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20 《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对投资移民的影响
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对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
Things turn out best for the people who make the best of the way things turn out. John Wooden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对持有绿卡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美国于2010年3月18日通过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以下简称“FATCA”)。
FATCA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1)的海外投资的税收征管,防止美国人通过海外账户逃避纳税。
其中,一百万美元以上的个人账户、外资企业将成为美国政府重点关注对象。
FATCA要求协议合作的外国金融机构(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以下简称“FFIs”)提供美国人个人账户信息或其所拥有的境外实体的账户信息。
FATCA实施后,美国以外地区拥有高额资产的美国人很可能需要缴纳大额税金;就金融机构而言,根据相关机构的预测,FATCA将使其增加大约3000万美元的合规成本。
FATCA原计划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美国财政部及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以下简称“IRS”)分别于2012年10月26日及2013年7月12日宣布推迟FATCA的生效日期,现定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截至2013年7月12日,美国已与英国、丹麦、墨西哥、爱尔兰、瑞士、挪威、西班、德国和日本九个政府之间签署协议,支持FATCA施行,另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正处洽谈之中。
根据外交部官方网站2公布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中美双方承诺尽最大努力在法定截止期2014年1月前就FATCA的实施达成政府间协议。
为寻求FATCA实施的合作方案,美国财政部、IRS、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承诺在2013年夏天尽早开展下一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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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gs turn out best for the people who make the best of the way things turn out. John Wooden《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与中国》之三FATCA(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2015年3月25日随着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就FATCA实质性达成一致,中国金融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FATCA的影响,我们将在下文简要分析FATCA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FATCA对中国金融机构的主要影响对中国金融机构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可能被扣缴30%预提税,即如果中国金融机构未取得全球中介机构识别号码(Global Intermediary Identification Number,以下简称“GIIN”),当支付方把来源于美国的款项支付给中国金融机构时则应该扣缴该款项30%的预提税。
美国国税局开发了专门的网上注册系统。
外国金融机构在线注册后即可拿到GIIN。
获得GIIN参加FATCA的外国金融机构有如下主要义务:(1)判断在其开设的账户是否为美国账户;(2)对于账户持有人进行尽职调查,鉴别其是否为美国人;(3)每年向IRS汇报在其设立的美国账户的信息。
关于向美国政府汇报美国账户信息的义务,按照中美的政府间协议,中国金融机构不直接向IRS汇报美国账户信息,而是通过中国政府间接向IRS汇报美国账户信息。
参加FATCA的中国金融机构也负有其他义务。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义务是把来源于美国的款项支付给非合作账户(recalcitrant account)、未参加FATCA的外国金融机构等时,应该代为扣缴30%预提税。
二、中国金融机构的首要对策中国金融机构首先需确认本机构是否属于FATCA下的“外国金融机构”。
FATCA中所提及“外国金融机构”并不仅限于银行。
根据FATCA的规定,金融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银行(bank),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储蓄银行(savingbank)及信用社(credit union)等存贷款为经常性业务的公司;(2)证券经纪公司(broker-dealers),信托公司(trust companies)等以为他人持有金融财产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PE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s)以及其他基金(funds)等主要从事或受托从事投资、再投资、买卖证券等业务的公司,此外,有些保险公司也被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全球征税制度的误区
【导语】美国的税法五花⼋门,完善的税务规划是⾮美公民在移民或长居美国前能做的投资。
下⾯⽆忧考就给⼤家介绍下美国移民全球征税制度的误区,欢迎阅读! 误区⼀:在全球征税制度之下,是对移民的全球资产进⾏征税? 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在美国国税局的眼中,资产与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就是⼯作收⼊、投资所得利息、分红或者资本利得等;资产则是指个⼈拥有的房地产、⼟地、⾦融资产、公司股份、买卖股票、⽆形资产、天然资源和收藏品。
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收⼊,⽽不是个⼈资产。
举例来说,成为美国纳税居民之后,假设你在国内有2,000万⼈民币的房⼦正在出租,每年租⾦收⼊⼤概有150万⼈民币,那么这150万⼈民币的租⾦净收⼊就是被美国国税局征税的⾦额。
如果你把房⼦卖掉了,赚了钱,那就必须要付资本利得税。
但是,成为税务之前所拥有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
