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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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文/ 刘柏林金凤近年来,涉及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并不断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

我市在2008年以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6件125人,这些人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便利,大肆侵吞国家的各项政策性专项资金,其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等方面都表现出新的特征。

我们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侵犯对象主要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当前涉农职务犯罪容易滋生的主要领域和范围集中在国家的惠农政策、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环节。

从我市近三年情况看,涉及侵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已占到我市近三年查办案件总人数的61%,其中各领域和环节侵犯对象所占比例为:涉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占59.2%,涉及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占32.8%,涉及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受贿占8%,水稻直补占5%,平整土地占4%,农村合作医疗占3%。

可以说,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的领域,已成为涉农犯罪重点。

(二)犯罪案件多呈“涉众型”我市近三年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特征非常明显,涉案人员的“从众心理”、“攀附和依附心理”严重,也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我市情况看,涉案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两大系列案件上。

这主要表现为窝案、串案比例较大,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63%,其中,一件窝案共犯最多达7人,一串案件多达9人。

再从作案类型看,主要是以团伙或相互勾结的共同犯罪为主。

主要表现为: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相互勾结合伙作案,乡镇相关部门干部通过村干部协同作案,村干部之间共谋犯罪,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结伙作案以及跨村的村干部之间相互勾结作案等。

(三)涉案人员以村干部为主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分布具有集中化、多元化的特点,基本形成了以村干部为中心、部分村民以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共谋参与作案的模式。

