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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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解读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 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 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 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 是( )。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 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 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 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 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 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 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 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 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 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 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 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 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 得结转抵扣。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 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 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 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 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 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3.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 《实施细则》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 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 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 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 所得税。
应税所得项目(采用分类税制)
• 其次,充分发挥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对个人 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 义务人扣缴税款。
• (四)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权利 与义务是对等的。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政 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纳税人不仅征 税过程清楚,而且税款流向也明白,使纳税人的 纳税抵触情绪消除。同时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 止重复建设、浪费。
薪金所得的; •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缺陷
• (一) “贫富倒挂”的尴尬局面依然存在 • 由于在各种收入中工资收入的监管最为简单,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9号,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 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免征额提高至每人 每月2000元。
•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 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一级税率由5%降 为3%,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月3500元。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所得的适用税率和级距进行了修改,使生产经 营所得的税负均有所下降。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逐条对比及简单注释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逐条对比及简单注释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释义

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释义

超过475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至4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至31375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至45375元的部分 30
• 第三次修法的具体内容 • 条例修改了四条,增加了两条共六项内容。
旧条例内容
新内容条例

第十三条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 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 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 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 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 所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 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 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 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 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 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 贴。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 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 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 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 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 申报。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演进历程
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演进历程
• 时点七:第四次修订(不涉及修法) • 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储蓄存款利息 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自07 年8月15日起施行。
•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个税调整前后对比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包括青岛市的73万人在内,我国将有6000万左右的工薪阶层暂时告别个税。

新税法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城市夹心层的“被剥夺感”。

起征点3500元不包括“三险一金”据悉,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使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对于工资、薪金的个税免征额从旧法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 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3%。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经过此次税法修改,纳税人数从8400万人减少至约2400万人,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左右,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6% 左右。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新法的实施会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个税收入,但是对于全国税收收入的影响并不大,新法的施行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月入3500元,这3500元不包括个税允许扣除的法定的“三险一金”。

8月份工资9月发按新税法算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初步测算,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纳税人数由去年底103万人,减至约30万人,减少约73万人,减幅达71%。

综合多种因素带来的减收影响,全市个人所得税一年将减收16亿元,占去年全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5%。

“我们单位的工资都是下月20日发上月的。

像8月份的工资就得9月20日发,那8月份的工资按哪个标准缴个税?”连日来,记者接到很多市民的咨询电话?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按照“实际所得”来看,凡是单位9月份发8月份工资,这些单位都在10月份进行个税申报,这部分工资当然可享受个税新规。

根据税务总局规定,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8号发布日期: 2011.06.30实施日期: 201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091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修正)[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修正)[1999083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2005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修正)[2005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20070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200706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新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4、住房贷款利息
前提:首套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扣除金额:每年固定金额12000元(1000元/月) 期限:20年(从2019年开始起算,超过20年的以
20年为限,少于20年的截止到还清期)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5、住房租金
根据不同的城市设定可扣除金额,分1500元/月, 1100元/月,800元/月三档。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60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
3 10 20 25 30 35 45
新个人所得税法
*、专项扣除的内容: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负担部分)
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
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 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新个人所得税法
*其他扣除:
职业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可以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 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不超过200元/ 月标准。
可选择由一方扣除1000元,也可夫妻两人每 人扣除500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介绍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期限:不超过48个月的以实际为准,超过48个月的 以48个月为限。
纳税人接受技能、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

2023年人所得税法全文实施细则(2023年人所得税法全文实施细则最新)

2023年人所得税法全文实施细则(2023年人所得税法全文实施细则最新)

2023年个人所得税新规的内容包括:子女教育费用的税收减免。

如果有孩子,年满3岁且在上学,每月可扣除1000元,全年可扣除1.2万元。

继续教育费用的扣税。

纳税人在继续教育学习的,也在扣除范围内。

如果属于国内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

大病医疗费用的税收减免。

大病医疗费用扣除条件较高。

除报销部分外,个人支灶庆出超过1.5万元的,将进入扣除门槛。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颂孙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隐樱握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标准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标准为5000元。

意味着,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那么属于没有达到个税的征收标准,不需要交纳个税。

除此之外,在按照帆竖旁新个税法计算个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子女教态橡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生活中,最常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就是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收入。

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

而对于需要交纳个税的人群来讲,除了会扣除一些传统的项目之外,现在还会扣除一些专项附加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等。

《个人所得税法》的新修订,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已经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完整版)《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完整版)《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三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

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览)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年个税标准延用2020年标准,起征点为5000元/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k——40k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一般工资越高,纳税越多。