误区⼆:在全球征税制度之下,在海外⼯作的纳税居民就得交两种税,⼀个是国内的税,还⼀个就是美国的税。
美国全球征税制度有⼀个原则,不会重复征税。
意思即美国纳税⼈给别的国家或者地区所交的税都可以⽤来充抵美国境内的税。
例如你有美国绿卡但在中国⼯作,那么在交美国的税之前可能会先按照中国境内的税法来交税,因此在报美国所得税的时候,交多少中国的税就可能可以抵多少美国的税。
如果依照你的收⼊标准在中国的税率⽐美国⾼,能抵⽤的税额当年⽤不完,还可以留下来继续抵扣。
误区三:⼀旦成为美国纳税居民,纳税居民的中国公司产⽣的利润也需要缴美国税? 这个是错误的理解。
美国的全球征税制度针对的是个⼈收⼊,⽽持有股份的公司则是另外⼀个实体。
如果纳税居民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在公司产⽣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式分配给纳税居民的话,那么纳税居民不需要为其拥有的中国公司产⽣的利润来缴美国的税。
举例来说,如果某个纳税居民拥有的中国公司每年获利1,000万⼈民币,但并没有得到公司给的任何分红,那么就不需要为这1,000万⼈民币的利润缴美国的税。
美国税改法案,对于投资移民来说有哪些影响
美国税改法案,对于投资移民来说有哪些影响特朗普的税改方案在昨天11月29日投票通过了,这项方案被叫做美国历史上最大已调整,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非常利好的,因为进行了非常大程度的减税,当然我们从更深的一点来说,对于投资移民会有哪些影响呢。
特朗普说:“今天对美国人民来说是个好日子。
在过去的10个月里,我们目睹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很多变化,很多不同。
自选举日11月8日以来,我们在股市已经接近60个记录”。
随着“减税与就业法案”草案即将于在参议院进行表决。
特朗普似乎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全力兑现自己的竞选承诺,而受此影响,美国股市创新高,标普500指数取得两个多月最大涨幅。
因为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通过法案后,企业减税更接近现实。
01美国税改对当前美国经济的意义目前美国的税制系统从1980年代成型,已运行近40年,部分机制相当老化。
就企业税来看,不仅联邦政府会征税,地方政府也会征税,跨州经营的企业需在不同州间缴税。
美国企业税率长期巨高不下,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处于非常高的水平,美国企业边际税率为35%,综合税率为38.9%。
除了税率高的问题,美国税制过于复杂也一直遭到诟病。
目前美国税法条文已经高达5700多页,很多条款可能连税务署工作人员都弄不清楚。
填报税表也是美国公民的一大负担,据统计每年美国人在报税上的花费就有近1300亿美元,总计耗时约60多亿小时。
特朗普希望推行的税改,不仅是减税,还有简化税制。
这两项均是针对当前美国税制的最根本问题,自然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从历任美国总统的税改来看,其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1981年里根的《经济复苏和税收法案》和1986年的《税制改革法案》,不仅将美国经济带出了滞胀泥潭,还促成了二战后持续时间最长的复苏。
1990年老布什推进了减税与增税并举的改革,对于资本利得和高新技术行业减税,同时对个人所得增税,刺激了高新技术发展并保证了财政赤字规模的收缩。
1997年克林顿政府通过《税收削减法案》,各项减税政策让美国经济实现了稳定高速增长,且其后财政余额首次出现盈余。
正式生效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
正式生效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作者:沈臻懿来源:《检察风云》2014年第15期2014年7月1日起,备受争议的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已正式生效。
该法案的全面执行,不仅标志着美国将在全球范围内重拳打击海外避税行为,无数美国公民、永久居民以及美国企业,抑或国外金融机构,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前述法案的影响与波及。
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由来长期以来,美国社会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
”面对不可避免,且数额偏高的税收,美国的不少富人以及部分中产阶级往往选择在海外纳税,以此逃避一部分的税款。
据美国财政部统计,海外避税活动的存在,对于美国每年的财政收入至少造成了1000亿美元的损失。
曾几何时,当经济状况仍处于鼎盛之际,美国社会对于这一行为并未采取专门的约束措施。
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奥巴马政府执政五年的公共债务已从10万亿美元迅速提升至了18万亿美元。
历经了债务危机与经济危机的美国政府,无疑对于打击偷逃税款的可观收益给予了高度关注。
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加重了针对偷税漏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了防止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等将财产转移至海外,从而逃脱税款,总统奥巴马于2010年3月28日正式签署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并经国会批准通过。
2011年12月下旬,美国国税局(IRS)亦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部分实施细则规定。
美国出台《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目的,即着眼于打击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离岸逃税的不法行为。
为此,美国政府在《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设定的框架下,不遗余力地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大搜索,以及时掌握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及美国企业的海外账户信息。
正式生效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从立法本身而言,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以其覆盖面广、规定繁复、推进缓慢而著称。
为此,美国政府在国会通过该法案后,历时四年时间以用于筹备该法案的执行与推进。
中国“裸商”:移民不移居
谢正明律师介绍,EB-5投资移民项目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也不必在投资区域中心所在地居住。在谢律师受理的投资移民案例中,大多数国内申请者都青睐于后者。
这一投资额通常最低为50万美元,一个项目少则50万美元,多则三四百万美元,只要是资金来源没有问题,所有的投资人都可以申请投资移民。
