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工〔2009〕49号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5.12•【文号】教人函[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部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表彰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表彰名额2009年表彰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全国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关于在学生田径运动会期间举行第三届教职工.
玉溪师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秩序册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8日(星期四、五、六)地点:玉溪师范学院田径场关于在学生田径运动会期间举行第三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的通知各工会小组: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体育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丰富我院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教工的身体素质,发扬团结拼搏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文明与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学校第10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期间,举办玉溪师范学院第三届教职工田径运动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2009年11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见比赛日程表)二﹑比赛地点:环校园跑——学院东大门,其它项目——学院田径场。
二、比赛项目:(一)个人项目1﹑男子组青年组、男子成年组100米、200米、铅球(5kg)、跳远、跳高2﹑女子组青年组、女子成年组100米、200米、铅球(4kg)、跳远、跳高3、环校园跑(不分年龄,分男女组)(二)集体项目1、4x400米混合接力(2男2女)2、60米迎面接力(5男5女)3、拔河(10男5女)4、90秒钟计数跳大绳(5男5女,本单位人员摇绳)。
三、分组1、个人项目按年龄分组:40岁以下为青年组,40岁(含40岁)以上为成年组。
2、集体项目不分年龄组。
五、参加单位文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资环学院、教育学院、理学院、政法学院、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一队、机关二队(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组队)。
六﹑参赛办法1、各学院部门职工(含合同制),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比赛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个人项目每人限报2项。
3、集体项目只报参加部门,不报参赛队员。
4、各参赛队须将报名表于2009年11月12日前将参赛队员名单上报组委会cbp@编排赛程,并同时报工会 gh@备案。
七﹑竞赛办法:1、相关田径项目采用2006年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并执行全国田径比赛纪律规定。
其它项目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教工号,学号,科研项目开发编码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信息标准——机构、人员、科研项目编码一、单位编码(一)编码说明1.单位编码为六位数字“AABBCC”,其中编码AA表示所属类别,编码BB 表示单位序号,编码CC表示下一级单位序号。
2.编码单位名称以学校发文为依据。
3.教学科研实体单位以学科门类为序,学科完全相同按成立时间先后为序;非实体单位分类别按设立时间为序。
4.新增单位在现有顺序基础上递增。
(二)单位类别说明(三)单位编码1. 职能部处、馆、中心、后勤、产业010100-015000 职能部处010100 学校办公室010101 政策研究室010102 信息网络中心010103 法律顾问室010104 校史研究室010105 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010200 党委组织部010201党校010300 党委宣传部010301 新闻中心010400 党委统战部010500 纪监委办公室010600 本科生工作部(处)010601武装部010602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010603 心理咨询中心010604 勤工助学中心010700 研究生工作部(处)010701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10800 人事处010801 人员交流与管理中心010900 财经处011000 审计处011100 教务处011101 招生办公室011102 教学服务中心011103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迎评办公室011104 普通话培训测试研究中心011105 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北京师范大学国外考试中心011200 研究生院011201 行政处011202 培养处011203 专业学位处011204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01120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011300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011301 共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011400 科学技术处011401 捐赠电脑助学行动北京中心011402 军工办公室011500 社会科学处01160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1160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11602 汉语国际推广部011603 汉语国际推广北京基地(北京汉语国际推广中心)011700 保卫处(部)011701 社区居民委员会011800 资产管理处011801 人民防空办公室011900 基建处012000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012100 后勤管理处012101 节能工作办公室012200 离退休工作处(部)012300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012301 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012302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012400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12500 校工会012600 校团委015000 总后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015100-018000 馆、中心、后勤、产业015100 图书馆015200 档案馆015300 文科学报015400 理科学报015500 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15501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015502 教育培训中心015600 出版集团015700 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015800 后勤服务集团015801 学生餐饮中心01580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015803 对外交流服务中心015804 物业中心015900 校医院2.教学科研单位编码020100-024000 学院(系)020100 教育学部020101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020102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020103 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020104 教育技术学院020105 教育管理学院020106 课程与教学研究院020107 教师教育研究所020108 教育经济研究所020109 学前教育研究所(系)020110 特殊教育研究所(系)020111 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020112 高等教育研究所020113 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020114 教育心理与学校咨询研究所020115 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02020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02030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020400 法学院020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020600 心理学院020700 体育与运动学院020800 文学院020900 汉语文化学院021000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21100 艺术与传媒学院021200 历史学院021300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数学教育研究所)021400 物理系021500 化学学院021600 天文系021700 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021800 环境学院021900 资源学院022000 生命科学学院0221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22200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022300 管理学院022400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023900 教师教育学院024000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024100-027000 