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抢劫罪与盗窃罪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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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法理辨析

盗窃、抢夺法理辨析

盗窃、抢夺法理辨析近⼏天,不断出现将⼏岁⼩孩的项链据为⼰有的案件,司法实务部门办案⼈员咨询要求论证的案例也有多起,实践证明,传统的盗窃罪和抢夺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已不能满⾜解决司法实务问题的需要。

案例概览:徐某预谋抢包,尾随被害⼈⽩某到⼀⼩胡同。

⽩某发现有⼈尾随,觉得势头不对,便将随⾝携带的挎包扔到路边。

徐某将包捡起,取出内装的1500余元现⾦和价值728元的⼿机,后⼜追上被害⼈进⾏殴打、威胁,最后逃离现场。

詹某来到湖⾥sm城市⼴场沃尔玛超市内,看到顾客林先⽣正忙着挑选货物,⼩⼥⼉则在旁边戏耍,脖⼦上戴着⼀条⾦链,于是,詹某拿出⼩剪⼑,悄声从⼥孩背后将⾦链剪断,然后塞进⾃⼰的裤袋⾥。

得⼿之后,詹某⼜以相同⼿段,将顾客王先⽣2岁⼉⼦的⾦链剪断,不过被当场发现并⼈赃俱获。

某超市,甲⼄⼆⼈相互掩护,在摄像头照射范围内,引开母亲视线,将⼩孩3岁的脖⼦上⾦坠⽤⼑⽚剪断绳⼦取⾛,⼩孩哭,指认出甲⼄,追,抓获。

争议:抢夺、盗窃还是抢劫。

法理辨析:⼀、如何评价案例⼀中的尾随⾏为抢夺是介于盗窃与抢劫之间的⾏为。

盗窃⾏为本⾝不可能致⼈伤亡,抢劫罪的暴⼒、胁迫等⼿段⾏为可能致⼈伤亡。

所以,要求介于盗窃与抢劫之间的抢夺⾏为,具有致⼈伤亡的可能性。

但与抢劫不同的是,抢劫是对⼈的暴⼒可能致⼈伤亡,⽽抢夺是对物的暴⼒可能致⼈伤亡。

如果⾮法取得财物的⾏为完全不可能造成被害⼈伤亡,则不能成⽴抢夺罪。

本案中,尾随⾏为虽然不属于暴⼒、胁迫⾏为,但它使被害⼈感到潜在的威胁,结合徐某事前的犯意,尾随⾏为应理解为抢夺的预备⾏为。

然⽽,抢夺是⼀种对物的暴⼒并可能致⼈伤亡的⾏为,⽽被害⼈因害怕已将财物丢弃,取得财物的⾏为完全不可能造成被害⼈伤亡,财物已⽆法再成为抢夺罪的对象,因此,抢夺⾏为由于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事实上已⽆法继续下去,抢夺罪⽌步于犯罪预备,即尾随⾏为构成抢夺罪(预备)。

当然,徐某事前的犯意(预谋抢包)系⼀种概括的故意,抢夺与抢劫均不违反其本意。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易混淆罪名辨析(一)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易混淆罪名辨析(一)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易混淆罪名辨析(一)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中易混淆罪名辨析(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往往让考生最为头疼的就是刑法中对于具体犯罪事实把握以及判定,尤其是相近的罪名更容易让考生混淆,接下来带着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考试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高频考点: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客观行为不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胁被害人,同样都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后者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3.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前者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后者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十大考点剖析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十大考点剖析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十大考点剖析【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十大考点剖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17年事业单位统考已经拉开大幕,各地的招考公告陆陆续续公布,考生们的复习也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但是考试并不是谁学的认真用功谁就是赢家,掌握好学习的内容以及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这里并不打算给大家介绍虚幻的学习方法,而是就公共基础知识当中非常重要的刑法部分,给大家系统的梳理出十大重要考点。

