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申批表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正文:---------------------------------------------------------------------------------------------------------------------------------------------------- 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1960年2月20日)为了从多方面保证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和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对于有关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应该妥善处理。
高等学校须经常注意教育学生热爱专业、热爱学校,如无特殊困难,一般不要转专业、转学;对于学生的不合理的要求,不要迁就,应该耐心地向他们进行解释、教育。
但是在处理个别学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时,也要在完成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材的计划、提高教育质量的条件下,适当地照顾学生的合理要求,以解决他们学习、生活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现就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关于转专业、转学一、高等学校的个别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转入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不宜转入本校其它专业但尚能在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转学到其它学校。
(1)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或原校各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或其它高等学校适当的专业继续学习的,(2)学校认为不适合在现在的专业学习,而以转入原校别的专业或其它学校别的专业学习,更能发挥学生所长的;(3)本人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必须调换学习地区,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学生转专业、转学由学校审查批准。
对于一般强调志趣不合等原因要求韩专业、转学的,不应该同意。
对于因照顾爱人关系(不论已婚或未婚)要求转学的,也不应该同意。
学籍管理工作流程
电大学籍管理工作流程为了充分发挥教务管理工作在促进乐亭电大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系统建设,对标国家开放大学及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不断提高我校教务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持续提升开放教育办学质量,对教务管理过程中的课程注册、学籍异动、学信网退学、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明书办理、错证换证、学信网信息更正等环节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就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加以说明:一、由于网考数据不同步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解决办法我们在办理毕业证书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学生虽然网考或免网考已通过,但是由于数据没有与教育部学信网同步,因此毕业审核不能通过。
若出现这种情况,按下列要求办理:1、此情况应填写《河北电大免考信息表》;2、学习中心代码,必须是8位,不足8位的用0补足;3、免考科目代码,大学英语B为71,计算机应用基础为69;4、免考原因,参照表后备注填写;5、填表结束,最后一行填写“/记录行结束/”。
二、学籍异动的办理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
应注意以下事项:1、除申请人签名和年月日需由学生本人亲自手签以外,其它均需打印;2、所转专业,必须是教学点内同一年级同一学期有的专业;3、转学是指学生从某一学校转往另一学校相同专业学习。
转学时,不同类型的学生不能互相转学。
比如,开放教育、一村一、助力计划、课程开放之间。
三、学信网退学的办理学信网退学,指的是因为要报考别的院校而退出现有学籍的学生。
申请学信网退学,要求如下:学信网对学籍异动中的退学功能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批量上传功能,目前学信网退学只能做单条退学处理,同时还要上传退学材料图片。
结合学信网的功能调整,现对申请学信网退学的要求特做如下说明:(一)应提交电子材料1、申请学信网退学的汇总名单(EXCEL表格)和汇总名单对应的每个学生一人一张图片的退学申请表(JPG /PNG格式)。
学生学籍处理审批表
学
校
意
见
公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备注
此表适用于非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等类似情况的处理
辽 宁 科 技 大 学
退学_降级试读申请与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原班级
不及格课程总学分
试读班级
申
请
降
级
理
由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应修课程未取得学分累计达40学分以上者(含40学分)的学生,确有学习欲望的,填写此表并要求家长签字。经学院同意后,可降到下一年级随班试读一年。
学
院
意
见
公章
经手人签字: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适用于创业休学的学生
辽 宁 科 技 大 学
学生学籍变动申请与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学院
原班级
不及格课程总学分
申请学籍变动类别
拟变动后班级
申
请
学
籍
变
动
原
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院
办
意
见
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
办
意
见
公章
辅导员签字: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应停止校内一切活动,休学期满后,须按时回校办理复学手续或继续休学手续,否则逾期两周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指
导
教
师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
院
办
意
见
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广西财经学院学生教学管理工作办理流程图目录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 .....................1学籍异动流程 (2)申请旁听课程流程 (3)成绩单盖章办理流程 ................................................4 补办毕业证明书须知 (5)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流程 (6)在读证明办理流程 (7)免听/免修申请流程 .................................................8 缓考申请流程图 (9)查询成绩流程 (10)更改选课流程 (11)临时使用教室申请流程 ............................................. 12 重新学习操作流程 ................................................. 13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免修、选修课程流程............................ 15 双专业、双学位学生申请退学流程 .................................... 16 学生教材交费、领取、结算流程 ...................................... 17 大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 1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手续 .. (19)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复学)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一份(可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或从教务处网页“表格与文件—学籍考试”处下载),并按表后说明的填写办法填写相关的课程、学分和成绩;2.交学籍科分管老师审核;3.教务处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教务处公章;4.手续办完后复印申请表2份(转学的3份),原件和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科,复印件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学生本人保存(转学的,另交一份给财务处)。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规…2011‟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并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卡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鉴定表5.江苏省中等职业写实性学习证明书6.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知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省有关厅局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学籍异动审批表
