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价值与践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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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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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的内容是什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这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化。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把“四种形态”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四种形态”是指: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关于"四种形态",应该怎样理解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舆论对此高度评价,认为这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有利于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四种形态”提出后,网上出现了一些声音,揣测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类似的反腐“拐点”论并非第一次出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雷霆之势远远超出了一些人的惯性思维,总有少数人明里暗里期待所谓的“拐点”。

这些论调,不仅在党中央坚若磐石的反腐意志面前无比苍白,也很快就被坚持不懈的反腐实践一一证伪,不攻自破。

那么,“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不是一两天。

在数年乃至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内,曾经的“好干部”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行为一步一步失范直至脱缰,从破纪到破法,小错终成大祸。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

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

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

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

”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一文库()/论文其他/综合论文〔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如果任凭腐败愈演愈烈必然亡党亡国。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常态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经常化,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真正对全体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纪在前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省的“四道防线”,深化了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要把握党员干部“破纪”到“违法”的蜕变。

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织密的纪律网,监督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敢腐,层层设立防线,党组织监督管理干部,形成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法纪禁区,这是标本兼治,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拓展和延伸。

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紧盯“关键少数”。

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各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

全面治党的同时必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对部分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且现在重要岗位将来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监督执纪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像医生治病救人,根据不同的病人采用不同的药物,对症下药,对需要动刀手术的人绝不能下普通感冒类药。

反腐败也如此,对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坚决“连根拔出”;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尽可能治的“歪树”纠正过来,治好病;对整片森林则要维护,保持健康。

通过“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四种形态”两个责任是整体。

党委是主体责任,纪委是监督责任。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是党委的主体责任。

四种形态价值理念与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

四种形态价值理念与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

四种形态价值理念与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总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武器。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做到深化运用、贯通运用、规范运用,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

始终践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违纪违法的不同情形,明确了相应处置方式,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生动体现。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确保纪律事实、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一致。

明确政策适用。

“四种形态”涵盖从批评教育到移送司法的广阔地带,需要精准把握好适用“四种形态”的不同条件和工作标准,明确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分类处置。

第一种形态以教育警醒为主,第二种形态以轻惩戒为主,这两种形态警示作用大于惩治作用,目的是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第三种形态以重惩戒为主,第四种形态是坚决惩处打击,这两种形态侧重严肃查处问责,惩治作用大于警示作用,体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在实践中,要使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使多数人不犯或少犯错误;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要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有威慑力,让党员干部真正把组织的纪法监督时刻铭记在心。

强化程序意识。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没有程序的合法就没有实体的合法。

“四种形态”的运用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有关程序性要求,该有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前后的次序一点都不能乱。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是严肃的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于“四种形态”运用中的重要问题,都要经过集体研究,决不能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一文库()/论文其他/政治法律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浅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早由王岐同志提出,目的是严格规范党
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清晰、逻辑严密,具有科学性、准确
性和全面性。

科学性体现在四种形态的循序渐进,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是由轻到重、由浅到深逐步深入的;准确性体现在
针对党员违纪违法的不同程度,明确指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和
措施;全面性体现在四种形态涵盖了党员违纪违法的各个阶
段和各种类型,监督到了全部党员。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是由于科学、准确、全面,因而在管党
治党方面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落实。

第1页共2页
一是要在早字上下功夫。

对待党员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苗头
要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及时谈话交流,避免情况恶化。

二是要在严字上见实效。

对待出现违纪违法的党员,根据其
不同程度,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要在常字上做。

加大宣传力度,常抓不懈,使党员时刻
绷紧纪律这根弦,筑牢法纪底线。

22。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者:王娟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8年第17期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 2018) 9-288-01摘要:当前,随着我党内部建设的不断进行,“四种形态”以一种崭新的姿态进入了人民的视野。

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曾指出:纪律和规矩应该成为治党的关键法宝,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以一种关于党的纪律的高度总结概括,是指导党员如何行事的精神准则。

关键词: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基本含义实践具体来说,四种形态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多样化的形态存在于党内治理的方方面面。

党员同志首先应该对“四种形态”的基本概念和核心精神进行深刻的学习,在充分了解“四种形态”的基础之上,采取恰当的措施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以强有力的健康的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继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四种形态”的基本含义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指的是以纪律治理党组织的指南:一是党内关系的正常化,二是党纪轻充分和组织处理应成为大多数,三是减少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四是对涉嫌违法的严重违纪进行立案审查,应该是极少数的。

