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在评选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
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经研究,共评出801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19项,网络和多媒体类205项,自制教(玩)具类248项,校本课程类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报送和获奖成果的学科分布不断趋于均衡,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报送的作品规范整齐,成果的整体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能抓住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
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仍不够规范,存在获奖数量偏少甚至空白、学生作品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
请各地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2011年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获奖名单一、文本类一等奖 48项(二)科研论文类19项2(三)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类6项3(六)课改特色活动类1项4二等奖 110项(二)科研论文类50项5678910三等奖 161项(一)课题研究报告类9项111213141516171819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一)课件 116项2021222324(二)中小学课堂实录 63项一等奖5项252627(三)网络课件专题学习网站教育专题片网络课程等 26项一等奖3项28三、自制教具类获奖名单(一)教师作品一等奖24项2930313233三等奖143项34353637383940(二)学生作品二等奖5项41三等奖5项四、校本课程类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4243。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1]1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2.28【实施日期】2011.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班)3928所,其中,城市822所,县镇668所,农村2438所;公办71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8.1%;民办321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1.9%。
全省学前两年在园幼儿53.7万名,毛入园率为73.81%,学前三年在园幼儿68.16万人,毛入园率62.19%。
专任教师3.6万人,专业合格率97%。
与此同时,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公办园数量过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幼儿园严重短缺,城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突破口,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夯实各级政府责任,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陕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陕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前言本规划所指儿童为生活在陕西省、未满18周岁的社会成员。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儿童时期对人生的发展最为关键。
以科学的儿童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机会和保障,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重要的基础。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15.5‰;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达到53.77%,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3.26%;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律体系;贫困、孤残、流浪、艾滋病致孤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省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儿童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儿童健康保障需要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弱势儿童群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尚不健全;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及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儿童工作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未来十年,继续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战略规划,将为促进我省儿童的健康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精神,结合我省儿童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陕教基一[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15号)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精神,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现就我省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在更大范围推广成功经验,把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
2024年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幼儿)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幼儿)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 以下属于《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四大权利之一的是()。
A. 安全权利B. 人身权利C. 保护权利D. 优先权利2.(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当Excel工作簿中既有工作表又有图表时,执行【保存文件】命令则()A. 只保存工作表文件B. 只保存图表文件C. 将工作表和图表一起保存D. 分别保存工作表和图表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我国学前教育的新观念是培养()A. 完整儿童B. 健康儿童C. 社会儿童D. 全面发展的儿童4.(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陈老师设计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活动课,课上学生对七星瓢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时,王同学充满疑惑地问老师:“老师,七星瓢虫身上有七个斑点。
那如果身上有八个斑点叫什么呢?”陈老师愣了一下,心想自己还真不知道,接着又非常“机智”地请王同学坐下,说:“王同学的问题非常好!身上有八个斑点,当然叫‘八星瓢虫’啦!”陈老师的做法违背了()的职业道德规范。
A. 爱岗敬业B. 依法执教C. 严谨治学D. 热爱学生5.(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林某因不履行监护职责,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剥夺了其对子女的监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
A. 林某应继续负担抚养费B. 林某可不再承担抚养费C. 法院可委托他人代为监护D. 林某可指定他人为其监护6.(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出自()A. 《韩非子》B. 《荀子》C. 《中庸》D. 《诗经》7.(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通常认为《庄子》为战国中期庄子及其后学所著,在哲学、文学上都有较高价值。
唐代以后,人们又称它是()。
A. 《南华真经》B. 《无量寿经》C. 《道德经》D. 《华严经》8.(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某幼儿园中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血液检查结果等内容。
妇幼健康竞技儿童保健试题
答案:B
35.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1 B. 3 C. 6 D. 9
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 D. 《放射诊疗技术服务许可证》
答案:A
16.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 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A . 专业知识 B.技能 C. 专业知识与技能 D .学历
D. 3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答案:D
26. 下面关于新生儿访视政策描述错误的是 。
A.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B. 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
C.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3次
D. 高危新生儿 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
A 卫生监督执法 B食品药品卫生监督
C疾病预防控制 D 妇幼保健机构
答案:D
9. 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 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 B托幼机构的负责人
C托幼机构的保健医生 D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答案:D
10.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答案:D
31.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
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 天。
A. 14 天 B. 20天 C. 28天 D.42天
陕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一、陕西教育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1.教育发展成就显著2.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3.抢抓新的发展机遇二、加快建设教育强省4. 明确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和原则5. 确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6. 坚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主题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7.加快普及学前教育8.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9.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0.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1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12.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五、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13.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14.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15.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六、创新发展职业教育16.优化统筹职业教育管理17.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18.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七、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19.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20.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21.提高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22.健全终身教育体系23.创新继续教育机制24.优化继续教育资源九、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25.完善特殊教育体系26.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27.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十、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28.支持做强民办教育29.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十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30.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3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32.推动办学体制改革33.完善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十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34.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35.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36.提高教育国际交流水平十三、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37.强化师德师风建设38.加强教师培养培训39.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和保障激励机制十四、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40.保证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41.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42.加强教育投入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十五、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43.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44.加快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45.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十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46.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47.加强学校党建工作48.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49.加强教育督导和监督问责50.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陕西省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
