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辞退规定完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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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之辞退制度

公务员制度之辞退制度

公务员制度之辞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辞职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查的;(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

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辞退第九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辞退公务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辞退建议。

即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要初步审查辞退建议和《辞退公务员审批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任免机关审批。

3、任免机关审批。

即有权任免被辞退公务员的机关,在人事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应进行认真的审查和复核。

任免机关认为符合辞退条件和程序,应及时作出辞退决定。

县级以下国家机关辞退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书面通知本人。

如果公务员对辞退处理不服,要求予以复议,任免机关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复议。

经过复议,如果认为原决定正确,应予维持;如属处理不当,应予纠正。

如果公务员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有权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如果被辞退者对监察机关的裁决仍然不服,可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诉,上一级监察机关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当事人必须服从。

5、办理交接手续。

工作、财物等交接手续;接辞退通知的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机构登记;人事档案自作出辞退决定之日起15日内转至相关部门。

辞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埋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弄清所犯错误事实。

2、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3、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4、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

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5、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

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6、当事人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到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在60日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文号:人调发〖199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流动调配司。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 安 全,重 要 机 密 等 特 殊 职 位 上 任 职 以 及 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 ’重 要 公 务 尚 未 处 理 完 毕 (而 且 须 由 本 人 继 续 处 理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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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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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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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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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保 障 国 家 公 务 员 的 合 法 权 利(优 化 国 家 公 务 员 队 伍 (根 据 )国 家 公 务 员 暂 行 条 例 *(制 定 本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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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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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旷工或者无 正 当 理 由 逾 期 不 归 连 续 超 过 十 五 天#或 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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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辞 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 "连 续 两 年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不 称 职 的 # !二 "不 胜 任 现 职 工 作 &又 不 接 受 其 他 安 排 的 # !三 "因 单 位 调 整 )撤 销 )合 并 或 者 缩 减 编 制 员 额 需 要 调 整 工 作 &本 人 拒 绝 合 理 安 排 的 #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六条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

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第七条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被辞退公务员本人。

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讲解提纲(合集五篇)

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讲解提纲(合集五篇)

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讲解提纲(合集五篇)第一篇: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讲解提纲《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及《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讲解提纲一、历史背景:这两个规定是《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09年7月24日国家人社部发[2009]69号、71号文中发布生效的。

我国的《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走过了四个年头,现在看《公务员法》有以下四点积极意义:一是规范了公务员管理,提高了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水平;二是加强了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三是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四是保证了机关有效运转,提高了工作效能,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的比较滞后,导致在实际工作应用中,遇到有些具体问题时因为《公务员法》中没有特别明晰的界定,出现了一些可操作性差的问题。

二、辞职和辞退的概念:1、辞职:基本含义是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进一步解释可细分为辞去官职或泛指辞去职务,我们今天学习涉及的辞去公职可以理解为前一种,辞去公职也可以理解成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自动放弃现有身份。

此外,中办发…2004‟13号,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确定为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这四种方式,而今天介绍的辞去公职是针对全体公务员而言的。

*我国辞职类型的拓展知识或者说常见情况:第一种情况,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公务员开除规定

公务员开除规定

公务员开除规定公务员开除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公务员职务而解除聘用关系。

公务员开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违反法律法规:公务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如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影响公务的公平、公正和公信力,就会被开除。

例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

二、不胜任工作:公务员如果在工作中表现出不胜任、不称职的情况,经过培训和指导后仍不能达到职业要求,对公务工作带来重大损失,就会被开除。

例如:工作能力明显不足,经常犯错误、失误,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违反工作纪律:公务员如果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影响单位正常运转,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就会被开除。

例如:违反行政纪律、廉洁纪律、考勤纪律等。

四、品行不端:公务员如果在日常行为中出现品行不端的情况,损害国家和单位形象,给他人造成困扰和伤害,就会被开除。

例如: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纪律,参加违法违纪活动,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和行为等。