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024100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024200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0243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024400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024500 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024600 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024700 水科学研究院024800 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024900 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026100 分析测试中心0265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026600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027100-029000 依托建设机构027100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02720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027300 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027400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027500 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秘书处027600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027700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027800 教育部华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027900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028500 北京市辐射中心029100-029900 非实体研究机构029101-029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029101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029102 发展心理研究所029103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029104 比较教育研究中心029105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029106 文艺学研究中心029107 教师教育研究中心029121-029140国家重点实验室029121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联合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22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41-029160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1 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2 射线束技术与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3 细胞增殖及调控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4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5 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6 放射性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7 模糊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61-029180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1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2 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3 环境遥感与数字城市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4 基因工程药物及生物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5 应用光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81-029200 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029181 天然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2 防沙治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3 数字学习与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4 虚拟现实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5 北京市防沙治沙工程技术中心029201-029500 研究院、所、中心029201 出版科学研究院029202 安博教育发展研究院029203 高等学校蛋白质组学研究院029204 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029205 北京京师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029206 珠海研究院029207 生物医学研究所029208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029209 远程教育研究中心029210 资源环境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中心029211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029212 科学传播与扫盲研究中心029213 科学教育研究中心029214 北京猛禽救助中心029215 中国沙漠研究中心029216 大气环境研究中心029217 生物信息数学研究中心029218 模糊系统与模糊信息研究中心029219 土地研究中心029220 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029221 光学研究中心029222 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029223 做中学科学教育中心029224 放射性药物工程中心029225 随机数学研究中心029226 中利宏观经济管理研究中心029227 幼儿园教育研究中心029228 许嘉璐工作室029229 国家遥感中心全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部029230 民办教育认证研究与服务中心029231 反贫困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32 中国企业家素质研究中心029233 天文观测研究中心029234 水土保持研究中心029235 基因资源研究中心029236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7 资源信息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8 知识工程研究中心029239 生命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发展中心029240 心理应急干预中心029241 领导力研究与发展中心029242 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029243 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心029244 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029245 中国语文与海外华文教育研究中心029246 媒体策划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029247 泛媒介文化研究中心029248 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029249 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029250 乡土中国研究中心029251 科学与人文研究中心029252 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心029253 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54 民意调查事务中心029255 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英语学习研究中心029256 数据统计与分析中心029257 复杂性研究中心029258 中国雉类研究中心029259 中国城镇发展研究中心029260 北京-香港-新加坡非线性与复杂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分中心029261 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029262 全国研究生心理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029263 高校党建研究中心029264 国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029265 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中心029266 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心029267 数学现代分析研究中心029268 科学计算研究中心029269 中欧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029270 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中心029271 中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029272 数字图书馆技术研究中心029273 易学文化研究中心029274 民俗文化普查与研究中心029275 俄罗斯文化研究中心029276 艾滋病预防与健康行为研究中心029277 工会发展研究中心029278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029279 房地产研究中心029280 企业文化研究中心029281 中国《资本论》研究中心029282 公共部门绩效测评研究中心029283 空间电子对抗研究中心029284 生物资源循环再生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029285 动力系统研究中心029286 中-瑞能源农业与生态工程研究发展中心029287 山地生态与资源保育研究中心029288 可视化技术研究中心029289 