

第十二条学生二次转专业应当严格限制,一般一次学籍期内不得再次转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当遵循学院的校园秩序和学术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应当鼓励学生转专业,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学院转专业后的管理及评价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对转专业后的学生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课程安排、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

第十六条学院应当积极评价转专业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

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转专业是指大学生在完成一定学分的基础上,从一个专业转到另一个专业学习。

转专业是个复杂的过程,并且需要一定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以下是一个关于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的示例,用于帮助学生制定和实施他们自己的转专业计划。

一、明确目标和动机在制定转专业方案之前,学生首先需要明确他们转专业的目标和动机。

他们应该问自己为什么想转专业,转到新专业可以带给他们什么样的机会和发展。

这些目标和动机可以是学术上的、职业上的或者个人发展上的。

明确目标和动机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规划转专业的内容和时间。

二、了解新专业要求和学分转换三、评估个人能力和现状在制定转专业方案时,学生需要评估自己的个人能力和现状。

他们应该考虑自己目前在原专业的学习成绩、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是否满足转入新专业的要求。

如果需要补充一些基础知识,学生可以考虑选修相关的课程或自学相关的内容。

此外,学生还需要评估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和学习动力,以确保能够完成转专业的学习任务。

四、制定学习计划基于个人评估的结果,学生可以制定一份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需要修读的课程、时间表和目标。

学习计划应该合理安排学习的内容和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完成课程要求,并与辅导员和新专业的相关老师进行沟通,获取反馈和建议。

五、积极参与实践和实习除了学习课程,学生还应该积极参与实践和实习活动,以增加自己在新专业领域的实践经验。

这些实践和实习活动可以是实验室实践、社会实践、实习等形式。

通过参与实践和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新专业的实际应用,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六、与相关老师和学生交流学生可以主动与新专业的相关老师和学生交流,了解新专业的学习和就业情况,获取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指导。

这些交流可以通过参加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团体活动等方式进行。

与相关人员的交流有助于学生更好地了解新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并提前为自己的学习和发展做好准备。

七、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转专业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学生需要定期评估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进展,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方案。

关于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转学的规定.doc

关于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转学的规定.doc

关于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转学的
规定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学分制,给学生自主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成才空间,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转院、系(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的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选择
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允许新生报到后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自愿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经学校批准后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一年级末转专业
学校每学年第二学期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转专业审批工作,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一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经转入学院(部、直属系)考核同意,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二年级学生转专业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引导部分二年级学生转专业。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过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的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由其它学校转入我校者;
(二)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三)定向培养者。

第五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3级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及咨询安排

2013级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及咨询安排

2013级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方案及咨询安排
一、重选专业实施方案
重选专业基本条件:
1.至第一学年末修满并获得原专业第一学年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2.能认真遵守《学生守则》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
4.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特招生(定向)学生及爱恩学院不参加重选专业。

二、重选专业咨询安排
重选专业即日起开始受理相关咨询,直至工作结束止,具体安排如下: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1.调研和自我评估首先,学生应该通过调研了解所感兴趣的专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课程设置、学科领域、就业前景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学生还应该进行自我评估,评估自己适合转专业的潜力和能力水平,确定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是否与所选专业相匹配。

2.制定学习计划学生在确定转专业后,应该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应包括时间安排、课程选择等方面。

时间安排是指在转专业过程中要进行的各种学习、实习、实践等活动的时间安排。

课程选择是指选择合适的专业课程,包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等。

3.参加转专业考试很多学校都有转专业考试的制度,学生应该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转专业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学生需要准备相应的考试内容,包括考试大纲、学习材料等。

4.寻求师资指导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应该积极寻求师资指导,与教授或导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师资指导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所选专业的研究领域、学术要求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和研究支持。

5.修读专业课程学生转专业后,需要按照学习计划修读相应的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学生学习和研究所选专业知识的基础,学生需要认真对待每门课程,理解并掌握其中的知识和技能。

6.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在转专业过程中,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包括实习、实验、科研等。

实践活动可以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所选专业的实际应用和研究状况,提升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学生在转专业的同时,也应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交流能力、组织能力等,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社团组织、学术研究等活动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能力提升包括专业技能、科研能力等,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提升自己的能力。

8.实施转专业计划并评估学生根据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实施转专业计划。

同时,学生还应该不断评估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将转专业计划贯彻到底。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个人兴趣的不断变化,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会面临转专业的情况。

而大学转专业对于学生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决定,需要经过慎重的考虑和详细的实施方案。

下面将就大学转专业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大学转专业需要学生充分了解目标专业的情况。

学生应该对目标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就业前景等方面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确定自己的转专业方向。

同时,学生还需要了解目标专业的转专业条件和程序,包括是否需要通过考试、是否需要进行面试等等。

其次,学生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

在确定了转专业的目标之后,学生应该及时与学校的教务处、目标专业的教学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了解转专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同时,学生还可以向学长学姐、老师或者其他已经转专业的同学进行咨询,获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

