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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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保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环保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环保整治实施方案
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
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浙江省环保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治实施方案。

首先,针对大气污染问题,浙江省将加大工业企业的排放治理力度。

通过推行
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整治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量。

其次,针对水污染问题,浙江省将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

加大
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推行企业自主治理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工业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另外,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浙江省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工作。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理,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土地和水体的污染。

此外,浙江省还将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
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之,浙江省环保整治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
入开展,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美丽的浙江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3加强 杭州 市大气 环境治 理对 策
3 . 1加 强 对 大气 整 治 力 度
目前 , 杭州市 已成立 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大气污染 整治工 根据 杭州市环保局 主持编写 的 ( ( 2 0 1 4 年杭 州市环境状况公 作领导小组。 在此基础上 ,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 , 形成合 报》公布 的数据显示 : 2 0 1 4年杭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 力 , 加 大对全市大气污染 防治和监管力度 , 要严格执行《 杭州市大 转, 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市 区环境空气中 S O 年平均浓度为 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 ( 2 0 1 4年 一 2 0 1 7年 ) 》 和《 杭州市 2 0 1 4年大气 2 1 g / m 3 , 同比下降 2 5 %, 符合现行 环境空气 质量 ( G B 3 0 9 5 — 2 0 1 2 ) 污染 防治实施计划》 等规范性文件 , 并加 强对相关政 策制度落实 二级 标 准 ; N O 2 、 P Ml 0 、 P M 2 5 年 均 浓度 分 别 为 5 0 g / , m3 9 8 g / m。 、 情况的监督检查 。 6 4 . 6 g / m , 超标 0 . 2 5 、 0 . 4 0和 0 . 8 6倍 , 降尘平均浓度 为 5 . 6 7 t / k n i ・ 3 . 2加 强污 染 源 防 控 月, 好于 8 t / k m2 ・ 月的浙江省控制标准 。
1 . 2酸 雨
2 0 1 4年全市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 酸雨污染仍处于严重 水平 。全市除 临安市属较重酸雨 区外 , 其余 区县市均属 于重酸雨
测, 掌握最新污染动态 , 为防控措施 的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
3 . 3切 实 做 好 机 动车 污 染 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街道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街道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街道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前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三、主要任务(一)加强产业结构调整1.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的企业;2.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清洁生产方式;3.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二)强化污染源治理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2.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道路清扫、绿化等扬尘防治措施;3.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公共交通体系;4.加强生活污染治理,提高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提升环境监管能力1.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能力;2.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四、重点工程(一)产业结构调整工程1.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加大绿色产业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

(二)污染源治理工程1.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企业达标排放;2.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提高扬尘防治水平;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优化公共交通体系;4.提高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1.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能力;2.优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效能;3.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8•【字号】杭政函[2004]169号•【施行日期】2004.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4]16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环境立市”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切实解决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在全市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抓好“创模”和生态市建设两大载体,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打好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

按照上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贯彻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指导方针。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环境污染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县(含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至2007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钱塘江流域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工业废水和废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14•【字号】杭政办函〔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14日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明确要求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目标要求,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7〕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挑战“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G20杭州峰会保障为契机,强势推进“燃煤烟气、工业废气、车船尾气、扬尘灰气、城乡排气”等“五气共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成无燃煤火电机组、无钢铁生产企业、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主要成效。

1.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在“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1%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下降了21.9%、26.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杭州市城市大气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

