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同行自驾互助游活动免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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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同行自驾互助游活动免责协议书
协议书参加人:
为规范自驾车互助游活动过程中参加者的搭乘行为,防止纠纷,特制定本协议。

一、本次自驾车互助游是我们大家自愿参加的一次自驾旅游活动。

由于本次活动的路途远,时间长,环境复杂,有一定的强度和危险性。

参加者必须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经验自愿、慎重地选择是否参加。

一旦选择参加本活动,即表明报名者是经过合理判断,慎重决定并同意自行承担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它第三方设施的风险)。

二、本次自驾游活动从遂宁-海螺沟-燕子沟-康定-木格措-泸定桥-遂宁,共1109.9公里,时间预计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4日)。

三、费用:协议各方同意共同承担费用(即采用AA制各方均摊)。

共同承担的费用包含本次旅游过程中所产生的过路费、汽油费、住宿及停车费、餐费、车辆维修费等。

但在旅游过程中的门票、购物、娱乐等费用自行承担,不属于共同分担部分。

四、参加自驾车互助旅游以诚信为本,公平、对等、互助、互惠、互尊为原则。

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和行车安全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本次活动的参与人及车辆所有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自驾出游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活动的参与人自愿放弃保险公司依约赔偿后不足部分对该车驾驶员及该车车主要求赔偿的权利,并放弃追究车主(驾驶员)的民事责任和除正常保险赔付之外的一切赔偿责任。

若户外活动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协议人的人身损害及其它损害,本协议签署人自愿放弃保险公司依约赔偿后不足部分对活动中同行的其他任何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为防止纠纷,减轻车主的压力。

每个参加此活动的人均需购此次活动的意外伤害保险,行前统一在保险公司投保,并明确指定受益人。

六、为免疲劳驾驶。

驾驶员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确保安全。

七、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脑益血、冠心病等病情或年龄在60
岁以上,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高山反应均不在旅游保险之内,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八、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根据本次活动时间长、途径海拔高、空气稀薄等特点结合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咨询医生并进行身体全面检查,在自身身体条件(无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原环境的疾病)允许的情况下慎重自愿签署本协议。

如因自身潜在疾病或有意隐瞒疾病参加本次活动,本协议签署人及亲属自愿放弃追究车主、同乘人员及组织者的民事责任和除正常保险赔付之外的一切赔偿责任。

九、活动参加者应尊重领队的组织、安排,遇着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可与领队商量,原则上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最后决定,决定形成后,任何人不能擅自行动。

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团队和自身损失的,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遇到因路况及不可遇见的身体不适等其他情况时。

经大家商量后领队有权改变行程计划。

十、协议有效期:活动集结之时签署协议,活动结束时该协议失效;如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争议,该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争议处理完毕之日。

十一、以上协议是共同商定并在本人完全自愿、清醒的状态下签定的,协议中的放弃申明完全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协议内容能准确、全面地表明本人的真实意愿,任何个人(包括亲属)、组织均不得违背本人上述意愿,做出有违协议的行为。

十二、本协议参加者人手各一份,未成年者由同行监护人代行保管,均具有同等的法律。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签名:
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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