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管理制度(2)1
村级组织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管理,保障基层民主自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村村民委员会,包括村委会成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村民。
第三条村级组织是以村民的自愿和平等为基础,依法进行管理的基层组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民主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依法治村。
村级组织应当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民自治,提高村级组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治与自律。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加强法治宣传,规范村务管理,促进全民参与村民自治。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配合上级党组织和政府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党的群众工作。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积极开展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村民思想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治意识。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注重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机构,是村级组织的决策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根据村级工作需要聘任专职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自治议事会,讨论审议村务事项;2. 组织和领导村级各项工作;3. 监督村级工作的开展情况;4. 协调处理村级矛盾纠纷;5. 接受并协助履行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职能;6. 宣传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7. 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策。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领导村委会工作,协调处理村级矛盾纠纷,代表村级组织维护村级利益。
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総則第一條爲规范村级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村级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自治组织。
第三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以服务村民、维护村民利益为宗旨,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依法公正的原则。
第四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第五條村级日常工作管理应强化制度执行,严格依法行事,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第六條各村级组织应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條大村委会是村级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村级事务的政策和计划。
村委会每届任期为五年,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條村委会设立办事机构,由主任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办事机构负责执行村委会决定的事务,协助村委会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條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村民行使权利,审议并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
村民代表大会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條村民自治组织是村级群众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村民自治组织由村级居民代表和村级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條村委会负责制定村级事务的政策和计划,组织协调村级各项工作,监督和检查村级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二條村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执行村委会的决定,协助村委会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村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并决定村级事务的重大问题,代表村民行使权利。
第十四條村民自治组织负责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條村级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流程:村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办事机构执行具体工作,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决定重大问题,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活动。
第十六條村委会应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代表的监督和检查。
村级管理制度规范内容
村级管理制度规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管理,维护村级秩序,促进村集体事务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是指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自治的要求,为了维护村级秩序,健全村级管理体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确立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三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适用于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包括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日常管理及资金使用等。
第四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的贯彻实施,必须遵循以民为本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尊重村民民主权利,维护村民群众的利益。
第五条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的内容包括:村规民约制度的建立、村民大会的召开和决议执行、村民代表选举和履职、村干部选举和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
第二章村规民约制度的建立第六条村规民约是指村民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通过充分讨论与协商,制定的对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管理等方面的约定。
第七条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确保村规民约的合理、公正。
第八条村规民约的内容应当与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相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规民约的修改必须经过村民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村规民约的执行必须得到村民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对违反规约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村级秩序。
第三章村民大会的召开和决议执行第十一条村民大会是村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大会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村民大会应当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应当提前公布,并向全体村民告知。
第十三条村民大会应当听取村民的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依法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村民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得到村民委员会的全面支持,并且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宣传和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村民大会的决议执行不力的,应当追究责任,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四章村民代表选举和履职第十六条村民代表是村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选举产生,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村级班子管理制度
村级班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班子的管理,规范村级班子工作,促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班子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村务工作,是推动村级事务协调、推动发展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村级班子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工作方向上,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村级班子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第五条村级班子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引导村民群众投身农村建设、脱贫致富。
第六条村级班子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与上级和下级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向村民们通报工作。
第七条村级班子必须主动维护农民的权益,关心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积极为农民谋利益。
第八条村级班子必须强化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决策过程公开、公平和民主,以及公开权力行使信息,推动村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村级班子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村级班子由村委会主任、党组织书记、副主任(包括副主任)等成员组成,根据村务重点事项设置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合理安排工作。
第十条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村级班子会议,主持村级班子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村级事务。
第十一条党组织书记负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群众活动,监督村级班子的工作,协助村委会主任处理村级事务。
第十二条副主任负责具体的村务工作,协助村委会主任处理村级事务。
第十三条村级班子每年至少召开4次班子会议,对村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章村级班子的管理机制第十四条村级班子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置权利于私,以权谋私。
