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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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材自然辩证法试述:科学和技术的区别与联系

研究生教材自然辩证法试述:科学和技术的区别与联系

(一).科学与技术的区别、1.科学与技术的目的不同。

科学的目的侧重于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揭示客观过程的因果性、规律性。

技术的目的侧重于回答“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追求满足主体需要的功利性。

2.科学与技术任务不同。

在人类作用于自然的创造活动中,科学是认识自然、探索客观真理、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行动指南。

而技术所承担的主要是生产力,是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手段和存储知识、获取信息的手段。

3.科学与技术知识形态不同。

科学主要表现为一元性的知识,它将纷杂的现象统一于某一种本质,从众多的假说中筛选出一种定论,使其简洁明了。

技术由单一到多样,它将某一种科学知识转化为多种技术设施、工艺手段,从相同的原理中做出多种类型的设计方案。

4.选题方向不同。

科学从科学理论与科学实验的矛盾、科学理论自身的矛盾、多种科学假说争鸣等科学发展自身的逻辑中去寻找、发现和选择研究的课题。

目的是从中发现新的现象和规律,要求具有理论学术意义,但不能要求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立见成效。

技术主要从国民经济发展、国防建设需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实际需要中发现和选择所研究的课题,要求能付诸实施并产生一定的实际效益。

5.成果形式不同。

科学成果是观念形态的东西,主要是科学发现、科学预见、科学原理等,属于由物质向精神转化的范畴。

其成果形式有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技术成果是知识形态的东西与物质形态的东西的有机结合,它更多地表现为由精神向物质的转化。

其成果形式有技术样品、模型、技术规程、设计图纸等。

6.知识的评价标准不同。

对科学进行真理性评价。

对技术进行价值性评价。

科学的任务是研究解决某个事物“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的问题,要求有所发现,从而提高人类的认识水平,评价标准主要是判断真假问题。

技术的任务是研究解决人们应当“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要求有所发明或有所创新。

它的成功与否往往要受到多种相关因素的制约,除受资源、环境、地域、社会、经济、法律等制约因素制约外,还要接受人们的价值取向和生活习惯等因素的评价。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

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21世纪,科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要求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怎么做

21世纪,科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要求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怎么做

21世纪,科技问题将越来越突出要求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怎么做21世纪,科技问题将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广大的科技工作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探索前沿科技:科技工作者应该不断探索新的科技技术和应用,积极跟进国际前沿科技研究,不断开拓新的科技领域,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

2、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工作者应该加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

3、注重技术应用:科技工作者应该注重技术的应用和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人类社会进步。

4、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工作者应该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传承,培养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为科技创新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5、推动国际合作:科技工作者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分享科技研究成果和经验,共同推动科技进步和发展。

总之,广大的科技工作者应该积极应对21世纪的科技挑战,不断探索和创新,注重技术的应用和转化,加强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科技人员如何响应我国当前的四个面向科技发展路线?1、研究方法创新:说明项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或技术手段相较于已有研究具有创新性和优势。

可以介绍如何通过新的实验技术、数据分析方法或算法,提高研究的精度和效率,或者如何解决现有方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2、研究方向创新:阐述项目所涉及的研究方向或应用领域的新颖性和前瞻性。

可以介绍项目是如何拓展现有研究领域的边界,或者如何解决现有研究方向中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领域带来新的研究思路和成果。

3、研究成果创新:突出项目预期的研究成果或技术创新点。

可以介绍项目在相关领域中的突破性发现或技术发明,以及这些成果如何填补知识空白或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4、合作模式创新:强调项目所采用的合作模式或资源整合方式的创新性。

可以介绍项目如何与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企业或机构进行合作,实现跨学科交叉和资源共享,以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转化。

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概述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深远且复杂的议题。

科技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引擎,不断推动着社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丰富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反之,社会的发展也反过来为科技的创新提供了土壤和动力。

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

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提升,改变了生产关系,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从工业革命时期的蒸汽机、电力,到信息时代的计算机、互联网,再到现今的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科技的不断进步都为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同时,科技的发展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了生活质量,如医疗技术的进步延长了人类寿命,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信息获取和交流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

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也对科技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会的需求是科技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生产效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这就促使科技不断创新以满足这些需求。

同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也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例如,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市场的激励机制、以及文化的开放包容等,都为科技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科技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又反过来促进科技的发展。

理解这种关系对于我们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引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随着人类社会步入21世纪,科学技术已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动力。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科技塑造的世界里,从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到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国际竞争,几乎无处不体现着科技的力量。

那么,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科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

