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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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高教社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上册教学课件01-03

高教社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上册教学课件01-03
一般认为,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民事权利由民法所确认 民事权利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心 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民事权利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民事权利具有平等性
《民法学》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民法学》编写组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 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变动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救济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一编 第三章
《民法学》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第一编 第三章
一、民法的概念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一编 第三章
《民法学》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一编 第三章
民 事 权 利 的 行 使 权利的享有者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依 照权利的内容和范围实施的一定行为。
民事权利表现为权利人为实现自身合法民事权益而得为一定行为(作 为或不作为)或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并受到法律承认 和保护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行使就是将这一可能转变为现实的过程。
民事义务
第一编 第三章
有权利必有义务。 权利发生,义务即随之发生;权利存在,必伴随 义务的存在;权利消灭,义务随之消灭。
hh
无义务则无权利。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的履行,促成义务履行是 保障权利实现的条件。
《民法学》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民事权利 救济
民事义务 强制
有权利就有救济。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证明对象
指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律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 的事实。
证明责任
指当事人对证明对象承担的提供证据的责任,如果无法提供 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证据的收集
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的行为。
证据保全
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的方法,如进行公证、申请法院保全等 。
《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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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 民事诉讼的程序 • 民事诉讼的证据与证明 • 民事诉讼的管辖与当事人 • 民事诉讼的特殊问题
01
CATALOGUE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 纷的活动。
要点三
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
仲裁制度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包括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纠纷 等。
执行制度
01
02
03
执行制度的概念
执行制度是指法院根据生 效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 当事人义务的一种诉讼制 度。
执行制度的程序
执行制度包括申请执行、 移送执行、执行措施、执 行中止、执行终结等程序 。
执行制度的措施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否则将承 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
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当保 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直接言词原则
法院应当独立、公正、廉洁地行使审判权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民事诉讼法学概论》课件

《民事诉讼法学概论》课件

第三人
解析第三人参与民事诉讼的条 件和方式,以及其对案件的影 响和效力。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与负担
诉讼费用
探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用,以及相关的计算、缴 纳和减免规定。
费用负担
详述民事诉讼中的费用负担问题,包括原告、被告 和第三人的责任与义务。
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与立案
1 受理条件
介绍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管辖和受理范围等要点。
2 平等与公正
分析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其中平等与公正是被广泛认可的核心原则。
3 法律程序
介绍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从诉讼的发起到判决执行,详细探讨诉讼中的各个环节。
民事诉讼的主体与参与方式
原告
解释原告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和权利,以及起诉的步骤和要 求。
被告
详述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应对诉 讼的方式以及被告的权利和义 务。
3
举证责任
解释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原则和要点,以及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举证责任规定。
民事诉讼庭准备、庭前调解和 庭前质证等关键环节。
审判程序
详述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和 辩论等各个阶段的流程和要 求。
判决执行
探讨民事诉讼中的判决执行 程序和方式,以及执行程序 的特点和效力。
《民事诉讼法学概论》 PPT课件
这份《民事诉讼法学概论》的PPT课件将带您一览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特点、 主体与参与方式、诉讼费用与负担、案件受理与立案、证据规定与举证责任、 审判程序与判决执行、执行程序与强制执行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1 法律保护权益
探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它是为了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门法律。
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与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本法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法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民事诉讼活动。

2.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解决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2.民事诉讼具有平等性、自愿性、争议性、协商性、公开性等特点。

第三节民事诉讼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依法受理、审理和裁判案件。

2.等待原则: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法院应及时受理。

3.公正原则:法院应公正、独立地行使职权。

4.公开原则:诉讼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除外。

5.听证原则:法院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

6.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法院应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诉讼条件第一节主体资格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起诉讼。

第二节管辖权1.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的民事案件享有管辖权。

2.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适当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三节利害关系1.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与诉讼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

2.第三人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或第三人介入诉讼。

第四节责任追究1.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或中止诉讼时效。

2.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审理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三章诉讼的开始第一节起诉1.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起诉状应当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

第二节受理1.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节程序准备1.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进行程序准备工作,包括审查起诉状、组织调解等。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程序准备工作。