归档号:
姓名
性别
学号出生日期ຫໍສະໝຸດ 年月异动前所在学院
年级专业
入学时间
年月
异动后
所在学院
异动后年级专业
异动日期
异动期限
年月至年月
异动类型
○休学○参军 ○复学 ○转学 ○转专业 ○保留学籍○留级○其它
学籍
异动
理由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家长
或监
护人
意见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年月日
学生
所在
学院
审核
意见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转入
学院
审核
意见
(此栏转专业填)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日
学籍科
复核记录
复核人(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处长(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说明:1、该表空白可复印,也可到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或在教务网站下载。
2、本表一式六份(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教务处、学工保卫处、财务处、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籍异动流程图
学籍异动流程图一、学籍异动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学(转入及转出)、提前毕业、留级等,是学籍管理领域的常用术语。
1.休学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暂时停止上学,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
休学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习。
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离校通知单,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休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休学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指学生停止一段时间之后再回学校重新上学。
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到找专业主任和教学秘书制定《课程修读计划表》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到计财处 交本学期学费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复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复学审批表》、《课程修读计划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学生凭退学证明,并携带办理后的“退学审批表”、“成绩单”,到学生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表”、“成绩单”,装入个人档案到教务处找教务处主管处长签署意见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并领取退学证明到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退学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学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到学生所属学院(系)办公室、团总支、公寓办,信息中心、计财处、图书馆、教材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指对本专业兴趣不大,在学校下发转专业信息后,学生提交申请,转向自己喜欢的专业持复学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室办理校园卡持复学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上网手续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审核签字同意后由学籍管理中心开出学籍变动通知单发至学生原院系及拟转入院系学籍管理中心将报告报相关主管处审阅同意后转交拟转入院系拟转入院系将签署意见后的报告返还学籍管理中心学籍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讨论如同意转专业,教务处长签字(如不同意转专业,则由学籍管理中心及符合转专业条件(如成绩前列,不挂科)的学生由本人书面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过教学院长(或者系主任)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及学籍管理系统5.自动退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学院不发给肄业证明书和退学证明及成绩单。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总结了关于高校学生工作的管理办法。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具体的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如下:一、学生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一)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都应进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2、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
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件制作、大型作业(设计)、论文等多种形式。
3、课程考核按考试课、考查课、实践课等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计分方式。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应根据教学环节或课程的不同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记载,也可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的考核,在停课考试周前的一周结束,按五级制记载。
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考勤、作业、测验、学习态度等方面情况评定成绩,是否组织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若安排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无故不参加考核,视为旷考,该课程按“0”分处理。
学籍异动工作指南
学籍异动工作指南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学籍管理,严格规范学籍异动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学籍异动类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异动包括以下类型: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休学、复学、留级、退学等。
二、学籍异动管理模式根据学籍异动类型,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
1.休学、复学、保留学籍:采取系部受理、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审批的三级审批模式。
2.退学、留级:采取系部受理、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党政联席会审议的四级审批模式。
3.转专业:采取系部受理(包括转出系部与转入系部)、教务处审核、党政联席会审批的三级审批模式;4.转学:采取教务处受理、党政联席会审议、省教育厅审批备案三级审批模式。
三、学籍异动申请审批程序1.休学、复学、保留学籍(1)学生自行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审批表(休学、复学、保留学籍用表)》(见附件1),按要求规范填写。
(2)学生填表后交由系部辅导员、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应充分了解学生情况,与家长及时沟通并告知学院相关规定。
(3)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由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受理,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核实学生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
(4)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应对学生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同时报请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批。
(5)学生工作处于每月20日前将系部提交的学籍异动申请材料(包括学籍管理审批表、相关材料、学籍异动申请信息汇总表)汇总后交予教务处,教务处对各项材料进行复核,签署审批意见,并向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汇报情况。
(6)教务处拟文,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发文。
同时教务处向相关系部发送“学籍异动告知单”(见附件5)。
南昌工程学院学生手册题目及答案(1)
错误答案:A错误答案:A1、通识选修课达到以下(_________)要求方可毕业。
