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粉尘防治技术(第一、二章)
煤矿粉尘防治措施
煤矿粉尘防治措施第一篇:煤矿粉尘防治措施xxxxxxx煤矿煤矿职业性粉尘防止措施2016年1月煤矿职业性粉尘防止措施第1条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方。
进风井口50米范围内必须卫生良好,无杂物积尘。
第2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每一生产水平至少配备一台洒水车,洒水车必须正常使用,并有记录可查。
皮带斜井必须使用常开侧喷雾或地喷雾,大巷及采区进风石门安设自动水幕,正常使用。
第3条井下所有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3T矿车卸载点必须安设自动喷雾装置。
第4条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综合防尘规定,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施、洒水防尘时间做出具体要求。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
第5条采掘、运输各产尘点,应遵守防尘制度,使用好防尘设施,并进行粉尘治理创新,逐步降低产尘量和粉尘浓度,粉尘浓度超标准情况纳入质量标准化考核。
第6条坚持湿式打眼,井下所有地点严禁干打眼(粉尘和煤粉量监测眼除外)。
所有地点应采用风钻或风煤钻打眼,严禁使用电煤钻打眼。
第7条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每支水炮泥必须灌满水,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开启水幕。
放炮撤人时,由安监员负责检查并开启所有水幕,否则对安监员按违章处理。
第8条锚喷作业要实行潮料喷浆,坚持使用除尘风机和个体防尘保护。
第9条炮采工作面、机采工作面炮采段、煤巷半煤巷炮掘工作面爆破前和综掘工作面割煤前必须进行短壁快速注水。
1、在煤巷、半煤巷炮掘工作面打爆破孔前,必须先打注水眼,使用快速封孔器进行注水。
要求每次打孔4个,并联合注水。
注水眼深度比炮眼深0.2米,注水直至孔周围炮眼出水为止。
2、煤巷、半煤巷综掘工作面在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后,必须进行短壁快速注水。
要求每次打孔4个,并联合注水。
注水眼深度比循环进度深0.2米,直至注水孔周围煤壁出水后方可开始割煤。
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北煤矿粉尘防治安全监察实施办法》等有关粉尘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技术标准第一节综合防尘技术资料标准一、建设矿井、生产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综合防尘系统图,系统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图纸应有如下基本构件:图名、比例线、方格网、经纬线、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的巷道和工作面、图例和图纸。
(二)图例规定如下:(三)图签式样、内容如下:(四)比例尺规定如下:1、30万吨以下矿井为1:500--10002、30万吨及以上矿井为1:2000二、生产矿井必须有各种防尘技术资料台帐。
矿井防尘技术资料,包括工作面煤体注水台帐、工作面煤体注水钻孔施工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回采工作面测尘台帐、回采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测尘台帐、测尘原始记录、防尘管路台帐、其它工作面(地点)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仪器维修检查记录、矿井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矿井综合防尘设备台帐、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牌板。
各种记录、台帐样式如附件2所示。
第二节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一、供水水源技术标准矿井综合防尘用水可采用地面水源供水,也可采用井下水源供水。
但都必须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及环境卫生要求。
(一)采用地面水源供水方式采用永久性静压水池时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2h以上的用水量。
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冬季时,地面水池必须有防冻设施。
3、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二)采用井下水源供水方式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井下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控制粉尘的产生、扩散和积累,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矿井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长所有。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组织管理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综合防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
第九条矿井应设立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井综合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合防尘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第十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纳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第十一条矿井应定期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综合防尘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在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工作考核制度,对综合防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章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第十四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应采取综合治理、分区管理、重点控制的技术管理措施。
2024年煤矿粉尘防治技术(三篇)
2024年煤矿粉尘防治技术随着综采、综掘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高产高效工作面和综放工作面的广泛应用,我国煤矿粉尘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经八五九五期间的科技攻关,防降尘技术有了较大发展,在煤层注水、采煤机防尘、液压支护防尘、放煤口防尘及综掘面粉尘高效控制、呼吸性粉尘测试仪器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综采工作面防尘技术(1)煤层预湿注水技术。
煤层注水是煤炭开采中一项有效的预防性减尘措施,早在20世纪40年代,国外已开始采用此法减尘,至今已成为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比利时和波兰等主要采煤国家广泛采用的减尘措施。