涉农职务犯罪中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

涉农职务犯罪中骗取国家专项补贴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

往往 只是 停 留在 程序 性 的 审查 ,对 实际 内容 不 予 以核 实 ,对 资

1 . 社 会 影 响 恶劣 涉农 职 务 犯 罪 中 骗取 国家 专项 补 贴 案 件 直 接侵 害农 民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给 国家 造 成 巨额 损 失 。 涉农 案 件 关 系 到广 大 农 民群 众 的切 身 利 益 ,国家 的各 种 涉农 补 贴 、 惠 民政 策 ,本 来 是 为 农 民利 益 着 想 ,但 在 政 策 实施 过 程 中往 往 被不 法 分 子 钻 了漏 洞 , 使 真 正 符 合 补 助条 件 的农 民却 拿 不 到 补 贴 。广 大农 民群 众 对 国 家工 作 人 员 职务 犯 罪 造 成 国家 惠 农 补贴 资金 被 虚 报 冒领 的事 件 反 映强烈 ,往往会成为诱 发群众上访的导火索 ,给社会稳定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更 为 严 重 的是 容 易 导 致上 级 决 策 机 构对 社 情 、农 情的误判 ,对国家涉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2 . 涉 案 人 员呈 现 集 中化 从 近年 来 办 理 案 件情 况 看 ,涉 案 主 体 主 要 为涉 农 部 门 国家 工作人员 ,涉农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代表政府具体执行 国家各项 惠农 政 策 的 实施 ,直 接接 触 各 方 面 利益 群 体 ,因而 客 观 存 在较 为便利 的作 案 条件 。 3 . 犯 罪 形 态呈 现 窝 串性 从 查 办 的案 件 看 ,涉 案 人 员 内外 勾 结 、 上 下联 手 ,犯罪 群 体 化 现 象 明 显 。如 某 市办 理 的骗 取病 害 猪 补 贴 案件 中 ,监 管人 员 指 使 安排 其 他 工 作 人员 分 配 给 各屠 宰 场 一 定 数量 的病 害 猪无 害化 处 理 数 量 ,并 按 此虚 报 骗 取 补 贴 。负 责 检 验检 疫 的 兽 医 站 往 往 出 具 虚假 通 知 单 ,甚 至 直 接将 空 白通 知单 交 由生 猪 屠宰 企 业 自行填写;对于 《 补贴 申请表 》,或帮忙签字造假 ,或直接 由生猪 屠宰 企业 代 劳 ,放 任不 管 。也 有 表现 为 内外 勾 结 ,挪 用 、 骗 取 国家 专 项资 金 , “ 查 处 一 起案 件 ,垮 掉 一个 班 子 ,牵 出一 串人员 ” 已经成 为 此类 案件 常态 。 4 . 贪 、 渎 并 存现 象 比 较 突 出 国家 工 作 人 员渎 职 犯 罪 ,尤 其 是 滥 用 职权 犯 罪 往 往 是 为 了 徇 私 情 、私 利 或 小集 体 利 益 ,在 查 处 渎 职犯 罪 过 程 中往 往 会 查 出涉案 人员 有不 同程度 的经 济问题 。 5 . 犯 罪 形 式 存在 于 各 个 环 节 骗 取 国家 补贴 的情 况 存 在 于 申领 专 项 补 贴 的各 个 环 节 ,或 在 国 家 补贴 申报 统计 过程 中 ,虚构 不 存 在 的补 贴 项 目 ,骗 取 补 贴 资 金 ;或 在 执 行 国 家粮 补 、低 保 政 策 过 程 中 ,为 牟 取 私利 , 故 意 降低 享 受 补 贴 的条 件 ,将 不 符 合 享 受 补贴 的人 员 纳入 申报 范 围 ,套 取 国家 专项 补 贴 资 金 ;或 在 发 放 补 贴 环节 中 ,相关 职 权 单位 工作 人 员 私 自截 留 ,直 接 侵 占或 者通 过 私 设 小金 库 的形 式 予 以 占有 ;或 利用 职 务 之 便 ,通 过 虚 构 费用 开 具 发 票 ,以报 销 形式 骗取 专项 资金 。 二 、涉农 专项补贴 资金犯罪原 因分析 1 . 规 章 制 度 不健 全 , 落 实 不 到位 经 分 析 发现 ,一 项政 策 刚 实 施 的 前几 年 是 该 领 域 职务 犯 罪 高 发 期 。规 章 制 度 的制 定 存 在滞 后 性 ,以及 得 在 执 行过 程 中缺 乏 有效 的监 督 。 而 由于 制 度 的不 健 全 ,导 致 一 些便 农 惠 农 政 策 落 实不 到位 ,被犯 罪 分子 钻空 子 。 2 . 财 务 管理 不规 范 ,监 督 不 到 位 涉 农 资 金 的涉 及 到 广 大农 民 的切 身 利 益 ,管 理 审查 批 准 制 度理 应从 严 。然 后我 们在 办 案 中发现 , 监 管部 门在 审 查过 程 中 ,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发布时间:2011-7-1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作者: 李春梅郭美鹏阅读1419 次涉农职务犯罪不仅是关系最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也是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为有效预防和遏止涉农领域腐败问题,江西省遂川县日前对近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涉及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现将分析结果作如下梳理。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该县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8件59人,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0%和42%。

一、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一)涉案资金多为支农惠农资金。

涉及农村补贴款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农村社会保障、优抚等专项款物的案件占较大比例。

5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农村低保金、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民政冬令救济款、退耕还林资金、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深山移民补偿款案10件15人,占涉农职务犯罪的53%和60%。

其余为村户户通饮水工程、新农村道路建设中受贿案5件6人,占26%和24%;贪污社会抚养费案2件2人,占11%和8%;挪用征用土地管理费、农网改造资金案2件2人,占11%和8%。

(二)犯罪主体多集中在基层村组。

一是村干部所占比例较大,共立案查处村干部13件16人,占68%和64%;二是乡镇的民政所、计生办等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乡干部4件4人,占21%和16%;三是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和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如农业局农村能源管理站2件5人,占11%和20%。

(三)作案形式多为共同犯罪。

在所查办的案件中,大部分属于单位及部门领导与下属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

其中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之间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受贿的6件9人,占32%和36%,其他事业单位部门领导与下属共同贪污案1件4人,(四)作案手段多较单一。

