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组织学院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各本科学生班级:《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已经2013年10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10月31日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扎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及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制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作者:————————————————————————————————日期: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1日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公布根据2014年6月11日《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修改〈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明确测评项目和标准,规范测评及评优程序,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有规定或学校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实施办法的规定或学校的其他规定;实施办法没有规定,学校也没有其他规定的,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测评事实,本细则未规定属于测评具体项目的,可以比照本细则规定的最相类似的测评具体项目评分,但是应当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核准。
本细则所称测评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测评效果的现象。
第四条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的,测评事实应当发生在测评年度。
测评年度以前发生的测评事实,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发生在测评年度:(一)系与校内单位相关的测评事实;(二)因校内单位的原因,测评当事人获得证明测评事实的材料的时间在测评年度;(三)不视为发生在测评年度的测评事实显失公平或对学院工作有重大影响;(四)未曾被作为其他年度的测评事实。
第五条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同一测评事实同时符合数项测评具体项目的内容的,应当选择其中一项测评具体项目,适用有关规定。
第二章德育加分第一节获得荣誉称号加分第六条实施办法第五条第3款第(1)项规定的荣誉称号的授予单位,应当属于下列单位:(一)校内单位;(二)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
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近年来,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在教育领域引起广泛争议。
一方面,一些人认为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学生竞争,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该制度过于强调分数,忽视了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本文将就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的优缺点展开讨论,并分析如何进行改进。
第一,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的优点。
首先,该制度能够促进学生的积极学习态度。
在这种制度下,学生的学习成绩直接与其名次挂钩,学生们为了争取更好的名次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成绩。
其次,该制度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
通过排名,教师可以快速地发现学习较弱的学生,并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二,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的缺点。
首先,该制度容易导致学生的偏科现象。
学生为了追求好成绩,往往只关注一些考试科目,而忽视其他学科的学习。
这样做既违背了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也会导致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完整。
其次,该制度容易给学生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学生们过于看重排名,对于成绩的波动经常感到失落和沮丧,长期之下可能会造成学习焦虑、心理健康问题等。
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可以进行改进。
首先,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推动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
学校可以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不仅仅局限于考试成绩,还可以加入平时表现、创新能力等评价指标。
这样一来,学生的综合能力会得到更全面地展示。
其次,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减少考试的频次和权重,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
让学生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课外活动、实践探究等,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而对于学校来说,也需要通过改进教学方式,减少对学生的过度强调分数。
教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学校可以开设更多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应该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科之间的互动,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和跨学科能力。
总结起来,成绩评定及排名管理制度在教育中具有一定的优点和缺点。
专升本成绩排名规则
专升本成绩排名规则
专升本是指通过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同等学力考试,获得专科文凭并
报名参加高等教育本科课程学习的一种途径。
专升本的成绩排名规则是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以确定录取顺序。
首先,专升本成绩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
成绩。
综合素质考试是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水平,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英语等科目。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是考察考生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其次,学校在排名时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总成绩是根据考生参加的
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的。
不同学校可能会对不同科目的权重有所调整,通常综合素质考试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会有不同的权重。
排名的依据是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通常情况下,学校会根据录取计划和招生政策来确定录取分数线,只有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才能被录取。
排名并不仅仅依赖于总成绩,其他因素也可能被考虑进入录取决策中。
比如,
在总成绩相近的情况下,学校可能会考虑考生的工作经验、专业背景等因素。
这些因素能够为考生提供一定的加分机会,以便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能力和适应本科学习的潜力。
总结而言,专升本的成绩排名规则主要基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和学科专
业知识考试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在录取时,学校还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来综合评估考生的能力和潜力。
这一规则的目的是为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公共管理系大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系学生操行分评定实施细则为更好的适应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我系学生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青年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依据河南商专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两级考评机构以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主建立班级考评小组,以系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为组长成立审核小组。
全体学生有权对考评工作进行监督。
二、综合考评程序1、周评讲:由班级考评小组汇总一周内考勤、纪律、卫生、集体活动等情况,由班长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公布。
若有异议,必须两日内向辅导员反映,辅导员查明处理后在班会上公布处理意见。
2、月考评:每月第一周,由班级考评小组汇总上月各周考评情况,得出月考评结果,由班长在班会上公布。
若无异议,将考评结果填入月考评表,并由各位同学签名认定,辅导员和副班长各保留一份,不予更改。
3、期末汇总:由班级考评小组于学期末将各月考评结果汇总填入期末考评表。
4、学年汇总:评定奖学金时,由各班考评小组将两学期考评情况汇总纳入计算公式计算,得出优秀学生奖学金排名,并报系审核小组审核。
三、操行分记分标准每人每学年的基础分为60分,全年加分不得超过40分。
总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