第四章证据第一节举证责任1.原告应当承担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THANKS。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总结词
列举民事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些证据种类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为法官查明案件
事实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总结词
阐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的方法和注 意事项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学 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以习惯法、神明裁判为 主要形式。
近代民事诉讼法学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启蒙思想的传播,近代民事诉讼法学逐 渐形成,以国家制定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06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判的过程。其特点主要包括:适用法律的权威性、被 动性、受制约性等。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2.合理性原则, 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常识;3.司法自制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先例和上级 法院的指导,不得随意裁量;4.司法独立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预。
消灭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联系 因法定原因而消失。
04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03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03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2.当事人平等原则 3.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4.辩论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处分原则 7.支持起诉原则 8.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6
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
一、平等原则的概念 当事人平等原则,也称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简称平等 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具 有平等的诉讼地位。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保障当事 人平等地进行攻击、防御。
3.禁止矛盾行为
4.禁止滥用诉讼权利
5.真实义务
6.诉讼促进义务
(二)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适用 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时应诚实善意
高等教育出版社 •17
(三)对法院的适用 1.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2.禁止突袭裁判
(四)对检察院的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检察院本着诚实和善意,根据立法本
意行使检察监督权,不得滥用
高等教育出版社 •18
(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 1.否定已实施诉讼行为的效力 2.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3.承担由此增加的诉讼费用、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作为上诉或申请再审的理由 5.申请国家赔偿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
第六节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一、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的概念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于 能够调解解决的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说 服劝导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的合法 调解协议。
或个人的民事权益 2.支持起诉的主体,只能是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
不能是公民个人 (1)消费者协会(2)工会(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
社会团体(4)妇联(5)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负有保护职责 的机构和社会组织(6)检察院
高等教育出版社 •27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课件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课件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民事诉讼法学与其他学科 的交叉领域,研究民事纠 纷的多元化解决方式及其 相互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 2
与实体法学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实体法学相互关联,实体法学为 民事诉讼法学提供基础理论支持,民事诉讼法学 则保障实体法权利的实现。
与程序法学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与程序法学相互交织,两者共同构 成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
担举证责任。
03
案例三
原告戊与被告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戊诉请被告己偿还借款本金及
利息。在本案中,原告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己存在借款的事实,并
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问题与对策
01
02
03
04
问题一
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法官对民 事诉讼法学理论知识掌握不够 深入,导致审判中出现错误。
对策一
民事诉讼法的具体制度
证据制度
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证
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内容。
A 起诉与受理制度
起诉与受理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的 开始,包括原告的起诉、法院的受
理等内容。
B
C
D
审判程序制度
审判程序制度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再审程序等,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内 容。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 •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 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价值 • 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 民事诉讼法的制度 • 民事诉讼法的实践应用
CHAPTER
01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
民事诉讼法学的定义

高教社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上册教学课件01-04

高教社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上册教学课件01-04
意思表示的撤回和撤销
意思表示的撤回
指意思表示在发出以后、到达意思表示的受领人之前,表意人将其意思表示撤回 。
意思表示的撤销
指意思表示在发出并生效以后,表意人又撤销其意思表示。
《民法学》
第二节 意思表示
(四)意思表示的解释
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
意思表示解释
指在意思表示不清楚、不明确而发生 争议的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意 思表示进行的解释。
第一编 第四章
第二节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解释的规则
第一编 第四章
对用语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 整体解释 目的解释 习惯解释 依据诚信原则解释
《民法学》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第一编 第四章
《民法学》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法学》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第一编 第四章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学》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一编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学》
第一编 第四章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编 第四章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非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采取电子数据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
《民法学》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编 第四章
(三)意思表示的效果
意思表示的拘束力 意思表示一旦发出,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 这种拘束力针对意思表示的发出者和受领人双方 。

50119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全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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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我国民事诉讼 法学提供了把握方向的理论指针
(四)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开拓和发展的思想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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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
一、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四、比较的方法 五、原则性规定与具体条款规定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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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密切联系又相互交错
(1)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追求的终极价值具有相 同之处,都是为了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相互作用 (3)民事诉讼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 容的功能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 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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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三、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四、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 五、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意义
六、本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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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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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任务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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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全书的绪论,是学习全书 其他章节的基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学的研 究对象、产生和发展历程、学科的体系以及学习和研究民 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全书的绪论,是学习全书其他 章节的基础。
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 象、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民 事诉讼法学的关系以及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和意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20章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20章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2.
行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
• 审查时间: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的法院,应
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
3.
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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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程序对执行程序的影响
裁定受理破产案件
裁定不受理破产案 件
执行法院应当解除 对被执行人财产的
保全措施
裁定宣告被执行人 破产的,执行法院 应当裁定终结对该
标的不同
实现行为请求权执行
执行的标的是行为,包括作为与不 作为
实现物的交付请求权执行
执行的标的是物,包括财 产和票证
措施不同 一般只能采取间接执行措施
一般采取直接执行措施
程序不同
分为可替代完成行为的执行和不可 替代完成行为的执行、积极作为的 执行和消极不作为的执行,不同类 型执行的程序均有所不同
程序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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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出境
(一)限制出境的概念
• 限制出境,是指通过国家边防机关的协助,使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 行人不得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或者从内地前往香港、澳门特 区或者台湾地区的执行制度。
(二)限制出境的适用对象
(三)限制出境的实施程序
(四)限制出境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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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十章 民事执行程序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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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在分析民事执行基本概念的 基础上对各类执行措施进行系统分析。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执行措施的分类,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的有关规定,执行威慑机 制、轮候查封的内涵、重新拍卖和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规 定。