我国从1956年在本溪彩屯煤矿首次试验煤体预注水防尘技术,到xx年已有40%的采煤工作面实施煤体预注水防尘技术。
经过多年科研实践,煤层注水预先湿润煤体已经成为我国综合防尘技术核心,开发了长钻孔、短钻孔和深钻孔等煤层注水的成套技术,开发了水泥砂浆封孔泵,解决了封孔难的问题,提高了煤层注水降尘的效果。
研制了自动化控制的注水系统。
随着综采放顶煤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应用,但由于综放开采的开采厚度大多在5m以上,最大厚度已达10m,而一般煤层在垂直于顶板方向上的渗透性较差,传统的注水工艺不能满足厚煤层开采的需要,九五期间,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联合攻关,研究开发出适合厚煤层开采的煤层注水技术。
在九五期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研制了由流量和压力传感器、比例控制阀、计算机、泵、液压系统组成的全自动控制的注水系统。
煤层注水自动化控制系统与装备属于典型的机电液一体化设备,为了保证系统能够可靠工作,各子系统均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
(2)采煤机防尘技术。
自八五以来,重点开展了对采煤机、液压支架及放煤1:3粉尘的高效治理技术的研究,先后研究出采煤机含尘气流控制、高压水外喷雾降尘技术,对液压支架、放煤口实施自动控制水喷雾降尘技术,使采煤机司机处空气中的含尘浓度在使用含尘气流控制技术和高压外喷雾降尘技术后分别下降了60%~70%和82%~93%,液压支架、放煤El自动喷雾降尘技术的使用,使放煤工操作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了84.7%和67.5%,使支架移架时下风流7m处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分别下降了74.6%和61.1%,较好地降低了含尘气流的粉尘浓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工作,包括矿井的预防措施、监测与测量、卫生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防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矿井应加强对员工的防尘培训,提高员工的防尘意识。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矿井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减少扬尘和防止粉尘扩散:1. 加强采掘仓面湿法喷淋,控制采掘喷雾密度;2. 定期清扫控尘系统中的堵塞物,确保系统运行畅通;3. 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喷粉尘设备和管道;4. 加强对采煤机和输送机的维护,减少故障引起的扬尘;5. 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保证新风、回风良好循环,加强风流控制;第六条矿井应加强对地面和井下运输车辆的防尘控制:1. 加装防尘罩和尘土捕集器;2. 定期检查和清扫车辆的防尘装置;3. 限制车辆在井下的速度,减少尘土扬起;4. 定期清洗和维护运输道路,防止尘土飞扬;第七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山建筑物的防尘控制:1. 定期清洗和维护建筑物外墙;2. 安装封闭设施和防尘帘;3. 加强对建筑物内部的清扫和保洁,防止尘土积累;第三章监测与测量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粉尘监测与测量系统,确保粉尘浓度的及时监测。
第九条矿井应定期对扬尘源进行测量,以确定采取的防尘措施的效果。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对矿工进行健康检查,判断其是否受到粉尘污染。
第十一条矿井应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二条矿井应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切实保护矿工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卫生室,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和药品,并定期开展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用品发放制度,确保矿工配备必要的防尘用品。
第十五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健康教育,提高矿工的卫生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防尘工作责任。
第五章督导与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制度,定期对矿井防尘工作进行督导与检查。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尘管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矿井产尘源头,减少粉尘扩散。
(二)科学管理,技术先进,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管理体系。
(三)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宣传,严格执法,依法追责。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矿井防尘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的责任部门包括:(一)矿井企业:负责矿井防尘管理的具体实施。
(二)矿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矿井防尘管理的政策、标准、规划和监管,指导、检查和评估矿井防尘工作。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矿井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第四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制定并实施防尘计划,明确各防尘措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矿井通风、水喷雾、封闭装置等防尘设施的建设,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对矿工进行防尘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防尘监测,掌握矿井各工作面的粉尘浓度情况,及时采取防尘措施。
(五)加强矿井环境治理,清理和处理矿井内外的粉尘和污染物。
(六)定期评估和修订防尘工作方案,改进矿井防尘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五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五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制定矿井防尘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二)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为他们配备合适的防尘设备,并指导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设立矿井防尘监测站,定期检测矿井的粉尘浓度,并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
(五)对于粉尘浓度超标的矿井,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六)加强对矿井的环境监测,定期清理和处理矿井内外的粉尘和污染物。
