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发展改革委驻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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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发展改革委驻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有关工作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6.01

•【字号】青发改办文〔2016〕6号

•【施行日期】2016.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发展改革委驻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委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与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现结合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就规范我委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精政放权,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阳光发改,围绕建设业务精、素质高、纪律严的窗口工作队伍,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探索政务服务的新方法、新路子,努力建立网络互通、一体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流便民服务窗口。

二、主要措施

(一)系统梳理

针对我委2013年进驻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以来受理、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情况,结合近期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综合服务事项系统梳理、动态调整的有关要求,由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在此前确定的8项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受理事项基础上,结合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对我委“两集中、两到位”行政管理事项做进一步梳理,对国务院省政府已经明文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再纳入我委进驻窗口办理事项范围;确需补充纳入的管理事项,由法规处商机关各处室、窗口首席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统筹考虑研究。移交大厅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一经确定,机关各处室均须严格遵守,不再直接受理此类核准、备案和审批申请事项,委办公室亦不直接接收此类申请文件。

完成时限:5月31日前。

(二)畅通渠道

由高技处、信息中心牵头,会同投资处和窗口首席代表,研究提出和推进实施政府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与委机关办公内网以及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的具体方案,加快实现窗口受理事项与机关内部运行、项目审批渠道的无缝对接,建立起绿色办事通道,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将委机关拓展成为窗口受理事项的强大后方支撑,确保窗口受理事项安全、有序、高效流转。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充分授权

按照省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总体要求,为提高窗口直接办结率,对经梳理应当纳入窗口办理的相关事项,以《授权委托书》形式,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受理或办理。授权范围请法规处研究提出。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四)强化培训

窗口首席代表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及省发改人事〔2014〕6号文件、省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制度等,准确把握窗口受理(办理)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要素条件等,熟练掌握项目审批在线监管的工作流程、操作要领等,强化日常业务培训,提高综合办事能力,努力建设“一专多能”的窗口办事人员队伍,确保现场受理、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树立发改系统服务优良、办事高效的良好形象。人事处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

(五)规范办理

按照“统一接收、统一答复、接办分离”的原则,实行办事大厅一窗统一受理、委内处室归口办理、窗口集中反馈。

具体办理流程为:

1.申报与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确认依法属于我委受理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确认依法属于我委受理范围,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须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确认依法不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确认依法不需要行政审批的,政务服务大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作退件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凡应纳入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核准、备案和审批事项,一律通过该平台受理或办理。

2.承办与反馈。纳入窗口办事范围、决定予以受理,但无法在窗口现场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由窗口根据处室职责分工,于受理当日转送相关处室按法定程序运转、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结后,由承办处室转交窗口,由窗口直接答复申请人。对需要上报、转报审批的,窗口受理后,工作人员衔接委相关处室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及时上报、转报,并联系办理或者代为办理,待办理完毕后,由相关处室转交窗口统一答复。

3.跟办与查询。在受理和办理的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要全程跟进,随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受理事项顺利推进,及时准确无差错。同时,要主动对外公布文件受理结果,并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查询服务,确保办理过程阳光透明。

完成时限:长期。

(六)强化监督

委人事处、法规处要统筹安排窗口人员调配轮换、日常教育引导、年度考核评先等方面工作;驻委纪检组、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窗口受理、办理行政管理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发生推卸责任、推诿扯皮等现象。要建立健全窗口管理制度,严肃作风纪律,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工作人员自由散漫、擅自脱岗、态度粗暴等现象发生。

完成时限:长期。

三、有关要求

(一)创新服务方式,打造一流便民服务

办事窗口要围绕便民、高效、廉洁、务实宗旨,树立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在窗口承办工作流程上突出“简”、工作节奏上强调“快”、服务质量上体现“优”,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进一流窗口服务

加强窗口的管理工作,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制度、服务指南等,力促窗口工作走向规范化,保证窗口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运转。

(三)加强窗口自身建设,创建一流工作业绩

把窗口建设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创建学习型窗口,加强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实现一专多能,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创建一流的服务窗口。

(四)加强窗口廉洁教育,打造一流审批环境

认真贯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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