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述
北京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
北京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人口众多,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环境的卫生,北京市政府在垃圾和污水处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北京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主要有两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北京市采用了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首先,居民需要将垃圾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随后,垃圾袋需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桶内,再由清洁工人进行清理和运输。
此外,北京市垃圾处理厂采用了先焚烧后发电、压缩等多种方式,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对于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利用,能够达到资源节约和环保的目的。
餐厨垃圾处理北京市餐厨垃圾处理采用了分级分流、分类收集以及分批运输的方式。
首先,餐饮单位和酒店需要自行进行餐厨垃圾的分类和收集。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居民自行进行餐厨垃圾的分类和处理。
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多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采用高温消毒、油脂分离等方式进行处理,产生的沼气可用于发电、供暖等多种用途。
北京市粪便处理北京市粪便处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城市公厕和污水处理厂。
城市公厕北京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城市公厕的投入力度。
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了大量的城市公厕,涵盖了城区、市郊、公园及旅游景区等多个场所,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此外,北京市政府还鼓励市民使用有偿厕所,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污水处理厂北京市政府在污水处理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建立了先进的污水处理系统。
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了多个大型污水处理厂,采用了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的来说,在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方面,北京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还加强了环保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
这些措施的实施,缓解了市民的环境压力,提高了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减小了对环境的污染,为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第五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村工作、商务、卫生、工商、园林绿化、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北京的垃圾处理问题与解决方案
北京的垃圾处理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作为中国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北京每天产生大量的垃圾,但垃圾处理能力却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导致垃圾处理问题日益严重化。
近年来,北京市政府致力于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推广垃圾分类、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北京垃圾处理现状北京是一个典型的大城市,人口众多,垃圾数量庞大。
根据相关数据,北京每天的生活垃圾达到2万吨以上,其中塑料和纸箱等可回收垃圾占比较高,但回收率并不高,大多数物品仍然被混在一起送往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理。
由于垃圾分类和回收机制并不完善,加之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低,大量可回收垃圾被混杂到一起,使得垃圾处理难度加大,也影响了其资源化利用效果。
至于北京的垃圾处理厂,目前有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两种处理方式。
焚烧厂采用高温烧毁垃圾,产生能源和渣滓。
垃圾填埋场则是将垃圾堆积在地下,借助自然分解和压实来降解垃圾。
但这两种处理方式也存在种种问题,例如焚烧厂会产生二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垃圾填埋场会产生渗沥液等废水,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北京垃圾处理现状所带来的问题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也日益严重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北京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大量垃圾无处处理,只能临时堆放在垃圾中转站或街道旁边,极易引发环境卫生问题。
2、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垃圾填埋场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多,不仅浪费国家资源,也危害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同时,填埋场中产生大量的渗沥液和甲烷气体,可能对地下水以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垃圾分类意识低目前北京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意识较低,大多数居民将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丢弃,导致垃圾资源化利用效果不佳。
4、环境污染严重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例如导致空气污染、水污染等。
北京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版)资料
北京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奥运会后,为巩固和扩大奥运成果,全面推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目标,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2009年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市委、市政府围绕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立足首善之区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确定了“一个定位、两个体系、三个目标、四个优先”的工作思路,“一个定位”即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公益事业。