这四种形态不仅仅是指出了党内治理应该遵循的准则和实现以纪律治党的具体方法,同时也指出了对党内纪律的期待方向。

下面先对“四种形态”的基本含义进行简单的解释和分析。

第一条是对党内关系的关注,正常化的形态下,批评和自我批评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党员之间应该秉持着真诚互助的原则,诚恳地对自己、对同志进行中肯的批评,以帮助党员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通过向他人的优点学习而弥补自身的不足,得到办事能力以及思想素质的全面提高。

通过党员素质的提高,就能够将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扼杀在摇篮之中。

正是建立在第一条的基础之上的,党内成员犯错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对于这些破坏性较小、程度不是很严重的错误要进行严肃的处理。

使党员同时认识到自身的言行有一些是党内纪律不符的情况,并自愿接受批评和惩罚,采取改进措施。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北华大学纪委书记徐国成2016年11月29日16: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5年9月24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委履职理念的新提升,是实现“三转”方式的新路径,也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的统一。

严管就是厚爱。

《韩非子·六反》里有一句话:“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说的是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

“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严即爱,松即害”的道理。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就要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把纪律与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才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通过减少“破纪”人数,达到减少“破法”人数的目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预防与惩治的统一。

《战国策·世贤篇》中有一个故事: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个医术最高呢?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本人最差。

魏文王又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回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未发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已经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二哥治病于初起之时,一般人都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声传的并不远;而我治病,是治于病情严重之时,所以大家以为我的医术高明。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像扁鹊兄弟三人治病一样,既要预防又要惩治,要像他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治未病”理念,防患于未然。

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作者:孟宇来源:《大东方》2018年第09期摘要: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是基本内涵及运用实践,有利于提升各级党组织执纪监督水平。

关键词:“四种形态”;基本内涵;运用实践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纪监督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我们要准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一、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基本内涵,提升监督执纪水平一要深刻理解时代背景,领会“四种形态”的理论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抓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168起,处理26259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5059人。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得出结论,纪律就是我们党的生命。

“四种形态”的新提法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监督资源投放到党的建设最前沿,更加自觉地把执纪力量下沉到管党治党第一线。

二要深刻理解“四种形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准贯彻。

要准确把握、学懂吃透“四种形态”具体内容,就要加强学习力度。

易佳电商党支部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同时利用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灯塔-党建在线”等多种形式将规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

三要深刻理解“四种形态”辩证关系,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是一个逻辑严密的体系,也是一个辩证的体系。

落实“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关键。

第一种形态是后三种形态的基础,后三种形态是第一种形态的保障,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有利于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强化震慑、不敢的氛围。

把握“四种形态”,准确监督执纪

把握“四种形态”,准确监督执纪

把握“四种形态”,准确监督执纪作者:赵依晓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6年第11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先后多次次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受到以下几点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路径。

一、准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

首先,“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是要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避免触及纪律高压线。

其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就是要抓早抓小,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立足于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的重大决策。

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体现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十分坚决,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通过“拔烂树”,清除党内蛀虫,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达到惩治一个、惊醒一片的效果,才能真正实现保护“森林”、纯洁党的队伍的根本目的。

二、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适用原则一是坚持以纪律为标尺。

“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尺子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且各个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正确选择“四种形态”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逐一全面系统分析,综合研判反映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可查性以及核查的条件,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处置线索,并根据处置过程中客观事实的变化,研究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之一,包括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帮助教育和惩戒教育。

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以达到纪律教育和监督执纪的目的。

首先,警示教育是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记录等向党员干部普及纪律法规,以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

在运用警示教育时,可以通过组织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阅读警示教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党纪国法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批评教育是通过批评、批评谈话等方式对违纪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

在运用批评教育时,要注重方法和方式上的灵活性,根据个案的严重程度和性质,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与方式进行批评,使违纪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帮助其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

同时,要注重批评的科学性,通过准确的问题分析和真实的材料,使批评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帮助教育是通过对违纪干部进行帮助和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运用帮助教育时,要注重帮助的及时性和个性化,根据违纪干部的具体情况制定帮助措施,例如进行心理辅导、职业指导等。

同时,要注重帮助的持续性,通过培训、交流、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违纪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帮助其重新走上正轨。

