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样本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一、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供应室消毒灭菌技术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明确了供应室消毒灭菌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和监测标准,旨在确保医疗机构中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有效消毒供应。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及相关科室。
二、基本要求2.1 供应室应具备良好的室内环境,保持干燥、整洁,配备适合的设备和温度湿度控制系统。
2.2 供应室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消毒灭菌知识和技术,保证消毒灭菌操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2.3 供应室应配备不同类型的消毒灭菌设备、清洗设备、储存设施等,以保持医疗器械无菌状态。
2.4 供应室应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包括收货、验货、储存、分发、废弃处理等环节,确保医疗器械和物品的有效消毒供应。
三、消毒灭菌操作流程3.1 收货- 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计划接收医疗器械和物品,并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核对。
- 接收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验货- 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医疗器械和物品进行外观、包装、标签等方面的检查。
- 检查合格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3 储存- 医疗器械和物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 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和湿度应适宜。
3.4 清洗- 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 清洗用水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 清洗设备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超声波清洗器等。
3.5 消毒灭菌- 消毒灭菌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病原微生物。
- 消毒灭菌方法应根据医疗器械的材质、用途和病原微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 消毒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3.6 分发- 消毒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标签标识,注明消毒灭菌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 发放工作人员应按照申请单进行分发,确保医疗器械和物品的安全使用。
3.7 废弃处理- 对过期、损坏或不能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进行废弃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一、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本
××县人民医院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1、术语和定义1.1 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1.1.1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1.1.2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1.1.3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1.1.4 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1.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1.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1.4 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1.5 密封sealing包装层间链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1.6 闭合完好性closure integrity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7 包装完好性package integrity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8 植入物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1.9 湿热消毒moist heat disinfection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2、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2.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的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消毒灭菌操作规范与标准
供应室消毒灭菌操作规范与标准1、供应室周围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路线采用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
严格区分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流水操作不逆行。
消毒与未消毒物品须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各个区域有专用抹布和拖把,不得交叉使用。
2、工作人员操作前后认真洗手;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物品的消毒、洗刷、清洁和灭菌的方法程序和质量要求以及各类物品的性能、保养方法和使用范围。
3、供应室工人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消毒员应持有上岗证。
4、供应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墙上无灰尘、霉点、裂缝、蜘蛛网。
每天用消毒液擦拭各个工作室内物体表面一次,地面用消毒液拖地,每周一次大扫除。
5、无菌物品收发、污染物品的接收,均应有单独窗口和专职人员。
6、送回供应室的医疗器械,必须先用多酶液浸泡后再洗净擦干,经高压蒸气灭菌后备用。
特殊传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应浸泡在2000mg/l含氯消毒液中30分钟后,在按常规处理。
7、下收下送配有专人、专车分别负责,污染物品的接收、无菌物品的发送。
下收下送车有明显标志,每次收发回来应用消毒液擦拭下收下送车,每周用消毒液彻底擦拭。
8、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使用时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必须每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灭菌前进行B-D试验,排气系统正常方可使用;生物监测每周进行一次,所有的监测必须作好详细记录,资料保存3年。
9、已灭菌物品应立即存放于无菌间。
无菌室应干燥通风,排气扇向外排风,室内、柜内清洁,无积灰。
拖把、抹布专用,消毒液擦拭柜内、地面每日1-2次。
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60分钟。
10、进入无菌室前要洗手、戴口罩、更衣换鞋。
无菌物品接收时,应检查无菌包标记是否完整、包布是否清洁干燥。
11、灭菌合格物品必须有明确的灭菌标识和有效期,专室专柜存放,有效期为7天,过期或有污染可疑的必须重新灭菌,不可并有发放。
供应室-清洗消毒流程与质量要求文档
? 清洗 ? 消毒 ? 包装 ? 职业防护
? 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要求我们必须怎么做 (must to do )
? 为什么要这样做?(what?)