(七)矿井内外的施工和拆除作业,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防止粉尘扩散。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是指通过科学、系统、综合的方法,对矿井内的粉尘进行控制和管理,减少粉尘对矿工的危害,保护矿工健康。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设置矿井防尘目标、制定防尘措施和方案,加强矿井防尘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防尘设备的使用效果。
第二章防尘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防尘设备和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矿井必须按照要求进行通风工程设计,在矿井内设置适当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清新,并配备通风设备。
第六条矿井必须安装并维护矿井防尘设备,包括防尘喷雾设备、防尘布袋过滤器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七条矿井必须建立并维护防尘设施,包括矿井排尘装置、矿井湿煤汽化装置等,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防尘工作管理第八条矿井必须设立矿井防尘工作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防尘工作人员职责和制度。
第九条矿井必须制定矿井防尘工作方案,明确防尘措施和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布置防尘设备。
第十条矿井必须加强对矿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对矿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患有职业病的人员,要及时安排治疗,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违反矿井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其在安全生产上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定义解释。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二)是为了保护矿工健康和安全,减少矿山灰尘对环境的污染,保证矿山正常生产秩序的规定。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在煤矿井下,粉尘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井下粉尘的综合防治,制定了新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内容:
1. 粉尘监测:煤矿应建立粉尘监测体系,实施定时、定点的粉尘监测。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 措施分类:根据粉尘浓度,将煤矿划分为不同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3. 通风系统: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管理,保证矿井的通风换气量符合规定标准,并做好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
4. 湿法除尘:采用湿法除尘技术,将粉尘湿化并固定在水中,防止其飘散和积累。
5. 喷雾除尘:采用喷雾除尘技术,通过喷雾装置向空气中喷洒微小水滴,使粉尘颗粒吸湿而沉降。
6. 声光报警: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当粉尘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能及时发出警报,提醒工人采取防护措施。
7. 个人防护设备:给井下工人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防尘服等,保护其呼吸道和皮肤免受粉尘危害。
8. 培训教育:加强对矿工的粉尘防护培训教育,提高他们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以上是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新规范中的一些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有效控制井下粉尘的危害,确保矿工的安全。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标准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防尘技术标准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河北煤矿粉尘防治安全监察实施办法》等有关粉尘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相关的安全规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技术标准第一节综合防尘技术资料标准一、建设矿井、生产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综合防尘系统图,系统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图纸应有如下基本构件:图名、比例线、方格网、经纬线、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的巷道和工作面、图例和图纸。
(二)图例规定如下:(三)图签式样、内容如下:(四)比例尺规定如下:1、30万吨以下矿井为1:500--10002、30万吨及以上矿井为1:2000二、生产矿井必须有各种防尘技术资料台帐。
矿井防尘技术资料,包括工作面煤体注水台帐、工作面煤体注水钻孔施工台帐、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回采工作面测尘台帐、回采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开掘工作面测尘台帐、测尘原始记录、防尘管路台帐、其它工作面(地点)测尘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仪器维修检查记录、矿井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矿井综合防尘设备台帐、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牌板。
各种记录、台帐样式如附件2所示。
第二节煤矿防尘供水系统技术标准一、供水水源技术标准矿井综合防尘用水可采用地面水源供水,也可采用井下水源供水。
但都必须满足矿井生产需要及环境卫生要求。
(一)采用地面水源供水方式采用永久性静压水池时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³,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小于井下2h以上的用水量。
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2、冬季时,地面水池必须有防冻设施。
3、出水口处应设网孔不大于0.3mm的过滤装置。
(二)采用井下水源供水方式1、用动压供水时,必须有随时可启动、功率不小于主水泵的备用水泵。
矿尘防治(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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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尘防治(完稿)