(一)纪律与考勤1、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天按6节课计算(如果实际上课节数超过6节,则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旷早操一次扣0.5分,每月累计3次旷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加扣2分。
2、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一节课计算,10分钟之内每次扣0.5分。
3、班会、团课、校系集会和各种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2节旷课计算。
4、在五个文明场所检查中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被系通报或被系文明督导队查出不文明或不规范行为者每次扣3分。
5、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扣个人操行分6分,严重警告处分扣7分,记过处分扣8分,留校查看处分扣9分。
6、每学期全勤者加操行分3分。
(二)社会活动1、校艺术团、校国旗班、广播站、礼仪队、校史馆讲解员、系文艺队、体育队所有在编人员不以学生干部身份对待,能按要求完成校系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每人每年加3分。
云南大学公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素质,造就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组织学生综合测评由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每学年测评一次,在新学年9月底以前完成。
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测评结果经全班一致通过后记入相应表格,综合测评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学院学生团委办公室,一份由各班保存。
二、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分)+学科专业素质分(60分)+身心素质分(10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分)。
三、参评学生的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四、测评程序1、学生自评。
班主任发给学生《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由学生自己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和《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任副组长,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测评小组由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学生干部组成。
并由全体学生推选2—3名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小组,监督测评小组的工作。
3、进行测评。
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测评内容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对每位学生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测评,形成班级测评结果。
4、反馈班级测评结果。
综合测评小组将班级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学生如对测评有疑问或意见的,于3—5天内向班主任反映。
5、复核测评结果。
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对相关证明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进行测评。
6、公布测评结果。
重新测评结果取得有异议的学生认可后,由班主任召开班会,公布测评结果,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和条件,推选奖学金候选人,确定获奖等次。
大学综合测评条例(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二○一四级综合测评条例(暂行)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逐步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加强对其学习、生活和成长的导向性,特结合我校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旨在实现对学生综合成绩的科学评定,以达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生一学年评优评先、发展党员和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本届学生毕业政审和保研的重要参考。
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学业成绩、德育行为表现成绩和文体表现成绩三部分内容构成。
一、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个人总成绩=学业分+德育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总)附加分。
二、学业成绩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5%)(一)学业成绩=(基本分+附加分+扣分)×65%基本分公式:(本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附加分公式:(本人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原始附加分)×20(二)学业表现附加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凡参加校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全校性此类竞赛(例:演讲比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分别加5、4、3、2分/人;凡参加学院的选拔赛者,加1分/人/次。
(只加最高分)2.凡参加学院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学院性此类竞赛(演讲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分别加3、2、1.5、1分/人;凡报名参加者,加0.5分/人/次。
凡参加年级或班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类型的此类竞赛(演讲赛、“三笔字”比赛、讲课大赛)且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0.8分/人;凡报名参加者,加0.5分/人/次。
(只加最高分)3.凡参加校级征文比赛、摄影书画比赛等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4、3、2、1.2分/人,凡参加院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3、2、1、0.8分/人,凡交参赛作品者加0.5分。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4年3月20日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和建立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水平,贯彻落实学院精英化人才培养战略,特制订此《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和遴选范围(一)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以及学分制、考试等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
3.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和专业学习指导能力。
4.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在高校工作一年以上。
(二)遴选范围在全院任课教师和学工老师中遴选符合任职资格者担任。
亦可根据学生考研专业选择的需要,聘请校内其他学院和部门的相关专业老师担任导师。
二、导师的职责与工作方式(一)一般职责1.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指导学生选修专业和专业课程。
2.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方法、课外学习计划。
3.关注学生学业成绩动态,做好学业预警。
4.关心学生思想和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核心职责1.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使学生安心于本专业的学习。
2.指导学生的科研训练和论文写作,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3.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考研、考公务员或出国深造。
(三)工作方式导师可通过面对面交谈、电话交流、网络互动等多种方式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接受学生的咨询,指导学生的学习。
导师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学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不得少于三次。
要认真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接受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
三、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要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自巳的思想、学业等情况。
2.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寻求导师的帮助,努力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 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与老师进行沟通,每学期至少主动联系老师面对面交流三次。