软件工程研究中心029290 嵌入式系统研究开发中心029291 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029292 继续教育研究中心029293 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029294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029295 人本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心029296 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029297 公民社会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029298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029299 纪录片中心029300 青少年网瘾防治研究中心029301 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029302 地理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029303 儿童阅读与学习研究中心029304 功能语言学研究中心029305 景观生态与可持续性科学研究中心029306 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研究中心029307 首都生态圈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研究中心029308 中国风险与保险研究中心029309 教育家成长研究中心029310 辞书研究与编纂中心029311 中国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029312 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研究中心029313 启功书法研究中心029314 中国教育调查与数据分析中心3.附校0301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302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30300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0304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030500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4.珠海分校040100 珠海分校5.联合国际学院050100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二、教工编码(一)编码说明1.教工编码为十一位数字“AABBCCCCDDD”,其中编码AA表示单位类别,包括校本部和附属学校,编码BB表示人员类别,编码CCCC表示入校年份,编码DDD为流水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18•【字号】京教基[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北京市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京教研〔2008〕2号)》,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化进程,我委决定从2009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实验工作。
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王雪青联系电话:51994915E-mail:****************.cn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实施方案一、数字校园实验的背景教育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应对知识经济挑战、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战略选择,也是衡量教育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当前,在基础教育领域,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应用,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已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实践方向。
以信息化引领和推动教育现代化是首都教育面临的机遇。
“十五”初期,市委、市政府确立了“高标准、高质量实现首都信息化,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目标,2004年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市教育大会确立了201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总目标。
通过10多年的努力,本市中小学信息化在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信息技术普及、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有效地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16•【字号】京教人[2014]12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教人〔2014〕12号)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各相关单位:经教育部同意,我市将于2016年开展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3号),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教委2014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10月16日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本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第四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
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京教工〔2010〕11号(2010年2月26日)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教师党支部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基本单位,是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基础力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斗堡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激烈。
高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在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进程中,承担着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赢得青年赢得未来的进程中,面临着新的重大课题,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形势和更加严峻的挑战。
教师党支部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教师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巩固党在高校的执政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兴旺发达,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当前,教师党支部建设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的问题,如:教师党支部促进本单位事业发展的作用还不够突出;部分教师党支部活力不足,组织生活形式相对单一,吸引力不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党员群众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等,迫切需要加以解决。
二、加强和改进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对高校党组织提出的“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高等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以增强教师党支部活力为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工作创新,加强条件保障,进一步增强教师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北京师范大学单位,教工号,学号,科研项目开发编码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信息标准——机构、人员、科研项目编码一、单位编码(一)编码说明1.单位编码为六位数字“AABBCC”,其中编码AA表示所属类别,编码BB 表示单位序号,编码CC表示下一级单位序号。
2.编码单位名称以学校发文为依据。
3.教学科研实体单位以学科门类为序,学科完全相同按成立时间先后为序;非实体单位分类别按设立时间为序。
4.新增单位在现有顺序基础上递增。
