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检测确定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申报待遇类别: □.正常退休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姓名
公民身份号
码(社会保障号
码)
出生
年月性别联系电话
年月
户籍地省市县(区)联系地址
联系姓名
公民身份与本人
号码关系
亲属
资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须确认并勾选以下事项(第、第和第条有两至三个选项,请勾
选其中一项):
、□本人未在其它养老保险统筹区参保缴费。
□本人曾在其它养老保险统筹区参保缴费,现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了关系转移手续。
重
、□本人未在其他地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在机关养老保险、居民养老要
保险或其他险种领取养老待遇。
事
项
、□本人从未涉及刑事责任。
声
□本人涉及刑事责任,现已符合申报待遇资格,并按要求提供了法院判决书、刑明
满释放证明等材料。
、□本人为有单位管理的人员,本人同意由现参保单位(或退管部门)代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本人为有单位管理的人员,本人自行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
□本人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
本人确认上述申报信
主
息无误,并知悉如提供
单管
申虚假情况及资料,需承位部
请
担相关法律责任。
呈门人
报(个人申报的,本栏无审意
签名:意
需盖章。
)
查
见
见意
(个人申报的,本栏无需盖
见
年月日年月日章。
)
年月日
1/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企业职工退休(打包办)申请表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申报待遇类别:
□1.正常退休
□2.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温馨提醒:以下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联办业务(养老多缴重缴退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如您不需要办理这些业务,请翻到最后一页进行
□养老多缴重缴退费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待遇。
如出现因参保人或遗属未及时或未如实申报导致多领待遇的,将直接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死亡待遇中扣除。
个人账户余额和死亡待遇不足抵扣多领待遇的,申请人以欺诈等方式骗取待遇,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错发、多发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申请人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银行账户扣回;仍无法追回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人委托书
XXX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委托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前往你局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
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
委托人签名: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如无法下载打印填写,可手写)。
退休 申报表、审批表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养老金代发机构
增发待遇类别 申报人 意 见 申 报 意 见 申报单位 意 见
□独身子女 □高海拔 □孤寡 □三线 □特殊贡献 以上填写的事项属实,本人自愿申请办理。 申请人: 申请时间: 以下栏目由单位填写 以上情况属实。
或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 以下栏目由个人填写 姓 名 性别 个人序号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市 市 区(县) 区(县) 银行账号 工 作 简 历 其中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连续工龄 特殊工种岗位 及起止时间 备 注 居住地邮编 街道(镇) 街道(镇) 编码:
申报单位(签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不填写“申报人意见”栏。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处)
(《独生子女证》正文复印件处)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重庆市参加
企业职工
险人员退休
审批表基本养老保
单位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以下内容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填写)
(以下内容由社会保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
填表须知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退职、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填写本《退休审批表》。
2、本表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审核意见”栏中予以确认。
确认后由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审批,并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意见为准。
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还应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初审后,在“初审意见”栏中邓以确认。
4、本表所列栏目不够填写时,请另加页填写并签字盖章。
5、本表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填写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6、本表一式4份,由审批机关,审核机构,用人单位,本人保存。
单位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
合计
社保机构经办人:
社保机构审核人:
社保机构(盖章):
上月职工人数:
人;本月增减职工人数:
人;增减后职工人数:
人。
备注:1、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2、单位新参保、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填写本表一
式两份,经审核后,参保单位、社保机构各存一份。3、个人编号即养老手册编号。4、工作岗位或用工性质栏填写:工人岗位或管
Hale Waihona Puke 金额单位:元 备注盖章):
变化后应立即填写本表一 质栏填写:工人岗位或管 增减原因有:新招工、再 劳改劳教等)、终止缴费 工资性收入。
理岗位。5、属工作单位变动的需填写调入(出)单位名称,并随本表附上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手续。6、增减原因有:新招工、再