从工业革命时期的蒸汽机、电力和内燃机,到信息时代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每一次科技革命都带来了生产力的飞跃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

科技成果的界定及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成果的界定及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成果的界定及知识产权保护摘要: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包含着众多的内容,在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下,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关键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involves various contents. Under the current supervision system of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in China,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should be protected in an appropriate way. Without the appropri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the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will not be protected.Key words: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科技成果的概念在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下已经存续了多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的当今时代,由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其所包涵的内容并非全部得到我国现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于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的科技成果,应该在现行法律规定之下寻求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一、我国科技成果的界定和分类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成果的简称,指对科学研究课题通过调查考察、实验研究、设计试验和辩证思维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1]的统称,属于科学技术这一特定范畴内的智力成果。科技成果的界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4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0次会议)通过并发布试行的《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从中可以看出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指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新产品、新工艺。此后,原国家科委于1978年11月颁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办法》中把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分为三类:(1)科学成果即自然科学方面的具有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2)技术成果指使生产多、快、好、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3)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这是首次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在1984年2月颁布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中又明确了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1)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2)在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进行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3)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4)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5)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而在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将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拓宽为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以及软科学研究成果;并且还规定了不要求一切科技成果都进行鉴定,规定了三种视同鉴定的情况。此种划分已被沿用至今。原国家科委于1994年10月2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还明确指出:“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并规定:“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对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软科学研究成果;(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也就是说,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只是应用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涵盖的范围超出了鉴定的范畴。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技术成果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总的来看,科技成果是人类的智力劳动产物,与有形物有很大差别。科技成果完成后,其内涵价值基本确定。二、科技成果权的概念、性质由于立法规定的粗简,人们对于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尤其是对于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权与知识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科技成果权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在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中出现:“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①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此后,在1993年10月1日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第60条规定中也提到了科技成果权:“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从该条规定来看,“科技成果权”与技术秘密也属不同的概念。此外,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第97条第2款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作为《民法通则》知识产权这一节中的一个条款,可以理解为《民法通则》把科技成果当作一种知识产权,但是,现阶段的知识产权法中并没有针对科技成果制定专门的法律。在制定《民法通则》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生产、科研和应用等都依靠国家计划,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科技成果无偿使用,而知识产权源于“特权”,是法律授权获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从而造成了作为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却无法得到知识产权法的直接保护,科技成果权与发现权、发明权一样,实质上是一种有权获得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权利,与受专门法律保护的其他各项知识产权不同,并不是一种智力成果专有使用权,不具有其他知识产权的专有财产性质。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可以依照《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的要求申请科技成果的奖励,科技成果的权利范围不像专利权那样与现有技术可以明确区分。有专家在解释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时指出:“获得自然科技奖励的公民,将对其科学发现享有发现权,获得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将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发明权,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公民,就对其完成的科技成果享有科技成果权。从权利性质来讲,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属于精神权利。”三、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论成果价值多大,就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来看,均不能直接产生独占权利,科技成果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必须通过获得其他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讲,科技成果首先要通过某种途径依法确认才能产生相关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都有一个依法确认的过程,不是科技成果自然产生的,更不是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声称”的。科技成果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但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才能具备财产权特征,一项科技成果可以拥有多项具备财产权特征的知识产权,但拥有科技成果不等于自动拥有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类法定权利,它必须依法产生,任何人不能随意宣布自己拥有某项知识产权,不能宣布自己是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才能得到确认。科技成果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源泉之一,知识产权是保护科技成果的手段,科技成果中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的应当采取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工业经济时代为保护和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而诞生的一种新型权利,是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活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其本质是一种智力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的经济权利,其产生、行使和保护与市场紧密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根据先申请原则来确定的,如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从而使其享有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法律上承认知识产权这一权利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有目的地保护权利人的独占性。由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权的客体均是科技成果,两者存在着重合或交叉,但是,知识产权不等同于科技成果权,科技成果广泛存在于知识产权之中,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科技成果,两者是包含、重叠和交叉但不是全部的关系。至于科技成果应该采取何种知识产权方式来加以保护,则应根据具体的科技成果类型来确定合适的保护方式,不管以何种方式来保护科技成果,各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边界是不相同的。科技成果获得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知识产权法。依据知识产权法,对科技成果进行产权界定,使其成果的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科技成果的独占权,并享受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调动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只有使科技成果取得专利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得到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鼓励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益的激励机制,是一种成果权属机制,其植根于市场经济,以明确界定知识成果的产权并为之提供有效保护为其主要特征。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来看,科技成果若不申请专利,将得不到国际承认,而且国外法律中也没有“科技成果权”这个概念。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则是界定相关产权,明确产权的范围与归属,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表明:世界上90%~95%的发明能够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并且许多发明只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可以说,专利文献几乎记载了人类取得的每一项新技术成果,它融技术、法律、经济情报为一体,是世界上反映技术发展最迅速、最全面、最系统的信息资源。[4]由此说明,其他国家、尤其是科技发达国家十分注重用专利来保护最新的科技成果。在全球科技经济、法律体系等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的大环境下,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不具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明确的,科技成果的范畴涉及科学技术领域内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有些则不能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法中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授予专利权①,而以上这些均可纳入科技成果的范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加,但采取何种保护方式应由法律来规定。由于新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新的技术成果,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现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法律,将其纳入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内。例如,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就是通过重新定义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概念来实现的,也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我国现阶段对计算机程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均有法律保障,这些成果广义上都属于科技成果的范畴。随着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领域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新的客体、新问题,必须通过法律修正和新的立法使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丰富和发展,以适应知识创新时代的需要。四、结论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并非一切科技成果都可以成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也不尽相同。科技成果的范围十分广泛,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其中符合法律要求、具有创造性和单一性的部分。对具有创造性的科技成果能否授予知识产权,还要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水平。对于列入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保护范围的科技成果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取得知识产权。参考文献:[1]曹昌祯.中国科技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69.[2]段瑞春.关于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制度[J].中国科技论坛,1994(3):68.[3]郭庆存.“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及立法的思考[J].科技与法律,1999(01):4243.[4]黄勤南.知识产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76177.。