清洗
? 随着生物学、细菌学的发展和近几年频发的院 感事件,让世人不得不重视消毒隔离,当钟秀 玲将染毒实验用具直接灭菌培养阳性,警示了 世人:“无菌技术不能杀灭被血迹、污迹、锈 迹等污染物包裹着的细菌!”从此改变传统高 温可杀灭所有微生物的观念,树立起“最昂贵 的成本,就是清洗失败!”的全新理念。
容器类物品手工清洗流程
整理和冲洗: 1.将表面的化学指示胶带撕掉 2.将容器浸泡在水面下
擦洗:用海绵沾洗洁精进行表面擦洗
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或在水面下浸泡
消毒: 1.煮沸消毒5~10min 2.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20~30min
精洗:用软水或纯化水进行冲洗或在水面下浸泡
干燥:用干燥箱70~90℃20min烤干或擦洗
清洗后钙质水渍残留
清洗后器械生锈
? 清洗前预处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 预处理是指去除附着在器械各部位的有机物,有效 地防止附着在器械上的血液、体液的干结,避免污 染器械在转运途中污染电梯及环境。回收后的器械 尽快进行洗涤以防止污染物干结,不能及时清洗的 器械浸泡在多酶清洗剂中保湿存放。如无多酶清洗 剂也可采用清水保湿方法。
? 使用后的器械立即初洗、尽快清洗 。在手术室、临 床科室设立清洗消毒间。有报道指出手术器械﹤1h 清洗合格率很高达99.21%,而﹥1h的清洗合格率只 有63.92%。因此清洗前的预处理非常重要。
? 血液在器械的轴关节咬合齿等部位残留沉积会 对器械产生腐蚀,形成难以祛除的污点,严重 时可在器械下次使用时因受力而发生断裂,还 会影响器械的消毒灭菌效果,长期清洁不彻底 器械可形成生物膜造成爆发感染,手术器械上 任何微生物都会形成一层生物膜,严重影响消 毒剂和物理灭菌方法对微生物的杀灭作用,一 旦器械物品消毒杀菌不彻底,就会将细菌死亡 后由细胞壁释放的内毒素热源带到患者体内引
医院消毒供应室消毒规范
规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建筑要求: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 要求,进行充分论证,符合以下基本要 求。
院感科人员必须参与,必要时请专家来说 话,用书面形式,以备后查。
建筑基本要求
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 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进行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 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 品应进行灭菌。
☆接触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 进行消毒。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 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 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规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外来器械(租借物)的管理:
我国消毒供应管理的回顾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1988 》中规定的任务:重复使用的玻璃 制注射器、输(血)液器及常规包的清 洗、消毒。
管理存在问题: 消毒供应工作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
视,以至消毒供应室房屋建筑、人员素 质、设备条件较差;
输液热源反应时有发生。
消毒供应室存在问题: 选址不合适; 未设计与手术室通道;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CSSD内对去污后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 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 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无菌物品存放区:CSSD内存放、保管、 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去污: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 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外来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 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 的医疗器械。
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 、采光良好。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发布时间:2021-04-12T06:08:17.562Z 来源:《健康世界》2021年1期作者:罗芳[导读] 消毒供应中心是为医院内提供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同时还担负着医院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工作。
由于医院供应品种的多样化,涉及的科室较广,使用周转快,器械使用次数频繁,所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质量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如果消毒不彻底,则会引发院内感染,诱发医疗纠纷,因此,做好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尤为重要。
罗芳达州市中心医院四川达州 635000消毒供应中心是为医院内提供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同时还担负着医院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工作。
由于医院供应品种的多样化,涉及的科室较广,使用周转快,器械使用次数频繁,所以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质量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如果消毒不彻底,则会引发院内感染,诱发医疗纠纷,因此,做好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灭菌工作尤为重要。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中的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是保障有效清洗、消毒以及灭菌质量的基础,因此,我们就来说一说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有哪些。
一、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1.回收1.1将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器具与一次性物品分开放置,一次性物品使用完毕,直接做废弃处理,重复使用的器械、物品等需放置封闭容器中,由供应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处理,对气性坏疽、朊毒体或其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感染的器械、物品等,需使用双层封闭包封闭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再由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单独回收。
1.2被污染的诊疗器械、物品等需封闭回收,不宜在诊疗场所清点,并且避免反复装卸1.3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完毕需要及时清洗、消毒,并干燥处理,留以备用2.分类2.1使用过或被污染的诊疗器械、物品等需要放置于消毒供应中心的去污区进行清点、核查2.2结合器械、器具的材质和精密程度进行分类处理3.清洗3.1常规器械均采用机械清洗,而复杂器械、精密器械、污染较重的器械均需要手工清洗,其中精密器械的清洗,需要遵照生产厂家的说明执行3.2清洗过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以及终末漂洗,清洗操作和注意事项包括:(1)手工清洗:将器械、器具、物品置于流动水下进行初步冲洗,冲洗完毕,使用酶清洁剂或者是其他清洁剂浸泡,浸泡完毕后,做刷洗和擦洗,该流程完毕后,再使用流动水冲(刷)洗,最后使用软水或蒸馏水、纯化水冲洗。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要求规范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1部分:管理规范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三、术语和定义1. 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 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 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 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 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 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 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 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 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 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 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 的规定。
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全解
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全解摘要本操作规范旨在确保供应室工具的清洁消毒及灭菌工作符合卫生标准,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文档内容包括清洁消毒和灭菌的定义、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1. 清洁消毒定义清洁消毒是指使用相应工具和消毒剂,将供应室工具表面的污垢和病原微生物进行有效清除和减少的过程。
2. 清洁消毒操作流程1. 收集待清洁消毒的工具;2. 用肥皂与水将工具表面的污垢清洗掉;3. 用清水冲洗清洁过的工具;4. 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按照说明进行消毒处理;5. 清洗消毒剂,确保无残留;6. 用干净的纸巾擦拭工具表面,让其自然晾干;7. 将工具存放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
3. 灭菌定义灭菌是指使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供应室工具表面的全部或部分病原微生物。
4. 灭菌操作流程1. 收集待灭菌的工具;2. 选择适当的灭菌方法,常见的包括高温湿热灭菌、干热灭菌和化学灭菌等;3. 按照灭菌设备或消毒剂的说明进行操作;4. 灭菌结束后,注意防止交叉污染,使用消毒纸包装好工具;5. 将灭菌包装好的工具妥善存放在干燥、洁净的储存柜中。