接下来,学生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请。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生需要准备好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认真对待,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最后,学生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并接受可能的结果。

转专业是一项需要勇气和决心的决定,学生需要做好接受可能的结果的心理准备,包括被批准转专业和被拒绝转专业两种情况。

无论结果如何,学生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计划。

综上所述,大学转专业是一项需要慎重考虑和详细实施的决定,学生需要充分了解目标专业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请,以及做好心理准备并接受可能的结果。

希望学生们在转专业的过程中能够理性思考,积极准备,做出正确的决定。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

第二章转专业管理第三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三)所转专业为本校开设的专业,且学生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四)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以内;(五)学生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六条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已取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予以认定。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八条学生因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

第九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三)学生转学应遵循“同层次、同类型”的原则,即转入学校与我校层次、类型相同;(四)学生身体健康,符合转入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

第十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一条教务处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转学后,应按照转入学校的要求进行学习,已取得的学分符合转入学校要求的,可予以认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转换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和个性发展空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

第三条学校宏观控制转入专业接收人数,应为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5%-20%,对各专业(国家或学校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转出比例不做限制。

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转入该专业人数。

第四条转出教学单位不得阻止和限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入教学单位拟定方案、组织考核、公示拟录取名单;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结果,组织监督转专业过程,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第五条原则上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第一学期和第三学期课程结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退役或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条定向生、委托培养生、艺术体育类学生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改变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程序第八条各教学单位根据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状况,拟定接收学生名额,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包括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要求等事宜,在规定时间上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第九条教务处发布通知,公布当年转专业的范围、各专业接收人数以及具体工作安排。

第十条拟转专业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至转出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科,各教学单位统一填报《华北科技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各接收单位确定转专业考核(考试)、面试的名单并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材料要整理存档。

着重考核接收专业必修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基础课程,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及专业特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转专业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不得转专业。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2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2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转专业细则范本第一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转专业是指已被录取并就读于某个学校的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学术兴趣,在一定条件下变更所学专业的行为。

为了确保转专业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以下相关细则。

1.1 学术成绩要求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确保自己的学业成绩良好。

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一般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某一特定数值。

超过该数值的学生可以被允许申请转专业,而未达到该数值的学生则需要提升成绩后再进行申请。

1.2 学分要求除了学术成绩要求外,学生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申请转专业。

一般来说,学校要求学生已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并通过相关的课程。

1.3 相关背景要求为了确保学生在转入新专业后能够顺利适应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学校还会考虑学生的相关背景要求。

这包括学生对新专业的基本了解、相关学科的学习经历以及个人能力等因素。

第二章转专业的申请流程2.1 提交申请学生在决定转专业后,需要向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个人转专业申请书、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2 申请审批学校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学术成绩、学分情况和相关背景要求等。

学校会根据申请的数量和申请的专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3 通知结果学校在审批完所有申请后,会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其他渠道获取相关通知。

通知结果分为批准和不批准两种情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后续的安排。

第三章转专业的实施安排3.1 专业课程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需要按照新专业的课程要求修读相应的专业课程。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与学生进行沟通和指导,确保学生按照学校要求顺利完成学业。

3.2 学分认定转专业后,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和学分可能无法完全对应新专业的要求。

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

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

XXXX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核与录取管理办法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XXXX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学院设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及各系主任,由教务科统筹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由各专业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3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院接收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本年级现有人数15%以内。

各专业基于自身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审批。

三、考核方式与要求1、考核采取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总成绩由学生学业绩点分数与面试成绩分数两项组成:总成绩=学生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学分绩点*60%+面试成绩*40%(面试满分5分)2、面试成绩不低于3分。

面试内容为转专业学生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可为高考情况、原来就读专业及学习情况、兴趣与爱好、有何特长、申请转专业的目的、未来的志向等)、考核小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等,参加面试的考核小组成员对申请者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考核成绩。

四、录取学院各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和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五、管理职责1、教务科职责(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公布学生的成绩,和学生科一起负责转出学生的资格审核。

(2)审查各专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及转专业实施过程。

2、各系职责(1)基于专业特色、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并报院教务科备案。

(2)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确定录取名单,上报院教务科。

(3)转入学生的学业管理工作。

六、其他本办法自20XX级学生开始执行,由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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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办法》和“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成立2013年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订了此项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2013年度的转专业计划人数定为:
1. 转出学生数不限;
2. 接收一年级转入学生数不超过65人。

其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5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20人;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5人;环境工程专业15人。

二、转入资格及要求
1.只针对2012级在校本科生(理工科考生);
2.入学后必修课程无补考,各专业对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点要求如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不低于2.85;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不低于2.6;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不低于2.6;
环境工程专业:不低于2.6。

3.高考录取线:无要求
4.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考核内容
1. 拟转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4. 拟转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
业的学生免笔试,仅参加面试。

四、转专业考核流程
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2. 拟转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院自主命题的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内容包括写作和逻辑,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3. 拟转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5. 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6. 笔试、面试时间:2013年3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按“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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