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的关系

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的关系

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的关系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是息息相关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科学伦理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的体系,对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探讨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的关系,并分析其互动关系对于未来科技创新的影响。

首先,科学伦理对于科技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科学是一项追求真理的活动,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守科学伦理的规范。

科学伦理要求科学家遵循诚实守信、不造假、不弄虚作假的原则,确保科技发展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例如,在生物科技领域,科学家必须遵循伦理要求,确保基因编辑等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和伦理合规性,避免对人类和生态环境产生潜在的风险。

科学伦理规范的存在,保障了科技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的安全。

其次,科技发展也对科学伦理的发展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学家们在面对新兴科技的伦理挑战时不断进行思考和探索,使科学伦理不断与时俱进。

例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人们对于数据隐私保护和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关注。

科技的发展带来了新的伦理问题,使科学伦理规范变得更为重要和复杂,需要科学家们与伦理学家、法律专家等多学科合作,共同解决科技伦理问题,确保科技发展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底线。

此外,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科学伦理的规范要求科学家在开展科研活动时负责任、尊重生命和知识产权,这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科学家的遵守伦理规范增加了对科研成果的可信度和可复制性,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而科技发展的推进也为伦理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场景和伦理困境,促进了科学伦理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科技发展的不断创新推动了科学伦理研究的深入,同时科学伦理的完善又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多的道德支撑。

最后,科学伦理与科技发展的关系对于未来科技创新有着深远的影响。

伦理规范的存在和科技发展的相互促进,将对未来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研究内容产生重要的影响。

科学家们需更加关注社会伦理的问题,确保科技发展能够符合人类的价值观和社会利益,避免科技进步带来负面后果。

论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论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论科学与技术科学与技术总是共同存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这是因为两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科学提供知识,技术提供应用这些知识的手段和方法。

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会带来社会的整体性变化。

科学与技术是辨证统一的整体,科学中有技术,技术中也有科学。

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

技术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物化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

科学是对技术的理论,技术则是对科学的运用。

因为科学与技术的概念,二者之间自然而然会存在区别。

首先,科学与技术的目的、任务不同。

科学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认识和揭示客观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它侧重回答自然现象“是什么”、“为什么”和“能不能”等问题。

技术的目的和任务在于对客观世界的控制、利用和改造,发明世界上尚没有的东西,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它侧重回答社会实践中“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有什么用”等问题。

科学活动的目的是逐步建立知识体系,对某种现象作出解释,为一些事件提供一个真实的描述,判断一些状态的性质;而技术活动的目的是为实现人类的愿望提供便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知识得到有益的应用。

其次,科学与技术的社会功能与价值标准不同。

科学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具有认识、文化、教育和哲学等多方面的价值,但科学一般并不具有明确的、直接的社会目的;技术则不同,具有明确的、具体的社会目的,如技术是直接追求经济的、军事的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对科学进行评价,追求的是正确性和深刻性;对技术进行评价,追求的是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科学的作用是教导人类,技术的作用是用现有的知识去为人民服务。

科学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思维的典型方式是纵向的,技术则需要结合知识的创造能力,其思维方式是横向的。