4.学生每学年的德育考评、评奖评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任职均必须有导师的意见。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基础知识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第三条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根据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部份,其中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育、教学等环节中形成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创新活动、科技实践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的创新性、实践性及创造性的素质。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一般于每学年9月~10月实施。
转专业学生和提前毕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上一年度主要学习和生活的班级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七条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学院各年级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与整理。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3)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应保证每个寝室都有代表,且须在学院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测评小组可考虑导生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基础性素质由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模块构成。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各本科学生班级:《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已经2013年10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10月31日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扎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及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关于学习成绩核算的说明
关于学习成绩核算的说明
1、学业成绩: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折合成60分计算。
如英语3个学分,成绩85,微积分4个学分,成绩90,则学业成绩=(85*3+90*4)/(3+4)。
学业成绩是一个学年度内的所有必修与专业选修课学习成绩的平均值,以学年为单位,不可分别来计算上下学期;
2、体育成绩:上下两个学期取平均分后乘以0.05,大三没有体育课则将学业成绩折合成65分计算;
3、重修问题:上一考核年度课程不及格,本考核年度重修,不论通过与否,不予计算;本考核年度内,上学期不及格课程,下学期重修,重修及格,成绩以60分计算,重修不及格,则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4、转专业问题:13级转专业的同学回原班级计算,12级转专业同学在本班级计算,补修成绩也要计入其中。
5、缓考问题:本学年内的缓考课程按实际分数计算,未出成绩的不计入;缓考两门及以上无评优资格;
6、及格问题:本学年有一科挂科,“及格否”一栏填写“否”。
挂过科之后无评优资格;
7、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成绩核算分别以校团委艺术教研室和体育课(部)加分后为准;
8、2013级军事理论课应计入学习成绩,2011级要将大二学年的暑期社会实践计入学习成绩;
9、分数核算统计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两位相同,则考虑第三位;
10、每学期的学习成绩优秀奖不加综测分(已发证书及奖金)。
公共管理学院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学生学业评价与排名规定
学生学业评价与排名规定近年来,学生学业评价和排名规定成为教育界的热点议题。
评价和排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的学业水平,也对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发展方向产生了重要影响。
然而,学业评价和排名规定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性学生学业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客观、全面、多角度的评估,有助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问题,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通过学业评价,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教学提供参考。
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学业评价了解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教育发展。
二、学生学业排名的作用与限制学生的学业排名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序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整体中的位置,激发竞争意识和进取心。
学业排名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但过分追求排名也会给学生带来压力和焦虑。
此外,学业排名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忽视了综合素质的培养。
三、学生学业评价的标准与方式学生学业评价的标准应该多元化,既要关注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要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交能力等。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考试、作业、项目、展示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不同情境下展示自己的才能和特长。
四、独立的学业评价机制建立独立的学业评价机制是保证评价公正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证。
评价机制应由专业的评价机构或教育专家负责,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人为主观因素。
同时,评价结果的使用应透明、公开,让学生和家长能够了解评价的过程和结果。
五、学业评价与教学改革的关系学业评价与教学改革密不可分。
评价应当紧密结合教学目标和内容,反映教学改革的成果。
教师在评价中的角色也应转变为指导者和引导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培养合作和创新能力。
六、学业评价的个性化与差异化学业评价应该注重个性化和差异化。
不同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兴趣爱好,评价方式也应灵活多样。
不能只以学科成绩来评价学生,更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七、学业评价与家庭教育的互动家庭教育在学生的学业评价中起着重要作用。
学校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
学校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学校的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一直是教育界的热门议题。
学校的排名不仅与学生的就业前景和家长的选择密切相关,也关乎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的声誉。
但是,如何制定一种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与排名方案,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学校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
1. 制定学校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的必要性(1) 学校的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可以帮助学生与家长了解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教学质量,为选择学校提供参考依据。
(2) 学校的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可以激发学校的竞争意识,促进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3) 学校的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推动学校的发展进步。
2. 学校学业水平评价与排名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正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综合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全面,综合考虑学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教学资源等多个方面。
(3) 透明性原则:评价指标和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让所有相关方都能了解和参与。
(4) 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要具备可操作性,即能够实际操作和测量。
3. 参与评价的主体(1) 学生:学生是学校学业水平评价的主要对象,他们的学习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社团活动表现等可以作为评价指标之一。
(2) 家长:家长是学校学业水平评价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可以通过平台了解学校的评价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3) 教师:教师是学校学业水平评价的主要推动力量,他们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可以作为评价指标之一。
(4)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学业水平评价的监督管理者,应制定评价指标、监督评价过程,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4. 评价指标的选择与权重分配(1) 学术水平:学校的学术水平是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通过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等来客观评价。
