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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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其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医疗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1)医疗危险废物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2)各类医疗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的颜色和标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

2. 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1)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医疗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标识。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去向等信息。

3. 医疗危险废物的储存(1)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并按照医疗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分区存放。

(2)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渗漏、防盗、防鼠、防蚊蝇等功能。

(3)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泄漏、扩散和被盗。

4. 医疗危险废物的运输(1)医疗机构应选择具备医疗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

(2)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具备防渗漏、防盗、防鼠、防蚊蝇等功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3)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泄漏、扩散和接触。

5. 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医疗机构应选择具备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负有责任。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五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的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包括感染废物、化学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废物进行正确分类。

第七条医疗废物应采取密封包装的方式进行处理,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注明废物的危险等级、来源单位、包装日期等信息。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工作。

第十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采取单独通道,避免与其他废物混合。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标准,装载过程中应密封包装,避免泄漏。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照具体的规程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焚烧、消毒、化学处理等过程应操作规范,确保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建立废物清单和记录,做到追溯和监督。

第五章监督和执法第十七条地方卫生监督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对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应及时更新制度,确保管理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三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三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医院危险废物的管理范围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分职责,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医院行政领导层应对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八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组织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储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院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和定期培训。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应按照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科室内部的具体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执行。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科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负责。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院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包括优化药物使用、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材料、推行无菌操作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系统,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并建立标识指示。

第十五条医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正确分类和标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清理和检查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院应与合法的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并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

第十八条医院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减少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禁止直接弃置。

第四条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第五条医疗废物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普通医疗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或被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制备废物以及输液器等。

第七条化学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危险化学品和有害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电池以及荧光灯管等。

第八条放射性医疗废物指的是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仪器等。

第九条普通医疗废物指的是无害废弃物或处于治疗过程中且未受过污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一般诊疗用的牙签、纱布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和包装方案,明确收集和包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不外泄。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进行收集和包装,包装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接触。

第十四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密闭的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标示名称、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放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特种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并进行严格标示。

第十六条普通医疗废物应收集并放入一般垃圾袋内,并分类投放。

第四章医疗废物处置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药店和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包括高温高压、微波辐射等。

第十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化学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化学法、生物法等。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源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我院对这此危险废物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分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不能混淆。

医疗垃圾包括:⑴破损的体温表、废针头、压舌板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⑵污染的沙布、绷带、脱脂棉等废敷料;⑶血、尿、粪、痰、呕吐物等检验标本,化验用器材、试剂、培养基等废弃物;⑷病理标本;⑸病区卫生清洁用擦布、拖布等。

生活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等。

二、回收与销毁1、专人回收,专人销毁。

由专职人员负责各病区及门诊回收医用垃圾,集中到一起,然后统一焚烧,并有回收销毁记录。

2、传染病员的污物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送出集中处理。

3、传染病员剩余饭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漂白粉搅匀后____小时,然后再运出。

4、各种废弃标本、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必须焚烧。

5、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毁形,然后浸泡在消毒液里,专人回收统一焚烧。

三、责任到人病区的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由每科的护士长专人负责,如发现流失、不毁形、不浸泡的按目标管理的要求,一律扣分,并且与科室奖金挂钩。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2)是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废物的分级和分类:将医疗废物按照危险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确定其处理方法和要求。

2. 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明确医疗机构内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贮存和中转的方法和要求,确保废物不会造成环境和人体的污染。

3. 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规定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运输方式和安全要求,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意外事故。

同时,明确废物的处置方法,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等。

4. 废物的登记和报告:要求医疗机构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和报告,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5. 人员培训和设施设备要求:要求医疗机构对从事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废物处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的规范管理措施。

由于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和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潜在危害,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疾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能传播疾病的物质。

根据其生物学特性、危险程度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医疗废物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废物:如感染性固体废弃物、感染性液体废弃物、病理解剖废弃物、呼吸道分泌物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的医疗废物处臵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臵黑色垃圾袋中,由医院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由市环卫管理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臵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医疗科室应设有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带盖(塑料)容器、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臵。

敷料、棉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等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臵于套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的容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与细胞毒的废物臵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科定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臵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或文字说明。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刀片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

六、未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专人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六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六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法人代表陈克平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院感科专职人员伍成林同志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由丁富宝同志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登记、转运等工作。

二、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和定期健康体检。

三、指导、检查医疗废物日常处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并组织解决。

四、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暂存原则1、各科室医疗废物由卫生员负责处置,护士长指导督促,全院由丁富宝同志负责收集、转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2、医院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严格分开,不能混放,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垃圾。

3、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它各种敷料物都视为感染性废物。

5、针头、刀片、安瓿及检验科玻片、试管等属损伤性医疗废物,应放入利器盒中。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医疗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试验室进行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7、严禁将死婴按医疗废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置。

产科胎盘、骨科断肢(指)等,医务人员不得自行处理,必须征求家属意见,然后按医疗垃圾处理。

8、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弃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

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

并如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

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1.3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弃物分为感染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等五大类。

2.2 感染性废弃物包括: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切片、培养基等。

2.3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锐器、玻璃制品、针头等。

2.4 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药品、废弃药品、废液等。

2.5 化学性废弃物包括:消毒剂、防腐剂、化学试剂等。

2.6 放射性废弃物包括: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废物等。

2.7 各类医疗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并按照类别进行标识。

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与运送3.1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点,由专人负责收集。