“两个体系”即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三个目标”即“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
“四个优先”即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
通过组织保障和目标管理,分年度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工作目标:1.增加处理能力。
2021年日处理生活垃圾达到1.7万吨,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2021年形成日处理近3万吨的能力,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
提前做好规划选址工作,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满足今后可持续发展需要。
2.调整处理结构。
根据垃圾的成分,选择适合的垃圾处理方式。
当前我市应当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照垃圾成分、产生量和设施建设规划,2021年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为2:3:5,实现城区原生垃圾零填埋;2021年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的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试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责令停业整顿”性质
53城市管理与科技·2017/1城市法治管理City Legal Administration 收稿日期:2016-12-13作者简介:李闽凯(1985-),北京市人,管理学硕士,法制科副科长。
一、背景概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五年。
自《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通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得到了显著加强,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得到维护,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取得上述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现存问题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与首要任务。
由于生活垃圾不仅涉及到生态环境,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成为执法领域的重中之重。
根据《北京城管96310综合巡查系统》案件统计(见图):2013年3月1日至今,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垃圾”类案件共计1249起,罚款722.7万元;与之相比,在查处的“餐饮服务单位未按规定收集、交运、处理餐厨垃圾”类的案件仅有83起,罚款94.59万元。
由于上述两类违法行为类似刑法理论中的“对合”关系,因此处罚数据间的较大差距说明了“选择性”执法的存在。
这种情况绝非仅存在于某个执法人员或某个基层执法队,而是一种当前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整体现状。
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因素。
一是法律条文语意不清,性质不明。
由于《管理条例》对“餐饮服务单位未按规定收集、交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责令停业整顿”条款,造成执法部门对该条款的性质产生较大分歧。
二是法律规定过于宽泛,执行中难以把握。
虽然执法部门对“责令停业整顿”的性质存在分歧,但是在实践中,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均将其作为“责令停产停业”一类的行政处罚来实施。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内容摘要
总的来说,这部手册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它用深入浅出的方式,让我们了 解了垃圾分类的全过程,也让我们明白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像手册中描 述的那样,用心去分类垃圾,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一起翻开这部手册,开 始我们的垃圾分类之旅吧!
目录
01 编制历程
谢谢观看
这部手册就像一位巧妙的艺术家,把垃圾分类的繁琐过程巧妙地转化为一种富有节奏感的生活艺 术。它用形象的笔触描绘出垃圾分类的细致过程,仿佛让我们看到了每一片废弃的纸张、每一枚 易拉罐的归宿。在这个手册的指导下,生活垃圾不再是困扰我们的难题,而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道 亮丽风景。
此外,手册中的语言运用也如同一种魔法,把原本枯燥无味的垃圾分类知识变得生动有趣。它用 形象的比喻让我们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释了垃圾分类的复杂过程。每 一页都充满了智慧和魅力,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不仅学习了知识,也享受了阅读的乐趣。
内容解读
内容解读
新版《指导手册》分为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新版 《指导手册》还对4类生活垃圾详细举例,并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提示,指导市民做好垃圾分 类。 比如,新版《指导手册》提示居民分出的厨余垃圾不能混有玻璃陶瓷、金属杂物、塑料橡胶等。 根据介绍,没有除袋的厨余垃圾,未来后端处理设施也会进行除袋处理。 此外,新版《指导手册》还对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的流程进行了专门介绍,提出产生垃圾的单位 和收运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垃圾分类“四分类”标准,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 运”。 北京市一些垃圾处理设施及科普基地都可以团体预约参观,市民可以提前预约。
02 内容解读
编制历程
编制历程
(仅供参考)北京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介绍
北京市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介绍技术部2015年12月16日主要内容•管理体制•收运模式及设备•典型案例及收运方案探讨•建议重点关注区域主要内容•管理体制•收运模式及设备•典型案例及收运方案探讨•建议重点关注区域垃圾桶分类垃圾桶站垃圾箱垃圾房三轮车机动车电瓶收集车后装压缩车吊装式分体压缩式联体压缩式半地下转运站外观效果半地下转运站剖视图吊装式转运站配套车辆压缩式转运站配套车辆厂区全景进料大厅压缩出料区车辆停放区主要内容•管理体制•收运模式及设备•典型案例及收运方案探讨•建议重点关注区域楼房居民户垃圾桶站密闭式清洁站生活垃圾卫填埋场电动三轮车其它垃圾桶单体具有分类功能清厨余垃圾桶电瓶车单臂吊运输车生化处理厂朝阳户用桶分类桶站厨余垃圾收集车其他垃圾收集车分类密闭式清洁站单臂吊车其他垃圾收集箱厨余收集箱环卫中心收运空白点:城市地区收集点----小型转运站;农村地区。
经济发达地区城区:作业范围前移至收集点;农村区域:原则上作业范围起点为小型转运站;两种转运模式相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地区:l大系统分类理念: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
l生活垃圾分类:借助收运系统模式升级解决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运问题。
l废品回收:借助互联网+和垃圾分类能否切入?农村地区:l减量化为主分类理念:其他垃圾、灰土。