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的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023年个税标准延用2020年标准,起征点为5000元/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k——40k万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一般工资越高,纳税越多。

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的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有几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税率档分为7档。

7档税率划分的标准是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在区间的不同,适用的税率分为7档:3%,10%,20%,25%,30%,35%和45%。

第一档: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第二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第三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第四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第五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第六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第七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7.19•【文号】国务院令第600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个人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第五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第48号)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 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朱琳)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0 25 125 375 1375 3375 6373 10375 15375
2、个体、承包承租、个独、合伙
5--35% 5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1
不超过5000元(含)的部分
税率% 5
速算扣除数 (元)
0
2
3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个人所得税
对策: 实行对经常所得以综合征收为主,偶然 所得以分项征收为辅的混合征收制度。 首先,将劳动所得和财产所得,包括工资、 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 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 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等列 入综合项目征税。 其次,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确定征税的 其他所得等继续保持分类征税。
8.5 8.51 8.56 12.21
2008
27.5
6.9
个人所得税
54.8
17.7
五、税收征管
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应纳 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 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个人所得税
2007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排名榜 万元
名次 1 2 地区 企业名称 纳税金额
19764 19727 19027 18910 18037 17444 16352 14740
北京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4550
14394
北 京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 报告透露,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 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约 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3%;缴纳 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 总收入的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 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 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3.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Eg.王某出版专著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 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王某获得追加稿酬时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第一次稿酬缴纳所得税: (2000-800)×20%×70%=168
全部稿酬应纳所得税: (5000+2000)×(1-20%)×20%×70%=784元 应缴所得税:784-168=616
第三部分 所得税
Charpt6 个人所得税
本章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国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交纳
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者、在中国境内有所 居民纳税义务人: 因此,居民纳税义务人: 有住所:习惯性居住
2.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般征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等取得的生 税范围 产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 特殊征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 税范围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 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 经营没有关系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 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 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 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董事会费和中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保险公司营销员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
Eg.某歌星连续一个月在某歌厅唱歌,每日唱歌 收入300元,则该歌星应缴个人所得税为(该 月份30天):
300×30×(1-20%)×20%=1440元
3.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佚名
【期刊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14
【摘要】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总页数】3页(P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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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5.中国改革开放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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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居民纳税人(居住满一年) 无限 同胞 华侨 非居民纳税人(居住不满一年) 有限 外籍 个人 居民纳税人(居住满一年) 无限 非居民纳税人(居住不满一年) 有限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 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 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 外雇主支付并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 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于缴纳个人所得 税。
20
25 30 35 4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 数
1
2 3 4 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0元的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 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 的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 三、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 五、关于“次”的确定 六、关于捐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一、纳税人
(一)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 : 有住所 居民 或 但居住满一年 无住所 无住所又不居住 无住所并且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 无限 纳税 义务 有限 纳税 义务
二、征税对象(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三、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 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即:个人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其应纳税所得额超 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劳务报酬所得,实 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 数 1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税率(%) 速算扣除 数 20 0
对于非居民,下列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1.在境内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2.在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 3.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4.个人出租的财产,被承租人在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 产租赁所得; 5.转让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境 内转让其他财产而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6.提供在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 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 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境内取得 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在境内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奖金所得、中奖所得, 购买境内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9.在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 稿酬所得。
35
说明:
1.前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 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 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 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
非居民
(二)住所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 习惯性居住。 (三)居住满一年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居住365天,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指在一 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 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四)中国境内 中国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纳税人
中国公民 (个体户) 居民纳税人 (有住所) 无限 纳税义务
级 数 1 2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税率(%) 速算扣除数 3 10 0 105
3 4 5 6 7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的部分
不含税级距 不超过14250元的
税 速算扣 除数 率 (%)
5
0
750 3750 9750
14750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 10 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 20 部分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 30 的部分 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2
3
超过20000元— —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0
40
2000
7000
案例1
某歌星一次获出场费60000元,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 得税? 1.60000ㄨ(1-20%)=48000元 2.20000ㄨ20%=4000元 3.(48000-20000)ㄨ30%=8400元 4. 4000+ 8400=12400元 按速算计算办法可以一步到位: 60000ㄨ(1-20%)ㄨ30%-2000=12400元 加成征收展开来看: 1.20000ㄨ20%=4000元 2.(48000-20000)ㄨ20%=5600元 3.5600ㄨ50%=2800元 (应纳税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的部分,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 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4.合计应纳税额: 4000+5600+2800=12400元
其他应税所得项目适用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费用减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 2.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 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3.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 金性质的所得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 的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 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5.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没 有费用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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