(二)单位类别说明(三)单位编码1. 职能部处、馆、中心、后勤、产业010100-015000 职能部处010100 学校办公室010101 政策研究室010102 信息网络中心010103 法律顾问室010104 校史研究室010105 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010200 党委组织部010201党校010300 党委宣传部010301 新闻中心010400 党委统战部010500 纪监委办公室010600 本科生工作部(处)010601武装部010602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010603 心理咨询中心010604 勤工助学中心010700 研究生工作部(处)010701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10800 人事处010801 人员交流与管理中心010900 财经处011000 审计处011100 教务处011101 招生办公室011102 教学服务中心011103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迎评办公室011104 普通话培训测试研究中心011105 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北京师范大学国外考试中心011200 研究生院011201 行政处011202 培养处011203 专业学位处011204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01120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011300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011301 共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011400 科学技术处011401 捐赠电脑助学行动北京中心011402 军工办公室011500 社会科学处01160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11601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11602 汉语国际推广部011603 汉语国际推广北京基地(北京汉语国际推广中心)011700 保卫处(部)011701 社区居民委员会011800 资产管理处011801 人民防空办公室011900 基建处012000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012100 后勤管理处012101 节能工作办公室012200 离退休工作处(部)012300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012301 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012302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012400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12500 校工会012600 校团委015000 总后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015100-018000 馆、中心、后勤、产业015100 图书馆015200 档案馆015300 文科学报015400 理科学报015500 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15501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015502 教育培训中心015600 出版集团015700 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015800 后勤服务集团015801 学生餐饮中心015802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015803 对外交流服务中心015804 物业中心015900 校医院2.教学科研单位编码020100-024000 学院(系)020100 教育学部020101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020102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020103 教育历史与文化研究院020104 教育技术学院020105 教育管理学院020106 课程与教学研究院020107 教师教育研究所020108 教育经济研究所020109 学前教育研究所(系)020110 特殊教育研究所(系)020111 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020112 高等教育研究所020113 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020114 教育心理与学校咨询研究所020115 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02020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02030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020400 法学院020500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020600 心理学院020700 体育与运动学院020800 文学院020900 汉语文化学院021000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021100 艺术与传媒学院021200 历史学院021300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数学教育研究所)021400 物理系021500 化学学院021600 天文系021700 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021800 环境学院021900 资源学院022000 生命科学学院0221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22200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022300 管理学院022400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023900 教师教育学院024000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024100-027000 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024100 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024200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0243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024400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024500 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024600 中文信息处理研究所024700 水科学研究院024800 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024900 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026100 分析测试中心026500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026600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027100-029000 依托建设机构027100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02720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027300 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027400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027500 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秘书处027600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027700 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027800 教育部华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027900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咨询服务中心028500 北京市辐射中心029100-029900 非实体研究机构029101-029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029101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029102 发展心理研究所029103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029104 比较教育研究中心029105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029106 文艺学研究中心029107 教师教育研究中心029121-029140国家重点实验室029121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联合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22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029141-029160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1 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2 射线束技术与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3 细胞增殖及调控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4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5 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6 放射性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47 模糊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029161-029180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1 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2 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3 环境遥感与数字城市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4 基因工程药物及生物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65 应用光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029181-029200 省部级工程技术中心029181 天然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2 防沙治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3 数字学习与教育公共服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4 虚拟现实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029185 北京市防沙治沙工程技术中心029201-029500 研究院、所、中心029201 出版科学研究院029202 安博教育发展研究院029203 高等学校蛋白质组学研究院029204 国家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院029205 北京京师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029206 珠海研究院029207 生物医学研究所029208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029209 远程教育研究中心029210 