五、被刑事处罚:公务员如果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刑、被罚款等,就会被开除。

因为刑事犯罪行为严重违背公务员职业道德,对国家和单位造成严重伤害。

对于被开除的公务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程序性处置。

首先,要经过事实调查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其次,要进行引咎辞职或纪律处分,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导致开除。

最后,还要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开除。

总之,公务员开除是管理公务员队伍正常运转的一种措施,对于那些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公务公正和公信力,严重损害单位利益和形象的公务员,及时开除是维护国家和单位利益的重要举措。

同时,公务员开除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程序性处理,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

《公务员法》释义:辞职辞退

《公务员法》释义:辞职辞退

《公务员法》释义:辞职辞退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辞职辞退制度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它解决的是公务员队伍的“出口”问题。

确立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为公务员的合理流动提供了正常的法律机制,解决了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问题。

对于打破过去长期存在的公务员的“铁饭碗”,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精干,保持公务员队伍活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本章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

公务员的辞职,就是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离开公务员队伍,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为了适用目前新形势下公务员管理的需要,本章对原来的辞职制度设计有所改进,将辞职规定了既包括通常理解的辞去公职(即本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又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自愿辞职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即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公务员的辞退,就是在公务员不符合机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本章共有七条,分别规定了辞去公职的程序和不得辞去公职的条件、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辞退公务员的条件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以及辞退的程序、辞职或者辞退后的手续等。

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较,完善了不得辞职的情形的规定,增加了领导干部辞去领导职务的规定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的规定。

第八十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规定。

一、辞去公职的含义和特点所谓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也就是一般意义上讲的公务员的辞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

劳动权是受宪法保护的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解读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解读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解读1、公务员辞退的含义与特点是什么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辞退不属于惩戒性处分的范畴,与开除性质不同。

从法律后果看,两者都终止与机关的职务关系,解除公务员身份,但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按规定享受辞退待遇一一可以领取辞退费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此外,被辞退的公务员如重新就业,其在原机关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2、实施公务员辞退的条件是什么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对辞退公务员有哪些限制性条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4、辞退公务员有哪些程序(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2 )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

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近年来,持续出现公务员报考热的现象,这是因为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好,我们知道考取公务员的,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那么对于一些正式公务员,满足特定条件的,是可以进行辞退的,那么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近年来,持续出现公务员报考热的现象,这是因为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好,我们知道考取公务员的,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那么对于一些正式公务员,满足特定条件的,是可以进行辞退的,那么辞退公务员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不得辞退情形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程序(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

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2013年公务员辞退规定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公务员辞退规定带答案和解析

1、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主埃利斯?卡内提的杰作《群众与权力》是一部分析不同族群特征的最具影响力的著作。

该著作从不同角度解剖群众的形象,首先是按国别、地缘、族群来展开,并去分析每个国家特殊的文化背景。

由于作者没有从经济层面展开分析,在国别分析中范围仅限于欧洲,因此,本文尝试___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A.从经济层面来谈谈欧洲族群特征研究对我国的启示B.从文化层面来谈谈特殊文化背景对欧洲族群的影响C.从文化层面来谈谈欧洲文化背景对日本族群的影响D.从经济层面来谈谈中国和日本的族群特征及其启示2、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主埃利斯?卡内提的杰作《群众与权力》是一部分析不同族群特征的最具影响力的著作。

该著作从不同角度解剖群众的形象,首先是按国别、地缘、族群来展开,并去分析每个国家特殊的文化背景。

由于作者没有从经济层面展开分析,在国别分析中范围仅限于欧洲,因此,本文尝试___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A.从经济层面来谈谈欧洲族群特征研究对我国的启示B.从文化层面来谈谈特殊文化背景对欧洲族群的影响C.从文化层面来谈谈欧洲文化背景对日本族群的影响D.从经济层面来谈谈中国和日本的族群特征及其启示3、相对于政府公关,民间外交更具柔性,传播内容和载体更易于被接受,更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当前,越来越多外国民众来华参观访问,中国越来越多的公民走出国门,网络媒体的发展也使普通公众更易影响舆论。