杭州市城市大气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

2 . 0 4 %、 5 . 7 8 %, 分别完成“ 十二五” 五年任务进度 的 1 0 4 %和 1 0 2 %。
1 . 2杭 州 市 大 气环 境 变 化 特 征
( 2 ) 推进机动车污染 防治 。 严格新 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管理 , 认真
落实 国Ⅳ排放标准 , 实施机动 车总量控制 , 对小 客车增量采 取摇
2 0 1 4年全市废气 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燃煤火力发 电进行技术改造或关停 , 对辖 区对的热电企 业和水泥
8 . 1 0 ×1 0 4 t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为 1 0 . 2 9×1 0 4 t , 比上 年 度 分 别 削 减 企业 进行 脱硝技术 改造 ,加强对化工和 印染行业 的 V O C s 治理 。
纵观近两年公布的杭州市环境公报 中的数据显示 , 全市大气 号和竞拍 形式 , 严格控制机动车的增长 。加大黄标车及老 旧车辆 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总体表现为 :市区环境质量状况 明显改善 , 主 淘汰力度 , 提升车用油品标准 。( 3 ) 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 。 要 污染 物细微颗粒物和二氧 化硫 浓度和排放 量都呈现较 大幅度 强化工地扬尘 现场 监管 , 开展 扬尘整治专 项检查行动 , 提 高施工 的下 降 , 达到 了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 准要求 。( 1 ) 从 时空变化来 现场整体 建设管理水平 。 看 ,杭州市 区环境 空气 质量优 良率从 2 0 1 3年 的 6 0 %上 升到 了 参 考 文 献 2 0 1 4年 的 6 2 . 5 %, P Mz 5 达 标 率也 由 6 7 . 1 %上 升 到 了 2 0 1 4年 的 [ 1 ] 张继 娟, 魏世强 . 我 国城 市大气 污染 现状 与特 点『 J ] . 四川 环境 , 6 9 . 9 %, 空气 质量 总体趋势 向好 。 ( 2 ) 从颗粒物污染特性看 , 气溶胶 2 0 0 6 , 2 5 ( 3 ) : 1 0 4 — 1 0 8 . 即细粒子污染和光学污染虽然 得到有效控制 , 但仍 然存在 , 综合 【 2 ] 孙燕 . 杭州 2 0 1 4年环境公报公布 P M: 排放来 源主要是机动车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一、总则为了改善杭州市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1. 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放,不得超过允许标准。

2. 私家车和公共汽车排放的尾气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3. 建筑工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的产生。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 强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

2. 推动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强交通管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减少道路尾气排放。

4. 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工地进行整改并处罚。

5. 推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对燃煤的依赖。

四、大气污染治理目标1. 在2025年前,PM2.5平均浓度要达到国家一级空气质量标准。

2. 进一步减少工业企业和交通排放的污染物,确保空气质量稳定改善。

3. 增加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保证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允许标准。

4. 打击和取缔非法建设工地,严禁扬尘污染的产生。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工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进行罚款、停产整治等处罚。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私家车和公共汽车,可以依法扣留车辆、罚款等处罚。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建筑工地,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

六、监督与举报1. 监督部门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对企业和个人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和处理。

2. 社会公众对于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可以进行举报,监管部门要及时处理举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法律效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的各个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八日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为加快推进我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突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清洁空气行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先后实施两轮“811”环境保护行动,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一五”前四年,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总量剧增的情况下,全省二氧化硫减排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大气环境常规因子质量状况稳中趋好。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大气污染已从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大气中的多种污染因子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形成灰霾天气;全省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排气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煤炭消耗快速增长,燃煤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相当大;热电锅炉和工业炉窑脱硫效率仍有待提高,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尚未全面开展;城市餐饮业、建筑施工、农村秸秆焚烧、矿山开采排放污染物仍较严重;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污染物互相扩散,酸雨、细颗粒污染和臭氧污染已逐步演变为区域性污染。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市“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施污染物减排,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大举措。

虽然近年来我市在污染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等问题依然突出。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我市完成“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任务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要按照“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杭州市总量分配意见和市县减排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十一五”计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落实污染减排重点建设工程和需淘汰或关停并转的“低、小、散”企业名单,安排好进度,督促所辖重点排污单位制定具体减排方案并抓好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4]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4]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正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杭政函〔2014〕51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实施〈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杭环〔2014〕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编制的《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要做好《方案》的下发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职责开展监督管理。

二、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控制,应以《方案》为重要依据;主城区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生产经营等活动必须达到《方案》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主城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方案》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

三、《方案》对声环境功能区作调整后,区域内固定声源的管理和控制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年后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四、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对《方案》进行调整的,由你局组织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市政府审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结束——。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同时,在各级政府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需要更加全面和持续的努力。

本文将从整体上探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目标和任务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的目标是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建立生态文明的新型城市。

具体的任务包括:1、落实标准。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推广清洁、高效、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和应用。

2、加强监测。

加强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络,全面掌握大气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早发现问题和隐患,加强预警和预防。

3、加强治理。

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气污染源头进行治理,如限制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工业污染等。

4、推广新技术。

推广清洁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减少传统化石燃料的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大气污染的同时,也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5、加强宣传。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公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教育,推广低碳生活方式和绿色出行方式。