(2)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可以通过教师的教学评价、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等来评价。
学业成绩评比方案
学业成绩评比方案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学生的学业成绩评比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为公正地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比,本文提出以下评比方案。
一、评比标准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最为直观的评比标准之一。
在学年结束后,将学生在本学年的期中、期末成绩进行汇总,以平均分的形式作为学业成绩的评比标准。
2. 学业比赛学生在参加各种学科比赛和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表现也应成为评比标准之一。
3. 学科竞赛各学科的竞赛成绩也应被纳入学业成绩的评比标准之一。
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表现优异者,其竞赛成绩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学业成绩。
二、评比流程1. 评比时间学业成绩的评比时间应在学年结束后,及时公布评比结果。
2. 评比流程a. 统计期中、期末成绩,汇总学生本学年的学业成绩;b. 统计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成绩;c. 统计学生在各种学科比赛和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表现;d. 计算学生最终学业成绩。
三、评比结果的使用学业成绩评比的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1. 获得荣誉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荣誉。
成绩优异者可以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称号。
2. 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实力水平学业成绩评比的结果还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实力和水平。
学生可以依据评比结果,及时调整学习计划,更好地面对下一学期的学习。
3. 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可以根据学业成绩评比结果,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
在评定奖学金时,除了考虑学业成绩,还需要考虑学生的其他方面表现,如品德礼貌、文体活动等。
以上便是本文对学业成绩评比方案的详细介绍。
本评比方案兼顾了学业成绩、学业比赛、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评比标准,严格执行评比流程,公正、公平地评估学生的学业表现,最终的评比结果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术竞争力。
学校成绩评定与排名制度
学校成绩评定与排名制度学校的成绩评定与排名制度一直备受争议。
一方面,成绩评定和排名有助于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另一方面,这种制度也给学生造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甚至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学校成绩评定与排名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这一制度。
一、制度的优点学校成绩评定和排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
成绩评定可以通过考试、作业和其他学习活动来衡量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衡量自己学习成果的标准。
而排名制度可以将学生与其他同学进行比较,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竞争力。
二、制度的缺点然而,学校成绩评定和排名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这种制度会给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学生由于追求高分或避免被低排名,常常陷入竞争中,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效果。
其次,成绩评定和排名也容易导致分数至上的教育倾向,使得学生追求高分而忽视了其他能力的培养,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
三、个别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学校成绩评定和排名制度的影响,我们可以对个别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例如,小明是一位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但由于学校的排名制度,他经常感到压力巨大,甚至陷入焦虑和自卑的情绪中。
他开始为了排名而学习,并丧失了自主学习和创造力。
这样,小明的学习成果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同时也损害了他的综合素质发展。
四、改进措施之一:多元评价为了解决学校成绩评定与排名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多元评价的方法。
除了考试成绩,应该考虑学生的课堂表现、实验报告、课外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这样做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避免仅以成绩来评价学生,也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
五、改进措施之二:鼓励合作与分享要减轻学生的竞争压力,学校应该鼓励合作学习和分享经验的文化。
学生应该学会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在分数至上的教育倾向中培养出合作与分享的精神。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个体的焦虑和压力,还能提高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为未来的社会交往打下良好的基础。
统计学院2017级本科生前三年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办法【模板】
统计学院2017级本科生前三年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办法由于2017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与以往年级有所调整,主要是一些课程类型的表述做了改变和课程框架做了调整,关于该年级的学业成绩排名,结合往年做法,在广泛征求2017级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前三年学业成绩的计算范围
1、计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大类为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大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2、人才培养方案列出的前三年必修课程全部纳入计算范围。
3、转专业同学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一学年(包含小学期)的必修课程和进入现专业按规定补修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一学年(包含小学期)的必修课程纳入计算范围。
4、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所修读的课程不包括在内。
5、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成绩不计算。
二、学业成绩排名的方式
1、经济统计学专业、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专业分别按该专业总人数排名;其表述为“XX同学的学业成绩在统计学院XX专业2017级XX名学生中排名为XX名或前XX%”。
2、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实验班按经济统计学专业和管理科学专业合计总人数排名;其表述为“XX同学的学业成绩在统计学院经管类专业2017级XX名学生中排名为XX名或前XX%”。
统计学院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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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名值=[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本专业最高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70+[所有课程累计总绩点/本专业最高所有课程累计总绩点]×30
当出现排名值并列的情况时,以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确定其先后名次。
学业成绩评价结果用于学生评奖评优和海外交流、转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等环节。
四、主修专业课程的确定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将以下类别课程纳入学业成绩评价:
(1)通识课程中的思政类、计算机类、创新创业类、自然科学通识类;(注:创新创业类必修课程如成绩不是以二级制记载的则纳入)
(2)专业课程中列出的专业主干课程;
(3)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4)其它由专业指定的课程。
五、发布管理
学院每年发布两次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
春季学期发布大二学生累计排名用以学生了解自身学业情况;夏季学期发布大三学生累计排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选拔。
秋季学期发布大三、大四学生学年排名、累计排名。
六、其他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学院2016级及以后各级本科生,2015级仍沿用《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学业成绩排名办法》。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2016级、行政管理(体育)2017级及以后各级本科生参照执行。
2.本细则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4月25日。