一位江苏企业主陆生,曾间接与谢律师有过移民业务联系,他一直从事进出口贸易工作,在准备移民材料的过程中,谢律师发现他所属的那家公司起步资金较大,难以证明原始积累过程。后发现陆生太太名下有套增值很大的房产几年前曾售出,卖房款一直在账户中滚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谢律师最终决定用这套房产的售卖增值来解释投资款来源,最后只剩下有银行流水的年份难以吻合这一难题。令谢律师咋舌的是,国内的中介居然在几天之内就弄到了完整的银行流水和其他支持性文件,并圆满完成了资金链的建立。
经过一番比较,除了美国之外,欧洲、新西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有较长时间的移民监,如在新西兰,在申请移民后,需两年内每年在新西兰境内住满184天以上才能拿到永居证。而另一个热门之选加拿大,则规定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所有加拿大永久居民都必须累计在境内住满730天。这对于像熊浩这样将事业重心仍放在国内的中年企业家来说,条件过于苛刻,因此,移民监限制最为宽松的美国自然成为首选。
在中国江浙、东南沿海一带的富人圈子里,类似的信息仍在口耳相传。尤其在温州,最为常见的则是寻找地下钱庄来进行洗钱或借贷业务。而这些被指挖空国家财富的行为,由于舆论的曝光,在近两年来也饱受指摘。在谢律师看来,却不用太过忧虑,他所认识的中国富商,大多数仍在观望,许多人宁愿将大部分资金放在国内,人民币还有进一步升值的空间,这样铤而走险完全没有必要。要财富还是要生活
美国严厉打击海外避税
美国严厉打击海外避税作者:高荣伟来源:《检察风云》2014年第21期一种新的信息披露和预扣税制度——《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
美国联邦政府打击本国公民海外避税的行动进入高速运转状态。
美国推出《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离岸逃税行为。
根据《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规定,所有的美国居民和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报告其相关账户信息,不合作的个人以及金融机构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图/东方IC)FATCA剑指全美海外避税人近年来,美国政府不断增加打击海外逃税的力度。
实际上,为防止美国公民滥用离岸地逃税,早在2010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已经签署了美国国税局提交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签署意味着无论是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者美国企业,还是与美国毫无关联的外国金融机构,都将受到该法案的约束。
但该法案自签署以来备受争议,因受到很多不满的声音的干扰而迟迟未能推行。
2011年12月下旬,美国国税局公布了FATCA的部分细则。
2014年2月20日,财政部的美国能源部和国税局推出了两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包含改变国内税收法典,通常被称为《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第四章的规定。
第二套方案规定,按照FATCA协调申报及预扣税规则支付标准。
根据该法案规定,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凡三年累计往来美国超过183天以上,只要个人账户超过5万美元或企业银行账户超过25万美元、保单现金价值超过14万美元,就符合查核的门槛。
这些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这些海外资产信息,拒不申报者被视为有意逃税;外国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投资基金和保险公司对于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纳税人的海外账户须进行申报。
FATCA要求金融机构运用应有的调查程序,以确定美籍人士当中有谁投资了非美国实体。
美国推新法案 移民做好财产规划可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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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新法案移民做好财产规划可合理避税
作者:
来源:《出国》2012年第07期
不久前,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提及,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
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甚至是5万美元的罚款。
这让不少准备移民美国的人士感到担忧。
其实,美国全球征税并没有想象中的可怕,只要了解清楚美国税赋的特点,可以及早规划个人资产,合理规避双重征税。
税务专家表示,移民前一定要思考以下的财产规划问题:1.以何人名义作为主申请人取得美国绿卡?2.移民前取得美国绿卡的主申请人及其共同取得人名下财产、所得及于美国境外所得税纳税情况?3.投资美国资金来源为何?4.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5.如何规划财产,才能
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移民后缴最少税?
移民美国前可与专业会计师商讨,拟出目前的财产配置表、未来五年的资金预算表等,以便作出完善的移民财产规划。
税务专家向大家支招,移民前的税务规划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
1.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主申请人。
例如,当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主申请人,如只有太太一人申请绿卡,如此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2.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3.移民后,在美成立Living Trust,ILIT信托保险或IDGT信托做税务规划。
4.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外国账户合规纳税法案浅析
曹思 思
( 华 东政 法 大 学
【 摘 要】 为 了应对 美 国经济 的低迷 现状 , 奥 巴马政 府积 极 出 台了《 外 国 账 户合规 纳税 法案 》 ( F o r e i g n Ac c o u n t T a x Co n  ̄l i a n c e Ac t . 简称“ F A T— C A , ’ ) , 该 法案 的核 心 内容是要 求 外 国金 融机 构 向 美 国 国税 局提 供 美 国 客 户( 包括 美国企业 , 美国公 民和绿 卡持 有 者) 账 户信 息 , 让 美 国公 民利 用 海外账 户转 移 资产逃 避税 收 的行 为“ 无 所 遁形 ” 。 目前 , 英国、 法国、
2 0 O 0 4 2 )
德 国、 意 大利和 西班 牙等 国已宣布 支持 此 法案的推 行 , 并且 外 国的配合 推行 F A T C A 已成 为未 来趋 势 。那 么 , F A T C A对 我 国金 融机 构 会 产 生
哪 些 实质性 影 响?