此外,科学与技术的成果形式与肯定方式亦不同。

科学活动的成果主要表现为知识形态,例如报告、论文、著作等;技术活动的成果主要表现为物质形态,例如产品、装置、设施及控制软件等。

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

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

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一、本文概述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二者之间的互动影响也愈发显著。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不仅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提升,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受到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二者相互作用的机制,以及这种互动关系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

文章将首先对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明确研究范围。

接着,通过文献综述和实证分析,揭示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深入探讨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引导和制约作用。

文章将提出促进科学技术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其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

这种推动作用表现在多个层面,从经济、政治到文化,甚至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

新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如工业革命时期的蒸汽机、电力,以及现代的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都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同时,科学技术的创新也催生了新的产业和商业模式,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

科学技术在政治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科技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更加迅速和广泛,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得到了提高。

同时,科技也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电子政务等,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再次,科学技术对文化的影响深远。

一方面,科技的发展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使得不同文化的融合和互动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科技也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工具和平台,如数字艺术、虚拟现实等,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

科学技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例如,医疗技术的进步延长了人类的寿命,提高了生活质量;交通工具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出行更加便捷;环保科技的发展则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论科技创新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论科技创新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论科技创新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论文论科技创新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当今世界各国的竞争日益白热化,在竞争中各国也越来越依赖于科技创新,激励科技创新成为了世界各国増强国家综合国力的战略选择。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科技,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科技创新又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制度,加之我国成为WTO成员之后,依据WTO规则的要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关于科技创新的保护制度是亟待发展的部分,笔者试从科技创新的内涵、知识产权的含义角度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科技创新的内涵1.科技创新的含义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30年代的蒸汽革命,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电力革命以及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新科技革命都是典型的科技创新。

总结这些实践,有学者这样表述科技创新,它是科学技术活动领域的创新,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与革新,就是要在科学前沿研宄和高新技术领域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并通过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创造新的经济价值。

科学技术的本质在于创新。

”科技创新包括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

科学创新,是探索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创新,其直接目的是认识客观与主观世界,追求真理,解释世界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技术创新,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创造新工艺!新技巧、新方法、新手段及新产品的活动。

两者没有绝对的区分,在实践中这两者往往都能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两者也都是法律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关注的内容。

2.科技创新的特征现代的科技创新具有以下特征和趋势:1)大量出现迅速淘汰型、互补型与跳跃型的技术创新;2)改造型的科学创新趋向于用更新型的科技创新来替代;3)多数发展中国家从以引进型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发展到以消化独创型和出口型为主体的科技创新;4)科技创新的生产类型具有从大量生产到成批生产以至单件生产类型的反趋向;5)科技创新的重点从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到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以至风险密集型企业。

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研究.doc

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研究.doc

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研究论文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原理,技术发展必然会对法律制度带来大的影响,而著作权制度随着络和数字技术的推进也将带来挑战和困惑。

本文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来探讨科学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主要是从络复制权、数字图书馆以及P2P技术对侵犯著作权责任的影响这三个方面来探讨。

本文一共有五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是交代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理论综述。

第一章主要是讨论技术发展与著作权制度发展的互动,首先交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背景然后分析技术发展对著作权制度的推动作用,包括印刷术的发明与著作权制度、广播电视技术与著作权制度、数字技术与著作权制度等。

第二章主要是分析络技术下著作权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首先分析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包括络带来的新概念、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然后分析了络技术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包括络复制权、络数字传输、数字图书馆,并以Google数字图书馆为例进行阐述。

最后是互联时代著作权制度的应对措施。

第三章讨论P2P技术侵犯著作权的责任的影响,内容主要有P2P技术条件下侵犯著作权的特点、P2P技术条件下侵犯著作权的主体划分、P2P 络服务商侵犯著作权责任分析、P2P用户侵犯著作权行为性质与责任认定等。

最后是结论部分,主要是总结全文。

AbstractAlong 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ent pact on legal system, and the copyright system ainly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of the copyright system, mainly from the net, and the influence of P2P on copyright infringement responsibility.A total of five chapters, the articles’ contents are as folloent and the copyright system development, first, analysis technology development background of the copyright system, and then analysis of the promoting impact of technology on copyright system, including printing, broadcasting and TV technology, digital technology, etc. The second chapter basically is to analyze the problems of copyright system in netes, first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copyright system in netent.Then it analyses the impact of net, including netission and digital library. At last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reconstruction of copyright system in netent responsibility, the influence. The main contents of P2P technology condition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P2P technology condition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P2P netain responsibility infringe th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copyright, P2P user behavioral properties and responsibility identification, etc. The fifth chapter is the conclusion, mainly summarized.引言法律与科学技术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现象。