5. 注意事项- 执行清洁消毒和灭菌操作时,工作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和一次性工作服,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和灭菌设备,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毒和灭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操作的记录,以备查证和追溯。
结论遵守供应室工具清洁消毒和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能有效保障工具的卫生和安全,为医疗环境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保障。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不断加强培训与监督,以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实用文案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 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 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 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
2应根据 WS 310.1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xx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2 应根据WS 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的规定。
供应室消毒技术规范
供应室消毒技术规范篇一: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本标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共同构成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技术操作和监测的标准要求。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也应执行本规范。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筑------机械清洗消毒设备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682-92 中国国家实验室用水标准CB/T19633-200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消毒技术规范三、术语和定义1、消毒供应中心医院内承担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灭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消毒供应中心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的区域,包括运送器具的冲洗消毒等;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灭菌区消毒供应中心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灭菌的区域,包括敷料制作等;为清洁区域。
4、灭菌物品存放区消毒供应中心内存放、保管、发放灭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使用机械清洗消毒装置或用洗涤剂浸泡清洗,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质量追溯四、医院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于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行政部门确认符合本标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
五、医院应将消毒供应中心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六、基本原则1、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规定。
供应室技术操作规范
供应室技术操作规范ICS XXXXCXXW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XXXX—XXXX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 of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and disfection for central sterilesupply department (CSSD) in hospitalX X X X—X X—X X发布X X X X—X X—X 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5.1 回收5.2 分类5.3 清洗5.4 消毒5.5 干燥5.6 器械检查与保养5.7 包装5.8 灭菌5.9 储存5.10发放6、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7、附录A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防护着装附录 B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附录C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附录D 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的要求附录E 本标准其他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员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共同构成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技术操作和监测的标准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88)卫医字第6号]同时废止。
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3M中国、北京鹊翔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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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畴本原则规定本院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解决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因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解决流程。
二、规范性引用文献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查原则办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 最后灭菌医疗器械包装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某些: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某些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某些: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原则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三、术语和定义1.清洗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全过程,流程涉及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2.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过程。
3.洗涤使用具有化学清洗剂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过程。
4.漂洗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过程。
5.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后解决过程。
6.超声波清洗器运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设备。
7. 闭合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办法。
例如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途径。
8.密封包装层间连接成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9.闭合完好性闭合条件能保证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其她某些具备相似阻碍微生物进入限度。
10.包装完好性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状态。
11.植入物放置于外科操作导致或者生理存在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可植入型物品。
四、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解决基本原则1 普通状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解决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因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原则第6章规定进行解决。
2 应依照WS 310.1规定,选取清洗、消毒或灭菌解决办法。
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符合WS 310.3规定。
4 耐湿、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办法。
5 应遵循原则防止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规定应符合附录A规定。
6 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阐明或指引手册。
五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解决操作流程1 回收1.1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解决;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因素不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解决。
1.2 不应在诊断场合对污染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重复装卸。
1.3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 分类2.1 应在CSSD去污区进行诊断器械、器具和物品清点、核查。
2.2 应依照器械物品材质、精密限度等进行分类解决。
3 清洗3.1 清洗办法涉及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3.2 机械清洗合用于大某些常规器械清洗。
手工清洗合用于精密、复杂器械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初步解决。
3.3 清洗环节涉及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清洗操作及注意事项应符合附录B规定。