【 关 键 词] F AT C A; 美 国纳税 人 ; 外 国账 户
《 外 国账 户 合 规 纳 税 法 案 》 ( F o r e i g n A c c o u n t T a x C o mp l i a n c e A c t , 简称 “ F A ] r C A” ) , 是美 国奥 巴马政府 为应对 当前美 国停滞不 前 的经 济状况 而积极推行 的新法 案 , 致 力于提 高有关 国外 金融 资产 账户和离岸 账户的税收合规 。这部《 外国账户合规纳税法案 》 是 指 2 0 1 0 年 3 月 1 8 E t 签署成为法律 , 并于 2 0 1 3年 1 月 1日生 效 的 《 奖 励聘雇恢 复 就业 法 案 》 ( H  ̄ mg I n c e n t i v e s t o R e s t o r e E m p l o y me n t A c t ) 中所载 的某 些规定 。该法案 已成为美 国《 国内税 收法 》 的一个 新章节 ( 第 4章) , 旨在 解决 已察 觉到 的美 国人 滥用海 外账 户提供 关于投 资于美 国境外账 户的某些 美 国人 的信息 , 及就某些 非美 国 金融机 构 , 有 义务披露 关于任 何美 国纳税人在其 机构 的金 融账户 信息 。 根据法案规则 , 被要求披 露美 国客户账 户信 息 的外 国金 融机 构( F o r e i n g F i n a n c i a l I n s t i t u t i o n , 以下简称 F F I ) , 若不与美 国国税局 ( I n t e r n a l R e v e n u e S e r v i c e , 以下简称 I R S ) 合作 , 向其进行账户 的核 查 与披露 , 将会 被扣 3 O 的 预 提 税 。F A T C A 的 通 过 表 明 美 国控 制 其 国内逃税行为 的决心 。 F AT C A的起草背景 F A T C A是美 国的一项节流措施 。事实上 , 美 国税 法规定 美 国 公 民的全球财产收入都需要缴 纳所 得税。但近年美 国政府发 现许 多美 国公民通过外 国 融机构 , 将资产藏 匿于海外账户 , 以规 避在 美 国的纳税 义务 。美 国想通 过 F A T C A 的推行 实施 , 迫使 外 国金 融机构 向美 国国税局披露美 国人在 海外 的金融资产 。为 了防止 这 种规避 纳税 义务情况 的出现 , F AT C A要求外 国金融机 构进行一 系 列尽职调查 , 向美 国国税局报 告美 国纳税人 的账 户信 息。这就 意 味着要想真 正有 效地 实施 该法 案 , 全球 金 融机 构都 要 配合行 动 。 因此 , 在 目前 的市场环 境下 , F A T C A将 会对 包括 中国在 内的亚洲 地 区 的金 融 机 构 产 生 重 大 的影 响 。
浅析美国投资移民的纳税问题
浅析美国投资移民的纳税问题
浅析美国投资移民的纳税问题。
近些年来,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高收入阶层以放弃绿卡来避税,美国富豪为逃税放弃国籍”等消息,让人们对移民美国顿生担忧。
如今,很多有意向移民美国的投资者的脑海里还是存有美国征税重的印象。
虽然美国国家税务局在《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中明确规定了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
但事实上,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只需申报,无需缴税,只有未来增值部分需要缴税。
美国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是总资产,而是特定的金融资产,如直接或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等,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
这也透露出,美国政府要求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全球收入需要申报”的说法不等同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税”。
侨外提醒,有意向移民美国的投资者应提前进行税务规划。
尽管投资者有“全球资产征税”的担忧,但还是无法阻挡中国投资者选择美国投资移民的热情,最重要的就是能找到专业的机构对移民有全方位的规划。
FATCA法案介绍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 关键词 】 F A T C A, 商业银 行
一
息、 红利 、 租金 、 工资、 薪金 、 保 费、 年金、 补偿 、 报酬 以及 其他 固定的
年 度 收益 或 定 期 收益 、 利 润 和 收 入 等 都 将 被 征 收 预 提 税 。虽 然 美 国
、
美国政府实施 F AT C A 的 背 景 介 绍
税法 允许 被误扣 的款项在经 过 申报和认定后取 回,但 因此会 导致
F A T C A法 案 旨在 打 击 美 国 纳 税 义 务 人 利 用 海 外 金 融 账 户 和 投 大 量 的人 力 、 物力耗费 , 而 且 还 必 将 招 致 客 户 的不 满 。所 以 , 不 签 订
资进 行避税 , 并掌握其海外资产 , 其实质上是一种 新的监管 合规和 协议 也会 使我 国银行业经济 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且对 在美有分 支 报 告机制 , 要求特 定外 国实体披 露持有海 外“ 金融账 户 ” 的美 国人 机 构 的我 国银 行 的集 团 声誉 可 能产 生 影 响 。
士 的信 息 。F A T C A的 申报 对 象 为 美 国公 民 , 其 中包 括 在 海 外 有 个 人 目前 , 我 国 政 府 已经 与 美 国就 F A T C A法 案 I G A模 版 二 实 施 的 账 户 达 5万 美 元 以 上 和 企 业 账 户 2 5万 美 元 以 上 的 持 有 美 国 绿 卡 达成 初步协议 ,这意味着我 国银行在不久 的将来 必须履行 一系列
