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二○一三年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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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资事发[1993]44号【发布部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日期】1993.08.28【实施日期】1993.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国资事发<1993>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委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组织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了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全面总结工作1.各地区、各部门在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全面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总成效;(2)组织实施的主要作法与经验体会;(3)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4)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要求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有观点、有材料、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对策。

典型事例具体,数据准确。

2.总结报告于近日报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司。

二、评选先进工作1.评选范围:参加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地区(包括省、地市、县,下同)部门、基层单位(含各级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专职机构)和个人。

2.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单位领导重视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首的财产清查登记领导机构和健全的办事机构,并配备了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及相应的工作条件。

(2)在上级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了全面的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财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的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的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的公告
尊敬的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为了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管理效率,现将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安排公告如下:
1. 清查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清查范围:所有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3. 清查方式: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实地清查,
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清查内容:清查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格,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5. 清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管理负
责人,需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清查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应在2023年2月15日前将清查报
告提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7. 异常处理:如发现固定资产数量与清查表格不符或有其他异
常情况,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核实和处理。

请全体员工积极配合,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合作!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日期:2022年12月1日。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1992年10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关于一九九三年在全国开展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意见,在总结一九九二年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行政事业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中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是清产核资工作的组成部分。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而且对即将开始的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也有重要意义。

因此,请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国家行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附件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清〔1992〕5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国清〔1992〕6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指导思想是:查清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财产的实物数量,并以此为基础相应登记并反映其价值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财产,都纳入国家财产的管理范围,逐步做到与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达到财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的。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_1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_1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桂财资〔〕4号)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定于3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本次资产清查以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市直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二、资产清查要求和报送时间对于近两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对于近两年来没有进行过资产清查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此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认真开展本部门和单位的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部门应当于7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市财政局。

资产清查报表全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和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扎实推进自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月至10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展全面清查以来,全国很多省市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推进展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

湖南省首先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发动会,积极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要求可以从资产的数量、价值、构造、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根底。

山西省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清查工作认识到位、政策法规学习到位、监视责任落实到位和监管工作效劳到位,“四到位”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施行。

据介绍,阳泉市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发动部署会议上提出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将一直持续到今年8月,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根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为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底数据库,重庆市政府也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展全面清查。

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底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从而进步会计信息质量。

为防止清查工作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夯实整个财政管理根底组织专项监视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目前,全国大局部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也已逐步展开。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xxx对记者说,“在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将资产按照不同归属类别进展分门别类,而且可以把资产清查工作当作是国家政策性改革中的一项根底性工作,将不必要的建筑、效劳设施等出租或卖出,同时也是一种资产根底的积累,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进步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还同时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明确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内容和各方管理职责,标准了资产清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2.13•【文号】财办[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关于财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财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财产清查的通知
各部门、药店:
为了规范财产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利
用公司资源,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财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摸清家底,建立财产明细台帐。

2、财产管理责任到人,公司财产由专人管理,并明确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财产直接责任人。

3、建立健全财产购买、领用、调配、使用、保管手续
制度。

使财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

4、严格执行财产损坏赔偿制度,管好财产,提高使用
效率。

严格履行财产交接手续,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交接,员
工凡调动、调离工作的,应主动及时移交财产。

造成损坏、
丢失的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办理调动、调离手续。

二、清查范围:公司及各部门全部设施设备。

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三、清查时间:2009年8月1日到31日
四、清查组织领导,成立财产清查小组。

组长:史经理,副组长:侯利萍,庞富锁。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清查小组
负责清查各项工作的协调、进度汇总、登记,并制定财产管
理办法。

财产清查工作,是关系到公司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一项
十分重要的工作。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
合,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财产清查工作。

附:财产清查登记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资产清查是公司的一项财产管理制度,做好这项工作对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及时准确提供公司经营成果、资产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摸清家底、保证帐实相符,公司决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开展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1、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2、材料、维修备品备件等各类库存物资;3、个人借款;4、单位往来。

二、清查方法1、对各类物资进行实物盘点。

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械设备、房屋构筑物等)由设备部牵头、**部配合,现场逐台逐项清点,登记;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牵头、财务部配合,每部各派一人,逐个房间清点、登记,并由物资保管或使用人签字认可;库存物资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点并填写盘存报表。

2、凡在公司有借款的部门和员工个人,应在****年**月**日前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完报销或还款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逾期不办又无正当理由的,属于部门借款的,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属于个人借款的,财务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其工资中扣除。

3、与外单位往来由各经办部门负责清查,计划财务部配合。

重点是“三产”应收未收的款项及本年度已经发生但是发票未到的各项业务。

对于应归属于****年度的成本、费用相关经办部门应及时联系对方予以开具发票入账,特殊情况需要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审批,否则次年度一律不予入账。