最后,惩戒教育是通过给违纪人员以相应的处分和惩戒,让其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

在运用惩戒教育时,要注重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根据纪律条例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并及时向组织和社会公开。

同时,要注重惩戒的针对性和震慑力,通过惩戒来严肃纪律,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除了以上四种形态,还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运用监督执纪方法,例如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强化批评教育的实效,深化帮助教育的内涵,加强惩戒教育的力度,形成一种有针对性、有效性强的监督执纪方式。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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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王岐山同志说得很明白,监督执纪之所以要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而是说要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

要改变的,不是腐败分子的结局,而是堕落的轨迹,通过在法律底线之上设置多道防线,防止小缺点变成大错误,拦截从违纪走向违法。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

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

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央纪委委员,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

”周泽民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者:任学飞来源:《现代企业》2017年第04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下旬在福建调研时提出来的,它既接续了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抓早抓小”的方法论,又紧跟正风反腐当前形势,在执纪“攻略”上做出的战术规划。

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思想认识、行动举措上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深刻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任务的科学判断,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方向,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等重要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只有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让党内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数,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是从严治党的创新之举,是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细化。

既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理论创新,又是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用最多的办法、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极少数。

纪检监察机关要实现由“盯违法”向“盯违纪”、“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真正体现和落实全面治党的要求。

有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是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保证。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第一种形态是约谈函询。

约谈函询是指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口头或书面询问、约谈,了解情况,敦促其认识错误,争取其悔过自新。

约谈函询是党内监督的常规形式,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帮助和改正错误的一种方式。

在实施约谈函询时,应当注重方式方法,注意言辞态度,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做到严格要求、关心帮助相结合。

第二种形态是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口头或书面诫勉,要求其认真检讨错误,严肃党纪,以后不再犯。

诫勉谈话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一种方式,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实施诫勉谈话时,应当坚持原则,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坚决纠正错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第三种形态是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揭露其错误行为,教育党员干部,警示全党。

通报批评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惩戒和警示的一种方式,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实施通报批评时,应当坚持原则,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揭露问题的本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第四种形态是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组织调查,依据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组织处理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的一种方式,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实施组织处理时,应当坚持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党的纪律和尊严,维护党员干部的形象和权益。

总之,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和惩戒的重要方式。

我们要深刻认识监督执纪的重要性,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的各项规定,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内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
监督执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政
治生态提供重要保障。

四种形态是指教育批评、组织调整、政务处分和司法处理这四种处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方式。

下面就这四种形态进行一一介绍。

教育批评是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和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

它通过
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会议、党组织谈心谈话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党员干部认识错误,回归正确的党性原则,实现教育目的。

组织调整是对党员干部进行职务或岗位调整的一种方式。

当党员干部的违纪行
为较为严重且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时,党组织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职务或岗位调整,旨在纠正错误,同时也给予了党员干部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政务处分是对党员干部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它是根据党员干部的违纪违
法行为严重性以及后果的轻重,通过给予党员干部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对其进行惩戒和警示。

司法处理是对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进行依法处理的一种方式。

当党员干部的违
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司法机关介入时,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审判和判决,保障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意味着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是分级、分步
骤进行的,按照轻重缓急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有助于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进行。

同时,对党员干部而言,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纪律原则,确保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路径,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科学运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担“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之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党章》规定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

党章党纪意识淡薄,是导致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难以遏止的总根子。

“四种形态”从表面上看衡量和监督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次的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等重要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既体现出惩、又体现出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

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上来,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

我们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进一步厘清监督执纪思路,切实担当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职责,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要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力“四种形态”与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脉相承。

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并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首先,要有历史的回放和思考。

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都始终坚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理念,始终坚持严明党的纪律。

比如,大家十分熟悉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重视纪律建设的具体体现;毛泽东同志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

这是当前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得出结论,纪律就是我们党的生命,必须始终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其次,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认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纪律建设的重大创新,其意义就在于通过有效管用的方式,贯彻落实“全面”和“从严”两个方面的要求。

“全面”就是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用纪律管住8700多万党员和436万个基层党组织,而不是仅仅管住“极极少数”的严重违法犯罪党员干部。

“从严”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学习心得: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既严管也厚爱

学习心得: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既严管也厚爱

学习心得: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既严管也厚爱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

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对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哲学内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划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是用量变和质变、整体和部分、当前和长远辩证关系原理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引导。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蕴含着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