刑法在去年的统考中异常风光,在十九道法律题当中独占三分之一,当然是《刑法修正案九》的缘由。

所以今年肯定不会有这么高的比重,但是作为三大实体法之一,还是会保持较高的出现频率,而考点涉及的方式还是会延续去年的案例形式。

综合近三年已经出现的考点,接下来便是今年最核心的十个考点。

一、刑法基本原则1.考察的方式:一种是直接性的名词考察,问刑法基本原则的范围问题,这是统考之前各地自主命题的常见形式。

统考之后这种方式就大幅减少,主要是另外一种,需要理解每一个原则的具体内核。

2.内容:(1)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而且这里的法仅仅指刑法。

引伸出来的原则——疑罪从无。

(2)平等适用刑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再刑法领域的拓展和延伸。

(3)罪刑相适应原则。

又叫罪责刑相适应,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二、限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划分的三种刑事责任能力的形态,最常见的考点集中在限制刑事责任年龄,即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对于八种犯罪负责,而其他不用负刑事责任。

这八种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贩毒、投放危险物质。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这个考点的考查方式主要是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所以搞清楚做题的步骤即可。

首先要分清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1)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

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

法律知识:如何区分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
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是刑法中常见的侵犯财产权的罪名,同时也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考的罪名。

但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同学们往往会混淆这三者罪名。

而我们要准确地区分三者罪名,需从三方面入手。

一、明确考察方式
有关抢劫罪、抢夺罪喝盗窃罪的知识点的考察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识记型考察方式:一般会是给出某个概念,问属于哪种罪名(考察频率较低)
(二)案例型考察方式:一般是给出个小案例,问属于哪种罪名(主要考察方式)
二、深入分析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在事业单位考试,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是常考罪名,同学们想要清楚的认识这三者之间的区别,一方面要了解三者的概念,另一方面分析三者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概念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从以上表格可知,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三者的客观方面明显不一致。

因此,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要分析题干中犯罪行为人的客观方面,即分析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模式。

若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足以压制对方反抗,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

若行为人单纯的强行抢夺公私财物,这构成抢夺罪。

若行为人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他人占有,这构成盗窃罪。

2017法硕考研刑法要点解读:盗窃罪与抢劫罪

2017法硕考研刑法要点解读:盗窃罪与抢劫罪

2017法硕考研: 刑法要点解读:盗窃罪与抢劫罪盗窃罪与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看似比较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是非常复杂的。

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定性难点,就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及转化问题。

下面详细内容由凯程法硕辅导班为大家提供。

案例:杨某、李某曾于1999年12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

此案一直未被破获。

2000年2月,杨某因盗窃被依法逮捕。

与此同时,李某因伤害他人被拘留。

杨某在看守所见到了李某,心想如果李某先交待以前的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自己就要被从重处罚。

为争取从轻处理。

杨某主动交待了与李某合伙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

杨某交待这一罪行之前,司法机关并未掌握杨的罪证,也未怀疑杨某作案。

[问题]对杨某应如何定罪量刑?分析:(1)杨某先后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2)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杨某被羁押后,主动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并且供出了同案犯,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对其所犯的抢劫罪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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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抢劫罪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抢劫罪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抢劫罪财产类型的犯罪,你掌握了多少?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抢劫罪,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抢劫罪在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的考试当中,财产类型的犯罪,是我们刑法的重中之重,而这其中抢劫罪的考察频率更是十分之高,那我们今天就通过几道题来了解一下抢劫罪的常考点有哪些。

下列情形中成立抢劫罪的是( )A、张某乘坐出租车后,司机要求其支付车费,张某遂对司机使用暴力,迫使司机放弃了车费。

B、15岁的小王将一瓶矿泉水藏在怀里,对银行的工作人员说:“给钱,不然我就引爆手榴弹”,银行工作人员遂将钱给了小王。

C、张三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入自己的背包内,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女士背的包十分昂贵,遂起歹意,趁其不备,一把将包抢下之后逃跑。

D、李四某晚潜入本市的富豪王五家中盗窃,过程中因动静太大将王五吵醒,李四为了逃跑遂将王五打趴在地。

【答案】ABD。

解析:选项A中,张某为拒付车费而当场使用暴力,迫使出租车司机放弃债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可知,抢劫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还可以是财产性利益,此处出租车司机被迫放弃的就是自己的财产性利益,因此张某构成抢劫罪。