主要内容•管理体制•收运模式及设备•典型案例及收运方案探讨•建议重点关注区域建议重点关注区域•城区的一些核心区,如朝阳的大屯街道、太阳宫地区,丰台的大红门街道等人口在20万以上具备示范效应的社区或街道。
•近郊区的大型社区,如昌平的天通苑地区、通州的潞城镇、大兴的亦庄开发区和新机场地区等。
•郊区的中心城区,如门头沟、延庆、怀柔、密云的城区。
•使馆区域。
谢谢!。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概况
Garbage classification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概况CONTENT1发展历程及现状2政策3分类标准4垃圾分类管理5宣传亮点6短期成果及困境1发展历程及现状改革开放初期,居民产生的垃圾都是散倒在垃圾池,由车装运至城外掩埋处理,那时多为生活垃圾011993年8月,北京部分地区的居民改变过去散倒垃圾的方式,开始使用塑料包装袋倒垃圾021998年4月,北京开始提倡并推广垃圾分类收取,有关部门先后在大商场、公园及繁华闹市区设置了几十处垃圾分类箱。
032008年,北京街头的分类垃圾箱,可循环筒与其它垃圾筒几乎一样的外观和颜色,很难让人区分042010年前后,北京在全市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居民社区内都摆着三个一米多高的垃圾桶,可回收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图为志愿者正在手绘装饰垃圾桶)05混放在同一桶里。
起装车,分类等于白费工夫。
任何分类处理。
2014年2月25日,北京东三环一个小区内,保洁人员把从各自负责的楼道收集来的各种垃圾堆放在一起,等候环卫集团的垃圾车将其运走。
几乎所有的居民都只是把家里的所有生活垃圾混装在一起放进楼道里的大垃圾桶,然后由各楼保洁员收集,堆放在一起,根本谈不上分类。
万观众在三天时间里丢下20多吨垃圾。
流向城郊,其中不少被制成“地沟油”。
·垃圾分类困难的主要原因华而不实,流于表面居民意识淡薄缺少政策、立法垃圾分类知识不普及没有完善的分类体系坚持度不高分类设施使用率低2政策政策历程1993年,北京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要求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1993年2011年2019年2020年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心思想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京管发〔2017〕20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管发〔2017〕203号各区城市管理委(市政市容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卫设施运营监管工作,提升环卫设施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城市管理委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28日(联系人:环卫设施处,韩莉;联系电话:66056068)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促进其安全高效运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利益,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堆肥厂、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消纳站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第三条 (监管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健全考评机制,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定期检查、环境监测及配合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并对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监管工作进行评价。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日常检查、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工作。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行为,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居民生活中形成的废弃物和污泥。
第三条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应坚持社会参与、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鼓励和推广新型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和技术。
第五条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责任在前、处罚在后”的原则,强化各方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和监管。
第六条生活垃圾管理应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声音权。
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第七条凡在本市居住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分类要求,对生成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
居民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自觉分类投放。
第八条生活垃圾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四类。
可回收物指的是可再生利用的垃圾物品。
有害垃圾指的是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垃圾。
干垃圾指的是不能再生利用的厨余垃圾、纸张、木材等干燥物品。
湿垃圾指的是容易腐烂或发酵的厨余垃圾、菜叶、果皮等湿润物品。
第九条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本区分类实施和运作的模式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社会团体、企业、村庄等组织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技术、资金和人力支持,积极推广分类处理模式和技术。
第三章垃圾收集和运输第十一条凡在本市的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垃圾收集和运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权责和服务内容。
第十二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组织处置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垃圾泄漏和散落等突发情况。
第十三条垃圾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循垃圾分类要求,对分类的生活垃圾实施分开收集运输和运输前进行简单处理。