3.2 医疗废弃物收集时,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放。

3.3 医疗废弃物收集后,应立即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粘贴明显标识。

3.4 医疗废弃物的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专人负责,确保运输安全。

3.5 运送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医疗废弃物不受污染。

四、医疗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置4.1 医疗废弃物应贮存在专用贮存设施内,不得露天存放。

4.2 贮存设施应符合防渗、防漏、防鼠、防虫、防盗等要求。

4.3 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4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4.5 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监督管理5.1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5.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3.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或垃圾桶,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

)装在红色垃圾袋里。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或容器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和容器的外表面应有警示标志,并在每个包装和容器上显示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和需要的特殊说明。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2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的实施。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31.每天下午4: 30,配送人员会将各个科室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垃圾从高楼层到低楼层从楼梯走道送到垃圾存放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和其他可能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

第三条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刀片、注射器、输液器等。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液、药瓶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灭鼠药等。

(五)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器官、组织、尸体等。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标识进行分类,并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单位和产生日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设置专用的收集容器。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工作。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类别进行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容器。

第十条感染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一条损伤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二条药物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三条化学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四条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在远离人群、交通方便、便于装卸的位置。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第十八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使用专用运输工具。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危险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潜在危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分为生成、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二章医疗危险废物的生成第五条医疗危险废物的生成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尽量减少医疗危险废物的产生,采取安全可行的替代品、技术和设计;(二)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分装、标识和管理;(三)在医疗活动中生成的废弃物应根据危险程度分别放置于相应的容器中;(四)对于有污染性的医疗危险废物,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

第六条医疗危险废物的分类如下:(一)感染性废物:人体组织、排泄物、血液及其制品;(二)病理性废物:病理组织、尸体、胚胎等;(三)化学性废物:药剂、药品包装物、试剂、溶剂等;(四)放射性废物:用于医学诊断或治疗的放射性物品及其包装物;(五)其他危险废物:废弃药物、废旧设备、废玻璃器皿等。

第三章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第七条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八条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对不同类别的医疗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二)按照标准化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收集和汇总;(三)收集器具必须经过消毒处理,严禁反复使用;(四)收集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更换和清洗。

第九条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操作规程如下:(一)收集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二)收集人员应将医疗危险废物放入相应的容器中;(三)收集容器应密闭,严禁溢漏或破损;(四)收集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收集容器并进行封存。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流程,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维护员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医疗危险废物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实验室人员等。

第三条本单位将医疗危险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装、标志和处置。

第四条本单位将建立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档案,明确制度的发文、变更、废止等情况,并建立相应的追溯机制。

第五条本单位将定期组织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医疗危险废物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疗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药物类医疗废物、放射类医疗废物、化学类医疗废物、病理类医疗废物、物理类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医疗危险废物应分开收集、贮存和处置,严禁混装混运。

第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按照特定的方式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第九条药物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和处置,禁止将药物类医疗废物随意丢弃或倾倒。

第十条放射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和处置,确保辐射源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第十一条化学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装、封存、运输和安全处置,禁止将化学类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装混运。

第十二条病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包装、标志和处理,确保病理标本的安全和隐私保密。

第十三条物理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贮存和处置,防止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第十四条其他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和安全处置。

第三章医疗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将建立医疗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管理制度,明确收集和贮存的责任和流程。

第十六条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工作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具备密封性能,充分满足收集需求,并定期更换。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3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3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1、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院危险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____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科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

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总务科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2)是指医院在处理危险废物时,建立和实行的一套责任制度。

医院作为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源,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以保护医务人员及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管理责任人:医院应确定专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监督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工作。

2. 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标识、储存、包装、运输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3. 建立管理培训机制:医院应建立定期培训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的机制,提高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识别、储存和处理方法、应急处置等等。

4.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医院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能够按时配备和更新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并支付相关的费用。

5. 加强监督检查:医院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内部或外部的专业机构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储存和运输,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污染和威胁。

医疗危险废物通常指的是医疗机构产生的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如医疗垃圾、废弃药品和化学品等。

这些废物可能含有病原体、有害化学物质或其他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成分,需要经过专门的管理和处理。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危险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按照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确保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2. 废物收集和储存:规定医疗机构废物收集和储存的方法和设施,确保废物能够安全存放并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

3. 废物运输:确保医疗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露和污染环境,制定相关的运输标准和要求。

4. 废物处理:规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设施,包括焚烧、灭菌、消毒等方法,以确保废物得到最安全和有效的处理。

5. 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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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源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我院对这此危险废物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不能混淆。

医疗垃圾包括:⑴破损的体温表、废针头、压舌板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⑵污染的沙布、绷带、脱脂棉等废敷料;⑶血、尿、粪、痰、呕吐物等检验标本,化验用器材、试剂、培养基等废弃物;⑷病理标本;⑸病区卫生清洁用擦布、拖布等。

生活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等。

二、回收与销毁
1、专人回收,专人销毁。

由专职人员负责各病区及门诊回收医用垃圾,集中到一起,然后统一焚烧,并有回收销毁记录。

2、传染病员的污物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送出集中处理。

3、传染病员剩余饭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1/5量漂白
粉搅匀后2小时,然后再运出。

4、各种废弃标本、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必须焚烧。

5、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毁形,然后浸泡在消毒液里,专人回收统一焚烧。

三、责任到人
病区的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由每科的护士长专人负责,如发现流失、不毁形、不浸泡的按目标管理的要求,一律扣分,并且与科室奖金挂钩。

永清县医院防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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