三、含尘量的计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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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法:每立方米空气所含 浮尘的毫克数,mg/m3 (2) 计数法:每立方米空气所含 浮尘的个数,个/m3 2、产尘强度 指生产过程中,采落煤中所含的粉尘量,常用的单位为g / t。 3、相对产尘强度 指每采掘1吨或1立方米矿岩所产生的矿尘量,常用的单位为mg/t或 mg/m3。 4、矿尘沉积量 单位时间在巷道表面单位面积上所沉积的矿尘量,单位为g/m2·d。
粒级的划分是根据粒度大小和测试目的确定的,我国工矿企业将 矿尘粒级划分为4级:小于2μm、2~5μm、5~10μm和大于 10μm
矿尘分散度是衡量矿尘颗粒大小构成的一个重要指标。矿尘总量 中微细颗粒多,所占比例大时,称为高分散度矿尘;反之,如果 矿尘中粗大颗粒多,所占比例大,就称作低分散度矿尘。矿尘的 分散度越高,危害性越大,而且越难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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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尘防治(完稿)
1、尘肺类的分类
(1) 硅肺病(矽肺病),由于吸入含游离SiO2含量较高的岩尘 而引的尘肺病称为硅肺病。患者多为长期从事岩巷掘进的矿工。 (2) 煤硅肺病(煤矽肺),由于同时吸入煤尘和含游离SiO2的 岩尘所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硅病肺。患者多为岩巷掘进和采煤的
(3) 煤肺病。由于大量吸入煤尘而引起的尘肺病多属煤肺病。患 者多为长期单一的在煤层中从事采掘工作的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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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尘防治(完稿)
2、尘肺病的发病机理
进入人体呼吸系统的粉尘大体上经历以下四个过程: (1)在上呼吸道的咽喉、气管内,含尘气流由于沿程的惯性碰撞作用 使大于10μm的尘粒首先沉降在其内。经过鼻腔和气管粘膜分泌物粘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一、每一个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二、每一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三、公司、矿必须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
四、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五、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六、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
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七、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厂,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
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八、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____%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3(2)含____%以下游离SiO2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3九、煤层倾角大于____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十、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十一、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十二、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十三、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2)是指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和防尘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实施和落实的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旨在预防和控制矿井防尘安全事故,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预防原则和目标:明确矿井防尘安全的预防原则和预防目标,即通过科学的管理与控制措施,降低矿井的尘源产生和尘埃浓度,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安全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矿山开采、矿井运输、尾矿处理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粉尘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粉尘防治措施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清洁,保持洁净,防止灰尘积聚。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用湿式作业方式或装置粉尘收集装置,减少粉尘扬尘。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证工作面通风畅通,防止粉尘堆积。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使用防尘设备,如过滤器、湿布、罩壳等,在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上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粉尘监测,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对粉尘危害的认识、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培训教材和培训计划,确保矿工接受全面、系统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工的日常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监测和评估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粉尘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粉尘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粒径等进行监测。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粉尘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 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如果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须采用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须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矿井粉尘防治(1)
速度最快。
矿井粉尘防治(1)
8、封闭火区的方法和适用条件有哪些?