第十四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规定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车辆,确保车辆卫生、安全和渗漏不漏,减少噪声和对交通的影响。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和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市城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和管理,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以及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生活垃圾的最小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宣传和号召,推广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方法,共同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和管理秩序,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第六条有关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生活垃圾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生活垃圾的分类与投放第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指依据垃圾的物质性质、功能用途和产生特点,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第八条市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加强人居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分类设施建设,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提高分类投放的准确性和积极性。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应当由市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不得随意增减。
第十条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推广,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加强社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目录的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将露天场地或者楼道内的垃圾装入指定的垃圾分类容器中。
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应当标示清晰、醒目,投放位置应当方便居民使用,垃圾分类容器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
第十三条市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转运第十四条市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量和特点,制定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的计划和方案,并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09•【字号】京政办发[2002]21号•【施行日期】200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水平,在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自2002年开始,本市将大力推广在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或已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或“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必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大力推广在其它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由市市政管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具体名单。
二、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由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市政管委统筹和协调,市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各区、县政府统一协调本地区工作,各区、县市政管委和房地局负责组织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和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三、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的原则进行,由市市政管委具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法。
本市将逐步推行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实行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和就地处理。
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目录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本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可以因地制宜采取设立固定桶站、定时定点收运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第五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实施监督管理。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颁布对于城市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垃圾的处理与管理一直是城市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而生活垃圾则是城市中产生最为庞大的垃圾类别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条例内容、实施效果和问题解决等方面来探讨这一条例的意义和作用。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针对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条例的规定,市民需要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投放,并将其投放至相应的容器内。
这一要求不仅有助于减少垃圾的数量,还可以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减少环境污染。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的具体责任,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了垃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率和可回收物回收率在实施新条例后均有明显提高。
这表明市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此外,垃圾分类工作也为城市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减少了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条例的实施还推动了垃圾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升级,进一步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
尽管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对于分类要求还存在一定的不了解和误解。
为了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水平,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向市民普及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其次,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在部分地区还存在分类容器不足、分类不明显、操作不便等问题,这给垃圾分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和维护水平,改善市民的分类投放环境。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