选项A正确。

选项B当中,根据《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

小王的行为实际上属于胁迫的一种,足以压制银行工作人员的反抗,最终交出财物,构成抢劫罪。

故B选项正确。

选项C中,根据《刑法》第267条之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

张三不是为了犯罪准备的凶器,所以不构成抢劫罪。

故C选项不选。

选项D中,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李四为盗窃后为逃跑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

D选项正确。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盗窃罪篇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盗窃罪篇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盗窃罪篇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ainan/?wt.mc_id=bk10634.
一、盗窃罪的概述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客体要件
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

三、盗窃罪的对象特征
(一)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

(三)能够被移动。

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四)他人的财物。

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他所盗窃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

四、盗窃罪的处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考试盗窃罪考点解析

法律考试盗窃罪考点解析

法律考试盗窃罪考点解析在法律考试中,盗窃罪是一个常见的考点,也是刑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掌握盗窃罪的相关知识,不仅对于考试有帮助,也能增加我们对法律的了解。

本文将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的刑罚以及盗窃罪的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即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即故意窃取他人财物。

客观要件则包括盗窃行为和盗窃财物。

具体来说,盗窃行为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而盗窃财物则是指他人财物的占有权。

在考试中,常见的考点是对主观故意的辨析和对盗窃行为的判断。

例如,一道考题可能是这样的:“小明趁着商场人流拥挤,将一部手机从顾客的包里偷走。

请问,小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吗?”对于这道题,我们首先要分析小明的行为是否符合盗窃行为的要求。

根据题目描述,小明趁着人流拥挤,将手机从顾客的包里偷走,这明显符合盗窃行为的特征。

接下来,我们需要判断小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小明是趁着人流拥挤才实施盗窃行为的,这表明他有意识地选择了一个人多的时机进行盗窃。

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小明存在主观故意,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罪的刑罚盗窃罪的刑罚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盗窃罪的刑期较轻,但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较高,刑罚也会相应增加。

在考试中,常见的考点是对盗窃罪刑罚的判断和计算。

例如,一道考题可能是这样的:“小红盗窃了一部手机,价值为2000元。

请问,小红的行为应该被判处何种刑罚?”对于这道题,我们需要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来判断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以下,属于轻微盗窃,最高可判处拘役三个月以下或者罚金;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属于一般盗窃,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或者罚金;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属于较大盗窃,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题目中给出的信息,小红盗窃了一部价值为2000元的手机,属于一般盗窃。

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盗窃罪1.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关系:(1)传统观点认为: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新观点认为:抢劫罪、抢夺罪与盗窃罪都是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的犯罪。

如果是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成立抢劫罪;如果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与身体部位直接、间接接触)并有导致被害人伤亡可能的,成立抢夺罪;否则,成立盗窃罪。

2.抢夺罪:要求“数额较大”(一般情形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多次抢夺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

3.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1)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

(2)聚众打砸抢,抢走(抢夺)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盗窃罪的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下列情形成立盗窃罪:(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从重处罚);(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但是,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成立其他犯罪;同时成立盗窃罪,可能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甘肃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甘肃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甘肃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甘肃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1、李某系A市银行某支行记账员,某日下班时,李某发现本行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未锁)。

当日下班后李某趁银行内无人返回银行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桶中,并用纸箱遮住,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找出,对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贪污既遂B、属于贪污未遂C、属于盗窃既遂D、属于盗窃未遂2、某公司经理甲与员工在聚餐中饮酒,饭后甲表示醉驾已列入刑不能开车,但由于公司离酒店不远,遂决定尤其在车内掌握方向盘,让员工将车推回公司。

路遇交警乙,了解情况后,乙认为甲只操作了方向盘,机动车并未发动,不属于酒后驾车,责令其将车靠边停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拒绝酒后驾车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B、乙使用了归纳推理C、乙使用了类比推理D、乙对酒后推车不属于酒驾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3、岳某大学毕业后到大城市找工作,不幸被人贩子卖到一贫困山村给间歇性精神病人蓝某当媳妇。