资源环境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中心029211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029212 科学传播与扫盲研究中心029213 科学教育研究中心029214 北京猛禽救助中心029215 中国沙漠研究中心029216 大气环境研究中心029217 生物信息数学研究中心029218 模糊系统与模糊信息研究中心029219 土地研究中心029220 中国生态资产评估研究中心029221 光学研究中心029222 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029223 做中学科学教育中心029224 放射性药物工程中心029225 随机数学研究中心029226 中利宏观经济管理研究中心029227 幼儿园教育研究中心029228 许嘉璐工作室029229 国家遥感中心全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部029230 民办教育认证研究与服务中心029231 反贫困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32 中国企业家素质研究中心029233 天文观测研究中心029234 水土保持研究中心029235 基因资源研究中心029236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7 资源信息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029238 知识工程研究中心029239 生命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发展中心029240 心理应急干预中心029241 领导力研究与发展中心029242 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029243 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心029244 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029245 中国语文与海外华文教育研究中心029246 媒体策划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029247 泛媒介文化研究中心029248 当代经济理论研究中心029249 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029250 乡土中国研究中心029251 科学与人文研究中心029252 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中心029253 资源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029254 民意调查事务中心029255 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英语学习研究中心029256 数据统计与分析中心029257 复杂性研究中心029258 中国雉类研究中心029259 中国城镇发展研究中心029260 北京-香港-新加坡非线性与复杂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分中心029261 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029262 全国研究生心理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029263 高校党建研究中心029264 国际职业教育研究中心029265 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中心029266 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心029267 数学现代分析研究中心029268 科学计算研究中心029269 中欧区域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029270 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中心029271 中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029272 数字图书馆技术研究中心029273 易学文化研究中心029274 民俗文化普查与研究中心029275 俄罗斯文化研究中心029276 艾滋病预防与健康行为研究中心029277 工会发展研究中心029278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029279 房地产研究中心029280 企业文化研究中心029281 中国《资本论》研究中心029282 公共部门绩效测评研究中心029283 空间电子对抗研究中心029284 生物资源循环再生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029285 动力系统研究中心029286 中-瑞能源农业与生态工程研究发展中心029287 山地生态与资源保育研究中心029288 可视化技术研究中心029289 软件工程研究中心029290 嵌入式系统研究开发中心029291 中国文字整理与规范研究中心029292 继续教育研究中心029293 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029294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中心029295 人本发展与管理研究中心029296 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029297 公民社会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029298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029299 纪录片中心029300 青少年网瘾防治研究中心029301 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中心029302 地理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029303 儿童阅读与学习研究中心029304 功能语言学研究中心029305 景观生态与可持续性科学研究中心029306 信息处理与信息安全研究中心029307 首都生态圈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研究中心029308 中国风险与保险研究中心029309 教育家成长研究中心029310 辞书研究与编纂中心029311 中国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029312 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研究中心029313 启功书法研究中心029314 中国教育调查与数据分析中心3.附校0301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302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30300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030400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030500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4.珠海分校040100 珠海分校5.联合国际学院050100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二、教工编码(一)编码说明1.教工编码为十一位数字“AABBCCCCDDD”,其中编码AA表示单位类别,包括校本部和附属学校,编码BB表示人员类别,编码CCCC表示入校年份,编码DDD为流水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领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京教工办[2006]9号
【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4.06
【实施日期】2006.04.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京教工办〔2006〕9号)
两委机关各处室: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6年第8次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6年4月6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京办发[2000]2号)和《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神,结合市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教育纪工委、干部处、监察处、机关党办、审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1.07•【字号】京教函〔2019〕558号•【施行日期】2019.11.07•【效力等级】党内其他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558号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为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教工〔2019〕61号)文件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于2019年开展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北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工读学校、大学附中附小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其他性质公办园和民办园)、职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中,2019年12月31日前在岗尚未到达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以下统称“中小学校长”)。
非区教委所属中小学按照属地原则,组织中小学校长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二、职级设置与结构比例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结构比例控制为:0.5:4:4.5:1。
各区要根据本区中小学校长总人数测算出高级、中级和初级校长评审的指标结构,建议各区高级指标首评使用60-70%,预留出每年的晋升空间;市教委将根据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测算出特级校长的总指标数,市级将首评特级校长指标控制在特级校长总指标的50-60%,预留出每两年的晋升空间。
三、申报、认定和评审工作(一)申报和审核。