(1)断风封闭火区。在不维持通风的情况下,同时 在进、回风两侧构筑防火墙,适用于火区内空气中 O2<12%。
矿井粉尘防治(1)
4)定期处理巷道落尘
(1)冲洗巷帮 (2)撒布岩粉 (3)清扫积尘 (4)喷洒粘尘剂 (5)刷浆
矿井粉尘防治(1)
2.防止引爆煤尘
1)加强明火管理 2)严格爆破管理 3)防止出现电火花 4)防止出现摩擦和撞击火花
矿井粉尘防治(1)
3.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1)设置岩粉棚 2)水棚 3)自动隔爆棚 四、矿井粉尘安全检查重点
煤尘爆炸指数 <10%
10~15% 15~28% 28%以上
煤尘爆炸性 一般不爆炸
较弱 较强 强烈
矿井粉尘防治(1)
附:平煤2002年各矿煤尘爆炸指数
一矿 二矿 四矿 五矿 六矿 八矿 十矿 十一矿
27.30~40.1 38.0~39.0 32.2 ~40.2 21.35 ~34.3 29.82 ~41.9 27.10 ~44.0 33.07 ~48.38 38.84 ~38.89
火灾。 9、煤的自燃发展过程分为:潜伏期、自热期、燃烧
期。 10、火区的启封方法有:通风启封火区和锁风启封火
区两种。 11、防火墙分为:临时防火墙、永久性防火墙、耐爆
防火墙。 12、预防性灌浆分为:采前灌浆、随采随灌、采后灌
浆。 13、井下消防管路要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
输送机巷道中的消防管路要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 门。
矿尘
二、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条件 地质构造复杂、断层褶曲发育,并且受地质构造
破坏强烈的地区,开采时粉尘产生量大,反之,较小。 另外,火成岩侵入区,煤体变酥,影响粉尘的产生。 三、煤岩的物理性质
节理发育且脆性大的煤易碎,结构疏松而干燥坚 硬的煤岩,在相同截割条件下的产尘量既细,量大。 四、环境温度和湿度
煤岩内水份低,环境相对湿度低时,由作业产生 的粉尘相对增大。反之,增大。
§2.2 尘肺病的发病机理
尘肺病的发病机理至今尚未完全研究清楚。关 于尘肺病的形成的论点和学说有多种。 粉尘在呼吸系统经历以下四个过程:
(1) 在上呼吸道的咽喉、气管内,含尘气流由 于沿程的惯性碰撞作用使大于10μm的尘粒首先沉 降在其内。经过鼻腔和气管粘膜分泌物粘结后形 成痰排出体外。
(2) 在上呼吸道的较大支气管内,通过惯性碰撞及 少量的重力沉降作用,使5~10μm的尘粒沉积下来,经 气管、支气管上皮的纤毛运动,咳嗽随痰排出体外。
第三期:做一般工作甚至休息时,也感到呼吸困难、 胸痛、连续带痰咳嗽,甚至咯血和行动困难。
2
(1) 矿尘的成分 能够引起肺部纤维病变的矿尘,多半含有游离SiO2,
其含量越高,发病工令越短,病变的发展程度越快。 对于煤尘,引起煤肺病的主要是它的有机质(即挥发
分)含量。
(2) 矿尘粒度及分散度
5μm以上的矿尘对尘肺病的发生影响不大;5μm以下 的矿尘可以进入下呼吸道并沉积在肺泡中,最危险的粒 度是2μm左右的矿尘。
二、粉尘的凝聚与附着 凝聚:尘粒之间互相结合形成一个新的大尘粒的现象。 附着:尘粒和其物质结合的现象。 粉尘的凝聚与附着是由于分子间的引力作用而产生的。
三、粉尘的电性 因空气的电离以及尘粒之间的碰撞、摩擦等作用,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退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爱护职工的平安和身体健康,实现平安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需实行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全部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需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需严格掌握,增大风量或转变通风系统时,必需相应地调整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实行煤层注水潮湿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需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需采纳有效的防尘措施,即:一、掘进工作面必需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需采纳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采纳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二、回采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或其它防尘措施。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需实行煤层注水;三、采煤机、掘进机都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
生产矿井中,假如采煤机、掘进机不带有内喷雾装置,必需使用外喷雾装置;掘进机还必需采纳除尘器。
新生产的采煤机必需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新生产的掘进机必需安装有效的外喷雾装置并配有防尘器,否则不得出厂使用。
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环境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矿工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工作,包括粉尘监测、粉尘防治设施、粉尘防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条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辅的原则,做到粉尘分级管理、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四条矿井粉尘防治管理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标准操作,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定期开展粉尘监测工作,保证粉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粉尘防治计划,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对矿工的粉尘防护培训,提高矿工的粉尘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矿井粉尘防治档案,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二章粉尘监测管理第九条矿井应设立粉尘监测岗位,配备专职监测人员,定期对矿井内粉尘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数据。