主要是收款不入账和虚报冒领两种。

其中采取收取村民社会抚养费及退耕还林抚育费不入账手段贪污5件7人,以虚假“困难补助”套取资金1件1人,隐瞒和虚构事实侵吞、骗取国家专项农村低保金1件1人,虚报冒领国家粮食专项补贴资金及低保金3件3人,虚开材料发票、假造技工工资套取资金2件5人。

虚报冒领粮食补贴_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退赃获刑走向毁灭

虚报冒领粮食补贴_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退赃获刑走向毁灭

虚报冒领粮食补贴_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退赃获刑走向毁灭2022年4月,国家分2次对重新申报的新增水稻种植面积下拨粮食补贴资金。

其中,林某某得到6300元,李某某得到5640元,邱某某得到3980元。

3名被告人得款后并没有人村委会账目,也没有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而是将其私吞。

案发后,2022年11月7日,林某某退回赃款5800元,同年11月9日,邱某某退回赃款3480元,李某某退回赃款4640元。

金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邱某某身为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新增水稻种植面积,共同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1.592万元进行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并是共同犯罪。

鉴于案发前被告人已退还赃款1.392万元,在本案审理中又退还剩余赃款2022年元,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低价处理农资品就可以不赔偿损失吗?辽宁省朝阳市某村村民李宝华来信咨询:2022年7月初,我到本乡集市上选购遮荫网用于自家蘑菇遮荫,正赶上个体商家田某降价处理遮荫网。

我买了27卷,使用20余天后,部分遮荫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导致蘑菇减产约30%。

我找到田某并一起实地查看后,田某以免费赠送8卷相同遮荫网作为补偿。

之后,遮荫网开始出现大面积的破损,我再次找田某,他强调当时是低价处理,并已经进行了补偿,拒绝赔偿。

后经有关部门检查,他经销的遮荫网属于“三无”产品。

低价处理品就可以不赔偿损失吗?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杨学友答:这种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商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因此,以促销形式获得的商品与正常购买的商品一样受法律保护,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同样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骗取农业补贴立案标准

骗取农业补贴立案标准

骗取农业补贴立案标准农业补贴是国家对农业生产给予的一种经济支持政策,旨在鼓励农民增加农作物和畜禽的产量,保障粮食和畜产品的供应。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各种手段骗取农业补贴,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因此,针对骗取农业补贴的行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立案标准,以便严惩不法分子,保护农业生产秩序。

首先,骗取农业补贴的立案标准之一是虚假申报农作物种植面积。

一些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补贴,会在申报农作物种植面积时故意夸大实际情况,甚至编造不存在的农田。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农业政策,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一旦发现虚假申报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情况,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其次,骗取农业补贴的立案标准还包括虚假申报农作物产量。

一些农民为了获取更多的补贴,会在申报农作物产量时故意夸大实际情况,甚至采取篡改数据等手段进行欺诈。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扭曲了农业生产的真实情况,影响了农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因此,相关部门在发现虚假申报农作物产量的情况时,应当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此外,骗取农业补贴的立案标准还包括冒领他人或单位的补贴资金。

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农民个人信息或伪造单位资料,冒领他人或单位的农业补贴资金。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冒领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补贴资金的发放审核,严防冒领行为的发生。

最后,骗取农业补贴的立案标准还包括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

一些不法分子会伪造土地承包合同、种植计划、产量证明等材料,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农业政策,扰乱了农业生产秩序,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针对骗取农业补贴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立案标准进行调查和处理,绝不姑息。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打击骗取农业补贴的行为,维护国家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原因及其整治措施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原因及其整治措施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原因及其整治措施1. 引言1.1 概述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受到广泛关注,被视为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给乡村振兴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阻力。

本文将详细分析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原因以及整治措施。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引言部分对文章主题进行概述并介绍整体结构。

其后,将首先讨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包括贪污行为、滥用职权以及虚报冒领资金等方面;接着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缺乏监督机制、利益驱动与诱惑以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然后提出针对这些问题的整治措施,包括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提升民众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等;最后进行总结和回顾。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揭示其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只有通过对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方案的提出,才能有效地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