第十五条村级班子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级安全生产,维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村民经济发展,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村级组织及村民。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损失,并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应当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第八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倡导和推广安全生产文化,培养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九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由村委会主任统一领导,村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十一条村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安全专职人员等,由村委会决定。
第十二条安全专职人员负责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当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制定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并落实具体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八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当加强村民的安全教育,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九条村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村民的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
村级分配管理制度
村级分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村级资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全体村民的权益,提高村级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村级分配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1.村级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农业机械、村级建设等。
2.土地及房屋的分配管理:(1)土地及房屋的使用权归村级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及家庭需统一向村委会提出土地及房屋使用申请。
(2)对于有闲置土地及房屋的,由村委会组织对该土地及房屋进行统一管理及合理规划。
3.农业机械的管理:(1)农业机械的使用权归村级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及家庭可向村委会提出农业机械使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对于闲置农业机械的,由村委会统一进行管理及维护。
4.村级建设:(1)村级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农田水利、文化设施等。
(2)村级建设项目的规划及施工由村委会统一负责,并按照村民意愿进行合理规划及使用。
三、收入分配1.农产品收入的分配:(1)村级农产品销售收入、农业机械服务收入等由村委会统一进行管理和分配。
(2)分配原则为按劳分配,即按照村民耕种面积、作业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2.土地及房屋的经营租金的分配:(1)对于村级统一经营的土地及房屋,其经营租金归村委会统一管理和分配。
(2)分配原则为公平分配,即按照土地及房屋面积、使用年限等进行公平分配。
3.其他收入的分配:(1)村级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文化活动收入等。
(2)村民个人及家庭参与的文化活动所获得的收入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按照实际参与程度进行分配。
四、支出管理1.村级支出主要包括日常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等。
2.日常管理费用:(1)村级日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村民公共事务支出、村级维护费用等。
(2)村民公共事务支出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并按照村民维护协议进行支出分配。
3.维修费用:(1)对于村级资产的维修费用由村委会统一管理。
(2)维修费用的支出按照村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监督及奖惩1.监督机制:(1)村委会对村级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二篇)
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转型,人民群众对于村级事务的参与度与关注度不断提高。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通过向村民公开村级事务的信息,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农村治理和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
二、制度内容1. 信息公开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息公开。
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务决策、村级资金使用、村民收入分配、农村土地利用等方面。
政府应当通过适当渠道向村民发布这些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及时性。
2. 参与决策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促进村民广泛参与决策,充分发挥村民在村级事务中的主体地位。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开民主会议、征求意见、听证会等。
村民在集体事务中享有平等的表达和决策权力,通过有效的程序决定村级事务的发展方向。
3. 监督与评价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有效的监督与评价机制,以保证权力的公正、透明与廉洁。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村民代表、村级监察委员会、群众投诉举报等。
通过对村级事务的监督和评价,促进农村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制度优势1. 提升民主意识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能够使村民更加了解村级事务的情况和决策过程,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民主意识。
村民可以通过参与决策和监督,体验到民主决策的权威和效果,从而更加珍惜与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
2. 加强农村自我管理能力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能够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村民对农村事务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民主决策,村民能够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自我管理的能力得到提升。
3. 促进农村发展与治理水平提升村级“三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发展与治理水平的提升。
村民的智慧和经验可以通过民主决策和监督的方式得到发挥,促进农村事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依法管理,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村级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职责,规范议事行为,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类型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2、村民委员会会议;3、村民代表会议;4、党员大会;5、村民大会。
第三条职责任务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明确近期支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当前党的建设工作,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等工作。
2、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务管理;讨论研究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物、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农村低保、医保、宅基地审批上报;人饮、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
3、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是审查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及较大数目的收支,讨论研究农村低保、宅基地审核上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国家建设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使用;研究制定人口计划、村集体经济项目和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管理方案;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主要是学习传达、部署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党员的发展、转正、表彰和处置;讨论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工作。
5、村民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委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召开。
村委的管理制度
村委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管理工作,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庄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委是村民自治组织,负责管理和服务本村的经济、文化、社会事务,依法管理村级事务。
第三条村委委员会是村委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村级事务负有管理责任。
第四条村委的任务是组织和监督本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五条村委应当依法执法、公正廉洁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村委应当对全村事务进行全面管理,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主和法治建设。
第七条村委应当积极与上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保持联系沟通,及时反映和解决村级问题。
第八条村委应当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村委组织机构第九条村委委员会是村委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
第十条村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时可以连选连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村委委员会每年定期或者临时召开会议,决定本村重大事务。
第十二条村委委员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委的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村委设立专门机构协助工作,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
第三章村委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村委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 组织村级民主选举和决策;2. 组织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3. 组织村级事务公开、审计和监督。
第十五条村委应当组织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环境治理、村庄建设等。
第十六条村委应当组织村级经济、文化、社会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村委应当组织村级事务公开、公正,接受村民监督和社会评价。
第十八条村委应当定期对村级事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汇总,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第四章村委工作管理第十九条村委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信息发布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条村委应当建立村务档案,记录村级事务工作情况,定期公开。