F A T C A法 案通过对直接 或间接不 遵守法 案规 定的相关 方支付 查义务 : 将“ 美 国账 户” 的情况及时报告给联邦税务总局 。我 国银行 的可扣缴 款项征收 3 0 % 的惩罚税 收, 来促使特 定外 国实体遵守合规 业将 作 为 外 国金 融 机 构 ( F F I ) 承 担 相 应 的合 规 义 务 , 这包括 : ( 1 ) 注 要求 。该法案 的意图是让包括 中国商业银行 在 内的全球金 融机构 册。在美 国国家税 务局 ( I n t e r n a l R e v e n u e S e r v i c e , 简称 I R S ) 的
美国要求申报海外资产,是否影响中国富人移民
美国要求申报海外资产,是否影响中国富人移民作者:陈杰人来源:《出国》 2012年第3期文/陈杰人最近,来自美国政府的一纸通告,搅动了众多美国移民或准移民的心。
根据美国国税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居住在美国境内并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拒不申报将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这是美国政府面对金融危机持续不利影响之后出台的又一强硬措施,目的是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国家财富。
有媒体分析称,很多移民至美的中国大陆人或绿卡持有者,多为富人或有钱的官家子弟,因此,迫于美国政府的“阳光财产新政”,不少中国大陆人可能放弃美国绿卡。
而对于更多的准移民来说,是保财产秘密还是保绿卡,的确也会纠结一段时间。
笔者认为,如果严格按照美国政府的规定行事,确有不少中国富人将面临上述难题,但问题是,鉴于中国文化和富人行为习惯的一些特点,美国政府的这一新政,其实难不倒华裔准移民。
要搞懂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弄清美国前述政策的背景和要义。
在美国,利用海外金融账户逃税,使得美国每年税收损失大约1000亿美元,其中300到600亿为个人逃税。
为打击此类现象,美国先后制定了多部法律进行规制。
如2010年制定的海外账户税务遵守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Act, FATCA),就将美国人需要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规定扩大到诸如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其他海外金融资产。
根据法律,从2010年3月18日开始,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如果包括海外银行账户在内的所有海外金融资产超过5万美元,都需要进行税务申报,且其利息、红利及增值等都要按照收入纳税。
2009年,美国政府和瑞银的一场官司轰动了全球。
本来,根据瑞士的银行保密法,只要没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客户有犯罪行为,任何外国人、外国政府及其执法机关无权调查任何人在瑞士银行开设的账户。
对FATCA的介绍、认识以及思考
对FATCA的介绍、认识以及思考作者:张鹏来源:《经营者》2014年第08期摘要:FATCA是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的一份海外账户纳税实施细则,旨在通过打击逃税以增加财政收入,本文简单介绍了各国对于FATCA推出后的反应以及我国的应对措施,并对具体如何更好实施识别、汇总海外账户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FATCA;美国国税局;金融机构一、FATCA的由来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0年3月18日签署生效的就业加强法中,在税务法(IRS Code)里新增第四章,《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FFI)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报告其美国客户的信息,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将会被扣30%的预提税。
据美国国税局的说法,美国国会认为许多美国公民通过外国金融机构将他们的资产藏匿于海外来规避他们在美国的纳税义务。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要求外国金融机构进行一系列尽职调查,向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人账户的信息。
出台该项法案旨在打击美国避税,增加财政收入,并掌握美国公民的海外资产,其实质上是一种新的监管合规和报告机制,要求特定外国实体披露持有海外“金融账户”的美国人士的信息。
新规里面指的美国人,主要有两种,美国公民及美国绿卡持有人。
而对于“外国金融机构”的定义较为广泛,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如对冲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金融产品保管机构等。
二、国外对FATCA的认识在FATCA法案刚刚推行时,引起了很多国家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的议论:美国要查自己国家的逃税,为什么要其他国家金融机构配合?这不是霸王条款么?对于其他国家来说,合规FATCA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且根据各国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是不能将客户资料披露给其他机构的,这里面涉及国家机密与个人隐私。
但是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各国都在美国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如不签立协议,其在美国的收益包括美国股票和美国债券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及股息红利,以及买卖美国股票或债券产生的总收益,都会直接扣30%预提税。