课件----民事诉讼法学

课件----民事诉讼法学

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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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理解)
民事诉讼法学与民法学、经济法学的关系 民法学研究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诉 讼法学则研究怎样使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受到保护并得以实施 经济审判工作如何正确地适用民事诉讼法,也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学 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适用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要树立平等的观念 各级法院应制定执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规范化标准
律师和审判人员应明确了解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 务
明确适用范围 明确与其他原则的联系
2021/6/19
12
第三节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 指一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民事 诉讼中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享 有同我国一方当事人同等的诉讼地位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如果作为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 民事诉讼,其权利义务也与我国公民同等对待
诉讼权利对等原则 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2款 指一国司法机关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 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司法机关也对该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 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所享有的权利加以同样的限制
2021/6/19
6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 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除了民事诉讼法典之外,还包括其他法律
中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的特点(了解)
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便利群众进行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办案 原则性规定与灵活性规定相结合 程序公正与效率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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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时,当事 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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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一、两审终审制度的概念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就 告终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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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审合议庭 (1)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 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5.非讼案件合议庭 (1)在特别程序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或疑难的 非讼案件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公示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高等教育出版社 10
(二)合议庭的活动规则 1.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平
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负责
2.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3.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高等教育出版社 11
(三)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高等教育出版社 24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和裁判结
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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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1.法院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或 名称、案由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向群众公开 3.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对社会公开 4.宣判公开 5.公众查阅裁判书
(2)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审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 们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3)责令回避: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但没 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由院长或者审判委 员会决定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高等教育出版社 21
2.回避的程序
(1)回避申请的提出
高等教育出版社 7
1.第一审合议庭 (1)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 单数。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单数
高等教育出版社 8
2.第二审合议庭 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3.重审合议庭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 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高等教育出版社 16
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 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翻译人员的
高等教育出版社 17
(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 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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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回避:应当由审判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在知晓有回 避原因后自动提出回避请求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 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知道: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 结前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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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和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
庭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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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引非职业法官参与
审理案件的一项司法制度。
1.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即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 团作为事实的认定者,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定,法官只负责法 律的适用
2.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由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的 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适用法律解 决争议。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
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
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1.应落实合议庭的职权、强化其职责,使合议庭真正承
担起法院的审判职能
2.审判委员会虽然不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但它对重大
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定权,对其作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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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法院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
议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除外:
1.涉及群体利益、涉及公共利益 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其他社会影响较大 3.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 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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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审终审制度的内容
1.民事案件由第一审地方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当事 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 的裁判,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再行上诉。
3.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判,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
第三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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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制度的内容 (一)回避的情形和人员
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 鉴定人、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法院院 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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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
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含助理审判员)和陪审员。合议庭的组 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 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 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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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 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审的案件,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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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审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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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区别
(一)前者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规范的内容是法院的
审判行为,而后者对法院和当事人均具有规范作用。
(二)前者比后者在内容上更具体,即前者是具体的操
作规程,而后者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抽象表述,并不规
定诉讼程序的具体阶段和步骤。
(三)前者的效力仅及于民事审判领域,而后者的效力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基本制 度有哪些功能,对各项基本制度应如何进行理解和把握。
本章教学重难点:我国合议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陪审 员在合议庭中有哪些权利,回避制度的意义和理由何在, 公开审判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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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概念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必须遵 循的基本操作规程。它对于案件公开、公正审判,保障 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 的作用。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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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议制度 第三节 回避制度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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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在民事审 判领域处于核心地位并发挥基础功能的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是民事审判基本规律的要求和体现。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如诉讼保 全、证据保全等)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决定
(3)复议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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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回避制度的后果 违反回避规定构成上诉和再审的法定理由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回避的,第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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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判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的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 绍代理本案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贯彻始终,即在民事诉讼的全部或主要程序阶段起着规范和
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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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议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法 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审判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独任制主要适用于依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依特别程 序审理的非讼案件。但是,重大或疑难的非讼案件以及在公示 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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