第十条矿井应定期对矿井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并及时向矿方领导报告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矿井应对矿工的个人粉尘暴露浓度进行监测,制定个人防护计划,确保粉尘暴露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二条矿井应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做好监测数据的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三章粉尘防治设施管理第十四条矿井应配备必要的粉尘防治设施,包括粉尘抑制器、除尘器、风砂机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矿井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粉尘防治设施进行调整优化,提高设施的防尘效果。
第十六条矿井应建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制定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矿井应加强对设施的技术管理,培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施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
第十八条矿井应制定设施管理档案,对设施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管理,以备查阅。
矿井粉尘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粉尘管理,预防和控制矿井粉尘爆炸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金属矿矿井的粉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粉尘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与分布,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
第四条矿井粉尘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五条矿井粉尘管理的范围包括对矿井内部和周边的粉尘进行监测、评价和控制。
第六条矿井粉尘管理的对象包括煤尘、岩尘等造成的粉尘。
第七条粉尘监测内容包括矿井内部粉尘浓度、粒径分布等情况。
第八条粉尘评价内容包括矿井内部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影响,以及粉尘在矿井内部的分布情况。
第九条粉尘控制内容包括对粉尘产生源头的控制、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等。
第三章粉尘监测第十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监测系统,包括定期监测和不定时监测。
第十一条粉尘监测应当有专门的监测机构负责,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粉尘监测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粉尘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反馈,需要采取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粉尘评价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定期对粉尘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影响情况,以及粉尘在矿井内的分布情况。
第十五条粉尘评价应当由专业的评价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六条粉尘评价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需要采取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粉尘控制第十七条矿井粉尘控制应当从源头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
第十八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当优化,确保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减少粉尘的积聚。
第十九条矿井内部的扬尘设备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避免产生多余的粉尘。
第六章粉尘管理的要求第二十条矿井粉尘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培训,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矿井粉尘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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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二、矿尘的产生
产尘作业工序主要有: (1)各类钻眼作业,如风钻或煤电钻打眼,打锚杆眼、注水孔等。 (2)炸药爆破。 (3)采煤机割煤、装煤和掘进机掘进。