二、重点措施为实现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需要采取以下重点措施:1、加强源头治理。

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的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惩罚,通过行政、刑事和民事的手段强制执行。

2、推广清洁能源。

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以达到降低大气污染的目的。

3、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结构调整,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减少传统工业对环境的影响,引导企业向清洁生产和绿色低碳转型。

4、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究。

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究和创新,探索新的治理方法和技术,推动环保技术与产业技术的紧密结合,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发文字号】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8.04【实施日期】2016.08.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2016年6月24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已经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8月4日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16年6月24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以及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四条本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浙政办发[2012]80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6日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着力缓解细颗粒物(PM2.5)污染及灰霾问题,根据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认真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811”环境保护行动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大气污染正从煤烟型向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共存的复合型转化,并呈现污染区域不断扩散、污染物相互耦合等特征,细颗粒物(PM2.5)、光化学烟雾和高浓度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灰霾天气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

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浙江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内在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力争尽早取得明显成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8•【字号】杭政办函[2004]338号•【施行日期】2004.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0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总体目标从2005年到2007年,在全市开展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整治目标和要求是:以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及杭州主城区大气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对工业污染、城镇环境污染、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管理能力。

到2007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和部分中心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水环境整治(一)整治目标。

钱塘江、苕溪、运河和千岛湖、青山湖等主要湖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其中钱塘江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和公示制度。

杭州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度

杭州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度

杭州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度
杭州市针对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以保障居民和办公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要求各办公场所、商业建筑和住宅小区定期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相关机构报告。

检测项目包括有害气体浓度、PM
2.5等细颗粒物浓度、甲醛浓度等。

2. 室内空气治理工程:对于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场所,要求进行空气治理工程,包括通风换气设施的改善、空气净化器的配置等措施,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监督和检查:建立了室内空气质量监督和检查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对各办公场所和住宅小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4. 宣传和教育:加强室内空气质量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居民采取相应的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5.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停业、责令整改等措施,以保障公众的室内空气质量权益。

综上所述,杭州市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制度,以保障居民和办公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促进健康生活和工作。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责任,确保2024年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排放监管,提高污染物减排效果。

三、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减少燃煤等高污染能源使用量。

四、加强尾气治理:严格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排放达标。

五、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大气环境治理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八、强化跨部门协作:建立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多部门协同作战。

九、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奖惩机制,激励积极参与污染治理的单位和个人。

十、持续监测评估:建立城区大气环境治理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十一、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将全面实施,确保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杭州亚运会环境整治方案

杭州亚运会环境整治方案

杭州亚运会环境整治方案
杭州亚运会环境整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升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推动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和减排。

在亚运会期间,加强对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广新能源车辆,减少道路交通污染。

加强对建筑工地和扬尘污染源的治理,及时清理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垃圾。

2.水环境治理:加大对水环境的监测,落实水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对工业废水的排放监管,推动企业进行水污染治理和减排。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和湖泊的淤泥垃圾。

3.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垃圾收集和处理,推广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加大对城市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管理力度,推动尽量减少垃圾终端处置的数量。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加大对企业危废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4.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严禁野生动植物非法捕杀和走私。

加大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

推动城市绿化,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园的建设,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5.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组织环保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环境
保护知识,倡导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提升杭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保障运动员和观众的健康和安全,并为未来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杭州排污整治工作方案

杭州排污整治工作方案

杭州排污整治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排污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杭州作为一座发展迅速的现代化城市,排污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解决城市排污问题,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排污整治工作方案,以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排污整治的背景和意义。

杭州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城市,也是一座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排污问题日益凸显。

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质量,对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加强排污整治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排污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1. 目标,到2030年,建成高效、智能、绿色的城市排污治理体系,实现城市排污全面净化,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2. 任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减排和清洁生产;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三、排污整治的重点工作。

1. 污水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率。

加大投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达标。

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减排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废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2. 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减排和清洁生产。

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减少排放,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废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强车辆尾气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 固体废物处理,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居民和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杭州环保工程措施方案

杭州环保工程措施方案

杭州环保工程措施方案1. 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对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作为一个拥有众多工业和人口的城市,杭州的环保工作迫在眉睫。

本文将提出一系列杭州环保工程措施方案,以改善和保护杭州的自然环境。

2. 垃圾处理垃圾处理是环保工程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升杭州的垃圾处理效率,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设更多的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焚烧炉、填埋场和垃圾分类中心,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垃圾处理需求。