这就好比一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破法”是从“破纪”开始,从吃一顿饭、收一张卡、拿一点小意思等“小问题”发端,进而发展成质的变化,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目无王法地违反纪律,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这个过程中,如果组织上能够在其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纪发端之时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对其开展提醒警示、批评教育,或者对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及早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切断违纪到违法的通道,就不至于放任其错误行为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转变,不至于形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是什么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是什么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对我们党来说,打铁必须自身硬,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得住“关键少数”,也管得了最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

党章第四十条规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分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第四种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如同给纪律的尺子打上“四道刻度”,表面上衡量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深刻切中了党员违纪现象的共性规律,具体地描绘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精准地提出了由轻到重的应对之策。

这就好比看病一样,治病宜早,防患宜小,对症下药、分类施治。

第一种形态,病在腠理,医之以“汤熨”,就是用药物热敷。

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以发挥预防功能,防止越过纪律“底线”,最大限度保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和廉洁,这项工作要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

第二种形态,病在肌肤,医之以“针石”,就是排脓放血。

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的,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及时纠偏,绝不包庇姑息,以发挥惩戒功能,防止小错不惩,铸成大错。

第三种形态,病在肠胃,医之以“火齐”,就是服用清火、治肠胃病的汤药。

对严重违纪的,及时予以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不能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发挥挽救功能,防止滑为“阶下囚”。