(1)文科类专业学生获得自然科学类通识选修课学分不低于通识选修课要求学分的50%,理工类专业学生获得社会科学类和文学艺术类学分不低于通识选修课要求学分的50% (2)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各专业规定的学分不同,具体见《新生必读》各专业教学计划∙ A (1)(2)∙ B (1)错误答案:A2、以下关于通识选修课的正确说法有(_________)(1)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只能获得一次学分(2)体育保健类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超过2学分,按2学分计,也可不选修∙ A (1)(2)∙ B (1)错误答案:A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修满规定学分者,若未超过学习年限,可申请自动留级,否则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允许学生在结业后(____)内参加返校重新学习和考核。
补满规定的学分者,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换证日期。
返校考试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A 一年∙ B 半年∙ C 三个月∙ D 二个月错误答案:A4、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方可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1)获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学分(2)通识选修课(专科为公共选修课,以下统称“通识选修课”)获得的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并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对通识任选课类别的要求(3)所获素质拓展学分不少于10分,专升本学生不少于5分∙ A (1)(2)∙ B (1)(2)(3)∙ C (1)(3)错误答案:B5、学生毕业时,达到下列条件(_______),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除通识任选课和毕业论文(设计)外的其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3)毕业论文(设计)绩点达到2.0;(4)外语成绩满足学位授予规定(5)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在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当学生需要休学或者复学时,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填写申请表,经过学校和教育局的审核批准后,学生才能进行休学或复学手续。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这一重要的表格。
一、申请表格的重要性在学生的学习生涯中,休学和复学是常有的事情。
有些情况下,学生需要因为身体健康、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休学,而在一定时期后需要复学继续学业。
而休学复学申请表就是处理这些事务的重要文件,它的填写和提交是学生休学复学手续的第一步。
二、申请表格的内容针对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尊称、性别、芳龄、班级、学籍号等;2.休学原因:需要具体说明休学的原因,如病假、家庭原因、心理健康等;3.休学期限:需要填写休学的具体时间,包括起止日期;4.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申请表需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针对复学申请表,还需要提供复学时间、复学意向、家长或监护人的意见等信息。
这些内容的准确填写,将直接影响学生休学复学手续的进展。
三、申请流程在了解申请表内容的基础上,我们还需要掌握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需要先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完成,然后交由学校进行审批。
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核批准。
申请表还需要提交至教育局备案,以便将学生的休学复学情况纳入相关统计和管理。
四、个人观点在我看来,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虽然形式简单,但背后却承载着学生个人成长和教育管理的重要责任。
在填写申请表时,家长和监护人需要对学生的休学复学理由进行认真思考和准确描述,以便学校和教育局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五、总结通过对《乐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的深入探讨,我们不仅了解了申请表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还对申请流程和个人观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教务主要工作办事流程图
教务主要工作办事流程图1.修订教学计划:2.课程安排:3.补考:4.新生入学5.休(停)学:1、学生从系部领取《休学申请审批表》。
2、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5、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教务处存档,并开具《休学证明》,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保留其学籍。
7、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6.复学:1、学生凭《体学证明》,从系部领取《复学申请审批表》。
2、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3、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4、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教务处存档,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籍管理部门备案,恢复其学籍。
6、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7.退学:1、学生从系部领取《退学申请审批表》。
2、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教务处审核并签意见。
5、主管院长批准。
6、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教务处存档,并出具相关证明。
8、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8、转专业:1、新生开学一个月内,从系部领取《转专业申请表》。
2、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转出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4、转入系部审核并签意见。
5、教务处审核并签意见,发给《转专业审批表》。
6、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教务处存档。
8、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院长、学工处、财务处、各相关系部)。
9.转学(转入):10.转学(转出):注:一、省内学校互相转学需提交的材料1、转出、转入学校同意转学报告;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
二、跨省转学需提交的材料(一)外省转至本省学校:1、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学报告,并附加盖了转出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2、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的批件。
(二)本省转至外省学校:1、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学的报告;2、“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
广东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广东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报到须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入学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第四条新生因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应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通八达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在下一年新生入学前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入学申请,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已注册的新生由学校统一编定学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予办理更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手续。
学籍档案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学生离校后,学籍档案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第六条在籍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或逾期一个月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在籍学生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予注册。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缴费者,必须办理缓交手续。
未经批准无故拖欠费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凡自动退学者,学籍不得恢复。
第九条学生必须妥善保管学生证,如有遗失,应向发证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申请补办。