美国外国帐户税务遵守法案FATCA发展
美国外国帐户税务遵守法案FATCA发展美国外国账户税务遵守法案FATCA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跨国资金流动和跨境经济活动成为常态。
然而,这种全球化也给国家的税收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解决这个问题,美国于2010年颁布了外国账户税务遵守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
FATCA的目标是确保美国公民和纳税人将其在海外的金融账户纳入税务监管并准确申报其境外资产。
该法案的实施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金融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实体都需要与美国税务局合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确保在交换税务信息方面的合规性。
FATCA的实施对美国以外的国家和金融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该法案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报告其拥有的所有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
这为美国税务局提供了巨大的数据源,可以用于确保纳税人合规。
其次,FATCA要求签署与美国税务局的协议,并进行信息交换。
这反映了各国政府在国际税收合作方面的意愿和行动。
FATCA对非美国金融机构来说也是一大挑战。
为了遵守该法案,它们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税务合规制度和流程,并投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确保合规性。
此外,它们还需要培训员工,更新信息技术系统,以便及时、准确地向美国税务局提供报告。
然而,FATCA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首先,一些人认为该法案给金融机构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增加了成本和运营压力。
其次,一些非美国金融机构对于与美国税务局合作并共享客户信息的担忧,担心此举可能违反其国家的隐私法律和法规。
然而,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FATCA在全球范围内已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通过信息的共享和报告,该法案有助于遏制国际逃税和非法资金流动。
其次,FATCA促进了全球税收合作和信息交换,加强了各国间的税务治理和合规性。
为了应对FATCA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一些国家签署了与美国的双边协议,以便遵守FATCA的要求。
《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影响及我国金融机构的应对之策
一
、
《 海 外 账 户 税 收 遵 从 法 案 》( F A T C A)
难 以取 代 。这 也 意 味着 , 随着 F A T C A进 入 实
P F F 1 向I R S报 送账 户 信息 的具 体 程 序 是: I R S建 立 F A T C A 网站, P F F ]登 录 并 在
F A T C A网站注 册 , I R S核 准 P F F I 的注 册 , 向 其
每年 向 I R S提 供 其美 国客 户 的账 户 、 金融 信 息
2 0 1 5年 除 去 以上 信 息 外 , 还 需 额 外 增 加 美 国 账 户 的收 入 付 款 信 息 从 2 0 1 6年 开 始 , 需 报 告 全部 信息 。对 于 不合 作 账 户 信 息 , I R S没 有 规 定过 渡期 , 从2 0 1 3年 开始 , 必须 报 告全 部信
质 性 的实施 阶段 , 包括 我 同金融 机 构在 内的所
的起草 背景 和主 要 内容
( 一) 起 草背景
有 金 融 机 构 都 要 按 照 该 法 案 的要 求 , 进 行 繁 琐、 长 期 的调 查 , 并且被动 向 I R S报送 美 国公 民或者 法 人 的 账 户 信 息 。 因此 , F A T C A 的 实
受 次贷危 机 和美债 危机 影 响 , 美 国经济 增 长 放缓 , 政府 财政 赤字 居高 不下 。为 了增加 政 府 的 收入来 源 、 缓解财政赤字压力 , 2 0 1 1年 6 月, 美 国通过 了《 海外 账 户税 收 遵 从 法 案》, 其 核 心 内容 为 : 通 过 签 订 协 议 的方 式 , 强 制 要 求 外 国金融 机构 ( F A T C A法 案 中称 为 F o r e i g n F i —
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不会受申报海外资产影响
【导语】EB-5美国投资移民项⽬的申请条件相对简单,资产要求也相对较低,这也使得美国投资移民成为最热门的移民项⽬之⼀。
下⾯⽆忧考就给⼤家介绍下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不会受申报海外资产影响的消息,欢迎阅读! 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
根据税法规定,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都需要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经查出会被处以⾼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对于这个严格的即将执⾏的法案,移民专家认为,法案固然严格,但是,⾸先,申请⼈只需申报个⼈名下的财产即可。