因此要因势利导,通过新闻媒体、社区组织、民间社团等渠道,引导国内公众主动配合公共外交,积极传播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理念,维护国家形象。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A.民间外交与政府公关的差别B.民间外交在国际交往中的意义C.应引导民间外交积极发挥作用D.媒体应在国际交往中正确引导公众4、目前在火电领域诞生的新技术很多,联合循环技术就是其中之一。

简单来说,联合循环技术就是“一气两用”;将燃气轮机排出的高温废气,通过余热锅炉回收转换为蒸汽,进入蒸汽轮机后驱动其运转,两台轮机都将动能输送至发电机进行发电;废气再次进入锅炉,进一步将其中蕴含的热能转化为动能,降低最终排出气体的温度。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 号)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 号)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五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六条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

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第七条被辞退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辞退公务员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被辞退公务员本人。

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  第八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第八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辞退程序和待遇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辞退的程序辞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一项权利。

但处理不好,也会侵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1.由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

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

在辞退程序中,将辞退通知以书面形式送到被辞退的公务员本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的身份,不能享受公务员的待遇,需要让公务员知道被辞退的事实和理由,这样在他不服时可以通过行使申诉权和控告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书面通知本人既是公务员进行申诉控告的依据,也是辞退决定生效的条件。

二、辞退的待遇公务员被辞退后,享受的待遇是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被辞退的公务员应在接到辞退通知的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登记。

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在没有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地区,可以领取辞退费。

目前,辞退费的发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国家公务员办事员职务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原则确定。

一般是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保留补贴的80%确定。

关于辞退费的发放期限:被辞退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发放3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满两年的,发放4个月的辞退费;工作年限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1个月的辞退费,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公务员法 第八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  第八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不得辞退的情形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辞退是将不合格的公务员清理出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就失去了公务员身份,不再享受公务员待遇,对公务员的权利影响比较大。

因此:辞退公务员需要非常慎重,不能随便辞退公务员。

在国外,不得随便辞退或者解雇公务员,保持公务员职业的稳定性是文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没有规定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参照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公务员因公致残,为了工作付出了牺牲和代价,应当享受国家的特别保障,如按照规定获得抚恤金或伤残补助。

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所在单位也不得予以辞退。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公务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养的时限。

本法没有具体规定医疗期是多长,根据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在理解本条的医疗期时可以参照这个规定。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公务员辞退费标准

公务员辞退费标准

公务员辞退费标准公务员辞退费是指在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被辞退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

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旨在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一种奖励和鼓励。

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是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及相关规定。

首先,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主要由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一般来说,公务员的工作年限越长,其辞退费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这是因为长期在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在工作经验和技能方面会有一定的积累,因此在辞退时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对其工作的肯定和尊重。

其次,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还与其职务级别有关。

一般来说,高级职务的公务员在辞退时所能获得的辞退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这也是对其在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而对于普通职务的公务员,其辞退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另外,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还与其工资水平有关。

工资水平高的公务员在辞退时所能获得的辞退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这是因为其在工作中所做出的付出和努力相对较多,因此在辞退时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对其工作的肯定和尊重。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规定来统一规定的,各地区和部门在执行时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降低标准。

同时,公务员在辞退时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申请辞退费,否则将无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务员辞退费的标准是由公务员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的,旨在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公务员工作表现的一种奖励和鼓励。

在执行时,各地区和部门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降低标准,以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3篇)

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国家行政职能的执行者。

公务员的辞退是公务员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高效性。

然而,公务员的辞退并非无条件的,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公务员辞退的法律依据、程序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公务员辞退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作为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根本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考核、职务晋升、辞职、辞退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作为一部综合性劳动法律,对公务员辞退也具有指导意义,特别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务员不服辞退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公务员不服辞退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三、公务员辞退的程序1. 程序启动: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认为公务员不符合继续任职条件的,可以启动辞退程序。