第二十一条村委应当对工作成果进行宣传,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
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维护村级治理秩序,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遵循依法治理、民主参与、阳光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保障村级管理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条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村级管理员,包括正职村书记、村主任等。
第四条村级管理员应当恪守法律法规,忠诚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做到诚实守信,服务群众,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第五条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由村委会依法组织制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要与农村治理体系相配套,确保村级治理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第七条村级管理员管理制度经常性检查评估,对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村级管理员的任职资格第八条村级管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四)熟悉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法律法规;(五)年龄在18岁以上;(六)身体健康。
第九条村级管理员应当经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五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村级管理员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违法乱纪。
第三章村级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村级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村级事务;(二)代表村委会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开村级工作情况;(三)负责指导、检查村级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四)维护村级秩序,处理村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协助上级政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项政策;(六)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村级管理员的权力包括:(一)领导和指导村级工作的权力;(二)组织和协调村级事务的权力;(三)依法处理村级纠纷的权力;(四)维护村级治理秩序的权力;(五)依法行使其他权力。
第四章村级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第十三条村级管理员受村委会和上级政府的监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监督权力落实情况。
村级集体组织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集体组织的管理,推动村民自治和村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集体组织是村民自治和管理公共事务的基本形式,是实现村民民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村级组织的设置与权限第四条村级集体组织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集体组织的执行机构,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负责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和协调村民自治工作,负责管理村集体财产和公共事务。
第六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集体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村民普遍参加,行使对村务的决定权。
第七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机构,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级集体组织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村民福利事务、安排村内的基本建设、协调矛盾纠纷、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秩序等。
第三章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原则是普遍、平等、直接、秘密,产生的村民代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村务。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的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第十二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促进村民自治发展。
第四章村级组织的改进与发展第十三条村级集体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组织结构,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保障决策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倾听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村民群众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第十六条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定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级运行管理制度
村级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运行管理,维护村级秩序,促进村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务公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村的运行管理工作,适用对象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村级运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遵守乡风文明、村风淳朴、社会安定的原则,加强道德建设,推动村庄和谐发展。
第五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注重服务意识,关注村民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村级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村委会的职责和权限第七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村委会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村民大会决议,推动村庄建设和发展;(二)制定并执行村级规章制度,维护村级秩序;(三)负责村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四)组织开展村级民主管理,听取和处理村民意见和诉求;(五)协助村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六)其他由村民大会授权的职责。
第九条村委会行使以下权限:(一)组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推动社区自治;(二)监督村民小组长和村级各类组织工作;(三)召开和主持村级会议,决定村级相关事务;(四)发挥村民自治和法治教育作用,促进法制宣传;(五)设置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监督力度;(六)其他必要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村级规章制度第十条村委会应当依法制定村级规章制度,明确村级管理相关事宜,保障村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村级规章制度应当公布于村级事务公示栏,并向村民进行宣传,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二条村级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一)村级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二)村级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规定;(四)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程序和方式;(五)其他必要的规定。
村级管理制度(3篇)
村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提高社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____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____、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____(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创卫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增加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除害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四条创卫工作实行政府____、分级负责、科学治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各村级领导应当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社会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第六条镇和村委员会应当成立创卫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卫会)。
创卫会由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参加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每个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各级创卫会的主要职责是:(一)____贯彻实施有关创卫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三)____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加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四)进行群众性卫生监督和效果评价,制定有关卫生检查评比标准,____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命名;(五)执行上级创卫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各项卫生管理任务。
第九条创卫会下设办会室(以下简称创卫办),是同级创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爱卫会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爱国卫生____或配备有关人员,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创卫卫生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活动。
管理制度村级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村级管理制度村级管理制度是指在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的村级组织内,为了保障农村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管理村级事务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村级管理制度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村级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治理能力,根据国家和乡镇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村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村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村全体居民,包括村民组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村级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村务管理,推动农村发展,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第二章村规民约第四条村规是村级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村级管理的基本依据,对村级行为和村民行为进行约束。