就业、统筹范围内调入调出、统筹范围外调入调出、离退休、停止缴费(合同期满、参军、辞退、开除、劳改劳教等)、终止缴费
(死亡、出国定居等),并随本表附上单位的文件。7、月缴费基数:包括标准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附件1
填报单位(盖章):
个人
姓
编号
名
单位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
单位编号:
社会保障号码
性
(暂为身份证号码) 别
出生 年月
单位性质: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岗 位或用 工性质
户口 性质
申报时间:
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
职称
是否 军转 干部
首次参保 年月
月缴费 基数
增或减 时间 原因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参保单位职工退休(职)申请表、审批表(定稿)doc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填写前请详阅《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退休(职)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参保单位职工退休(职)审批表
编号:宜人社退审字〔20 〕 号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别
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
年 月
1寸免冠照片
个人社保编码
参保单位社保编码
经原劳动等部门批准的招工手续
5
军龄或知青年限资料
6
申请退休前户籍所在地资料
7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通知
审批意见
经审核,职工于年月符合退休(职)条件,现予批准退休(职)。
职工于年月起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审核人 复核人 负责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签章)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参保单位和职工本人各一份。
最早参加
工作时间
年 月
初次参保
缴费时间
年 月
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
退休时岗位情况(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经营、服务岗位)
联系电话
市内社会化管理居住地社区
省 市(州)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
审核的主要档案资料
序号
档案资料
有 或 无
备 注
1
参保单位职工退休(职)申请表
2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凭据
3
达到退休(职)年龄资料
工作时间(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工作
工种名称
工作变
动原因
是否重复参保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员工福利离退休申请表
员工福利离退休申请表
尊敬的员工:
感谢您多年来为公司所做出的辛勤劳动和贡献。
为了确保您在离退休后能够顺利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我们特别为您准备了离退休申请表。
请您仔细填写以下内容,并在离退休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职日期:
预计离退休日期:
联系方式:
离退休福利选择:
1. 养老金领取方式(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
2. 医疗保险延续方式(公司提供/自行购买/其他):
3. 住房补贴申请(是/否):
4. 其他离退休福利选择:
申请人签名:日期:
请您在填写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离退休生活愉快,健康幸福!
人力资源部门敬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20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可编辑)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申报待遇类别:
□1.正常退休
□2.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
□3.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4.死亡待遇:(□离退休死亡<有供养直系亲属>、□离退休死亡<无供养直系亲属>、
□因病、非因工在职死亡)
□5.退个人账户储存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籍人士退保、
□退出现役并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军人退保、□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
残津贴、□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已死亡,且遗属已在其他保
障渠道领取死亡待遇、□其他原因退保)。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精)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检测确定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参加社保人员退休申报表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垫江县绿柏小学罗华芬编码: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不退休“申报人意见”栏。
3、增发待遇类别:指独生子女、高海拨、孤寡、三线、特殊贡献、其他等。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垫江县绿柏小学编码: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不退休“申报人意见”栏。
3、增发待遇类别:指独生子女、高海拨、孤寡、三线、特殊贡献、其他等。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罗华芬编码: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不退休“申报人意见”栏。
3、增发待遇类别:指独生子女、高海拨、孤寡、三线、特殊贡献、其他等。
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编码: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不退休“申报人意见”栏。
3、增发待遇类别:指独生子女、高海拨、孤寡、三线、特殊贡献、其他等。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区(县)
街
居住地邮编
户籍所在地
址
道(镇)
市
区(县)
街
联系电话
(贴《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处)
年月日
以上情况属实。
申报
经办人:申报单位
单位
(签章)
意见
申报时间:年
月日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不填写“申报人意见”栏。
3•连续工龄:不包括折算工龄。
4.增发待遇类别:指独身子女•高海拔•孤寡•三线•特殊贡献.