第四种形态,病在骨髓,医之以“猛药”,就是加大药性和用量。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少数“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清除,用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发挥震慑功能,防止查不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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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1期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M a r.2019(总第139期)I s s u e s o fC o n t e m p o r a r y W o r l dS o c i a l i s m A Q u a r t e r l y,N o 1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内涵㊁价值与践行路径魏晓文㊀吕新海摘㊀要: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它有效解决了腐败行为存在的 量的积累 与 质的变化 的转化关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抓早抓小㊁防微杜渐,惩前毖后㊁治病救人的精神,是新时代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拓展,在反腐败斗争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种形态 成为党内重要制度,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践行 四种形态 ,关键在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改革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理解把握政策能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果.关键词: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新形势㊁着眼新任务,适时提出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有效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治理机制.作为监督执纪新理念新方式,它科学回答了 用什么执纪㊁为什么监督 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㊁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点探索,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大创新,更是有效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㊁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形成过程和内涵要义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正是在新时代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理论基础和形成过程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思想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后,面对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突出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形成了全面从严㊁抓㊀㊀作者简介:魏晓文,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吕新海,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大连116024).早抓小㊁常抓不懈的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有很多深刻论述.十八大以来,他多次强调和重申: 打铁还需自身硬 ①, 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②.至于怎样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他认为, 抓纪律,就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不要等犯了大错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评 ③.如果在管党治党中对于一些问题不抓早抓小㊁防微杜渐, 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导致要么不暴露,要么就出大问题.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这是对干部的爱护 ④.同时要求, 凡是涉及腐败问题的,决不姑息,一查到底! ⑤全面从严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㊁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㊁扯扯袖子的工作 ⑥.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深刻把握党管党治党的历史规律,着眼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深层次问题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矛盾,具有极强的思想性㊁理论性㊁指导性和针对性,是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形成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积极探索,为 四种形态 上升为党内重要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首次提出 四种形态 概念并作了完整表述.他指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⑦.随后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㊁加深理解,并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㊁大胆运用,把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运用到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㊁远离最底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2016年1-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高达42341件次,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了⑧.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成为党内重要制度,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㊁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2016年10月, 四种形态 第一次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法规的具体规定,标志着其作为一种管党治党方式的制度化和常态化.2017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 四种形态 是党的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遵循.2017年10月通过的十九大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对 四种形态 作88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9年第1期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页.«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页.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98页.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112页.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新华社:«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9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编:«学思践悟»,中国方正出版社2017年版,第230页.了专条规定.2019年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再次在总则部分把 四种形态 作为监督执纪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并将其具体精神体现在通篇要求中. 四种形态 写入党内最高法规并进一步具体化,作为党的基本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制度成果,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保障.(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主要内涵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辩证法,针对党员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的演变过程,从防控量变入手,阻断其发生质变.同时,依据不同违纪情形,提出对应 量纪 标准,有效避免监督执纪问责的随意性,为科学执纪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政策保证.第一种形态 ,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㊁早提醒㊁早纠正㊁早查处,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通过批评教育和谈话函询,使党内生活正常化.重点在于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扛起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以见人见事见思想来警示提醒,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第二种形态 ,坚持实事求是,对违纪党员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㊁情节及其造成的后果,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重在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把监督执纪运用到信访受理㊁线索处置㊁纪律审查㊁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第三种形态 ,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对构成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重处分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重在紧盯纪律要求,对我行我素㊁顶风违纪,虽不构成违法㊁但违纪行为性质严重㊁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第四种形态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对严重违反 六大纪律 涉嫌违法的,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达到惩处极少数,警示大多数的强大震慑作用.重在有腐必反㊁有贪必肃,实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无缝衔接.作为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理念发展的最新成果,一方面, 四种形态 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与转化,必须坚持从整体上把握运用.另一方面, 四种形态 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有效解决了腐败存在的 量的积累 与 质的变化 的关系,描画了从提醒式的批评教育到纪律处分㊁从违纪到违法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 ①,科学合理地解决了过去普遍存在的党员干部有了问题要么不处理㊁要处理就 算总账 ,即所谓 要么不得罪㊁要得罪就得罪死 的倾向.二㊁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现实工作中,运用好 第一种形态 ,就会取得普遍的预防效果; 第二种形态 成为大多数,就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和轻微状态,也就减少了重处分;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运用 第三种形态,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其变成极少数,从而大大遏制腐败增量; 第四种形态 通过严惩极少数,减少腐败存量,形成强烈震慑,也就保障了批评教育㊁纪律轻处分的顺利实施,进而实现严厉惩处极少数㊁教育挽救大多数的综合效果.98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内涵㊁价值与践行路径①杨政国:«深化对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认识»,h t t p ://t h e o r y .p e o pl e .c o m.c n /n 1/2018/0314/c 40531G29866616.h t m l .09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9年第1期(一) 四种形态 是中国共产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拓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㊁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一直探索管党治党㊁加强自身建设的途径和方法.