第五条每个村民都有遵守村规的义务和权利,并有权参与村规的制定和修改。
第六条村规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公共秩序、农田管理、环境保护、村民权益保障、传统习俗保护等。
第七条村规的修改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理事会经过投票表决,取得大多数成员的认可。
第三章村务管理第八条村务管理是指村级组织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工作,包括村级财务管理、农业生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
第九条村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村级事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十条村务管理应当健全村级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理、透明,杜绝贪污浪费现象。
第十一条村务管理应当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十二条村务管理应当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三条村务管理应当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
第四章村民自治第十四条村民自治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村级组织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第十五条村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村级组织的决策和管理,实行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理事会制度。
第十六条村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行使决策权。
村级工作管理制度模板
村级工作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工作管理,提升村级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各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村务、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三条村级工作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决策、民主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村级工作管理要注重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文明和谐的精神。
第二章村级工作组织机构第五条村级工作组织机构包括村委会、党支部、妇女委员会等。
第六条村委会是村级工作管理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村务工作的决策、领导和执行。
第七条党支部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党员参与村级工作管理。
第八条妇女委员会是保护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机构,主要负责妇女事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章村级工作制度第九条村级工作制度包括决策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
第十条决策制度要求各项工作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和决策,做到听取意见、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监督制度要求对村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
第四章村务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村务工作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第十四条收支管理要求财务公开透明,合理分配村级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要求科学规划田地利用,采取合理的耕作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依据村级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和计划,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第五章村级工作考核制度第十七条村级工作考核制度要求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绩效评估主要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六章村级工作安全制度第二十条村级工作安全制度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农村建筑、设施和天然灾害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2篇)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根据《____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档案,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凡利用本村形成的档案人员,须持本人____等有效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利用者需全文摘抄、复印或拍摄的须逐项进行登记,经村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档案查阅利用者不得带走、涂改、增删、勾画、损毁档案,违者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档案利用注销,写明归还日期和时间,杜绝档案利用的模糊现象,真正做到职者责清。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于管理和保护村级档案。
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的管理部门,建立档案管理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权限。
同时,可以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负责行使档案管理方面的职权。
2. 档案编制:制定档案编制制度,确定档案的种类、命名规则、编制方法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采集与整理:明确档案采集的范围和方法,并制定档案整理工作计划。
档案采集和整理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包括登记、排序、分类、装订、编号等环节。
4. 档案保管与利用: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期限、条件和要求。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存。
同时,制定档案利用制度,规定档案的开放范围、条件和程序。
5. 档案借阅与查询:制定档案借阅和查询制度,明确借阅和查询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6. 档案鉴定与审定:建立档案鉴定和审定制度,明确鉴定和审定的程序和标准。
对档案进行鉴定和审定,可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7. 档案保密与安全:制定档案保密和安全制度,明确档案保密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8. 档案销毁与移交:规定档案销毁和移交的条件和程序,对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进行及时销毁,对需要移交的档案进行移交。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加强村级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村级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内容如下: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村级组织应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各级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2.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村级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村级组织应定期对村级单位和居民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4.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村级组织应制定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预警和救援措施,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5.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
村级组织应定期对村级单位和居民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村级组织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村级组织应定期向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做好信息共享和汇总工作。
8.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村级组织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惩处,激励和督促居民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9. 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村级组织应组织居民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技能和应对能力。
10.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应加强对村级单位和居民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如遇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村安委会成员和安全协管员等参加。
3、会议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分析村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措施与任务;协调解决村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研究决定村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二篇)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建立起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
具体来说,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组织的性质、任务和职责,确定组织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2. 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对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土地、房屋、农具、机械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分配和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 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明确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和分配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广大村民的利益,促进经济发展。
4. 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对于村集体经济的项目,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监督等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效益的最大化。
5. 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村集体经济监督和评估: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村集体经济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村民的利益保障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