办理学籍变须知
办理学籍变动须知
根据《吉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保留学籍(含参军入伍)、降级与退学等均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一、办理流程:
(一)本专科学生申请学籍变动需向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
室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领取学籍变动通知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批盖由学院主管教学的相关负责人章。
(二)教务处主管处长签批(和平校区同学须先到学部教务处签署意见),然后去教务处各校区教材发发部办理手续。
(三)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审核、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学生管理审核并签署意见(和平校区同学到校区公寓管理办公室、学部贷款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二联交学生工作部留存)。
办理退学的同学同时上缴学生证。
(四)校区图书馆签署意见。
(五) 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处留存)。
(六)注册中心签署意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交注册中心留存)。
(七)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变更学籍信息(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一联交教务处留存)。
(八)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注:转专业、转学学生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到转入学院留存,其它将学籍变动通知单第五联交回原学院留存)。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
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根据我院关于学籍管理工作的决定,自2005年10月8日起,凡涉及学生办理有关学籍异动等手续由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现将学籍中心对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转专业(一)程序1、自考生在被我院录取后,对原专业不满意提出转专业意向的需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系学生管理副主任签字审核后,由本系办发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学生在表中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转专业原因,由所在系主任、接收系主任、国考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到学籍科换取转专业手续表。
学生依据手续表中八项内容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手续。
办理完毕后将审批表交学籍科存档,手续表及申请书交新辅导员。
2、自考生经各省(区)补录为统招生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招办大厅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转身份手续,原则上不再允许办理转专业。
3、统招专科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提出转专业意向的需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系学生管理副主任签字审核后,由本系办发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学生在表中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转专业原因,由所在系主任、接收系主任、统招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到学籍科换取转专业手续表。
学生依据手续表中八项内容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手续。
办理完毕后将审批表、手续表原件交学籍科存档,手续表复印件及申请书交新辅导员。
4、对老生提出转专业的,班里、系里要严格控制;对统招本科新生,尤其是统招老生原则上不予办理。
5、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只能办理一次。
(二)时间办理转专业手续,自考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前两周可于工作日(周二至周六)上班时间办理,从开学第三周起至第十周之间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固定在每周四,开学十周后学籍科原则上不再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统招生转专业只限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二、退学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如因:(1)六门以上考试不及格学校作退学处理;(2)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作退学处理的学生,本人可直接到学籍科领取《西安思源学院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办理有关手续。
中职教育入学、转专业、复学、退学办理指南
中职教育入学、转专业、复学、退学办理指南入学与注册:1.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2.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免试录取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进行学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5.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须由学校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它疾病,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于下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健康复查仍未痊愈者,取消其入学资格.6.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取得学籍后,学校应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基本信息提交注册,由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录取名册予以审核.新生每年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转专业:1.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申请转学或转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2.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一)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二)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三)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转学: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个人意愿或其他特殊情况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学生转学、转专业均先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批;(二)学生在本省区域内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学校同意后即可办理转学手续;(三)学生跨省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学校同意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两校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休学: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休学或劝其休学: (一)因病或有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者;(二)申请停学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三)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时间合并计算);(四)按国家规定(如服兵役)可予以休学者.2.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定,但休学累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依法服兵役而休学的,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3.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学习过程中申请休学,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一)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二)学生须年满十六周岁,入学一年后,方可申请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三)学生离校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定期向学校提交用人单位对其各方面的综合鉴定.4.