另自****年12月起各部门取得的机打或者手写发票(定额发票除外)购货人或者需方必须书写“****公司”全称,不得把公司名称简写或者不写,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入账。

4、下属**、**单位自行组织财产清查工作,事后公司财务部将进行现场稽核。

三、时间安排1、盘点截止时点统一为**月**日下班前;2、****年**月**日至**月**日为各单位、部门现场清查时间。

盘存报表报送计划财务部时间为**月**日下班前;3、次年1月1日至*日由财务部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盘存报表,进行财实核对、表实核对、卡实核对;4、次年1月4日由财务部会同各经办部门根据本次清查中查明的盘盈、盘亏物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并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1.11•【文号】国资厅评价[2003]53号•【施行日期】200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5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的精神,帮助企业了解国家统一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度,现将《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相关清产核资工作文件公布后,我们陆续接到一些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询问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问题,现解答如下:一、关于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进行审计的问题按照《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有关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应纳入中央企业清产核资范围,由中央企业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统一组织。

中央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清产核资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可由中央企业委托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也可由中央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按有关规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问题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若已开展了清产核资(财产清查)工作,则应由中央企业将清查出的有关资产损失,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要求与程序报国资委批准核销。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2008-6-10发布 2008-6-10实施Q/CYTL.CW.GL.311—2008发布Q/CYTL.CW.GL.311—2008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职责 (1)3 管理内容和方法 (1)3.1财产清查的组织 (1)3.2财产清查方法 (1)3.3发现问题的处理 (1)3.4对财产管理及清查人员的奖惩办法 (1)4 相关文件 (1)5 记录 (2)IIQ/CYTL.CW.GL.311—2008III前言本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财产管理作出相关要求,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起草单位:财务管理部会计科。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陶成金、干亚菊、沙光前。

Q/CYTL.CW.GL.311—2008财产清查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所列资产的清查工作。

2 职责2.1财务管理部会计科负责组织资产的清查工作;2.2各部门负责配合资产的清查工作。

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财产清查的组织定期清查(一年一次)由财务管理部会计科牵头,烟叶经营部、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进行,不定期清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3.2财产清查方法3.2.1库存商品一般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清查,烟叶库存清查由财务管理部会计科、烟叶经营部成品科联合进行逐件清点,清查完后要进行账实核对,并由参与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认可。

3.2.2材料、配件物资清查由企业管理部物资科、资产管理部配件科、财务管理部会计科联合进行,清查完后进行账实核对,并由参与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认可。

3.2.3固定资产清查在年底进行,由资产管理部综合科、财务管理部会计科、资产使用部门综合科共同进行逐件清点并进行账实核对,并由参与人员在《固定资产盘点表》上签字认可。

3.2.4低值易耗品清查在年底进行,由资产管理部综合科、办公室综合科、企业管理部综合科、财务管理部会计科和各使用部门综合科进行逐件清点,并进行账实核对,并由参与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认可。

关于做好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保证年终财务决算质量,加强财务管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正确评价公司一年来的经营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税收法规要求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终财产清查的重要性为全面反映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在进行年度会计决算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工作。

年终财产清查、财务决算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通过年终全面的财产清查和财务决算工作,是对一年来公司各项经济工作进行盘点,对公司年初、年中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下一年度经营目标的确定起到承上启下作用。

对于本次年度全面财产清查,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与人员应积极主动工作,抱着对公司、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搞好本次财产清查工作,以利于公司做好本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

二、成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为了保证年终财产清查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清查盘点的范围及盘点人员分工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等)的盘点,由财务部门负责。

2.债权债务(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由财务部和采购部及销售部共同负责3.库存商品的盘点,由物控部、生产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

4.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以及账外财产的盘点,由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

5.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的盘点,由财务部门负责。

6.收入、成本、费用(3-11月份各月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利润分析;3-11月份各月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分析)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

四、清查盘点截止期限各类财产物资一律以2012年11月30日止的账面数字与实际盘点数为准,凡是提前或者拖后截止盘点时点的数字,一律按2012年11月30日的数字轧齐。

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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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2.13•【文号】财办[2006]51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的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关于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又到了一年的尾声,为了更好地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规范
企业资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盘点范围
固定资产盘点: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电脑等固定资产的盘点。

库存物资盘点: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库存物资的盘点。

财务账目核对:对财务账目进行逐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二、盘点流程
制定盘点计划:各部门根据盘点范围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并报
备主管领导。

实施盘点:按照计划,认真开展实地盘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

数据录入:将盘点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形成盘点报告。

报告汇总:各部门将盘点报告上报至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汇总。

三、清理工作
淘汰处理:对于报废、损坏或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
及时提出淘汰处理申请。