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村级规章管理制度
村级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村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村民和村级各类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自治组织等。
第三条村规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治村、民主自治、文明规章、为民服务。
第四条村规管理制度的守则是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团结互助。
第二章村务第五条村民大会是村级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村成年村民组成。
第六条村民大会负责选举村委会,决定村级事务重大问题。
第七条村民大会会议由村委会主持召开,逢年度至少开一次。
第八条村委会是村级组织的行政组织,由村委员会、村委员会主任组成。
第九条村委会负责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卫生卫生、文化宣传、扶贫帮困等工作。
第十条村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村级事务。
第十一条村民小组是村级基层组织,负责宣传村级政策、监督村级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小组组织成员为村民,根据所在地域分为若干小组。
第十三条村民小组主任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村级规章第十四条村级规章是对村级事务具有指导性、约束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村级规章包括村级劳动争议调解规章、村级安居规章、村级农田管理规章等。
第十六条村级规章由村级法律顾问和村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七条村民必须遵守村级规章,不得违反。
第十八条对违反村级规章的行为,将按照村规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惩处。
第四章村级公共秩序第十九条村级公共秩序是指村级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第二十条村级公共秩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市容秩序、村级交通秩序、村级环境卫生秩序。
第二十一条所有村民必须遵守村级公共秩序,不得破坏。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村级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照村规管理制度进行惩处。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对于规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村领导机关所有。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规章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村委会提出并经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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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江头村级管理制度2011年村党支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5、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会议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5、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2、党员教育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5、党员教育措施。
制定学习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规划;做好学习笔记;领导带头讲党课;定期检查总结。
“三会一课”制度1、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 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次数或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3、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 次。
如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 次。
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当增加次数。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会的督促检查。
5、党课,每半年上1 次。
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由支部书记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讲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一般每两年进行1 次。
2、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
4、在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
5、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
6、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评议时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归档。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五有六优先”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 名新党员,培养3—5 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3、党支部要指定1-2 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党的一些活动,经常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党费收缴制度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
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
2、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统一的组织活动。
3、对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够固定的党员,党支部应定期通信联系。
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在返回期间,要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支部要及时组织他们学习,进行教育。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让他们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
5、对3 人以上集中外出、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应建立流动党员党小组或党支部,定期过好组织生活。
6、对外来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联系和服务群众“三项制度”1、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村党组织书记每周集中接待群众不得少于1 次,每次不少于半天。
要耐心听取群众反映问题,认真做好记录。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设立“书记信箱”,建立群众“说事制度”,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渠道。
2、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制度。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制定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的分工计划,班子成员每年到本村、本社每户群众家庭走访不少于两次。
重点家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等。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答复,及时解决。
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工作安排。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结对联系、帮扶群众制度,推行“党群连心卡”,把联系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3、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
村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根据职责权限,确定群众意见承办责任人,限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反映人。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开、集中反馈。
对一些需要通过阶段性工作才能处理的问题,可随时反馈处理的进展情况。
对个别群众反映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个别反馈。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条村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维护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管体制,尊重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活动的自主权,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滩涂、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制定本村经济、文教、科技、卫生及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制定本村建设规划、修建桥路、整顿村容、搞好公共卫生;6、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谐,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本村代表处理与邻里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7、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8、宣传贯彻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粮食征购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9、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10、负责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第二条各村必须建立“民主议政日”制度,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得搞“一言堂”,不得强迫命令,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村委会干部的职责分工、村委会的办事程序要向群众公开,积极为群众解决职责内的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或拒办。
第四条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一)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三)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一)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三)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四)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五)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村委会主任如果是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委的,应当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如果村主任不是支部的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
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