物 实行 强 制 回收 ,鼓 励 单 位和 个 人减
少 使用 或 者按 照规 定不 使 用一 次 性 用 品 ,优 先 采 购可 重 复使 用 和再 利 用 产 品 ,鼓 励 净菜 上 市 ;要 求 餐 饮经 营 单 位 应 当在 餐饮 服 务 场所 设 置 不剩 餐 的
集 .贮存生活垃圾 。
处理 全 过 程 的监 管 ,保 障 社会 公 众 的
合法权益 。
的定 位 及管 理 原 则和 生 活垃 圾 处理 技
术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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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 用范围 一
工 作 的 定位 :生 活 垃圾 处 理是 关
系 民生 的 基础 性 公 益事 业 。加 强生 活 垃圾 管 理 ,维护 公 共 环境 和 节 约资 源 是 全社会共 同的责 任。 管 理 原 则 :北 京 市 生活 垃 圾管 理
适 应 处 理 的原 则 建立 生 活 垃圾 分 类制 度 ,对 生活 垃 圾 实行 分 类 投放 、分 类 收集 、分类运输 、分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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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活圾理例 ( 简 例) 2 年・ 《 生垃管条》 下称条  ̄0 1 北 京 以 -1 - 1
届人 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 ,自 21 年 3 02 月
此 外 ,由于危 险废物 、医疗废 物 、
例》立法工作思路
按 照 “ 文北 京 、科 技 北 京 、绿 人 色北 京 ” 战 略要 求 ,从 促 进首 都 经 济
废弃 电器 电子产 品 ,不 属于生 活垃圾 ,
并且 在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固体 废物 污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实施)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本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可以因地制宜采取设立固定桶站、定时定点收运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北京市生活垃圾
北京市生活垃圾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国际大都市,人口众多,生活垃圾数量庞大。
随着城
市化进程的加速,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政府一直在努力改善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目前,北京市的生活垃圾主要由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组成。
可回收
物主要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厨余垃圾主要包括食材残渣、剩菜剩饭等;其他垃圾则包括破损物品、废弃家具等。
北京市政府通过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努力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未来,北京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
政府将
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推动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升级和运营效率提升。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垃圾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北京市的生活垃圾管理正朝着更加科学、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
政府和居民将共同努力,推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建设美丽的北京城市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垃圾分类标准
北京市垃圾分类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处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垃圾分类作为
一种环保行为,已经成为了现代城市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国际大都市,垃圾分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和促进北京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对北京市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北京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可
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循环利用的物品;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湿垃圾指易腐烂的生物质垃圾,如食材残余、剩饭剩菜等;干垃圾则包括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湿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其次,对于可回收物的处理,北京市规定市民应将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
物品投放到指定的可回收物回收箱中;对于有害垃圾,市民应将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物品投放到指定的有害垃圾回收点;对于湿垃圾,市民应将食材残余、剩饭剩菜等投放到指定的湿垃圾回收桶中;对于干垃圾,市民应将其他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干垃圾收集容器中。
此外,北京市还对垃圾分类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市民应根据垃圾分类的要求,
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将不同类型的垃圾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以便垃圾处理部门进行分类和处理。
总的来说,北京市的垃圾分类标准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
圾的分类范围和处理方式,为市民提供了清晰的指导,促进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北京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效,为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垃圾分类有哪些
参考资料: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编写的手册。该手册对垃圾分类标准、投 放要求、收运及处理过程进行系统介绍,于2019年年底编写完成。
参考资料: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