同时,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剖析,也可为其他领域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一定思路和参考。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根据具体需要可以适当调整或添加内容。

2.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表现:2.1 贪污行为: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者在履职过程中以权谋私、侵吞公款的行为。

在乡村振兴领域,贪污问题普遍存在。

一些村干部或扶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用于改善村庄发展的资金据为己有,甚至涉及滥用下级资源和权限协助进行非法经济活动等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导致资金直接流失和项目无法顺利推进,还严重损害了乡村振兴事业的声誉和信誉。

2.2 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者在处理事务时超出权限,违法规定或违背公平原则,在个人或小圈子利益上进行偏袒、打压或不当操作。

乡村振兴领域中的滥用职权表现主要体现在分配土地资源、农业补贴和扶贫政策等方面。

严肃查处强农惠农补贴中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评估报告

严肃查处强农惠农补贴中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评估报告

严肃查处强农惠农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专项整治综合评估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使用,按照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号)精神,县农业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审计局、县纠风办等单位共同开展了严肃查处在发放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2013年度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和双季稻补贴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评估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县群办开展专项整治动员会后,我局及时转发了有关文件,7月16日就制定了《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由主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全县乡镇农技站长和相关股室人员专题会议,传达了有关上级指示精神,对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

先后下发了《》(**农业…2014‟5号)、《》(**农业…2014‟14号)和《》(**农业…2014‟21号)文件,多次召开专抓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碰头会、督促会,要求各乡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第一把手要亲抓此项工作。

紧密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我县惠农补贴资金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各乡镇充分认识到了本次活动的严肃性,不顶,不拖,不隐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整改。

(二)严格检查督促,确保工作不流形式为防止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本次专项检查突出四个“结合”:一是自查与核查相结合。

各乡镇为自查主体,按规定开展补贴资金检查,及时报送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核对、资金到位等的落实情况,我们对各乡镇报送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总的来看,我县在良种补贴资金发放上坚持做到了以下三点:第一,严格遵照补贴标准,没有出现擅自更改补贴标准的现象。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3•【文号】财农[2016]74号•【施行日期】2016.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2016年6月23日附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第三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分配。

财政部结合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农业部提出的分配建议等情况审核下达资金。

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根据2015年各省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规模测算;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主要根据2015年各省份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占全国比重,并综合考虑各省份年度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等情况进行测算。

农业部根据政策确定的实施范围,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会同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细化管理要求。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防控

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防控

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防控作者:魏兆春李银萍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4年第06期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种植问题,直接以小麦种植补贴方式发到农民手中,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了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但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执行不规范而出现虚报冒领小麦种植补贴的违法犯罪,并由此引发上访。

一、农业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近千户农户关于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实施进行座谈和问卷调查。

发现全县95%的农民对小麦种植补贴政策表示“满意”,有98%的农民认为直补政策“提高”了种粮积极性。

但对直补政策的落实方面,也存在约有5%的农民“不满意”,主要表现为骗取补贴现象较多及政策落实不到位,土地流转后存在着该补而没补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法律意识淡薄,虚报种粮面积骗领小麦种植补贴现象较为突出根据调查的数据,几年来高青县在土地面积不变、工业用地增多、农业用地减少的大背景下,全县小麦种植面积连年陡增,2012年比2011年小麦种植面积增加近6000亩,2013年又比2012年增加近10000亩,每年增长的相对数字都非常大。

调查中发现,监管不到位、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小麦种植补贴等现象在全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成为种植面积陡增的一个重要助推因素。

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1)部分干部利用申报种粮面积的职务便利,用自己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人的名字以虚开户头、虚报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