整理归档:对于过期文件、无用文件等进行清理整理,合理归档
保存。

清理办公环境:各部门要做好办公环境的清理工作,保持办公区
域整洁有序。

四、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盘点与清理流程执行,确保数据准
确性和工作效率。

保密原则:在盘点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机密信息的部分,要严格遵
守保密原则,防止信息泄露。

合作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对待年末盘点与清理工作,做到认真负责、高效完成。

通过本次工作,不仅可以规范企业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也能为新一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特此通知。

祝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通知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通知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通知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定,为了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就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如下:一、清查目的公司每年都会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目的是:核实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确保账实相符。

发现遗漏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及保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提供依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二、清查范围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3.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其他固定资产三、清查时间安排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为清查准备期,各部门需做好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实际清查期,各部门需在此期间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

2023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为清查结果汇总期,各部门需在此期间将清查结果报送财务部。

2023年4月11日至4月20日为清查结果审核期,财务部将对各部门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

四、清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清查时要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状况等,如实填写清查表。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无法核实的资产要进行调查说明。

清查结束后,各部门要将清查表及时报送财务部,并对清查结果负责。

财务部将对各部门提交的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五、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清查期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如实填写清查表,并对清查结果负责。

逾期未完成清查任务的部门,财务部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并暂停该部门的相关申请。

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财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最终结果将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的重要依据。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1日前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反馈至财务部。

通知年度物品清查工作安排

通知年度物品清查工作安排

通知年度物品清查工作安排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全面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实际情况,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和准确性,现将年度物品清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将于X月X日开始,持续至X月X日结束,共计X 天。

期间各部门需配合,并确保所负责区域的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清查范围
1. 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家具等固定在办公场所使用的资产。

2. 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柜、文件架、办公座椅、办公桌、办公文具、摆件等办公所需物品。

三、清查程序
1. 部门负责人指派一名员工负责清查工作,并填写《年度物品清查表》。

2. 根据清查表上的序列号,逐一核对实物与清查表上的资产是否一致。

3. 若发现任何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有遗失、损坏或超过报废标准的情况,请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变动申请表》。

4. 清查结束后,清查负责人将清查表及变动申请表交由行政部门进
行汇总和整理。

四、注意事项
1. 清查期间,请保持资产和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严禁私自调动、
挪用或损坏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

2. 若需要更换、退还或报废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请提前向行政部
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3. 清查期间,各部门应指派人员配合行政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
的支持和协助。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年度物品清查工作,保持高度的配合性和准确性。

通过此次清查,我们将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公司各项资产,为公司发展
提供可靠依据。

最后,感谢各位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敬礼。

关于安排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关于安排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关于安排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为了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清查工作,加强资产盘点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安排通知如下:
盘点时间和地点
- 盘点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
- 盘点地点:公司X处
盘点范围和方式
- 盘点范围:包括整个公司的固定资产,涵盖办公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各类固定资产。

- 盘点方式:采用实地盘点和系统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将会在盘点开始前通知到各部门。

盘点责任及配合
- 盘点责任:各部门负责人需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盘点工作,并明确具体的盘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 盘点配合: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资产盘点工作,确保实地盘点的顺利进行,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盘点结果处理
- 盘点结果:盘点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整理资产盘点结果,并报送至资产管理部门。

- 处理措施:对盘点中发现的差异、遗漏或有问题的资产,各部门负责人需积极配合解决,并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

附则
-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盘点要求和时间节点履行盘点责任,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 如有疑问或问题,请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和咨询。

此致,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日期:20XX年X月X日。

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

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

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是每年都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或个人的财产状况,确保财务安全和透明度。

本方案将详细介绍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的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的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1.核实公司或个人财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财务漏洞和风险;3.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规性;4.为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流程1.准备工作(1)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包括资产、负债、股权和收入等方面;(2)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3)准备必要的清查工具,如财务软件、账簿、凭证等;(4)确保清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实施清查(1)按照清查计划,逐项核对财产情况,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原值、账面价值等;(2)核实负债的情况,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3)核对股权的持有情况,包括股东、持股比例等;(4)核对收入的来源和金额,包括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等;(5)记录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整理和分析(1)整理清查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分析清查结果,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3)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

四、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清查工作的合规性;2.确保清查过程中的保密性,避免泄露财务信息;3.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4.发现问题和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后续的财务损失;5.清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做出决策。

五、总结年终财产清查盘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全面了解和掌握财产状况,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财务安全和透明度。