陕西省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近年来,我省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权利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家庭的儿童,在健康和教育等方面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
为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儿童成长早期干预基本方针,以健康和教育为工作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加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推进发展力度,实行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障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参与权益。
(二)实施范围。
1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统称贫困地区)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
2省扶贫开发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及贫困家庭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保障母婴安全。
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3‰。
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保障儿童健康。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10%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贫血患病率降低到12%以下。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
中小学生体质基本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关爱体系更加健全。
——保障儿童教育。
全面普及十三年免费教育。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教育总体质量、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新生儿出生健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1•【字号】市政办发[2010]187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我市2011至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新“两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新“两规划”的编制工作,督促落实国家、陕西省新“两纲”、“两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审议新“两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审定新“两规划”文本。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秋实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育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爱萍市妇联主席任晓今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薛振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俊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泽民市社科院院长郝世兴市法制办副主任肖西亮市公安局副局长白省民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改草市民政局副局长马新芳市民委副主任杨宁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晓萍市人社局副局长彭二民市外侨办纪检组长XXX伟市统计局副局长王毅郎市工商局政治部主任赵选社市质监局纪委书记王西京市规划局副局长高小萍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博市水务局副局长张贵生市农委副主任权东武市林业局纪检组长黄新南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建功市科技局纪检组长吴敏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李顺德市卫生局副局长黄群市体育局副局长李新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谢莹市总工会副主席薛林莉团市委副书记阎红梅市妇联副主席孙晓庆市科协副主席杨淑波市残联纪检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主席张爱萍兼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5•【字号】延政发[2012]53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延政发〔2012〕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延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延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前言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约占我市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进一步加快妇女事业发展,对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具有重要意义。
《延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妇女就业的规模、层次与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妇女人口不断减少,妇女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妇女参政状况进一步改善,参政水平逐步提高;基础教育性别歧视现象和两性差距基本消除,女性职业教育得到加强,女性受教育状况与男性基本平等;全面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妇女维权机制,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的利益与需求日益多元化,妇女的发展与性别平等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
两性收入差距问题依然存在,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妇女的生存发展需求还不相适应,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不高,城乡和区域间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2022年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幼儿)》真题练习试题 含答案
市(区县)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幼儿)》真题练习试题 含答案 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12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29小题,每小题2分,共58分)1、下列句子中,对“不夸己能,不扬人恶,自然能化敌为友”一句理解正确的是( )。
A .想要化敌为友,就要不夸己能且不扬人恶 B .不想化敌为友,就可以既夸己能又扬人恶 C .不想化敌为友,则能夸己能或扬人恶 D .能够化敌为友,则能不夸己能或不扬人恶2、一位作家在创作和译儿童作品方面卓有成就,编过儿童文学杂志,有一项儿童文学奖就以其命名,这位 作家是( )。
A. 严文井 B. 陈伯吹 C. 张天翼 D. 叶圣陶3、绘画活动中,小班幼儿欢欢总是把色彩涂到轮廓外面,下午李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对家长说,欢欢很不认真,总是画错。
李老师做法( ) A.错误,忽视了幼儿动作发展 B.错误,不能讽刺挖苦幼儿C.正确,提高了幼儿的绘画能力D.正确,应该严格要求幼儿4、上课时,柯老师正在组织小朋友们讨论。
然然先找毛毛碰头玩,又去抱乐乐的腿,脸上还带着得意的笑容。
柯老师恰当的做法是( )。
A.当众点名批评然然 B.抚摸然然的头以示提醒C.鼓励然然继续游戏D.假装没看见然然的行为5、南丁格尔是现代护理学的奠基人,是全世界护士的典范,她还建立了世界第一所护士学校,她的国籍是( )。
A.瑞士 B.法国C.瑞典D.英国6、15岁的小江辍学到王某所办的电子厂打工,王某的行为( )。
A.合法,王某有自主招工的权利 B.合法,王某有管理工人的权利 C.不合法,工厂不得招用童工 D.不合法,征得家长同意可招用7、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列关于学前教育发展任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市政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市政发〔2012〕15号2012年3月2日)《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17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妇女发展水平和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我市人口的近半数,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对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
《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在经济、参政、教育、健康、法律、环境等领域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妇女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享有社会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贫困妇女数量明显减少;妇女参与决策、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的性别歧视现象基本消除,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农村孕产妇实现了免费住院分娩,育龄妇女普遍接受了妇科病免费检查与适度治疗,妇女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和落实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妇女维权机制日趋完善,妇女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仍然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
在一些领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仍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妇女健康和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完全解决。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10年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10年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5•【字号】陕政发[2001]54号•【施行日期】2001.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10年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政发〔2001〕54号2001年9月2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拟定的《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序言1995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颁布实施。
1996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陕西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
“九五”期间,我省实施《纲要》《规划》取得显著成效,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有很大提高。
2000年全省女干部比重为32.7%,比1995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九届省人大女代表比例为22.5%,较上一届提高了2.9个百分点;九届省政协女委员比例为22%,比上届提高0.5%;企业女职工代表发展到11.6万人,比1995年提高了56.54%;地市、县级党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达到了纲要、规划目标。
--妇女劳动就业结构趋于合理。
全省城镇单位在岗女职工117.4万人,占在岗职工总数的35.8%。
“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使女性失业比重由1995年59.7%下降到2000年的45.7%。
在教育、文化、卫生以及社会服务领域,妇女就业率分别增加1.6-8.2个百分点,妇女就业比重基本稳定。