学生离校参加社会创业和就业实践活动或因病休学,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申请,因病休学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与学校签订协议,对学生离校休学期间的管理作出明确约定.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开学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原则上随后续年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休学期间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形式已达到同年级相同学习进度的,凭相应学习成绩证明,经学校认定,可随原年级继续学习.退学: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批准,可劝其退学或准其退学,并通知家长(监护人)或有关单位,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二)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或休学时间累计超过三年者;(三)经学校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者;(四)在校累计时间(含休学)已超过在校最长年限者;(五)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者;(六)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七)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超过三年者;(八)本人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应给退学学生核发退学证明,在校学满一学年以上且成绩合格的退学学生,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退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高等专科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80)教视字018号文批转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重庆电大具体情况,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和注册第一条:凡经全国成人高考或普通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以下简称成人大专生和普通大专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教学点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成人大专生统一由分校、工作站到市校教务处注册,普通大专生由各办班单直接到市校教务处注册。
注册的时间和要求按市校教务处通知办理。
第三条:注册手续完清后,由市校教务处发给学生证和校徽。
学生证加盖学校钢印后方为有效证件。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各教学班、点,应按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的内容有: 1.招生考试的录取材料,包括考生登记表、体检表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2.学生的操行评定材料。
3.学生学业成绩。
4.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原件)。
学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
学生转学时,由原分校、工作站负责密封档案转至学生的转学接受单位。
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的学籍档案送交学生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若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属徇私舞弊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凡经单位同意报考并被电大录取的学生,在学期间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终止其学习。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学生应到教学班(点)办理报到手续,教学班(点)应在开学后三周内到分校、工作站办理注册手续,分校、工作站应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和签署注册时间。
未注册签证的学生证无效,学生不能参加学期考试,学生因公或因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持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教学班(点)请假,且假期一般应在两周以内,无故超过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分校、工作站在本地区的学生注册完成后,应分年级、专业按统一要求填写学生注册表及本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秋期为十月上旬,春期为四月上旬)到市校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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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
1、表中第(1)、(2)、(3)项由学生办理。
2、表中第(4)、(5)项由教务处办理。
3、休学相关手续一式五份办理结束后,由教务处将此表报送省教育厅,送达学生所在院系,转发校办,团委学生处,计财处,主管副校长,本人。
4、教务处办公室存档,教务管理系统中记载。
5、本表空白可复印。
青海民族大学学生复学审批表
2、表(4)由教务处办理。
3、学生于第15周在院系办理相关手续,16周交教务处考务科。
4、转专业相关手续一式一份办理结束后,教务处将此表报送省教育厅,送达学生所在院系,转发校办,团委学生处,计财处,主管副校长,本人。
5、教务处办公室存档,教务管理系统中记载。
6、本表空白可复印。
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
时间
学号
籍贯
出生年月日
转出院(系、部)
专业
转出
年级
层次
转入院
(系、部)
专业
转入
年级
层次
申
请
理
由
(1)
申请人:
年月日
转
出
院
系
意
见
(2)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转
入
院
系
意
见
(3)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教
务
处
审
批
意
见
(4)
经办人:
(公章)
年月日
备
注
1、表中(1)、(2)、(3)由学生办理。
青海民族大学学生休学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学号
籍贯
出生年月日
所在院
(系、部)
专业班级
申请
时间
申
请
理
由
(1)
申请人:
年月日
疾家
病长
证签
明名
(2)
家长签名:
年月日
院
系
部
意
见
(3)
(公章)
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考
务
科
意
见
(4)
(公章)
经办人:科长签名:
年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5)
(公章)
主管处长签名:处长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学号
籍贯
出生年月日
所在院
(系、部)
专业班级
申请
时间
申
请
理
由
(1)
申请人:年月日
疾家
病长
证签
明名
(2)
家长签名:
年月日
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年月日
校医院签名:年月日
院
系
部
意
见
(3)
(公章)
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考
务
科
意
见
(4)
(公章)
经办人:科长签名:
年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5)
(公章)
主管处长签名:处长签名: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
时间
学号
籍贯
出生年月日
转出院
系部
专业
转出
年级
层次
转入院
系部
专业
转入
年级
层次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月日
转出
学校
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转
入
学
校
意见
(公章)负责人签字:源自年月日本省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经办人:
处长:
(公章)
主管厅长:
年月日
外
省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1、办理转学手续时必须携带此表及招生录取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二者缺一不可。
年月日
备
注
1、表中第(1)、(2)、(3)项由学生办理。
2、表中第(4)项由教务处办理。
3、休学相关手续一式五份办理结束后,由教务处将此表报送省教育厅,送达学生所在院系,转发校办,团委学生处,计财处,主管副校长,本人。
4、教务处办公室存档,教务管理系统中记载。
5、本表空白可复印。
青海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同时出具转学理由的相关证明。
3、本表一式五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省教育厅及有关公安部门各存一份。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须持本表到有关公安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出和迁入手续。
4、层次是指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
5、本表空白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