2. 程序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公务员发出辞退通知,明确辞退理由和依据。

公务员有权在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

3. 申诉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成立申诉委员会,对公务员的申诉进行审查。

申诉委员会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公务员。

4. 审判监督:公务员不服申诉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1. 劳动合同解除:公务员被辞退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社会保险待遇:公务员被辞退后,社会保险待遇将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被辞退的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政治权利:公务员被辞退后,政治权利将受到影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个人信用:公务员被辞退后,个人信用将受到影响。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Thursday, June 17, 2021June 21Thursday, June 17, 20216/17/2021
1
引咎辞职的主体
2
引咎辞职的条件
3
引咎辞职的程序
4
引咎辞职后的人事管理
5
引咎辞职的监督机制
4
责令辞职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 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 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 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 导职务。
四、公务员辞职的法律后果
辞去公职
公务员身份消失
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丧失原来担 任的领导职务,但 公务员身份仍然存在
4
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我国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
1.公务员身份消失。 2.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 3.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 工作。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制度
一、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 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依照法定程序退出 工作岗位,享有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它 待遇等权利的行为。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 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 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 用人严重失察、失误, 影响恶劣,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 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 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已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7月24日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

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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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型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计算期是( )。

A.自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至房地产产品全部售完之日止B.自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至房地产产品转售或经济寿命结束之日止C.自项目竣工之日起至房地产产品转售或经济寿命结束之日止D.自房地产产品出租经营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之日止标准答案: B解析:考察经营型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计算期。

经营型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其计算期是从项目建设开始到项目转售或经济寿命结束所经历的时间。

2、在漫长的传统农业社会,人类一直无法摆脱生产的不足和基础物资的匮乏,而且社会总财富相对比较恒定,财富主要依靠有限的自然资源来供给,这就意味着,国际关系更多地围绕有限的自然资源展开的。

然而,现代工商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社会财富总理得到了爆炸式的增长,世界各国越来越认识到,共同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世界秩序是实现大家利益的最佳途径。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A.社会财富获取方式的变化对国际关系产生深刻影响B.社会总财富的增长主要依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C.国际关系与自然资源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D.人类正在逐渐摆脱自然资源供给的束缚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后利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 )之后的利润。

A.营业税B.房产税C.土地增值税D.企业所得税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后利润的含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后的利润为税后利润。

4、开发目前市场上没有但具有潜在需求且具备某种特色的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定位策略,属于( )策略。

A.避强定位B.迎头定位C.创新定位D.跟随定位标准答案: C解析:考察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定位的策略。

创新定位是指寻找新的尚未被占领但有潜在市场需求的位置,填补市场上的空缺,声场市场上没有、具备某种特色的产品。

5、①经过理论与实践的积累,再生建筑学也逐步成为了一门独立而完整的技术科学②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欧洲众多城市已经完成改造,向现代生活方式过渡③在保持原有建筑基本架构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局部结构和装修,大幅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这就是“再生建筑④以阿姆斯特丹等港口为发端,欧洲各主要城市先后开始漫长的建筑再生运动⑤它起源于19世纪40年代的欧洲,当时西欧各国逐步完成工业革命对产业和城市的升级改造⑥城市中传统的以居住为主的封闭社区和街区,开始让位于交流、娱乐、购物等现代商业的空间需求将以上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A.③⑤⑥④②① B.①③②④⑤⑥C.⑥①⑤③④② D.④③⑤⑥①②6、城市郊区的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的过程,称为( )。

A.郊区城镇化B.逆城镇化C.过度城镇化D.再城镇化标准答案: A解析:考察郊区城镇化的概念。

郊区城镇化是指城市郊区的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的过程。

7、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主埃利斯?卡内提的杰作《群众与权力》是一部分析不同族群特征的最具影响力的著作。