《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是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改善公园环境,正确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结合实 际,制定的指导意见。 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京 绿办发〔2020〕148号公布,要求结合各区、各公园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 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 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 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 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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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垃圾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是指根据废物的种类和组成分别进行收集的方式,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回收物料的纯度和 数量,减少需处理的垃圾量,因而有利于废物的进一步处理和综合利用,并能够较大幅度地降低 废物的运输及处理费用,还可以减少需要后续处理处置的废物量,从而降低整个管理的费用和处 理处置成本。
参考资料:垃圾分类处理来自内容介绍2、实现垃圾减量,促进绿色发展。 3、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文明水平。
参考资料: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 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鸡骨、鱼刺类)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 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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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述一、概述固体废弃物是固态或半固体废弃物的总称,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三大类,是对持有者没有继续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固体物质。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加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固体废弃物增长速度越来越快。
固体废弃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组成复杂,固体废弃物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有机固体废弃物和无机固体废弃物;按危害性可分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性固体废弃物;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废弃物(粉状、粒状与块状)和泥状固体废弃物;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矿业、工业、农业、医疗、放射性固体废弃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是产品进入市场后在流动过程中或使用消费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表1中列出了各类发生源产生的主要废弃物。
表1 各类发生源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世界上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曾采用过多种办法,如堆放、填埋、堆肥、公海倾倒、转移他国或分类回收、综合利用等,这些方法的优缺点如表2所示。
从表中可看出,首选的方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这样不但可以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资源,而且有助于防止污染。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垃圾的焚烧和分类处理、再利用方面做得比较好:如丹麦城市垃圾的焚烧和再利用率已达到85%,瑞典达69%,法国达42%。
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德国走在欧洲的前列,2001年已对86%的垃圾实行了分选。
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找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即既能满足当代人需求而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一内容显示了我国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门列出了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海洋污染防治技术主题,该主题明确指出我国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依靠环境科技的强大支撑。
加强环境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既是解决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深层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紧迫需求,也是针对环保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抉择。
表2 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美国“新兴预测委员会”和日本的“科技厅”等有关专家预测:在未来的三十年间,全球在能源、环境、农业、食品、信息技术、制造业和医学等领域,将出现“十大新兴技术”,其中有关垃圾处理的新技术被排在第二位,可见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而垃圾的产量与组分预测是垃圾处理的前提。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是由四个城区、四个近郊区、十个远郊区县组成。
总面积达1681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市区达1041平方公里。
进入90年代以来,北京市城市建成区逐渐扩大,流动人口增长,垃圾产量持续上升,垃圾的组分与特性也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就使北京的垃圾处理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
北京申奥成功,提出了“绿色奥运”的口号,这就对环境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解决北京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对创建良好的环境至关重要。
欧美发达国家已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这个问题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1991年之前北京市的垃圾处理基本是采用简易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
直到1991年利用世行贷款建成的大屯转运站和阿苏卫填埋场投入使用,全市的垃圾处理才进入无害化阶段。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到2002年底北京市相继建成了小武基转运站、马家楼转运站、北神树填埋场、安定填埋场和南宫堆肥厂等五个德国赠款垃圾处理项目,海淀区建成了五路居转运站和六里屯填埋场,朝阳区建成了高安屯填埋场,丰台区建成了北天堂填埋场,大部分远郊区县也建设了垃圾处理设施。