(4)采场支护、顶板冒落或冲击地压。
(5)各类巷道支护,特别是锚喷支护。 (6)各种方式的装载、运输、转载、卸载和提升。 (7)通风安全设施的构筑等。
1、矿尘中游离SiO2的含量 矿尘中游离SiO2的含量是危害人体的决定因素,其含量越高, 危害越大。煤矿上常见的页岩、砂岩、砾岩和石灰岩等中游离SiO2 的含量通常多在20%~50%,煤尘中的含量一般不超过5%。 2、矿尘的粒度与比表面积 矿尘粒度:矿尘粒度平均直径,μm 矿尘的比表面积:单位质量矿尘的总表面积,m2/kg,cm2/g
16
1 矿尘及其危害
1.2 矿尘的性质
4、矿尘的密度和比重
单位体积矿尘的质量称矿尘密度,单位为kg/m3 或g/cm3 。排除
矿尘间空隙以纯矿尘的体积计量的密度称为真密度,用包括矿尘间 空隙在内的体积计量的密度称为表观密度或堆积密度。 矿尘的真密度是一定的,而堆积密度则与堆积状态有关,其值 小于真密度。
2013-7-14 19
1 矿尘及其危害
1.3 煤尘爆炸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采掘装运作业均可产生大量煤尘。其中,采掘作业 产生的煤尘量占80%,装运产生的煤尘量占20%。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都 有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的可能。其灾害程度可造成矿毁人亡,国内外 煤矿曾多次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典型案例如下: 1906年,法国吉利耶尔煤矿发生煤尘爆炸死亡1099人,煤矿经两年重建才 恢复生产。这是一个无瓦斯煤矿,也是世界上第一次发生煤尘爆炸。从此, 世界上各主要产煤国家对煤尘爆炸开始进行广泛研究,重视预防煤尘爆炸事 故工作。 1907年,美国孟诺加煤矿发生煤尘爆炸,死亡362人,占入井人数的97%。 1910年,英国黑里顿煤矿发生煤尘爆炸,并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46 人,其中287人死于CO中毒。 1913~1933年,法国和英国还多次发生煤尘、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每次事 故都造成一、二百人死亡。
离开爆源距离的延长而跳跃式增大。煤尘爆炸产生的火焰速度可达1120 m/s,冲击波速度为2340 m/s,对矿井的破坏极大。 (2)煤尘爆炸具有连续性:由于煤尘爆炸的冲击波传播速度很快,能 将巷道中的落尘扬起,使巷道中的煤尘浓度迅速达到爆炸范围;因而当 落后于冲击波的火焰到达时,就能再次发生煤尘爆炸。有时可如此反复 多次,形成连续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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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3 煤尘爆炸
1942年,日本侵占东北时期,采取不顾工人死活的掠夺式生产方式,致使本溪 煤矿发生了世界史上最大的一次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伤残246人 ,死亡者中多为CO中毒。事故前巷道内沉积了大量煤尘,电火花点燃局部聚存 瓦斯而引起煤尘爆炸。为掩人耳目,日本侵略者将矿井封闭。 1962年,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在发生了电火花引燃局部瓦斯导致煤尘爆炸,死 亡629人。 1963年,日本三池煤矿发生煤尘爆炸,死亡458人,伤832人,死亡者多为CO中 毒。这次事故是发生在该煤矿的主提煤斜井,是电绞车提升装满煤的串车,由 于矿车脱钩顺斜井翻滚滑下,将沉积的大量煤尘和矿车内的煤冲击飞扬形成煤 尘云,加之矿车与轨道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煤尘大爆炸。此事故后经还原实验 证实。
22
1 矿尘及其危害
1.3 煤尘爆炸
1、煤尘爆炸机理: 煤尘的燃烧和爆炸的氧化反应主要是在气相内进行的。 煤尘爆炸机理及过程:
一、煤尘爆炸机理及特征
(1) 煤尘受热,表面温度上升。
(2) 当温度升高至300~400℃时,放出可燃性气体。 (3) 可燃气体在煤粒周围形成气壳,壳内的气体获得一定的能量 后,发生尘粒的闪燃。 (4) 闪燃的尘粒放出的热量传递给周围的尘粒,连续地产生可燃 气体,继而燃烧使反应连续进行传播而发生爆炸。
பைடு நூலகம்
2005年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主要提煤皮带斜井发生煤尘爆炸,死亡1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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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3 煤尘爆炸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 矿难事故(煤尘爆炸),确认在事故中 遇难人数为171人,其中包括169名井 下遇难矿工和井上2名地面遇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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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二、矿尘的产生
不同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质的不同,以及 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化程度的不同,矿尘 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 因地因时发生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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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三、矿尘尘源分布
20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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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2 矿尘的性质