该著作从不同角度解剖群众的形象,首先是按国别、地缘、族群来展开,并去分析每个国家特殊的文化背景。

由于作者没有从经济层面展开分析,在国别分析中范围仅限于欧洲,因此,本文尝试___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句是:A.从经济层面来谈谈欧洲族群特征研究对我国的启示B.从文化层面来谈谈特殊文化背景对欧洲族群的影响C.从文化层面来谈谈欧洲文化背景对日本族群的影响D.从经济层面来谈谈中国和日本的族群特征及其启示8、国际电信世界大会上,审议具有24年历史的《国际电信规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要确保它能______,适应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用户的需求和全球化、激烈竞争和创新不断加深的技术环境。

A.与时俱进 B.推陈出新C.破旧立新 D.精益求精9、治理环境确为政府职责,环境出现问题,其监管_________,执法不严难逃其责,但是,当大家不断_________政府不作为时,是不是也应该_________一下自己:我们有没有污染环境?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不周斥责检查 B.不力指责检讨C.不善苛责检点 D.不当谴责检察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的义务不包括( )。

A.合理使用租赁标的物B.按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租金C.租赁关系终止后及时返还租赁标的物D.赔偿第三方造成的租赁标的物损失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包括:保管义务;支付租金义务;租赁标的物返还义务。

有第三方造成的租赁标的物损失,当由第三方赔偿。

11、治理环境确为政府职责,环境出现问题,其监管_________,执法不严难逃其责,但是,当大家不断_________政府不作为时,是不是也应该_________一下自己:我们有没有污染环境?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不周斥责检查 B.不力指责检讨C.不善苛责检点 D.不当谴责检察12、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目标市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目标市场是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B.目标市场是企业决定进入的细分市场C.目标市场的选择依赖于细分市场的评估结果D.目标市场选择的原则是让目标市场与项目自身最佳结合标准答案: A解析:考察房地产市场细分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目标市场定位是在房地产调研的基础上,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通过对细分市场各消费群体的阶层、环境、文化背景、喜好偏向和生活方式等的对比分析,研究其消费行为、消费动机及消费方式,最终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目标消费群体。

由此可见,BC正确。

市场目标定位的市场化原则,强调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去研发房地产产品,即实现目标市场与项目自身的最佳组合。

D说法正确。

A说法太绝对。

13、消极完美主义者总是非常仔细地检查任何事情的细枝末节,有时竟达到_____的地步。

他们缺少一种适时放育的智慧,他们所追求的“完美”,不是美学意义上的“完美”,而是一种非常刻板而教条式的“完美”。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抱残守缺 B.宁缺勿滥C.吹毛求疵 D.冥顽不灵14、按照城市的( )划分,可将城市划分为块状城市、带状城市、星状城市等类型。

A.地理位置B.地形地貌C.内部结构D.平面几何形状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城市的分类。

按城市平面几何形状,可以将城市划分为块状城市、带状城市、形状城市等。

15、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的核心内容是( )。

A.市场调研背景的基本情况B.市场调研方法的选择C.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分析D.市场调研的分析论证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

市场调研的分析论证是市场调研报告的核心。

16、消极完美主义者总是非常仔细地检查任何事情的细枝末节,有时竟达到_____的地步。

他们缺少一种适时放育的智慧,他们所追求的“完美”,不是美学意义上的“完美”,而是一种非常刻板而教条式的“完美”。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抱残守缺 B.宁缺勿滥C.吹毛求疵 D.冥顽不灵17、尽管人工培育和种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称补市场需求的缺口,起到保护野生中草药的效果,但这种做法并非_____,因为有的品种可以实现人工种值,但仍有很多草药品种无法实现这一突破。

面对越来越多野生中草药涉危的现状,启动对野生中草药资源的大规模普查_____。

A.无可厚非为期不远 B.一劳永逸势在必行C.事半功倍任重道远 D.万无一失恰中要害18、按照城市的( )划分,可将城市划分为块状城市、带状城市、星状城市等类型。