其它等。
(以下栏目由职工本人或个人参保人员填写)
居住地址
道(镇)
以下栏目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填写姓个人序号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居民身份证号码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申报单位或个人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报 单 位 或 个 人
编码:
以下栏目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填写
姓名
性 别
个人序 号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养老金代发机构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连续 工龄
其中:
特殊工
种岗位
特殊工种 性质
起止时
间
68.10-8& 01
88.01-04.08
04.08至今增发待Fra bibliotek类别申 报 愿、
申报人 意见
以上填写的事项属实,本人自愿申请 办理退休。
申请人:申请时间:
见
重庆市新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数据校验
≤10个汉字
重庆市新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首次参加工 作日期
退休时间
工种
户口性质
实际缴纳养老保 实际缴纳医疗保 险费的起始时间 险费的起始时间
标准的身份证号码(15位或18 位)
选中单元 格,点击按 钮,从下拉 列表中选择
选中单元 格,点击按 钮,从下拉 列表中选择
正确的日期格 式,如:
1980-01-01
正确的日期 格式,如: 1980-01-01
正确的日期格 式,如:1980-
01-01
≤10个汉 字(1个汉 字等于2 个字符)
选中单元格,点击 按钮,从下拉列表
中选择
正确的日期格式, 如:1980-01-01
正确的日期格式, 如:1980-01-01
隶属关系
备注
选中单元格, 点击按钮,从 下拉列表中选
择
≤50个汉字(1 个汉字等于2个
字符)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4.12.15•【字号】渝劳社办发[2004]267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4]26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现就《暂行办法》贯彻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休、病退休(职),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由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的填制说明见附件1,下同),并代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其中办理病退休(职)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报时应同时提供《重庆市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表》。
女职工离开干部或管理岗位两年及其以上且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的,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收到办理退休的申报材料时,应及时审核。
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且无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即受理。
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催缴欠费通知书》(附件2),并由用人单位代为告知申报退休的人员,待用人单位完清办理退休人员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帐户利息后予以受理。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应及时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待其材料补正齐全后予以受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10•【字号】渝府发[2004]95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10月2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渝府发[2004]95号养老保险退休暂行办法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9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检测确定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报表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养老待遇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社会保障号:
填写说明
1.本表用于参保单位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
2.单位名称:与有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单位社会保障号:在参加社会保险时,由信息系统依据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4.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个人信息应按身份证件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填写。
5.个人编号:指参保人员在参加社会保险时信息系统自动产生的社会保险编号。
6.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指养老金申领人相对固定的长期居住地址,可与身份证登记住址不一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相应填写。
7.开户银行名称、户名、账号:填写养老待遇申领人本人在银行开设的可用于按月存入养老待遇的个人账户信息。
未填写的,系统默认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5(000)013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现就《暂行办法》贯彻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休、病退休(职),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由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的填制说明见附件1,下同),并代为向参保地
【总页数】2页(P34-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2.1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J], ;
2.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J], ;
3.重庆市对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暂行办法 [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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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办理指南
退休办理指南办理退休是每位职工职业生涯的重要环节,以下是详细的退休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退休手续在每月1日至月底的双号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及周五上午,节假日则提前办理。
二、退休条件1. 正常退休:男性需年满60周岁;女性分为两种情况,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即可退休;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需年满55周岁。
2. 特殊工种退休: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 病退休:经市级相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三、区外转入人员办理曾在我市主城九区以外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持原参保地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四、办理退休所需资料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 本人的户口簿;3. 人事档案;4. 登记照片一张;5. 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6. 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7. 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8. 填写完整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注意: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五、办理程序1. 前往区社保服务中心(渝中区观音岩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领取预约号并按预约时间办理退休审核手续;2.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3. 审批通过后,携带退休审批表和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4. 前往交通银行七星岗支行(中山一路85号)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5. 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的次月底,到区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温馨提示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当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若放弃当月缴费,需本人申请并签字确认,以便计算基本养老金并领取;2. 若选择接续缴费,需在次月3日前在邮局养老保险代扣存折上存入足额款项,以便计算并领取基本养老金;3. 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时间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支付待遇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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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处)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申报单位或个人:编码:
以下栏目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填写
姓名
性别
个人序号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养老金代发机构
工作简历
起止时殊工种岗位
特殊工种性质
起止时间
68.10-88.01
88.01-04.08
04.08至今
增发待遇类别
申
报
意
见
申报人
意见
以上填写的事项属实,本人自愿申请办理退休。
申请人: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报
单位
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经办人: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1.本表由初审单位保存。
2.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不填写“申报人意见”栏。
3.连续工龄:不包括折算工龄。
4.增发待遇类别:指独身子女.高海拔.孤寡.三线.特殊贡献.其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