(2)在某些村委成员中,还存在着“谁和我关系好,就给谁多报点”的错误想法。

[案例一]高青县黑里寨镇一村委会成员与亲友合伙虚报小麦种植面积达190余亩,冒领小麦种植补贴22000元。

花沟镇一农民在其承包的林地四周的边缘播种几行小麦,然后将该林地面积60余亩全部上报,骗取小麦种植补贴6000余元。

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落实国家粮农补贴

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落实国家粮农补贴

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落实国家粮农补贴作者:来源:《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2012年第05期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预防工作过程中,坚持以预防调查为抓手,以成果转化为动力,以服务领导决策为主旨,扎实推进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实现了调查目的与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精心准备,夯实基础预防调查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其涉及的领域宽,知识面广,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联系社会、推动预防平台的好途径。

通常在选择好调查主题和方向后,为达到调查目的进行精心设计,认真考虑预防调查思路、策略、方法,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在实施调查前,主要做好三项准备工作:1.理清思路,把握预防调查关节点。

在布置调查任务时,必须先确定预防调查的思路和方向,诸如到哪些地方去,调查哪些情况,与哪些人交谈,都必须有一个全面、准确、科学的把握。

在调查种粮补贴问题时,预防部门事先对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区分了工作任务、重点难点和方法步骤。

拟定在调查环节上,注意“三个围绕”,即围绕种粮补贴申报和发放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围绕从事补贴工作人员的岗位监督情况和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资金运行中管理和监督措施等问题。

在调查内容上,重点摸清“三个”问题,即在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农民应享受而没有完全享受、不该享受而私下享受、应享受一项而享受多项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资金的问题;国家在制定相关强农惠农政策上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对象上,主要突出“三类”人员,即负责粮食补贴面积登记造册、核实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的乡镇基层干部(含村委会干部);负责审核、录入农户基础信息和发放“一折通”的基层财政干部;负有监管职责的市财政局干部,使调查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次序性。

2.加紧学习,了解预防调查知识点。

调查之初,虽通过会议传达、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方式,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略有了解,但缺乏系统学习研究,对发放条件、范围、程序和方法都不是很清楚,给预防调查带来一定的难度。

虚报冒领专项治理方案

虚报冒领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民生资金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目标通过开展虚报冒领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1. 惠农补贴资金:包括粮食直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

2. 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

3. 教育补贴资金:包括义务教育经费、学前教育经费、职业教育经费等。

4. 医疗救助资金:包括医疗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等。

5. 公共服务资金: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建设等。

四、治理措施1. 全面排查。

对上述范围内的民生资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资金申报、审批、发放、使用等环节,查找虚报冒领问题。

2. 严格审核。

加强对民生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4. 严肃查处。

对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5. 强化问责。

对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频发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组织实施1.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虚报冒领问题的监督检查。

3. 各级财政、审计、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4. 鼓励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要及时核实、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虚报冒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排查出的虚报冒领问题,要找准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虚报冒领实施方案

虚报冒领实施方案

虚报冒领实施方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关于虚报冒领的案例,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实施方案,来有效打击和防范虚报冒领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虚报冒领行为的监管和惩处。

对于发现的虚报冒领行为,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虚报冒领行为的警惕性。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人们对虚报冒领行为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使每个人都能自觉抵制虚报冒领行为。

另外,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诚实守信的行为。

对于那些严重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同时对于那些积极揭发虚报冒领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虚报冒领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树立正面榜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此外,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只有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虚报冒领行为。

最后,要加强对虚报冒领行为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建立健全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虚报冒领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总之,虚报冒领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我们要加强对虚报冒领行为的打击和防范,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监测和评估,共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村主干冒领工资整改措施

村主干冒领工资整改措施

村主干冒领工资整改措施
从x月xx日开始,xx县纪委监委对辖区300多个村、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基层干部虚报冒领薪酬补贴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针对村两委干部虚报职数套取工资、不再担任农村基层干部岗位而继续领取工资薪酬、虚报冒领补贴等问题进行重点清查,理清全县财政供养农村基层干部人员和工作关系底数,纠正农村基层干部虚报冒领薪酬的违纪违法行为。

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在释放高压震慑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

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属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强化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基层农村干部“吃空饷”歪风。

“基层群众是党风政风最直接的感受者,开展清查专项行动,肃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就是要把一股好风气带到群众身边。