•推广垃圾分类的意识,通过教育宣传和设立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点,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建立垃圾处理监管机制,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垃圾处理过程符合环保标准。

3. 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和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而杭州地处江南水乡,水资源保护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水资源调度和分配机制,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推广水资源节约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制定相关法规,鼓励市民和企业节约用水,并采用水资源节约技术。

•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水污染源的排放,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是当前杭州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推行无烟煤替代和燃煤减排技术,减少工业污染物的排放。

•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鼓励市民和企业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燃烧引起的大气污染。

•加强车辆尾气治理,推广电动汽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5. 生态保护作为一个拥有众多自然风景和生态资源的城市,杭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管理制度,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推行生态修复工程,采用植被恢复、水体整治等手段改善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恢复能力。

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四十年:“专攻”走向“共治”

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四十年:“专攻”走向“共治”

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四十年:“专攻”走向“共治”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飞跃性的增长,随之而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引发各方关注。

杭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中亦取得了可观成效。

基于公开数据收集和深度访谈,本文刻画了杭州市大气污染的四十年变迁,将其划分为单一污染、混合污染和复合污染三个阶段,并从气象、地理、污染源等角度分析了杭州市大气污染的成因及变化。

另外,本文对不同阶段杭州市大气污染的治理实践进行了梳理,归结其主要实践特点。

最后,提出了转变治理手段、完善治理主体、加强污染物研究等三点启示。

关键词:杭州;大气污染;治理实践;演进1 引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杭州的经济社会取得了飞速发展。

由图1-1可知,杭州市的经济总量保持着稳定快速的增长,特别是在2015年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

与此同时,杭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总体却呈现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在2013年之后,二氧化硫、PM10、PM2.5的浓度更是迅速降低(图1-2)。

数据显示,2017年杭州市区的PM2.5达标天数为323天,达标率为88.5%。

在对杭州市环保部门的访谈中了解到,2017年浙江省给杭州市下达了PM2.5下降26%的目标,而杭州市实际完成了36.3%的下降率,杭州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整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愈发严峻的背景下,杭州却既能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能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政府的环境治理在其中必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对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实践的梳理和总结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价值。

图1-2 杭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演变历程图资料来源:1998-2017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统计年鉴》基于实地访谈,以及统计年鉴、环境公报等文本资料,本节先对杭州市四十年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变化历程进行了描述,并尝试解释杭州市大气污染变化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梳理和总结杭州市各阶段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实践及其特点。

以期为杭州市新时期的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方向指导,并进一步为中国其他城市的大气污染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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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拟订的《杭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二年六月十九日杭州市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市环境保护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为了进一步打响“游在杭州、学在杭州、住在杭州、创业在杭州”的品牌,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现就加强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推进“蓝天”工程,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市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空气功能区达标方案,2002-2006年我市市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标为:2002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阶段目标,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级天数达到40天以上,良级天数达到245天以上。

至200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级天数达到50天以上,良级天数达到250天以上。

至200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级天数达到60天以上,良级天数达到260天以上。

二、控制环境空气污染的具体措施为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阶段性目标,根据我市大气污染特点,应重点解决好煤烟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控制煤烟(工业污染)污染。

1、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划分了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按照分块分期实施的原则,分近、中、远三期,限期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等中低架源;加快天然气引进步伐,实现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气体燃料与电的比例,使其逐步成为市区的主要能源。

禁燃区范围内7兆瓦以下(含7兆瓦)小型供热锅炉,应逐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到2006年底全市建成区实现“禁燃区”(除公用热电企业外)。

2、实施大气环境污染控制分区控制规划。

根据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以西湖风景名胜区达标为核心,由近至远,分区控制,将我市市区分为工业严格限制区、工业限制区、控制性发展区和重点发展区,严格执行产业发展导向政策和“三同时”规定,严把选址、达标和总量控制关。

要通过大气分区规划,进一步加大产业布局调整的力度,迁移或关停分布在风景区、城市中心区及其周边的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对经批准近期无法迁移的,必须予以治理并达到环保总量控制标准。

3、实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工业污染源实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尤其是要把好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置审批关,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内。