怕岳某逃跑,蓝某把岳某关了一年,期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生下女儿后,岳某发现这个乡村的贫穷部分是因为村民受教育程度低造成分。

于是,岳某不再寻思逃跑,还自告奋勇当起了小学教师,媒体报道后,很多人为岳某点赞。

关于这个事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蓝某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B、蓝某是精神病人所以不构成犯罪C、蓝某构成非法拘禁罪D、岳某的谅解不能使蓝某免于刑事追诉4、初步统计,2015年7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7188亿元,比上月少1、1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5327亿元。

同比增长()。

A、386、24%B、286、24%C、0、15%D、-0、15%5、刑法上的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A、赵某强奸少女时,甲情急之下抓住一把水果刀捅死了赵某B、乙闯入工厂车间,厂保卫科科长甲带保安丙前来劝阻,乙与丙拉扯时拿起工作台上的铁块欲砸丙,甲抢下铁块猛砸乙的头部,导致乙死亡C、易某酒后发疯在市区挥舞菜刀砍伤数人,见义勇为的甲冲过去将易某打晕D、甲杀人逃跑后,路上遇到乙,乙见其惊慌失措,身上有血迹,便牢牢拽住甲,要甲支付3000元,否则就报警。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

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3篇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1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的剖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时会听到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报道,但是许多人却很难区分这些罪名的具体含义。

本文将对这三种罪名进行逐一剖析,以期使读者在法律知识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我们来看看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偷窃他人财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盗窃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秘密盗窃,即未经他人同意,在不引起他人注意的情况下,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另一种是入户盗窃,即越过他人住宅的门窗,进入居室并盗取财物的行为。

盗窃的刑法责任,视案情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普通的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如果盗窃的金额较大,涉及犯罪集团,则刑期将会更长。

其次,我们来看看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抢夺罪比盗窃罪涉及到了暴力因素。

造成轻伤或者身体上疼痛不逾过十天则被认为是轻微伤害,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到重伤或意外死亡,则会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为了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其实就在于是否伴随了暴力因素。

最后,我们来看看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抢劫行为。

可以看到,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抢劫行为涉及更高的暴力强度。

例如,抢夺罪可能只涉及轻微的传打等,而抢劫罪则常常涉及枪支、刀具等凶器。

对于抢劫罪,刑法规定对其的刑罚将更加严厉,可能需要面对至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联合做斥财刑事上的询问查验服务。

总结来说,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在许多情况下存在相似的行为表现,但是刑事法律对于这三种罪名的描述各有不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事实情况来判定。

不管是处于立法方面还是潜在犯罪方面,我们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以便在相关事件发生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并对相关事件保持清醒在现实生活中,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虽然有些相似,但其法律定义和刑罚的程度却存在明显的差别。

法律考试之罪名辨析题分析

法律考试之罪名辨析题分析

法律考试之罪名辨析题分析在法律考试中,罪名辨析题是一种常见的题型,要求考生根据案例材料,准确判断被告人的罪名,并给出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这类题目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案例分析和推理能力的要求也较高。

本文将以几个常见的罪名为例,分析其考点和解题技巧,帮助高中学生及其父母更好地应对这类题目。

1. 故意伤害罪与过失伤害罪的区别故意伤害罪和过失伤害罪是罪名辨析题中常见的对比。

故意伤害罪要求犯罪人有明确的故意行为,即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造成他人伤害,但依然故意进行。

而过失伤害罪则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不谨慎等原因,没有预见到或者没有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将造成他人伤害。

在解题时,应注意案例中的行为动机和犯罪人的主观意图,以及是否存在过失的情况。

举个例子,如果案例中的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受伤,但仍然故意进行,那么可以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2. 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盗窃罪和抢劫罪是另一类常见的罪名辨析题。

盗窃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则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抢夺他人财物。

在解题时,需要注意案例中的行为方式和手段。

如果被告人在未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情况下,偷取了他人的财物,那么可以判定为盗窃罪;而如果被告人使用了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行抢夺了他人的财物,那么可以判定为抢劫罪。