”xx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农行五要五不有关做法和措施

农行五要五不有关做法和措施

农行五要五不有关做法和措施农行五要五不,这是咱们农民伯伯们必须要知道的事情。

那么,什么是农行五要五不呢?简单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个方面的要求,同时避免五个方面的不良行为。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五个方面和五个不良行为。

咱们要做到的五个方面是:1. 一要爱岗敬业,就是要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不管是种地、养殖还是其他农业活动,都要全力以赴,争取把产量搞上去。

2. 二要诚信经营,就是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不搞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3. 三要创新发展,就是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农业科技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4. 四要绿色发展,就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让我们的农田更加美丽、宜居。

5. 五要共享发展,就是要让更多的农民朋友分享到农业发展的成果,让农村地区的经济持续繁荣。

接下来,我们要避免的五个不良行为是:1. 一不要违法乱纪,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搞非法集资、盗抢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2. 二不要损害消费者权益,要诚信经营,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骗消费者。

3. 三不要破坏生态环境,要加强环保意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4. 四不要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让他们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

5. 五不要滥用国家补贴,要把国家给予的扶持政策用在实处,不要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

农行五要五不是我们农民伯伯们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只有做到这些要求,我们才能在农业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作出贡献。

这些道理大家都懂,关键是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希望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农行五要五不的规定,共同为农村地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农村部门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农村部门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农村部门业务流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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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一部一品一专项”,探索监督提质增效新路径

三台:“一部一品一专项”,探索监督提质增效新路径

五月,沉甸甸的麦穗在田野里缀出一片金灿灿,三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鲜重九正在实地走访核查群众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情况。

自耕地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这已是他的工作常态。

据悉,为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水平,2022年,三台县纪委监委建立了“1+1+3+ N”室组地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成立了5个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共同组成的联动工作部。

在大部制集成办公运行顺畅的基础上,2023年以来,当地探索实施“一部一品一专项”工作机制。

其中,“一部”即以“室组地”联动协作工作部为基本单元;“一品”即各联动工作部在年度内办理至少一件精品案件;“一专项”即各联动工作部结合各自联系片区县级单位部门和乡镇的具体实际,在本年度至少开展一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自实施该工作机制以来,该县开展惠农惠民资金使用、耕地保护等专项治理5个,发现问题125个,转换成问题线索57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9件49人。

“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皇城寺村五组村民小组长左某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村集体开支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核查。

”“查办案件只是第一步,要从违纪事实中找到共同点和工作漏洞,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联动工作部办公室,鲜重九正在和观桥镇纪委书记邓文军讨论该镇一起违纪案件的办理情况。

此前,观桥镇纪委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2起涉嫌虚报冒领补贴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查证后均已立案审查。

随后,该镇纪委起底摸排了3年以来各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全部情况,发现各村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106条,涉及45人。

“三台是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体量大。

观桥镇的情况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据鲜重九介绍,2023年1月,由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审计部门进行合作,紧盯全县各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干部等重点人群,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领大数据库进行碰撞、比对,发现异常数据2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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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防控作者:魏兆春李银萍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4年第06期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尤其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种植问题,直接以小麦种植补贴方式发到农民手中,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了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

但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执行不规范而出现虚报冒领小麦种植补贴的违法犯罪,并由此引发上访。

一、农业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近千户农户关于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实施进行座谈和问卷调查。

发现全县95%的农民对小麦种植补贴政策表示“满意”,有98%的农民认为直补政策“提高”了种粮积极性。

但对直补政策的落实方面,也存在约有5%的农民“不满意”,主要表现为骗取补贴现象较多及政策落实不到位,土地流转后存在着该补而没补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一)法律意识淡薄,虚报种粮面积骗领小麦种植补贴现象较为突出根据调查的数据,几年来高青县在土地面积不变、工业用地增多、农业用地减少的大背景下,全县小麦种植面积连年陡增,2012年比2011年小麦种植面积增加近6000亩,2013年又比2012年增加近10000亩,每年增长的相对数字都非常大。