目前北京市已建有17座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8750吨,全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1%,北京市主要垃圾处理设施见表3。
表3 北京市主要垃圾处理设施简表二、处理技术简介1. 转运固体废物可以从产生地直接运往处置场,也可以经过转运站运输。
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为了避免或减少处理处置过程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一般要求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立在与城市居民区或工业区有一定距离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将垃圾直接从分散的产生地点直接运输到处置场是不经济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因此,通常是将收集到的废物先运到转运站,然后再集中运送到处理处置设施。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转运站是城市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转运站的作用和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集中收集和储存来源分散的各种固体废物。
(2)对各种废物进行适当的预处理。
例如:分选、破碎、压缩、解毒、中和、脱水、以及对有用物质的回收和再利用。
通过这些预处理可以减少在后续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废物量和危险性,有利于提高整个废物管理的效率。
(3)降低收运的成本。
对于较长的运输距离来说,大容量的运输车辆要比小容量的运输车辆经济有效,但在收集过程中,特别是城市垃圾的收集,小型车又比大型车灵活方便。
在适宜的地方设置中转站,可以合理地分配使用车辆,提高收运系统的总体效率,大大降低运输费用。
对于城市垃圾来说,其中转站一般建议建在小型运输车的最佳运输距离之内。
在选择中转运站的位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选择靠近服务地区的中心或废物产量最多的地方;选择靠近干线公路或交通方便的地方;选择基建或操作最方便的地方。
在规划和设计中转站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每天的转运量;转运站的结构类型;③主要设备和附属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堆肥利用有机固体废物进行堆肥,已有几千年历史。
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堆肥化技术已得到不断改进。
人工堆肥是有机肥,对改善土壤性能与提高肥力维持农作物长期的优质高产都是有益的;另一方面,各国有机固体废物数量逐年增加,需要对其处理的卫生要求也日益严格,从节省资源与能源角度出发,有必要把实现有机固体废物资源化作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的重要手段。
有机固体废物的堆肥化能同时满足上述两方面要求,所以得到各国应有的重视。
好氧堆肥过程实际上是有机废物的微生物发酵过程,其基本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与污水生物处理相似,但堆肥处理只进行到腐熟阶段,并不需有机物的彻底氧化,一般认为物料中易降解有机物基本上被降解即达到腐熟。
堆肥的原理用图1来表示。
图1 有机好氧堆肥过程细菌、放线菌和真菌等好氧微生物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即氧化、还原与合成等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质氧化成简单的无机质,提供微生物生长所需要的能量。
一部分有机质转化成微生物合成新细胞所需要的营养质。
按发酵温度的不同,好氧发酵过程分为中温、高温和降温三个阶段。
在中温阶段,嗜温菌生长增殖活跃,高温阶段嗜温菌受到抑制,而嗜热菌活跃,降温阶段嗜湿菌再度活跃,使发酵过程进入稳定的腐熟阶段。
堆肥的设备包括分选、破碎、发酵、烘干、运输等设备,专用发酵设备,主要设备一般分为立式发酵器与卧式发酵器。
影响堆肥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有:①物料中有机物的含量,适宜的有机物含量为20%~80%;②含水率,微生物的生长和对氧的要求均在含水率为50%~60%达到峰值;③通风与耗氧速率,堆层中氧的浓度和耗氧速率能表征微生物活动的强弱和有机物分解的程度;④碳氮比,初始的碳氮比在26:1~32:1时为最佳,成品堆肥适宜的碳氮比为10:1~20:1;⑤温度,堆肥过程中的最佳温度在35~55℃,有机物含量对堆肥的温度有一定的影响;⑥pH值,好氧堆肥的初期,pH值一般可下降为5~6,然后又开始上升,发酵完成前可达到8.5~9.0,最终成品达到7.0~8.0。
3. 填埋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无法继续利用的固体废物,由于自身的降解能力比较弱,可能对环境产生潜在的,长期的危害。
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就是将这些固体废物与放置在特定安全可靠的场所,并最大限度地与生物圈隔离。
主要是通过天然的与人工的屏障来实现,天然的屏障是通过利用自然已经存在地质构造和特殊的地质环境。
人工屏障是指隔离的界面由人为设置,如使用废物容器、废物预稳定化,人工防渗工程。
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即保证其顺利运行并尽可能降低运行费用,并与填埋工艺相一致。
填埋作业,对垃圾而言主要是推铺、压实。
对土方工程而言,是每个单元填埋前的设施准备、覆盖土准备和覆盖作业,场地挖掘和土地平衡等工程。
对填埋后的再利用主要是堆肥和有机肥制作。
设备功能主要分为与土壤相关的功能、与垃圾有关的功能、辅助功能、垃圾再利用功能。
(1)与土壤相关的功能当确定填埋设备的功能时,应考虑土壤作为衬底和覆盖材料被挖掘、处理、压实的要求。
完成上述作业与土方作业的方法和使用的设备有轻微的不同,因此,在特定的条件下卫生填埋场所需的机械化和发展程度与本地区内进行的土方作业的设备区别不大。
(2)与垃圾有关的功能设备与垃圾相关的功能有推铺、压实,用于小规模作业和受到经济条件限制时,可用土方机械完成垃圾处理功能。
垃圾可由收集车在作业面定点倾倒,推铺作业可由推土机来完成并进行压实。
压实功能应引起高度重视,因为无论近期和远期都影响到填埋的作业、场地的沉降速度和范围,更重要的是它决定着填埋的容量。
为压实专门设计的重型设备比一般用于土方工程的轻型设备的压实效果要好得多。
如果使用轻型设备来达到重型设备的效果,就必须在垃圾场上多走几回。
填埋场的作业条件与理想的条件相差甚远,这要求填埋设备必须坚固。
在填埋场使用的设备散热器容易堵塞和损坏,设备的机身和操作部分会因垃圾的沉积而受到损坏,减少使用寿命,必须在场地备有一定的备件和建设相应的维护、修理设施。
(3)辅助功能考虑到垃圾场初始和最终建设阶段,用来安装环境控制设备的辅助设备是需要的,如铺设薄膜衬底和顶层覆盖层,渗滤液的收集设施等。
辅助功能可以在运转阶段发挥作用,包括场内道路的修筑和维护、灰尘控制、防火等。
在运转阶段不少辅助功能可以由推铺和压实等设备来完成。
(4)垃圾再利用功能由于垃圾仍有相当多的有机质,开发农用肥料相有机复合肥料有不少工作可做。
相关填埋场、特别是复垦后作耕地、果园的填埋场,应备有筛分和堆肥设备。
为了使填埋场的日常操作规范化、标准化,填埋场应该配备完整的填埋机械设备。
三、处理设施简介1. 马家楼转运站(小武基垃圾转运站)马家楼转运站、小武基垃圾转运站是德国赠款北京市垃圾处理项目中的子项目,其先进的工艺及设备在国内属一流水平,它建成投入使用后改变了传统的垃圾“搬家”处理模式,配合堆肥厂、垃圾卫生填埋场组成了北京市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北京市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小武基转运站位于朝阳区小武基路南侧,距收集区(崇文区和朝阳区)平均距离是8公里,距北神树填埋场13公里,和三环路和在建的四环路相接,场区南北长210米,东西宽96米,总面积为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