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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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三
产,管理本村财务。
四、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七、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八、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九、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十、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十一、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
作安排部署;
三、负责搞好本村建设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抓好公共事务和各项公益事业;
四、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搞好家庭、邻里、干群关系,把
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努力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
目标责任制,负责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向村民代表和村民报告工作;
七、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
村民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协助主任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村的工作计划,并教育
村民积极协助、自觉遵守;
二、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协助主任抓好青年民兵在防洪、护林、防火工作中的组织应急工作;
四、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五、协助主任抓好本村的剩余劳动力管理、服务和培训工作
六、完成本职工作以及村委会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村民代表议事制度
为规范村民代表议事会工作,增强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活力,提高议事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议事会作用,特制定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如下:
一、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二、村民代表议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与会村民代表成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三、村民代表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议定,并作好记录。半年进行一次形势分析、总结和评比工作,重大情况或基紧急事件可随时召开议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开会;
四、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群众组织提出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五、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前将要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当及时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映;
六、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参照村民会议的议事程序进行;
七、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应对本次会议的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以便备查;
八、村民代表议事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利用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应及时把会议的决议或决定传达到所联系的村民户。
村民代表会议主要职责
一、讨论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提出意见交付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工作报告;
四、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五、审查并监督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
六、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七、讨论决定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九、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所有事项,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通过。
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图
村民委员会提议
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村联委会商议
村两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和方案进行研究讨
论,提出初步意见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初步意见进行
审议,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通过。
村委会实施
表决通过的方案,向村民公开,村民委员会负责
实施。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二、村务公开内容,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财务、工作安排、公益事业建设、集体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优抚、村干部管理、党建工作等情况,都应向村民公开。
三、村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由村两委会研究确定,村民委员会制作公开内容清单,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核签字,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公开。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在会议通过后进行公开,每次公开内容都要及时立卷,一式两份,上报留存。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固定公开栏和制作村务公开清单为主要形式,同时可辅助广播、会议等其他形式,扩大覆盖面。
五、村务公开监督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和评议。
六、村务公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组进行内部监督。
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一、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工作,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主要任务是对村级财务进行民主管理与监督。
二、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每月25日报帐日前召开一次例会,对本村每月收支帐据进行审核。
三、审核内容包括:收入是否完全入帐;支出票据是否合理;审批票据是否手续健全;审批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四、票据审核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方可入帐。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理票据不得入帐,由责任人或经手人个人负责。
五、村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作好会议记录,对重大支出和审核不合理票据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