3.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是罪名辨析题中较为复杂的一类。

故意杀人罪要求犯罪人有明确的故意行为,即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死亡,但依然故意进行。

而过失杀人罪则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不谨慎等原因,没有预见到或者没有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死亡。

在解题时,需要注意案例中的行为动机和犯罪人的主观意图,以及是否存在过失的情况。

举个例子,如果案例中的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仍然故意进行,并最终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可以判定为故意杀人罪。

在应对罪名辨析题时,有几个解题技巧是值得注意的。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辨析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辨析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2017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辨析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2017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常识大全《辨析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一直以来是事业单位考察的重点难点,在日常授课过程中学员经常出现分不清楚三种罪名的情况,以下就其相同点以及不同点对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进行分析:
15年事业编真题:15.甲与乙系同事,甲觊觎乙的手表(价值1万元)已久。某晚聚餐,甲故意将乙灌醉,乙不胜酒力,意识不清,甲主动提出送乙回家,行至某偏僻处,甲取下乙的手表据为己有,甲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侵占罪
【答案】B。解析:甲觊觎乙手表,说明甲具有非法占有乙手表的目的,而后甲实行的将乙灌醉和提出送他回家的行为,都是为了非法占手表而具体实施的行为。最后甲趁乙意识不清的时候将表拿走,这属于一种秘密窃取的行为,故构成盗窃罪。故本题答案为B。
二、.知识点分析: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近年真题:
16年事业编真题:甲将与其有私仇的乙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丙路过,见乙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的价值2万元的名表偷走,本案中
A甲和丙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抢劫罪
D甲和丙共同构成盗窃罪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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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今天小编重点和大家复习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以及诈骗罪这几个重点罪名。

希望大家复习完知识点后,做一做练习题!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重点财产型犯罪1.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通过一些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行为人压制反抗,劫取财物,既侵犯财产利益又侵犯人身利益。

2.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3.盗窃罪: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

盗窃罪,一种要求数额较大,另一种不要求数额,既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

入户的户既包括供家庭居住的和外界相对隔绝的房屋,也包括类似渔夫长期居住的渔船类型的生活场所。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行为。

例如火车行李架上的财物。

4.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本质在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处分财物。

5.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侵犯的只有财产利益,当场使用暴力后侵犯到行为人的人身利益,此时定抢劫罪。

【小试牛刀】李某在网吧看见王某所戴的手表较为名贵,便将其灌醉,趁机拿走手表,李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B.诈骗C.抢夺D.抢劫【解析】答案:D李某采用灌醉的方式是王某不知反抗,用灌醉的方式压制反抗劫取财物。

因而D选项正确。

【思考】如若王某自己喝醉以后手表放置在身边,李某看到以后拿走属于什么行为?(盗窃行为)【小试牛刀】甲为窃取财物将在火车站候车室睡觉的乙的行李箱提走打开一看却发现其中只有支手枪和一本警官证,甲的行为()A.构成盗窃枪支罪B.构成盗窃罪C.不构成犯罪D.构成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未遂【解析】答案:B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概念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客观表现不同。

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说起抢劫罪与盗窃罪,现实中大部分人都能够很好的区分开。

这两者同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都是比较严格的。

但要是一一列举他们之间的区别,很多人都不太能做到,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告诉你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转化刑抢劫罪:刑法第269第规定,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2、客观表现不同。

两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正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所以表现出行为的强制性、公开性和当场性。

对于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则应特别强调抢劫犯罪的“当场性”,即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人身强制方法的当时、当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两个行为当场完成,一般没有时间间隔。

因为抢劫行为是同时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这两个客体。

但对“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段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时间间断的,也应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

当然,就具体的案例还得对“当场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可以这么说,二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抢劫是以暴力等方法手段,而盗窃是以秘密窃取为手段。