5、矿尘的湿润性 矿尘的湿润性是指矿尘与液体亲和的能力。 亲水性矿尘:容易被水湿润 疏水性矿尘:不容易被水湿润 6、矿尘的荷电性
因空气的电离以及尘粒之间的碰撞、摩擦等作用,使尘粒带有电 荷,可能是正电荷,也可是负电荷。
7、矿尘的光学特性
矿尘的光学特性包括矿尘对光的反射、吸收和透光强度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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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2 矿尘的性质
8、矿尘的燃烧性和爆炸性 有些粉尘(主要是硫化粉尘和煤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在高
温热源的作用下,能发生燃烧和爆炸。
粉尘爆炸时能产生高温、高压,生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对矿 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 一般认为:含硫>10%的硫化矿尘,有爆炸性,发生爆炸的浓度为 250~1500g/m3,引燃温度为435~450℃。 煤尘是否有爆炸性要通过试验来确定,并非所有煤尘都有爆炸性。
2013-7-14 10
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四、矿尘分类
(3)按矿尘成分分类 ①煤尘:是指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直径小于1mm的煤炭
微粒。按煤尘有无爆炸性划分:有爆炸性煤尘和无爆炸性煤尘。
②岩尘:是指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直径小于5μm的岩石 微粒。按岩尘中游离SiO2含量划分: 硅尘:游离SiO2含量在10%以上的矿尘; 非硅尘:游离SiO2含量在10%以下的矿尘。
2013-7-14 8
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四、矿尘分类
(1)按矿尘的存在状态划分 ①浮游矿尘 悬浮于矿内空气中的矿尘,简称浮尘。 ②沉积矿尘 从矿内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矿尘,简称落尘。 浮尘和落尘是相对的,浮尘因自重而逐渐沉降下来成为落尘; 而落尘如果受外界条件干扰,又可再次飞扬起来成为浮尘。
落尘变成浮尘, 风流的变化与矿尘粒度的关系 煤尘粒度/μm 75~105 35~7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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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3 煤尘爆炸
一、煤尘爆炸机理及特征
(3)煤尘爆炸的感应期 煤尘爆炸感应期是从煤尘受热分解到产生足够数量的可燃气体形成 爆炸所需的时间。 根据试验,一般为40~28ms,挥发分越高,感应期越短。 (4)挥发分减少或形成“粘焦” 煤尘爆炸时参与反应的挥发分约占煤尘挥发分含量的40~70%,使 煤尘挥发分减少。根据这一特征,可以判断煤尘是否参与了井下的爆炸。 气煤、肥煤、焦煤等粘结性煤尘,一旦发生爆炸,一部分煤尘会被 焦化,粘结在一起,沉积于支架和巷道壁上,形成煤尘爆炸所特有的产 物——焦炭皮渣或粘块,统称“粘焦”。
粒级的划分是根据粒度大小和测试目的确定的,我国工矿企业将
矿尘粒级划分为4级:小于2μm、2~5μm、5~10μm和大于10μm。 矿尘分散度是衡量矿尘颗粒大小构成的一个重要指标。矿尘总量中微
细颗粒多,所占比例大时,称为高分散度矿尘;反之,如果矿尘中粗
大颗粒多,所占比例大,就称作低分散度矿尘。矿尘的分散度越高, 危害性越大,而且越难捕获。 2013-7-14
2013-7-14 12
1 矿尘及其危害
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1.矿尘浓度:其表示方法有两种: 五、含尘量的计量指标
(1)
(2)
质量法:每立方米空气所含浮尘的毫克数,mg/m3
计数法:每立方米空气所含浮尘的个数,个/m3
2.产尘强度:指生产过程中,采落煤中所含的粉尘量,常用的单位 为g/t。 3.相对产尘强度: 指每采掘1吨或1立方米矿岩所产生的矿尘量, 常用的单位为mg/t或mg/m3。 4.矿尘沉积量:单位时间在巷道表面单位面积上所沉积的矿尘量, 单位为g/m2· d。
煤矿中的煤尘一般均为非硅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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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4) 按矿尘粒径划分: ①粗尘:粒径大于40μm,在空气中极易沉降。 ②细尘:粒径为10~40μm,在明亮的光线下,肉眼可以看到,在
四、矿尘分类
静止空气中作加速沉降运动。
③微尘:粒径为0.25~10μm,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在静止 空气中作等速沉降运动。 ④超微尘:粒径小于0.25μm,要用电子显微镜才能观察到,在 空气中作扩散运动。
4π r 2 3 6 = = 4 3 π r ρ rρ Dρ 3
矿尘的比表面积与粒度成反比,粒度越小,比表面积越大,因 而这两个指标都可以用来衡量矿尘颗粒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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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尘及其危害
1.2 矿尘的性质
3、矿尘的分散度:矿尘整体组成中各种粒级尘粒所占百分比。 分散度有两种表示方法: (1) 重量百分比:各粒级重量所占总重量的百分比; (2) 数量百分比:各粒级颗粒数所占总颗粒百分比。
2013-7-14
1
目
1 矿尘及其危害 1.1 矿尘的产生及分类 1.2 矿尘的性质 1.3 煤尘爆炸
录
1.4 矿山尘肺病
1.5 我国煤矿煤尘事故统计分析
201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