绩效考核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教人…2009‟14号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为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已经市教委2009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登记表(表样)3.北京市中小学非教师岗位考核登记表(表样)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1: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发…2008‟15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京人发…2005‟10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对象和原则第一条考核对象为列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的学校中受聘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义务教育学校中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相应岗位工作特点,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业务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二章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第三条考核要突出对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
职业道德:包括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
对于教师主要考查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京政办发[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9〕77号)要求,为及时消除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防震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在2008年全面抗震排查的基础上,拟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和防震减灾工程。
为有效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汶川“5·12”地震为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无防”的思想,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改善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基[2009]12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基[2009]12号)各区县教委: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意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使管理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查找当前辖区内中小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规范办学方面的典型学校和个人,坚持依法治教,提倡科学管理。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促使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学。
特别要在执行课程计划、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规范招生秩序等方面,做到执行规定一丝不苟,管理秩序井井有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使学校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
为使教育部《意见》精神得到真正落实,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对有关贯彻执行《意见》情况进行检查。
对有违反规定的办学行为的学校,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就违规程度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行政处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结束——。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比例现状以及聘任情况,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机制,认真开展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原则(一) 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评审和推荐。
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合格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河北省职改办制订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 学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省职改办下发的《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七个文件的通知》(冀教人[2007]46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人[2008]24号)规定进行(上述文件在学校人事处的网站上均有刊载)。
在评审推荐过程中确保做到评聘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负责,逐级把关,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推荐结果客观公正,评审工作按时完成。
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资格或所聘职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学校将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审查。
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采暖费报销问答
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采暖费报销问答一、制定我校采暖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依据有哪些?答:我校往年是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办理教职工采暖费报销,没有制定本校的报销管理办法。
今年制定的《首都师范大学教职工采暖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依据有:《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9]第216号)、《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0]23号)、《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政管字[2006]22号)及《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200号)等。
二、我怎样报销采暖费或领取煤火费补贴?答:1、教职工校内家属区自管的正式住房(包括承租或已购福利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采暖费,由学校统一向供暖单位缴纳。
2、教职工校外住房的采暖费,由教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凭采暖费报销所需材料到房土处办理。
3、个人冬季取暖煤火费补贴,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统计汇总,与房土处核对名单后,送财务处将个人取暖煤火费补贴打入教职工工资卡中(不计税)。
三、我可以随时来学校报销采暖费吗?往年没有报销的采暖费今年能一起报销吗?答:办理采暖费审核报销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在此期限内未提交报销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该年度采暖费报销,原则上不再补办。
往年未办理报销的,原则上也不再补办。
四、我是无房老职工,购买了商品房,学校能给报销采暖费吗?答:职工配偶单位不报销或补贴采暖费,我校可以报销职工的供暖费。
五、我原来报销采暖费的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房,怎么报销采暖费?答:职工换房报销采暖费的,除提供原房屋出售证明外,还应按首次报销采暖费规定递交审核材料,重新核定采暖费报销面积标准。
六、我在外地有一套房,在京没有房,能报销采暖费吗?答:外地房也可以按照本办法核定采暖费面积。
七、采暖费报销的面积有何标准?答:教职工采暖费的面积标准以教职工住房控制面积(建筑面积)八、我的住房是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怎样报销采暖费?答:教职工(含无房或原福利住房已售的教职工)购买或承租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房屋的,遵照《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按照教职工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计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京教函[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京教函[2009]53号)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47号)要求,我委认真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我委共有行政规范性文件483件,其中决定保留335件,决定修改1件,决定废止86件,决定宣布失效61件。
专此函达。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注:1.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2.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未在清理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列入本表,并在序号中加“*”。
附件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注:1.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请将清理截止日之前已经完成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本表;2.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3.修改或者停止执行的条款一栏填写条款号码即可,如“第三条”。