--妇女文化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
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03
【摘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18页(P20-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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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讨论稿)前言本规划所指儿童为生活在陕西省、未满18周岁的社会成员。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儿童时期对人生的发展最为关键。
以科学的儿童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机会和保障,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重要的基础。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15.5‰;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达到53.77%,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3.26%;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律体系;贫困、孤残、流浪、艾滋病致孤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省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儿童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儿童健康保障需要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弱势儿童群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尚不健全;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及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儿童工作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未来十年,继续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战略规划,将为促进我省儿童的健康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精神,结合我省儿童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1、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最大利益原则。
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坚持从儿童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平等发展原则。
任何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以及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差异受到任何歧视,为儿童创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4、参与原则。
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纳儿童意见,鼓励、支持儿童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全面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逐步完善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水平,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品质的教育;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法定权利;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家庭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降低婴幼儿死亡率。
全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5年分别控制在12‰和15‰;2020年分别降低到10‰和12‰以下。
2、降低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
到2020年,儿童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0/万以内,出生低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3、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
2020年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4、提高疫苗接种率。
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2020年达到90%以上。
5、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
提高儿童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管理水平。
2020年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6、提高儿童系统管理水平。
2020年,城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 % 。
7、提高母乳喂养率。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2015年达到40%,2020年达到55%以上。
8、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6-24个月儿童、中小学生贫血率2020年分别控制在20%、10%。
农村和城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2015年分别降低到13%、5%以下,2020年降低到10%和3%以下。
9、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10、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1、提高儿童不同年龄段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保障措施1、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支持力度。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比例,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加快儿童医疗机构建设,增加专业性儿童医院数量。
2、完善儿童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加强新生儿筛查、诊断、早期干预和治疗;加强婚检知识宣传,实行免费婚检;加强不明原因的出生缺陷和智力低下的病因探讨和干预研究。
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与服务。
落实《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计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
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完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救治体系;把母婴乙肝、梅毒、艾滋病等阻断治疗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流动儿童纳入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4、加强儿童疾病死亡监测与评审工作。
及时发现影响全省儿童健康的高危因素,制定并实施相应干预措施。
5、强化儿童营养管理。
积极推行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科学育儿喂养咨询和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6、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障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和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减少中小学生超重、肥胖、近视和龋齿的发生。
7、健全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
儿童医院设立心理咨询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在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8、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
构建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
增加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开展分性别门诊,满足儿童的咨询与治疗需求;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控制青春期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率。
(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社区差距、校际差距。
2、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3、基本普及儿童学前教育。
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保障残疾、流动、留守和家庭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4、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控制辍学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达到96%,2020年达到99%以上;保障小学适龄儿童无辍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2015年控制在2%以内,2020年控制在1.5%以内;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提高高中阶段受教育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6%,2020年达到99%。
6、扩大职业教育规模。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015年达到 64万人以上,2020达到51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015年达到54万人以上,2020年达到60万人以上。
7、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到2020年,各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8、提高儿童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保障措施:1、加大儿童教育投入。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地方财政对儿童教育的投入。
2、坚持基本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完善教师培训、交流制度。
3、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服务机构。
建设以社区为依托的公益性托儿机构和多样化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科学的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4. 加快发展3-6岁学前教育。
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鼓励民办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的办园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管理等体系,提高办园质量。
5.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成果,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食宿需求;落实弱势儿童的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辍学。
6.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满足不同儿童的发展需求。
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8.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接收残疾、轻度智障儿童;逐步实施残疾儿童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就业培训与指导。
9、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拓展和探索社会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注重教育效果;鼓励引导儿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公民意识。
10、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
扩大农村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主要目标:1、完善保护儿童法律体系,促进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规出台。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确保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明确监护人和社会对儿童监护的不同法律责任。
5、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95%以上。
6、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预防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7、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8、依法保护儿童合法财产权益。
9、完善保护儿童的司法体系,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预防儿童违法犯罪,降低儿童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保障措施1、完善保护儿童法律法规体系。
推进保障儿童福利、儿童安全、儿童健康、学前教育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进程;清理、修改与儿童权利保护不相适应的地方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