另外,申请⼈只要认真分析并且遵照法案的相关内容,对于⾃⾝的移民申请不会产⽣消极影响,因为美国税法没有变,税务局的机构没有扩充,检查⼿段没有改变,对于应该纳税的资产范围也并没有任何改变,这次仅仅是重申⽽已,因此,基于以往对移民美国将⾯临的税务问题的所有解决⽅案依然是⾏之有效的。
对新移民来说,申报资产是必要的,也不会引起缴税的问题,要担⼼的是那些原来就在美国居住,在海外有⼤量没有申报过的资产的⼈,他们⾯临要交税的问题,可以说,申报资产引起的纳税增加与新移民毫⽆任何关系,但是,还是要提醒⼴⼤申请⼈:不要贪图省事⽽不整理、申报资产,这样或多或少的会给⾃⼰的移民申请带来不必要的⿇烦。
美国与世界上⼤多数国家⼀样,有避免双重国际征税的政策,因此,对于在中国有较⾼收⼊的⼈来说,申报中国收⼊带来的的问题,仅仅是在美国境内收⼊要使⽤税率纳税⽽已,但是,鉴于⼤多数投资移民在美国都没有很多收⼊,所以,影响甚微。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绿卡补办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绿卡补办 申请材料 1.⾝份证明(中国护照,美国驾照等) 2.最近⼀次离境美国的⽇期证明,如果护照没有丢失,很简单,护照⾥⾯有出⼊境章,如果丢了⽐较⿇烦,但是⾄少可以提供机票证明(上打印,登机牌存根等 3.在美国的合法居住证明(⽐如政治庇护⼈⼠的法官判决书,I-730批准信,⼀般移民的I-140批准信等) 4.最近⼀年在美国的居住证明(报税单,⽔电单,房租合同,银⾏⽉结单,⼯作证明等) 5.绿卡遗失/被盗的警察报告 6.申请费⽤165美元的 7.护照相⽚五张2’’×2’’美国护照式样的照⽚ 注意事项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拿到美国驻当地领使馆签发的“通⾏函”之后,在15天内就赶回美国,并⽴刻申请补发新的绿卡。
肥猫协议(FATCA)后 美国全球征税的几种误解
肥猫协议(FATCA)后美国全球征税的几种误解FATCA是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的简称,其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偷逃税行为,因而被戏称为“反肥猫法案”。
今年6月,中国与美国签订FATCA政府间协议,这意味着中国金融机构必须按照FATCA的要求提供特定美国账户持有人的金融账户信息。
很多前来天丰移民咨询的客户,总会提到他们对美国全球征税政策的忧虑,担心自己一旦获得美国绿卡就要承担很多税收负担。
在此就几个常见的对美国税收的误解进行纠正与说明。
误解之一:一旦获得美国绿卡,美国将对获得绿卡的人的全球资产(包括中国)进行征税。
这个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大家要明白资产和收入的区别。
资产是从过去到现在已经获得的财富,收入是当年的投资收益或者工资,奖金和提成所得。
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
举例来说,假定您在国内有人民币2000万元的房地产出租,每年获得租金人民币200万元。
一旦获得美国绿卡,美国税务局并不会要求您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房地产资产价值交税,而只会对您的每年人民币200万元的租金收入征税。
当然拿到绿卡之后,美国是有一个资产利得税的概念,但是这个资产利得税只是在您出售资产时才需要申报。
为了准备资产利得税的申报,客户可以在拿到绿卡前先将资产转给父母或者做一些交易,将购买资产的价格拉高,这样将来要么由父母将资产卖掉再赠送回来,或者出售资产的价格不高于购买时的价格,就不需要交资产利得税了。
另外“肥猫”协议涉及的仅仅是银行账户内资金的信息通报,而不涉及各种企业股权、房地产、股票等资产信息的通报。
美国税务局在掌握了绿卡持有人和美国公民海外账户资金情况后,可能会根据账户的资金变化要求纳税人做出解释。
如果账户资金变化仅仅是因为资产出售所收到的资金,那么如果不需要交资产利得税,也是不会有什么税务负担的,就是多填一个申报表一样,并不需要交什么税。
误解之二:一旦获得美国绿卡,所有国内收入都要交美国税。
海外帐户申报执法趋严违规者将承担严重民刑后果
海外帐户申报执法趋严违规者将承担严重民刑后果
侨报记者叶永康6月21日纽约报道:为了打击国民在海外逃税漏税,美国法令规定公民或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必须申报海外帐户,但过去执法不严。
不过,美国“海外帐户税收遵守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将在明年首日开始实施,违例者一旦被查出,其海外存款额将被处以50%的罚金。
执业律师兼会计师黄启超21日在中华公所举办有关海外银行帐户申报(FBAR)讲座,吸引不少侨胞进场。
他说,国税局已经发出了通知,凡在海外有银行帐户的美国公民及持绿卡人士,如海外帐户有一天存款数额超过1万元,则必须在8月1日前填写表格据实申报。
表格可在国税局网站上下载,否则被查出后将处以存款额一半的罚款。
如果在8月1日之后还未申报,一经查出,根据情况严重性,可被刑事或民事起诉,也可能同时被提起民事及刑事诉讼。
黄启超表示,资金帐户包括:银行帐户(Bank Account)、基金帐户(Mutual funds)、养老金帐户(Annuity)、股票(Security Derivatives)、其他金融财产(Other financial instruments)。
他说,海外帐户申报目的主要是防止钻法律漏洞,以及预防洗钱等。
黄启超说,法规是在911恐袭后才严格执行的,旨在防堵恐怖分子利用洗钱从事恐怖行动。
他又说,美国政府曾经起诉瑞士两家银行,因为这些银行接受任何人开户口而不需要提供背景资料,只要一个密码交易即可。
会中,有数名听者提问,其中有母亲表示儿子去年在新加坡工作,需怎样报税。
另一个闽籍侨商则问到海外设公司,报税是否分开报。
黄启超一一作答。
一篇文章让你读懂美国FATCA法案
一篇文章让你读懂美国FATCA法案转载请注明出处随着2014年7月1日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法案”)正式扣缴日期的临近,全世界都在关注一直未对该法案明确表态的中国政府将如何应对。