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包括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内的三大优良作风,成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狠抓党的纪律建设,从严治党成效显著. 四种形态 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 全面 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住8900多万党员㊁450多万个党组织,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从严 就是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 四种形态 兼顾 全面 和 从严 ,将两者的要求有机融合在具体实践中,是新形势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㊁方法路径㊁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契合又内在统一.(二) 四种形态 适应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需要,体现了 纪法分开㊁纪在法前 的重要原则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是应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㊁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① 四种形态 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矛盾,科学应对㊁综合施治,步步趋严㊁层层阻截,既是治标㊁更是治本.坚持纪法分开,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化震慑遏制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 违纪 走向 违法 ;坚持纪严于法,通过批评教育㊁谈话函询㊁组织处理㊁纪律处分等处置方式,用党规党纪教育管理党员.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成为监察法颁布实施后,首个投案自首的省部级干部.此后,不断有各个层级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投案自首见诸媒体,这反映了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巨大制度效能和作用,它促使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唤醒其对组织的信任,对党纪国法的信任,在实践中取得了可持续的良好效果.(三) 四种形态 突出抓早抓小㊁防微杜渐的思想方法,体现了 惩前毖后㊁治病救人 的基本精神十八大以前,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一直存在一种错误倾向,即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认为只要不违法,违纪就是 小节 ,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是不予追究.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导致纪律要求成为 稻草人 ,一处理就只能 算总账 ,造成干部栽 大跟头 .从大量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腐败分子由 破纪 到 破法 的发展规律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质量互变原理.先从苗头性㊁倾向性问题演变成轻度违纪,再到严重违纪,即量变积累的过程;一旦突破了 度 即法律红线,就引发质变,演变成违法犯罪. 四种形态 针对党员干部 破纪 到 破法 的特点和规律,把 好同志 和 阶下囚 两头之间的大多数作为重点,设立缓冲带,层层设防㊁及时阻截.实践中,如果党的建设缺失,没有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好人主义盛行,就会造成党的组织涣散㊁纪律松弛,最终必然会严重削弱党的领导.反之,不给犯错误特别是犯了较小错误的同志以出路,不给他们改过纠错的机会,也会影响党的凝聚力㊁向心力. 四种形态 坚持防患未然㊁动辄则究,及时发现问题,马上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中国纪检监察»2017年第21期.解决问题,这既是对组织和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的关心和干部的爱护.以严管实现厚爱,充分体现了惩处不是目的,治病是为了救人的精神.通过正 歪树 ㊁治 病树 ㊁拔 烂树 ,达到护 森林 的效果,对于教育㊁管住和保护大多数党员干部,永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队伍的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三㊁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践行路径和关键环节(一)践行 四种形态 ,核心在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是党委(党组)的首要职责,如果各级党组织不担当作为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很难取得大的成效.各级党组织要把履行主体责任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带头执行党的 六大纪律,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要善于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特点,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监督㊁巡视监督㊁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合力,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把党的纪律立起来㊁严起来,做到常管长严㊁真管真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职责.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主体责任不到位㊁监督责任不在位,对党的形象造成损害㊁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及其负责人的监督责任,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二)践行 四种形态 ,关键在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各级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以 四种形态 为工作基本方式方法,推动监督执纪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落地.首先,必须转变执纪理念.牢固树立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监督的观念,转变以前 执纪就是办案 违反纪律是小事 问责就是查处 的错误认识,强化底线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坚守正确的政绩观,坚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的工作理念.其次,必须转变方式方法.切实转变思维惯性,在信访受理㊁线索处置㊁纪律审查㊁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都应当严把纪律尺度,推动纪律审查规范化㊁科学化.在线索处置上,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快进快出㊁快转快办,防止线索积压㊁问题积累.在纪律审查上,坚持聚焦纪律,突出重点,坚持快查快结,提高审查效率.在执纪审理上,坚持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审查纪律问题上,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真正做到纪法分开㊁纪在法前.再次,必须做好统筹协调.增强综合协调能力,既善于督促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又善于协调各方合力监督执纪执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水平,善于运用多种手段㊁多种方式㊁多种形态综合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三)践行 四种形态 ,重点在于健全党内外监督体系实现 四种形态 的止错遏腐功能,前提是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㊁违法犯罪行为早察觉㊁早发现,这就必须织密筑牢针对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立体监督网络,从而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让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见不善如探汤,这样才能使领导干部真正心存敬畏,不心存侥幸,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①.一是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核心作用.形成党中央统一领导㊁党委全面监督㊁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㊁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㊁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㊁党员民主监督各负其责与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19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的内涵㊁价值与践行路径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98页.形成监督合力①,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核心作用.二是发挥国家监察体制的治理优势.针对过去行政监察层级过低㊁监督面窄,党的纪律检查㊁行政监察㊁检察院反贪反渎等反腐败职能力量分散的诸多问题,按照十九大战略部署,在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㊁制定颁布«监察法»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基础上,促使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起运作有序㊁顺畅高效的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深度融合的工作体制,形成纪法贯通㊁法法衔接㊁一体运行的保障机制,将 四种形态 由党内延伸拓展到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真正做到全覆盖㊁无禁区㊁零容忍.三是发挥党规党纪和国家监督法规体系的保障功能.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②.十九大党章及新修订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㊁廉洁自律准则㊁纪律处分条例㊁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及即将出台的政务处分法③等配套的国家法律法规实现了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较好地解决了以往有些方面存在的党纪条规内部不相协调㊁党纪条规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不衔接的问题,基本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互保障㊁相互协同.(四)践行 四种形态 ,基础在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作为具体实施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㊁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践行 四种形态 的成效.因此,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意识和能力水平.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要从积极正确运用 四种形态 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用党最新的监督执纪思想武装头脑,真正实现思想理念的彻底转换.其次,要加快知识更新.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十八大以来新出台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准确把握㊁灵活运用的能力水平,避免出现使用不当㊁尺度不准㊁畸轻畸重的错误情形,损害 四种形态 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再次,要秉持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 四种形态 的对象是人,对疑错有错党员干部的处理结果,不仅直接涉及其个人的名誉㊁事业和前途,往往还会对其家庭㊁亲人带来很大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对事实负责㊁对纪法负责㊁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做到 四种形态 的处理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从而使监督执纪的过程具有增强党的向心力㊁凝聚力的综合效果.(责任编辑:臧秀玲)29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9年第1期①②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载«中国纪检监察»2016年第21期.邱学强:«科学准确把握党纪与国法的关系»,载«中国纪检监察»2014年第21期.徐梦龙:«政务处分法列为今年重大立法事项»,载«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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