调查中发现,监管不到位、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小麦种植补贴等现象在全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成为种植面积陡增的一个重要助推因素。

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1)部分干部利用申报种粮面积的职务便利,用自己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人的名字以虚开户头、虚报面积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

(2)在某些村委成员中,还存在着“谁和我关系好,就给谁多报点”的错误想法。

[案例一]高青县黑里寨镇一村委会成员与亲友合伙虚报小麦种植面积达190余亩,冒领小麦种植补贴22000元。

花沟镇一农民在其承包的林地四周的边缘播种几行小麦,然后将该林地面积60余亩全部上报,骗取小麦种植补贴6000余元。

后该农民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二)主管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够、基层存在“搭车收费”现象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对农民种粮面积申报的审核,均由村干部代为进行,乡镇政府和财政所不去实地核定,存在着“上报多少、核定多少”,“上报越多、领取越多”的现象。

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发放环节缺乏监督,导致出现挪用、挤占直补资金情况发生。

尤其是在村委会环节,补贴存折与密码由村委会统一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与农民应该缴纳的水费、电费、合作医疗费等联系在一起,如果农民不缴纳上述费用,就不予上报种植面积、不发放小麦种植补贴存折或以存折上的补贴抵缴相关费用。

[案例二]2012年秋季,高青县一村委会在农民缴纳水费(10元/亩)、合作医疗费(80元/人)时,以不缴纳这些费用,就不予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强行将小麦种植补贴抵扣。

同时,近年来农村修建道路、文化娱乐设施等公益事业发展较快,因缺乏资金,少数村委会存在挪用、挤占小麦种植补贴的情况。

这些都与国家无条件将小麦种植补贴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的政策相违背。

(三)直补政策的不完善,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近年来随着高青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已初具规模。

原来在以村集体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流转的情况。

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专业合作社或者其他种植大户,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土地流转。

对流转土地的小麦种植补贴问题,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

有的发放给原农户,有的发放给流转后的承包经营户。

因发放对象的不统一,高青县也发生了多起农户上访事件。

[案例三]高青县一村委会发动村民与一种植大户签订承包协议,将2000余亩土地集中流转到种植大户手中,用作发展优质面包粉小麦项目,按约定村民每年收取承包费1200元/亩,但对于小麦种植补贴的归属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导致双方矛盾重重,引发群众上访,既阻碍了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又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执行政策方式“粗放”,出现“平均分配”补贴现象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村委会存在执行政策简单化倾向,将全村的土地按照缴纳农业税时的“记税面积”简单的进行统计和上报,不管村民种植什么作物,全体村民将小麦种植补贴平均分配。

导致种植小麦的农民没有领到应得的补贴,没有种植小麦的农民却得到了补贴。

平均分配小麦种植补贴现象虽然不多,但在高青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

这种看似公平实则违反政策规定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设立小麦食补贴的初衷,也容易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

(五)政策宣传教育不深入,工作方式简单化引发社会矛盾国家种粮补贴政策规定,农户了解粮食直补政策、监督粮食直补工作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公开信”、“登记表”、“公示榜”、“一折通”、“举报电话”与“公开网”。

但从调查情况看,由于多数群众不会使用电脑,“公开网”基本是形同虚设,其它几条途径也多是依靠村委会来实施,很多都是图形式、走过场,公开的渠道不够畅通。

有的村民对国家制定的惠农政策不清楚、不了解,主动到村委会探听虚实、寻根问底,以求消除疑惑,但部分乡镇、村委会执行国家直补政策简单化,认为是为农民办好事,补贴多少都行。

甚至少数村干部站在为农民“施舍”的立场上,农民只要接受就行了,对群众的询问敷衍应付,群众对此很有意见,感觉里面大有“文章”,影响了干群关系,引发了社会矛盾。

二、惩治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策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小麦种植补贴案件中,注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扩展思路,开拓创新,通过惩治和预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对涉及小麦种植补贴的案件坚持从重处罚原则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小麦种植补贴的贪污及渎职失职案件,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及时查处,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从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建议相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对该类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对相关部门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对于普通骗取小麦种植补贴的案件,从立案起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批准、起诉打下基础。