▲3、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犯罪要素对比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犯罪要素对比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抢劫罪的犯罪要素对比在刑法中,盗窃罪和抢劫罪都属于财产犯罪范畴,但它们在犯罪要素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对盗窃罪和抢劫罪的犯罪要素进行对比,并探讨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它的犯罪要素主要包括客体要素、主体要素和客观要素。

客体要素指的是被盗窃的财物,可以是钱财、贵重物品、文物等。

主体要素指的是实施盗窃行为的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客观要素包括非法占有和侵占行为。

盗窃罪的主要特点是以秘密手段实施,即未经被害人同意或者未经合法程序。

与盗窃罪相比,抢劫罪的犯罪要素更加复杂。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它的犯罪要素包括客体要素、主体要素、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

客体要素与盗窃罪相同,是被抢劫的财物。

主体要素要求实施抢劫行为的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客观要素包括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必须是实施抢劫的手段。

主观要素是指实施抢劫行为时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抢劫行为并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

从犯罪手段上看,盗窃罪和抢劫罪有明显的区别。

盗窃罪强调的是秘密手段,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

而抢劫罪则强调的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即通过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来抢夺财物。

这一点也是两者犯罪性质的重要区别所在。

在法律实践中,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也存在差异。

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量刑上,抢劫罪的刑罚通常较重,因为其使用了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而盗窃罪则根据被盗窃财物的价值大小、作案手段等因素来判断刑罚的轻重。

此外,盗窃罪和抢劫罪的犯罪动机也有所不同。

盗窃罪往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贪欲或者经济需要,而抢劫罪则往往是为了达到更高的目的,如报复、敲诈勒索等。

这种犯罪动机的差异也会在法律判决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盗窃罪和抢劫罪在犯罪要素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劫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劫罪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劫罪【正文】刑法中的盗窃罪与劫罪,在犯罪的性质、罪责、手段等方面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盗窃罪与劫罪进行深入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两种犯罪行为。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侵入他人住所、储藏室、车辆等场所,盗取他人财物或者已经占有的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 非法占有:盗窃罪的目的是为了以非法的方式取得财物。

行为人并非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财物,而是以违法方式占有他人财物。

2. 秘密侵入: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秘密的方式侵入他人的财产场所。

这点与劫罪不同,后者通常是通过武力、恐吓等手段实施的。

3. 出自故意:盗窃行为的实施必须是有意为之,即故意盗窃他人财物。

只有当行为人具备故意因素,才能认定为盗窃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对财产犯罪的一种形式,其犯罪分子会根据盗取财物的数量、质量、情节等因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

二、劫罪劫罪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手段,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与盗窃罪相比,劫罪具有以下特点:1. 使用暴力或者恐吓:劫罪的主要手段是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暴力,目的是迫使被害人屈服并交出财物。

2. 侵害人身权益:劫罪犯罪行为不仅针对财物的占有,还涉及到对被害人人身安全、自由等权益的侵害。

3. 整体犯罪行为:劫罪往往是一个整体行为,包括实施暴力、威胁、抢劫的各个环节。

而盗窃罪则更注重于对财产的侵害,可能需要多次行动。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劫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对于行为人会给予严厉的刑罚,以保护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

三、盗窃罪与劫罪的关系盗窃罪与劫罪虽然在犯罪手段、性质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之间也有联系与区别。

首先,盗窃罪与劫罪都属于刑法中的财产犯罪,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负面影响。

其次,盗窃罪主要以财产为主体,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

而劫罪则主要以人身权益为主体,不仅危害了人身安全,还可能对被害人的心理造成长期影响。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对象不同。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抢劫罪与盗窃罪都是对公民的财产权利的侵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能明确的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那么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两者的定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对受害人实施的强行截取财物行为,客观上,受害人已经知道犯罪人要抢夺其财物,而并非在不知情下被夺走财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物偷走。

其客观上的主要特点是受害人毫无知情,无所防范。

▲二、两者的区别1、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盗窃罪主体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的知识,从定义上来讲,抢劫罪有暴力或者胁迫等情形,而盗窃罪是趁人不备的情况下实施,另外,小编还从二者的构成要件方面进行了分析。