3.4 精密器械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使用阐明或指引手册。
4 消毒我院采用75%乙醇、含氯消毒液浸泡进行消毒。
5 干燥5.1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解决。
依照器械材质选取适当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
5.2 无干燥设备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解决。
5.3 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解决。
5.4 不应使用自然干燥办法进行干燥。
6器械检查与保养6.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
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6.2 清洗质量不合格,应重新解决;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6.3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6.4 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
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产品作为润滑剂。
7 包装7.1 涉及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记等环节。
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7.2 包装前应根据器械装配技术规程或图示,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器械应进行组装。
7.3 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7.4 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7.5 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
有盖器皿应开盖,摞放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畅通;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用保护办法。
7.6 灭菌包重量规定:器械包重量不适当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适当超过5公斤。
7.7 灭菌包体积规定: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适当超过30cm×30cm×25cm;脉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适当超过30cm×30cm×50cm。
7.8 包装办法及材料7.8.1 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9633规定。
开放式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包装。
纺织品包装材料应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7.8.2 硬质容器使用与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阐明或指引手册。
其清洗消毒应符合本原则5.3、5.4流程。
7.8.3 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
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办法,应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
7.8.4 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合用于单独包装器械。
7.9 封包规定7.9.1 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批示物。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批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测包内灭菌化学批示物颜色变化,则不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批示物。
7.9.2 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当,松紧适度。
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
7.9.3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cm。
7.9.4 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精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7.9.5 硬质容器应设立安全闭锁装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辨认。
7.9.6 灭菌物品包装标记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
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
标记应具备追溯性。
8 灭菌8.1 压力蒸汽灭菌8.1.1 合用于耐湿、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灭菌。
8.1.2 涉及下排气式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依照待灭菌物品选取适当压力蒸汽灭菌器和灭菌程序。
灭菌器操作办法遵循生产厂家使用阐明或指引手册。
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原则参见附录D。
8.1.3 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参数见表2。
硬质容器和超重组合式手术器械,应由供应商提供灭菌参数。
表2 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参数8.1.4 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涉及灭菌前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监测等环节。
8.1.4.1 灭菌前按如下规定进行准备:a)每天设备运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涉及灭菌器压力表处在“零”位置;记录打印装置处在备用状态;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灭菌柜内冷凝水排出口畅通,柜内壁清洁;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营条件符合设备规定。
b)进行灭菌器预热。
c)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营前空载进行B-D实验。
8.1.4.2 灭菌物品按如下规定进行装载:a)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装载灭菌物品。
灭菌包之间应留间隙,利于灭菌介质穿透。
b)宜将同类材质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同一批次进行灭菌。
c)材质不相似时,纺织类物品应放置于上层、竖放,金属器械类放置于下层。
d)手术器械包、硬式容器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玻璃瓶等底部无孔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纸袋、纸塑包装应侧放;利于蒸汽进入和冷空气排出。
e)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中,大包宜摆放于上层,小包宜摆放于下层。
f)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80 %。
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90%;同步不应不大于柜室容积10%和5%。
8.1.4.3 按如下规定进行灭菌操作:a)应观测并记录灭菌时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营状况。
b)灭菌过程监测应符合WS 310.3中有关规定。
8.1.4.4 无菌物品按如下规定进行卸载:a)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物品,待温度降至室温时方可移动,冷却时间应>30min。
b)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批示物合格;检查有无湿包现象,防止无菌物品损坏和污染。
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被污染。
8.2 迅速压力蒸汽灭菌8.2.1 合用于对裸露物品灭菌,灭菌时间见表3。
表3 迅速压力蒸汽灭菌(132℃)所需最短时间8.2.2 注意事项8.2.2.1 宜使用卡式盒或专用灭菌容器盛放裸露物品。
8.2.2.2 迅速压力蒸汽灭菌办法可不涉及干燥程序;运送时避免污染;4h内使用,不能储存。
8.3 干热灭菌8.3.1 合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灭菌。
灭菌参数见表4。
表4 干热灭菌参数8.3.2 注意事项8.3.2.1 灭菌物品包体积不应超过l0cm×l0cm×20cm,油剂、粉剂厚度不应超过0.6cm,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应超过1. 3cm,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灭菌器内腔高度2/3,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空间。
8.3.2.2 灭菌时不应与灭菌器内腔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温度降到40℃如下再开灭菌器。
8.3.2.3 有机物品灭菌时,温度应≤170℃。
8.3.2.4 灭菌温度达到规定期,应打开进风柜体排风装置。
9 储存9.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储在无菌物品存储区。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储区。
9.2 物品存储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25crn,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9.3 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立标记。
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9.4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储。
9.5 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5.9.5.1 环境温度、湿度达到WS 310.1规定期,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原则时,有效期宜为7d。
5.9.5.2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硬质容器包装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10 无菌物品发放10.1 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