现代科技知识考试复习资料

现代科技知识考试复习资料

现代科技知识考试复习资料1第一章,科学与技术概论第一节科学与技术的基本概念一、什么是科学(一)科学的含义辞海解释: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

看成是知识、知识发展和知识运用过程的统一。

(二)科学的特征 1 它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理论、概念或原理、学说。

2 它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有重复性、再现性和可比性的特点(检验科学的三性的基本原则,符合三性――真科学、否则假科学)。

3 它具有连续性、深入性和创造性的特点。

4 它的发展变化没有止境。

二、什么是技术(一)技术的含义愿意:是指个人所掌握的技巧、手艺等技能或本领。

表现形式:知识形态和物质形态两个方面。

根本目的:在于对自然界的控制和利用。

价值标准:在于是否实用和带来何种经济效益。

(二)技术的特征 1 综合性与集成性 2 通用性与适用性 3 依存性和连锁性 4 先进性与经济性 5 技术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 6 个性化(三)技术的本质为实现预期结果而重复进行的优化操作。

三、科学与技术的关系(一)两者的区别 1、职能性质上的区别科学的根本职能是认识世界,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着重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技术的根本职能是改造世界,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控制、利用和保护,着重回答“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科学――精神财富,技术――物质财富。

成果表现:科学――新现象、新规律、新法则的发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新方法、新工艺的发明。

2、发生地的区别科学以大学为中心,技术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是技术发明与技术开发的主体)(二)两者的联系相辅相成科学中有技术、技术中有科学,在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技术是中间环节,技术是科学原理的物化和应用,技术是科学的延伸,科学是技术的升华。

(三)两者关系发展的新趋势科学的技术化是现代科学发展的重要特点,技术的科学化是现代技术生命力所在。

第二节科学技术系统一现代自然科学的分类与结构(一)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科学研究经历的三个阶段: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开发性研究。

浅论知识产权制度的优点与弊端

浅论知识产权制度的优点与弊端

浅论知识产权制度的优点与弊端知识产权制度是在科学技术、文化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出现和形成的。

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自产生至今只有几百年的历史,因此,相对于漫长的法律制度史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还比较短暂。

围绕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和正当性问题形成了不同的学说,有观点认为:财产权是以劳动为基础的自然权利,劳动是去的财产的依据。

因此,劳动者对作为智力劳动成果的知识产品自然享有财产权利。

有的观点则从人格理论切入,财产人格权学说认为人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表明了自己独立和自由的人格,财产成了人格的组成部分,因此人们享有财产权。

在这种学说下,知识产品被看作是创造者人格的体现,因此创造者自然对其知识产品享有权利。

还有观点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将知识产权看作是社会与知识产品所有人之间签订的一项特殊契约,根据契约,知识产品所有人将知识公布出来,而公众承认知识产品的所有人在一定时期内享有其专门知识。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虽然短暂,但是它的作用却是非常巨大和明显,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显得更加重要。

首先,知识产权制度推动了科技进步和文化的繁荣。

知识产权制度赋予创造者以专有使用其知识产品的权利和一定期限的垄断地位,使创造者有权支配其知识产品并获得相应的利益、阻止他人非法使用其知识产品。

一方面,人们对知识产权制度给创造者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预期直接刺激了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获得的收益为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有之前创造活动的收益做为基础,加上对下一次创造活动收益的期望,知识产品被远远不断地生产出来。

其次,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了创造者权利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知识产品具有社会性和共享性而且公众也有获取信息的自由,但是创造者也应当对其知识产品享有权利,对于这样的矛盾,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了一种利益平衡机制。

根据这项机制,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将知识公布出来,而公众承认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享有其专门知识并因此获取相应的利益。

科学技术的发展模式及动力

科学技术的发展模式及动力

科学技术的发展模式及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本文将探讨科学技术发展的模式以及推动其发展的动力因素。

一、科学技术发展模式1. 线性模式:线性模式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早模式,也是最简单的模式。

它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即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生产。

这种模式强调基础科学研究对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

2. 级联模式:级联模式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级联的过程。

它强调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互动关系。

基础科学研究为应用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应用研究为技术开发提供实践基础。

3. 网络模式:网络模式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网络化的过程。

它强调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和融合,强调科学技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在网络模式下,创新不再是线性的,而是通过不同学科和领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实现的。

二、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力因素1. 经济需求: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的需求是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

2. 政策支持:政府的政策支持对科学技术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激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3. 人才培养:人才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基础。