抢劫与盗窃风险应对

抢劫与盗窃风险应对

决策依据
了解风险类型、发生概率 和影响程度,为制定合理 的安全策略提供决策依据 。
提高安全意识
风险识别有助于提高个人 和组织的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风险识别的方法
现场调查
情报收集
通过实地考察和观察,了解犯罪活动 发生的环境、时间和频率等信息。
与警方、社区等合作,获取有关犯罪 活动的情报和预警信息。
巡逻等。
持续监测
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持 续监测和评估,及时调
整和完善安全策略。
03
抢劫与盗窃风险应对策 略
安全防范措施
安装防盗门窗
确保家庭和办公室的门窗能够抵 抗一般程度的撬、砸等暴力行为

安装监控系统
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以 便实时监控和记录可疑行为。
定期巡逻
雇佣保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使用智能安防系统进 行定期巡逻,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 犯罪分子可能会在 人群中混杂,寻找目 标,利用拥挤、混乱 等机会进行盗窃。
2. 在公共场所应保持 警惕,注意保护好个 人财物,不要将贵重 物品放在显眼位置。
3. 一旦发现财物被盗 ,应立即报警并保留 相关证据,以便警方 调查处理。
05
抢劫与盗窃风险防范建 议
提高安全意识
保持警惕
01
时刻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警觉,避免在公共场合展示贵重物品。
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法律责任与处罚
根据抢劫与盗窃的情 节严重程度,可能面 临刑事处罚或行政处 罚。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 罚款、拘留等。
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罚 金等。

抢劫与盗窃罪

抢劫与盗窃罪

抢劫罪一.抢劫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

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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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抢劫罪与盗窃罪辨析【知识点概述】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对于刑法分论部分通常会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

选项中分别出现四个罪名,需要考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进行选择。

所以,掌握高频罪名之间的区别点,是做对此类题目的关键。

而其中,抢劫罪与盗窃罪是此类题目的“常客”,希望考生能重点掌握。

【知识点详解】
一、抢劫罪
(一)概念
《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受害人采用使其“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

所谓不知反抗,就是使受害人处于不知道反抗的状态,比如迷晕、灌醉等手段。

虽然该手段与传统意义上的暴力手段不同,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受害人使用了使其“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就可认定为抢劫罪。

如下列真题:
【例1】甲觊觎乙的手表已久。

某日,甲将乙约出,并故意将乙灌醉。

在乙睡着之际,甲将乙的手表拿走。

请问甲构成( )?
A.盗窃罪
B.侵占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答案:【C】。

解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将乙灌醉,对乙采用了使其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

故甲构成抢劫罪。

(二)犯罪主体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意味着:1.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自然人。

2.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抢劫罪。

(三)转化型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换句话说,盗窃或诈骗或抢夺罪+暴力=抢劫做。

比如下列题目:
【例2】甲将摩托车停在路边与朋友聊天,乙趁甲不备,偷偷将车开走。

开出5米后被甲发现,甲随即与好友一起追乙。

乙为了抗拒甲的抓捕,当即将甲打倒在地。

随即骑车扬长而去,请问乙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乙趁甲不备偷偷将车骑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受害人甲实施暴力。

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要素,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一)概念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换句话说,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受害人不备,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财物。

在盗窃过程中并未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手段,如下列与之前例题相似的题目:
【例3】甲与乙出来喝酒,乙不胜酒力醉倒过去。

甲此时看见乙的手表价值连城,于是将乙的手表拿走。

请问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A】。

解析:此题与例题1非常类似。

区别在于行为人甲有没有故意采用使受害人不知反抗的暴力手段,换句话说是不是为了求财而故意将乙灌醉。

本题中,甲是在乙喝醉之后才起歹心,故并未对乙采用暴力手段。

因此,甲构成盗窃罪。

(二)犯罪主体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可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对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点梳理】
从事业单位考试的角度出发,抢劫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1.抢劫罪行为人是通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以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

而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财物。

2.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即可构成抢劫罪,而构成盗窃罪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

3.实施盗窃行为之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转换为抢劫罪。

即盗窃+暴力=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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