清查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制度和法规,保证工作的合规性和保密性。

同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9•【字号】金政办发[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重组调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摸清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现状,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为政企分开,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管理,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国资委主任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贸易粮食局、经委、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清产办”)设在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清产办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督促和日常工作。

三、清查范围和主要任务财产清查的范围:全市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对没有控制权的国有参股企业,只统计数据,不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的主要任务:摸清国有企业户数,国有资产的分布、结构、存量、管理现状、经营效益和人员等情况;清查、认定和登记企业各类财产数量、价值、质量,核实债权债务,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如实反映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及损失情况,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建立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数据库,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四、清查时点全市国有企业财产清查截止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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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铁政字〔2013〕155号签发人:韩玉鉴
关于全面开展二○一三年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
通知
公司各单位:
年终财产清查工作,对于核实企业经济实力,查明资产结构及分布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盘活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现有资产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以及核实全年成本和盈亏,办理年终决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2013年财产清查工作,现将本年度财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部署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年终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玉鉴李留纪
副组长:曹顺周张广才王丰李文社刘晓军李学友苗绍智王新超
成员科室:李庆海魏遂卿张安民郭凯王小伟许扬廉三红王永前李亚冰江海峰李孟军张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各责任单位抽调专人负责本业务口所属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的相关手续审批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清查工作;25日前汇总结果,30日按时上报。

2、企管科负责专项资金、在建工程的清查工作,12日之前完成清查工作,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3、机电科负责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电费以及外转电费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4、后勤中心负责固定资产中房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5、供应科负责存货中原材料以及暂估材料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6、运销科负责存货中煤炭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7、行政办负责公务车辆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8、生产科负责固定资产中井巷工程的清查盘点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9、通风科负责工程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12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部室审批完毕。

10、劳资科负责职工四险一金的核对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11、工联办负责土地的清查工作;15日前完成现场清点,20日前资料整理完毕上报清查办公室。

二、工作原则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的工作原则。

1、清查工作要以账面记载为依据,以实地盘查为手段,对所有资产进行扎实地全面彻底清查。

在清查中要求把实物盘点同核查账务相结合,把清查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对账物不清的要进行追忆、查找,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在清查中,发现物资设备去向不明、虚报冒领、私自变卖、贪污盗窃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专案上报,不准隐匿不报。

3、年终财产清查,要边清查、边核实、边处理、边建制,严防前清后乱,以巩固清查成果。

三、清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1、流动资产的清查范围。

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1)现金。

清查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对现金长款和短款,白条抵库等现象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

(2)各类存款。

核对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他金融机构中存款数是否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若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3)应收及预付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

按应收票据的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在本次清查过程中,重点核查与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往来款项。

在核查过程中,以债权人为对账主体,发起与其相对债务人往来对账事宜。

首先审查确认债权成立的依据是否充分,而后逐一与债务人核对,确保双方记帐金额一致;对有争议的债权或双方对账不一致的款项,要编制企业间余额调节表,理清未达款项,对双方记账金额不一致的事项,双方应从记账依据、(工程等)测算方法、估价方法(如材料计划价与实际价)等入手,必须确保记账金额一致;对双方未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应认真清查、查证、核实,厘清事项过程,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的款项,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
在满足坏账损失必备的条件时,连同各项证明材料一并报集团公司清查办公室审批。

职工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限期收回。

(4)存货。

清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物资(商品)等。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采取必要的手段(如:过磅、检尺等),对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2、固定资产的清查范围。

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及井巷工程等。

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

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资产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以及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目录,并区分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对清查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登记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统筹调剂,盘活闲置资产。

3、在建工程的清查范围。

包括在建、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

要认真清查项目投资总额和管理
状况,并及时交付使用,办理移交手续等。

对于完工的在建工程及早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本年完工的在建项目,要在年底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转增固定资产,并按规定提取折旧。

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

对无形资产,各单位在核查过程中要确保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充分,产权主体是否为本单位(如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同时对各类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对递延资产等要保证证明其存在的文件材料充分,在资产核查过程中,应关注资产的取得、摊销、处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5、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对负债清查时各单位要与债权人逐一核对帐目,达到双方帐面金额一致。

清查工作开展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日)为2013年10月31日。

四、财产清查报批程序
1、各单位将年终财产清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财产清查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清查小组领导审批。

审批后由各单位报集团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查、批准程序后,报公司财产清查办公室。

2、公司清查办公室将清查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五、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抽调业务骨干,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和工作
总结书面上报财产清查办公室(本单位注意存档备案),物资材料、机器设备、房屋等清查分类结果同时上报集团公司职能管理单位,于2013年11月30日审批完毕,并取得各归口部门批文。

如未按期完成影响公司资产清查进度,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义煤集团巩义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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