附件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 注: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附件4: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文本的链接地址:http:/// 注:颁布日期按照年-月-日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京教函[2013]293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93号)各区县教委: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市教委每三年对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进行重新评审和认定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对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市级示范校”)进行评审和认定。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市级示范校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性管理,培养和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大力发展现代科技教育。
二、组织机构市教委成立市级示范校评审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三、评选条件(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重视科技教育工作并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
(二)学校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工作,设有科技教育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切实可行的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学校能够将科技(类)校本课程纳入选修课或必修课中,且至少在一个年级开设,并有正式的校本教材或读本。
学校特色科技项目社团有稳定的、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的教科研工作,有研究、有成果,有总结。
(四)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工作有场地、有时间、有经费、有人员,有效果。
(五)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特色突出且鲜明。
学校科技教育活动有特点,能够在全市中小学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国家级以上科技交流活动,各级各类科技活动有成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京教体美[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教体美[2009]12号)各区县教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关于“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意见》(京教基[2007]35号)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本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以下简称“体育会考”)将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整体推进情况实行新的体育会考实施方案,现将《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体育会考是根据国务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进行的考试,也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各区县教委和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新旧体育会考之间的平稳过渡。
二、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确保高中年级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体育会考时间不应早于每年的4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为了规范体育会考程序,保证考试公平,体育会考必须采取“四统一”,即统一考试项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试规程、统一考试时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京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京教基[2009]20号)市政府:收到郭金龙、黄卫同志对《外来务工人员要求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迫切》(《市长电话要情》第73期)的批示及市政府督查通知单后,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顺义区教委妥善处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顺义区努力协调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经向顺义区教委了解,顺义区后沙峪镇常住人口1.5万人,外来人口5.09万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已成为该地区的突出问题。
为缓解入学矛盾,后沙峪镇先后扩建后沙峪中心小学,新建空港小学,除接收本地常住人口应入学学生外,挖掘最大潜力只能解决100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但今年达到入学年龄的约200人,远远超出了镇域内2所小学的招生能力。
6月21日,顺义区教委组织小学招生登记后,一部分因在后沙峪镇中心小学无法登记入学的外省市儿童家长,先后到后沙峪镇政府和顺义区政府咨询。
后沙峪镇教育工作主管领导、区教委主管领导与《市长电话要情》中提到的2位同志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向家长介绍了后沙峪镇中心小学现有师资、教室等相关教育教学资源不足的情况。
因学校校舍容量有限,无法扩大招生规模,目前无法接收更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建议他们与其他民办学校联系孩子入学事宜,家长表示谅解。
经我委协调,顺义区教委同意协调安排尚未登记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分别到李各庄中心小学、小店中心小学、北务中心小学或其他民办学校就读。
二、本市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2009年,本市预计有18.4万人将进入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就学,其中大约6万人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京教高办〔2009〕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
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09〕242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评审工作。
经网络初审、评审委员会投票以及市教委审核并公示,批准北京大学“古代东方文明”等150门课程为2009年度北京市精品课程(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继续按照《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维护和更新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网上发布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其技术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课程建设,不断完善和更新精品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一步利用和借鉴国家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的优质资源和建设经验,切实落实质量工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我委将在北京市精品课程资源网上继续提供与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主管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的链接。
如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网址有变化,请及时上报市教委高教处。
联系人:金红莲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附件:
主题词:教育精品课程名单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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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工…2009‟49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署,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市委教育工委将于近期进行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分类2010年度招标课题分为战略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支持课题四个类别。
其中,战略、重点课题纳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序列。
1战略课题研究对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
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3-4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和1本专著。
该类课题设5项,每项经费8万元,面向北京高校所有人员招标。
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中重大的、亟需破解的难题。
课题成果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2-3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部分课题应出版专著。
该类课题设20项,每项经费4万元,面向北京高校所有人员招标。