FATCA法案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机制是什么?为什么其会引起全球金融机构的极大关注?FATCA法案对中国意味着什么?未来各国是否会仿效美国,推出FATCA类的法规?以上疑问,本文都将为您一一解答。
前言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税收形势,如何在税源国际化的进程中更好的保护本国税基,有效打击避税行为已成为各国政府普遍关心的问题。
近年来,许多国家陆续制订了更为严格的反避税法规来遏止愈演愈烈的国际偷逃税行为,而美国的FATCA法案无疑便是其中波及范围最广的一项,该法案的实施也将对国际税收征管秩序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1. FATCA法案核心内容及扣缴机制1.1立法背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集团活动日趋频繁,各国投资和经营者取得所得的形式日益复杂,政府税收监管难度增大。
与此同时,在经历2008年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收入大幅缩水,财政赤字严重。
为增加税收收入,打击美国纳税人利用海外账户偷逃税行为,美国国会于2010年3月18日通过了《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该法案将使得美国有能力在全球范围内收集纳税人的海外账户信息。
FATCA法案是美国《恢复就业鼓励雇佣法案》(Hiring Incentives to Restore Employment Act)的一部分。
根据该法案,美国《国内税收法典》A分部新添加了第4章节(1471条~1474条),相关法案将会在2014年7月1日正式启动,并于2014年至2017年分阶段开始实施。
1.2 法案核心内容根据FATCA法案规定,若美国纳税人个人或机构持有的海外金融资产总价值达到一定标准[1],该纳税人将有义务向美国国税局进行资产申报。
[1]目前的申报标准为个人5万美元,机构25万美元同时,FATCA法案要求全球金融机构与美国国税局签订合规协议,规定海外金融机构需建立合规机制,对其持有的账户信息展开尽职调查,辨别并定期提供其掌握的美国账户(包括自然人账户以及美国纳税人持有比例超过10%的非金融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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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即“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
2010该《法案》由美国国会通过。
美国国税局在2011年年末出台的实施细则一度引起通过投资移民途径移民美国的投资者的恐慌,因为此《法案》直接涉及了投资者的海外资产,人们担心对其海外资产的申报将引发对海外资产的征税的大幅度提高。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实施细则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法案》适用范围: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
其次,《法案》对申报的资产要求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如果是单身或者虽结婚但选择单独报税,其拥有5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金融资产(或者全年中任何一天的海外金融资产额超过7.5万美元);,如果结婚并联合报税,其拥有1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金融资产(或者全年中任何一天的海外金额资产额超过15万美元)。
第二类,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外,如果是单身,其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海外金融资产(或者全年中任何一天的海外金融金额超过30万美元);如果结婚并联合报税,其拥有4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金融资产(或者全年中任何一天的海外金额资产额超过60万美元)。
再次,《法案》规定的惩罚办法:拒不申报,一经查出会被处以1万美元的罚款,如果接到税务局通知拒不申报罚款额可高达5万美元。
尽管《法案》规定拒不申报的后果是严重的,然而很多新移民因为担心申报其海外的资产将加重日后的纳税负担,还是不愿意申报海外资产。
其实不尽然。
首先,《法案》中需要申报的海外财产是特定的海外金融资产,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并非所有海外资产。
特定的海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海外银行账户存款、海外投资股票、债券、其他金融有价证券以及权益性资产等等,不包括实物资产。
其次,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个人收入征缴的,不是根据个人的资产征缴的。
换句话说,如果所申报财产在纳税年度中没有带来个人收入,纳税人不会因为拥有这些资产而纳税。
当然如果所申报的财产带来个人收入的增加,你应当纳税,否则将被处以40%应纳税额的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实施细则并没有改变原有税法的规定或加重纳税的负担,在《法案》实施之前,美国的公民和绿卡持有者也同样需要对海外收入纳税,而《法案》出台后,避免双重国际征税的政策法规依然有效。
对于新移民来说,《法案》的出台前后的税务考虑和解决办法基本是一致的。
更为有意思的是,许多专业人士更鼓励新移民申报财产,因为申报的财产本身不意味着需要纳更多的税,而且避免日后财产被认为是新增收入而不得不纳税的窘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