培养高素质的科学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条件,可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政府、高校和企业等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4. 科研投入:科研投入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才能够推动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

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力度。

5. 创新环境:创新环境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条件。

包括科研机构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只有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才能够吸引更多的科学家和创新者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创新与技术发展的关系与互动

创新与技术发展的关系与互动

创新与技术发展的关系与互动一、创新的概念与分类1.创新的概念:创新是指在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文化艺术、政治制度等方面,对原有事物、观念或方法的更新、改革或革新。

2.创新的分类:a)技术创新:指在产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b)管理创新:指在组织管理、经营模式、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c)社会创新:指在文化、教育、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创新。

d)模式创新:指在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创新。

二、技术发展的内涵与特点1.技术发展的内涵:技术发展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进、技术推广等方式,使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技术能力不断壮大的过程。

2.技术发展的特点:a)连续性:技术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新技术不断取代旧技术。

b)阶段性:技术发展具有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技术突破和变革。

c)加速性: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技术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

d)互动性:技术发展是各种技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结果。

三、创新与技术发展的关系1.创新是技术发展的动力:技术发展需要创新来提供新的思路、方法和手段,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推动技术不断发展。

2.技术发展为创新提供基础:技术发展成果为创新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条件,新技术的出现也为进一步创新提供了可能。

3.创新与技术发展的互动:创新与技术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推动社会进步。

四、我国创新与技术发展的现状与挑战1.现状:近年来,我国在科技创新、技术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部分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a)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在核心技术与关键领域仍受制于人,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b)技术创新体系不完善: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尚在建设中,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c)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不健全:我国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创新能力的提升。

五、推动创新与技术发展的策略与措施1.增强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设施水平,培育创新型人才,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

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

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在当今信息时代,科技的发展对于社会进步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而要实现科技的进步,自主创新则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本文将探讨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之间的紧密关系,并讨论在实践中如何促进自主创新的发展。

自主创新是指在技术和知识产权上不依赖外部国家或企业,借助自身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科技创新的过程。

科技进步则是指通过创新取得的各种科学技术成果向前发展的过程。

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关系。

首先,自主创新是科技进步的根本动力。

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够破除技术壁垒,推动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

如果国家或企业依赖他国的技术,就难以在科技领域取得独立的发展和进步。

例如,中国早期就曾因技术依赖导致发展滞后,但随着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中国的科技进步日益显著。

其次,科技进步反过来又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了自主创新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新的科技成果为创新提供了基础和动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研究,科技进步为自主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为丰富的资源。

在实践中,促进自主创新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政府的支持是重要的保障。

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科技领域的探索和创新。

同时,政府还应当提供更加便利的科研环境和政策支持,为自主创新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推动力。

其次,加强人才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优秀的创新人才是推动自主创新发展的关键。

要培养出更多的创新人才,需要在教育体系中加强对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也是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可以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开拓思路,加速自主创新的步伐。

同时,也可以在合作中分享各自的科技成果,相互促进科技进步的共同发展。

2024年度甘肃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活动题及答案

2024年度甘肃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活动题及答案

2024年度甘肃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答题活动题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在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A.评价内容的设定B.评价方式的设定C.评价指标的使用D.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2.要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答案:D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

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A.资本B.创新C.文化D.经济3.要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人才主力军作用。

A.战略型B.复合型C.应用研究D.基础研究4.()又称“反向定制”或“用户直连制造”,是以工厂直接对接消费者需求为特征的新型生产制造和商业形态A.C2MB.M2MC.A.1D.SQUAD2.05.《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各类评价活动。

大力减少()事项。

A.项目评审B.人才评价C.机构评估D.以上均是6.()是数字乡村的基本特征。

A.网络入户B.装备智能化C.生产数字化D.作业无人化7.《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到2025年,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

A.3%B.18%C.65%D.70%8.下列选项中,关于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联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A.科技成果是多个知识产权组合,不能单独成为一个知识产权B.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都源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重视对经济价值的评估C.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9.()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

马克思等论述科学技术的名言格言

马克思等论述科学技术的名言格言

马克思等论述科学技术的名言格言1. 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货的源泉。

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

——爱因斯坦2. 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我就是靠这个方法成为科学家的。

——爱因斯坦3. 我愿用我作部的生命,从事研究科学,来贡献给生育我栽培我的祖国和人民。

——巴甫罗夫4. 科学不没有国界的,因为她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是照亮世界的火把,但学者是属于祖国的。

