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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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0-11-18

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2020-140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1,2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930.9045万股的2.93%。

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公司”或“本公司”)上市日期:1995年12月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工业路899号8幢法定代表人:柴琇主营业务:乳制品生产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流通。

(二)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5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一)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三月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3,486.2237万股的2.24%。

其中,首次授予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33%;预留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6.67%。

300572安车检测: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300572安车检测: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1-06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一)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汇顶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汇顶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0-061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定向发行●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顶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70.4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605.4438万股的0.15%。

其中,首次授予权益59.5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605.4438万股的0.13%,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量的84.53%;预留权益10.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605.4438万股的0.02%,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量的15.47%。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经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腾飞工业大厦B座13层。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电子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模块、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1、董事会构成公司本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张帆先生、朱星火先生、龙华先生、游人杰先生、刘洋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高翔先生、张彤先生。

2、监事会构成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监事顾大为先生,监事王营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8人,分别是:张帆先生、柳玉平先生、傅必胜先生、王丽女士、叶金春先生、周波先生、张利刚先生、侯学理先生。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优秀人才的技术创造力和帮助众多客户实现商业价值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是公司业绩实现持续增长的源头,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并在公司内外形成标杆示范效应,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半导体行业发展,为公司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科技公司的发展愿景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

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

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摘要:I.概述- 介绍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II.背景- 解释中国铁塔股权激励计划- 介绍中国铁塔公司III.确认书内容- 概述确认书的主要条款- 分析每个条款的意义和作用IV.股权激励的影响- 分析股权激励对中国铁塔员工的影响- 讨论股权激励对中国铁塔公司的影响V.结论- 总结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强调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性正文:I.概述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是中国铁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文件。

股权激励计划旨在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提高公司绩效,从而提高公司价值和员工福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II.背景中国铁塔公司是中国领先的通信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主要负责通信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中国铁塔股权激励计划是中国铁塔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公司绩效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根据中国铁塔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员工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员工可以通过行使股票期权获得收益。

III.确认书内容中国铁塔股权激励确认书是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文件,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授予对象:确认书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包括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2.授予数量:确认书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每个员工的具体授予数量根据员工职位和贡献确定。

3.授予期限:确认书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期限,一般为10 年。

4.行权价格:确认书规定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一般为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折扣价。

5.行权条件:确认书规定了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

6.股票来源:确认书规定了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一般为公司增发的新股。

7.税务安排:确认书规定了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税务安排,包括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等。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奖励与激励对象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2.2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3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应用方案(人员、份额等)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2.4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3.1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2考核内容(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必须在上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出现待提升<4>、不合格<5>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

(2)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1>、优秀<2+>、良好<2>、合格<3>、待提升<4>和不合格<5>六个档次。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大华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保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满足的各项激励条件进行有效考核,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中的授予、分配、解锁等环节提供考核依据。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职责分工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与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内容股权激励对象须与公司签订《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等规定激励条件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本办法的规定重点考核以下方面:(1)业务目标达成结果(2)人员管理目标达成结果(3)个人发展目标达成结果六、考核方法(一)业务目标业务目标考核旨在关注被考核者对支撑所在组织的绩效目标达成的贡献情况,同时需保证与公司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二)人员管理目标人员管理目标旨在考核管理者是否能有效地领导团队,主要关注团队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包含人才梯队建设、组织氛围与文化建设、团队培养等维度。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
序号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姓名 丁雅丽
左静 曹世斌
赵丽 臧玉杰 张廷俊
应葵 李申 张志刚 孟宪玉 张劲松 杜涛 刘勤 刘月琪 陈京 宋新建 刘杰 杨其勇 黄浩强 李春晖 刘炜 孟鑫 李勇 王艺勇 毕广泰 董顼 杨海燕 张萍 平建军 李娜 刘正钢 冯健康 贾泽民 肖春梅 王爱京 高少云 黄海 张林 何雪梅 张雪松
3
杜建国
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
200,000 2.61%
0.026%
4
周晴
副总裁
200,000 2.61%
0.026%
5
DONLEY WENDY WANG(王宇)
副总裁
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曾群
副总裁
7
张建国
副总裁
8
岳继鹏
董事会秘书
管理骨干(78 人)
其他核心人员(42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预留部分
合计
200,000 2.61%
职务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
2

华铁股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华铁股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序号 1
姓名 王承卫
职务 副董事长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份)
200
2
杨永林
董事兼总经理
200
3
石松山
董事
120
4
王颖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120
5
张璇
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120
6
梁伟超
张立恒
57
闫剑飞
58
姚喜亮
59
李小龙
60
熊通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核心业务骨干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月18日
25
蔡大方

26
徐艳升
27
刘国龙
28
许国刚
29
周生彬
30
王震
31
杜英迪
32
魏明吉
33
李晓群
34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大华股份是一家在中国股市上市的公司,它于2020年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这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业绩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通过向员工发放股票或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与公司利益挂钩,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旨在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期限为三年,即从2020年开始,到2023年结束。

计划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对公司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因此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来激励他们可以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根据计划,大华股份将根据员工的岗位层级和职责进行分配,不同层级和职责的员工将获得不同数量的股权。

这样的设计可以更好地体现员工的贡献和价值,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放股票或股权,员工可以立即享有股权的收益;另一种是通过延迟发放股票或股权的方式,员工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有股权的收益。

大华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采用的是延迟发放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持续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仅对公司有益,也对员工本身有很多好处。

一方面,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其更加愿意长期留在公司发展;另一方面,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果和收益,从而获得更高的回报。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大华股份希望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2020年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大华股份明确了计划的目标和期望,希望通过激励员工的努力和创新,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大华股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业绩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通过股权激励,大华股份希望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方式是延迟发放股票或股权,以体现员工的贡献和价值。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2020年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出版要点国企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实施虚拟股票激励(股权激励)的计划。

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二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国资委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四、独立董事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和范围一、激励对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的确定标准本次虚拟股权授予对象参照如下标准确定:1. 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 公司未来发展亟须的人员;3. 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 其它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1. 高级管理人员;2. 中层管理人员;3.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其它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华铁应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华铁应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证券代码:603300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971,2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79,358,405股的2.84%。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2019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未解限22,263,157股。

本激励计划及2019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7,234,357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79,358,405股的5.37%,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本激励计划中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华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华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为4,61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2.89%,分三期行权;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0年7月17日;4、授予人数:91人;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5.54元/股;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48个月;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7月29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铁JLC2,期权代码:0370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6月1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华铁股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华铁股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实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1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96名激励对象1,848.0661万股限制性股票;38名激励对象496.33万份股票期权。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6日。

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8

600882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1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妙可蓝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激励平台,为公司未来更好的落实战略布局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增强公司竞争力。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妙可蓝多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王府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王府井证券代码:600859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〇二〇年三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755,000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999%。

其中,首次授予7,715,000份股票期权,约占股票期权总量的99.48%,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994%;预留40,000份股票期权,约占股票期权总量的0.52%,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76,250,350股的0.005%。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74元/股。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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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20-058
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监事会对公司《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存在以下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综上,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
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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