4、淘汰手工投煤方式。

单台容量在1.4兆瓦以上的正转链条炉排锅炉,要逐步推广采用节煤分层燃烧技术;国家已明令淘汰,现正在使用的锅炉和工业窑炉等供热设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淘汰;7兆瓦以上(含7兆瓦)的锅炉必须采取脱硫措施,实施烟尘烟气在线监测,至2002年完成70%,2003年全部完成。

设计除尘效率在90%以下的锅炉除尘器,不允许作为单级除尘装置使用。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有关的规划,坚决限期淘汰目录中所列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工艺和产品。

6、市区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塑料、落叶和伪劣商品,禁止马路餐桌、露天烧烤。

7、开展油烟废气整治工作,严格控制餐饮业排放油烟废气。

(二)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建筑施工,拆迁工地,道路、桥梁及河道整治施工,公用设施施工,运输)扬尘、道路扬尘、露天堆场及货物扬尘的管理,实施城市环保绿色工程,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1、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按市政府《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3号)和《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5号)执行,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要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工地”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施工道路要硬化,工地出口以内应用混凝土硬化,出入口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高层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用容器采取垂直清运,高空作业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要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有搅拌机的,必须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

加大对拆迁工地监管和对拆房队伍资质审查、考核的力度。

拆迁工地在动工前必须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扬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作业。

拆迁工地要随拆随洒水;拆迁后,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市政、道路施工应实施封闭式施工,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要及时予以清运;施工进出行人通道要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不产生扬尘。

2、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对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提高道路机扫率。

至2002年机扫率达到40%;2004年达到50%;2006年达到70%。

改进城市道路清扫方式,将干式清扫变为湿式清扫。

清扫、收集的生活废弃物要及时组织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实行“门前三包”,控制人行道扬尘。

建成区沿街各单位要负责做到门前至路沿石无浮尘和垃圾,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签订责任书。

3、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对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渣土、煤炭、沙石、垃圾等)和货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4、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

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杜绝违法占用绿地。

加强城市人行步道和街巷路硬覆盖,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确不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城市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的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的比率不低于15%。

2006年以前,力争每年新建林(绿)地500万平方米以上,年提高绿化覆盖率1-2个百分点。

加强河道两岸绿化建设。

按规划要求落实河道两侧绿化带,确保实现城市内河两侧15米绿化带、上塘河两侧20米绿化带、运河两侧30米绿化带的建设目标。

完善外环线防护林带配套工程。

加快绕城公路两侧500米宽(外侧约100米环状林带和内侧约400米宽的绿化带)的绿化建设,合理配置大型环形绿色带。

建设绿色通道。

重点实施铁路两侧和沪杭、杭甬、杭金衢、杭宁等高速公路和104、320国道等两侧的30-100米绿化带建设,以及入城主干道的绿化建设。

严格限制填垫和开发城市周边湿地。

从2002年起,未经批准不得填垫市内及周边的水面。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1、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高架轻轨等)的建设。

对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客运主体实行优惠优先政策,使其具有发展的活力和足够的发展空间。

2、认真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源头控制。

3、积极推行“绿色交通”,淘汰燃油残疾车和燃油助动车,鼓励发展电动车和使用天然气(CNG)的机动车。

根据城市规划,结合交通环境容量,合理控制中心区公共建筑的密度,合理调整中心区的人口密度。

4、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环境容量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

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初检、年检和抽查检测工作。

对初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车辆牌照;对年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对抽查检测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暂扣驾驶证副证,并责令其限期治理,经复测达标后再予以发还。

加强对道路上冒黑烟、蓝烟超标车辆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加强对延缓报废机动车的监督管理。

5、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6、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

三、具体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杭州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具体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要不断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爱我蓝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实施蓝天工程。

要向社会公布蓝天工程的总目标、阶段目标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工程项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各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围绕蓝天工程的重点工作,分阶段掀起专题宣传的高潮。

(三)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污。

要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控制,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等有关规定,抓紧制订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各责任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环境监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严格依法处罚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的行为。

(四)加强环境科学研究,提高监测水平。

要多方合作积极开展高层次、大范围的控制大气污染的技术方案、技术政策、经济政策的研究,解析大气污染源源头,研究治理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对烟气脱硫、机动车清洁燃料改造、清洁生产等技术进行攻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筛选和推广,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五)实施政策倾斜,加大环保投入。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环境规划的相互衔接,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功能规划布局,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倾斜力度。

各级政府应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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