——巴斯德5. 科学虽没有国界,但是学者却有他自己的国家。

——巴斯德6.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

——邓小平7. 科学决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乐。

有幸能够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类服务。

——马克思8. 科学家的天职叫我们应当继续奋斗,彻底揭露自然界的奥秘,掌握这些奥秘便能在将来造福人类。

——约里奥.居里9. 科学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而真正的科学家的任务就是丰富这个令人类都能受益的知识宝库。

——科尔莫戈罗夫10. 科学的基础是健康的身体。

——居里夫人11. 科学的灵感,决不是坐等可以等来的。

如果说,科学上的发现有什麽偶然的机遇的话,那麽这种“偶然的机遇”只能给那些学有素养的人,给那些善于独立思考的人,给那些具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的人,而不会给懒汉。

——华罗庚12. 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

因为解决一个问题或许只是一种技能,而提出新的问题。

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进步。

——爱因斯坦13. 身为总司令的人,是倚他们自己的经验或天才行事的。

工兵和炮兵军官的战术与科学,或许可以从书本中学到,但是将才的养成,却只有通过经验和对历代名将作战的钻研才能做到。

——拿破仑14. 再没有别的任何艺术或科学,比战争艺术或战争科学更困难的了。

——劳埃德15. 科学上的许多重大突破,都是一点点细微的成绩积累起来的。

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

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

关于科技创新的论述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变得愈发明显。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本文将就科技创新的定义、影响和挑战进行论述。

科技创新是指通过创造性的思维和实践,利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来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或改进现有产品和服务的过程。

科技创新不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变革,还包括在商业模式、组织管理以及社会互动等方面的创新。

科技创新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科技创新对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科技创新推动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

通过不断的创新,企业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的繁荣。

其次,科技创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和舒适,例如智能手机、智能家居等,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

再次,科技创新也对社会结构产生了影响。

例如,互联网的兴起改变了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社交媒体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的社交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

然而,科技创新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技术更新速度过快,新技术的问世往往就意味着旧技术的被淘汰,这给部分人员带来了重新学习和适应的压力。

其次,科技创新带来了一些伦理和社会问题。

例如,人工智能的发展引发了关于隐私保护和人机关系的讨论,基因编辑技术的出现引发了关于生物伦理的争议。

此外,科技创新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如网络安全问题和数据滥用问题。

为了推动科技创新,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来鼓励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研发环境,以及保护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

企业需要建立创新文化,鼓励员工创新,提供研发资源和市场机会。

个人则应保持学习和适应的心态,不断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

总之,科技创新对社会的影响深远且不可忽视。

它推动经济的发展、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在未来,科技创新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应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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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易显飞, 周振微, 曹志平(中南大学文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摘 要: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之间存在着一种客观的互动关系。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扩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拓展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内涵,延伸了产权的保护区域。

同时知识产权在科学活动中的导向和借鉴作用及其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激励和保护作用,推动了科学技术的顺利发展。

关键词:科学技术; 知识产权; 互动关系中图分类号:G 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14(2001)03-0016-03On the I nteractive R elationship of Science &T echnology and I ntellectual PropertyYI X ian 2fei ZH OU Zhen 2wei C AO Zhi 2ping(Hunanities &Law ,Central South Univer sity College ,Changsha ,Hunan 410083)Abstract :There exits an obiectiv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tellectul property ;the develop 2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pels the birth and ev olu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gislation ,giving rise to objects being preserved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epening the preservation connotations ,and extending the preservation ranges.In the meantime ,intellectual property enhances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technology in that it takes the lead and teaches a les 2s on.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tivities and als o in that it gives incentive and protection to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earch.K ey w ords :science &technology ; intellectual property ;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收稿日期:2000-12-25作者简介:易显飞(1974-),男,湖南醴陵人,中南大学文法学院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周振微(1978-),女,湖南醴陵人,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98级学生;曹志平(1965-),男,陕西澄城人,中南大学副教授,博士,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

科学是指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及其规律的知识体系。

技术是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1]P182-185。

科学技术也统称为知识。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内基于智力创造性活动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保护对象是劳动者创造性脑力劳动在科学发展、技术发明和文学艺术创作等精神领域生产中获得的智力成果。

它是科技活动成果的法律形态[2]P5-7。

那么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两者之间有何关系呢?笔者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

科学技术作用于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反过来也作用于科学技术,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推动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一、科学技术对知识产权的作用11科学技术的发展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按照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一种新的制度的产生(当然也包括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有的制度供给无法满足其制度需求产生的制度非均衡而引起。

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也不例外,只是引起这种非均衡的主要因素是科学技术。

让我们看看中世纪以后的欧洲,思想领域内的文艺复兴运动,政治领域内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使资本主义制度在欧洲部分范围内得以确立,资本主义的产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商品贸易规模化的形成。