在量刑建议书中建议法院严格适用缓刑。

截止目前,实刑率占到该类型案件人数的85%。

广大粮农认识到小麦种植补贴是国家的惠农政策,骗取补贴属于犯罪行为。

并认识到他人骗取补贴其实是对自己利益的侵害,使广大粮农自觉抵制骗取行为,并大胆监督、举报骗取行为,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风气,从根本上改变了“赚国家便宜无所谓的”错误认识,为今后杜绝该类型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犯罪预防职能,构建以派驻检察室为中心的一线预防监督体系首先是发挥乡镇、街道纪检部门与派驻检察室联合监督作用,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网,推动小麦种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是做好村民代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熟悉情况、掌握实情的优势,由村民代表起到法律宣传员的作用。

再者是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民行检察等部门开展专门的送法下乡活动,将预防和惩治骗取小麦种植补贴犯罪的法律宣传教育手册尽可能多送到村民手中。

(三)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机构和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目前,农业、财政、银行、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修订、完善公示、发放、领取等方面的相关制度40余条,调整、充实一线工作人员20名,从制度、人力方面堵塞了漏洞,在源头起到了预防作用。

三、预防冒领农业补贴犯罪的途径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农扶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政策方针。

小麦种植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广大农民群众期盼党和政府将这样的好政策能规范、不变味地真正落实,切实推动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守法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明白纸、宣传车、公告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粮食直补政策重要意义。

特别是让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小麦种植面积自行报告的内容、核实办法、自行报告时间以及自行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自行报告核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的准确、有效。

二是要抓好警示教育。

通过近几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小麦种植补贴案例,剖析套取补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思想演变过程及犯罪的危害,不断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其抵御腐败诱惑的能力。

三是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面向主管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进行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阐明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小麦种植补贴可以构成贪污罪的道理,以及在审核发放小麦种植补贴发放过程中不履行审核职责导致违法犯罪发生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后果,从而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创新公示方式,杜绝“暗箱”操作一方面,将土地面积公示由“一次”变为“三次”。

即由原来由村民自报、村委会统计公示后上报镇政府审查的一次公示方式,改变为镇政府审查后再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到村中进行二次张榜公示,再由农业局、财政局核准后,对核准数据在乡镇、村委会进行第三次公示的方式,并在公示期内随机检查,尽量做到公示内容详尽,一目了然,这样可以防止不公示或公示走形式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要利用好互联网实现公示渠道的多元化。

农业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的政务网进行粮食直补情况的信息公示,并发放告知单或宣传单通知村民,家中无电脑的可免费利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电脑查询,仅需登录网页输入自己的户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本人以及本村其他村民有关粮食直补的信息,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举报的进行匿名奖励,以便进行实时监督。

(三)尽快完善直补政策规定,减少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首先农业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前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越来越大的实际,及时建议上级部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将农村土地流转后小麦种植补贴的补贴对象予以明确界定。

其次要通过镇村组织向土地流转双方讲明国家政策,从政策制定的目的出发,农村土地流转后小麦种植补贴的补贴对象建议发放给流转后的承包经营户,用以提高他们的种粮积极性。

最后要引导土地流转的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对小麦种植补贴归属予以明确,签订流转合同予以确认,避免产生矛盾纠纷和引起上访。

(四)充分发挥预防和打击职能,加大治理力度一是构建以村、镇、街道、派驻检察室为中心的一线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熟悉情况、掌握实情的优势,发挥乡镇、街道纪检部门与派驻检察室监督作用,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网,推动小麦种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对虚报冒领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充分发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畅通线索举报途径,对举报虚报冒领小麦种植补贴情况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同时要加大对种子公司骗取、套取国家小麦、玉米等种子补贴款查处力度,开展专项行动予以打击震慑,坚决遏制和消除侵害农民利益和损害国家政策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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