A.地理位置B.地形地貌C.内部结构D.平面几何形状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城市的分类。

按城市平面几何形状,可以将城市划分为块状城市、带状城市、形状城市等。

19、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查问卷设计( )原则的要求,调查问卷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设计问题。

A.针对性B.简明性C.逻辑性D.目的性标准答案: B解析:考察房地产市场调研问卷设计的原则。

简明性原则要求调研问卷的设计要简洁明了,是受访者一看就能明白。

20、我们现在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地图应该仅仅是对某一片特定区域的____记录,它必须严谨如卫星所拍摄到的照片一样。

而过去,地图被认为是一种复杂的手工绘制作品,且有着各种不同的主观色彩,因为对于同一个地方面言,不同的地图表现出现的内容会______,如今,人们加诸地图的主观性正在逐渐消失,人类随之失去的,也是地图蕴含着的重要的文化和历史信息。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全面各有千秋 B.客观千差万别C.真实殊途同归 D.清晰如出一辙21、城市郊区的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的过程,称为( )。

A.郊区城镇化B.逆城镇化C.过度城镇化D.再城镇化标准答案: A解析:考察郊区城镇化的概念。

郊区城镇化是指城市郊区的乡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的过程。

22、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定位的内容不包括( )。

A.目标对象概念细分B.项目市场细分C.产品概念锁定D.项目SWOT分析标准答案: D解析:考察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定位内容。

房地产开发项目SWOT分析属于房地产项目的项目定位,不属于市场定位的内容。

23、焚香的习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通常人们为了礼仪将衣服熏香,古代文人雅士也喜欢在书房内焚上一炉香,营造“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意境,因此,早在汉前就出现了以陶、瓷、钢、铁、瓦为材料制成的香炉。

汉代时,佛教的传入对香炉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元末明初,原先其它材料制成的香炉逐渐被铜香炉取代,明代宣德年间则是铜香炉制作的巅峰时期。

这段文字是一篇文章的引言,文章接下来最可能这的是()A.宗教对于香炉制作技术的影响B.焚香习俗逐渐淡出礼仪的原因C.香炉制作材料的发展演变过程D.宣德香炉的制作及其艺术成就24、目前我国并不缺乏好的设计,人才也不少,但如何与生活在、市场结合,让设计灰飞烟灭产业,其间还有不少障碍。

一是艺术家与生产厂家缺少交流的渠道。

二是设计师闭门造车的不少。

三是厂家对设计缺乏人、兴趣。

许多专家认为,对设计的现代认知应该推广到所有企业,让企业舍得投资。

只有明白了设计是未来竞争的主要资本,是国际社会衡量产品的主要标准,是消费者购买天平中的主要砝码,企业才能拥有重视设计的战略眼光。

从这段文字可以推出()A.设计者与企业沟通不畅制约着设计的市场化进程B.国内企业对设计水平的评价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C.企业不愿在设计环节投资造成大批设计人才流失D.企业对设计的漠视阻碍了我国设计的产业化发展25、焚香的习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通常人们为了礼仪将衣服熏香,古代文人雅士也喜欢在书房内焚上一炉香,营造“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意境,因此,早在汉前就出现了以陶、瓷、钢、铁、瓦为材料制成的香炉。

汉代时,佛教的传入对香炉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元末明初,原先其它材料制成的香炉逐渐被铜香炉取代,明代宣德年间则是铜香炉制作的巅峰时期。

这段文字是一篇文章的引言,文章接下来最可能这的是()A.宗教对于香炉制作技术的影响B.焚香习俗逐渐淡出礼仪的原因C.香炉制作材料的发展演变过程D.宣德香炉的制作及其艺术成就26、在房地产投资项目盈亏平衡分析中,用( )表示的盈亏平衡点越高,说明风险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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