一般课题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1-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结题评审后由课题管理部门结集出版。
该类课题设60项,每项经费1.5万元,面向北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标。
支持课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性问题。
成果形式为1篇研究报告和1篇论文,结题评审后由课题管理管理部门结集出版。
该类课题设150项,每项经费0.5万元,优先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素质教育教师等)。
二、课题参考题目参见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及要求此次招标工作,按照《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办法》开展。
其中,战略、重点课题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2可由1所高校牵头、组织2~3所高校参与共同申报。
一般、支持课题由1所高校申报。
战略、重点课题经初审入选后,在招标中进行现场答辩确定最终中标者。
四、课题经费课题申请人根据各类课题经费额度和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填写经费预算。
经费申请情况列入招标评审指标体系。
五、投标文件及要求(一)投标者须填写《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和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请从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网站下载)。
(二)战略、重点课题每所高校原则上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报1项,一般课题限报1-2项,支持课题限报3-4项。
承担2007、2008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报可在《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
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四)学校党委负责审核课题投标文件并盖章。
六、投标材料报送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5日前,将投标材料(申报书和设计论证活页,战略、重点课题各一式5份,一般、支持课题各3一式3份)送至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北京交通大学7号公寓760房间。
联系电话:51683541。
七、课题管理以上课题由市委教育工委委托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管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投标工作。
中标者要按照课题管理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推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附:1.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2.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3.设计论证活页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09年11月12日4附件1: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一、战略课题高校学生工作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关系研究高校学生工作精致化模式研究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瓶颈及其突破研究全球化背景下的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宗教在当代青年学生中传播的内在机理研究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团结教育研究二、重点课题重大政治活动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度影响研究——以60周年国庆游行为例基于学习型政党建设的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研究首都高校学生工作史研究(可滚动连续几年展开研究)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支撑关系研究中外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比较及中国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发展趋势研究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效果评估体系建设研究首都大学生生命观状况调查研究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现状调查研究北京高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状调查研究高校基层团学组织现状研究两年制硕士成长现状和思想政治教育应对策略研究民族突发事件与民族院校校园预警、应对机制构建研究首都大学生学习心理与学习行为调查研究5首都大学生网络使用现状调查研究首都大学生生活方式调查研究首都大学生阅读现状调查研究首都大学生流行文化调查研究三、一般课题适用于中国高校的心理咨询方法研究高校心理咨询教师的角色定位与职业发展研究高校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科医院合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模式研究高校心理咨询教师督导模式研究高校辅导员心理压力管理研究学习型辅导员队伍建设路径研究高校学生工作“双肩挑”与“专职”工作模式的对比研究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心理状况调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挂职锻炼的探索与实践研究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特色的研究与实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经典叙事研究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现状及对策研究互动式教学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课中的实践应用研究参与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实践应用研究多元社会思潮背景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教学研究高校研究生政治敏感度调查研究高校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模式研究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6网络时代“文化反哺”现象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90后”大学生网络道德状况调查研究大学生网络组织研究网络负面新闻对大学生行为模式及价值取向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互联网“虚拟人格”与社会“现实人格”统一性研究校园“网络暴民”问题调查从“BBS到开心网”--看大学生网络行为方式的演变“90后”大学生入党动机调查研究大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北京地区高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难点及对策研究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及作用发挥有效性研究民族院校学生社团现状和管理模式研究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学生骨干队伍培育研究“90后”大学生人际交往心理调查研究艺术类专业学生特殊心理特点及教育应对研究地域文化差异对大学生同学关系适应的影响研究大学生负性情绪认知机制研究“90后”大学生诚信状况调查研究大学生专题式通识教育研究北京生源大学生与京外生源大学生思想行为比较研究北京地区高校学生家庭环境对职业认同影响的研究弱势群体家庭对学生人格影响及对策研究面向困难学生群体的校园支持系统建设研究特色院校的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大历史事件对学生人格培养的影响实证研究7对“后奥运时代”体育院校学生人文素质提升的思考如何促进毕业生到民营与中小企业就业的认识研究国家重大纪念和庆典活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效果的分析与评价“红色短信进手机”探索研究校园民族宗教节日活动管理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制度与意识形态认同的共生性研究高校隐性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四、支持课题请高校一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某种现象等自行拟题申报。
8附件2:2010年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请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填表日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9申请者的承诺: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资助,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公开发表或出版;如经同意出版或发表,须标明受到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资助。
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年月日填表说明一、封面“课题编号”由课题管理部门填写,“课题类型”填写委托课题或战略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支持课题。
二、“申请者的承诺”由课题负责人签字。
三、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邮政编码:100044,联系电话:51683541/3540 传真:51683540。
10课题申请表注:所有项目表格不够可加页。
111213141516附件3:课题名称:17-活页2- 18(此页无正文)主题词: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招标通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1月12日印发(共印80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