而当时科学技术的因素在经济发展中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

科学技术在商品的价值构成中比例也愈占愈大。

人们终于认识第20卷第3期 怀化师专学报 V ol 1201N o 132001年6月 J OURNA L OF HUAIHUA TEACHERS COLLEGE J un .2001到科学技术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发明创造所有者可以将其科技转让给发明创造使用者并从中获得利益和好处。

就这样科技成果也同其它物品一样成为了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但问题却很快出来了,诸如动产和不动产的有形财产在流通过程中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法律上的确认十分容易,但科学技术作为无形财产,由于其无形性极易被扩散和被人无偿使用,而科技成果的所有者及花代价购买科技成果的使用者都因此蒙受巨大的损失,影响了科技成果在市场上的正常流通,最终挫伤了科技成果所有者的从事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使科学技术的发展停滞不前[3]。

因此我们说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原有的法律制度的供给与需求均衡,导致了法律制度“稀缺”。

因而为调整各方的利益关系,依法保护脑力劳动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科技成果产生和使用中的各项社会关系以促进科学技术和其它智力活动的良性发展,导致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

21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产生到今天,并非一成不变,从威尼斯共和国1474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智力成1991年乌拉圭回合TRIPS 协议的签订,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即1883年《巴黎公约》的缔结,它是知识产权领域内第一个世界性的多边条约,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

再是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它结束了原来知识产权条约过于分散的状况,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法的加速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第三阶段即是前面提到的1991年乌拉圭回合TRIPS协议的签订,它所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超过了先于其存在的各种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为今后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双边谈判和国内立法均提供了新的标准和依据,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4]。

诚然,推动知识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

但笔者认为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核心因素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原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无力调整而促成其变革所导致的。

首先,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

从19世纪末的以电力的运用为标志的第二次科技革命到20世纪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等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内容越来越多。

近年来,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新法律把原来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动植物新品种,DNA重组技术乃至克隆技术都列入了专利法的保护范围。

可以设想,如果没有这些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就,也就不会有当前的包容如此广阔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了。

在没有计算机软件之前,各国政府是不会出台《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

其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拓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5]。

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当今高新科技的发展,许多国家尤其是占有科技优势的发达国家都反复修改专利法、版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对原有的知识产权的一些特性甚至其根本特征都提出了挑战。

传统的专利法只保护发明,不保护发现。

但具有重大经济效应的基因研究却将这一传统打破,基因专利已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

再如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已将其地域性特征打破。

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如何确认远比非网络环境要困难得多。

目前在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保护与国际私法的冲突(诸如“侵权行为”的认证困难等),电子商务中商标注册与域名注册的冲突等,其实质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冲突,其最终解决有待于国际间的协调和有关国际协议的达成。

对于知识产权的创造性特征,不具独创性的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对它提出了挑战。

为对数据库实施特别保护,欧盟已自1996年3月便颁布了《数据库保护指令》,开始对不具独创性的数据库给予“准版权”的特别保护,并希望这种保护延及国际领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对目前的版权制度造成致命性冲击。

信息高速公路将彻底改变信息的取得成本。

一个有版权的作品一旦进入信息高速公路则意味着任何人都有可能将该作品复制下来。

而要制止这种行为,保护版权人的利益,社会将承担高昂的成本。

这种守旧的版权制度在新技术面前已经束手无策了,而建立新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版权制度便显得迫在眉睫了。

再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延伸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

最早的知识产权保护只在一定区域或个别国家实施。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对行政区域、甚至国界的突破,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也突破了国界。

目前,已有并生效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共20多个,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分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

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建立,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国际化和国际规范化。

由此不难看出,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变革。

二、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的作用11知识产权在科技活动中起导向和借鉴作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竞争异常激・71・第20卷第3期 易显飞等: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烈。

科技人员要想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做到知己知彼,切忌闭门造车,而应站在巨人的肩上前进,在最新最高的起点上确立科研课题。

而要做到并做好这一点,必须借助知识产权的有关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是人类发明创造的历史记载,也是科研成果结晶的宝库。

科学技术是具有继承性的。

如果科技人员不重视专利文献的运用,盲目地投入人力、物力、才力,而研究出来的所谓成果实际上是人家早已申请并成熟运用的专利技术,实在是一种低水平重复研究开发和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6]。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专利文献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文献,而且还是一种法律文件。

因而使用虽是自己努力研究开发出来的却早已被别人申请专利的技术,在实施时使构成了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还必须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显然,这种忽视专利文献而盲目地研究开发到头来还得吃官司之事对于科技人员及其单位不能说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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